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TBN-SC-2020-583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TBN-SC-2020-583
项目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
检验试剂配送商遴选项目(三次)
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三月
目 录
项目概况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检验试剂配送商遴选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4 月 29 日
09:00 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受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检验试剂配送商遴选项目(三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TBN-SC-2020-583
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检验试剂配送商遴选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预估总金额:人民币 78.9 万/年,共招 3 年。按需配送,据实结算。
采购需求:本项目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 9:00 时进行首次公开招标采购,其中包
包号 | 项目名称 | 配送周期 (年) | 预估金额/年 (万元) | 入围家数 (家) |
包 10 | 血凝 1 | 3 | 78.9 | 1 |
十因供应商不足三家,作废标处理;2021 年 04 月 01 日 14:30 时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包十因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作废标处理;现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共分为 1 个项目包。采购具体情况见下表。包 10 采购清单、配送要求等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注:本项目采用清单招标,投标人须采用清单填报单价;每个耗材单价不得超单项耗材预算金额,实际采购量以中标后采购计划为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市场变化风险,认真填报报价(采购清单详见《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耗材清单》),投标价应为配送至医院指定地点的交货价格,包含材料采购、配送等
(详见配置要求)、税费、利润及一切风险。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合同签订后 3 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 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鲜章,以本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日期为准)。
2)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
(备案凭证)/生产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3)投标人须具备配送服务所需的仓储、冷链运输条件,能够准量及时(含紧急、计划供应)将货物配送到位。且有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对医院现有仪器的维护保养,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具备相应设备储备、更换的实力;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专业技术上的问题。
4)投标人须具备体外诊断试剂的相关资质。
5)本项目各包均自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就各包内所有的内容整体性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要求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04 月 09 日至 2021 年 04 月 15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下午 14 时至 17 时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31 号知音广场写字楼 11 层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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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的、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以上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盖鲜章的资料到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获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1)、被委托人身份证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获取。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2)。
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40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 年 04 月 29 日 09:00 时(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31 号知音广场写字楼 11 层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本项目将采用网络在线方式开标(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 0.xxxxxxxxxx:
账 户:xxxxxxxxxxxxx x:3202 0160 1920 0219 882
行 号:1025 2100 066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xxx支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
地址:xxxxxxxxxxxxx联系方式:梁老师 027-86785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31 号知音广场写字楼 11 层
(地铁xxxxxxx X xxxxxx 0 xx)联系方式:xx/xxx 027-00000000
财务电话:000-00000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
电 话:027-87320607-624
附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 姓名),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购买 (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文件获取登记表
项目文件获取登记表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供应商名称(公章) | (填写完整的单位全称,必须与投标文件上的供应商一致) |
包号(如有分标包) | (填写包号,变更或放弃投标请来函告知) |
拟投标品牌 | |
办公地址 | |
授权代表 | (填写联系人姓名)请填写一个固定联系人,变更请来函告知。 |
授权代表手机 | (填写联系人手机) 有关信息我们会短信发送至手机,请关注并收到后回复。 |
授权代表座机 | |
授权代表电子邮箱/QQ | (填写联系人邮箱) 有关文件我们会邮件发至您邮箱,请收到后注意回执。 |
银行信息 | |
基本账户 | |
开户银行 | |
行 号 |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1.1.2 | 采购人 | 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地址:xxxxxxxxxxxxx 联系方式:梁老师 027-86785987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31 号知音广场写字楼 11 层联系人:xx/xxx 电话: 027-87320607-624 |
1.1.4 | 项目名称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检验试剂配送商遴选项目(三次) |
1.1.5 | 项目编号 | STBN-SC-2020-583 |
1.1.6 | 项目内容 | 详见第三章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交货期 | 按需配送,供货商接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订单通知起 5 日内交货;紧急情况下供货商应在 1日内送到 |
1.3.2 | 质保期 | 按国家标准执行 |
1.3.3 | 付款条件 | 详见第三章内容 |
1.4.1 | 供应商资质条 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有资质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详见第一章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 (2)资信证明文件:见第四章附表 1 资格审查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3)其他要求:见第四章附表 1 资格审查表 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 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1.4.3 | 供应商不得 存在的其他情形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1 | 中标后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人资质要求: |
1.12.1 | 是否接受进口 产品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清或者修改的时间 | ||
3.2.4 | 采购预算价格 | x项目采购预算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期后90日历天 |
3.5.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6.4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七份(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 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正本保持一致 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 PDF格式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1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U盘其它要求:无 |
