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北京xx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北京xx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致: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花村”、“发行人”或“公司”)委托,作为百花村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业务管理办法》《执业规则》的要求,出具了《北京xx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北京xx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北京xx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北京xx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鉴于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下发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241 号)(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发行人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披露了《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
季度报告》。现本所就发行人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期间(以下简称“新增报告期”)或自《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合称“原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
《北京xx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间(以下简称“补充核查期”)发生的重大变化及《二次反馈意见》所涉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本所已出具的原法律意见书的补充,并构成原法律意见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所在原法律意见书中对相关用语的释义、缩写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所在原法律意见书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和假设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所必备的法律文件,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起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查,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徳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反馈意见》中涉及发行人律师部分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如下:
目 录
十三、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32
第 3 题:关于本次非公开认购对象 113
第 4 题:关于未决诉讼 120
附件一:发行人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基本情况 132
附件二:2016 年至 2018 年相关客户项目情况 138
第一部分 发行人情况的更新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召开
了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的决
议于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发行人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14 日。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关于本次发行的批准尚在有效期内。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完成内部批准程序,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后即可实施。
二、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主体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是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发行人股票已经依法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质条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本所律师逐项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仍具备如下实质条件:
1. 发行方案合法合规
(1)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均相同,符合《公司法》第 126 条的规定;
(2)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经董事会决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不低于股票面值,符合《公司法》第 127 条、《发行管理办法》第 38
条第(一)项及《实施细则》第 7 条的规定;
(3)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的方式,没有违反《证券法》第 9 条的规定;
(4)本次发行股票系采用非公开方式,特定的发行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且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 37 条及《实
施细则》第 9 条的规定。
2.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
3.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发行管理办法》第 39 条规定的不得发行证券的情形: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2)发行人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3)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4)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发行人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发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发行人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独立未发生变化,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五、发行人的主要股东
(一)发行人的主要股东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 持股数量 (股) |
1 | 新疆xx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13 | 79,525,087 |
2 | xxx | 境内自然人 | 4.55 | 17,135,632 |
3 | 新疆新农现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48 | 16,873,556 |
4 | xxx | 境内自然人 | 3.99 | 15,000,000 |
5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2.32 | 8,721,815 |
6 | xxx | 境内自然人 | 2.17 | 8,149,601 |
7 | 上海嘉企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6 | 8,143,322 |
8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94 | 7,293,452 |
9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道康祥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9 | 7,130,622 |
序号 | 股东姓名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 持股数量 (股) |
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10 | xx | 境内自然人 | 1.51 | 5,700,000 |
合计 | 46.14 | 173,673,087 |
(二)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截至新增报告期末,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为xx工贸,具体情况如下:截至新增报告期末,xx工贸持有发行人股份 79,525,087 股,占发行人总股
本的比例为 21.13%。xx工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法定代表人由xxx变更为米在齐,除此之外,xx工贸的基本情况及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未发生变化。
2020 年 9 月 21 日,xxx与xx工贸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约定一
致行动关系,该协议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到期。2022 年 9 月 20 日,xxx与xx工贸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约定对一致行动关系进行延续。因此,xxx为xx工贸一致行动人。截至新增报告期末,xxx持有发行人股份 15,000,000 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 3.99%。
2021 年 5 月 29 日,发行人披露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出具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函》(公告编号 2021-042),xxx先生做出承诺:“本人不存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期间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亦不存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后 6 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本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如本人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的,本人承诺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
截至 2020 年第三季度末,xxx先生持有百花村 1,503.00 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4.01%,其中 1,500.00 万股系经司法拍卖网竞拍获得,3.00 万股系xxx先生的家人通过其账户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获得。xxx先生
的家人认为其在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不在承诺范围内,通过其账户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自行卖出 1.00 万股,2021 年 11 月 9 日卖出 2.00 万股,共获利 7.40
万元。
发行人已根据xxx先生做出的承诺对获利金额进行了追缴。2022 年 5 月
19 日,发行人披露了《关于收缴股东违反承诺减持股份所得收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5),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披露说明:“xxx先生的家人认为其在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不在承诺范围内,于是xxx先生的家人自行操作减持了该 3 万股股份,xxx先生未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其股份变动情况并履行披露义务。对此,xxx先生深感自责并致歉。经公司催告后,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xxx先生根据承诺上缴了其减持 3 万股股份所得的全部收益 7.40万元。”
截至新增报告期末,xx工贸及xxx合计持有发行人 25.12%的股份。
(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xx工贸,xxx为xx工贸一致行动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xxx先生、xxxxx。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控股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质押、冻结和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xx工 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票不存在质押、冻结和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六、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1,269,000 股股票;前述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后,
发行人总股本变更为 376,403,355 股股票。
除上述情况外,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七、发行人的业务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
经核查,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经营方式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资质及许可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提供的相关业务资质/许可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持有的经营资质及许可未发生变更。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从事业务所必需的许可、批准和登记,有权在其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和经营活动。
(三)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以外的经营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披露的定期报告及本所律师核查,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设立机构开展经营活动。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根据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发行人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审计报告,截至报新增报告期末,发行人主营业务涵盖新药早期发现与筛选、仿制药药物化学成分生产和控制开发、临床试验、注册申报、生物等效性/药代动力学的生物样品分析及药学检测服务、临床业务管理及数据服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服务、原料药及中间体生产供应,可为客户提供从药物发现、药学化学成分开发、临床试验与申报注册的全过程一站式外包和技术成果转化服务。发行人通过各子公司功能互补的方式,延伸服务范围,形成协同效应,扩大经营收益。
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五)发行人的持续经营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业务范
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发行人现有《公司章程》、合同、协议及发行人作为一方主体签署的法律文件均不存在妨碍发行人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八、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截至新增报告期末,发行人关联方情况如下:
1.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2.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第一部分发行人情况的更新”之“五、发行人的主要股东”之“(二)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3.发行人控制的企业、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
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控制的企业、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情况详见“附件一:发行人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基本情况”。
4.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1 | xx实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 | 新疆xx国际家居管理有限公司 |
3 | 乌鲁木齐华凌云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4 | 乌鲁木齐市化轻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5 | 新疆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 | 新疆xx农机市场有限公司 |
7 | xx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8 | xx农牧业集团有限公司 |
9 | xx英吉沙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 | xx莎车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1 | xx牛业集团有限公司 |
12 | xx牛业巴州有限公司 |
13 | xx牛业巩留有限公司 |
14 | xx牛业阿勒泰有限公司 |
15 | xx牛业铁门关有限公司 |
16 | xx牛业和田有限公司 |
17 | xx牛业拜城有限公司 |
18 | xx牛业策勒有限公司 |
19 | xxxxx玉有限公司 |
20 | xx牛业叶城有限公司 |
21 | 新疆xx食品有限公司 |
22 | 内蒙古xx食品有限公司 |
23 | 内蒙古xx商贸有限公司 |
24 | xx牛业赤峰有限公司 |
25 | 新疆xx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26 | 阿勒泰xx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27 | 伊犁xx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28 | 尼勒克县xx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29 | 五家渠市xx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0 | 五家xxx肉牛养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1 | 塔城市xx农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2 | 新疆xx众联供应链有限公司 |
33 | 新疆xx四季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34 | 乌鲁木齐市xx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5 | 新疆xx农牧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
36 | 新疆xx赛诺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
37 | 乌鲁木齐开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 | xx铁门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39 | 华xxx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40 | 华xxx有限公司 |
41 | 新疆xx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
42 | 新疆xx种业有限公司 |
43 | 新疆华xxx有限公司 |
44 | 华xxx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45 | 新疆家瑞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46 | xx园林有限公司 |
47 | 新疆弘瑞华博汽车销售运输有限公司 |
48 | xx拜城农业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49 | 华xxx农业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50 | xx和田农业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51 | 新疆xx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52 | 库尔勒华xxx物流有限公司 |
53 | 乌鲁木齐市华凌匡合运输有限公司 |
54 | 新疆华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55 | 乌鲁木齐市华x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56 | 新疆远澳疆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57 | xx阿克苏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58 | 新疆xx进出口有限公司 |
59 | 北京xx进出口有限公司 |
60 | 新疆xx口岸贸易有限公司 |
61 | 上海凌沪实业有限公司 |
62 | 新疆xx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
63 | xx巴州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64 | xxxxx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65 | xx策勒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66 | xx和田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67 | xx阿勒泰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68 | 新疆xx国际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69 | xx环保有限公司 |
70 | xx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
71 | xx阿克苏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
72 | xx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
73 | 新疆xx国际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74 | 新疆国际健康产业园区有限公司 |
75 | 新疆xx酒业有限公司 |
76 | 乌鲁木齐市新天源工贸有限公司 |
77 | 新疆xx称重计量服务有限公司 |
78 | 新疆xx工贸(集团)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79 | 新疆xx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
80 | 新疆凌宝矿业有限公司 |
81 | 新疆亚中饭店有限公司 |
82 | 华山投资有限公司 |
83 | 深圳前海盛世富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84 | 新疆东证慕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85 | 新疆xx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86 | 新疆xx饮品有限公司 |
87 | 新疆华祥众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88 | 新疆xx速贸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89 | 新疆华xxx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
90 | 新疆xx物流集散管理有限公司 |
91 | 阿勒泰xx市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92 | 新疆欣龙非织造新材料有限公司 |
93 | 新疆xx农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94 | 新疆天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95 | 北京汉宇航空有限公司 |
96 | 新疆华泽商贸有限公司 |
97 | 天路航空有限公司 |
98 | 新疆xx北郊加油加气站(有限公司) |
99 | 新疆中亚建材城有限公司 |
100 | 宁波鹏汇丰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01 | 克拉玛依云泽丰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
102 | 克拉玛依物xxx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
103 | 新疆xx技工学校 |
104 | 新疆保安学校 |
105 | 乌鲁木齐市华兵实验中学 |
106 | Basis Bank Identification Code(xx基础银行) |
107 | Hualing International special economic zone(xx国际经济特区股份公司) |
