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编号:
甲方: (培养高校)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 法定监护人: 身份证号码: 学习专业(学历): 家庭住址:
丙方: (定向就业市卫生健康部门)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为加强我省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优秀基层卫生人才,根据《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丙三方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据《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有关内容,
做好公费医学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入学审核、培养管理和就业指导等工作。
(二)省财政按标准将公费医学生教育经费拨付至甲方,甲方免除乙方规定学习时间内的学费、住宿费并按标准足额为乙方发放生活补助。
(三)根据国家和山东省等相关政策,制定在校期间公费医学生具体管理办法,做好培养期内的履约管理教育工作。
(四)将乙方信息及培养情况发送丙方,积极稳妥与丙方做好就业派遣对接工作。
(五)在培养期,乙方在协议解除后未按规定退还全部公费教育费用的,由甲方通过法律途径追缴。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录取后,须与甲方、丙方签订《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协议书》,书面承诺毕业后到乡镇卫生院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服务期不少于 6 年。服务期自毕业后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就业协议之日起计算,包含参加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时间。乙方未按规定签订协议时,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在校规定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和住宿费,并按标准享受生活费补助。
(三)在甲方办理发放就业报到证等手续后 7 日内,乙方需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及丙方指定的材料,按时到丙方报到。
按照定向就业市公费医学生就业实施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与定向县域内乡镇卫生院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
(四)履约报到就业后,应参加 3 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
范化培训或 2 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委派单位和培训基地要确保乙方在规范化培训期间的相关待遇,培训期间人事工资关系、社会保险关系不变,其工资仍按现行行政隶属关系、经费保障渠道发放。
(五)按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按相关规定注册为全科医师或全科助理医师。在服务期内,医师执业地点限乡镇卫生院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服务期内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执业注册按注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可报考全日制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或相同本科医学专业,报考前须按照有关程序经丙方同意,并签订承诺继续履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责任补充协议。就读硕士研究生或本科学习期间,不享受公费教育经费补助。在培养期和服务期可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或相同本科医学专业。
(七)因个人原因延期毕业的,需签订补充协议,承诺继续履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责任,延续学年内的培养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
三、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每年 10 月底会同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省卫生健康委提出下一年度公费医学生需求计划。
(二)制定并公布公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组织乙方与定向县域内乡镇卫生院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
(三)提前做好基层医疗卫生岗位有关政策宣教工作,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妥善安排好乙方岗位。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医学毕业生的履约管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甲方等建立乙方诚信档案,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在服务期,乙方未按规定退还全部公费教育费用及违约金的,由丙方负责通过法律途径追缴,并上缴同级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四、履约管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丙方可与乙方终止协议。
1.在校期间,经两家及以上三级甲等医院分别出具书面诊断书,诊断结果一致,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
2.在服务期内,经两家及以上三级甲等医院分别出具书面诊断书,诊断结果一致,确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医疗卫生职业。
(二)解除协议及违约情形处理。
1.乙方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不再继续享受医学生公费教育政策,且须在解除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全部公费教育费用。
(1)被培养高校开除学籍;
(2)受到培养高校退学处理或自动退学;
(3)公费医学生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乙方毕业后,符合入职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
(1)未按协议和丙方工作安排按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乙方需在 1 个月内足额退还全部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 50%的违约金,由相关市根据有关程序将违约情况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管理。
(2)未按协议和丙方工作安排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满 6 年的,乙方需在 1 个月内按不足服务年限(包括离开当年)每年 16.6%的比例一次性向定向就业市卫生健康部门退还所享受的全部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 50%的违约金,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年限不计入服务期,由相关市根据有关程序将违约情况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管理,同时按照人事管理程序解除其聘用关系,不再占用事业单位编制和岗位。
(3)到服务期结束仍未取得《医师资格证》的,须向丙方立即退还全部公费教育费用。
(三)乙方需退还的公费教育费用,在院校教育阶段,包括全部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按照每生每年 1 万元计算;在服务期阶段,除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外,还须
增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期间财政投入的经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按照每生每年 4 万元计算(其
中全科、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按照每生每年 4.5 万元计算),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期间按照每生每年 2 万元计算。若财政补助标准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标准计算。
(四)乙方违约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年限不计入服务期。
五、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三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等。
由于上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三方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附则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山东省及相关部门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事宜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协议经甲、丙方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以及乙方及其监护人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人xxxx,本人对以上内容知悉,明确本人的选择,自愿签订协议,愿以最大的诚实信用履行本协议,并清楚不履约对本人诚信造成的负面影响,以及将承担违约责任。(请手抄)
(乙方及法定监护人签字、手印)
附件:乙方及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此页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xx):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监护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