Contract
快捷付款服务协议
x《快捷付款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赤湾东方智慧物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称“新赤湾”)通过新赤湾平台(定义见下文),与符合相关条件、获得新赤湾认可的用户(以下简称“您”或“用户”)就您开通和使用快捷付款相关配套服务(以下简称“快捷付款服务”或“本服务”)所订立的有效合约。
您通过点击或勾选新赤湾平台相关页面上的“确认”、“同意”或“接受”按键/选项或以任何其他方式确认接受本协议或已实际享有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益或已实际使用快捷付款服务或已实际执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以下简称“确认”),即表示您与新赤湾已达成本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约定内容的约束。就本协议中提及的应由新赤湾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您同意,新赤湾有权自行行使和履行,也有权自行指定负责相应业务的公司分别行使和履行。
在确认本协议之前,新赤湾在此特别提醒您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特别是免除或限制新赤湾的责任、限制您的权利、规定争议解决方式的相关条款。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请不要进行确认及进行后续操作。
第一条定义
1.1新赤湾平台:指新赤湾运营的提供物流信息服务及相关增值服务的APP与网站,包括但不限于“新赤湾”APP、“新赤湾货主”APP/PC端等软件/网站。
1.2交易:指您通过新赤湾平台进行撮合交易、购买产品、服务及/或获取融资的商业行为,以及您与新赤湾的合作方之间进行的任何其他商业行为;并且,上述商业行为的全部或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表明进行该等商业行为的意向、就该等商业行为签署相关协议/合同或者就该等商业行为支付相关款项)系通过新赤湾平台进行。
1.3交易对方:指与您之间发生交易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向您出售或提供产品、服务或融资的
主体;其中,在新赤湾向您提供某项产品、服务或融资并就此收取相关价款的情况下,则就该等服务相关交易而言,新赤湾亦构成您的交易对方。
1.4新赤湾合作方:指为向您提供产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及/或融资而
与新赤湾合作的第三方机构或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与新赤湾合作的银行或其他支付机构
(合称“支付机构”),部分情况下,亦包括交易对方。
1.5应付款项:指就您与交易对方之间的交易,您应向交易对方支付的对价、服务费、手续费、还款、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及/或任何其他款项;其中,在新赤湾向您提供某项产
品、服务或融资并就此收取相关价款及/或费用的情况下,则该等价款及/或费用亦构成应付款项。
1.6交易协议:指就每一项具体的交易,您与交易对方之间签署的相关协议、合同及/或其他书
面文件(具体名称以您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文件的名称为准)。
1.7应付款项到期日:指按照交易协议的约定及/或您与交易对方达成的合意,您应向交易对方支付应付款项的最晚日期及/或时间。
1.8快捷付款服务:指新赤湾依托新赤湾平台,为提高交易效率、便于您向交易对方支付应付款项,基于您在本协议中作出的授权及/或您通过新赤湾平台发出的指令,由新赤湾自行及/或新赤湾指定的机构为您提供的银行卡绑定、快捷支付应付款项、自动扣划应付款项、应付款项支付情况记录与查询等服务。
1.9指定收款账户:指基于您在本协议中作出的授权以及新赤湾平台与交易对方(新赤湾平台除外)及/或相关支付机构达成的合作安排,以新赤湾平台名义开立或由新赤湾平台指定的用于收取应付款项的银行账户或任何其他类型的可用于收款的账户(以您根据交易安排被实际要求使用的账户为准),新赤湾按本协议的约定以该账户接受您支付的应付款项或从您与新赤湾平台绑定的银行卡中自动扣划应付款项至该账户。
1.10绑定银行卡:指在开通和使用快捷付款服务过程中,您同意与新赤湾平台绑定您持有的银
行卡(以下简称“银行卡”);为此,您将按照新赤湾平台的指示,如实输入您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银行卡的卡号、预留手机号码,您授权新赤湾将您输入的信息传输至新赤湾合作方进行一致性验证。在新赤湾及/或您的银行卡发卡行验证相关信息的一致性后,且您通过新赤湾平台的验证/认证之后,即完成银行卡绑定,从而可将该银行卡内的资金用于支付应付款项。上述新赤湾平台的验证/认证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向您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动态口令(短信验证码)并由您按照新赤湾平台的指示输入正确的手机动态口令(短信验证码);(2)对您进行面部活体认证并由您按照新赤湾平台的指示完成面部识别并认证成功;(3)指示您输入银行卡的取款密码并由您按照新赤湾平台的指示输入正确的银行卡取款密码;(4)要求您上传您的身份证影印件正反面。
1.11个人信息与资料:指您在成为新赤湾平台用户、开通及使用快捷付款服务时依据新赤湾平台要求所提供的所有个人身份信息、信用信息、绑定银行卡信息及所有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证件号、联系地址、手机号码、银行卡账号、银行预留手机号码、银行卡相关的其他信息等,以及与上述信息相关的所有资料。
1.12本服务相关密码:指就使用本服务,您按照新赤湾平台的指示,由您在新赤湾平台设置的,与您进行本服务项下相关支付相关联的密码。
1.13关联公司:指由一方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或直接或间接控制一方;或与一方共同控制同一家公司或能对其施加重大影响;或与一方受同一家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关联公
