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号:CQCBJQ2307-238
重庆中基 竞争性磋商文件
2023年重庆市无线电专用设备运维
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号:CQCBJQ2307-238
采 购 人:重庆市无线电监测站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
目 录
(五)数码大厦办公区域电脑终端、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含监测监控室电脑终端) 18
(六)万州、涪陵、黔江办公地点的机房设施、网络设备、电脑终端、打印机等 18
(十二)视频会议分会场系统(无管局、万州、涪陵、黔江分会场) 22
(一)仙桃机房电气设备(配电箱、电源、插座、照明灯等)。 25
(四)仙桃机房网络监控系统、UPS、动环监控系统、门禁系统 25
(五)仙桃机房网络设备、H3C防火墙、超融合一体机、部分服务器 27
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44
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中标后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44
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44
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44
2.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差旅费、保障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因乙方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再补偿。 44
1.本合同范围的所有服务工作,应由xxxx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 44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提供。 44
3.如有转包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4
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45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45
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45
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45
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45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无线电监测站的委托,对2023年重庆市无线电专用设备运维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号:CQCBJQ2307-238)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内容 |
最高限价 (万元) |
磋商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2023年重庆市无线电专用设备运维 |
47.4 |
0.8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 47.4 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投产品制造商需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上(xxxxx://xxxxx.xx.xxx.xx/)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期限: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9日(9:00-17:00)。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xx:人民币 300 元/分包(售后不退)
3.收款账户:
户 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 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
账 号:1144 6718 4234
4.未进行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将不得参与磋商。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完成报名;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3.按时签到。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北京时间13:30-14:00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8月15日北京时间14:00
五、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单位账户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任一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17:00。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备注项目号。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
账 号:1144 6718 4234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非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咨询电话:(023)00000000。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复印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咨询电话:(023)00000000。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上(xxxxx://xxxxx.xx.xxx.xx/)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
(七)本项目除“网络安全专项服务”外,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无线电监测站
联系人:x老师
电 话:(023)67710873
传 真:(023)67710873
地 址:xxxxxxxxx00xxxxx00x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xxx、xx
电 话:(023)88758847、88758852
传 真:(023)88505947
地 址:xxxxxxxxxx0xxxxxXx0x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标注的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
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无线电业务正常开展,保障基础设施运维工作,提升网络安全能力,进一步优化基础网络,保障无线电安全,维护空中电波秩序,采购人开展本项目服务采购。
