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TZY-2020024
智能工程实训室改造装修-招标文件
智能工程实训室改造装修
采购编号:TZY-2020024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 四川铁道职业学院
四川·成都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就智能工程实训室改造装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TZY-2020024
招标项目:智能工程实训室改造装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详见第四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省外企业必须办理入川备案登记证或者 《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仍在有效期内的)或者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第一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4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签到(签到地点:xxxxxxxxxxxx000x),若不签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特别说明:因疫情期间,为保证安全,请前来投标的商家戴好口罩,准备健康二维码,服从学校管理,做好个人防护。
七、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xxxxxxxxxxxx000x。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铁道职业学院
地址:xxxxxxxxxxxx000x
联系人:xxx x老师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000-00000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名称:四川铁道职业学院 地址:xxxxxxxxxxxx000x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2 |
项目名称 |
智能工程实训室改造装修 |
3 |
招标编号 |
TZY-2020024 |
4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5 |
预算金额 |
39.80万元 |
6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
|
7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8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9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30天 |
10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套,用于唱标的“投标报价表”一份。 |
11 |
装订要求 |
正本装订,不得有活页。 |
12 |
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的包装和密封 |
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分别包装和密封,同时递交采购人。 |
13 |
投标文件递交 |
a.时间和地点详见 “投标邀请”; b.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代表人执有效身份证参加。 c.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文件”第11条“投标文件的递交”。 |
14 |
开标时间、地点 |
时间:2020年12月24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xxxxxx000x |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构成
1.1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五)评标办法;
(六)合同主要条款;
1.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2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应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三、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
4.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5. 知识产权
5.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5.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6.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
(1)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报价表
分项报价明细表
商务应答表
投标人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相关信息
7.投标文件的说明。
7.1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投标报价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7.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7.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证明投标人业绩的有关材料;
(5)商务应答表。
8.投标文件格式
8.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8.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9.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 30天。
1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0.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10.2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10.3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2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1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2.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12.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1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12.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13.开标
13.1 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3.2 开标时,采购人邀请学校纪检监察室派人对开标及评标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13.3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
14.评标
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参见第五章)
15.中标通知书
15.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5.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16. 签订合同
16.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6.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6.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16.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5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三份)送采购人。
17. 履行合同
17.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17.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争议解决条款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8. 验收
中标人与采购人按照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参见第四章)进行验收,采购人也可依据合同自行组织验收。
六、投标纪律要求
19.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采购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0.质疑。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如有任何质疑,可向四川铁道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询问,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投标价为
人民币元(大写:)。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 工作日内完成应尽义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
4、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5、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xx)
日 期:
三、投标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
|
投标总价 |
(大写)人民币
(小写)¥: |
供货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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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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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代表签字:
