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仅供参考)
协议编号:
甲方(入托企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乙方(代理机构):
联系人: 服务电话:
办公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甲方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就甲方将其无权利瑕疵且可自由支配的知识产权之权利客体授权乙方为其提供本协议所列服务相关事宜,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昭信守:
服务事项
基于甲方的充分授权,为甲方提供涵盖知识产权政策、申请、管理、运营、维权、产学研对接等综合咨询服务。本协议内容为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内容双方根据不同项目特点制定相关协议。
服务期限
x协议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内有效;期满后如无异议,双方另行书面续签。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以享受乙方安排的专人优先服务:专利申请预检索、专利信息分析、专利申请技术交底书文件撰写、专利申请流程服务、企业知识产权制度设计、专利运营、知识产权投融资、权利维护、战略规划、品牌宣传和人才培训等工作内容。
2.甲方应清晰地向乙方提出委托事项的具体内容、要求、目的和时间期限等,并确保其所提供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完整。
3.服务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为委托事项而进行的相关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及时答复甲方就服务过程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
2.乙方负责建立甲方知识产权入托企业档案,将企业服务及知识产权培育状况进行存档管理。
3.乙方负责建立服务专员制度;定期拜访跟踪服务甲方情况,做好服务协调及跟踪记录。
甲方自主选择条款(甲方向乙方提出申请)
甲方自主选择服务机构处理以下专项服务:
1、具体的专利代理专项服务;
2、具体的项目申报委托服务,如:知识产权三大工程、专题专利导航与布局分析、专利奖等;
3、具体的知识产权法律诉讼代理以及其它类型法律诉讼代理等;
4、免费为甲方提供首类商标注册检索,并免费提供专利申请预检索(限XX次);
5、免费指导或培训甲方技术人员掌握专利申请技术交底书撰写,及后续流程监控;
6、免费为甲方配给1名具备审核员资格的老师,协助甲方建立或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7、免费为甲方对接交通银行、武汉农商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协助其优先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8、免费为甲方提供集中X次知识产权相关专题培训;
9、提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
9、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他增值服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合理报酬
。
知识产权归属及保密
1.属于双方原本拥有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和成果的,应仍归原所有权人。服务期间,乙方因向甲方履行服务职责和义务或利用甲方资源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与乙方另行订立协议共同研发完成的产品或技术成果,以及双方对上述产品或技术成果进行后续改进所形成的后续成果,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原则上其知识产权由甲乙双方共享。
3.乙方对在合作过程中通过甲方提交资料、口头xx等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以任何方式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1)通过合法程序被公众所共知的信息,包括由甲方向不特定的公众公开的信息;(2)由甲方书面同意可以公开的信息;(3)从无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获取的信息;(4)甲方声明为非保密的信息。
协议的解除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无论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双方的保密义务均持续有效。
违约责任
因一方未能完全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协议义务或者瑕疵履行协议义务的,应当及时按协议约定纠正履约行为或承担弥补损失的相关费用;经过对方催告(包括但不限于邮件、微信、电话)后仍不能纠正履约行为或弥补损失的相关费用,过失方应当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届满后自动终止。
4.本协议签署以前双方就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的提供和接受及相关事宜达成的所有口头和/或书面的声明、文件、信件及双方其它形式的通信在本协议生效后自动失效。
5.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另一方的名称、商品商标、服务商标、企业标志、商号或品牌。
6.甲乙双方的一方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的侵权方应独立承担相应责任。(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xx):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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