司包括但不限于一方的母公司、子公司;与一方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一方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这里的“公司”指任何一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的企业或以其他形式存在的商业实体;“控制”是指一方直接或间接地持有另一方 50%以上的股权或对另一方拥有影响其管理或决策的能力(无论是通过所有权、合同或其他方式)。
第二条开通和使用快捷付款服务的前提条件与确认事项
2.1您确认已同意《新赤湾用户隐私权保护协议》(或《新赤湾用户服务协议》)及新赤湾平台发布的其他规则和相应流程,已根据该等协议、规则和流程注册成为新赤湾平台的用户。
2.2您在开通和使用快捷付款服务的过程中,需按照新赤湾平台提示的内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与资料,完成实名认证,并绑定银行卡。
2.3您需保证在开通和使用快捷付款服务过程中填写和提交的个人信息与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有效性;您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新赤湾归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与资料并有权将您的个人信息与资料传递给交易对方或新赤湾的合作方使用,并且您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新赤湾汇集并有权向交易对方提供您在使用新赤湾平台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数据及信息,并对该等数据与信息进行分析与处理;您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新赤湾、新赤湾委托的第三方和交易对方通过其他合法渠道了解、咨询、审查您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和其他与评定您的信用情况及还款能力有关的任何信息,从而对您的信用情况与付款能力进行评估。
2.4自您确认签署本协议时起,您即同意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授权事项,且除经您与新赤湾另行达成书面协议或经新赤湾事先书面同意之外,您无权单方撤销或变更您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授权。
第三条快捷付款服务的功能及其使用规则
3.1就履行您支付应付价款的义务,您应及时地登陆新赤湾平台,并使用新赤湾平台提供/列明的支付渠道/方式之一向指定收款账户支付全部应付款项,具体以新赤湾平台相关页面列明的支付渠道/方式为准;如截至应付款项到期日,您尚未向指定收款账户支付应付款项的全部或部分,则就应付未付的应付款项,您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在应付款项到期日或之后的任何时间,新赤湾有权随时自行或要求新赤湾指定的机构从您在新赤湾平台绑定的银行卡账户中直接扣划等额的资金至指定收款账户。在您支付或被扣划的资金进入指定收款账户后,由新赤湾按其与交易对方达成的合作安排将该等资金用于向新赤湾平台及/或交易对方结算您支付的应付款项。
3.2如根据您与新赤湾及/或新赤湾的合作方签署的协议或根据新赤湾平台公布的规则、流程等,就新赤湾及/或新赤湾的合作方向您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新赤湾及/或新赤湾的合作方需要收取服务费、手续费或其他费用的,则您应当在支付相关应付款项时应一并支付该等费用,如您到期未付该等费用,新赤湾及/或新赤湾的合作方有权按照上述3.1条的相关约定从您在新赤湾平台绑定的银行卡账户中直接扣划相关费用。
3.3您同意并承诺,在应付款项到期日前的10日内,您将确保您在新赤湾平台绑定的银行卡中的可用余额始终不低于应付款项,否则,新赤湾有权随时要求您向该等银行卡中存入充足的资金及/或采取新赤湾认为必要的任何措施以确保应付款项的按时支付或扣划。
3.4新赤湾将记录您使用本服务进行应付款项支付的情况,您可以在新赤湾平台查询交易应付款项支付记录。
3.5新赤湾通过新赤湾平台合作的支付机构为您提供资金的代收付服务,但并不参与您的交易,您应自行对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以及交易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3.6在遵守本协议以及新赤湾平台的规则与流程的前提下,您可以在新赤湾平台绑定多张银行卡。在您不存在任何应付款项的前提下,如您决定解绑银行卡,则您应当按照新赤湾平台公布的有关解绑银行卡的相关规则与流程操作。您同意并承诺,如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交易或尚待支付的应付款项,则您不得解除银行卡绑定或要求停止使用本服务。
3.7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以外,本服务基于您发起的所有指令(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指令)而进行, 您的新赤湾账号在登录状态下发出的所有指令(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指令)均视为您本人发 出的正确指令,该等指令一旦发出即立即生效、不可撤销。您同意,由新赤湾根据您的交 易指令,向新赤湾平台合作的支付机构进行传输,并由其进行资金扣划和归集操作。您应 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向新赤湾发出指令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以及由此产生 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新赤湾或新赤湾平台合作的支付机构依照您发出的指令所进行操作 的一切风险均由您承担。您认可本服务的相关交易与支付信息均以新赤湾的系统记录为准,在新赤湾系统记录未能反映的情况下,以新赤湾平台合作的支付机构系统记录为准。
3.8您理解并同意,新赤湾并非银行或金融机构,无法提供资金即时支出或到账服务,您认可资金于途中流转需要合理时间并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资金占用成本。
3.9您理解并同意,新赤湾平台中的“钱包”或任何其他本服务相关工具/页面所记录的资金余额与资金信息不同于您本人的银行存款及/或相关信息,其实质为您委托新赤湾为您记录的您的应付款项及相关资金支付与使用情况,不属于您可支配的实际资金,亦不产生利息。