(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招标编号: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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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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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并具体填写品牌、规格、型号等,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如产品为国家节能、环保标志清单产品也请在备注栏注明。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投标报价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五、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应答 |
偏离及其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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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六、投标人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招标编号: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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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中标通知/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具体内容不能遮盖,否则投标无效)。如要求描述“完成项目质量”,则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表不够可另附。
投标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相关信息
第四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1.强化木地板用圣象品牌,强电用玉蝶线,弱电用大唐网线、模块,开关、插座用飞雕品牌,墙面刷漆用立邦品牌。
2.所有装修材料要求达到图书馆的防火要求,环保要求,装修完成后出具检测报告。
3.所有结构设计、隔墙搭建必须保证安全、可靠。
二、项目清单及图纸(附件1-3)
三、验收标准:
验收依据及主要参考标准: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
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一)涂饰工程
1.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在涂饰涂料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
(2)旧墙面在涂饰涂料前应清除疏松的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
(3)混凝土或抹灰基层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涂刷乳液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
(4)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内墙腻子的粘结强度应符合《建筑室内用腻子》(JG/f 3049)的规定。
2.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应在5~35℃之间。
3.涂饰工程应在涂层养护期满后进行质量验收。
主 控 项 目
1.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所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2.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3.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4.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涂饰工程对基层的处理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 般 项 目
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次 |
项目 |
普通涂饰 |
高级涂饰 |
检验方法 |
1 |
颜色 |
均匀一致 |
均匀一致 |
观察 |
2 |
泛碱、咬色 |
允许少量轻微 |
不允许 |
|
3 |
流坠、疙瘩 |
允许少量轻微 |
不允许 |
|
4 |
砂眼、刷纹 |
允许少量轻微砂眼,刷纹通顺 |
无砂眼,无刷纹 |
|
5 |
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允许偏差 |
2 |
1 |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
(二)幕墙玻璃工程
1.玻璃幕墙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材料、构件和组件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构件、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的复验报告。
2.玻璃幕墙的造型和立面分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3.玻璃幕墙使用的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幕墙应使用安全玻璃,玻璃的品种、规格、颜色、光学性能及安装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1)幕墙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0 mm。全玻璃幕墙肋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12 mm。
(1)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明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聚硫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隐框和半隐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镀膜面应在中空玻璃的第2或第3面上。
(1)幕墙的夹层玻璃应采用聚乙烯醇缩xx(PVB)胶片干法加工夹层玻璃。点支承玻璃幕墙夹层胶片(PVB)厚度不应小于0.76 mm。
(1)钢化玻璃表面不得有损伤;8.0 mm以下的钢化玻璃应进行引爆处理。
(1)所有幕墙玻璃均应进行边缘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4.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各种预埋件、连接件、紧固件必须安装牢固,其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5.各种连接件、紧固件的螺栓应有防松动措施;焊接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焊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6.隐框或半隐框玻璃幕墙,每块玻璃下端应设置两个铝合金或不锈钢托条,其长度不应小于100 mm,厚度不应小于2 mm,托条外端应低于玻璃外表面2 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7. 点支承玻璃幕墙应采用带万向头的活动不锈钢爪,其钢爪间的中心距离应大于250 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8.玻璃幕墙四周、玻璃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节点、各种变形缝、墙角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9.玻璃幕墙应无渗漏。
检验方法:在易渗漏部位进行淋水检查。
10.玻璃幕墙结构胶和密封胶的打注应饱满、密实、连续、均匀、无气泡,宽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11.玻璃幕墙开启窗的配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安装位置和开启方向、角度应正确;开启应灵活,关闭应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开启和关闭检查。
12.玻璃幕墙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1.玻璃幕墙表面应平整、洁净;整幅玻璃的色泽应均匀一致;不得有污染和镀膜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
2. 每平方米玻璃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每平方米玻璃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次 |
项 目 |
质量要求 |
检验方法 |
1 |
明显划伤和长度<100mm的轻微划伤 |
不允许 |
观察 |
2 |
长度≤100mm的轻微划伤 |
≤8条 |
用钢尺检查 |
3 |
擦伤总面积 |
≤500mm2 |
用钢尺检查 |
3. 一个分格铝合金型材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2.18的规定。
一个分格铝合金型材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次 |
项 目 |
质量要求 |
检验方法 |
1 |
明显划伤和长度<100mm的轻微划伤 |
不允许 |
观察 |
2 |
长度≤100mm的轻微划伤 |
≤2条 |
用钢尺检查 |
3 |
擦伤总面积 |
≤500mm2 |
用钢尺检查 |
4.明框玻璃幕墙的外露框或压条应横平竖直,颜色、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压条安装应牢固。单元玻璃幕墙的单元拼缝或隐框玻璃幕墙的分格玻璃拼缝应横平竖直、均匀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5.玻璃幕墙的密封胶缝应横平竖直、深浅一致、宽窄均匀、光滑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6.防火、保温材料填充应饱满、均匀,表面应密实、平整。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玻璃幕墙隐蔽节点的遮封装修应牢固、整齐、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8.隐框、半隐框玻璃幕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隐框、半隐框玻璃幕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检 验 方 法 |
|
1 |
幕墙垂直度 |
幕墙高度≤30m |
10 |
用经纬仪检查 |
30m<幕墙高度≤60m |
15 |
|||
60m<幕墙高度≤90m |
20 |
|||
幕墙高度>90m |
25 |
|||
2 |
幕墙水平度 |
层高≤3m |
3 |
用水平仪检查 |
层高>3m |
5 |
|||
3 |
幕墙表面平整度 |
2 |
用2 m靠尺和塞尺检查 |
|
4 |
板材立面垂直度 |
2 |
用垂直检测尺检查 |
|
5 |
板材上沿水平度 |
2 |
用1m水平尺和钢直尺检查 |
|
6 |
相邻板材板角错位 |
1 |
用钢直尺检查 |
|
7 |
阳角方正 |
2 |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