3.6 | 投标文件签字及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 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 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内容、供应商名称(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投标公司印章)、日期。 (3)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后果自负。所有投 标文件页面都应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4)投标文件纸质版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 x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 ||
4.1.2 | 封套上写明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名称、包号)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
4.1.3 | 开标一览表 | 为方便开标唱标,供应商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
4.2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响应 “不聚集”、“少接触”的防疫要求,本项目的递交方式为现场或邮寄递交。 方式一:选择现场递交,请各供应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本项目将提前 1 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供应商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 须保持 1.5 米以上的距离,请供应商预留充足的时间接受防疫检测及排队,递交后即刻离开。 方式二:选择邮寄递交方式,仅接受顺丰快递(不接受到付),单件不得超过20KG,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因此次疫情影响导致湖北区域快递运输不畅的风险。投标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U盘)应提前发送快递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时间以快递系统签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务必在显示 “已签收”后,与代理机构电话确认。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31号知音广场写字楼11层武汉盛泰百年招 标有限公司罗方圆(15927449313)收。 |
4.2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4.2 |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4.2.6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已开标的及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
5 | 开标 | 参与开标会的注意事项: (1)供应商代表须具备参与网络会议的硬件环境,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完成注册,在开标前 30 分钟登录并修改注册名为“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法人授权代表/法人(职务)”。 (2)加入会议的方式:会议号+参会密码(代理机构通过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提供) (3)参会人员数量:每家供应商仅限一名被授权代表。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
6.3.2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排名第一 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7.1.1 | 定标原则 | 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供应商。当第一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 购活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7.2.2 | 中标结果公告 | 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公告期限:1 个工作日 |
7.3.2 | 中标通知书领取 |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即可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于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8.1.1 | 质疑期 |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 |
8.2.1 | 质疑回复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
9.1.1 | 履约担保 | □有 履约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 10% 履约担保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无 |
10.1.1 |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 | 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由采购人支付 (2)支付标准:按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中规定的标准的 80%收取。包十中标服务费:2.4056 万元; (3)支付时间: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4)支付方式:从供应商基本户转帐汇款至采购代理机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构指定帐户。 (5)银行账户信息 户 名: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账 号:3202 0160 1920 0219 882 行 号:1025 2100 066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xxxxxxx (0)xxxx:中标供应商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时需携带以下开票资料: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④ 单位联系电话;⑤开户行及账号。 | ||
10.2.1 |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讫时限 | 领取中标通知书当天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 “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前 3 年或前 5 年,以此类推。如: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1 日,则“近三年”是指 2017 年 3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1 日。 (2)关于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如在当年 6 月 30 日 以前,则近三年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三年,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1日,则“近三年”是指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如在当年 6 月 30 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 3 年,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1 日,则“近三年”是指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 (3)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 |
一、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招标文件。
1.1.2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交货期、质保期及付款条件
1.3.1 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付款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资格证明及符合性审查文件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1.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复印件)
1.4.1.2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1.4.1.3 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及审计报告或投标担保函、纳税证明(复印件);
1.4.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4.1.5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 xxxx.xxx.xx)查询截图; 1.4.1.6《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
印件)。
1.4.1.7 体外诊断试剂的资质及冷链运输条件(提供证明文件)。
1.4.1.8 配送服务所需的仓储、运输、人员配备等条件;
1.4.1.9 非供应商自已生产的产品,且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进口产品需提供唯一授权书,授权书签订合同时提供)。
1.4.1.10 行业相关的其他资质证书(复印件);
1.4.1.11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4.1.12 倡导公平交易禁止串标承诺书;
1.4.1.13 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它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1.5.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 保密
1.6.1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1.7.1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1.8.1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 中标后分包: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二、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的组成包括下列文件及根据本章第 2.2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1.2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1 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1.3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本处所称“质疑”是指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供应商投标而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的质疑。质疑与答复应采取书面形式。
2.1.4 采购代理机构对质疑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第 2.2 款规定办理。