108 | შ პ ს ა ბ რე შ უმ ი ს გ ზი ს და შ ა ვ ი ზღვ ი ს ს ა ე რთა შ ორი ს ო ლოჯი ს ტი კ ი ს ც ე ნ ტრი (丝绸之路黑海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
109 | xx食品拜城有限公司 |
110 | 新疆xx园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111 | 乌鲁木齐市正阳楼经贸有限公司 |
112 | 塔城市xx商贸有限公司 |
113 | 新疆xx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
114 | 伊犁xx活畜交易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
115 | 塔城市xx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16 | xx牛业乌鲁木齐有限公司 |
117 | 新疆xx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 |
118 | xx乌鲁木齐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19 | xxx凌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
120 | 新疆xx矿业有限公司 |
121 | xx塔城市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xxx控制的企业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1 | 新德源房地产有限公司 |
2 | 新疆xx达运输有限公司 |
3 | 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关联自然人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生变化。
(2)发行人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新增报告期末,发行人控股股东xx工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姓名 | 职 务 |
1 | 米恩华 | 董事 |
2 | 米再齐 | 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
序号 | 姓名 | 职 务 |
3 | 米恩军 | 董事 |
4 | xxx | 监事 |
5 | xx | 高级管理人员 |
6 | xxx | 高级管理人员 |
(3)其他重要关联自然人
其他重要关联自然人包括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xx工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xxx、xxxxx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x子女配偶的父母)。
6.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1)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以外的企业
除发行人及前述关联方外,截至新增报告期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情况未发生变化。
(2)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以外的企业
除发行人及前述关联方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新疆xx典当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董事米恩军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
2 | 新疆瑞隆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监事xxx担任经理的企业 |
序号 | 公司名称 | 关联关系 |
3 | 新疆xx国际家居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监事xxx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
4 | 乌鲁木齐市华丰工贸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董事米在齐控制的企业 |
(3)其他关联自然人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以外的企业
除发行人及前述关联方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其他关联自然人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以外的企业如下: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青海羌皇矿业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xxx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
2 | 倍佳信晟国际管理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轮值总经理 Xxx Xxxx 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
3 | 握握(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轮值总经理 Xxx Xxxx 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
4 | 握握佳晟网络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轮值总经理 Xxx Xxxx 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
5 | 上海xxxx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轮值总经理 Xxx Xxxx 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
6 | 乌鲁木齐市一得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米恩华近亲属米恩民控制的企业 |
7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xxx近亲属米在齐控制的企业 | |
8 | 乌鲁木齐裕东实业有限公司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米恩华近亲属米恩海控制的企业 |
9 | 乌鲁木齐市锡商商贸有限公司 | 发行人控股股东xx工贸的监事xxx之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
7.其他关联方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存在关联
关系的其他主要关联方情况如下: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发行人原控股股东 |
2 | 江苏安诺新药业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xxx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
3 | 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xxx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
4 | 南京安海维医药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xxx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
5 | 南京安博新医药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xxx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
6 | 南京xx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xxx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
(二)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财务报表,发行人在报告期内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不存在关联采购情形。
(2)关联销售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及一致性评价、临床试验业务、检测 | 1,320.50 | 1,996.15 | 293.94 | - |
康缘华威医药有限公司 | 批件转让、临床试验业务 | 163.55 | 329.98 | 599.87 | 1,229.56 |
南京安海维医药有限公 | 临床试验业务 | - | 67.11 | - |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司 | |||||
南京安博新医药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及一致性评价 | - | 266.00 | - | - |
南京xx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检测 | 9.58 | 2.34 | - | - |
辽宁北峰药业有限公司 (原:辽宁康缘华威药业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及一致性评价、临床试验业务 | 4.65 | 1.15 | 0.47 | - |
合计 | 1,498.28 | 2,662.73 | 894.28 | 1,229.56 |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1,229.56 万元、894.28 万元、 2,662.73 万元和 1,498.28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6.67%、4.85%、9.46%和 5.84%。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的销售关联方为康缘华威和江苏华阳及其子公司,发行人向其提供药学研究(批件转让、技术开发及一致性评价)和临床试验服务。发行人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遵循商业原则,定价原则及方法亦遵循发行人相关制度要求。对于药学研究服务,发行人根据药物品种的人工成本、物料成本、研发难度及市场情况等因素综合定价;对于临床试验服务,发行人根据基地费用、招募费用、检测费用及其他费用形成单个病例报价,结合受试者人数、数据统计及报告费用形成最终报价。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2 年 9 月 30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应收账款 | x缘华威医药有限公司 | 331.10 | - | 149.98 | 1,236.93 |
合同资产 | x缘华威医药有限公司 | 616.75 | 853.25 | 835.10 | -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2 年 9 月 30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应收账款 | 江苏安诺新药业有限公司 | - | - | - | 456.00 |
合同资产 | 江苏安诺新药业有限公司 | 199.50 | 256.50 | 256.50 | - |
应收账款 | 南京安博新医药有限公司 | - | - | - | 56.55 |
合同资产 | 南京安博新医药有限公司 | 19.00 | 19.00 | 19.00 | - |
应收账款 | 南京安海维医药有限公司 | 63.14 | - | - | 110.48 |
合同资产 | 南京安海维医药有限公司 | - | 63.14 | 102.00 | - |
应收账款 | 南京xx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4.31 | 1.45 | - | - |
应收账款 | 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 | 2.10 | 10.30 | 5.50 | - |
合同资产 | 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 | 105.25 | 87.25 | 228.25 | - |
合计 | 1,341.15 | 1,290.88 | 1,596.33 | 1,859.96 |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江苏华阳、康缘华威、江苏安诺新药业有限公司、南京安博新医药有限公司以及南京安海维医药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均为发行人向上述公司提供批件业务、技术开发及一致性评价业务以及临床试验业务所形成的应收款项。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2 年 9 月 30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预收账款 | x缘华威医药有限公司 | - | - | - | 440.53 |
其他应付款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 - | - | 475.00 | 475.00 |
其他应付款 | 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 | 3,105.00 | 4,017.00 | 4,936.55 | 5,194.00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2 年 9 月 30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合同负债 | 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 | 890.03 | 1,036.54 | 1,224.80 | - |
合同负债 | x缘华威医药有限公司 | 873.71 | 891.02 | 839.69 | - |
合同负债 | 辽宁北峰药业有限公司 (原:辽宁康缘华威药业有限公司) | 8.85 | 8.85 | 8.85 | - |
其他应付款 | 新疆xx工贸(集团)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分公司 | - | - | 1,500.00 | - |
合计 | 4,877.59 | 5,953.41 | 8,976.92 | 6,109.53 |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发行人应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为发行人于报告期前向兵团国资发生的借款。2020 年末,发行人应付新疆xx工贸(集团)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分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为发行人向其发生的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对康缘华威、江苏华阳以及辽宁北峰药业有限公司的预收账款及合同负债均为发行人向上述公司提供批件业务、技术开发及一致性评价业务以及临床试验业务所形成的预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对江苏华阳的其他应付款系发行人收到江苏华阳支付的批件项目及一致性评价项目款而形成,具体情况如下:
2017 年,发行人子公司华威医药与江苏华阳签订 12 个临床批件销售合同,
累计收款 5,130 万元。由于 2017 年江苏华阳并不具备后续开展临床试验的条件,发行人认为上述临床批件销售不具有商业实质,因此未确认上述临床批件转让的销售收入。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共收到江苏华阳 12 个批件项目款 5,130 万元,
收到一致性评价项目款项 64 万元,发行人将其全部计入其他应付款。
(四)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1.根据发行人的《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与其关联方已经
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业务往来或平等民事主体间意思自治的行为。
2.发行人全体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该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内容真实、平等,定价以市场为原则,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且均已得到了独立董事的确认,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现象。
(五)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经核查,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关联交易实施细则》对关联方界定、交易表决程序以及决策权限进行了详细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各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内容及形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该等决策程序和制度安排有利于保证发行 人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地保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六)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发行人控股股东xx工贸、实际控制人米恩华先生、xxxxxxx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作出如下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
“本人/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除百花村及其下属公司)与百花村之间将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
(1) 本人/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除百花村及其下属公司)与百花村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将保证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操作,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百花村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 本人/本公司不会利用作为xx工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损害百花村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 本人/本公司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百花村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百花村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本人/本公司承诺赔偿百花村因本人/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支出。”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承诺合法、有效,对出具承诺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承诺方履行该等承诺的情况下,可以有效减少和规范发行人的关联交易。
(六)同业竞争
经本所律师核查,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同业竞争情况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避免同业竞争所出具的承诺函真实有效,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九、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房屋及土地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土地及房屋情况没有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
1.商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 32 项商标权未发生变化。
2.专利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专利权 7 项,其余原有的 60 项专利权未发生变化。新增的专利权如下: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期 |
1 | 华威医药 | 新型吲哚胺 2,3-双加氧化酶抑制剂 | 2017104470207 | 发明专利 | 2017.06.14 |
2 | 华威医药 | 吲哚胺 2,3-双加氧化酶抑制剂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 | US15733410 | 发明专利 | 2020.07.22 |
3 | 华威医药 | 一种吡非尼酮光降解杂质及其制备方法 | 2020114480419 | 发明专利 | 2020.12.09 |
4 | 华威医药 | 一种博舒替尼 1,3-丙二醚类二聚体杂质及其制备方法 | 2020114845102 | 发明专利 | 2020.12.16 |
5 | 华威医药 | 一种细胞凋亡蛋白抑制剂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 | 2019108836245 | 发明专利 | 2019.09.18 |
6 | 华威医药 | 一种 PD-1 抑制剂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 | 2019109361084 | 发明专利 | 2019.09.29 |
7 | 华威医药 | 一种 L-苹果酸舒尼替尼 E 式异构体的制备方法 | 2020100037213 | 发明专利 | 2020.01.03 |
3.域名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的域名情况如下:
序号 | 域名 | 注册时间 | 到期时间 | 注册所有人 |
1 | xxxxx.xxx | 2008-08-26 | 2028-08-26 | 发行人 |
2 | xxxxx.xxx | 2017-10-09 | 2023-10-09 | 发行人 |
3 | 000000.xxx | 2008-08-28 | 2028-08-28 | 发行人 |
序号 | 域名 | 注册时间 | 到期时间 | 注册所有人 |
4 | xxxxx.xxx | 2008-08-28 | 2028-08-28 | 发行人 |
5 | xxxxx.xxx | 2002-06-26 | 2025-06-26 | 华威医药 |
6 | xxxxxx-xxx.xxx | 2013-09-25 | 2023-09-25 | 礼华生物 |
7 | xxxxx-xxx.xxx | 2017-08-31 | 2023-08-31 | 南京西姆欧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8 | xx.xxx | 2015-02-09 | 2025-02-09 | 华威医药 |
9 | xxxxxxxxxxxx.xxx | 2022-6-20 | 2032-06-20 | xx生物 |
10 | xxxx-xxxx.xxx | 2013-09-04 | 2023-09-04 | 南京威诺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11 | xxxxxxxx.xx | 2022-09-27 | 2032-09-27 | 礼华生物 |
4.著作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 53 项软件著作权及 4 项作品登记证书情况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的股权投资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新增报告期末,发行人拥有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基本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一:发行人报告期内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四)发行人拥有的主要固定资产
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为生产经营所必备的机器设备和房屋建筑物等,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14,522.42 万元。
十、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重大合同
除另有说明外,以下所称的重大合同是指,(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 200 万元以上的大额采购合同,(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
额 1,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销售合同,(3)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
行的合同金额超过 2000 万元的合作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等其他合同,或(4)
合同金额虽未超过 2000 万元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或者在报告期内已经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合同。
1.采购合同
截至新增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 200 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名称 | 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万元) |
1 | 柳州市工人医院 | 辛伐他汀片 | 2018 年 9 月 | 239.77 |
2 | 苏州普蒂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氯卡色林片 | 2018 年 10 月 | 335.00 |
3 |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 布南色林片 | 2018 年 12 月 | 235.73 |
4 | 柳州市工人医院 | 缬沙坦氢氯噻嗪片 | 2019 年 12 月 | 217.09 |
5 | 郑州普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委托招募水疱性口炎溶瘤病毒注射液受试者 | 2021 年 11 月 | 210.00 |
6 | 速速科技( 天津)有限公司 | 水疱性口炎溶瘤病毒注射液 (Revottack)联合 PD-l 抑制剂用于晚期实体本瘤患者的临床研究 | 2022 年 1 月 | 1,157.91 |
7 | 江西秦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委托招募“水疱性口炎溶瘤病毒注射液(Revottack)联合 PD-1 抑制剂用于晚期实体瘤患者的临床研究”受试者 | 2022 年 3 月 | 375.00 |