|
8 |
接缝直线度 |
3 |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
|
9 |
接缝高低差 |
1 |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
|
10 |
接缝宽度 |
1 |
用钢直尺检查 |
(三)吊顶工程
主控项目
1、吊顶标高、尺寸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2、吊顶用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
3、暗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龙骨就经过表面防腐处理,木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防水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一般项目
1、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边缘切割整齐一致,无划伤、缺棱、掉角,色泽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2、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蓖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3、金属吊杆、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无翘曲、锤印。木质吊杆、龙骨应顺直,无劈裂、变形。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5、暗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暗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纸面石膏板 |
金属板 |
矿棉板 |
木板、塑料板、格栅 |
|||
1 |
表面平整度 |
3 |
2 |
2 |
2 |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
2 |
接缝直线度 |
3 |
1.5 |
3 |
3 |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
3 |
接缝高低差 |
1 |
1 |
1.5 |
1 |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
(四)普通灯具安装工程
主控项目
1、固定灯具带电部件的绝缘材料以及提供防触电保护的绝缘材料,应耐燃烧和防明火;
2、灯具的安装高度距离室内地面不应小于2.0m;
3、灯头的接触线端口,应能可靠连接两根截面为0.5-2.5mm2的导线,灯具的配件应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脱落,灯罩破裂等现象,灯具内配线应符合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导线绝缘良好、无漏电现象。
一般项目
灯具的外形、灯头及其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及其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涂层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
2、软线吊灯的软线两端做保护扣,两端芯线搪锡;当装升降器时,套塑料软管,采用安全灯头;
3、除敞开式灯具外,其他各类灯具灯泡容量在100W及以上者采用瓷质灯头;
4、连接灯具的软线盘扣、搪锡压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接于螺口灯头中间的端子上;
5、灯头的绝缘外壳不破损和漏电;带有开关的灯头,开关手柄无裸露的金属部分。
6、装有白炽灯泡的吸顶灯具,灯泡不应紧贴灯罩;当灯泡与绝缘台间距离小于5mm时,灯泡与绝缘台间应采用隔热措施。
7、投光灯的底座及支架应固定牢固,枢轴应沿需要的光轴方向拧紧固定。
8、安装在室外的壁灯应有泄水孔,绝缘台与墙面之间应有防水措施。
9、灯具安装的固定件,吊挂件宜用预埋螺栓、胀管螺栓、螺钉、预埋件焊接、吊挂等方法固定。严禁使用木塞固定,使用胀管螺栓、胀管螺钉、固定时钻孔直径应与胀管尺寸配套。
(五)开关、插座工程
1、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
(2)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
(3)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4)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开关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一致,操作灵活、接触可靠。
(5)相同型号并列安装同一室内开关安装高度一致,且控制有序不错位。并列安装的拉线开关的相邻间距不小于20mm;
(6)暗装的开关面板应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
2、照明开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关安装位置便于操作,开关边缘距门框边缘的距离0.15~0.2m,开关距地面高度1.3m;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2~3m,层高小于3m时,拉线开关距顶板不小于100mm,拉线出口垂直向下。
(2)相同型号并列安装同一室内开关安装高度一致,且控制有序不错位。并列安装的拉线开关的相邻间距不小于20mm;
(3)暗装的开关面板应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
(六)强化地板验收标准
材料要求:符合《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T18102-2000规范要求
第五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二、评分办法说明
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打分,满分为 100 分。招标主要考评因素包括投标报价(50%)、技术性能(20%)和综合商务部分(30%)三个方面,各投标人三方面的所有评价指标得分之和为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详细评分标准如下表:
序号 |
评价因素 |
权 重 (满分) |
评分原则说明 |
一、商务部分(满分 30 分) |
|||
综合商务 |
|||
1 |
业 绩 |
10 |
2017年以来5个业绩得 10 分,少一个扣2 分;扣完为止(附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
2 |
售后服务措施 |
10 |
符合国家对工程建设项目相关验收年限要求,后期维护及时迅速(24小时以内完成维修更换的)得4分,每承诺完成维修少三个小时的加1分,最多加6分。 |
3 |
产品保修承诺 |
10 |
产品3年免费维护得 10 分;2年免费维护得6分;1年免费维护得3 分。 |
二 、投标报价(满分 50 分) |
|||
|
投标报价、备件价格 |
50 |
以所有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的0.9倍为基准价,按(最终报价-基准价)/基准价*100%计分;比基准价每多1%或少1%扣1分。 |
三、技术性能、施工(满分 20 分) |
|||
|
技术性能、维修、施工 |
20 |
1、供应商承诺完全达到招标文件验收依据及主要参考标准要求的,得3分; 2、供应商承诺工期达到50天以内完工的,得3分。 3、根据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综合评定,包括质量等级、施工方式、操作方法、技术方案等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且切实可行的得8分,每有1个缺陷或不切实可行的扣2分。 4、根据维修施工切实可行的噪音控制、扬尘降噪、现场管理等措施的针对性评定完全满足以上施工方案点与技术措施评定方向且切实可行的得6分,每有一项方案点不满足采购项目需求或不切实可行或有缺陷的扣2分,每增加一项针对本项目且切实可行的施工措施的加 1分,最多加2分。 |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供参考)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四川铁道职业学院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实训室改造装修
工程地址: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图书馆内
工程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
采购项目编号: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学校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校门改造项目反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所有内容,并确保本项目施工所涉及的安全、质量、工期及造价控制。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20年 月 日(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2020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80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金额(小写):¥: 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规费 元,暂列 元)
金额(大写):。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1.招标文件;
2.本施工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经评标确认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施工图、标准规范和相关技术文件等;
8.乙方承诺函的相关内容;
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项目款支付及结算
1.工程预付款:合同生效后经乙方提出申请并提供收据,甲方确认后7个日历天内预付合同价款的20%,即¥: 元。
2.工程进度款:乙方按月提出进度计划和完成工程量,由甲方现场代表核实确认后10个日历天内,按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进度款;第一次支付进度款时扣除全额预付款。
3.工程项目全部完工由甲方组织初步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完善的竣工资料,由甲方在10个日历天内组织对工程进行结算,工程结算价按乙方的工程量清单价计算,确定工程竣工结算价并由乙方提供结算价的正式发票后7个日历天内,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100%。
4.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5%(¥ 元)自动转为质保金。本工程质量保证期为2年,质保金在质保满1年后且无任何质量问题的7个日历天内由甲方无息退还。若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均应免费修复,则实施相关修复或补救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未依约履行保修义务的,甲方有权委托他方修复,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单方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以支付的,乙方还应另行承担。
