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汽车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承租方:新疆安装技工学校(以下简称“甲方”)地址:xxxxxxx 000 x
联系人:xxx xx人电话:00000000000
出租方:乌鲁木齐清源和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xxxxxxxxxxxxxx 000 xxxxx 000 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甲方向乙方租赁 35-40 座客车,主要用于校内学生实训上课、校外学生实习及党团建活动用车。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用车费用
1.校内学生实训上课车辆使用费为:每天 900(玖佰)元 。
2.校外学生实习、党团建活动用车根据使用实际情况进行单独核算。
二、车辆及驾驶员的要求
1.乙方指定的所有车辆及驾驶员须符合国家安全技术和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确保甲方人员的人身安全。
2.乙方须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是经车管部门检验合格、车辆技术性能良好、车容车貌整洁、设施设备齐全的车辆。
三、运行时间、及路线
1.乙方提供的车辆应按甲方规定的路线、时间运行,公休日视情况另定。
2.校内学生实训发车时间(暂定):每周一至周五 9:00—18:00
时。
四、租用期限及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 日内,按照校内实训学生上课车辆使用费用标准预支付给乙方三个月的车辆使用费 180000 元 (壹拾捌万 元整)。(备注:每月以实际用车天数结算)
(2)后期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车辆租赁合同、发票及甲方已签字或盖章的每日用车数量清单作为车费租赁结算依据,以转账的方式支付车辆租赁费。
五、甲方义务
1.甲方在乙方遵守约定服务后,按车辆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车辆租赁费用。
2.班车站点由甲方设定,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行车路线运行。
3.甲方变更班车路线、时间、地点(含加班时间),应提前 4 小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准备,保证正常运行。
4.甲方应保证乘车师生尊重乙方驾驶员。
5.甲方应保证乘车师生爱护乙方车辆设施,不在车内吸烟、乱丢果皮杂物,同时积极配合驾驶员维护车内卫生。
六、甲方权利
1.如甲xxx反映乙方提供的车辆车况不好,经甲、乙方查证后属实,确认不符合合同之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改正。
2.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正点接送甲xxx,乙方在保证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学习的情况下,积极调整车辆将甲xxx送往目的地。类似事故状况每月不能超过三次,如因乙方超出约定,导致甲方教师及学生搭乘其它交通工具,其产生的乘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经常(月 5 次以上)违约,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七、乙方义务
1.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保证甲方正常用车,如车辆发生故障或乙方指定的司机确实无法提供服务,需临时更换车辆或司机的,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对相关人员进行协调安排。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xxx不能正常上下课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交通费用。
2.乙方必须保证车辆车况良好,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营;冬季暖气应及时开放;车内保持整洁。
3.乙方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证不晚点、不漏接,准时完成接送。如因乙方造成交通事故,导致甲xxx或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
4.乙方驾驶员应保证工作期间服务态度良好,如甲xxx有不xx行为,驾驶员应循正常途径解决。
5.首发车必须提前 10 分钟到达发车地点。
6.司机行车途中不允许吸烟、长时间接听电话及长时间与乘车人员交谈。
八、乙方权利
1.按和同规定向甲方收取租车费用。
2.根据实际情况,在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更换约定的运营车辆及司机。
九、违约责任与认定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均按合同约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2.甲方违约延迟支付租车费用,延迟十天以上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十、以下为常见违约现象处理约定
1.乙方提供的班车因自身各种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运行,除承担甲xxx搭乘其他交通工具的费用之外,当月合计超过五车次以上,每车次扣减车辆租赁费 20%。
2.因恶劣天气、道路拥堵及交通管制等特殊原因并在乙方尽力的情况下造成的班车晚点,甲方不追究乙方责任。
3.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减少班车车次,每减少一个车次,扣减单车租赁车费 20%。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更换车辆或司机的,发生二次者,扣减单车租赁车费 20%。
4.乙方对在运输过程中因意外造成甲方乘车人员在车内伤亡的,按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及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承担赔偿责任,但伤亡由甲方人员身体健康原因或者是甲方故意造成的除外。
5.甲方超员乘车,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确认由甲方员工造成的乙方车辆毁损,由甲方负责赔偿。
7.甲xxx不得在车内吸烟、乱丢果皮、废物,乙方有权制止并通知带队老师共同解决。
8.甲乙双方变更发车时间、调整车次,需提前一天通知对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本协议签订地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头屯河区)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新疆安装技工学校 乙方:乌鲁木齐清源和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盖章: | 盖章: | |||
签订日期: | 年 | 月 | 日 | 签订日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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