二、技术要求
1. 基础运维服务
★1.1 运维服务期限和服务范围
服务期限:8个月,2023年9月17日-2024年5月16日
服务范围:附件1与附件2的总和
1.2 设备维护
提供设备的维护服务,包括故障诊断、故障处理、配件更换、系统参数调整、调试、联调、机房及设备清洁卫生等,确保系统设备正常运行。进行网络及信息系统软硬升级、系统性能维护。对于需要原厂制造商维修的设备,应配合设备搬迁、上架、配置、调试等工作。采购人采购了新设备或对原有设备进行调整时,应配合开展设备迁移、集成、配置等。
1.3.设备管理
成交供应商应对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有清楚全面的认识,明确硬件设备的位置、用途、功能、连线、标识、配置、操作、运行状况等全面情况。负责技术资料、图纸、技术文件的收集、整理等管理工作。对各种运行记录、维护记录和技术文档等进行登记、编号和存档,向采购人提交相关技术材料。
1.4.网络维护
各个终端节点到网络机房的链路状态运行监控和故障排除;对现有网络架构和使用情况进行梳理,优化网络结构;优化机房网络机柜布置。监控无线电专网、互联网网络通断、网络质量,出现问题报修。
1.5.日常巡检
工作日每日驻场服务人员应对运维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和系统进行日常巡检,出具巡检报告。发现故障,立即进行处理,提交故障处理报告。巡检要点应包括:机房基础设施,空调、门禁、消防、温湿度、UPS状态等;硬件状态检查,设备电源状态、网络接口状态、设备所在物理环境状态等;性能负载检查,CPU、内存、日志、存储空间的使用情况等;日志功能检查,检查日志功能的有效性,确保能正常生成日志;业务系统状态,监测业务系统的可访问性、安全性、完整性等。
1.6.日志审计
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收集、保存、备份各个信息系统和IT设备日志,包括服务器、存储、网络及安全设备的日志文件。采取人工与工具协同的审计方法对日志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针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1.7.业务终端服务
服务对象包含采购人办公场所所有业务终端、打印机、移动办公终端、碎纸机等办公设备。驻场服务人员应对办公设备进行服务响应,进行故障诊断、分析及故障处理,及时恢复设备的正常作业。
★1.8.数据服务
驻场服务人员应制定备份计划,定期完成各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提供数据服务,包括数据迁移、数据库管理等,数据库管理包括数据库系统性能监控,数据库日志的分析和维护,以及数据库的安全管理和故障排除。
数据恢复测试,成交供应商应每年对备份数据进行数据恢复测试一次,并出具《数据备份及恢复测试报告》。实施数据恢复专项工作时,供应商应另行安排人员,不应抽调驻场人员。若采购人用于备份数据恢复的服务器不够时,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提供服务器用于此项工作。
备份数据恢复测试系统清单 |
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无线电频率台站智能化管理系统 |
重点台站频率EMC分析平台 |
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 |
基站数据电子交互系统 |
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设完成后) |
泛微OA系统 |
1.9.应急服务
如有特殊故障或紧急情况,成交供应商应加派人员解决问题。提供全年7×24小时的故障应急处置服务,30分钟内响应,2个小时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常见故障,48小时内完成严重故障处置和备用方案落实,确保故障的最短时间内解决,并且在故障解决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详细的故障处置报告,作为故障处置的完整记录和总结。
1.10其他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值班,负责用户故障申告、用户故障解答、应用系统管理、处理或提交服务单、故障跟踪等工作;配合采购人制作有关信息系统检查材料,配合采购人实施各项检查及迎检工作。配合采购人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及保密工作有关制度规范;提出信息化建设化建议;
★1.11 万州、涪陵、黔江办公地网络和设备运维
成交供应商应负责采购人监测二、三、四科办公区域信息化服务,每半年对上述办公区域开展一次巡检工作。成交供应商应另行安排技术人员开展巡检,不得抽调驻场人员。当监测二、三、四科办公区域出现信息化设备故障,或需要开展信息化设备配置时,成交供应商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上门开展服务。
★1.12 设备零配件及耗材更换
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负责采购人网络设备、业务终端、打印机等设备的耗材或故障设备的配件更换,并支付相关费用。本条所涉及的服务期内维修采购费用不超过1万元。成交供应商应保留并出具发票复印件。
★1.13 质保服务
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应负责采购人15楼指挥大厅会议室大屏系统和音频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控制终端的质保和维修服务。
★1.14 驻场人员
成交供应商应安排1名技术人员驻场工作,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驻场地点由采购人指定,期限为服务期内。应保持驻场人员稳定,不得随意更换。更换驻场人员时,应以书面方式告知采购人并征得同意。
驻场人员应具备IT运维或系统集成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个人计算机维修维护经验,掌握个人计算机和外设的维修维护技能,以及基本的网络、个人计算机和流行的防病毒软件操作。具备IT系统运行维护经验,熟悉计算机机房建设标准、规范,熟悉服务器和网络及安全设备配置,熟悉数据库的备份、恢复和容错等工作,熟悉国内主流网络产品使用配置。驻场服务工程师的人选应经采购人审核同意。
成交供应商还应安排支撑团队全方位开展技术支撑工作。配合采购人开展重大活动保障工作,以及采购人要求配合的其他工作。
1.15 机房线路整理及设备标识
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日内,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完成采购人数码大厦机房线路整改,将机房全部线路(含双绞线和光纤及配件等)整理规范,合理调整设备位置。对仙桃机房和数码大厦机房的所有设备进行重新标识和记录。并编制机柜图。
成交供应商应另行安排技术人员开展工作,不得抽调驻场人员。且开展此项工作时,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办公。线路整理等应在工作日外进行。
成交供应商应负责采购机房线路整改所需的所有双绞线、光模块、光纤等所有耗材。
2.网络安全专项服务(此项可分包)
★2.1 运维服务期限和服务范围
服务期限:8个月,2023年9月17日-2024年5月16日
服务范围:附件1与附件2的总和
★2.2 服务单位要求
网络安全服务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中至少任意一个:
1)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2)2021年1月1日起至今获得任意省级网信办或公安厅颁发的“网络安全优质服务企业”证明或类似证明。