2.1.5 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2.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但不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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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通知。
2.2.4 上述书面形式通知包括纸质的文件、信件,也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函及附件
3.1.2 报价文件
3.1.3 商务文件
3.1.4 技术文件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以及为完成招标要求所包括的所有风险和费用。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检验试剂采购清单中的序号、试剂名称、最小单位进行投标报价;在采购清单报价表中还须填报投标产品包装规格、按投标产品包装规格报价。最小单位报价是为了统一规格后方便我们计算价格分,若供应商中标,则按其投标产品包装规格供货,供货价格则以最小单位为基础的投标产品包装规格价。供应商投标报价应为所投项目的最终报价,包含一切税费、采购、运输、培训、验收、维护、售后服务等工作的一切费用。同一包的同一产品,供应商只能进行一个报价,任何可选择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投标。
3.2.4 供应商须就包内所有的内容整体性投标,任何缺项、漏项的投标报价将会被拒绝。
3.2.5 最高限价为检验试剂采购清单中各试剂的预算价;任何一个单项报价超出最高限价(预算价)的投标无效。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3.2.6 报价说明:
(1)投标报价标明的单价应为包括所有税费在内的货架交货价(以人民币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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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供应商对采购人的实际供应价。无论采购人的采购批量、配送费用存在何种差别,每种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所报出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3)原则上本次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也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恶意投标。
(4)供应商投标报价均以产品单价为报价标准,所有以赠送产品的让价方式报价将被视为不合格报价。
(5)供应商须充分考虑市场变化风险及在供货周期内免费为招标方提供试剂使用设备维保的一切费用。一旦招标方的设备不堪使用或需要一段时间才能修复,影响到招标方正常工作(设备完好率不低于 98%,以工作时间计),供应商须无偿提供本次投标所载明的设备予以顶替,保证临床工作的正常进行;所投试剂需与医院在役设备机型配套使用,若不能配套使用则需对现有机型进行升级改造直至能正常使用,升级改造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改造后的设备所有权归医院所有。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法律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责任。
3.3.3 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交投标保证金)
3.5 备选投标方案
3.5.1 供应商可以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供应商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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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配送周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付款条件、质保期等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定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3.6.4 投标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6.6 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后果自负。所有投标文件页面都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纸质版投标文件
4.1.1.1 供应商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有效签字。
4.1.1.2 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1.3 为方便开标唱标,供应商应将开标一览表、检验试剂采购清单报价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4.1.2 电子版投标文件
4.1.2.1 电子版格式:将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加盖公章后转成 PDF 格式电子档(PDF 版需加盖公章)存入 U 盘并做好标记,与纸质文件一并递交。
4.1.3 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文件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响应 “不聚集”、 “少接触”的防疫要求,本项目的递交方式可以采用邮寄或现场递交。
4.2.1 选择现场递交,请各供应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在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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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 选择邮寄方式(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31 号知音广场写字楼 11 层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采购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若延长原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书面或公告方式通知每一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一切相应权力和义务受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约束。
4.2.4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所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2.5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6 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6.3 项的要求签字、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 3.6 项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1 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
〔2020〕29 号,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响应 “不聚集”、“少接触”的防疫要求,本项目采用网络电子开标的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须聚集在开标现场。注意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开标,届时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仪式。参与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前,由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现场拍照或录像存查,依序拆封进行唱标。供应商依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注意事项,委派供应商授权代表进入电子开标大厅,一个单位仅允许一名被授权代表参加。
5.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项目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5.5 供应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
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 ID 号及密码,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进行报到(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法人授权代表/法人(职务)),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操作情况。
5.6 开标程序
5.6.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在“网络会议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主持人、采购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
(4)公布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如果有);
(5)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逆顺序唱标,唱标内容即“开标一览表”的内容;
(6)开标结束。
5.7 开标异议
5.7.1 供应商参加了开标会议,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采购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记录。本处所称异议是指供应商在开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开标记录以及供应商和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等提出的质疑。
5.7.2 供应商异议成立的,采购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供应商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
5.7.3 供应商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8 特殊情况的处置
5.8.1 因“网络会议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连线的,采购人将暂停开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进入网络开标大厅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5.8.2 “网络会议平台”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5.9 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记录,并存档。
6.1 投标文件的初审
6.1.1 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负责,符合性审查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需方的代表和有关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对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采用相同标准评审。
