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说明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1,368,147.65 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8.90%,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7.40%;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为 102,713.02 万元(2017 年度、 2018 年度及 2019...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彤天路 99 号)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牵头主承销商
(住所:xxxxxxxxx 00 x 0 xx)
联席主承销商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 0 x(xxxx)00、00 x)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 000 xxxxxxxx 00 x) |
签署日: 年 月 日
声 明
x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一、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说明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1,368,147.65 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8.90%,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7.40%;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为 102,713.02 万元(2017 年度、 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算术平均
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25 号文同意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本期债券符合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二、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市场利率变动将直接影响债券的投资价 值。债券作为一种固定收益类产品,其二级市场价格一般与市场利率水平呈反向 变动。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环境、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 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 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 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因而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期公司债券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结束后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 “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四、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六、发行人主要经营风电叶片和玻璃纤维业务。公司经营容易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和产业政策调控的影响,在当前宏观经济增速逐步下降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背景下,与宏观经济关联程度较高的部分业务板块可能会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发行人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发行人未来销售资金不能及时回笼、融资渠道不畅或不能合理控制融资成本,将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时兑付。
七、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为 183,117.75 万元、170,778.03 万元、215,140.01 万元和 231,486.61 万元,
分别占总资产的 8.16%、7.10%、7.35%和 6.95%。公司已对存货计提了相应的跌价准备。但考虑到未来玻纤、树脂、钢材等产品价格的波动,以及供需结构的变化将可能引起本公司存货的变动,如果存货价值下降导致存货跌价损失增加,可能对公司的盈利状况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并进一步影响公司的资产变现能力。
八、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393,384.61 万元、300,026.40 万元、352,887.63 万元和 282,966.53 万元,分
别占负债总额 29.54%、23.04%、21.38%和 14.43%。短期借款较多,给公司的短期偿付能力造成一定的压力。
九、现阶段,公司资本支出需求较大,存在一定资本支出压力。目前,公司在建项目集中于玻璃纤维产品的配套设施的建设,计划总投资额 25.62 亿元,截
至 2019 年 12 月末已投资 12.46 亿元,未来仍需投资 13.16 亿元,存在一定资本支出压力,公司可能面临未来投资支出较大的风险。
十、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 275,551.42 万元、299,208.58 万元、333,936.77 万元和 371,464.31 万元,
其中 2019 年期末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
142,583.92 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 40.03%,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
额为 8,668.11 万元。尽管发行人应收账款的增长主要系随发行人营业收入的增长产生,而且账龄多在一年以内,但公司存在因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变化等因素导致的应收账款回收困难的风险。
十一、公司销售的玻纤制品、风电叶片等部分产品出口国外,汇率的大幅波动会对公司的出口业务构成汇率风险。自 2005 年 7 月 21 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水平和汇率波动幅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尤其在 2008 年金融危机以来,汇率的波动幅度较大,尽管部分出口国货币贬值对公司带来益处,但将来一旦出现大幅升值,会对公司出口业务造成影响。因此,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风险。
十二、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9 月,发行人期间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分别为 176,033.97 万元、181,453.96 万元、 213,811.07 万元和 181,397.4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7.14%、15.85%、
15.73%和 14.04%,费用的增长是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合理现象,但是如果公司费用总额增长较快,可能会压缩公司的利润空间,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十三、发行人行业类别为制造业,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采购玻璃纤维及风电叶片等产品原材料,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加大了存货管理难度,影响了产品销售单价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销售收入的波动,该风险可能为公司的市场策略制定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给公司的成本控制也带来一定的影响。
十四、目前,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等相关规定,永续中期票据、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在满足特定要求的情况下,可作为权益性工具进行会计核算。若未来会计准则或会计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已发行的永续中期票据、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再计入权益科目,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从而导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波动,影响发行人后续融资安排。
十五、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经大公国际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说明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仍有可能由于种种原因,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发生负面变化,这将对本期债券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大公国际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国际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大公国际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其网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予以公告,且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十六、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期债券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xx。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十七、本募集说明书及摘要财务数据报告期为 2017 年至 2020 年 9 月,未超过财务数据有效期。发行人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股票简称:中材科技,股票代码:000000.XX),目前交易正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财务数据与上市公司对外披露一致。
发行人最新经营、财务及现金流情况正常,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对本期债券偿付能力有较大影响。
十八、根据发行人公告的 2020 年度业绩快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7.11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68%;实现利润总额23.50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52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8.71%。2020年末,发行人总资产金额为 336.96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5.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31.34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2.06%。
业绩快报显示,2020 年度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持续向好,发行人仍符合发行及双边挂牌条件。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注册情况及注册规模
(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
2020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的议案》,拟通过申请注册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与投资的资金需求。并提请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提交的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情况
发行人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0]925 号)。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
起 24 个月内完成。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本期债券名称: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4、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
行。
5、债券期限:本次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3 月 22 日。
10、发行首日: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为 2021 年 3 月 19 日。
11、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2、付息日: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3 月 22 日为本期债券上一个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3 月 22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利息登记日:本期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
15、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4 年 3 月 22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6、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1 年 3 月 22 日至 2024 年 3 月 21
日。