3.10您理解并同意,本服务的规则与流程可能因适用场景和功能存续情况的变化而发生调整,所以具体以新赤湾平台实际公布或提供的服务规则与流程为准。
3.11您理解并同意,当您使用本服务时,如您未遵守法律法规、本协议及新赤湾平台指定的相关操作提示、规则和流程,由此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新赤湾不向您承担任何风险和损失。
3.12您理解并同意,您使用本服务及新赤湾任何其他服务期间,新赤湾无须对您自行以及您授权或指示新赤湾占有、保管、扣划、支付、收取的任何款项的任何货币贬值、汇率损失和利息损失及其他风险担责,并且新赤湾无须向您支付此等款项的任何孳息。
3.13为使您更安全、便捷、全面地使用本服务,新赤湾及新赤湾委托的第三方有权向您发送与本服务有关的信息。
3.14您不得利用本服务实施下列任一行为,且有义务配合新赤湾进行相关调查,新赤湾认为有必要的,有权立即停止为您提供服务,并有权将您的违法行为提交国家有权机关处理,造成新赤湾损失的,您还应承担新赤湾的全部损失: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2)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权利;
(3)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或电话号码与身份证号无法一一对应的;
(4)从事任何不法交易行为,如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在网上买卖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或贩卖其他违禁物;
(5)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6)涉嫌实施或实施洗钱、套现或进行传销活动;
(7)使用无效信用卡或他人信用卡进行交易;
(8)使用无效银行账户、无效虚拟账户或他人银行账户进行交易;
(9)侵害新赤湾平台系統;
(10)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新赤湾或其关联公司网站的条款、协议、规则、通告等相关规定,而被上述任一主体终止提供服务;
(11)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新赤湾账户,假冒/冒用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新赤湾账户;
(12)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法令的行为,或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第四条账户和信息安全
4.1您应确保您是本服务中所绑定银行卡的银行卡持有人,可合法、有效使用该银行卡且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因此造成新赤湾、持卡人损失的,您应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2你已知悉并同意,因您的银行账户的功能、限额、类别等情况发生变化,或银行账户被撤销或归并而无法正常使用本服务的,您需与银行协商解决并及时通知新赤湾;如无法在应付款项到期日之前及时解决,则您应另行绑定其他资金充足的银行卡作为本服务中所绑定银行卡。
4.3您应自行设置新赤湾账号的登录密码和本服务相关密码,并予以妥善保管。
4.4您需根据本服务的功能需求提交您的个人信息与资料及任何其他与本服务相关的信息与资料。您授权新赤湾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保存及使用、分享该等所有信息与资料,以及您的交易 订单、交易记录、应付款项支付信息等信息,以供向您持续性地提供和推广优质服务,且 您授权新赤湾在提供本服务前或提供本服务期间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通过任何合法途 径查询或核实您提供的的个人信息与资料及任何其他与本服务相关的信息与资料。并且,您同意:
4.4.1按照新赤湾要求准确提供并及时更新您正确、最新及完整的个人信息与资料及其他与本服务相关的信息与资料。若您提供的信息或相关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或者新赤湾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信息或相关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新赤湾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本服务。新赤湾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
4.4.2您应当准确提供并及时更新您提供的联系方式,以便新赤湾与您进行及时、有效联系。您应完全独自承担因通过这些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取得联系而导致的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遭受的任何损失或增加任何费用等不利后果。
4.4.3您应及时更新您的个人信息与资料及其他与本服务相关的信息与资料,因您未及时更新上述信息与资料导致的一切后果,均应由您自行承担,该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导致本服务无法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银行卡账户内的余额被别人盗用及/或使得发出虚假、错误或未经您同意的支付指令等,且您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拒绝付款的理由。
4.5您应妥善保管下列信息、资料和硬件设备:
(1)有效身份证件(含身份证号码)或身份证明文件;
(2)银行卡及其密码、卡号、CVV码、有效期等卡片信息以及银行卡网银U盾及其密码、数字证书等信息、资料和硬件设备;
(3)新赤湾平台的账号、登录密码;
(4)本服务相关密码以及与本服务相关的数字证书、验证要素、验证码(如涉及)等;
(5)手机等移动终端及其对应的手机卡(SIM卡、UIM卡等)或PIN码、密码;
(6)人脸信息等生物识别信息;
(7)与您的身份、银行卡、手机卡以及您使用本服务有关的其他所有关键信息与资料。