6.1.2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符合性,并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确定。
6.1.3 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初审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6.1.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初审,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不依靠任何开标后之外的证明。
6.2 投标文件的澄清
6.2.1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请供应商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供应商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专人进行答疑。
6.2.2 供应商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电子文传的方式)明确答复,其书面内容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确认。
6.2.3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它替代投标文件中要求被澄清的内容,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6.2.4 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报价及实质性内容。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委员会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在评标报告中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7.1 确定中标供应商
7.1.1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
7.2 中标结果公告
7.2.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7.3 中标通知
7.3.1 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招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
7.3.2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即可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于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1 质疑
8.1.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8.1.2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3)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5)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6)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质疑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
8.2 质疑回复
8.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8.2.2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项目一并列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受理质疑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
(5)质疑事项答复的具体情况及事实根据、法律依据;
(6)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和投诉方式;
(7)质疑答复日期。
8.3 投诉
8.3.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8.3.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 30 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9.1 履约担保
9.1.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人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9.1.2 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 9.1.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供应商还应当予以赔偿。
9.2 签订合同
9.2.1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给
23
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当予以赔偿。
9.2.2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方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9.2.3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0.1 收取方式和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中规定标准的 80%收取。每包中标服务费不足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收取。
10.2 收取时间
10.2.1 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时限收讫招标代理服务费。十一、 无效投标和废标
11.1 无效投标
11.1.1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11.2 废标
11.2.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十二、 纪律和监督
12.1 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
12.1.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12.1.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2.1.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
24
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12.1.4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2.1.5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12.1.6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12.1.7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12.1.8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12.1.9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2.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12.2.1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以及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2.2.2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政府采购活动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2.2.3 供应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12.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2.3.1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12.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12.3.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3.1 最终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13.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商务条款:
1、项目需求一览表:
包号 | 项目名称 | 配送周期 (年) | 预估金额/年 (万元) | 入围家数 (家) |
包 10 | 血凝 1 | 3 | 78.9 | 1 |
2、货物交货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指定地点。
3、货物交货方式:按国家及现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按需配送,据实结算。
4、货物交货期限:按需配送,供货商接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订单通知起 5 日内交货;紧急情况下供货商应在 1 日内送到。
5、货物质保期:按国家标准执行。
6、货物付款条件:按照医院财务规定付款。
7、配送服务要求:
1)配送周期:在 2 年配送周期内,若中标人配送的产品未出现质量问题,按招标人的
采购计划及时配送,临床服务评价达到优,则可以再续签 1 年的配送合同,即 2+1 模式。 2)供应商须制定详细可行的个性化配送方案。中标后,在配送周期内按招标方实际需
求保质保量、分批,按需配送;不得提供临有效期六个月内的产品(正常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除外),保证采购人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否则超过有效期的产品由供应商免费调换成有效期内的产品。
3)供应商对因物流、运输问题或因产品质量造成的一切后果有完善、成熟的处理方案。对突发情况有预案,能第一时间应对,保障医院检验试剂供应。供应商若在配送周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配送不及时、服务质量不合格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进行处罚,必要时取消其配送资格;若因投标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医疗纠纷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做相应承诺。
4)供应商在配送周期内,负责试剂配套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如医院设备出现故障,需提供设备临时替代,保证医院患者的检查,直至医院设备正常运行为止,在提供临时替代设备运行期间,医院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5)供应商试剂配送应具有符合国家对冷链运输要求的冷藏运输车或专业冷藏设备,并有运输过程中实时温度监测记录以保证检验试剂的质量。
6)采购人可以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在招标周期内,追加采购量,追加金额控制在 10%以内。无论市场价格如何波动,中标人必须配合供货。
