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 同 协 议 书
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实施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 2021 年公路养护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己接受 (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对该项目施工监理的投标。招标人和监理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项目概况: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 2021 年公路养护工程,包括国省道及附属设施中修工程、交通 安全设施整治工程和桥梁维修工程,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招标人及项目业主要求:
(8)监理服务费用清单;
(9)监理人有关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投入的承诺;
(10)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监理服务费费率: %。
4.总监理工程师: 。
5.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安全目标: 。
6.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监理。
7.招标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款。
8.项目业主承诺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提供监理资料、监理工作条件,并对监理工作进行直接管理。
9.监理人计划开始监理日期: ,实际日期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开始监理
日期为准。各项目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批复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施工监理服务工期以项目业主要求的各项目具体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10. 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或一阶段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1. 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 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