17、兑付登记日:2024 年 3 月 22 日之前的第 1 个交易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8、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20、主承销商:本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东兴证券、太平洋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
21、债券受托管理人:本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22、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3、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24、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5、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
售结果。
26、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
销。
27、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偿债保障金专户:发行人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偿债保障金专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28、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公司债务。
29、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30、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债券主体评级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1、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3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1 年 3 月 17 日。
簿记建档日:2021 年 3 月 18 日。
发行首日:2021 年 3 月 19 日。
网下发行期限:2021 年 3 月 19 日至 2021 年 3 月 22 日,共 2 个交易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x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xx文化园创作展示中心 1 号楼联系人:xxx
电话号码:000-00000000-000传真号码:010-88437712
邮政编码:211100
(二)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许可、xxx、xxx、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x 0 xxxxx X、X x 0 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65608445
邮政编码:100010
(三)联席主承销商
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 0 x(xxxx)00、00 x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x 0 x(xxxx)00、00 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66554097
邮政编码:100033
2、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 000 xx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xxx X x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88321819
邮政编码:100044
(四)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xxxxxxxxxxxxxxx X xxx负责人:xxx
联系人:xxx、xx、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xxx X 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65527227
邮编:100027
(五)会计师事务所:xxx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xxxxxxxxxxxx 0 xxxxx X x 0 xxxxxxxx:xxx
签字注册会计师:树新、xx、xx、xxx联系人: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 0 xxxxx X x 0 x联系电话:00000000
传真:65547190
邮政编码:100027
(六)资信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 00 xxxxxxx 0 x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
联系地址:xxxxxxxxxxx 00 xxxxxxx 0 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67313555
邮政编码:100089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许可、xxx、xxx、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x 0 xxxxx X、X x 0 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65608445
邮政编码:100010
(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营业场所:xxxxxxxxxxxx 00 xxxxxxx
xxx:xxx联系人:温泉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 00 xxxx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66035506
邮政编码:100801
(九)申请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总经理:xxx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755-88666149
邮政编码:518000
(十)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总经理:xx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8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评级结论和标识含义
大公国际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表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大公国际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表明本期债券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玻璃纤维及制品、风电叶片和其他业务。本 次评级结果表明公司在玻纤和风电叶片领域均处于市场领先地位,规模优势显著,技术创新实力强,产业链协同效应显著,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同时也反映了玻纤 行业产能过剩且面临成本控制压力,公司面临一定资本支出压力,有息债务面临 一定集中偿付压力等不利因素。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水平以及本次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大公国际认为,本次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
1、主要优势/机遇
(1)公司是全球第三大、国内第二大玻璃纤维制造企业,规模优势显著;
2018 年以来,风电行业景气度提升,公司风电叶片业务保持国内市场龙头地位;
(2)公司在国内特种纤维复合材料领域具备完善的应用基础研究-工程化
-产业化技术链条,技术创新实力强;
(3)公司叶片业务主要原材料来源于玻纤业务,产业链协同效应显著;
(4)2017 年以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逐年增长,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5)股东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司业务发展、授信和担保等多方面支持。
2、主要风险/挑战
(1)受xxx等原材料投入成本较大影响,玻纤行业相关企业面临人工和原材料的成本控制压力;
(2)因存在同业竞争,未来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仍有可能对公司相关业务进行整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在建项目规模较大,存在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
(4)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公司短期有息债务规模较大且占比较高,面临一定集中偿付压力。
(三)跟踪评级安排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对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债主体”)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将持续关注发债主体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债主体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债主体的信用状况。
跟踪评级安排包括以下内容:
1、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债主体发布年度报告后两个月内,且不晚于发债主体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 1 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2、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上会评审、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大公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将按照监管要求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3、如发债主体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大公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发债主体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三、发行人历史评级情况
2013 年 2 月 22 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对发行人的首次主体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2013 年 12 月 5 日,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债资信”)对发行人的首次主体评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2016 年 9 月 8 日,中债资信将发行人主体评级调整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2017 年 2 月 8 日,中诚信国际将发行人主体评级调整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2018 年 3 月 1 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券评估”)对发行人的首次主体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2020 年 5 月 12 日,大公国际对发行人的首次主体评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表 2-1 发行人主体历史评级情况
评级标准 | 评级日期 | 信用评级 | 评级展望 | 变动方向 | 评级机构 |
主体评级 | 2020-07-23 | AAA | 稳定 | 维持 | 大公国际 |
主体评级 | 2020-05-12 | AAA | 稳定 | 首次 | 大公国际 |
主体评级 | 2020-05-09 | 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国际 |
主体评级 | 2020-04-07 | 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国际 |
主体评级 | 2020-02-19 | 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国际 |
主体评级 | 2019-10-14 | 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国际 |
主体评级 | 2019-08-14 | 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国际 |
主体评级 | 2019-06-18 | 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国际 |
主体评级 | 2019-05-17 | 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证券评估 |
主体评级 | 2019-03-19 | A+ | 稳定 | 维持 | 中债资信 |
主体评级 | 2018-10-11 | 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国际 |
主体评级 | 2018-05-18 | 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证券评估 |
主体评级 | 2018-04-13 | AA | 稳定 | 首次 |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
评级标准 | 评级日期 | 信用评级 | 评级展望 | 变动方向 | 评级机构 |
主体评级 | 2020-07-23 | AAA | 稳定 | 维持 | 大公国际 |
主体评级 | 2020-05-12 | AAA | 稳定 | 首次 | 大公国际 |
主体评级 | 2020-05-09 | 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国际 |
主体评级 | 2020-04-07 | 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国际 |
主体评级 | 2018-03-01 | AA+ | 稳定 | 首次 | 中诚信证券评估 |
主体评级 | 2017-06-09 | 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国际 |
主体评级 | 2017-04-05 | A+ | 稳定 | 维持 | 中债资信 |
主体评级 | 2017-02-08 | AA+ | 稳定 | 调高 | 中诚信国际 |
主体评级 | 2016-09-08 | A+ | 稳定 | 调高 | 中债资信 |