(2)如果成交供应商不具备上述条件,可分包给符合条件的单位。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全部要求的资质材料或证明文件。
2.3等保测评
2024年服务期内对“重点台站频率EMC分析平台”开展一次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安全保护等级为第三级。测评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成交供应商应配合开展测评相关工作。
2.4 漏洞扫描
服务期内,服务期内至少开展3次漏洞扫描,具体检测内容下包括应用程序漏洞、系统配置漏洞、身份鉴别漏洞、会话漏洞等。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漏洞扫描报告》,并对扫描出的问题应及时开展整改。如果采购人不具备漏洞扫描设备,成交供应商应自备漏洞扫描设备。漏洞扫描范围见下表。
漏洞扫描清单 |
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无线电频率台站智能化管理系统 |
重点台站频率EMC分析平台 |
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 |
基站数据电子交互系统 |
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设完成后) |
NOVA电磁环境精细化管理平台系统 |
中星世通监测测向系统 |
天凌网监测系统 |
大公博创无线电综合管理平台 |
华日无线电综合监测系统 |
空间卫士监测测向系统 |
重庆无线电监测网应用平台 |
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智能无线电监测系统一期 |
2.5 渗透测试
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至少开展1次渗透测试,每次渗透测试服务含初测和整改后复测。测试完成后提供《渗透测试报告》详述测试流程、问题点及修复建议。渗透测试范围详见下表。
渗透测试清单 |
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无线电频率台站智能化管理系统 |
重点台站频率EMC分析平台 |
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 |
基站数据电子交互系统 |
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设完成后) |
NOVA电磁环境精细化管理平台系统 |
中星世通监测测向系统 |
天凌网监测系统 |
大公博创无线电综合管理平台 |
华日无线电综合监测系统 |
空间卫士监测测向系统 |
重庆无线电监测网应用平台 |
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智能无线电监测系统一期 |
2.6应急演练与攻防演练服务
2024年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服务期内开展1次应急演练、1次攻防演练。检测网络安全薄弱环节,检验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检测发现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积累应急响应经验,健全网络安全积极防御、协同处置的体系,在实战中提升网络安全队伍攻防技术能力。演练测试基于常规攻防演练标准,在不影响目标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远程模拟黑客真实攻击手段对目标系统进行渗透测试,旨在全面暴露目标系统安全隐患及攻击路径,为风险隐患整改和后期安全建设提供依据。演练将深入进行漏洞利用和以“以点带面”的方式,深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测试和发现目标存在的安全隐患,克服常规的攻防演练中只能暴露最为脆弱的攻击点和路径的局限性,达到最大化暴露安全隐患点的效果。演练内容包括:黑客渗透、病毒爆发、网络中断等内容。演练完成后,网络安全服务单位应提供《应急演练报告》、《攻防演练报告》。
2.7 网络安全支撑和应急响应
提供技术咨询。协助采购人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通过对采购人信息系统调查摸底、访谈查阅、渗透扫描等工作,摸清系统在网络安全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为采购人现有系统提供网络安全整体解决方案,为采购人新建系统提供网络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优化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配置。
技术支撑和应急响应。如遇网络安全问题时,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安排技术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撑,协助完成网络风险应急处置、和问题排查和后期整改工作。
安全加固服务。针对漏洞扫描、基线检查、渗透测试、安全预警、网络安全事件等发现的网络安全问题对信息系统提出加固方案和建议,确定实施内容,提供相关工具,与我方指定运维人员一起进行实际操作实施,代码级漏洞需由软件开发商完成修复,并进行加固验证。根据具体情况对网络安全设备进行策略调整。
2.8 网络安全值守
日常网络安全值守。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安排团队开展7*24小时远程网络安全值守工作。值守期间,技术团队应通过有线网络的方式远程开展值守。(成交供应商应负责远程值守过程中的专线费用)。
重大活动保障值守。重大活动保障期间(由采购人指定),成交供应商应安排至少1名技术热源开展24小时驻场网络安全值守(含重保期间的周末、节假日)。
网络安全值守工作内容。包括机房基础设施、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业务系统、数据备份系统等。值守人员应对机房基础设施、态势感知系统、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业务系统、数据备份系统进行监控值守,及时处理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风险。监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UPS报警、消防报警、动环监控报警、门禁报警、黑客攻击、流量异常、蠕虫攻击、网络病毒爆发,漏洞远程利用、恶意代码传递、网络阻塞、DDoS攻击问题、系统异常宕机、应用服务瘫痪问题等。值守人员还应对设备日志进行分析,及时发现网络安全隐患。遭遇网络安全突发事件时,值守人员应参照应急预案立即开展人工干预消除隐患,并通知相关人员。当值守人员无法独立开展处置时,供应商应安排技术专家到现场协助处理。应急处置事后,进行分析和溯源,提供总结报告,并配合开展整改工作。
项目周期内,应保持项目人员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项目人员。更换项目人员时时,需以书面方式告知采购人并征得同意。
2.9 培训服务
2024年服务期内开展1次现场网络安全技术培训、1次现场网络安全意识培训。培训讲师应具备5年以上网络集成或网络安全工作经验,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提供华为HCIA级别原厂培训3人/次。
三、保密要求
成交供应商及其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采购人情况与秘密,并接受采购人监督。项目结束后,同样不得泄露采购人秘密。若违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成交供应商责任
