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上海祥达”)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合同编号:XDHZ-2 017-002),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本金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 2017-005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对外担保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
本次为海力化工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包括本次担保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63,576.98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简介
1、2017 年 1 月 21 日,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化工”)与上海祥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祥达”)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合同编号:XDHZ-2 017-002),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本金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租赁期限为 3 年。
公司与上海祥达签署了《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编号:XDHZ-2017-002-DB-1),为上述海力化工与上海祥达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2017 年 1 月 21 日海力化工与山东祥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祥达”)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合同编号:SDXDHZ-2017-003),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本金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租赁期限为 3
年。
公司与山东祥达签署了《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编号:SDXDHZ-2017-003-DB-1),为上述海力化工与山东祥达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海力化工及其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债务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担保额度(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xx.xx)的 2016-039 号公告)。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上海祥达签署了《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编号:XDHZ-2017-002-DB
-1),愿意为承租人海力化工向上海祥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函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范围
本保证函保证范围为承租人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因编号为【XDHZ-2017-0 02】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而向贵公司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租金、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约定损失赔偿金、留购价款、贵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费用)和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如遇利率变化或租赁成本调整,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
2、保证方式
本保证函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承租人的第一笔租金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最后一期租金履行期届满后两年的期间。
(二)公司与山东祥达签署了《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编号:SDXDHZ-2017-003- DB-1),愿意为承租人海力化工向山东祥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函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范围
本保证函保证范围为承租人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因编号为【SDXDHZ-2017
-003】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而向贵公司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租金、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约定损失赔偿金、留购价款、贵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费用)和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如遇利率变化或租赁成本调整,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
2、保证方式
本保证函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承租人的第一笔租金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最后一期租金履行期届满后两年的期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人民币 309,620.58 万元、美元
2,000 万元(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除外),子公司对本公司提
供担保额为人民币 35,000 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人民币 170,079.71 万
元、欧元 4,600 万元、美元 208.82 万元,合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14,700.29 万元、
欧元 4,600 万元、美元 2,208.8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3.79%,无逾期担保。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一七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