8 | 郑州赛博莱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委托招募“水疱性口炎溶瘤病毒注射液(Revottack)用于晚期实体瘤患者静脉给药伴或不伴瘤内给药的临床药理学探索研究” | 2022 年 4 月 | 225.00 |
9 | 成都新华医院国家药物临床 | 米拉贝隆缓释片的人体生物等 | 2022 年 8 月 | 389.00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名称 | 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万元) |
试验机构 | 效性试验 |
2. 销售合同
截至新增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 1,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 (万元) |
1 | 康缘华威医药有限公司 | 盐酸氯卡色林片临床 | 2018 年 6 月 | 3,270.00 |
2 | 康缘华威医药有限公司 | 多佐噻吗滴眼液 | 2019 年 12 月 | 1,770.00 |
3-1 | 江苏万川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琥珀酸曲格列汀片 | 2016 年 8 月 | 1,350.00 |
3-2 | 江苏万川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琥珀酸曲格列汀片-补充协议 | 2017 年 12 月 | 70.00 |
3-3 | 江苏万川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琥珀酸曲格列汀片-补充协议 2 | 2018 年 11 月 | 680.00 |
4 |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复方匹可硫酸钠颗粒 | 2018 年 3 月 | 1,489.00 |
5 |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吡非尼酮片 II 期临床 | 2018 年 3 月 | 1,285.00 |
6 |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吸入用吡非尼酮溶液 | 2015 年 1 月 | 1,150.00 |
7-1 | 正大制药(青岛)有限公司 | 盐酸环苯扎林缓释胶囊Ⅱ期临床 | 2015 年 5 月 | 590.00 |
7-2 | 正大制药(青岛)有限公司 | 盐酸环苯扎林缓释胶囊Ⅱ期临床-补充协议 | 2017 年 11 月 | 744.80 |
8 | 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x格列净xx列汀及沙格列净xx列汀片的技术开发 | 2020 年 1 月 | 1,200.00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 (万元) |
9 | 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恩格列净利格列汀及恩格列净利格列汀片的技术开发 | 2020 年 1 月 | 1,300.00 |
10 | 天津市鹰xx安康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脉冲场消融治疗仪 | 2022 年 1 月 | 1,180.00 |
11-1 | 上海行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水疱性口炎溶瘤病毒注射液 (Revottack)用于晚期实体瘤患者静脉给药伴或不伴瘤内给药的临床药理学探索研究 | 2022 年 1 月 | 749.29 |
11-2 | 上海行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水疱性口炎溶瘤病毒注射液 (Revottack)用于晚期实体瘤患者静脉给药伴或不伴瘤内给药的临床药理学探索研究补充协议 | 2022 年 2 月 | 300.00 |
11-3 | 上海行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水疱性口炎溶瘤病毒注射液 (Revottack)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静脉(IV)给药伴或不伴瘤内给药的临床研究(现试验名称为:水疱性口炎溶瘤病毒注射液(Revottack)用于广泛期小细胞肺癌患者静脉给药的临床药理学探索研究)(补充协议二) | 2022 年 6 月 | 2,209.70 |
12-1 | 上海行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水疱性口炎溶瘤病毒注射液 (Revottack)联合 PD-1 抑制剂用于晚期实体瘤患者的临床研究 | 2022 年 1 月 | 1,090.55 |
12-2 | 上海行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水疱性口炎溶瘤病毒注射液 (Revottack)联合 PD-1 抑制剂用于晚期实体瘤患者的临床研究补充协议 | 2022 年 2 月 | 500.00 |
13 | 湖南先施制药有限公司 | 依折麦布阿托伐他汀钙片仿制开发合同 | 2022 年 3 月 | 1,000.00 |
14 | 浙江花园药业有限公司 | 依折麦布阿托伐他汀钙片药学研究和生物等效性试验研究 | 2022 年 7 月 | 1,900.00 |
15 | 圣嘉(滨海)生物医 | xx司他胶囊(规格 120mg、 | 2022 年 7 月 | 1,100.00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 (万元) |
药科技有限公司 | 60mg)委托研发 | |||
16 |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 富马酸伏诺拉生原料药及片 | 2022 年 9 月 | 1,040.00 |
3. 其他重大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新增的已签订的正在履行的其它重大合同。
(二)侵权之债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三)发行人的担保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公开披露文件和提供的说明,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发行人合并范围之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发行人其他应收、应付款
1.其他应收款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披露的定期报告,发行人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往来款、押金及保证金等,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的其他应收款净额分别为 1,004.84 万元、320.38 万元、357.99 万元和 457.74 万元。
2. 其他应付款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披露的定期报告,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往来款、保证金、服务费等,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9,213.07 万元、
13,522.00 万元、7,342.63 万元和 6,351.30 万元。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系在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真实有效。
十一、发行人近三年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根据发行人的公开披露文件及《审计报告》,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合并、分立、股本变动、重大资产重组的行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已披露的进行中的重大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者收购的计划。
十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根据发行人公开披露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对
《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十三、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组织机构
经本所律师核查,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组织机构未发生变化,其设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公开披露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议事规则进行任何修改。
(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情况
根据发行人公开披露文件及三会文件,xxx报告期内,发行人共召开董事会 5 次,监事会 5 次,股东大会 2 次。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会议通知、议案、表决票、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及授权委托书等会议文件资料,本所律师认为,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董事会、监
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四、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经本所律师核查,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生变化。
十五、发行人的税务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目前执行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目前执行的主要税种和税率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享受的税收优惠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享受的税收优惠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政府补贴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除已在原法律意见书中披露的政府补贴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10 万元以上(指计入当期损益金额10 万元以上)政府补贴情况如下:
序号 | 收款单位 | 项目名称 | 拨款时间 | 金额(万元) |
1 | 华威医药 |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入选资助 | 2022 年 | 15 |
2 | 华威医药 | 2022 年度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考评奖励资金 | 2022 年 | 40.00 |
(四)依法纳税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x://xxx.xxxx.xxx.xx/)和相关政府主管机关网站,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依法纳税,没有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十六、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发行人的环境保护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说明及本所律师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xxxx://xxx.xxxx.xxx.xx/)和相关政府主管机关网站,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环境保护情况未发生变化,未发生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产品质量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说明及本所律师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xxxx://xxx.xxxx.xxx.xx/)和相关政府主管机关网站,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产品质量情况未发生变化,未发生因违反产品质量或生产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十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根据发行人公开披露的文件、三会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未发生变更。
十八、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根据发行人公开披露的文件、三会文件及提供的说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未来发展规划及目标未发生变更。
十九、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诉讼与仲裁
根据发行人公开披露的文件、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尚未完结的涉案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计 1 件,即发行人与新疆建设兵团第六师 101 团(以下简称“第六师 101 团”)合同纠纷,该案情况进展及变化如下:
2021 年 1 月 18 日,百花村(原告)以第六师 101 团为被告,向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因股权转让终止,退还原告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1,890 万元。本案的具体事由如下:
2008 年 7 月 15 日,第六师 101 团与云南郎瑞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后更 名为云南国瑞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国瑞”)签订《合作投资 经营 101 团煤矿合同书》一份,约定:双方对第六师 101 团煤矿年生产 30 万吨 扩技改投资项目进行合作投资经营,合作形式为云南国瑞进行独立核算,自负盈 亏。第六师 101 团煤矿以合法证照和经评估的资产作为合作条件,占合作项目股 份的 20%,云南国瑞以投入扩技改年产 30 万吨煤炭的全部资金作为合作条件, 占合作项目股份的 80%,技改项目和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全部由云南国瑞包干投入。 2008 年 7 月 16 日,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一份。2010 年 12 月,因云南国瑞
投资改扩建的 101 团煤矿未能投产,云南国瑞与第六师 101 团签订的《合作投资
经营 101 团煤矿合同书》无法继续履行,发行人、第六师 101 团、云南国瑞三方
就解除《合作投资经营 101 团煤矿合同书》及《补充协议》,发行人代偿云南国
x前期投入,并以此为对价受让 101 团煤矿资产并享有对应权益的相关事宜,达
成《协议书》一份。约定:发行人以 63,000,000 元受让 101 团煤矿 90%的权益,
其中:首期发行人直接向云南国瑞支付补偿收购价款 18,900,000 元;剩余款项在云南国瑞履行其全部后续义务由发行人直接向云南国瑞支付:(1)1 年内获取并向发行人移交将 3 号井(原猛进煤矿)煤矿资源储量整合并入 101 团煤矿的全
部批准文件;(2)1 年内办理完毕,井向甲方移交,将桌子山四道岔矿区 1500
万吨煤矿储量与 101 煤矿、3 号井煤矿整合成新矿区,形成 90 万吨以上能力,列入“十二五”规划的全部批准文件;(3)如逾期不能办结,云南国瑞可与发行人协商一致顺延期限,顺期限不得超过 6 个月,则发行人向云南国瑞矿业有限
公司支付剩余款项 44,100,000 元;(4)上述事项如逾期,本协议自行终止不再履行,云南国瑞无权要求支付余款,并不得对煤矿资产主张任何权利,亦不构成云南煤矿违约;对云南国瑞前期改扩建 101 团煤矿投入的补偿款 63,000,000 元,由发行人分期直接支付给云南国瑞。违约责任约定: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收购价款 10%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协议书》签订后,发行人在 2011 年 1 月 25 日将首笔股
权转让款 18,900,000 元以补偿收购款方式支付至云南国瑞指定的账户。因云南国
x未能完成后续义务。发行人认为该协议书已自动终止不再履行,遂要求第六师
101 团退还发行人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18,900,000 元。
2021 年 7 月 6 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兵
0601 民初 25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百花村于 2000 x 0 x
0 xxxxx,0000 x 00 月 18 日,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二
审,作出(2021)兵 06 民终 57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百花村已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
团分院申请再审。2022 年 6 月 2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出具《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对该案予以受理。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案仍在再审审查中。
(二)行政处罚
经本所律师核查,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行政处罚共计 1
项,具体如下:
2022 年 8 月 17 日,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金山市监局”)向发行人子公司江苏礼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作出沪市监金处〔2022 〕 282020000047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事由为:2018 年 1 月,当事人(礼华生物)现法定代表人xx(x任职务为医学总监)为了维护与时任某医院新药临床研究中心主任顾某的关系,感谢其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项目开展中给予的关照,同时希望在后续的富马酸喹硫平片项目中提供帮助,向顾某赠送了现金人民币 2 万元。自 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4 月,当事人开展的两个项目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及富马酸喹硫平片项目实际支付 6609129.82 元。因当事人相对于该医院为付款方,未从医院方获取收入,故金山市监局认定当事人无违法所得。就前述事项,金山市监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圆整。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礼华生物已及时、足额缴纳罚款并对相关
违法行为整改完毕。
根据上述事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金山市监局认为“当事人行贿金额较小,且当事人为付款方,行贿目的为提升项目开展的进度,未获得直接经济利益,决定对当事人予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依前述规定,发行人子公司所受处罚为其适用法律条款内罚款金额范围的最低档位。
基于前述情节,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子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对本次发行的障碍。
第二部分 《反馈意见》回复更新
1、根据申报材料,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新疆xx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工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xx国际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国际医疗”)。认购对象xx国际医疗最近三年未实现营业收入,且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合计为 80.46 万元。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xx国际医疗的实际经营状况及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是“空壳”公司,本次认购资❹来源,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申请人及其关联方资❹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2)是否存在申请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xx国际医疗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3)认购对象是否符合 2020 年 2 月 14 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的相关规定;(4)请申请人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遵照《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承诺本次股票发行的前后各六个月不再进行股票买卖并进行信息披露。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原法律意见书关于第 1 题的回复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2、根据申报材料,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xx工贸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建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25.21%上升至 42.47%。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本次向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否将导致其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2)是否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豁免;(3)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原法律意见书关于第 2 题的回复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3、根据申报材料,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持续为负,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触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2 条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1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公司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后,公司是否存在被强制退市的重大风险;(2)本次非公开募集资❹投向为全部补充资动资❹,无法改变申请人所面临的行业政策不利影响,申请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已实现的效果。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为 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不存在被强制退市的重大风险。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原法律意见书关于第 3 题的回复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4、根据申报材料,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存在部分未决诉讼。若公司在相关纠纷中败诉或者胜诉后无法得到实质性解决,将对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请申请人就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补充说明:(1)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包括案件受理情况和基本案情,诉讼或仲裁请求,判决、裁决结果及执行情况;(2)诉讼或仲裁事项对申请人的影响,是否会对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申请人败诉或仲裁不利对申请人的影响;(3)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是否会构成再融资的法律障碍。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验与未决诉讼相关的法律文书;
2、检索了中国裁判文书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 ) 、 天眼查
(xx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xxxx://xxxx.xxxxx.xxx.xx/)等网络公开信息;
3、查阅了发行人相关公告文件及定期报告。
【核查内容及结果】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尚未完结的涉案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计 1 件,即发行人与新疆建设兵团第六师
101 团合同纠纷,其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 1 月 18 日,百花村(原告)以第六师 101 团为被告,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因股权转让终止,退还原告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1,890 万元。本案的具体事由如下:
2008 年 7 月 15 日,第六师 101 团与云南郎瑞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后更 名为云南国瑞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国瑞”)签订《合作投资 经营 101 团煤矿合同书》一份,约定:双方对第六师 101 团煤矿年生产 30 万吨 扩技改投资项目进行合作投资经营,合作形式为云南国瑞进行独立核算,自负盈 亏。第六师 101 团煤矿以合法证照和经评估的资产作为合作条件,占合作项目股 份的 20%,云南国瑞以投入扩技改年产 30 万吨煤炭的全部资金作为合作条件, 占合作项目股份的 80%,技改项目和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全部由云南国瑞包干投入。 2008 年 7 月 16 日,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一份。2010 年 12 月,因云南国瑞