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数据丢失、数据泄露、火灾、重大活动保障期间信息系统崩溃等重大责任事故,成交供应商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1: 数码大厦设备、业务系统、监测二三四科设备
(一)数码大厦A座15楼信息机房基础设施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台) |
UPS(含电池) |
apc |
/ |
1 |
华为 |
/ |
1 |
|
温湿度监控器 |
展创电子 |
智能温湿度短信电话报警器 |
2 |
空调 |
格力 |
KFR-72LW |
3 |
美的 |
KFR-72LW |
1 |
(二)数码大厦A座15楼信息机房网络设备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台) |
核心交换机 |
H3C |
S7006X |
2 |
交换机(楼层) |
H3C |
WS5820-52TP-WiNet |
26 |
外网核心交换机 |
H3C |
WS5850-52X-WiNet |
1 |
路由器 |
H3C |
MSR36-20 |
1 |
路由器 |
CISCO |
2611XM |
1 |
路由器 |
华为 |
USG5150BSR |
1 |
(三)数码大厦A座15楼信息机房网络安全设备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台) |
上网行为管理 |
网康 |
NS-ICG3000-30 |
1 |
数据库审计 |
网御星云 |
LA-DT-1600BR |
1 |
入侵防御 |
深信服 |
NIPS-2000-B2100 |
1 |
备份一体机 |
火星仓 |
E15SA-DPA-E16 |
1 |
入侵检测 |
华为 |
NIP2200D |
1 |
外网防火墙 |
深信服 |
FW-100BN120 |
1 |
防火墙 |
H3C |
F1060 |
2 |
入侵防御 |
网御星云 |
NIPS-2000-B2100-L9 |
1 |
防病毒网关 |
深信服 |
AF-2000-B2180-A4 |
1 |
安全态势感知平台 |
深信服 |
SIP-1000-F600-QS |
1 |
潜在威胁探针 |
深信服 |
STA-100-B2100-L9 |
1 |
日志审计系统 |
深信服 |
AC 2200 |
1 |
单向光闸 |
网御星云 |
|
1 |
(四)数码大厦A座15楼信息机房机柜、综合布线等
以实际情况为准
(五)数码大厦办公区域电脑终端、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含监测监控室电脑终端)
以实际情况为准
(六)万州、涪陵、黔江办公地点的机房设施、网络设备、电脑终端、打印机等
以实际情况为准
(七)业务系统(含数据库、中间件等)
业务系统名称 |
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无线电频率台站智能化管理系统 |
重点台站频率EMC分析平台 |
业余无线电台站管理系统 |
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 |
基站数据电子交互系统 |
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系统 |
无线电频率台站系统 |
多可文档管理系统 |
FTP文件管理系统 |
泛微OA系统 |
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
无线电监测系统 |
NOVA电磁环境精细化管理平台系统 |
中星世通监测测向系统 |
天凌网监测系统 |
大公博创无线电综合管理平台 |
华日无线电综合监测系统 |
空间卫士监测测向系统 |
重庆无线电监测网应用平台 |
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智能无线电监测系统一期 |
(八)数码大厦A座15楼信息机房服务器、磁盘阵列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台) |
备份一体机 |
火星仓 |
E15SA-DPA-E16 |
1 |
存储 |
华为 |
S5600T |
2 |
存储 |
IBM |
DS4300 |
2 |
服务器 |
HP |
RX8640 |
2 |
服务器 |
H3C |
R4900 G2 |
1 |
服务器 |
华为 |
VP9630 |
1 |
服务器 |
华为 |
Rse6500 |
1 |
服务器 |
华为 |
SMC2.0 |
1 |
服务器 |
浪潮 |
NF5270M3 |
1 |
服务器 |
浪潮 |
NF8560M2 |
2 |
服务器 |
华为 |
2288HV5 |
1 |
服务器 |
H3C |
H3C UniServer R4900 G3 |
6 |
虚拟化软件 |
浪潮 |
/ |
1 |
服务器 |
华为 |
RH2268 |
1 |
(九)监测系统服务器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服务器 |
浪潮 |
NF5240M3 |
1 |
服务器 |
联想 |
SYStem X 3650 M5 |
1 |
服务器 |
联想 |
ThinkServer TD340 |
1 |
服务器 |
戴尔 |
PowerEdge R420 |
1 |
服务器 |
联想 |
ThinkServer RD650 |
4 |
服务器 |
戴尔 |
E16S |
2 |
服务器 |
惠普 |
ProLiant DL580 Gent8 |
3 |
服务器 |
戴尔 |
PowerEdge R730 |
2 |
服务器 |
华为 |
Telcal RH 2488V2 |
4 |
服务器 |
浪潮 |
NF5280M5 |
5 |
(十)数码大厦A座15楼指挥大厅设备、会投影设备
设备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A.指挥大厅视频会议设备 |
|||
多点资源中心(MCU) |
华为 |
VP9630 |
1 |
录播服务器 |
华为 |
Rse6500 |
1 |
视频会议管理平台(含服务器和会管软件) |
华为 |
SMC2.0 |
1 |
视频会议分体终端 |
华为 |
TE60 |
1 |
高清摄像机 |
华为 |
VPC620 |
2 |
控制终端(含软件) |
宏基 |
x3410 |
1 |
B.指挥大厅大屏显示 |
|
||
LED显示屏 |
联建 |
VL1.2 |
1 |
音视频拼接控制处理平台 |
创凯 |
CK5 |
1 |
接收卡 |
联建 |
L7S |
60 |
独立发送器 |
联建 |
LCTRL600 |
12 |
钢结构与装饰 |
国产 |
定制 |
1 |
控制终端 |
宏碁 |
x3410 |
1 |
C指挥大厅音频设备 |
|
||
超薄壁挂音箱 |
itc |
TS-608 |
4 |
音箱壁挂架 |
itc |
TS-02B |
2 |
数字功率放大器 |
itc |
TS-350PI |
2 |
数字音频处理器 |
itc |
TS-P1616 |
1 |
数字会议主机 |
itc |
TS-0200M |
1 |
无线话筒 |
itc |
T-521UH |
1 |
鹅颈电容话筒 |
itc |
TS-0202 |
11 |
调音台 |
itc |
TS-16P-4 |
1 |
D.指挥大厅集中控制设备 |
|
||
中控主机 |
itc |
TS-9100D |
1 |
控制终端 |
APPLE |
IPAD |
1 |
无线路由器 |
H3C |
Magic R200 |
1 |
电源时序器 |
itc |
TS-820 |
1 |
E.指挥大厅操作设备 |
|
|
|
屏幕可升降操作控制终端 |
和力 |
YB15-CF |
8 |
机动操作控制终端 |
宏碁 |
x3410 |
5 |
F.指挥大厅辅助材料 |
|
||
桌面信息抽线盒 |
国产 |
定制 |
11 |
音箱线 |
国产 |
2*200 |
100 |
音频线 |
国产 |
国产 |
280 |
HDMI线 |
国产 |
20m |
12 |
HDMI线 |
国产 |
1m |
4 |
DVI线 |
国产 |
20m |
3 |
转接线 |
国产 |
1m |
4 |
电源线 |
国产 |
ZR-RVV3×1.5 |
80 |