7)非不可抗力因素,供应商在整个采购周期内,不得擅自调涨价格;若中标品规停产、市场因素需要调涨或其他因素,供应商需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经医院按流程审核同意后供货,不得以此作为消极供货或不供货的理由,一经发现,医院有权终止合同。
8)中标价格不得高于武汉市其他医院的供货价格,一经采购人发现,供应商需主动下调,执行同城最低价,并根据该同城最低价追索已交货的配送份额,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
9)在配送服务周期内,若湖北省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本次招标的检验试剂必须在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采购,则供应商须在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成功注册,并在规定时间内逐步将检验试剂采购过渡到湖北省集中采购服务平台;若有部分品规不在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内,则须和采购人协商后,在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内选择合适品规进行配送。同时还须密切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全省检验试剂平台整合工作,确保整合工作有序进行。在整个配送周期内,若供货价格高于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该品规最低价时,应主动下调至平台该品规最低价格。若是供应商原因导致医院不能在湖北省药械采购服务平台进行采购,医院有权取消合同。
10)政策调整:配送周期内,如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相关政策调整,合同内容与政策法规相冲突时,需以国家标准、相关政策为准。
备注:以上条款均为商务部分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须完全响应,任何一条不响应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检验耗材清单》各包清单总体要求:
1.每项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xxx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每单位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每种耗材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每种耗材的生产企业(即投标品牌)必须报一个投标品牌。
5.此表为基本需求,表内如有专有品牌型号仅作为功能描述用途,可以理解为“等同”或“参考”。
6.所投试剂耗材需与医院在用的在役机型配套使用,若不能配套使用则需对现有机型进行升级改造直至能正常使用,升级改造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改造后的设备所有权归医院所有。
注:“各包清单总体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完全满足。包 10 血凝 1
序 号 | 试剂名称 | 参考规格型号 | 最小单位 | 预算价 (元) | 现役 机型 |
1 | cs 系列灯泡 | CS5100 灯泡 | 个 | 2800 | |
KIT(6*4ML;6*5ML;6 | |||||
2 | D-二聚体测试盒 | *2.6ML;6*5ML;2*1. | ML | 115.748 | |
0ML) | |||||
3 | 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物 FDP | 2*5ml | ML | 145 | |
4 | 校准品 | 10*1ML | ML | 164.1 | |
5 | 纤维蛋白原 FIB | 10*5ML | ML | 43.76 | |
6 | CS 反应杯 | 3000PCS | 个 | 0.9 | xx |
xx CS-51 00 | |||||
7 | 缓冲液 OVB | 10*15ml | ML | 1.82666 7 | |
8 | 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物稀释液 | 40ml*2 | ML | 3.675 | |
9 |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T | 10*2ml | ML | 17.1 | |
10 | 清洁液 II | 5L | L | 686 | |
11 | 清洗液 CLEAN I | 50ML | ML | 8.24 | |
12 | 凝血酶时间 TT | 10*5ML | ML | 10.94 | |
13 | 血浆抗凝血酶 III 活性 ATIII | KIT(6*15ML;6*3ML; | ML | 53.8055 | |
1*100ML) | 6 |
14 | 凝血酶原时间 PT(SIEMENS) | 10*4ML | ML | 16.425 | |
15 | 乏 VIII 因子活性测定 | 8*1ml | ML | 119.75 | |
16 | 标准血浆 | 10*1ML | ML | 164.1 | |
17 | 蛋白 S 活性测定试剂盒 | R1:3*10ML,R2:3*3M L,1*30ML | ML | 52.1739 1 | |
18 | 氯化钙溶液 | 10*15ML | ML | 3.83333 3 | |
19 | 九因子血浆 | 8*1ml | ML | 102.625 | |
20 | 凝血质控品 | 10*1ML | ML | 82.1 | |
21 | 正常水平质控 N | 10*1ML | ML | 195.3 | |
22 | 异常水平质控 P | 10*1ML | ML | 280 | |
23 | 蛋白 C 活性测定试剂盒 | R1:6*1ML,R2:2*2ML | ML | 600 | |
24 | 狼疮抗凝物检测试剂盒 LA1 | 10*2mL | ML | 139.5 | |
25 | 狼疮抗凝物检测试剂盒 LA2 | 10*1mL | ML | 279 | |
26 | D 二聚体质控试剂盒 | 2*5*1ML | ML | 294 | |
27 | 高乐氏漂白水 | 2.8L/瓶 | L | 32.1428 6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令第 8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一、评标方法
x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得分高低依次排序。
其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清单汇总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其他分值按打分表计算。
二、评标步骤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
(一)投标文件初审
1、资格审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具体评审因素详见《资格性检查表》。
2、符合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具体评审因素详见《符合性检查表》。
(二)澄清有关问题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修正(如有)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四)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评审因素详见《评分标准》。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审后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总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价格得分最高的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当价格得分也相同时,取技术得分最高的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当技术得分也相同时,取商务得分最高的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当第一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附表 1:资格审查表
序号 | 资格要求 | 须提供的资料 | 投标文件对应页码 | |
1. | 基本资格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依法交纳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证明材料:交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供应商近一个月内依法交纳以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www. 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鲜章,以本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 由供应商提供 | |
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生产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 由供应商提供 | |||
投标人须具备配送服务所需的仓储、冷链运输条件,能够准量及时 (含紧急、计划供应)将货物配送到位。且有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对医院现有仪器的维护保养,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具备相应设备储备、更换的实力;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专业技术上的问题。 | 由供应商提供 | |||
投标人须具备体外诊断试剂的相关资质。 | 由供应商提供 | |||
x项目各包均自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就各包内所有的内容整体性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 必须符合 |
备注:(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2)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3)投标文件必须编制页码,并按照资格审查表的内容填写投标文件中对应的页码,方便专家查找。
附表 2:符合性检查表
序号 | 审核内容 | 投标单 位名称 |
1 |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
2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 | |
3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
4 | 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 |
5 | 招标文件不接受备选方案的,供应商未提交可选择的报价; | |
6 | 未出现串通投标或者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 |
7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8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 |
9 | 未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10 | 供应商未有下列任一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
审核结论 |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一投标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
2)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3)满足要求的条款打“√”,否则为“×”。
4)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附表 3:投标报价合理性审查程序表(如启动)