投资改扩建的 101 团煤矿未能投产,云南国瑞与第六师 101 团签订的《合作投资
经营 101 团煤矿合同书》无法继续履行,发行人、第六师 101 团、云南国瑞三方
就解除《合作投资经营 101 团煤矿合同书》及《补充协议》,发行人代偿云南国
x前期投入,并以此为对价受让 101 团煤矿资产并享有对应权益的相关事宜,达
成《协议书》一份。约定:发行人以 63,000,000 元受让 101 团煤矿 90%的权益,
其中:首期发行人直接向云南国瑞支付补偿收购价款 18,900,000 元;剩余款项在
云南国瑞履行其全部后续义务由发行人直接向云南国瑞支付:(1)1 年内获取并向发行人移交将 3 号井(原猛进煤矿)煤矿资源储量整合并入 101 团煤矿的全
部批准文件;(2)1 年内办理完毕,井向甲方移交,将桌子山四道岔矿区 1500
万吨煤矿储量与 101 煤矿、3 号井煤矿整合成新矿区,形成 90 万吨以上能力,列入“十二五”规划的全部批准文件;(3)如逾期不能办结,云南国瑞可与发行人协商一致顺延期限,顺期限不得超过 6 个月,则发行人向云南国瑞矿业有限
公司支付剩余款项 44,100,000 元;(4)上述事项如逾期,本协议自行终止不再履行,云南国瑞无权要求支付余款,并不得对煤矿资产主张任何权利,亦不构成云南煤矿违约;对云南国瑞前期改扩建 101 团煤矿投入的补偿款 63,000,000 元,由发行人分期直接支付给云南国瑞。违约责任约定: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收购价款 10%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协议书》签订后,发行人在 2011 年 1 月 25 日将首笔股
权转让款 18,900,000 元以补偿收购款方式支付至云南国瑞指定的账户。因云南国瑞未能完成后续义务。发行人认为该协议书已自动终止不再履行,遂要求第六师 101 团退还发行人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18,900,000 元。
2021 年 7 月 6 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兵
0601 民初 25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百花村于 2000 x 0 x
0 xxxxx,0000 x 00 月 18 日,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二
审,作出(2021)兵 06 民终 57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百花村已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
团分院申请再审。2022 年 6 月 2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出具《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对该案予以受理。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案仍在再审审查中。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 101 团合同纠纷涉案金额为 1,890 万元,占诉讼发生时发行人最近一期(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3.03%,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事项未触发临时报告义务。发行人已在《2021 年年度报告》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对前述诉讼案件进行了披露。
除上述案件xxx报告期内的进展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原法律意见书关于第 4 题的回复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5、根据申报材料,申请人主营业务为药物合同研发生产服务,其收入主要来源于全资子公司华威医药。华威医药创始人及原总经理xxx于 2020 年 4 月向评估机构提交《情况说明》,主张公司无新增订单、现❹流严重不足、使用贷款发放工资等情况的《情况说明》。2020 年 5 月,公司原总经理xxx先生离职,xxx的离职一方面对华威医药的业务拓展造成了一定影响,一方面导致部分员工离职。自 2020 年 6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期间,华威医药及其子公
司共离职员工 103 名,其中包括技术人员 94 名和管理人员 5 名。为了避免xx
xxxxx给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带来的风险,2020 年 5 月 14 日,华威医药与xxx先生签定了《竞业限制协议》。但考虑到xxxxxxx期先后担任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威医药创始人、总经理以及上市公司总经理职务,xxxxxxx职存在给公司带来后续部分市场业务、人才、技术流失、营业收入下降或同业竞争等方面的风险。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申请人董监高变动的原因;
(2)目前的管理层状况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3)是否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4)是否已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并揭示风险;(5)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原法律意见书关于第 5 题的回复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6、根据申报材料,申请人 2020 年曾申报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项目于 2021
年撤回申报材料而终止。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导致 2021 年撤回申报材料的原因;(2)是否存在再融资的法律障碍,如果存在,目前是否克服;(3)是否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原法律意见书关于第 6 题的回复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7、根据申报材料,申请人控股股东xx工贸及xx工贸部分下属企业的经营范围与申请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有重合之处。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2)对存在相同、相似业务的,申请人是否做出合理解释并进行信息披露;(3)对于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申请人是否披露解决同业竞争的具体措施及时限;(4)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同业竞争;(5)是否违反其公开承诺;(6)独立董事是否对申请人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发表意见;(7)是否损害申请人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8)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障碍。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xx工贸出具的关于避免与发行人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等文件;
2、查阅了xx工贸的审计报告及xx工贸提供的说明;
3、查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xxxx://xxx.xxxx.xxx.xx)公示的xx工贸及其子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
4、查阅发行人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审计报告、相关“三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等信息披露文件。
5、查阅了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
【核查内容及结果】
一、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为:CRO 业务、焦炭及煤炭贸易业务、房屋销售业务以及租赁业务。xx工贸及其下属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下同)未实际从事与发行人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 CRO 业务;xx工贸及下属企业存在贸易业务,但不存在焦炭及煤炭贸易业务。因此,在 CRO业务以及焦炭、煤炭贸易业务方面,xx工贸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除 CRO 业务和焦炭及煤炭贸易业务之外,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涵盖房屋销售业务以及租赁业务,其中发行人子公司百花恒星(2019 年 8 月已剥离)在报告期内从事房屋销售业务,发行人及子公司百花商管从事房屋租赁业务。xx工贸部分下属企业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房屋销售业务及租赁业务方面存在业务范围交叠(2019 年 8 月,发行人房屋销售业务已剥离)。具体而言,xx工贸及xx工贸下属子公司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交叠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公 司 名称 | 经营范围 | 备注 |
1 | x x 实业 资 产管 理 有限公司 | 停车场经营;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消防设施的销售及维修;建材销售;话费收缴业务代理;地磅服务;其他服务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飞机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该公司以自有房屋开展家居建材类租赁,百花村以 IT 类租赁为主。该公司房屋租赁业务区域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xx市场 B楼及库尔勒市南疆区域,百花村房屋租赁业务区域为xxxxxxxxxxxxxxx 0 x(xxxxxxx 000 xxxxxxxxxx)。该公司房屋租赁业务区域与百花村不重合,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 该公司其它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 |
2 | 新 疆 xx 国 际家 居 管理 有 限 | 物业服务;广告位租赁;会展服务;市场管理、房屋及柜台租赁、停车场服务、场地租赁;服装鞋帽、百货、针纺织品、珠宝、箱包、皮革制品、化妆品、文化用品、家用电器、工艺美术品、农副产品、建材、金属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家具、 | 该公司未实际从事房屋、柜台租赁业务;该公司其他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 |
公司 | 办公用品、防火材料、消防器材、水暖器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在重合 | |
3 | 乌 鲁 木齐 华 凌云 商 信息 科 技有 限 公司 | 经营范围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及信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票务代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票务代理服务,商标代理服务,电子商务;销售: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珠宝首饰、箱包、化妆品、皮革制品、文化用品、工艺品、农畜产品、建材、金属制品、装饰装修材料、家具、办公用品、防火材料、消防器材、水暖器材、家用电器、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机电设备、计算机及辅助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4 | 乌 鲁 木齐 市 化轻 建 材有 限 责任公司 | 轻工化工材料、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化工、汽车配件、干鲜果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的销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该公司不存在实际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业务;该公司其他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 |
5 | 新 疆 xx 房 地产 开 发有 限 公司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项目投资;汽车及配件、汽车用品、摩托车及配件的展示、销售;房屋、摊位租赁;二手车交易;社会经济信息咨询;机动车业务代理;珠宝首饰的加工、销售;工艺美术品的销售,停车场服务;代居民收水电费及其他费用;仓储服务;搬运服务;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该公司以自有房屋进行房屋销售。该公司房屋销售业务区域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水磨沟区,百花村房屋销售业务区域为五家渠市和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县。该公司与百花村房屋销售业务区域不重合,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 该公司以自有房屋开展生活用品和玉器销售类租赁,百花村以 I T 类租赁为主。该公司房屋租赁业务区域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路xx公馆。百花村房屋租赁业务区号域为xxxxxxxxxxxxxxx 0 x(xxxxxxx 0 00 xxxxxxxx |
xx)。该公司房屋租赁业务区域与百花村不重合,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 其它经营范围与百花村不存在重合 | |||
6 | 新 疆 xx 农 机市 场 有限公司 | 农机市场的开发与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7 | x x 农业 开 发有 限 公司 | 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谷物种植;豆类种植;蔬菜种植;园艺产品种植;花卉种植;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农业机械服务;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园艺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非食用林产品初加工;智能农业管理;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植物油加工;粮食加工食品生产;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棉花加工机械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生物质能资源数据库信息系统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农药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8 | x x 农牧 业 集团 有 限公司 | 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蔬菜种植;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水果种植;草种植;谷物种植;豆类种植;中草药种植;天然草原割草;人工造林;森林经营和管护;林产品采集;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木材采运;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作物收割服务;畜禽粪污处理;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林业机械服务;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智能农业管理;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业机械服务;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 用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动物肠衣加工;谷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物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棉、麻销售;林业产品销售;牲畜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新鲜水果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鲜肉批发;新鲜蔬菜批发;农业机械销售;畜牧机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牲畜屠宰;家禽屠宰;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 | |||
9 | x x 英吉 x 农牧 业 发展 有 限公司 | 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蔬菜种植;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水果种植;草种植;人工造林;谷物种植;豆类种植;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园艺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农副产品销售;牲畜饲养;牲畜屠宰;牲畜销售;活禽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饲料生产;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农业机械服务;林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10 | x x 莎车 农 牧业 发 展有 限 公司 | 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农副产品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租赁;蔬菜种植;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水果种植;草种植;谷物种植;豆类种植;人工造林;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粮食加工食品生产;牲畜饲养;牲畜屠宰;牲畜销售;活禽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饲料生产;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林业机械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11 | x x 牛业 集 团有 限 公司 | 牲畜销售;牲畜饲养;动物饲养;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畜禽粪污处理;牲畜屠宰;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动物肠衣加工;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机械服务;谷物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鲜肉批发;再生资源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饲 料原料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鲜肉零售;农业科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12 | x x 牛业 巴 州有 限 公司 | 牲畜饲养;动物饲养;种畜禽生产;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畜禽粪污处理;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牲畜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肥料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生物饲料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牲畜屠宰;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动物肠衣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13 | x x 牛业 巩 x有 限 公司 | 许可项目:动物饲养;家禽饲养;牲畜饲养;种畜禽生产;蜂种生产;牲畜屠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牲畜销售;畜禽粪污处理;畜禽收购;牲畜销售(不含犬类);农副产品销售;鲜肉零售;鲜肉批发;动物肠衣加工;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畜牧机械销售;畜牧机械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业机械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作物收割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14 | x x 牛业 阿 勒泰 有 限公司 | 牲畜饲养;牲畜销售(不含犬类);动物饲养;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畜禽粪污处理;牲畜屠宰;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动物肠衣加工;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机械服务;农作物收割服务;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谷物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鲜肉批发;畜禽收购;农业机械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种畜禽生产;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农业机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集贸市场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15 | x x 牛业 铁 门关 有 限公司 | 牲畜销售;牲畜饲养;动物饲养;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牲畜屠宰;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种畜禽生产;草种植;动物肠衣加工;食品生产;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经营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零售;鲜蛋零售;农副产品销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畜禽收购;牲畜销售(不含犬类);畜禽粪污处理;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畜牧机械销售;畜牧机械制造;智能农业管理;饲料添加剂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初级农产品收购;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农业机械服务;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16 | x x 牛业 和 田有 限 公司 | 牲畜销售;牲畜饲养;动物饲养;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畜禽粪污处理;牲畜屠宰;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动物肠衣加工;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机械服务;谷物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鲜肉批发;再生资源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饲料原料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鲜肉零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17 | x x 牛业 拜 城有 限 公司 | 牲畜饲养;动物饲养;牲畜屠宰;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动物肠衣加工;农业机械服务;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园艺服务;农作物收割服务;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畜禽粪污处理;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牲畜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肥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销售代理;初级农产品收购;鲜肉批发;饲料添加剂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 械的销售;畜牧机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生物饲料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18 | x x 牛业 策 x有 限 公司 | 牲畜销售;牲畜饲养;动物饲养;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畜禽粪污处理;牲畜屠宰;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动物肠衣加工;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机械服务;谷物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鲜肉批发;再生资源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饲料原料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鲜肉零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19 | x x xx x 玉有 限 公司 | 动物饲养;家禽饲养;牲畜饲养;种畜禽生产;蜂种生产;牲畜屠宰;牲畜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畜禽收购;鲜肉批发;鲜肉零售;牲畜销售(不含犬类);动物肠衣加工;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畜禽粪污处理;种畜禽经营;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畜牧机械销售;畜牧机械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饲料添加剂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业机械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作物收割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20 | x x 牛业 叶 城有 限 公司 | 牲畜饲养及销售;动物饲养;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牲畜屠宰;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动物肠衣加工;农副产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豆及薯类、谷物、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农业机械、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畜牧机械、饲料原料、机械设备、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林业产品销售;农业机械服务;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作物收割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林业机械服务;畜禽粪污处理; 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树木种植经营;种畜禽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经营;食用农产品批发;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牧业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谷物种植;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21 | 新 疆 xx 食 品有 限 公司 | 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品生产;动物肠衣加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鲜蛋零售;鲜蛋批发;水产品零售;牲畜屠宰;食品添加剂生产;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食品用洗涤剂生产;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用洗涤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非食用植物油加工;乳制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农业机械服务;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22 | 内 蒙 古x x 食品 有 限公司 | 牲畜屠宰;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 (网络货运);动物肠衣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 (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包装服务;包装专用设备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畜禽收购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23 | 内 蒙 古x x 商贸 有 限公司 | 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餐饮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鲜肉零售;鲜肉批发;鲜蛋批发;鲜蛋零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日用品批发;市场营销策划;企业会员积分管理服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24 | x x 牛业 赤 峰有 限 公司 | 牲畜饲养;动物饲养;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转基因种畜禽生产;转基因种畜禽经营;牲畜屠宰;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肥料生产;动物无害化处理;牲畜销售;畜禽收购;牲畜销售 (不含犬类);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生物饲料研发;化肥销售;谷物种植;草种植;肥料销售;智能农业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农作物收割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 | 发行人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25 | 新 疆 xx 农 牧科 技 开发 有 限公司 | 农业科技研发,技术交流与推广服务;牲畜饲养,饲草种植;畜禽屠宰,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投资业务;农、林畜牧综合开发项目投资;市场开发与建设;销售:牛、羊内脏、农畜产品、副食品、干鲜果品、预包装食品、蔬菜、瓜果、水产品;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农牧信息咨询服务;租赁:机械设备、柜台、房屋;收购、销售:农产品及农副产品、鸡肉、生鲜牛羊肉及活畜。活畜资产管理及活畜监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该公司实际未从事房屋、柜台租赁业务;该公司其他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 |
26 | 阿 勒 泰x x 农牧 科 技开 发 有限公司 | 农林牧渔技术推广服务;农林畜牧业资本投资服务;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牲畜饲养,饲草种植;畜禽屠宰;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农牧信息咨询服务;农、林、牧、渔产品批发;肉、禽、蛋、奶及水产品批发;牲畜批发;农畜产品及农副产品批发;果品蔬菜批发;牛、羊内脏、预包装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未开展农、牧产品批发以及农副产品的销售业务,发行人其他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27 | 伊 犁 xx 农 牧科 技 开发 有 限公司 | 农业科技研发,技术交流与推广服务;牲畜饲养,饲草种植;畜禽屠宰,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投资业务;农、林畜牧综合开发项目投资;市场开发与建设;销售:牛、羊内脏、农畜产品、副食品、干鲜果品、预包装食品、蔬菜、瓜果、水产品;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农牧信息咨询服务;租赁:机械设备、柜台、房屋;收购、销售:农产品及农副产品、鸡肉、生鲜牛羊肉及活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该公司未实际从事房屋、柜台租赁业务;该公司其他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 |
28 | 尼 x 克县 x x农 牧 科技 开 发有 限 公 | 牛羊养殖,农作物种植,农牧业科技研发、技术交流与推广服务,饲草料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司 | |||
29 | 五 家 渠市 x x农 牧 科技 开 发有 限 公司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饲料生产;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牲畜饲养;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牲畜销售;活禽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水产品零售;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机械设备租赁;柜台、摊位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新鲜蔬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粮食收购;生鲜乳收购;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仓储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该公司实际未从事房屋租赁业务;该公司其他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 |
30 | 五 家 xx x 肉牛 养 殖科 技 开发 有 限公司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饲料生产;货物进出口;牲畜饲养;牲畜屠宰;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活禽销售;牲畜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水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鲜肉零售;鲜肉批发;农业机械服务;柜台、摊位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新鲜水果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粮食收购;生鲜乳收购;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仓储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该公司实际未从事房屋租赁业务;该公司其他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 |
31 | 塔 城 市x x 农牧 投 资管 理 有限公司 | 农业科技研发,技术交流与推广服务;牲畜饲养,饲草种植;畜禽屠宰,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农、林、畜牧综合开发项目投资;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农牧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柜台及房屋租赁;活畜交易;资产管理;销售:农畜产品、食品、蔬菜、水果、水产品、鲜肉、家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该公司实际未从事房屋、柜台租赁业务;该公司其他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 |
32 | 新 疆 xx 众 联供 应 链有 限 公司 | 商业投资;农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数据处理技术;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农副产品加工、批发、销售;电子商务;旅游产业的投资开发和运营;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服装、玩具、工艺品的销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该公司未实际从事房屋租赁业务;该公司其他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 |
33 | 新 疆 xx 四 季 | 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烟酒、农畜产品、农副产品、五金交电、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工 | 发行人未开展农、牧产品批发、食品饮料及烟 |
鲜 电 子商 务 有限公司 | 艺美术品;业务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社会经济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活动策划,会展服务,国内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及发布;摄影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草制品销售业务;未开展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销售业务以及广告经营业务,发行人其他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
34 | 乌 鲁 木齐 市 xx 农 牧科 技 开发 有 限公司 | 农业科技开发,农业技术交流与推广服务,牲畜饲养,饲草种植,畜禽屠宰,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农、林畜牧综合开发项目投资,市场开发与建设,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农牧网络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柜台租赁,房屋租赁,食用农产品收购、销售,鸡肉、牛肉、羊肉、禽类、畜类、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该公司未实际从事房屋、柜台租赁业务;该公司其他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 |
35 | 新 疆 xx 农 牧智 联 科技 有 限公司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仓储服务;装卸搬运;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牲畜饲养;草种植;农副产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 | 该公司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 |
36 | 新 疆 xx 赛 诺牧 业 科技 有 限公司 | 牛羊的饲养(种畜除外);牲畜批发;谷物种植;饲料加工;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畜牧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37 | 乌 鲁 木齐 开 阳股 权 投资 管 理合 伙 企业(有限合伙) | 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资、为非上市及已上市公司提供直接融资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38 | x x 铁门 关 农业 开 发有 限 公司 | 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蔬菜种植;园艺产品种植;草种植;天然草原割草;花卉种植;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农业机械服务;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作物收割服务;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林牧渔 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造;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机械租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业机械制造;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智能农机装备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草及相关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品添加剂销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畜牧机械销售;水果种植;坚果种植;灌溉服务;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林业机械服务;智能农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39 | 华 x xx 农 业开 发 有限公司 | 农业服务;草种植;谷物种植;豆类种植;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天然草原割草;农作物收割服务;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草种生产经营;草及相关制品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园艺服务;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农业机械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智能农业管理;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农业机械租赁;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机械设备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40 | 华 x xx 有 限公司 | 自来水生产与供应;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海水淡化处理;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售;水资源管理;水文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利情报收集服务;天然水收集与分配;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产养殖;水产苗种生产;天然水域鱼类资源的人工增殖放流;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渔业捕捞;灌溉服务; 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渔业专业及辅助性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活动;渔业机械服务;鱼病防治服务;水产养殖珍珠购销;水产品收购;渔业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饮料生产;渔具制造;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水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游乐园服务;休闲观光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打捞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健身休闲活动;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游览景区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41 | 新 疆 xx 农 业装 备 有限公司 | 灌溉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畜牧机械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业园艺服务;农作物收割服务;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林业机械服务;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污泥处理装备制造;金属制品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畜牧机械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金属工具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农业机械租赁;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园区管理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智能农业管理;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42 | 新 疆 xx 种 业有 限 公 | 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 |
司 | 的包装种子);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林草种子质量检验;农作物栽培服务;草种生产经营;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农业机械服务;灌溉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作物收割服务;农业园艺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非食用林产品初加工;林业机械服务;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智能农业管理;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树木种植经营;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牲畜销售;林业产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农用薄膜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重合 | |||
43 | 新凌有司 | 疆果限 | 华业公 | 水果种植;坚果种植;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新鲜水果批发;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糖料作物种植;含油果种植;蔬菜种植;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用农产品零售;包装服务;休闲观光活动;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肥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业机械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机械租赁;农业机械销售;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44 | 华城业有司 | 凌农发限 | xxx公 | 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蔬菜种植;谷物种植;豆类种植;园艺产品种植;草种植;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业机械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作物收割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非食用林产品初加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林业机械服务;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畜禽粪污处理; 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智能农业管理;牲畜饲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养;家禽饲养;动物饲养;种畜禽生产;中草药种植;天然草原割草;花卉种植;水果种植;坚果种植;人工造林;森林经营和管护;森林改培;木材采运;林产品采集;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动物肠衣加工;牲畜屠宰;家禽屠宰;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饲料生产;谷物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牲畜销售;林业产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水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牲畜销售(不含犬类);新鲜蔬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鲜肉零售;农业机械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新鲜蔬菜批发;鲜肉批发;新鲜水果批发;肥料销售;豆及薯类销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饲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45 | 新 疆 家瑞 祥 物业 服 务有 限 公司 | 市场开发;房屋及柜台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出租;停车场经营;建筑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该公司不存在实际租赁业务,该公司其他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 |
46 | x x 园林 有 限公司 | 林木育种和育苗;园林绿化;花卉、苗木的种植及批发、销售;绿地养护;绿化管理;园林灌溉;林业批发;园林绿化施工;智慧园林;生态修复;园林相关及延伸产业的科技服务;园林工程的技术咨询及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47 | 新 疆 弘瑞 华 博汽 车 销售 运 输有 限 公司 |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农业机械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包装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农业机 械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林业机械服务; | 该公司未实际从事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业务;该公司其他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 |