主体评级 | 2015-12-23 | 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国际 |
主体评级 | 2015-06-23 | A | 稳定 | 维持 | 中债资信 |
主体评级 | 2015-06-18 | 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国际 |
主体评级 | 2015-04-03 | A | 稳定 | 维持 | 中债资信 |
主体评级 | 2015-01-30 | 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国际 |
主体评级 | 2014-09-09 | 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国际 |
主体评级 | 2014-06-19 | 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国际 |
主体评级 | 2014-04-11 | A | 稳定 | 维持 | 中债资信 |
主体评级 | 2013-12-05 | A | 稳定 | 首次 | 中债资信 |
主体评级 | 2013-07-31 | 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国际 |
主体评级 | 2013-02-22 | AA | 稳定 | 首次 | 中诚信国际 |
四、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多家银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公司良好的还贷纪录以及高信用等级表明公司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在各银行的授信额度总计为 289.23 亿元,未使用额度 173.65 亿元,占授信总额的 60.04%,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2-2 2020 年 9 月末公司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银行 | 授信总额 | 未使用授信额度 | 占授信总额比重 |
工商银行 | 17.02 | 7.80 | 45.83 |
浦发银行 | 11.79 | 10.10 | 85.67 |
北京银行 | 7.10 | 4.89 | 68.87 |
财务公司 | 17.00 | 11.27 | 66.29 |
北京农商银行 | 9.50 | 4.42 | 46.53 |
中国银行 | 24.55 | 7.85 | 31.98 |
南京银行 | 0.03 | 0.03 | 100.00 |
建设银行 | 38.94 | 22.38 | 57.47 |
农业银行 | 25.66 | 14.74 | 57.44 |
杭州银行 | 8.08 | 7.29 | 90.22 |
光大银行 | 4.50 | 3.41 | 75.78 |
宁波银行 | 11.66 | 6.03 | 51.72 |
浙商银行 | 4.87 | 3.50 | 71.87 |
平安银行 | 9.00 | 4.95 | 55.00 |
广发银行 | 1.00 | 1.00 | 100.00 |
兴业银行 | 24.19 | 14.12 | 58.37 |
民生银行 | 4.50 | 2.27 | 50.44 |
成都银行 | 1.10 | 0.88 | 80.00 |
招商银行 | 8.42 | 5.42 | 64.37 |
邮储银行 | 3.00 | 2.40 | 80.00 |
江苏银行 | 1.00 | 0.35 | 35.00 |
农发行 | 1.40 | - | - |
交通银行 | 13.50 | 13.49 | 99.93 |
泰安银行 | 3.00 | 3.00 | 100.00 |
进出口银行 | 14.50 | 3.50 | 24.14 |
上海银行 | 3.40 | 3.39 | 99.71 |
中信银行 | 10.50 | 6.73 | 64.10 |
其他 | 10.03 | 8.43 | 84.05 |
合计 | 289.23 | 173.65 | 60.04 |
(二)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在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因未按期履行合同而遭受重大处罚及诉讼的行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或不诚信行为,商业信用良好。
(三)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兑付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发行尚未偿付的直接债务融资情况如下表所示,总额 31.00 亿元。
表 2-3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单位:年、亿元、%
序号 | 债券简称 | 发行日期 | 到期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规模 | 票面利率 (发行时) | 余额 |
序号 | 债券简称 | 发行日期 | 到期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规模 | 票面利率 (发行时) | 余额 | |
1 | 18 中材 Y1 | 2018-03-30 | - | 2021-04-03 | 3+N | 11 | 6.48 | 11 |
2 | 16 泰玻债 | 2016-09-05 | 2019-09-06 | 2021-09-06 | 3+2 | 7 | 3.57 | 7 |
公司债券小计 | - | - | - | - | 18 | - | 18 | |
3 | 21 中材科技MTN001 | 2021-01-20 | 2024-01-22 | 3 | 8 | 3.96 | 8 | |
4 | 20 中材科技CP001 | 2020-04-14 | - | 2021-04-16 | 1 | 5 | 2.40 | 5 |
债务融资工具小计 | - | - | - | - | 13 | - | 13 | |
合计 | - | - | - | - | 31 | 31 |
(四)发行人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 3 月,发行人公开发行 11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期限为 3+N 年。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发行的公司债券 18 中材 Y1 募集资金余额为零,已全部使用完毕。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行规范,不存在转借他人的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已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五)影响债务偿还的主要财务指标
表 2-4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口径)
项目 | 2020 年 9 月末/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末/ 2019 年度 | 2018 年末/ 2018 年度 | 2017 年末/ 2017 年度 |
总资产(亿元) | 332.85 | 292.85 | 240.42 | 224.40 |
总负债(亿元) | 196.04 | 165.04 | 130.24 | 133.15 |
全部债务(亿元) | 128.71 | 113.64 | 87.47 | 94.06 |
所有者权益(亿元) | 136.81 | 127.81 | 110.18 | 91.25 |
营业总收入(亿元) | 129.20 | 135.90 | 114.47 | 102.68 |
利润总额(亿元) | 18.69 | 16.66 | 11.78 | 9.84 |
净利润(亿元) | 15.74 | 14.28 | 9.92 | 8.1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亿元) | 14.52 | 11.48 | 9.93 | 7.8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元) | 15.48 | 13.80 | 9.34 | 7.67 |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 13.20 | 29.70 | 15.79 | 7.70 |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 -19.88 | -32.82 | -17.32 | -15.08 |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 7.64 | 7.19 | 0.15 | 0.75 |
流动比率(倍) | 1.06 | 0.91 | 1.04 | 0.95 |
速动比率(倍) | 0.87 | 0.73 | 0.85 | 0.76 |
资产负债率(%) | 58.90 | 56.36 | 54.17 | 59.34 |
债务资本比率(%) | 48.47 | 47.06 | 44.25 | 50.76 |
营业毛利率(%) | 27.87 | 26.90 | 26.93 | 27.75 |
平均总资产报酬率(%) | 6.71 | 5.36 | 4.27 | 3.7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02 | 12.35 | 9.29 | 9.23 |
项目 | 2020 年 9 月末/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末/ 2019 年度 | 2018 年末/ 2018 年度 | 2017 年末/ 2017 年度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 - | 9.80 | 9.38 | 8.95 |
EBITDA(亿元) | - | 31.41 | 23.56 | 22.07 |
EBITDA 全部债务比(%) | - | 27.64 | 26.93 | 23.46 |
EBITDA 利息倍数 | - | 8.00 | 6.59 | 6.58 |
应收账款xx率(次) | 3.66 | 4.29 | 3.98 | 4.15 |
存货xx率(次) | 4.17 | 5.15 | 4.73 | 4.46 |
注:1、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融资租赁款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合计/期末资产总计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6、营业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 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8、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9、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10、EBITDA 利息倍数= 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11、应收账款xx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12、存货xx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人民币 167,812.36 万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28 日
上市日期:2006 年 11 月 20 日股票代码:002080
普票简称:中材科技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10929279P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彤天路 9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xx文化园创作展示中心 1 号楼邮政编码:211100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xxxxx人:xxx
电话号码:000-00000000-000传真号码:010-88437712
互联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
经营范围:玻璃纤维、复合材料、过滤材料、矿物棉、其他非金属新材料、工业铂铑合金、浸润剂及相关设备研究、制造与销售;技术转让、咨询服务;工程设计与承包;建筑工程、环境工程专业总承包、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对外承包工程和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工程审计、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工程、轻工、市政
工程设计;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其他非金属新材料工程设计与承包;压力容器、贵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工业自控产品、计算机软件的销售(以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发行人系 2001 年 10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财政部关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财企[2001]640 号)批准发行人股权管理方案,由中材股份、南京彤天、节能资产、北京xx、创新投资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 11,210 万股,其中中
材股份持有 7,150.68 万股,占总股本的 63.79%、南京彤天持有 2,659.56 万股,占总股本的 23.73%、节能资产持有 699.88 万股,占总股本的 6.24%、北京xx持有 349.94 万股,占总股本的 3.12%、创新投资持有 349.94 万股,占总股本的 3.12%。
2001 年 6 月 28 日,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华证验字[2001]049-
2 号《验资报告》。根据审验结果,截至 2001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已收到发起
人投入的资本计 16,016.97 万元。根据财政部于 2001 年 10 月 29 日颁发的《财政部关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财企 [2001]640 号),本公司各发起人股东投入资本按 69.99%比例和每股 1 元折为股
本,共计 11,210 万股;未折入股本的 4,806.97 万元计为资本公积。本公司于 2001
年 12 月 28 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注册登记号:1000001003615,注册
资本 11,210.00 万元。
表 3-1:发行人成立日股份数额和比例情况表
发起人名称 | 股份数(万股) | 占比(%) |
中材股份 | 7,150.68 | 63.79 |
南京彤天 | 2,659.56 | 23.73 |
中节能资产 | 699.88 | 6.24 |
创新投资 | 349.94 | 3.12 |
北京xx | 349.94 | 3.12 |
合计 | 11,210.00 | 100.00 |
(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经证监会《关于核准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9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06 年 11 月 3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3,79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8.98 元,募集资金共计