电源线 |
国产 |
RVV4*2.5 |
15 |
六类网线 |
清华同方 |
CC72004 |
150 |
PVC线管 |
国产 |
DN25 |
40 |
PVC线管 |
国产 |
DN20 |
100 |
辅助材料 |
国产 |
国产 |
1 |
会商区投影设备 |
|
|
|
A.会商区投影设备 |
|
||
投影仪 |
夏普 |
XG-KB530UA |
1 |
固定投影支架 |
国产 |
国产 |
1 |
电动升降幕布 |
国产 |
国产 |
1 |
遥控器 |
配套 |
配套 |
1 |
B.会商区辅助材料 |
|
||
多媒体面板 |
国产 |
|
12 |
HDMI线 |
国产 |
|
2 |
HDMI线 |
国产 |
|
4 |
电源线 |
配套 |
配套 |
20 |
六类网线 |
清华同方 |
CC72004 |
100 |
(十一)数码大厦A座19楼监测监控室LCD屏系统
设备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型号 |
LCD显示屏 |
大华 |
DHL460UCM-EF |
12 |
落地或壁挂式液压前维护安装支架 |
国产 |
定制 |
12 |
视频处理器 |
大华 |
DH-DSCON3000 |
1 |
控制终端 |
宏碁 |
x3410 |
1 |
线缆配套 |
国产 |
定制 |
1 |
扩声系统 |
itc |
|
1 |
(十二)视频会议分会场系统(无管局、万州、涪陵、黔江分会场)
设备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视频会议分体终端 |
华为 |
TE60 |
4 |
高清摄像机 |
华为 |
VPC620 |
4 |
全向麦克风 |
华为 |
VPM220 |
4 |
70寸液晶显示屏 |
索尼 |
KD-70X8300F |
4 |
配套材料 |
国产 |
国产 |
4 |
(十三)数码大厦A座15-19楼视频监控系统
设备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A、前端视频监控设备配置 |
|||
1080P室内日夜型网络半球摄像机 |
大华 |
DH-IPC-HDW3231C |
11 |
B、保安室设备配置 |
|
||
16路网络硬盘录像机 |
大华 |
DH-NVR4832-4KS2 |
1 |
硬盘 |
希捷 |
ST4000NM0035 |
8 |
高清电视机 |
创维 |
50E382W |
1 |
千兆POE交换机 |
H3C |
S5110-52P-PWR |
2 |
机柜 |
/ |
/ |
0 |
操作台 |
/ |
/ |
0 |
高清电视机 |
创维 |
32E381S |
1 |
操作终端 |
联想 |
启天M620-N000 |
1 |
(十四)数码大厦A座15-19楼广播系统
设备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A、保安室设备配置 |
|||
数字广播工控主机 |
ZABKZ |
AXT8789II |
1 |
网络广播主控软件 |
ZABKZ |
AXT8700 |
1 |
电源时序器 |
ZABKZ |
PA2190S |
1 |
报警矩阵 |
ZABKZ |
AXT8716II |
1 |
主控数码调音台 |
SPIRIT |
MP-902A |
1 |
广播话筒 |
ZABKZ |
AM10 |
1 |
数字调谐器 |
ZABKZ |
PA2177R |
1 |
B、前端设备 |
|
||
网络解码终端 |
ZABKZ |
AXT8708 |
5 |
功率放大器 |
ZABKZ |
PA2006IV |
5 |
吸顶音响 |
ZABKZ |
WA221II |
24 |
(十五)数码大厦A座15-18楼门禁系统
设备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A、保安室设备配置 |
|||
可视对讲主机 |
大华 |
DH-VTS5240B-S |
1 |
门禁管理主机 |
国产 |
DH-DSS-H500 |
1 |
门禁管理软件 |
大华 |
配套 |
1 |
B、前端设备 |
|
||
读卡器 |
大华 |
DH-ASI6214F |
8 |
电控锁 |
国产 |
定制 |
8 |
开门按钮 |
大华 |
DH-ASF900 |
8 |
指纹录入仪 |
大华 |
DH-ASM202 |
1 |
人脸录入仪 |
大华 |
DH-ASI6214F |
1 |
防盗门 |
国产 |
定制 |
7 |
玻璃门 |
国产 |
定制 |
1 |
可视对讲分机 |
大华 |
DH-VTO9341D-S |
8 |
门禁卡 |
大华 |
IC |
80 |
(十六)其它未列举设备及新增设备
以实际情况为准。
附件2: 仙桃机房设施设备
(一)仙桃机房电气设备(配电箱、电源、插座、照明灯等)。
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仙桃机房空调系统
设备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空调配电箱 |
国产 |
定制 |
1 |
精密空调 |
世图兹 |
ASD702A |
2 |
普通空调 |
美的 |
定制 |
1 |
普通空调 |
美的 |
定制 |
1 |
新风设备 |
南洋 |
定制 |
1 |
(三)仙桃机房综合布线(含机柜、电线、网线、光纤等)
以实际情况为准。
(四)仙桃机房网络监控系统、UPS、动环监控系统、门禁系统
设备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仙桃机房网络监控设备 |
|||
A.工作区部分 |
|||
信息设备及网络管理监控系统软件 |
远臻 |
综合运维管理系统 |
1 |
B、硬件设备 |
|
||
服务器 |
浪潮 |
NF5270M4 |
1 |
终端控制设备 |
宏碁 |
D650 |
2 |
电视机 |
创维 |
55E388G |
1 |
C、安装辅材 |
|
||
材料 |
国产 |
定制 |
1 |
配套机房UPS电源设备 |
|
||
UPS输入箱 |
施耐德 |
380V/200A |
1 |
模块化UPS |
科华 |
MR33125 |
1 |
UPS输出屏 |
施耐德 |
380V/160A |
1 |
电池组 |
科华 |
6-GFM-200-YT |
2 |
电源专业材料费 |
国产 |
国产 |
1 |
仙桃机房动环监控系统 |
|
||
市电监测协议转换软件模块 |
共济 |
GX-103 |
1 |
市电监测电流互感器 |
国产 |
200/5 |
1 |
配电开关检测 |
共济 |
DS-7052D-H |
1 |
UPS监控 |
共济 |
DS-7520 |
1 |
UPS监控 |
共济 |
软件接口 |
1 |
温湿度 |
共济 |
TH-03 |
1 |
精密空调监控通信模块 |
共济 |
DS-7520 |
1 |
精密空调协议转换软件模块 |
共济 |
软件接口 |
1 |
烟雾探测器 |
共济 |
LH-94(II) |
6 |
烟雾探测器 |
共济 |
DS-7052D |
2 |
视频监控系统 |
国产 |
定制 |
1 |
视频监控系统 |
海康 |
DS-2CD2325D-I |
4 |
视频监控系统 |
海康 |
DS-8608N-K8 |
1 |
区域式漏水 |
万慧通 |
WT-CON12 |
2 |
蓄电池监测 |
共济 |
XDC-100-1240 |
2 |
蓄电池监测 |
国产 |
U型电池夹 |
82 |
蓄电池监测 |
国产 |
TEM-100 |
4 |
蓄电池监测 |
国产 |
霍尔电流传感器 |
2 |
蓄电池监测 |
共济 |
软件接口 |
1 |
中心控制硬件 |
共济 |
CM-DESK-Lserver |
1 |
中心控制硬件 |
康耐德 |
C2000 N380 |
4 |
中心控制硬件 |
联想 |
启天M620-N000 |
2 |
平台软件 |
共济 |
CM-DESK-SE |
1 |
辅助材料 |
国产 |
国产 |
1 |
网线 |
清华同方 |
CC72004 |
1 |
接入交换机 |
H3C |
S5130S-20P-PWR-EI |
1 |
电视机 |
创维 |
55E388G |
1 |
仙桃机房门禁系统 |
|
||
门禁控制主机 |
大华 |
DH-ASC1204C-S |
1 |
读卡器 |
大华 |
DH-ASR1101A |
3 |
ID卡 |
大华 |
IC |
20 |
电磁锁 |