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九、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肆份,供应商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工程《安全生产合同》《廉政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并遵守,作为本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成都市郫都区安德街道彭温路399号
本合同双方约定 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采购人:四川铁道职业学院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安德街道 地址:
彭温路399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纳税务人识别码: 纳税务人识别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2020年 月 日 签约日期:2020年 月 日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
本工程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3年版)通用条款的内容。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一、一般约定
(一)有关合同双方的词语
1.甲方:四川铁道职业学院
2.乙方:
(二)语言文字
执行通用条款。
(三)法律
1.适用法律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及《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8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等。
2.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国家及地方的现行适用标准和规范。
(四)合同协议书
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后,乙方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甲方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一)现场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负责施工现场的投资、质量、安全、工期控制以及合同等信息管理,对施工现场协调管理和技术监督。
1.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甲方提供接口,由乙方自行接入施工现场。
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公共道路已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场地情况由甲乙双方现场确定。
3.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根据需要,甲方配合乙方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
(一)乙方的一般义务
1.工程的维护和照管
工程的看管守护: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完成且达到移交条件后,负责向甲方办理工程移交;在工程正式移交前,乙方应负责看管守护工程。
2.其他义务
(1)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乙方自行负责协调解决(费用、接入点等),甲方予以配合。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乙方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发生时另行协商。
(3)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乙方按照有关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做好有效地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和保护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看守警卫和电器使用监督控制以及进出通道、相邻建筑、道路等安全防护措施。针对本项目涉及在用建筑,进出人员较多,乙方须充分考虑并在施工组织方案中予以明确,加强施工人员的组织管理,确保尽可能减少对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影响,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4) 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
乙方自行按有关城市管理部门规定执行,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协议书的签约合同价中。
(5)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在工程验收移交前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协议书的签约合同价中。
(6)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按照政府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执行,施工现场做到卫生整洁、文明施工,达到成都市有关环卫、城管等管理要求。
(7) 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a. 施工打围需符合甲方的要求;临时设施应按甲方要求统一位置、统一标识搭设;
b. 由施工不当造成的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c. 其它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确定。
(二)履约担保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5%(¥ 元)的履约保证金,采取转帐方式支付;项目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质保金。
(三)分包
本工程甲方同意乙方分包的工程:无。
(四)乙方项目经理
1.乙方项目经理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的职权: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并负责本工程直接相关的事项如现场签证、价款变动等,项目经理行为视为乙方行为。
2.甲方将在乙方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至合同标的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甲方不同意乙方变更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凡投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甲方不同意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更不得强迫乙方分包。
乙方不能变更或以“执行经理”等名义变相变更项目经理, 否则视为违约。对于工程现场重要事项的商谈和文件签署,由甲方现场代表和项目经理参与实施才被认为有效。
四、材料和工程设备
(一)乙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乙方采购的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
(1)招标清单外增加的材料,乙方在拟投料10个日历天之前,将其质量、品牌、价格报甲方认质认价。
(2)所有材料均应符合设计和国家颁布的质量检验及验收规范要求,并按规定向甲方提供材质合格证书和检验合格证。装饰材料在采购前应将样品送甲方,经双方共同认可进行封样后方可进行采购,乙方应将可能发生的费用自行充分考虑在报价中包干使用,成交后不得调整,也不另行签证。
(3)对于招标文件中规定品牌的材料(设备),乙方须按招标文件中所报的品牌采购,且采购前先将样品送甲方认可。
(4)乙方封样时所提供的材料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时,甲方有权拒绝,所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须提前7个日历天将采购清单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经双方认可后方能采购。未经甲方进行质量认定的主要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项目,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
(6)若甲方对乙方出具的材料质量认证意见持异议,可申请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所发生的费用、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在处理质量争议期间,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减少窝工待料损失。乙方自购材料虽经甲方质量认证,但不解除乙方的质量责任。
(二)甲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约定:无
六、交通运输
(一)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施工场地专用和道路通行权以及场外设施等的约定: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场内施工道路
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等的约定: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施工造成甲方道路、绿化等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
(三)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一)乙方的施工安全责任
乙方对施工安全责任的约定:_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师生的安全与方便,在确有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自费提供照明、警卫、护棚、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严格按安全施工规程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送甲方审批时间:开工后7个日历天内。 甲方收到乙方报送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后应当在3天内给予批复。
(二)治安保卫
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及职责的约定: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由乙方负责,施工场地内的出现任何治安、保卫事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环境保护