序号 | 内容 |
1 | 总则 x表是本章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的规定,对供应商投标报价合理性进行评审和判断时,适用本附表所规定的办法。 |
2 | 启动报价合理性评审工作的前提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并进行本章所规定的评审,以判别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2.1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在本章规定的资格审査、符合性审查阶段,不存在无效投标的情形; 2.2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査、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 规定的时间内(30 分钟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3 | 澄清、说明或补正: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合理性有疑问的,启动“澄清、说明或补正”程序,发出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和说明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
4 |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合理: 4.1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澄清和说明并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判断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是否合理。供应商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应提供不限于以下证明材料: 4.1.1 提供该供应商在近三年中已完成一个类似项目(采购内容和合同金额相似)的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考虑价格变化因素后,与本次投标报价情况近似,同时应提供项目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表明该供应商已按投标报价及合同约定圆满完成,并未发生因供应商原故而增加的费用。 4.1.2 能提供该供应商由于使用经省级及以上行业管理部门确认的新技术、新工艺或先进管理办法,从而降低项目成本的相关材料。 4.1.3 能提供服务项目中相关货物采购合同、发票等可信的证据,以证明其采购到的材料、设备单价低于规定的。 4.1.4 能提供其他有关降低该供应商成本的分析报告和证据材料。 4.2 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合理,可能影响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附表 4: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15 | 通过初步审核的有效报价,进入价格评议环节。 本项目价格评议采取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清单单价汇总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 各包投标报价:各包所有产品最小单位投标报价汇总价 |
报价合理性 | 5 | 根据报价清单内各品规的报价是否合理,进行评价。报价合理得 5 分; 报价欠合理,有不xx报价情况的,得 3 分; 报价不合理,有不xx报价及与招标要求不一致的情况得 1 分; 其他情况得 0 分。 |
产品临床性能评价 | 10 | 1.所投产品使用的安全性,最多得 4 分。较好的得 3-2 分,一般的得 1分。 2.所投产品性能(质量)的稳定性,最多得 4 分,较好的得 3-2 分,一 般的得 1 分。 3.所投产品使用的简捷性,最多得 2 分,较好的得 1 分;一般的得 0.5分。 由评审专家以临床使用经验和产品说明为依据进行给分。 |
冷链运输 | 4 | 投标人具备自主产权的冷链运输车辆的,每提供一辆冷链运输车的证明 材料得 2 分,最多得 4 分,没有委托配送的得 0 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图片) |
冷库面积 | 5 | 对比投标人医疗器械冷库容积进行评分: 仓库面积每 50 立方米得 1 分。最高得 5 分。(以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等资料) |
质量管理体系 | 10 | 质量管理:内部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及试剂追溯管理系统,需提供相关资料: 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建立了完整质量管理体系并具有认证证书、建立了完整试剂追溯管理系统得 10-7 分; 内部管理制度较合理较完善、建立了较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具有认证证书、建立了较合理完善的试剂追溯管理系统得 6-4 分; 内部管理制度简略或质量管理体系简略或无认证证书或无试剂追溯管 理系统得 3-1 分。 |
配送经验及方案及 | 10 | 2017 年至今投标人配送耗材经验:每提供一个不同单位的类似配送业绩 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10 分(须提供配送合同复印件) |
人员 | 10 |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医院特性,提出合理、及时、有效的配送方案: 完整的、适用性高的方案得:10-7 分,适用性较高、方案较合理得:6-4分,一般得 3-1 分,没有不得分; |
2 | 专职人员配备:配送人员有 1 人得 1 分,有 2 人及以上得 2 分,没有的 得 0 分。此项需提供配送人员与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社保证明复印件。 | |
设备维保方案 | 6 | 供应商在供货周期内免费为招标方提供试剂使用设备维保。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设备日常维保方案,设备维保方案切实可行的得 6-4 分;方案可行性一般的得 3-2 分;方案有明显缺失或有不合理 条款的得 1 分,没有方案不得分。 |
售后服务方案 | 20 | 1.紧急、特殊情况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完全符合医院实情,措施得当:5-3 分,较为符合医院基本情况得 2-0.5 分,没有不得分; 2.提供明确的、适用性高的售后服务方案和响应时间。 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可行且利于医院耗材管理,响应及时得:15-10 分;售后服务方案较为可行,响应较及时得:9-5 分; 售后服务方案不完整或部分条款不合理不适用的得:4-1 分;没有不得 分。 |
标书制作 | 3 | 1.目录清晰准确、图片文字清晰可辨,得 1 分; 2.目录、索引、页码与投标文件内容一一对应,得 1 分; 3.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得 1 分。 |
总分 | 100 分 |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署地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项目编号为: 相关文件要求,保障双方权利,明确双方的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依据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
2.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3.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4.合同书;
5.采购人在招标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文件;
6.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
7.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送的其它资料;
8.在商洽本合同时,xxxx、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第二条 合同标的及价款
甲方向乙方采购 (清单附后);本合同检验试剂价格按 执行,各产品单价包括供货物或服务的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等所有含税费用。
检验试剂配送周期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检验试剂在完成验收交接后,所有权及处置权均为甲方所有,甲方对不符合质量、
39
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检验试剂,有权拒绝接收,如因质量因素导致医患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乙方应协助甲方使用、保管、保养,避免由此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对不符合要求的检验试剂及时进行更换。
甲方因临床需要,紧急调货或因设备故障需乙方紧急处理,乙方需在 24 小时内响应。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货款,支付方式按本合同第五条执行。
乙方所供应检验试剂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检验试剂相关标准,试剂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要求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书,并将检验试剂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检验试剂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四条 交货和验收
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 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 个工作日;检验试剂需紧急供货(特殊情况下),乙方应在 24 小时内送到。检验试剂经相关科室当面验收【仅指外观质量包装及数量的检查验收合格。甲方对检验试剂外观质量的验收合格,不影响甲方在使用检验试剂过程中对质量提出异议,且这种异议的提出不受时间的限制】,检验试剂的质保期按国家标准执行。
第五条 资金支付
第六条 技术支持
乙方负责进行培训、技术推广、物流等项目管理工作。第七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在乙方可以正常供货的前提下,甲方不得通过其他途径购买替代检验试剂,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医疗机构上级部门举报投诉。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检验试剂因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甲方有权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乙方责任。
40
(三)乙方不按照《投标文件》的相关服务承诺执行和配送检验试剂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九条 不可抗力因素
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在合同期间,若因投标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医疗纠纷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做相应承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解除】本合同。自甲方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之日起,本合同解除。