大华 |
DH-ASF280A |
3 |
出门按钮 |
大华 |
DH-ASF900 |
3 |
工业电源 |
大华 |
DH-PFM320 |
3 |
消防联动控制模块 |
国产 |
定制 |
1 |
协议转换软件模块 |
国产 |
定制 |
1 |
控制终端 |
联想 |
ThinkCentre |
1 |
(五)仙桃机房网络设备、H3C防火墙、超融合一体机、部分服务器
设备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超融合一体机 |
深信服 |
aServer-2105 |
6 |
配套超融合系统管理软件和分布式存储软件 |
深信服 |
深信服云计算管理软件/深信服虚拟存储软件/深信服网络虚拟化软件/深信服vAD-800/深信服vAF-1600 |
1 |
配套云计算虚拟化软件及相关安装环境 |
深信服 |
计算服务器虚拟化软件 |
12 |
数据库服务器 |
H3C |
UIS-Cell-6000-G3 |
2 |
备份一体机 |
火星舱 |
MSA-SSA-S16 |
1 |
KVM |
宏正 |
KN1132V |
1 |
接入路由器 |
H3C |
RT-MSR3640 |
1 |
汇聚交换机 |
H3C |
LS-5130-30C-HI |
8 |
核心交换机 |
H3C |
LS-Z+M-18 |
2 |
机柜 |
国产 |
国产 |
10 |
监测科服务器 |
|
|
18 |
监测科存储 |
|
|
1 |
(六)仙桃机房服务器及配套虚拟化软件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虚拟化管理软件 |
H3C |
H3C CAS |
1套 |
服务器 |
H3C |
H3C UniServer R4900 G3 |
4台 |
(七)仙桃机房网络安全设备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台) |
日志审计 |
网御星云 |
Leadsec-RS-300-RP-A |
1 |
数据库审计 |
网御星云 |
LA-DAP-1100-U-A |
1 |
漏洞扫描 |
网御星云 |
TS-SC-E1010-A |
1 |
堡垒机 |
网御星云 |
LA-OS-6600-SA |
1 |
基线核查 |
网御星云 |
Leadsec-CVS1400-A |
1 |
潜在威胁探针 |
网御星云 |
TD3000-FS-HD-A |
1 |
APT高级威胁检测 |
网御星云 |
APT3000-TD-LA |
1 |
DDOS设备 |
网御星云 |
TAM-GUARD-G7800N-A |
1 |
入侵检测 |
网御星云 |
Leadsec-6000IPS-5801E-A |
1 |
安全态势感知平台 |
网御星云 |
Leadsec-CSA-NTA-CDB-A |
1 |
防病毒网关 |
网御星云 |
PowerV6000-U3510E-A |
1 |
入侵防御 |
深信服 |
NIPS-2000-B2100-L9 |
1 |
汇聚交换机 |
H3C |
H3C 5048PV5-EI |
1 |
灵创智恒安全网关 |
灵创 |
CIST-GW V4.0 |
2 |
防火墙 |
H3C |
|
1 |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标注的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时间:
8个月,2023年9月17日-2024年5月16日
(二)地点:
采购人同意或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对成交供应商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相关规定要求,视为该项目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责任。
※二、报价要求
(一)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差旅费、保障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二)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项目详细的资金预算表,列明各分项涉及的费用明细。要求列支项目详细,费用细致,预算合理。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内容
1.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尽快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四、付款方式
(一)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二)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额100%的增值税发票及与预付款50%额度的担保函,保函期限不低于8个月,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发票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
(三)项目通过验收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无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七、保密要求
成交供应商及其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采购人情况与秘密,并接受采购人监督。若违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二) |
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四) |
磋商保证金 |
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
注:
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以《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为准。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及盖章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响应文件盖章齐全。 |
磋商方案 |
只能有一个方案参与磋商。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含电子文档)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要求 |
磋商有效期 |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3.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7.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9.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
10.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
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磋商报价 (25%) |
25 |
满足磋商文件资格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值×100 |
|
|
21 |
技术部分(61%) |
技术应答(30%) |
30 |
A、起评分: 有效供应商的起评分为30分。 |
|
B、扣分条款: 1、重要技术参数(第二篇中带★号标注部分)有一条不满足的,技术应答部分得分为0分。 2、一般性技术参数(第二篇中非★号标注部分)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5分;有3条及以上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应答部分得分为0分。 |