1.乙方在施工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内容:乙方应熟悉和遵守环境保护法,并切实执行技术规范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规定。
2.乙方编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送甲方审批时间:开工后7个日历天内 。甲方收到乙方报送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后应当在3天内给予批复。
八、进度计划: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乙方收到施工图纸及说明等有关资料并在设计交底完成后3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2份格式和内容符合甲方要求的工程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建议采用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说明。
甲方的时间:甲方在收到该计划后的3个日历天内审查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一)开工
1.工程建设项目约定的开工日期:甲方签字核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2.延期开工损失赔偿费及限额约定:延期开工7个日历天(含7天)以上按违约相关条款双方协商进行赔偿。
(二)竣工
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日期:自开工日期起在100天内完成 ;
(三)甲方的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造成工期延误:重大设计变更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本合同竣工日期顺延。
2.其他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解决 。
(四)乙方的工期延误
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费:每延误工期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1000元,最高违约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如出现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工期完工或工程关键线路里程时间拖延7个日历天以上等特殊情况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任务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立即退场等,此时第35.1条应不适用)。甲方下达指令后乙方应立即执行,双方责任等相关问题的协商和解决不得影响对甲方指令的执行。若乙方拖延执行指令工作,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
十、工程质量与验收
1.工程验收:按 现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环保要求和规范及产品认证组织验收,各节点及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展下一阶段的施工。
2.乙方自行采购的货物到达施工现场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该批货物的质量检测报告及合格证,只有检测合格的货物才允许进行现场安装,每一批进场材料必须经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确认。
3.乙方自行采购货物的型号、配件、备件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一致,在施工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有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该种型材、配件或备件。所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规定。
4.工程所用材料品牌,材料的物理性能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5.材料进场后,甲方若抽样发现乙方所用材料以次充好的情形,每发现一次,按单项材料价格的双倍作为违约金,并责任其作出书面检讨和整改承诺。
十一、变更
(一)变更程序
1.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提出时间:①原则上在正式施工图图审后3个日历天内提出;②存在设计条件与现实情况不符合的,需在发现问题后2个日历天内提出;③需设计明确或修改的,在施工到该部位前5个日历天内提出并及时完善。
2.甲方提出的对已完的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甲方确认;对于可能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乙方应进行保护,属乙方拆除时未采取保护措施或拆除后保护不当的,由乙方负责。
3.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资料包括影像资料、原始记录。签证资料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共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有效。
(二)变更的估价原则
1.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个日历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审核后确认,超过事件发生7个日历天的确认时限的签证内容甲方有权不予认可。签证资料实行一单一核算,建立签证资料台帐,在工程最终结算中支付。
2.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
(1)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价格确定。
(2)工程量清单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确定。
(3)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于或类似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组成综合单价。该项目的材料价格按投标的成交材料价格执行,属于新增材料的,按施工当月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材料价格执行,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由甲方认质核价确定相应的材料价格。新增综合单价(除材料价格外)按成交价与采购预算价之比值同比例下浮执行。
3.如果取消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则该项目价款不予支付。
4.若投标时乙方的投标文件中通过汇总计算的合价出现计算错误,则结算时以不利于乙方的原则进行相应单价或合价的修正。
5.若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价格与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相应材料价格不一致时,工程结算时以不利于乙方的原则进行相应单价或合价的修正。如主要材料价格表或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有未填写材料单价的材料,该项材料价格按零价格处理,但由此项材料组成的综合单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仍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完成,但该项材料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6.若乙方响应性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工程结算时以不利于乙方的原则进行相应单价或合价的修正。
7.若乙方响应性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与分析表中的明细合计不一致时,工程结算时以不利于乙方的原则进行相应单价或合价的修正。如乙方响应性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或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有未填写综合单价的清单项目,该项项目综合单价按零价格处理,该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仍应按甲方及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完成,但该项目不能得到结算支付。
8.计日工
施工过程中当发生零星工作项目用工时,计日工的单价按照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文件公布的零星工作项目的单价标准作为结算单价。
(一)合同价款调整
1.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经济技术签证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结算方式按以下方式计算:
(1)合同定价清单报价中已有适用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计算。
(2)合同定价清单报价中只有类似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计算。
(3)合同定价清单报价中没有适用于或类似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由乙方按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相关规定套用相应定额,材料价格按当期信息价执行,若没有的,由甲方认质并确定相应的材料价格。
(4)若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某项材料进行变更,则不引起该项综合单价中人工费、机械费及其它材料费等的变化,仅对综合单价中的该项材料费进行价差调整,材料的消耗量按乙方单价分析表中的耗量为准(但不得超出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规定耗量)。
2.工程量调整值按工程结算审计最终审计工程量与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相应项目的工程量之差进行调整。
3.设计变更以及经济技术签证。
(二)工程预付款
甲方向乙方预付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按照合同协议书约定执行。
1.签证要求
(1)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合同价款增加不予认可;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合同价款的增加,由甲方相关负责人核实并签字确认后进入结算价。
(2)在施工过程中,确因客观原因需要变更、签证而增加投资的,需在事件发生7个日历天内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超过事件发生时限未经确认的工程价款的增加不予确认。
(3)在施工过程中未按上述规定进行确认和审批,擅自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和增加工程款的,在工程结算时不予认定。