34,034.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2,216.41 万元。其中,
3,032.00 万股于 2006 年 11 月 20 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758.00 万股向网下询价
对象配售,限售 3 个月,于 2007 年 2 月 26 日上市交易。
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15,000.00 万股,其中,中材股份持股 7,150.68 万股,占比 47.67%;南京彤天持股 2,659.56 万股,占比 17.73%;中节能资产持股
699.88 万股,占比 4.67%;创新投资持股 349.94 万股,占比 2.33%;北京xx持股 349.94 万股,占比 2.33%;社会公众股 3,790.00 万股,占比 25.27%。
2006 年 11 月 9 日,经华证会计师事务所华证验字[2006]第 22 号《验资报告》验证,此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2007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取得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编号为 1000001003615 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 15,000
万元。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权结构见下表:
表 3-2:2016 年 11 月首次发行股票发行人股份数额和比例情况表
股东名称 | 股份数(万股) | 占比(%) |
中材股份 | 7,150.68 | 47.67 |
南京彤天 | 2,659.56 | 17.73 |
中节能资产 | 699.88 | 4.67 |
创新投资 | 349.94 | 2.33 |
北京xx | 349.94 | 2.33 |
社会公众 | 3,790.00 | 25.27 |
合计 | 15,000.00 | 100.00 |
(三)历次股权结构和股本变更
1、2010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0 年12 月7 日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02 号”文核准,向中材股份、三峡新能源、中节能资产非公开发行 5,000.00 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A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5.08 元,募集资金共计 125,400.00
万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5,000.00 万股普通股股份已于 2010 年 12 月 30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本公司股本总额为 20,000.00 万股。此次发行后,公司前五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表 3-3:2010 年 12 月 7 日发行人股份数额和比例情况表
股东名称 | 股份数(万股) | 占比(%) |
中材股份 | 10,864.91 | 54.32 |
南京彤天 | 1,204.21 | 6.02 |
三峡新能源 | 857.18 | 4.29 |
中节能资产 | 571.82 | 2.86 |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xx成长股票证券投 资基金 | 425.67 | 2.13 |
合计 | 13,923.79 | 69.62 |
2、2011 年 4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1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0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000 万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股本 10 股,于 2011 年 5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40,000 万股。
3、2016 年 4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及重大资产重组
2016 年 3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证监许可字[2016]437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268,699,12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用于向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泰山玻纤 100%的股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4.33 元。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66,869.91 万元。xxx和出具《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16BJA30069),确认截至 2016 年 3 月 23 日止,中材科技已收到中材股份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68,699,12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668,699,120.00 元。
2016 年 4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证监许可字[2016]437 号文核准,公司向盈科汇通、宝瑞投资、国杰投资、深圳君盛蓝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金风投资、上海易创、启航 1 号等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138,091,065 股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A 股)募集上述购买资产项目的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4.33
元。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80,679.02 万股。xxx和出具《验资报告》
(XYZH/2016BJA30096),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4
月 27 日止,中材科技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38,091,065.00 元,变更后的
注册资本为 806,790,185.00 元。
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15)第 BJV1038 号《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所涉及的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书》,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385,045.84 万元。此次发行后,公司前五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如下:
表 3-4:2016 年 4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发行人股份数额和比例情况表
股东名称 | 股份数(万股) | 占比(%) |
中材股份 | 48,599.74 | 60.24 |
石河子国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931.30 | 3.63 |
西藏宝瑞投资有限公司 | 2,791.35 | 3.46 |
上海易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416.97 | 3.00 |
南京彤天 | 2,032.72 | 2.52 |
合计 | 58,772.08 | 72.85 |
4、2018 年 5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8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即以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0,679.0185 万股
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
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29,086.43 万股。
5、2019 年 5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90,864,296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 2.43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3 股,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次权益
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678,123,584 股。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注册资本为 167,812.36 万元。
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发行人股权结构及股东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 3-1 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60.24% | 1,010,874,604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07% | 51,575,945 | ||
国信国投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xx瑞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5% | 20,920,025 | ||
南京彤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4% | 17,421,694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新蓝 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0.73% | 12,288,215 | ||
BILL & XXXXXXX XXXXX FOUNDATION TRUST | 0.72% | 12,102,61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低碳 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0.60% | 10,034,831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新趋势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0.45% | 74,55,001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研究睿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0.44% | 7,385,354 | ||
xxx | 0.00% | 7,350,000 |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发行人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发行人原控股股东为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被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后,发行人控股股东现为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方案的议案》,并与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股份)订立合并协议,中国建材拟采用换股吸收合并的方式与中材股份进行合并,在换股后,中材股份 H 股将从香港联交所退市,中材股份将被注销法人资格,中材股份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将由中国建材承接与承继。2017 年 12 月 6 日,中国建材股份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2017 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本次合并的相关议案,批准本次合并。中国建材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取得新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日取得新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100003495Y。
中国建材注册资本 843,477.0662 万元,主要经营水泥、新材料、工程服务三大业务。中国建材三大业务板块近年来均取得了较快发展,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水泥生产商、全球最大的商品混凝土生产商、全球最大的石膏板生产商、中国最大的风机叶片制造商,世界领先的玻璃纤维生产商、国际领先的玻璃和水泥生产线设计及工程总承包服务供应商。中国建材按照大水泥区域化战略进一步推进联合重组,并逐步展开商品混凝土布局;全面实施大水泥经营理念,推进对标管理和精细管理,稳步推进财务集中管理和信息化水平,经营指标优异、发展势头强劲、管理整合深入、资本运营稳健。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建材总资产为 4,459.22 亿元,总负债为 2,947.56
亿元,2019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2,574.82 亿元,净利润为 184.58 亿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中国建材的总资产为 4,640.41 亿元,总负债为 2,974.37
亿元,2020 年 1-9 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1,817.73 亿元,净利润为 188.49