您应妥善保管上述资料、信息和硬件设备,并确保您的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在安全、无病毒、未被入侵、未被监控、未被非法控制的环境下运行和使用。若您泄露了上述信息中的任意一项或遗失了上述任何资料及/或硬件设备,由此导致绑定银行卡被盗用或不能正常使用,及/或出现其他风险和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如新赤湾及/或新赤湾的合作方因前述情况受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相关支付机构要求进行先行赔偿而受到的损失),您应向新赤湾及/或新赤湾的合作方足额赔偿。
4.6 发生下列任一情形时,您应及时联系应及时通知银行卡发卡行及新赤湾,以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1)您不慎遗失或泄露了本协议第4.5条所列信息;
(2)您在开设银行账户时预留了他人的手机号码;
(3)第三人冒用或盗用您的身份信息或账户信息;
(4)其他任何未经您本人合法授权,却在使用您的新赤湾账户或您的银行账户的,或者以您的名义开通或使用本服务的情形。
如因上述情形发生损失,您应自行承担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五条责任范围及限制
5.1新赤湾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责任,且在新赤湾按照约定需承担责任的情况下,该责任范围仅以您实际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为限。
5.2除另有明确约定或新赤湾与您达成具体协议之外,新赤湾仅提供本服务,并不参与具体的交易,您使用本服务时,就您基于交易享有的所有权利与权益,以及因交易本身及/或应付款项相关的的任何纠纷或责任以及您与交易对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的争议应由您自行解决或承担,而概与新赤湾无关。
5.3本服务是在现有技术水平下提供的,新赤湾将尽力为您提供服务,但无法保证该服务完全符合您的预期。
第六条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责事由
6.1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本服务发生中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瘟疫和风暴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社会事件。出现上述情况时,新赤湾将努力在第一时间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进行修复,但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新赤湾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责。
6.2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以下情形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受阻,不视为新赤湾违约,新赤湾不承担责任:
(1)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2)您或新赤湾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3)新赤湾平台运营所依赖的有关部门、机构出现调整或故障;
(6)银行系统、银行网络、交易对方或新赤湾的合作方出现故障;
(7)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布、变更法令、政策;
(8)其他新赤湾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6.3您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新赤湾不对下列风险担责:
(1)您操作不当;
(2)您通过非新赤湾新赤湾平台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3)来自他人匿名或冒名的含有威胁、诽谤、令人反感或非法内容的信息;
(4)遭受他人误导、欺骗或其他导致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
(5)其他因网络信息或您行为引起的风险。
6.4您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新赤湾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处理违法、违规、违反新赤湾平台规则的内容,但其不构成新赤湾的义务或承诺。
第七条暂停、中断或终止服务
7.1新赤湾发现您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有权暂停、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注销您的本服务相关账户,并在一段时间内不再向您提供任何服务。
7.2新赤湾有权基于业务调整或风险管控的需要,暂停、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
7.3如您存在下列任一情形,新赤湾有权暂停、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注销您的本服务相关账户,并在一段时间内不再向您提供任何服务:
(1)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具有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协议项下的安排实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您违反您与新赤湾及/或交易对方及/或新赤湾的合作方签署的任一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以及新赤湾平台公布的任一规则;
(3)您提供虚假注册信息,或存在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发布虚假信息、与第三方串通等手段,侵害新赤湾及/或其他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4)您多次违反新赤湾平台规则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