(三)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材料价格调整:乙方已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材料价格涨价风险及其它风险,并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再进行材料价差调整。
(四)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引起的工程量的减少或增加,乙方的综合单价均不调整。
2.规费、措施费的调整因素及方法
结算时按乙方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核定费率标准计取,其中计算规费的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以结算时经审计单位按照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相关规定核定的金额为准。
措施项目清单中项目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即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外其余的项目均包干使用,无论何种情况(包括政策性调整)成交后均不得调整。
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率由乙方自行报价,成交后不调整。
乙方应根据本次竞争性谈判(磋商)的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实际情况、企业自身情况等进行措施项目的报价(甲方未列的措施项目乙方可自行增加,减少)。若甲方未列或甲方给出但乙方未报价的项目,甲方视为该项措施费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成交后不调整。
安全文明施工费结算:报建项目按照成都市相关规定执行,未实行报建的项目按基本费结算。
3.政策性调整
自本项目参选截止时间至工程竣工期间,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新的人工费、机械费政策性调整文件,则对每次调价文件公布后实施的工程量所涉及的人工费、机械费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调整【不含措施项目清单(一)中除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外项目的定额人工费】:
调整后人工费[机械费]=乙方投标申请报价中的人工费[机械费]+相应定额人工费[机械费]×竞争性谈判(磋商)截止时间后至工程竣工前某次新的政策性调整文件人工费[机械费]调整系数-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前最新的政策性调整文件人工费[机械费]调整系数)(其中定额人工费界定为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所指的“定额人工费”)。
如在参选截止时间至工程竣工期间多次发布新的人工费、机械费政策性调整文件,则人工费、机械费政策性调整后的人工费[机械费]分段进行计算。
4.乙方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施工中(含消防施工)临时停水停电及应对措施,施工中不再另行签证。
5.以下情况下乙方不得要求调整合同价款
(1)由于乙方没理解设计意图,超出设计施工而增加的费用;
(2)因季节性的大雨,大雾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导致的费用增加;
(3)因乙方的原因引起的停建、缓建。
(4)因乙方施工措施或质量问题,经甲方认定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返工的项目。
(5)对于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项目,乙方在响应性文件中没有填入单价和合价的,其费用将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但不能得到另外的结算和支付。
(6)合同价款的调整在结算时进行,施工过程中进行事实确认。
6.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
(1)本工程所有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应包含清单计价规范所列出的工作内容(但不仅限于此),其完整的工作内容应为按照设计图纸、现行的相关施工工艺、技术规范标准、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等要求实施完成该项工程并达到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的所有内容。
(2)如甲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不完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质疑答复)和现行相关规范为准。
(3)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仅作为乙方投标报价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结算工程量经甲方和乙方双方核定确认,最终以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4)甲方保留取消工程量清单中某些项目的权利。乙方须充分考虑此风险,成交后不得以此作为理由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和调整造价。
(5)乙方的投标报价应是投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清单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具体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清单、税金等完成本工程及保修期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风险金。
(6)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指完成拟建工程实体工程项目数量的清单,乙方根据甲方给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报出综合单价和合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含设备)、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7)工程量清单中的措施项目清单(一)、(二)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实体项目的清单,乙方人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现场踏勘的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方案和企业自身的情况,精心设计投标施工技术组织措施方案并进行措施费报价;成交后乙方不能以甲方对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出调整性意见而得到另外的支付。
(8)本次招标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中的项目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即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外,甲方给出了一些通用的措施项目,乙方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本工程实际情况自行增减,措施项目清单中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即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外其余的项目均包干使用,无论何种情况(包括政策性调整)成交后均不得调整。若甲方未列或甲方给出但乙方未报价的项目,甲方视为该项措施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成交后不予调整。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措施费包干使用,成交后不调整。
(9)本工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即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乙方应按照甲方给定的暂定金额进行报价,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根据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计价,其中计算“环境保护费” “安全施工费” “文明施工费” “临时设施费”的计算基础(即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以审计单位按照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相关规定审定的金额为准。工程建设过程中现场的环境保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临时设施应达到建设部建办[2005]89号文等相关配套文件和成都市相关文件的规定以及对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的规定。建渣、生活垃圾等废弃物不得滞留在施工现场,应随产生随清运,并符合成都市环境卫生保护有关规定。
(10)规费:规费由乙方按清单中给定的金额填报,不得进行参选竞争,结算时按乙方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核定费率标准计取,其中计算规费的定额人工费以结算时经审计单位按照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相关规定核定的金额为准。
(11)总承包服务费(如有):费率由投标人自行报价,成交后不调整。
(12)在进行措施费报价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施工用水由甲方协助解决,所有费用由乙方考虑到措施费中并包干使用;
施工用电由甲方协助解决,并将相关费用考虑到措施费中并包干使用;
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的使用、维护,且在施工期间乙方应定期到有关部门足额缴纳费用,因乙方原因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而导致的滞纳金、罚款等均由乙方负担;
乙方须结合现场实际特殊情况自行考虑交通组织、安全防护、行车行人干扰等措施费,成交后不作任何调整,也不另行签证;
乙方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排水、排污等措施费,成交后不作任何调整,也不另行签证;
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按甲方要求统一位置、统一标识搭设,该部分费用由乙方自行考虑在措施报价中;
打围:本项目施工期间根据需要进行半幅或全线打围,打围须符合甲方统一标准(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合同附件一《基础设施建设打围标准》),发生的费用乙方应在措施中综合考虑,包干使用;
扬尘整治:须符合成都市相关规定;
为保证乙方按竞争性磋商工期要求竣工,乙方须足额配备所需人员和机械设备。
乙方应综合考虑施工中临时停电问题。若遇临时停电,乙方必须及时提供备用电源,不得因停电而延误工期,乙方在报价时应在措施费中考虑该部分费用,甲方不另外支付。