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作物收割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汽车新车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工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业机械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智能农业管理;汽车零配件零售;畜牧机械销售;轮胎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48 | 华城工术有司 | 凌农程服限 | 拜业技务公 | 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农业机械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乡镇经济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服务;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灌溉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作物收割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林业机械服务;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智能农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停车场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人工造林;森林经营和管护;树木种植经营;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49 | 华城工术有司 | 凌农程服限 | 叶业技务公 |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物拆除作业 (爆破作业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农业机械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乡镇经济管理服务; 工程管理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服务;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灌溉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作物收割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林业机械服务;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智能农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停车场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人工造林;森林经营和管护;树木种植经营;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对外承包工程;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50 | 华田工术有司 | 凌农程服限 | 和业技务公 |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物拆除作业 (爆破作业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农业机械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乡镇经济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服务;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灌溉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作物收割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林业机械服务;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智能农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停车场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人工造林;森林经营和管护;树木种植经营;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51 | 新凌配 | 疆物送 | 华流有 | 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运代办;仓储服务;搬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市场管理 | 该公司未开展房屋租赁业务,该公司其他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 |
限公司 | 服务;货运站服务;停车场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机动车检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汽车装璜(限分公司经营);金属加工;包装材料加工、销售(限分公司经营);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电子商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市场营销策划;会展服务;代理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工程机械、汽车(二手车交易除外)、汽车配件、文化用品、工艺品、办公用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计算机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二手手机销售除外)及配件。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业务不存在重合 | |||
52 | 库华瑞有司 | 尔凌物限 | 勒佳流公 | 道路货物运输,货运代理,仓储服务,搬运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和销售,房屋租赁,汽车及配件的销售,金属加工,包装材料加工,信息技术咨询,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维护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企业管理咨询,企业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及展览服务,批发零售:文具用品、工艺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及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租赁,机动车检测服务。(管控要素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该公司未开展房屋租赁业务,该公司其他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 |
53 | 乌 鲁 木齐 市 华凌 匡 合运 输 有限公司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运代理服务;仓储服务(危化品除外);搬运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市场管理服务;货运站服务;停车场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机动车检测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汽车装潢;包装材料销售;计算机技术推广、技术转让;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商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市场营销策划;会展服务;销售:工程机械设备、汽车(二手车交易除外)、汽车配件、文化用品、工艺品、办公用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计算机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二手手机销售除外)及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该公司未开展房屋租赁业务,该公司其他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 | ||
54 | 新锦链 | 疆供管 | 华应理 |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 (网络货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 | 该公司未开展房屋租赁业务,该公司其他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 |
有 限 | 公 | 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 | 业务不存在重合 | |
司 | 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 |||
物业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企 | ||||
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 ||||
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 |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 ||||
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 | ||||
(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 | ||||
制作;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代 | ||||
理代办服务;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 ||||
机械设备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 | ||||
汽车零配件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文具用品 | ||||
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 | ||||
(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 | ||||
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设备销售;办公 | ||||
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 | ||||
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 | ||||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 | ||||
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发行人未开展以下业 | ||||
务:建材及化工产品销 | ||||
售;机械设备、五金产 | ||||
品及电子产品销售;食 | ||||
润滑油批发、零售;汽车配件、汽车饰品、轮胎; | 品饮料及烟草制品销 | |||
55 | 乌 鲁齐 市凌 智汽 车务 有公司 | 木华途服限 | 石油制品、化工产品、日用百货、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销售;平面设计;国内各类广告制作;软件开发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销售;汽车维修服务;汽车美容;汽车钣喷;汽车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汽车修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运信息咨询服务;电子商务;搬运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 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销售;广告经营;汽车租赁;计算机软件硬件产品的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机械设备、电 子产品、金属材料、农 |
经营活动) | 副产品的销售;广告业 | |||
务);机械设备、建材 | ||||
销售;汽车租赁,发行 | ||||
人其他经营范围与该 | ||||
公司不存在重合。 | ||||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一类增值电 | ||||
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网 | ||||
56 | 新 疆 远澳 疆 轩供 应 链管 理 有限公司 | 络货运);互联网信息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软件开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广告设 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 | 该公司未开展焦炭或煤炭贸易类业务,该公司其他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 | |
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煤炭及制品销售;石 | ||||
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 | ||||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橡胶制 |
品制造;轮胎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木材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仪器仪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批发[无仓储]: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天然气[富含甲烷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57 | x x 阿克 苏 农牧 业 发展 有 限公司 | 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蔬菜种植;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水果种植;草种植;人工造林;谷物种植;豆类种植;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园艺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农副产品销售;牲畜饲养;牲畜屠宰;牲畜销售;活禽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饲料生产;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农业机械服务;林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58 | 新 疆 xx 进 出口 有 限公司 | 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销售代理;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林业产品销售;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涂装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纸浆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文具用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未经加工的坚果、 干果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 | 该公司不存在煤炭、焦炭出口业务;该公司其他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 |
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59 | 北 京 xx 进 出口 有 限公司 | 酒类经营(除电子产品、服装等实体店);销售文化用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非金属矿石、金属矿石、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润滑油、建筑材料、橡胶制品、黄金制品、食用农产品、饲料、电气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专用设备、通讯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汽车零配件、照相器材(除电子产品、服装等实体店);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从事化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酒类经营(除电子产品、服装等实体店)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60 | 新 疆 xx 口 岸贸 易 有限公司 | 市场开发、建设;房屋租赁及柜台出租;建材、家俱、化工产品、五金交电、汽车配件、土产日杂、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塑料制品、阀门、通信器材的销售;仓储、搬运、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该公司未实际从事房屋、柜台租赁业务;该公司其他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 |
61 | 上 海 凌沪 实 业有 限 公司 | 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工业设计,会展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该公司不存在煤炭、焦炭等出口业务;该公司其他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 |
62 | 新 疆 xx 大 饭店 有 限责 任 公司 | 住宿;餐饮;夜总会;KTV 包厢、健身房、桌球、乒乓球、棋牌、网球、游泳馆、桑拿、美容美发;汽车、房屋、场地、设备租赁;机票代理;商务中心;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该公司不存在实际租赁业务,该公司其他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 |
63 | x x 巴州 农 牧业 发 展 | 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蔬菜种植;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水果种植;草种植;人工造林;谷物种植;豆类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有 限 公司 | 种植;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园艺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农副产品销售;牲畜饲养;牲畜屠宰;牲畜销售;活禽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饲料生产;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农业机械服务;林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64 | x x xx x 牧业 发 展有 限 公司 | 一般项目: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机械服务;农业园艺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业机械租赁;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作物收割服务;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农用薄膜销售;灌溉服务;水生植物种植;竹种植;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中草药种植;花卉种植;水果种植;橡胶作物种植;香料作物种植;蔬菜种植;棉花种植;园艺产品种植;坚果种植;麻类作物种植(不含大麻);含油果种植;薯类种植;烟草种植;草种植;石斛种植;树木种植经营;茶叶种植;糖料作物种植;油料种植;豆类种植;食用菌种植;谷物种植;可可豆种植;咖啡豆种植;金花茶人工培植;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谷物销售;新鲜水果批发;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65 | x x 策勒 农 牧业 发 展有 限 公司 | 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蔬菜种植;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水果种植;草种植;人工造林;谷物种植;豆类种植;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园艺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农副产品销售;牲畜饲养;牲畜屠宰;牲畜销售;活禽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饲料生产;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农业机械服务;林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66 | x x 和田 农 牧业 发 展 | 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蔬菜种植;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水果种植;草种植;人工造林;谷物种植;豆类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 |
有 限 公司 | 种植;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园艺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农副产品销售;牲畜饲养;牲畜屠宰;牲畜销售;活禽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饲料生产;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农业机械服务;林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重合 | |
67 | x x 阿勒 泰 农牧 业 发展 有 限公司 | 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天然草原割草;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蔬菜种植;豆类种植;谷物种植;油料种植;薯类种植;花卉种植;人工造林;森林改培;牲畜饲养;动物饲养;家禽饲养;农业机械服务;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作物收割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畜禽粪污处理;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牲畜屠宰;家禽屠宰;动物肠衣加工;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牲畜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食品添加剂销售;宠物销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畜牧机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生物饲料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68 | 新 疆 xx 国 际教 育 产业 发 展有 限 公司 | 教育文化产业园发展;教育项目与教育科研文献研究与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69 | x x 环保 有 限公司 | 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污水处理、中水处理;固体废弃物收集、加工、处理;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污泥压滤及销售;垃圾无害化处理;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废旧铅酸蓄电池、危险废物治理服务;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设备、危险废物治理技术和设备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70 | x x 林业 开 发有 限 公司 | 人工造林;森林经营和管护;森林改培;木材采运;竹材采运;林产品采集;橡胶作物种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林业机械服务;智能农业管理;非食用林产品初加工;森林防火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作物收割服务;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业机械服务;灌溉服务;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畜禽粪污处理;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渔业机械服务;鱼病防治服务;水产养殖珍珠购销;渔业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水产品收购;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花卉种植;坚果种植;水果种植;园艺产品种植;含油果种植;棉花种植;谷物种植;豆类种植;薯类种植;油料种植;中草药种植;天然草原割草;草种植;水生植物种植;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 | 发行人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71 | x x 阿克 苏 林业 开 发有 限 公司 | 人工造林;森林经营和管护;森林改培;林产品采集;木材采运;竹材采运;树木种植经营;草种生产经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农业园艺服务;森林防火服务;非食用林产品初加工;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林业机械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作物收割服务;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智能农业管理;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畜禽粪污处理;木材加工;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木制容器制造;软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制造;家具制造;家具零配件生产;谷物销售;林业产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牲畜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木竹材加工机械销售;木制容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72 | x x 工业 园 区开 发 有限公司 | 房地产项目投资;工业园区市场开发;牛羊定点屠宰;生肉制品加工、销售;牛羊肉的销售及进出口经营;市场开发与建设;农、林畜牧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一般货物的进出口经营;牧草种植;牛、羊内脏、副食品、干鲜果品、糖、茶叶、蔬菜、瓜果、水产品、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铝型材、钢材、锅炉辅机及配件、机电产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仪器仪表、针纺织品、阀门、 消防器材、防火材料、金属材料、家具、化工产 | 该公司实际未从事房屋、柜台租赁业务;该公司实际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该公司其他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 |