亿元。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年 8 月 22 日,国资委下发《关于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于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同意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中材集团公司实施重组,重组后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将更名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中材集团无偿划转进入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于 2017 年 3 月 8日接到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进入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中材集团公司重组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持有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一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五、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五方面保持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销售体系,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且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资产独立
公司各项资产独立完整,产权明晰,拥有的各项资质、商标及专利均权属清晰。且公司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违规占用的情况。
(三)人员独立
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公司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独立招聘员工。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通过合法程序产生。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超越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四)财务独立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规范、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作出财务决策、独立履行纳税申报及缴纳义务,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干涉公司资金使用、调度,或与公司共用账户的情形。
(五)机构独立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适应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公司的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公司独立自主运作,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的情况。
因此,中材科技与其控股股东之间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相互独立。
六、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及经营业务情况
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及经营业务情况如下所示:
表 3-5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服务及租赁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生产 | 100.00 | - | 直接投资 |
苏州中材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苏州 | 苏州 | 服务及少量 生产加工 | 100.00 | - | 直接投资 |
中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苏州 | 苏州 | 生产 | 100.00 | - | 直接投资 |
北京玻钢院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生产 | 80.00 | - | 直接投资 |
中材锂膜有限公司 | 滕州 | 滕州 | 生产 | 86.50 | - | 直接投资 |
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 泰安 | 泰安 | 生产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中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成都 | 成都 | 生产 | 100.00 | - | 直接投资 |
中材膜材料越南有限公司 | 越南 | 越南 | 生产 | 51.00 | - | 直接投资 |
北京玻璃钢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服务及少量 生产加工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 | 常德 | 常德 | 生产 | 6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中材大装膜技术工程(大连)有限公司 | 大连 | 大连 | 研究、试验 发展 | 35.00 | - | 直接投资 |
注:发行人对子公司中材大装膜技术工程(大连)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35%;在其董事会委派 4 名董事(董事会成员共 7 名),其中 1 名董事长,公司在其董事会表决权比例过半数,因此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二)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企业
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企业如下表:
表 3-6 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企业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一、合营企业 | ||
泰山玻璃纤维南非有限公司 | 300.00 | 50.00 |
北玻电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 | 38.00 |
二、联营企业 | ||
中材国信投(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 | 25.00 |
泰安中研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 | 24.50 |
山东中材大力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10,403.00 | 29.37 |
苏州xxx投矿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 4,500.00 | 35.00 |
中建材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0.00 |
北京中材汽车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4,000.00 | 20.00 |
杭州强士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1,775.00 | 30.00 |
南京春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804.00 | 20.59 |
北京玻钢院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800.00 | 49.00 |
七、发行人组织结构及公司治理
(一)发行人组织架构图
图 3-2 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1、战略投资部
负责公司的战略和投资管理。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日常工作;开展行业分析、战略制定、战略执行与评估、战略调整工作。
负责固定资产及股权的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预算的编制并督促实施;投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批复、竣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价等工作。
负责孵化及混改相关工作。负责公司创新孵化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下属单位划为创新孵化类项目的关键决策与支持管理工作。
负责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与国际组织和国外公司的交流合作;主要产品和服务的国际市场分析研究及信息处理;配合资产财务部,建立完善境外资产管理体系;公司的海外投资并购工作,组织、指导、协调下属单位海外投资并购;组织、指导、协调下属单位海外市场开发。
2、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公司证券事务。组织和实施公司股票发行;证券外联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开展除银行融资及债券融资外的融资管理工作;公司市值管
理相关工作。
负责基金对接管理工作。对接基金公司相关事宜;开展基金公司投资项目的选择与决策。
负责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工作对接与实施。
负责董事会办公室拟定与修改完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下简称三会)以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三会的筹备与组织;三会议案准备和会议文件的存档工作;董事会会议决议及董事长批示的传达贯彻,落实工作的督办、检查和反馈;协助董事了解掌握境内外监管机构、有关公司运作的政策法规,协助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履行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
3、资产财务部
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推进落实;开展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和税务筹划;负责协助运营控制部开展对集团全面预算的接口工作,负责组织公司预算编制及评价工作(含总部各部门预算);财务风险的控制与管理;财务活动分析工作;债务融资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境外资产管理体系;公司财务、资产的监督管理;产权登记及评估备案;财务信息化管理。
4、运营控制部
负责公司经济运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经济运行的统计及分析工作;公司经营目标的分解、汇总,下属单位经营目标管理和业绩考核等工作;企业管理层次压减、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和处置工作。
负责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运行督导。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类重大合同归口管理,检查、审核重大合同中报审和执行过程中的经营风险。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各类经济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审核工作;总部规章制度、业务流程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涉及公司的诉讼、仲裁等事务的处理。
负责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开展中长期信息化发展规划;信息化项目建设需求管理,公司集中部署软硬件建设管理;信息化安全管理;总部信息系统运行和
维护。
5、安全环保部
负责组织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上级单位的有关部署,承担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应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推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实施安全环保管理绩效考核;推动公司安全环保管理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环保统计工作;组织对所属单位重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及其他重大事故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协助公司党委、工会、安委会开展事故责任追究;管理监督各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6、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日常工作;工资总额管理;总部员工及下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括人力资源规划、人员招聘与选拔、培训开发、薪酬福利、绩效考核、劳动关系、人事档案管理等;中材科技的外事管理工作;总部中层干部及下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个人因私护照管理。
7、总裁办公室
负责公司总裁办公会的组织筹备、议案准备、会议记录、纪要整理工作;总裁办公会决议及总裁批示的传达贯彻,落实工作的督办、检查和反馈;下属单位三会议案的受理和审查;组织起草公司综合性文件和报告;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印章等管理工作;公司品牌建设与公共关系管理;公司行政管理与后勤保障。
8、科技发展部
负责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科技发展规划与年度科技计划,组织科研项目的管理;开展科研成果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特种纤维复合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日常管理及应用基础性研究项目管理工作;负责跟踪国家各部委科技计划,并组织开展项目或课题申报工作。
9、审计部
负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审计管理的体系与制度建设;制定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日常审计工作;内控审计工作;专项审计工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协调中介机构开展委托项目审计工作;审计结果的处理落实和追踪检查工作。
10、党群工作部
负责公司党建具体工作,包括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及党委组织、宣传、统战和思想政治工作等;党委会议决议及党委主要负责人批示的传达、贯彻、落实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及新闻宣传工作;公司及党群系统评优评先表彰、下属单位精神xx建设;共青团日常工作及共青团组织建设、青年工作;下属单位党委换届改选工作;负责工会日常管理工作及工会组织建设工作。