7.乙方必须按照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住建局的相关规定为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办理综合保险,其保险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另行结算,乙方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日历天内必须交纳此项保险费用,由于乙方未办理此项保险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8.其他需说明问题
(1)本工程所有水泥全部使用大厂水泥。
(2)本工程使用的装饰材料应为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工程所用的材料(包括面层、基层材料)均应有合格证并附检验报告。
(3)材料在采购前乙方应按招投文件约定的材料品牌将样品送甲方,经甲方认可进行封样后方可进行采购,乙方应将可能发生的费用自行充分考虑在报价中包干使用,成交后不得调整,也不另行签证。
(5)乙方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各种材料检验试验费、拉拨试验、相关材料消防检测试验、空气质量检测费等费用,甲方不再额外支付。
(6)乙方自行考虑材料运输方式及费用,水电费等自行在报价中考虑。
(7)乙方须结合现场实际特殊情况自行考虑交通组织、安全防护、行车行人、居民协调等干扰因素均已包含在乙方的成交价措施费中,不予调整,也不另行签证。承包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各种装饰材料的颜色,成交后不得因颜色变化而调整其综合单价。
1.乙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及竣工资料一式4套(其中纸质3套,电子版本1套)。
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根据甲方要求,如有时另行约定。
3.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指工程全部完工且通过学院组织的验收。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成都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验收程序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3个日历天内向甲方办理移交;乙方的人员、设备、设施等10个日历天内全部搬出施工场地。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执行通用条款。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一)缺陷责任期的延长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2年。
(二)保修责任
1.保修范围:施工合同包括的范围。
2.保修期限:质保期满后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7个日历天内退还质保金(无息)。
3.保修责任:按《本项目质量保修书》执行。
工程保险
十六、不可抗力
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一)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二)双方约定乙方其他违约责任:
除按通用条款执行外,乙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乙方违约逾期竣工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每延误工期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1000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2.乙方承担的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达质量标准的,乙方进行返工、整改,至直达到标准,工期不因此顺延,造成费用增加、期限延误责任及其他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自行承担。两次返工、整改仍不能达到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清单项目费用,且在结算中不予计取。
3、该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致,乙方未经甲方和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能变更或变相变更项目经理, 否则,视为违约。
4、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人次;经甲方批准,乙方更换项目经理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人次,可在履约保证金或工程进度款支付中扣除;若甲方认为乙方委派的项目班子成员不称职,有权要求更换。乙方每更换1人次,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10,000元且甲方可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5.如在接到关于修复或运走、替换不合格材料、设备的规定发出的通知或指令后的7个日历天内不遵守该通知或指令,甲方在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的7个日历天内仍未见纠正后,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5000元/次且甲方可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乙方此类违约情形出现 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其整改或停工期间工期不顺延,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导致工期延误等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施工过程中所用材料应与响应性文件中所报材料一致,如经发现由于乙方原因自行更换了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5%的违约金(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此违约行为出现 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7.现场实行周工作例会制度,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不得迟到,迟到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100元/人次且甲方可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同时项目经理实行考勤制度,每周至少有3天全天候驻于现场,缺勤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1000元/人次且甲方可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8.承包未按设计及相关规范施工造成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的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其相应损失,如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也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进一步追究其责任并按违约进行处罚。
9.施工过程中原则上均按原设计施工,涉及变更的项目均须先报方案及造价,经设计、建设等几方评审确认后方可实施,擅自变动原设计以及无相关认可资料的将在结算中均不予认可,造价减少的予以扣除,造价增加不予认可,同时造成使用损失或引起缺陷的,将追究其赔偿责任并按违约进行处罚。
10.施工过程中任何变更均应有甲方的参与,现场签认的项目均应有甲方现场代表参与,但不论是变更还是现场签认最终的指令和签认均应自甲方发出,其它各单位及人员无权随意进行变更或发出变更指令或最终签认,非甲方发出的变更或变更指令或最终签认均属无效且不予以认可。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及时完成、完善相关资料,为保证工程资料的同步性和准确性,相关资料均在过程中同步完成,超期即均不予办理或补签,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按违约进行处罚。
12.在施工过程中均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及组织验收,上一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同时材料必须先报审合格后方可进场,到场材料须通过双方查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饰面装修等均应先作样本,经甲方和设计双方认可后方可大面积实施。任何节点和隐蔽工程验收均需甲方和设计双方到场并签字认可。过程中若未按以上规定程序进行的,其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如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追究其责任并按违约进行处罚。
13.工程交付使用后,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接通知后在投标承诺时间内进行维修,并在甲方规定时间内维修完毕。如甲方通知乙方维修事项后投标承诺时间内未到现场,甲方将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维修费用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14.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治理扬尘、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等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到位,三级安全教育记录,施工安全日志,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环境保护,减少噪声,控制扬尘和污水排放;建立入口登记制度,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地面须进行硬化处理,专人对进出场运土车辆进行清洁处理,切实防止泥土带入道路、污染路面;挂牌施工,戴安全帽;张贴施工标语,安民告示,禁止在现场打架斗殴;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清除工地围墙外部的“牛皮癣”及“乱牵乱挂物品”,对打围设施定期维护、保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维护好工地周边的外部环境卫生秩序,确保无各类出摊占道现象;严禁占道堆放各类建筑材料及其它机具、设备,施工现场废弃物应随时清理,严禁乱倾乱倒;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进行食堂作业和管理,加强民工的管理和教育,妥善处理好民工就餐问题;严禁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以防止尘土飞扬;所有清运建筑物垃圾的车辆必须采取集装密封方式进行,对污染的道路要及时清扫并采取必要的除尘、降尘措施;撤离现场时要及时拆除临设,并对场地进行彻底清理;严格按照《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要求,落实其它相关管理责任。若有权部门每检查一次不合格导致罚款,甲方追加收取1万元以内违约金且甲方可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5.双方约定的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乙方必须按本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约定的事项认真履行,如违约必须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和政治、经济、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约