(5)其他新赤湾有合理理由认为应当暂停、终断或终止服务的情形。
7.4您理解,新赤湾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您的交易及资金状况进行风险管控。您同意,当新赤湾基于单方判断,认为您有可疑交易或有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之情形时,新赤湾有权不经通知,先行暂停、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并采取一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采取扣划您的款项、限制交易、暂停交易、取消交易等措施),并拒绝您使用本服务之部分或全部功能。
7.5若因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新赤湾需要您补充提供任何个人信息与资料时,如您不能及时提供,新赤湾有权暂停、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本服务。
7.6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新赤湾无义务向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披露您使用本服务相关的任何信息。但新赤湾仍享有下列权利:继续保存您留存于新赤湾平台的各类信息;对于您过往的违约行为,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追究违约责任。
7.7您理解并同意,新赤湾有权根据业务运营的调整,单方修改或变更本协议的内容,并将通过新赤湾平台公布最新的服务协议,新赤湾将不另作个別通知。若您于本协议发生任何修改或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您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上述修改或变更,也将遵循变更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上述修改或变更,应在该等修改或变更被公布后的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新赤湾并由您与新赤湾协商解决。
第八条隐私保护
8.1新赤湾对您的个人信息与资料等保密,但本协议及/或您与新赤湾签署的隐私权保护协议另有约定、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他政府部门另有要求的除外。
第九条知识产权保护
9.1新赤湾在本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归新赤湾所有。
9.2除另有特别声明外,新赤湾提供本服务时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新赤湾所有。
9.3新赤湾在本服务中所使用的“新赤湾”等商业标识,其著作权或商标权归新赤湾所有。
9.4上述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新赤湾、您或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第十条法律适用及争端解决
10.1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法律。
10.2您和新赤湾因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产生任何纠纷或争议的,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至赤湾东方智慧物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
11.1您确认,一旦您违反本协议及/或您与新赤湾签署的其他协议及/或其他平台规则,新赤湾有权要求您纠正违约行为,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终止对您的服务,并有权通知相关合作机构,暂停与您进行有关交易。新赤湾可将对您上述违约行为处理措施信息以及其他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违法信息在新赤湾平台上予以公示。
11.2因您违反本协议及/或其他平台规则约定造成新赤湾损失的,您应赔偿相应的损失(包括但 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 济损失)。如您的行为使新赤湾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新赤湾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 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如因您的行为使得第三人遭受损失或您怠于履行调处决定,新赤湾出于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或其他善意第三方保护目的,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自您绑定的银行卡账户中划扣相应款项进行支付。
11.3本协议未尽事宜,您需遵守具体协议以及新赤湾平台实时公布的规则与流程。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或新赤湾平台公布的规则与流程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新赤湾客服进行询问(客服电话为:0000000000 ,如有变动,应以新赤湾平台最新通知为准)。
11.4新赤湾有权通过您提供的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新赤湾平台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发送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11.5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11.6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您和新赤湾具有约束力。
11.7 协议以电子版本订立,自您确认之日起,对您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