11、纪检监察部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纪委的日常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违反党纪政纪案件举报的受理查处;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xx自律工作;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规范监督工作;检查指导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二)发行人治理结构
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公司依法制定了《公司章程》,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监督和制衡机制。
1、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议事程序,平等对待所有的股东。在召开股东大会时,积极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保证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和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股东均进行了回避。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报告;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3)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4)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15)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6)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7)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的人数、成员构成及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
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公司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出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及检查总裁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主席不能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的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
发行人重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为控制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并不断完善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了公司治理结构、重大决策管理、基础管理和审计监督等事项所应遵循的原则,保证了公司业务的发展,业绩的稳步增长。
1、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规范经营管理,控制风险,保证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制定了贯穿于公司生产经营各层面、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不断完善。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升管理层治理水平和经营效益,公司建立了资金控制、采购与付款控制、销售与收款控制、仓储与生产控制、资本性支出控制、税收控制、员工及工资控制、重大事项控制等环节的控制程序,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公司资产、人员、财务的管理
公司制定了《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担保管理办法》、《融资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对下属子公司资金、人员、财务进行管理,覆盖子公司资金收支、内外部融资、资金计划、担保等环节。
公司成立资金结算中心,建立资金监控系统,实时掌握资金信息,实现对子公司资金的全面监控和统一管理。办理担保时,子公司需向公司提出书面担保申请,按规定完整上报申请资料,经公司审核评估后形成书面方案或议案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报分管领导、有权机构审批。总部负责审核子公司的重要融资业务,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掌握子公司的用信情况。
人员管理方面,为进一步推进公司领导人员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领导班子和“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xx”的领导队伍,公司制定了
《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主要包括职位设置、任职条件、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领导人员选拔任用、考察和考核、交流与回避、退出、管理监督、工作纪律等。
同时,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对外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相关制度。
3、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建设,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特点,建立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体系。现行的内审制度有:《内部审计制度》、《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成本费用审计实施细则》、《结算业务审计实施细则》、《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通过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明确了公司开展的各类审计项目的工作流程、重点审计内容,规范实施内部审计工作,为公司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奠定了基础。
4、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该制度是公司各项财务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从根本上规范了公司财务收支的计划、执行、控制、核算工作。
5、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银行账户管理、资金计划与资金计划工作流程、资金调拨及融资工作流程及其他日常支付业务涉及的管理规范,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效益和效率。
6、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1)投资管理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投资项目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重大投资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了项目从立项、过程管理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明确了各单位职责分工。
(2)融资管理
针对融资管理,公司制订了《融资管理制度》,明确了机构职责和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分工,规范了公司融资行为。公司股东大会对年度财务预算贷款总额进行审批。
7、公司的会计工作制度
为了规范会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主要会计政策》、《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执行统一的会计核算政策。
(1)《主要会计政策》规范、统一了公司的会计核算,保证了公司基础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清晰、一致,使公司财务状况得到如实反映。
(2)《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司财务人员对基础财务数据、财务资料的处理、保管等行为,确保公司基础财务资料安全、完整。
8、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自身的业务特点,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相关人事管理制度,使公司的人事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
为提升员工整体素质,制定了《培训管理制度》,建立培训体系,明确各部门培训职责、培训计划编制、培训行政管理工作,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储备后备人力资源。
9、公司担保制度
在担保制度方面,公司实行担保业务统一管理,公司严禁给子公司以外的公司、个人或组织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公司严格控制担保业务程序,明确担保评估、审批、执行环节的控制要求,并加强各级担保业务内部控制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10、关联交易管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 实施细则》,偶发关联交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转让、共同投资、提供财务 资助、签订许可协议、提供担保等。公司及各单位偶发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实行 事前报告制度。各单位应事前向公司总部证券部报告拟发生的偶发关联交易事项,待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日常关联交易实施预计管理。每年年初,各单位应参考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结合本年度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本年度将要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报送公司证券部审核汇总,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11、安全生产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公司所属各单位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构建本质安全型企业,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众、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运营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信息披露制度
为了加强本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对外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
1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发生突发事件后能有效、及时、有序、迅速得到紧急救援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与社会影响,公司制定了《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明确了重大突发事件分类,制订了工作原则,制订了应急预案体系,同时,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建立应急保障机制。
八、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简介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情况如下:
表 3-7 发行人董事情况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现任职务 | 任期起止日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现任职务 | 任期起止日 |
xxx | 男 | 1966 年 01 月 | 董事长 | 2017 年 11 月 1 日至今 |
xxx | x | 1964 年 07 月 | 董事 | 2017 年 11 月 1 日至今 |
xxx | x | 1958 年 11 月 | 副董事长 | 2017 年 11 月 1 日至今 |
xxx | 男 | 1963 年 03 月 | 董事 | 2017 年 11 月 1 日至今 |
xxx | 男 | 1969 年 11 月 | 董事、总裁 | 总裁 2020 年 11 月 18 日至今; 董事 2021 年 1 月 5 日至今 |
xx | x | 1964 年 | 董事 | 2021 年 1 月 5 日至今 |
xx军 | 男 | 1963 年 04 月 | 独立董事 | 2017 年 11 月 1 日至今 |
xxx | 男 | 1976 年 04 月 | 独立董事 | 2017 年 11 月 1 日至今 |
xxx | x | 1970 年 11 月 | 独立董事 | 2017 年 11 月 1 日至今 |
(二)监事简介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监事情况如下:
表 3-8 发行人监事情况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现任职务 | 任期起止日 |
苏逵 | 男 | 1962 年 10 月 | 监事会主席 | 2021 年 1 月 5 日至今 |
xx明 | 男 | 1964 年 1 月 | 监事 | 2021 年 1 月 5 日至今 |
xx | x | 1963 年 06 月 | 监事 | 2017 年 11 月 1 日至今 |
xx | 男 | 1961 年 10 月 | 职工监事 | 2017 年 11 月 1 日至今 |
xxx | x | 1962 年 09 月 | 职工监事 | 2017 年 11 月 1 日至今 |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
表 3-9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现任职务 | 任期起止日 |
xxx | 男 | 1969 年 11 月 | 董事、总裁 | 总裁 2020 年 11 月 18 日至今; 董事 2021 年 1 月 5 日至今 |
xx | x | 1962 年 05 月 | 副总裁 | 2017 年 11 月 1 日至今 |
xxx | x | 1963 年 08 月 | 副总裁 | 2017 年 11 月 1 日至今 |
xxx | x | 1968 年 07 月 | 副总裁、董事会 秘书 | 2017 年 11 月 1 日至今 |
高岭 | 男 | 1982 年 02 月 | 财务总监 | 2020 年 9 月 30 日至今 |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如下:
表 3-10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xxx |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否 |
xx |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是 |
xxx |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是 |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如下:
表 3-1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 报酬津贴 |
xxx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是 |
xx军 | 亚太中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是 |
xxx | 上海积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是 |
李文华 | 北京交通大学 | 法学院民商经济法系主任 | 是 |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权及债券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股份和债券的情况。
(六)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违法违规情况及任职资格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九、发行人经营状况
(一)发行人经营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核准领取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10929279P),发行人经营范围如下:
玻璃纤维、复合材料、过滤材料、矿物棉、其他非金属新材料、工业铂铑合金、浸润剂及相关设备研究、制造与销售;技术转让、咨询服务;工程设计与承包;建筑工程、环境工程专业总承包、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对外承包工程和
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工程审计、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工程、轻工、市政工程设计;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其他非金属新材料工程设计与承包;压力容器、贵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工业自控产品、计算机软件的销售(以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随着 2016 年与泰山玻纤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完毕,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分为风电叶片、玻璃纤维和其他板块,并形成了风电叶片及玻璃纤维两大支柱型产业,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构成主要来源于支柱型产业。其他板块主要产品为高压复合气瓶、膜材料制品(高温过滤材料、玻璃纤维纸)、锂电池隔膜、技术与装备、及少量贸易和水务。
1、总体经营情况
公司着力打造主导产业和创新孵化产业两大业务平台。随着公司与泰山玻纤重大资产重组的完成,公司形成以中材叶片(全国第一)为代表的复合材料制品、以泰山玻纤(全国第二)为代表的玻璃纤维及玻纤制品两大支柱型产业,实现玻纤及复合材料领域价值链的整合;重点投资锂电池隔膜产业,快速做大做强;同时注重创新机制,培育、孵化科研院所储备及开发的各项科研技术成果。未来在支柱产业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锂电池隔膜等重点培育产业将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2、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情况
表 3-12 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分部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风电叶片 | 593,442.21 | 46.86 | 503,902.78 | 38.20 | 332,868.89 | 29.78 | 292,459.49 | 28.91 |
玻璃纤维 | 475,635.70 | 37.56 | 573,867.40 | 43.50 | 572,374.20 | 51.21 | 522,946.10 | 51.69 |
其他 | 197,337.75 | 15.58 | 241,327.20 | 18.29 | 212,530.94 | 19.01 | 196,254.89 | 19.40 |
合计 | 1,266,415.66 | 100.00 | 1,319,097.38 | 100.00 | 1,117,774.03 | 100.00 | 1,011,660.48 | 100.00 |
表 3-13 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分部主营业务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风电叶片 | 455,712.59 | 49.83 | 409,979.71 | 42.53 | 286,123.21 | 34.95 | 240,350.29 | 32.90 |
玻璃纤维 | 322,861.11 | 35.31 | 389,867.70 | 40.44 | 369,004.94 | 45.08 | 340,534.97 | 46.61 |
其他 | 135,882.98 | 14.86 | 164,148.26 | 17.03 | 163,486.83 | 19.97 | 149,678.95 | 20.49 |
合计 | 914,456.68 | 100.00 | 963,995.67 | 100.00 | 818,614.98 | 100.00 | 730,564.21 | 100.00 |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011,660.48 万元、1,117,774.03 万元、1,319,097.38 万元和 1,266,415.66 万元,
总体呈上升趋势。2018 年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7 年增长 10.49%,2019 年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8 年增长 18.01%。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730,564.21 万元、818,614.98 万元、
963,995.67 万元和 914,456.68 万元,2018 年较上年增长 12.05%,2019 年较上年增长 17.76%,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化一致。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风电叶片板块收入分别为 292,459.49 万元、332,868.89 万元、503,902.78 万元和 593,442.21 万元,占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8.91%、29.78%、38.20%和 46.86%。2018 年增幅 13.82%,2019 年增幅 51.38%,2019 年风电叶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受国内风电政策影响,2019 年度风电行业景气度提升,市场需求旺盛,产销量大幅提升。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玻璃纤维板块收入分别为 522,946.10 万元、572,374.20 万元、573,867.40 万元和 475,635.70 万元,占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1.69%、51.21%、43.50%和 37.56%。2018 年增 幅 9.45%,2019 年增幅 0.26%,整体较为稳定。2019 年,玻璃纤维行业受新增 产能及中美贸易摩擦影响,行业景气度有所下降,竞争形势加剧。公司玻璃纤维 产业持续优化产能结构,同时根据市场需求及新材料发展趋势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深入推进降本增效,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在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仍保持了 较好的盈利水平。
表 3-14 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分部毛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业务板块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风电叶片 | 137,729.62 | 39.13 | 93,923.07 | 26.45 | 46,745.68 | 15.63 | 52,109.20 | 18.54 |
玻璃纤维 | 152,774.59 | 43.41 | 183,999.70 | 51.82 | 203,369.26 | 67.98 | 182,411.13 | 64.89 |
其他 | 61,454.77 | 17.46 | 77,178.94 | 21.73 | 49,044.11 | 16.39 | 46,575.94 | 16.57 |
合计 | 351,958.98 | 100.00 | 355,101.71 | 100.00 | 299,159.05 | 100.00 | 281,096.27 | 100.00 |
表 3-15 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分部毛利率情况
业务板块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风电叶片 | 23.21% | 18.64% | 14.04% | 17.82% |
玻璃纤维 | 32.12% | 32.06% | 35.53% | 34.88% |
其他 | 31.14% | 31.98% | 23.08% | 17.98%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27.79% | 26.92% | 26.76% | 27.79% |
2017 年度,公司毛利润 281,096.27 万元,其中风电叶片板块实现毛利润
52,109.20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的比重为 18.54%,玻璃纤维板块实现毛利润 182,411.13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的比重为 64.89%;2018 年度,公司毛利润 299,159.05 万元,较上年增长 6.43%,其中风电叶片板块实现毛利润 46,745.68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的比重为 15.63%,玻璃纤维板块实现毛利润 203,369.26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的比重为 67.98%;2019 年度,公司毛利润 355,101.71 万元,较上年增长 18.70%,其中风电叶片板块实现毛利润 93,923.07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的比重为 26.45%,玻璃纤维板块实现毛利润 183,999.70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的比重为 51.82%;2020 年 1-9 月,公司毛利润 351,958.98 万元,其中风电叶片板块实现毛利润 137,729.62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的比重为 39.13%,玻璃纤维板块实现毛利润 152,774.59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的比重为 43.41%。
2017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27.79%,其中风电叶片板块毛利率为
17.82%,玻璃纤维板块毛利率为 34.88%;2018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26.76%,其中风电叶片板块毛利率为 14.04%,玻璃纤维板块毛利率为 35.53%;
2019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26.92%,其中风电叶片板块毛利率为18.64%,玻璃纤维板块毛利率为 32.06%;2020 年 1-9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27.79%,其中风电叶片板块毛利率为 23.21%,玻璃纤维板块毛利率为 32.12%。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基本稳定。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x章节选用的财务数据引自公司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及 2020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资者应通过查阅公司财务报告、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了解发行人的具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并出具了 XYZH/2018BJA30061 、 XYZH/2019BJA70071 和 XYZH/2020BJA70165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募集说明书中所引用的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财务数据,均为该年度审计报告中报表期末数。
表 4-1 发行人最近三年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20 年 9 月末/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末/ 2019 年度 | 2018 年末/ 2018 年度 | 2017 年末/ 2017 年度 |
总资产(亿元) | 332.85 | 292.85 | 240.42 | 224.40 |
总负债(亿元) | 196.04 | 165.04 | 130.24 | 133.15 |
全部债务(亿元) | 128.71 | 113.64 | 87.47 | 94.06 |
所有者权益(亿元) | 136.81 | 127.81 | 110.18 | 91.25 |
营业总收入(亿元) | 129.20 | 135.90 | 114.47 | 102.68 |
利润总额(亿元) | 18.69 | 16.66 | 11.78 | 9.84 |
净利润(亿元) | 15.74 | 14.28 | 9.92 | 8.1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亿元) | 14.52 | 11.48 | 9.93 | 7.8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元) | 15.48 | 13.80 | 9.34 | 7.67 |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 13.20 | 29.70 | 15.79 | 7.70 |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 -19.88 | -32.82 | -17.32 | -15.08 |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 7.64 | 7.19 | 0.15 | 0.75 |
