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河南省鲁山县风力发电项目入驻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该协议为合作开发的框架性协议,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该协议涉及的数量是双方合作目标,实际情况以未来实际发生为准;该风电项目的实施须报河南省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因此,协议执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该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一、协议签订概况
1.近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粤水电”)与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政府签订《风力发电项目入驻协议书》。鲁山县人民政府同意东南粤水电在河南省鲁山县库区乡境内的未利用土地投资建设风力发电项目,项目预计
总装机约 400MW。根据目前的市场价格,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 32 亿元。东南粤水电将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分期进行投资。
2.该风电项目的实施须报河南省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3.东南粤水电将根据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做好各期可行性研究工作,履行东南粤水电及公司的决策程序。
二、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政府。
2.县长:xxx。
3.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x 000 x。
0.xx、东南粤水电与鲁山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最近三年公司未与鲁山县人民政府发生类似交易。
(三)鲁山县人民政府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内容:在河南省鲁山县库区乡境内的未利用土地投资建设风力发电项目。
(二)项目规模:项目预计总装机约 400MW。
(三)协议金额:预计总投资约 32 亿元。
(四)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五)协议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1.鲁山县人民政府主要权利义务
(1)鲁山县人民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东南粤水电提供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
(2)鲁山县人民政府为东南粤水电项目建设提供必要的人员支持,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及时组织协调会,协调解决东南粤水电在项目核准、建设、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3)为推进东南粤水电项目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配合东南粤水电做好指标争取、资料报送、文件审批等工作。
2.东南粤水电主要权利义务
(1)东南粤水电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 个月内设立测风塔,进行区域内数据采集和分析工作,同时着手开展项目可研工作。按照当地政府和发改委项目开发计划及核准要求按时开工、及时并网。
(2)东南粤水电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要避开军事、文物和基本农田。
(3)东南粤水电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在鲁山县人民政府辖区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东南粤水电在项目建设期间,应保护区域内植被、景观,避免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破坏现象,场站建设应符合鲁山县统一规划及规范要求。
(5)东南粤水电选择区域经过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套图确认可以使用后,认定东南粤水电区域锁定,鲁山县人民政府不再与第三方在此地块上签订任何导致项目受到实质性、根本性影响的其他协议。
(6)东南粤水电测风期 1 年时间,在完成测风数据详细分析后,根据风资源情况及风场建设条件,进行项目开发
评估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核准并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后 6 个月内,东南粤水电应开工建设上述风电场。东南粤水电应争取预选址项目列入国家能源局风电年度开发建设计划,如确因非东南粤水电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如期核准的,东南粤水电应确保最迟列入国家能源局风电年度开发建设下一批核准计划,否则鲁山县人民政府有权无条件收回项目资源。
(六)失效条件
1.东南粤水电应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东南粤水电自协议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未按协议约定实质性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的,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2.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如由于东南粤水电原因造成协议约定项目没有实质性进展,则协议自行终止。
(七)违约条款
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方义务的视为违约,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战争、动乱、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不承担责任。
(八)生效条件: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书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具备丰富的投资建设清洁能源发电项目经验、先进技术、充足人员、资金保障,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
2.协议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协议而对鲁山县人民政府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该协议为合作开发的框架性协议,该协议涉及的数量是双方合作目标,实际情况以未来实际发生为准;该风电项目的实施须报河南省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因此,协议执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该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2.该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减持计划。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协议书履行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备查文件:《风力发电项目入驻协议书》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3 日
附件:
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
序号 | 公告日期 | 框架协议名称 | 框架协议内容 | 截至目前的执行情况 | 是否和预期存 在差异 | 存在的差异是 否重大 | 说明 |
1 | 2017 年 11 月 4 日 | 《辽宁省新民市生物质能源综合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 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与辽宁省xx市新民市人民政府签署《辽宁省新民市生物质能源综合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新民市人民政府同意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在辽宁省新民市投资建设2 座 1×30MW 的生物质能源综合电厂(根据生物质燃料调查情况确定建设规模和后续投资计划),分两期建设,每期 30MW。根据市场价格,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 7 亿元,每期拟投资约 3.5 亿元。 | 该项目正在做前期准备工 作。 | 否 | 否 | -- |
2 | 2017 年 11 月 4 日 | 《湖南省桃源县生物质能源综合项目投资意向协议书》 | 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与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人民政府在桃源县漳江镇签署《湖南省桃源县生物质能源综合项目投资意向协议书》。桃源县人民政府同意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在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境内投资建设 1 座生物质能源综合电厂,项目建设方案为 2×15MW 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或 3×6MW 生物质气化多联产项目 (项目建设方案根据生物质燃料调查情况确定,项目建设内容最终 以有权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等内容为准)。根据市场价格,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 3.5 亿元。 | 该项目正在做前期准备工 作。 | 否 | 否 | -- |
3 | 2019 年 2 月 20 日 | 《风电项目投资开发协议书》 | 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与河北省阳原县发展改革局签订《风电项目投资开发协议书》。阳原发改局同意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在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境内投资建设风力发电项目,项目总规 模为 300MW,根据市场价格,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 24 亿元。 | 该项目正在做前期准备工 作。 | 否 | 否 | -- |
4 | 2019 年 4 月 17 日 | 《葫芦岛市南票区风电项目开发协议书》 | 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与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政府续签《葫芦岛市南票区风电项目开发协议书》。南票区人民政府同意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在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缸窑岭镇-暖池塘镇及沙锅屯乡部分区域内开发风力发电项目,项目总规模为 200MW,根据市场价格,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 16 亿元。 | 该项目正在做前期准备工 作。 | 否 | 否 | |
5 | 2020 年 5 月 7 日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风电项目开发合作协议书》 | 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人民政府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风电项目开发合作协议书》。布尔津县政府同意新疆粤水电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所辖区域内投资建设风力发电项目,项目总规模 500MW,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建设规模约为 200MW,二期项目建设规模约为 300MW。根据市场价格,该项 目预计总投资约 33 亿元。 | 该项目正在做前期准备工 作。 | 否 | 否 | |
6 | 2020 年 5 月 28 日 | 《风电项目框架协议书》 | 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人民政府签订《风电项目框架协议书》。平南县人民政府同意东南粤水电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境内投资建设风力发电项目,项目计划总规模 300MW,实际装机规模以双方后期调查和开发协议约定为准。根据市场价格,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 20 亿元。 | 该项目正在做前期准备工 作。 | 否 | 否 | |
7 | 2020 年 7 月 29 日 | 《风电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 |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104 团签订 《风电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新疆第十二师 104 团同意乌鲁木 齐粤水电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104 团境内投资建设风力发电项目,项目预计总装机约 50MW。根据市场价格,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 3.50 亿元。 | 该项目正在做前期准备工 作。 | 否 | 否 |
8 | 2020 年 8 月 19 日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风电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 议》 | 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风电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额敏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同意新疆粤水电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额敏县玛依塔斯风区投资建设风力发电项目,项目预计总装机约 500MW。根据市场价格,该项目预计总 投资约 30 亿元。 | 该项目正在做前期准备工 作。 | 否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