品、五金交电产品、汽车、汽车配件、汽车维修设备、土产日杂、农副产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办公用品、办公自动化设备、酒店用品、通信器材、工程机械、、珠宝首饰、箱包、皮革制品、文化用品、工艺品的销售,汽车美容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柜台租赁;货运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房屋租赁,货物装卸、搬运服务。农产品及农副产品的收购、销售;石材加工、销售;木材产品及家具生产和销售;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景区、景点、旅游项目的建设开发;旅游商品的开发、销售;牛、羊、鸡、畜产品、活畜的销售及进出口经营;供热服务。场地租赁,停车场经营;金属加工;包装材料加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73 | 新 疆 xx 国 际医 疗 产业 发 展有 限 公司 | 医疗技术研发;医疗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该公司未实际开展业务 |
74 | 新 疆 国际 健 康产 业 园区 有 限公司 | 健康产业园区市场开发;房屋出租,场地租赁;医疗技术研发、医疗技术咨询、健康产业及医疗技术的投资、开发经营、健康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尚未开展实际业务,公司未来主要定位于医院投资。该公司未开展房屋租赁业务,实际业务范围与百花村不存在重合 |
75 | 新 疆 xx 酒 业有 限 公司 | 葡萄酒生产销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未开展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销售业务,发行人其他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76 | 乌 鲁 木齐 市 新天 源 工贸 有 限公司 | 开采、销售:建筑用砂;批发零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服装鞋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未开展建材及化工产品销售业务;未开展五金产品、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销售;未开展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销售业务,发行人其他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77 | 新 疆 xx 称 重计 量 服 务 有 限 | 地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公司 | |||
78 | 新 疆 xx 工 贸 (集团)热 力 有限 责 任公司 | 采暖供热;供暖、保暖工程施工与设备安装;机电产品(除专项审批的项目)、水暖配件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79 | 新 疆 xx 广 告有 限 责任公司 | 设计、发布及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80 | 新 疆 凌宝 矿 业有 限 公司 | 矿产资源投资、开采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未开展能源投资业务,发行人其他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81 | 新 疆 亚中 饭 店有 限 公司 | 日用百货销售:房屋租赁,非占道停车服务,场地租赁,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该公司未开展实际房屋租赁业务,实际业务范围与百花村不存在重合 |
82 | 华 山 投资 有 限公司 | 投资与资产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柜台租赁;市场管理;会议与展览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该公司未实际从事房屋、柜台租赁业务;该公司其他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 |
83 | 深 圳 前海 盛 世富 x 投资 企 业 ( 有 限合伙) | 一般经营项目是:股权投资、投资顾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许可经营项目是: | 发行人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84 | 新 疆 东证 慕 峰投 资 中心(有限合伙) | 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85 | 新 疆 xx 物 资贸 易 有限公司 | 物资配送及管理;家具、塑料制品、铝型材制品的生产与销售;钢材、机电产品、化工产品、橡胶制品、五金交电、消防器材、防火材料、汽车零配件、金属材料、百货、服装鞋帽销售;酒店用品的批发与零售;消防设施的维修、维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 发行人未开展建材及化工产品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销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销售业务,发行 人其他经营范围与该 |
经营活动) | 公司不存在重合 | ||
86 | 新 疆 xx 饮 品有 限 公司 | 纯净水的生产与销售;饮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未开展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销售业务,发行人其他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87 | 新 疆 华祥 众 x智 能 科技 有 限公司 | 楼宇智能化设备的研发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消防设备的研发;系统集成、信息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家具、日用百货、消防设备、消防器材、安防设备及器材、建材、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金属制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消防工程施工、检测及维护;工程管理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该公司实际未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该公司其他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 |
88 | 新 疆 xx 速 贸城 电 子商 务 有限公司 | 电子商务平台开发、运营、维护;商业 WIFI 系统应用、运营、维护;广告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搬运服务;包装材料加工、销售;文化交流、策划及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人力资源信息咨询;外包劳务服务;文化信息咨询;人力资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89 | 新 疆 华x x x装 饰 设计 有 限公司 | 建筑装饰设计、施工,土建,钢结构、通风管道设计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基础工程,景观设计,模具设计制作,图文设计,园林绿化,建筑装饰设计教育培训,互联网教育培训,建筑及互联网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电子商务系统开发、运营、维护;广告代理;仓储服务;搬运服务;包装材料加工;展会服务,会议接待;销售:木材,装饰材料,建材,五金交电,厨房设备,卫生洁具、计算机及配件,包装材料;企业咨询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人力资源信息咨询,外包劳务服务,文化交流、策划及咨询服务,文化信息咨询,人力资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90 | 新 疆 xx 物 流集 散 管理 有 限公 司 (原:x x 畜 牧 | 牛羊定点屠宰;生肉制品加工、销售;牛羊肉的销售及进出口经营;牛、羊内脏的销售(以上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副食品、干鲜果品、糖、茶叶的销售;市场开发与建设;农、林畜牧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一般货物的进出口经营;牧草种植;蔬菜、瓜果、水产品、建筑材料、装饰装 潢材料、铝型材、钢材、锅炉辅机及配件、机电 | 该公司以自有房屋开展五金化工类租赁,百花村以 IT 类租赁为主。该公司房屋租赁业务区域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xx建材进出 口基地,百花村房屋租 |
产 业 开发 有 限公司) | 产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仪器仪表、针纺织品、阀门、消防器材、防火材料、金属材料、家具、化工产品、五金交电产品、汽车、汽车配件、汽车维修设备、土产日杂、农副产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办公用品、办公自动化设备、酒店用品、通信器材、工程机械、珠宝首饰、箱包、皮革制品、文化用品、工艺品的销售,汽车美容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柜台租赁;货运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房屋租赁,货物装卸、搬运服务。农产品及农副产品的收购、销售;石材加工、销售;牛、羊、鸡、畜产品、活畜的销售及进出口经营;供热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赁业务区域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南巷 1 号(原天山区中山路 141 号百花村国际信息大厦)。该公司房屋租赁业务区域与百花村不重合,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 该公司其他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 | |
91 | 阿 勒 泰x x 市场 投 资管 理 有限公司 | 市场投资与资产管理;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住宿和餐营业;农林牧渔产品批发、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贸易经纪与代理;农牧业供应链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该公司未实际从事房屋租赁;该公司其他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 |
92 | 新 疆 欣龙 非 织造 新 材料 有 限公司 | 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服装鞋帽、农业机械及配件、汽车配件、橡胶制品;场地及仓储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该公司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 |
93 | 新 疆 xx 农 牧信 息 科技 有 限公司 | 销售:农畜产品、肉、禽、蛋、奶、水产品;速冻肉产品仓储;电子商务服务;电子商务、信息咨询软件开发;市场调查;社会经济咨询;农业项目开发;农作物、果树种植;普通花卉、菊花、茶花种植及销售;水产养殖(全民水域或滩涂除外)及销售;畜禽养殖及销售;初级农产品、水果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销售;农业技术信息咨询服务;粮食收购及销售;大米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未开展农、牧产品批发、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销售以及农副产品的销售业务,发行人其他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94 | 新 疆 天路 控 股股 份 有限公司 | 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该公司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 |
95 | 北 京 x宇 航 空有 限 公 | 载客类:通用航空包机飞行。载人类:航空医疗救护;销售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两项不含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的项目)、 | 该公司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 |
司 | 代理进出口;租赁飞机;零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销售钢材、I 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载客类:通用航空包机飞行。载人类:航空医疗救护、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96 | 新 疆 华泽 商 贸有 限 公司 | 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该公司实际未从事房屋租赁业务 |
97 | 天 路 航空 有 限公司 | 直升机机外载荷飞行、航空探矿、空中游览、航空器代管、航空摄影、空中巡查、电力作业、航空喷洒(撒)、航空护林、空中拍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98 | 新 疆 xx 北 郊加 油 加气站(有限公司) | 一般经营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99 | 新 疆 中亚 建 材城 有 限公司 | 房屋、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该公司以自有房屋开展陶瓷洁具类租赁,百花村以 IT 类租赁为主。该公司房屋租赁业务区域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xx市场 C楼,百花村房屋租赁业务区域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南巷 1 号(原天山区中山路 141 号百花村国际信息大厦)。该公司房屋租赁业务区域与百花村不重合,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 |
100 | 宁 波 鹏汇 丰 采投 资 中心(有限合伙) |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企业兼并重组咨询、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 发行人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101 | x x 玛 | 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权投资;企业 | 发行人经营范围与该 |
依 云 泽丰 润 股权 投 资管 理 有限 合 伙企业 | 咨询;财务投资顾问、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公司不存在重合 | |
102 | 克 拉 玛依 物 xx x 股权 投 资管 理 有限 合 伙企业 | 投资医药产业项目;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该公司未投资 CRO 相关项目,也未实际经营 CRO 相关业务,实际业务范围与百花村不存在重合 |
103 | 新 疆 xx 技 工学校 | 餐厅服务、客房服务、中式烹调、商品营业员、计算机应用的初、中级职业资格培训 | 发行人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104 | 新 疆 保安学校 | 保安员(五、四、三、二、一级) 汽车维修工 (五、四、三级) | 发行人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105 | 乌 鲁 木齐 市 华兵 实 验中学 | 小学初中基础教育 | 发行人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106 | Basis Ba nk Identi fication Code(xx 基 础银行) | 本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xx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它业务 外汇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与见证、外汇担保、外汇票据的承兑与贴现。 | 发行人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107 | Hualing Internatio nal speci al econo mic zone ( x x国 际 经济 特 区股 份 公司) | 境外经济合作区建设与经营 | 发行人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108 | შ პ ს ა ბ რე შ უ მ ი ს გ ზ ი ს დ ა შ ა ვ ი ზ ღ ვ ი ს ს ა ე რთა შ ორი ს ო ლო ჯი ს ტი კ ი ს ც ე ნ ტ რი (丝绸 之 路黑 海 国际 物 流中 心 有限公司) | 物流运输(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109 | x x 食品 拜 城有 限 公司 |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动物肠衣加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牲畜屠宰;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用洗涤剂生产;乳制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品添加剂销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鲜蛋零售;鲜蛋批发;水产品零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用洗涤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非食用植物油加工;农业机械服务;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包装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110 | 新 疆 xx 园 林生 态 科技 有 限公司 | 许可项目:农作物种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人工造林;森林改培;树木种植经营;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草种植;水生植物种植;中草药种植;金花茶人工培植;竹种植;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农作物栽培服务;林业机械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农业机械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橡胶作物种植;森林经营和管护;林产品采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销售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农业机械租赁; 机械设备租赁;天然草原割草;农作物病虫害防 | 该公司实际未从事房屋租赁业务;该公司其他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 |
治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农作物收割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森林防火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林业产品销售;木材收购;礼品花卉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园艺产品销售;草及相关制品销售;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111 | 乌 鲁 木齐 市 正阳 楼 经贸 有 限公司 | 商务信息咨询;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该公司未开展房屋租赁业务,该公司其他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 |
112 | 塔 城 市x x 商贸 有 限公司 |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食品进出口;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电车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玩具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鞋帽零售;农副产品销售;水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鲜肉批发;箱包销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蔬菜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百花村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113 | 新 疆 xx 饲 料科 技 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饲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百花村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114 | 伊 犁 xx 活 畜交 易 市 场 管 理 | 一般项目: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牲畜销售;畜禽收购;畜牧机械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 | 该公司未开展房屋租赁业务,该公司其他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 |
有 限 公司 | 停车场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餐饮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牲畜饲养;动物饲养;种畜禽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业务不存在重合 | |
115 | 塔 城 市x x 农牧 科 技开 发 有限公司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草种植;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饲料原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牲畜饲养;家禽屠宰;牲畜屠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该公司未开展房屋租赁业务,该公司其他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 |
116 | x x 牛业 乌 鲁木 齐 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牲畜饲养;动物饲养;牲畜屠宰;动物肠衣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牲畜销售(不含犬类);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畜禽粪污处理利用;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机械服务;谷物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鲜肉批发;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饲料原料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鲜肉零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百花村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117 | 新 疆 xx 二 手车 交 易有 限 公司 | 一般项目: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二手车经纪;二手车经销;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柜台、摊位出租;集贸市场管理服务;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服务;个人商务服务;农业机械销售;二手车鉴定评估;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车销售;润滑油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机动车充电销售;轮胎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新 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除依法 | 该公司未开展房屋租赁业务,该公司其他经营范围与百花村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 |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118 | x x 乌鲁 木 齐农 牧 业发 展 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牲畜饲养;动物饲养;木材采运;动物肠衣加工;牲畜屠宰;家禽屠宰;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作物收割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农业园艺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蔬菜种植;花卉种植;水果种植;园艺产品种植;草种植;谷物种植;豆类种植;中草药种植;天然草原割草;森林经营和管护;非食用林产品初加工;林产品采集;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林业机械服务;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业机械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棉、麻销售;林业产品销售;牲畜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新鲜水果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鲜肉批发;新鲜蔬菜批发;畜牧机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百花村经营范围与该公司不存在重合 |