|
||||
运维服务方案及提供设备(31%) |
31 |
(1)项目内容理解(4分) 供应商提供项目理解报告,对项目目的和内容理解深刻,阐述清楚,表达全面为优秀得4分;对项目目的和内容理解较深刻,阐述较清楚,表达较全面良好得3分;对项目目的和内容理解一般,阐述一般,表达一般为一般得2分;差项目目的和内容理解差,阐述差,表达差为差得0分。 |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2)基础运维实施方案(12分) 供应商提供基础运维实施方案,方案完整,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高效性,能完整支持项目的顺利实施为优秀得12分;方案较完整,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高效性,能较好支持项目实施为良好得9分;方案一般,操作性和高效性一般,能勉强支持项目实施为一般得6分;方案不完整,操作性和高效性差,不能支持项目实施为差得0分。 |
|||||
(3)网络安全专项工作方案(12分) 供应商提供网络安全专项工作方案,方案完整,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高效性,能完整支持项目的顺利实施为优秀得12分;方案较完整,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高效性,能较好支持项目实施为良好得9分;方案一般,操作性和高效性一般,能勉强支持项目实施为一般得6分;方案不完整,操作性和高效性差,不能支持项目实施为差得0分。 |
|||||
(4)服务期内免费提供设备(3分) 服务器内,免费提供安全监测探针1台部署在采购人指定位置,设备含软硬件,需兼容接入招标人现有态势感知系统。承诺提供得3分,不承诺得0分。 |
提供承诺函原件。 |
||||
3 |
商务部分 (14%) |
供应商实力(6%) |
6 |
(1)供应商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没有得0分。 (2)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没有得0分。 (3)供应商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没有得0分。 |
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
团队人员实力(4%) |
4 |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中具有计算机或大数据智能化领域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有1个得4分,最多4分,没有得0分。 |
提供人员身份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职称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
||
业绩 (4%) |
4 |
2019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承担过信息系统集成或信息系统运维项目。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4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通过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说明:
磋商小组认为,排名在前面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磋商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成交供应商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所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九)供应商的服务时间、服务质保期及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采购服务需求;采购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共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本文件第一篇“五、磋商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2.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 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5 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四)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采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正本”、“副本”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文件的装订形式为胶装。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参阅采购邀请书。
3.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七)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可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期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内容、时限
1.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招标项目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 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 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主管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
供应商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招标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含)以下 |
1.5% |
1.5% |
1.0% |
100以上-500 |
1.1% |
0.8% |
0.7% |
500以上-1000 |
0.8% |
0.45% |
0.55% |
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上表计算出不足3500元的,按3500元记取。
(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
账 号:1144 6718 4234
八、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五)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
一、合同主要条款
(一)定义
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中标后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二)服务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服务内容:
(三)合同价格
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2.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差旅费、保障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因乙方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再补偿。
3.合同价为不变价。
(四)转包和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所有服务工作,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提供。
3.如有转包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
2.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服务质量负责。
3.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的要求处理。
(六)付款
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3.付款方法:参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七)检查验收
(八)索赔
供方对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服务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九)知识产权
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
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十一)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项目类别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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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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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大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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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服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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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验收标准、方法:
|
|||||||
三、付款方式:
|
|||||||
四、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五、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 |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方案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条款差异表
(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
(七)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分项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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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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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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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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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人工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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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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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税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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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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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计 |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供应商可自行设计表格格式,分项内容应当完整;
2.该表可扩展;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方案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服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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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技术、服务需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商务条款差异表
项目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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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如有)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 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人,其他人员 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