由于检验试剂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的相关说明,双方可以解除就该检验试剂订立的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未尽事宜
x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争议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向项目所在地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效期
x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四条 x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理xxx): 乙方(xx):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封面: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内容: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评标导航表(格式)
评审因素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投标文件对 应页码 |
备注:为方便评委评标,投标供应商可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分标准》,将具体响应情况及投标文件中对应页码在上表中注明。
资格自查表
序号 | 资格要求 | 须提供的资料 | 投标文件对应页码 | |
1 | 基 本 资 格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依法交纳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证明材料:交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供应商依法交纳近一个月内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
2 | 特 定 资 格条件 | 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 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 ccgp. 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 由供应商提供 |
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鲜章,以本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 ||||
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具备有效的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生产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 《医疗器械注册证》。 | 由供应商提供 | |||
投标人须具备配送服务所需的仓储、冷链运输条件,能够准量及时(含紧急、计划供应)将货物配送到位。且有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对医院现有仪器的维护保养,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具备相应设备储备、更换的实力;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专业技术上的问题。 | 由供应商提供 | |||
投标人须具备体外诊断试剂的相关资质。 | 由供应商提供 | |||
x项目各包均自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就各包内所有的内容整体性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 必须符合 |
备注:
(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2)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3)投标文件必须编制页码,并按照资格审查表的内容填写投标文件中对应的页码,方便专家查找。
符合性自查表
序号 | 审核内容 | 响应情 况 | 对应页 码 |
1 |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
2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 | ||
3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
4 | 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的; | ||
5 | 招标文件不接受备选方案的,供应商未提交可选择的报 价; | ||
6 | 未出现串通投标或者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 ||
7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8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 目中投标; | ||
9 | 未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10 | 供应商未有下列任一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一、投标函及附件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姓名、职 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份:
1. 投标函文件;
2. 报价文件;
3. 商务文件;
4. 技术文件;
5. 资格审查资料;
6.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文件。根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供应商接受本招标文件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并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个日历天。
4. 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5. 本项目如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我单位同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6.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函件、通讯请发往:
地址 传 真 电话 电子函件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授权代表 姓名、职务(印刷 体)
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项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报价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投 标 企 业 | ||||
项目名称 | ||||
投 标 价 (各包所有产品最小单位投标报价汇总价) | 人民币 | 元(¥:) | ||
其 它 费 用 | ||||
交 | 货 | 期 | ||
交 货 地 点 | ||||
质 | 保 | 期 | ||
付 款 条 件 | ||||
备 | 注 |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为方便开标唱标,供应商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二)检验试剂采购清单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试剂名称 | 参考规格 | 投标产品包装规格 | 按投标产品包装规格报价 (元) | 生产厂家 | 注册证号 | 最小单位 | 最小单位限价(元) | 最小单位报价 (元) |
1 | |||||||||
2 | |||||||||
… | |||||||||
合计(元) |
说明:
1.所有价格应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小数点按采购清单里各品规里的位数为准。
2.如果不提供详细的报价表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供应商必须按此表格式中的对应栏目内容填写。若需添加栏目,请作详细说明,栏位不足时可自行添加。
4.严格按照第三章“检验试剂采购清单”表格中的序号、名称、最小单位等内容进行报投标价。不得缺项、漏项。最小单位报价与按包装规格报价的最小单位价格须一致,即前二者须能进行相互换算,若不一致,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
5.投标文件中还需提供《检验试剂采购清单报价表》电子版(PDF 格式及 word可修改版本)。
供应商(签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报价说明(如果有)
三、商务文件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
联系地址 | |||||
企业资质 | |||||
企业从业人员数量 | |||||
资产总额 | 截止上一年度资产总额: | ||||
营业收入 |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传 真: | 电 邮 | 话: 箱: | ||
基本账户 | 名 称: | 账 | 号: | ||
企业关联情况 | 1: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无; □有: 。 2、与我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无; □有: 。备注: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 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 |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二)资格证明文件
(复印件)
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仅适用于进口产品)
致:(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中国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供应 商注册地址)的(供应商名称)作为我方 (产品类别名称) 的合法销售代理,参加贵方第(项目编号/包件号)项目的投标,并郑重承诺如下:
1) 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2) 作为诚信的制造商,我方保证将以近期最优惠的中国境内交货价格直接向
(供应商名称)提供合格的产品,不降低任何货物的配置水平,也不设置任何中间供货环节。如果我方违反本保证,贵方可要求中标供应商无条件用其他品牌的产品替代我方产品。
3) 鉴于本次项目的特性,我方认为本授权函是授权项下货物的供应渠道、产品质量、优惠条件和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保证。在此,我方保证按此文件格式的规定,向愿意选我方产品投标的任何供应商出具授权,并给予同等优惠条件。
4) 鉴于贵方考虑到本次项目采购的设备类别较多,不同供应商所选品牌会有一定差异,但各功能性分类产品采用同品牌同系列产品才能够具有较高的适配性,因此,贵方根据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性价比情况,在签订合同时可能对各功能性分类产品进行部分品牌或规格的适配性调整,我方理解并将尊照上述决定,并且不就此调整提出任何异议。
5) 我方兹授予(供应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供应商名称) 的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6) 本项目定标后,请贵方及时通报我方中标货物情况,我方将积极配合中标供应商按期保质保量交付中标货物,并履行我方应承担的品质保证和技术支持等合同义务。
附件 1:制造商的企业概况和制造经验
