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xx生物 公告编号:2017-071
xxxx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微链贷”合作协议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xxxx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微链贷”合作协议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1、公司与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银行”、“甲方”)签订“微链贷”业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为与公司合作的上游收购商、种植户及下游经销商(以下简称“借款人”、“被担保人”)向桂林银行申请的“微链贷”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借款人单笔贷款额度
不超过 500 万元。
2、公司推荐的第一批借款人共 4 人,合计推荐借款额度为不超过 1,900 万元(具体额度以桂林银行实际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二、协议内容概述
甲方: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桂林xx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担保额度:“微链贷”贷款结余总额(最高额或即时余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
(二)担保用途:“微链贷”业务合作范围包括:1、甲方向与乙方保持长期合作的上游原料供应商、种植户发放的生产经营性人民币贷款,用于向农户收购罗汉果等农副产品和种植期间的资金需求。2、甲方向与乙方保持长期合作的
下游经销商发放的生产经营性人民币贷款,用于支付乙方货款。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以书面方式向甲方分支机构推荐借款人,经甲方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的发放“微链贷”网贷贷款。甲方所发放贷款,不能按期偿还的(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由于甲方为实现全部债权与担保权利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由乙方履行代偿。
2、乙方对甲方发放的“微链贷”网贷贷款,提供包括借款人名单确认、推荐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及借款人生产经营、资金管理等信息支持,且乙方须配合甲方完成贷款发放、贷后管理、风险监控和贷款回收等一切保证甲方贷款安全和利益不受损的工作。
3、若发生如下事项之一的,乙方应履行代偿义务:
(1)借款人对甲方负有的债务到期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
(2)甲方依据与借款人签订的业务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
(3)借款人出现违约的,使得甲方解除合同或者宣布借款人债务提前到期的;
(4)借款人出现违约的,使得甲方受到或可能受到损失的。
4、乙方将本着客观、审慎的原则,确保借款人经营的真实性,协助甲方做好借款人资金管理、费用支付和日常经营管理监督等工作,确保借款人将贷款资金用于借款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
5、签订本协议后,甲方才能与借款人签署借款及担保合同等业务合同。乙方知晓甲方与借款人、联保人、保证人等签订的借款及担保合同的全部内容。
(四)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争议期间,除双方争议的条款外,其余条款继续有效;
(五)担保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甲乙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
的,提前一个月商议续签事宜。乙方的代偿义务不因本协议的到期而终止。
(六)合同期限内,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如需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三、第一批推荐借款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xxx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452324197610******;住址:广西兴安县兴安镇;
借款用途:原材料采购
推荐借款额度:500 万元整;
是否构成关联担保:非关联自然人,不构成关联担保。
(二)被担保人:xxx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52325196206******;住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 借款用途:原材料采购
推荐借款额度:500 万元整;
是否构成关联担保:非关联自然人,不构成关联担保。
(三)被担保人:xxx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52322197403******;住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金山路; 借款用途:原材料采购
推荐借款额度:500 万元整;
是否构成关联担保:非关联自然人,不构成关联担保
(四)被担保人:xxx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452322196809******;住址:广西桂林市灵川县;
借款用途:原材料采购;
推荐借款额度:400 万元整;
是否构成关联担保:非关联自然人,不构成关联担保
四、借款人资格的审核程序
借款人的贷款申请材料由公司采购部负责收集并核对,内部审计部应对借款人基础资料进行审核,财务负责人及其下属财务部在受理被担保人的申请后,联合公司采购部对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并对向其提供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采购部、审计部、财务部形成联合审批意见后,交由董事会秘书及其下属证券投资部对其合规性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组织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
为加强公司与原料供应商的紧密合作关系,共同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核相关协议内容及供应商各项资格后,在风险相对可控的基础上,同意授权董事长负责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相关协议文件的签署,并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在上述总额 1
亿元和单笔不超过 500 万元的额度范围内,执行对借款人的推荐、核查和审批事项。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经董事会审核,公司采用该等对外担保方式后,将与原料供应商建立更为紧密的合作关系,保证公司原料来源的长期稳定。公司对借款人的资质审核建立了严格的内部审核程序,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本次第一批借款人的信用良好,收
入稳定,履约能力良好,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关联方担保的情形。
本次对外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桂林xx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了解了公司在银行的贷款担保、抵押情况以及四名借款人情况,认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必要与资信状况良好的借款方建立相互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对外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后,需经公司 2017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对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外,公司未有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2017 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额度的担保,占公司 2016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47.29%。该担保已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内,该项担保实际累计发生额为 0。本次第一批借款人申请批复后,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不超过 1,900 万元。
本次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期限为三年,占公司 2016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1.82%,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 3 次股东大会审议。
八、其他事项
考虑到公司推荐的借款人名单全年处于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公司根据业务
需要将可能进行及时的调入和调出。因此,为确保本协议的有序推进和提高借款人审核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负责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相关协议文件的签署,并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在上述总额 1 亿元和单笔不超过 500 万元的额度范围内,执行对借款人的推荐、核查和审批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风险提示
x次对外担保事项,虽然公司已经建立相应的内部审核机制,并对借款人联合桂林银行对其履行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仍可能存在借款人无法归还借款本息,导致公司该等对外担保出现风险的情形。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十、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xxxx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