流动比率(倍) | 1.06 | 0.91 | 1.04 | 0.95 |
速动比率(倍) | 0.87 | 0.73 | 0.85 | 0.76 |
资产负债率(%) | 58.90 | 56.36 | 54.17 | 59.34 |
债务资本比率(%) | 48.47 | 47.06 | 44.25 | 50.76 |
营业毛利率(%) | 27.87 | 26.90 | 26.93 | 27.75 |
平均总资产报酬率(%) | 6.71 | 5.36 | 4.27 | 3.7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02 | 12.35 | 9.29 | 9.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 - | 9.80 | 9.38 | 8.95 |
EBITDA(亿元) | - | 31.41 | 23.56 | 22.07 |
EBITDA 全部债务比(%) | - | 27.64 | 26.93 | 23.46 |
EBITDA 利息倍数 | - | 8.00 | 6.59 | 6.58 |
应收账款xx率(次) | 3.66 | 4.29 | 3.98 | 4.15 |
项目 | 2020 年 9 月末/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末/ 2019 年度 | 2018 年末/ 2018 年度 | 2017 年末/ 2017 年度 |
存货xx率(次) | 4.17 | 5.15 | 4.73 | 4.46 |
注:1、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融资租赁款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合计/期末资产总计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6、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 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8、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9、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10、EBITDA 利息倍数= 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11、应收账款xx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12、存货xx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026,781.92 万元、1,144,686.95 万元、1,359,046.70 万元和 1,291,962.33 万元。
2018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1.48%,2019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8.73%,主要系风电叶片、玻璃纤维行业需求不断提升,增长较快。2020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35.46%。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的营业利润分别为
101,880.43 万元、129,031.93 万元、155,817.82 万元和 184,107.26 万元,利润总额分别为 98,425.40 万元、117,830.91 万元、166,555.37 万元和 186,850.70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81,051.69 万元、99,162.16 万元、142,847.71 万元和 157,371.52 万
元。
2018 年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同比增长 26.65%、19.72%和 22.34%。
2019 年,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同比增长 20.76%、41.35%和 44.05%,盈利水平不断提高。2020 年 1-9 月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同比增长 50.81%、51.84%和 49.72%。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营业毛利率分别为
27.75%、26.93%、26.90%和 27.87%,净利润率分别为 7.89%、8.66%、10.51%
和 12.18%,平均总资产报酬率分别为 3.77%、4.27%、5.36%和 5.0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9.23%、9.29%、12.35%和 5.02%。2017-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8.95%、9.38%和 9.80%。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95、1.04、0.91 和 1.06,速动比率分别为 0.76、0.85、0.73 和 0.87,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9.34%、54.17%、56.36%和 58.90%。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
度,公司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6.58、6.59 和8.00。整体来看,公司EBITDA
对利息支出的覆盖程度较好。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存货xx率分别为
4.46、4.73、5.15 和 4.17,呈上升趋势。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年 1-9 月,公司应收账款xx率分别为 4.15、3.98、4.29 和 3.66。2017 年度、2018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总资产xx率分别为 0.48、0.49、0.51和 0.41。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925 号文),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分期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x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公司债务,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资本结构。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使用 8.00 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因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和发行时间尚有不确定性,待债券发行完毕,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和 公司债务结构调整需要,本着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资本结构的原则,对具体偿还计划进行适当的调整,确定具体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公司债 务的金额,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于本期债券上市公告中明确。偿还公司债务具体 安排将视发行时间具体窗口变化和有息负债借款到期时间而调整。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偿还公司债务明细如下:
表 5-1 发行人拟偿还公司债务明细表
单位:亿元
借款公司 | 债券名称 | 债务余额 |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 中材 Y1 | 11.00 | 3.00 | 2018.04.03 | 2021.04.03 |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 中材科技CP001 | 5.00 | 5.00 | 2020.04.16 | 2021.04.16 |
合计 | 16.00 | 8.00 |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发行人将按照《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管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合法合规使用。在募集资金监管方面,发行人将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障投资者利益。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
发行人将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向和投资金额安排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发行人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禁止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决策、资金用途调整等需经董事会审批同意,方可更改。
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和监管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中xx的用途一致,规避市场风险、保 证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项 账户,专项账户存放的债券募集资金必须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专款专用,并由监管银行对账户进行监管。
公司将与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约定由监管银行督偿债资金的存入、使用和支取情况。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除此之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也将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对专项账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同时,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管理办法》、证券业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其专项偿债账户信息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
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x期债券的成功发行在有效增加发行人运营资金总规模的前提下,发行人的财务杠杆使用将更加合理,并有利于公司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二)对发行人财务成本的影响
与银行贷款这种间接融资方式相比,公司债券作为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品种,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发行人通过本次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锁定公司财务成本,避免贷款利率波动风险。同时,将使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减轻短期偿债压力,使公司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三)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x期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将使发行人的营运资金得到充实,公司的流动比率将有所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的发行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大大增强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同时为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使公司更有能力面对市场的各种挑战,保持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并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转借他人使用,不用于弥补亏损、非生产性支出,并将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督机制和隔离措施。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发行人 2017 年-2019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 2020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5、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7、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发行注册的文件。
二、备查地点
在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发行人和承销商处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债券转让交易场所网站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及相关文件。
1、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xx文化园创作展示中心 1 号楼联系人:xxx
电话号码:000-00000000-000传真号码:010-88437712
邮政编码:100097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 2 层联系人:许可、xxx、x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65608445
邮政编码:100010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66554097
邮政编码:100033
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华远企业号 D 座三单元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88321819
邮政编码:10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