除按通用条款执行外,甲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在甲方按专用条款约定应付工程款而未付工程款时,如乙方确无力继续施工,须书面向甲方提出要求并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解决后应无条件继续施工,但可顺延工期。
2.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甲方按本专用条款约定应付款而未拨付时,应承担未支付部分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3.双方约定的甲方其他违约责任:按双方招投标时约定和承诺办理。
按通用条款执行。
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所有技术文件、通知、协议、会议纪要、收方记量均形成文字,双方签收执行。
(二)乙方除甲方提供的临时施工和材料堆放场地外,若需临时租用土地由乙方和甲方共同商定解决。
(三)本专用条款与通用合同条款不一致时,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为准。
(四)所有试验、检验费用(包括乙方自检及甲方按规范要求需要抽检发生的试验、检验、及空气检测费)由乙方负责承担。
(五)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人民币银行转帐。
(七)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农民工保证金、政府部门规定应缴纳的费用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十一、工程结算特别约定
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变动的工程内容不予认可。工程项目审减率小于等于5%的,按照审定金额全额拨付;审减率大于5%,超出部分的审计费由乙方支付。
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全称):四川铁道职业学院
乙方(全称):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实训室改造装修项目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外墙、外墙面的防渗漏、给排水管道的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工程的所有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保修。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
3.装饰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绿化工程 / 年;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四、质量保证金
1.质量保证金的用途是保证乙方在缺陷责任期限内对工程进行维修的资金。
2.质量保证金为履约保证金,按工程合同总金额的5%计取。
3.质量保证金的约定责任期为24个月。
4.质量保证金于质量责任期满后经乙方提出申请,甲方确认后7个日历天内结清(无息)。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无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甲方、乙方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甲方: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附件2:
安全施工合同
甲方(全称):四川铁道职业学院
乙方(全称):
为在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实训室改造装修项目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甲方与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成都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按相关规定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相关规定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乙方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员工、代理人、受托人等)原因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告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并及时处理善后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损失及其他法律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但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若乙方不及时处理,甲方将根据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加倍处罚乙方,处罚费用及相关费用直接从甲方应付乙方的款项中予与扣除。
甲方:四川铁道职业学院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附件3:
廉 政 合 同
甲方(全称):四川铁道职业学院
乙方(全称):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本项目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和减少建设中的经济违规违法行为,保证工程建设优质、高效、有序地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甲方和乙方自愿签订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实训室改造装修项目廉政合同。
一、甲、乙双方约定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省、市、区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建筑工程设施建设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甲、乙双方应认真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或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均应支持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严禁从事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正当交易。
4.甲、乙双方有对本方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义务。
5.甲、乙双方应加强对本方人员廉政监督、建立和健全廉政制度,杜绝本方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6.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人员业务活动中有不廉行为,有权提醒对方并督促其纠正,或直接向对方法人代表、纪检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和认真查处本方人员违纪违法行为。
二、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
1.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或收受回扣。
2.甲方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3.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友不能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娱乐和旅游活动。
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省、出国等提供方便。
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其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转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6.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强行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强行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任何材料和设备。
7.工作人员不得在家里接待乙方有关工程事项的询访。
8.甲方不得滥用职权影响和干扰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安全。
三、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和馈赠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报支需由其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友吃、喝、玩、娱乐等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和办公用品等。
5.不得以任何理由(诸如:工程事项等)到甲方工作人员家里询访。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1—5款和第二条的,除按甲方单位及其上级党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有关建筑工程设施规定处分外,对当事人给予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1—5款第三条的,除按乙方单位及其上级党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工程建筑基础设施建设有关行业规定处罚外,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大小分别给予其所承担工程款总额的3%至5%的违约罚款,并上报省、市、区有关(建筑)部门,建议给予一年至三年不得进行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对督查单位的约定:
双方约定:本“廉政合同”的督查单位为学院纪检监察室和上级主管部门。
六、本合同有效期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为止。
七、本合同作为本项目工程合同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甲方:四川铁道职业学院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