附件 2:经制造商签字盖章确认的货物清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制造商对产品的质量保证内容及年限)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供应商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供应商名称: 制造商名称:
公章: 盖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中国境内地址: 中国境内地址: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58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声明)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
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
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随本声明附上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以及相关的法律证明文件供贵方核验。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签字)人:
日期: 年 月 日
(五)倡导公平交易禁止串标承诺书
致: 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
为维护公平交易环境,遵循招标投标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规范投标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公司特郑重承诺:
我公司在投标过程中如有下列情形,则无条件被列入围标串标及不正当竞争行为:
1.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与其他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人;
3.与其他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如自拟格式相同,字体一样,表格颜色相同;投标文件装订形式、厚薄、封面等相类似或相同;错误地方惊人一致;电子投标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的 IP 地址一致或 IP 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而无正当理由的;非招标文件给定格式的售后服务条款雷同。)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或被授权人代表签字出至同一人之手;
1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多家供应商几乎同时发出撤回投标文件的声明;
13.不同供应商代表在开标前同乘坐同一辆出租车或私家车。
14.禁止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和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如(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如本公司违背上述承诺,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取消本公司的投标及中标候选资格,并接受监管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处理。
供应商:
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 年 月 日
(六)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
我方如在贵方组织的 (项目编号: STBN-SC-2020-583)招标中获得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向贵方交纳中标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200%在买方付给卖方的中标款中扣缴,并上报财政部门纳入政府采购不诚信记录。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承诺日期:
承诺方盖章:
(七)业绩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
序 号 | 完成时间 | 项目名 称 | 供货内容 | 合同总额 | 买方名 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 话 |
1. | |||||||
2. | |||||||
3. | |||||||
4. |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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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8. | |||||||
9. | |||||||
… |
注:
供应商须按上表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合同),附在《业绩情况一览表》后
面。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八)信誉、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11-1 信誉证明文件
企业或产品获得的荣誉证书等(如有)。
11-2 财务状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财务状况 | 近三年的实际情况 | ||
1 总资产 | |||
2 总债务 | |||
3 营业收入 | |||
4 税前利润 | |||
5 税后利润 |
注:1、近年财务状况表指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以下各类报表中反映的财务状况数据应当一致,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不利于供应商的数据为准。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九)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 号 | 招标文件 条款项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 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 款 | 说明 |
交货地点 | ||||
交货方式 | ||||
交货期限 | ||||
质保期 | ||||
付款条件 | ||||
…… | ||||
遵守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供应商应对商务基本要求,提出遵守声明。
2. 供应商须在本附件内,列出不能符合的有关段落,附件并举出原因,同时,供应商亦须提出解决偏离的详细方案。
3. 除本附件列出的偏差获得采购人许可外,在合同签订后,所有不符合招标要求的项目,供应商必须加以纠正。
(十)其它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和证明材料;
2、投标人冷链运输车辆的相关信息(图片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资料);
3、投标人医疗器械冷库容积的相关信息(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等资料);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说明。
四、技术文件
(一)货物技术规格书(本项目不适用)
货物技术规格书至少包括
1、 货物技术规格书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中的技术规格逐条响应,提供具体的货物性能参数,并进行详细说明,附上相关证明资料,如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需说明原因并提出解决偏离的详细方案。
2、 货物性能参数应有技术资料作为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制造商出具的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
3、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二)技术规格偏离表(本项目不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 条款项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响应/偏离 | 说明 |
遵守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注:
供应商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xx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三)产品检验报告(如需要)
(复印件)
供应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拟供货物必须的:产品生产许可证书(如有)、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如有)、注册证(如有)等。
(四)供货计划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详细的供货计划,包括文字描述或图表显示。
供应商名称:(xx)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五)配送方案、配送时效、配送人员信息
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xx)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六)售后服务方案
供应商应提供对所供检验试剂的详细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提供各种技术配合、技术支持、正常维护和应急措施等售后服务的详细内容及响应时间。
1.供应商售后服务机构的设置
说明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性质、人员配置及数量、所从事的专业。
2.售后服务
供应商应承诺投标检验试剂的质量保证期、技术支持等,明确说明质保期内和质保期满后的正常维护和应急措施等售后服务措施。
供应商名称:(xx)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七)设备维保方案
格式自拟
(八)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
我公司在参加医院的“ ”项目
投标活动中, xxxx并承诺:
1.保证提供的证明、证照、证件、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2.提供与投标文件中相一致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医院招标项目需求,不存在质量问题,不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重大负面影响、重大安全隐患。
3、保证按照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售后服务完全满足医院业务需要。
4.交易价格不得虚高,不得违反价格诚信协议。
5.不存在请客、送礼、商业贿赂等不xx行为的。
我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同意医院取消资格,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将我公司记入医院供货商失信档案。
投标响应供应商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九)其它
1、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它技术资料;
2、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3、参考表格
供应商名称:(xx)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