119 | x x x凌 饲 料科 技 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饲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120 | 新 疆 xx 矿 业有 限 公司 | 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矿业权评估服务;选矿;金属矿石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矿山机械销售;建筑 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 |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一般项目: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生产托 | |||
管服务;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作物收割服务;智 | |||
能农业管理;农业园艺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 | |||
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蔬 | |||
菜种植;花卉种植;水果种植;园艺产品种植; | |||
草种植;谷物种植;豆类种植;中草药种植;天 | |||
然草原割草;森林经营和管护;非食用林产品初 | |||
加工;林产品采集;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畜 | |||
禽粪污处理利用;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林业 | |||
x x 塔 | 机械服务;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非食用农产 | ||
城 市 农 | 品初加工;农业机械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该 | |
121 | 牧 业 发 | 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棉、麻销售;林业产品销售; | 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 |
展 有 限 | 牲畜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新 | 重合 | |
公司 | 鲜水果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鲜肉批发;新鲜 | ||
蔬菜批发;畜牧机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 |||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 | |||
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 |||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 |||
项目:牲畜饲养;动物饲养;木材采运;动物肠 | |||
衣加工;牲畜屠宰;家禽屠宰;粮食加工食品生 | |||
产;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 |||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 |||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二、对存在相同、相似业务的,申请人是否做出合理解释并进行信息披露
(一)对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存在的相同、相似业务的解释
发行人与xx工贸下属公司的业务范围交叠存在于房屋销售业务(2019 年 8月已剥离)以及租赁业务,前述业务范围交叠系由历史原因形成,即由于发行人原控股股东六师国资公司为响应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政策,提高疆内上市公司资产运营效率的原因将上市公司的股份转让至xx工贸,而xx工贸在受让上市公司股份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前其部分子公司即已开展相关房屋销售业务以及租赁业务。
从房屋销售业务及租赁业务具体业务情况来看,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百花恒星(2019 年 8 月已剥离)开发、销售的房产主要位于五家渠及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县区域,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房屋销售收入分别为 108.16 万元、0 元、0元、0 元,xx工贸下属子公司新疆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销售的房产
均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和水磨沟区;发行人及子公司百花商管的租赁业务主要以其自身持有的坐落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的不动产集中开展,且主要租赁对象为 IT 类商户,xx工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租赁业务主要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及水磨沟区及南疆区域开展,且主要租赁对象不涉及 IT 类商户。鉴于前述发行人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规模较小,地域局限性较强,且 2019 年 8月已剥离该等业务,发行人的租赁业务以其自有不动产开展,亦有较强的地域局限性及租赁对象差异,因此,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房屋销售业务、租赁业务开展的区域范围及业务规划来看,发行人的房屋销售业务与租赁业务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
自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发行人的主业围绕 CRO 业务来开展,2019 年至2021 年各年度发行人医药行业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0.85%、 69.48%、88.83%和 91.93%。报告期内发行人从事房屋销售及租赁业务的主要原 因是为了在上市公司完成资产重组、实现战略转型的初期,将上述业务作为 CRO 业务的有效补充,同时实现上市资产的盘活,提升发行人资产使用效率,提高上 市公司整体的盈利水平。随着上市公司 CRO 业务的发展趋于稳定,报告期内发 行人将房屋销售业务完全剥离,发行人的租赁业务的开展亦集中于位于xxxx xxxxxxxxxxx 0 x(x:与原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 141 号的百花 村国际信息大厦系同一地址),发行人已形成聚焦 CRO 业务的主营业务结构。
xx工贸下属子公司与发行人独立运营相关业务,自主决定发展战略及业务方向。自xx工贸收购发行人股权后,xx工贸未凭借控股地位干预发行人的经营,以及倾斜资源支持xx工贸其他子公司发展与发行人存在竞争性的业务。
综上,虽然xx工贸部分下属公司与发行人均涉及房屋销售、房屋租赁业务,但因为发行人前述业务鲜明的地域特性及租赁对象差异,xx工贸相关子公司并未同发行人构成业务上的竞争关系。发行人已形成聚焦 CRO 业务的主营业务结构,xx工贸及其下属子公司未开展医药相关业务。因此,发行人控股股东xx工贸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信息披露情况
2019 年 4 月 26 日,发行人披露《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
动暨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等文件,其中对发行人和xx工贸及其子公司的主要业务情况、避免同业竞争的主要措施等进行了说明和披露。
2021 年 5 月 29 日,发行人披露《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其中对发行人与xx工贸及其子公司不会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产生同业竞争进行了说明和披露。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过程中,发行人提交了保荐机构的《尽职调查报告》和律师的《法律意见书》等文件。该等文件对上述业务范围重合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事宜均进行了相应的披露和说明解释。
三、对于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申请人是否披露解决同业竞争的具体措施及时限
如本题“二”所述发行人控股股东xx工贸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避免产生同业竞争,xx工贸已作出相关承诺,并进行了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4 月 26 日,发行人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其中华凌工贸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现有及将来相同、相似业务或构成同业竞争的其他活动。
本公司及控股的公司或者企业(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将不会以任何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
本公司及控股的公司或者企业(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会尽可能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上市公司。
本公司确认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四、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同业竞争
x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874.63 万元(含33,874.6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将根据其自身发展战略,将募 集资金投入主营业务使用,不涉及新增同业竞争业务的情形。
五、是否违反其公开承诺
发行人已在《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之“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三、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中说明如下: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业务与管理关系未发生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增加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xx工贸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
“本公司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及将来拟开展的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活动。
本公司及控股的公司或者企业(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将不会以任何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
本公司及控股的公司或者企业(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同意将上述商业机会无条件让予上市公司。
本公司确认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
x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和xx工贸未违反其公开承诺。
六、独立董事是否对申请人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独立董事已对发行人同业竞争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独立董事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在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发行人《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之“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三、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对发行人与xx工贸及其子公司不会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产生同业竞争进行了说明和披露,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业务与管理关系未发生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增加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七、是否损害申请人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发行人将始终以“医药大健康”产业为核心主业,以“调结构、扩规模、延伸产业链”为主线,以“仿创结合、提升差异化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强化“药 学研发+临床研究”两大业务板块的优化升级,适时开展“生物医药”板块的培 育,创新管理机制和商业模式,持续提升药学研发、临床研究、注册申报等各环 节核心技术和能力,打造从中间体到特色原料药,从高端制剂到创新药,从临床到检测分析的全产业服务链, 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迈向国际的医药 CRO/C(D)MO 企业,更好地满足病患、客户、资本市场的多元化需求。此外, 本次融资将保障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充足,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发行人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为:公司为
x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制定的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无重大法律障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新增同业竞争,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八、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障碍
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题上文所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xx工贸部分下属企业在房屋销售和房屋租赁方面有业务范围重合的情形,但发行人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规模较小,地域局限性较强,且发行人现已剥离该等业务;发行人的租赁业务以其自有不动产开展,亦有较强的地域局限性及租赁对象差异。因此,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房屋销售业务与租赁业务的实质性同业竞争关系。xx工贸已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且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没有发生违反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形。因此,发行人与xx工贸部分下属企业报告期内存在的房屋销售业务及租赁业务重合情形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障碍。
8、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在报告期内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2)是否存在房地产开发项目;(3)是否具有房地产业务收入;(4)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房地产开发;(5)募集资❹是否投向房地产开发项目。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原法律意见书关于第 8 题的回复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第三部分 《二次反馈意见》回复
2、根据申报材料,2016 年 1 月 12 日,申请人以资产置换、支付现❹及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华威医药 100%股权。收购对价共计 19.45 亿元,其中资产置换
❹额 2.55 亿,发行股份支付现❹ 16.9 亿。xxxxx就华威医药 2016-2018 年
度业绩向公司作出业绩承诺。华威医药 2016-2018 年度均未完成承诺业绩,后因业绩补偿纠纷,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此外,2017年 12 月 22 日,xxxx钱给xxx盛 3,591.00 万元,xxx盛再转给江苏华阳,江苏华阳又转回给华威医药,支付合同对价,不具有商业实质,涉嫌虛增收入。年审会计师认为上述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不予确认收入。2020 年的仲裁裁决书事实上认可了申请人和审计会计师对华威医药上述与江苏华阳 12 个批件合同在 2017 年、2018 年不确认收入。2020 年,受政策调整、xxx离职等因素影响,申请人终止合同 79 个,2020 年 CRO 业务收入较 2019 年下降 17,592.11 万元,降幅为 75.73%,其中有 21 个终止合同的项目合计xxx于-493.38 万元和-42.62万元之间,投入成本未得到委托方弥补。2020 年 5 月份,xxx分别辞去华威医药、申请人的总经理职务。2020 年 5 月 24 日,华威医药与xxx签订了竞业
限制协议书,竞业限制期限为 2 年。
请申请人:(1)说明xxx业绩补偿的完成情况及相关仲裁结果的执行情况;(2)说明上述涉嫌虛增收入情形对申请人的影响情况;(3)说明除华威医药与江苏华阳于 2017 年 9 月、10 月、12 月签署 12 个相关药品研发合同外,双方之间的其他交易是否还涉及虛增收入的情形;(4)说明是否因上述行为追究xxx的法律责任;(5)结合项目合计毛利为大额负数的 21 个终止合同的客户背景、2016 年至 2018 年的研发成果交付及客户认可情况、收入确认、收款、终止原因等情况,说明 2016 年至 2018 年华威医药相关收入确认的依据是否充足,进一步说明华威医药在此期间业绩实现的真实性,xxx等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6)说明申请人及相关人员是否因上述行为被监管机构采取自律处分措施、监管措施或者行政处罚,如否,是否存在将来追究责任的可能性,如果被采取自律处分措施、监管措施或者行政处罚,是否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7)说明xxx离职后及目前的就业情况,报告期内及xxx竞业限制期满后,申请人是否存在业务、人才、技术流失的情况,xxx及其所投资企业是否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况,如是,说明对申请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具体影响;(8)上述行为是否导致申请人报告期内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虛假记载的情形,构成本次发行的障碍。请保荐机构、申请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说明核查依据、方法和程序,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与业绩承诺人xxxxx纠纷的相关资料,包括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仲裁裁决书、发行人与业绩承诺人xxxxx纠纷相关的临时公告;
2、查阅了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交易所的年报问询函及回复、查阅了交易所、新疆证监局对发行人 2017 年年报相关事项现场检查问题的回复;
3、访谈了发行人常务副总经理,了解发行人与xxxxx以及发行人与江苏华阳交易事项的背景、会计处理等;
4、于天眼查等网络公开渠道检索了 2020 年终止合同客户的股权结构,了解该等客户背景;
5、访谈了发行人常务副总经理和 2021 年轮值总经理、访谈了部分客户,了解项目终止的原因;
6、取得并查阅了 2020 年终止项目的合同、终止合同等;
7、复核了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设计及执行的相关核查程序,并查阅发行人、保荐机构、会计师出具的回复意见;
8、取得了发行人与xxx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网络检索了xxx的对外
投资情况、并对xxx进行了访谈。
【核查内容及结果】
一、说明xxx业绩补偿的完成情况及相关仲裁结果的执行情况
(一)说明xxx业绩补偿的完成情况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xxx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xxx承诺华威医药2016年、2017年、2018年分别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0,000.00万元、12,300.00万元和14,700.00万元。
2016年、2017年、2018年,华威医药实际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与业绩承诺利润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6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8 年度 | 合计 |
承诺净利润 | 10,000.00 | 12,300.00 | 14,700.00 | 37,000.00 |
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 8,838.15 | 6,235.45 | 10,611.30 | 25,684.90 |
业绩差额 | 1,161.85 | 6,064.56 | 4,088.70 | 11,315.10 |
由上表可以看出,华威医药承诺期内未完成承诺的业绩目标。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若根据百花村与xxx共同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华威医药2016年、2017年及2018年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华威医药实际实现的三年累计净利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间内累计实际净利润数”)小于业绩承诺期间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且差额与业绩承诺期间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比例大于10%,则xxx应对百花村进行补偿,补偿方式为股份或现金补偿,但优先以股份补偿,补偿股份将由百花村以1元的价格向xxx回购并予以注销。
应补偿股份数量应当按下述公式计算得出:
业绩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间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间内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间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百花村以现金和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收购对价总额*60%。
应补偿股份数量=业绩补偿金额/本次交易发行股份价格。
华威医药业绩承诺期间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37,000.00万元,业绩承诺期间内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为25,684.90万元,未实现的金额为11,315.10万元。百花村以现金和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收购对价为16.90亿元(其余部分以资产置换),发行股份的价格为12.28元/股,按照上述公式计算xxx应补偿股份数量25,252,039股。
(二)相关仲裁结果的执行情况
关于发行人与xxx的业绩补偿纠纷,2019年5月23日,公司依据《盈利预 测补偿协议》之仲裁条款约定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2019年12月10日,仲裁庭组织对此案开庭审理,并最终于2020年4月13日作出《中 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最终裁决内容如下:
(1)被申请人(xxx)应向申请人(发行人)支付补偿股份25,252,039股,如若届时可用于补偿股份的数量不足,被申请人以每股人民币12.28元的价格支付现金差额;
(2)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应付而未付补偿股份或现金的违约金,自2019年5月25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以应付而未付补偿金额人民币310,095,031.23元为基数,按照年24%的违约利率支付违约金;
(3)申请人为本案而支付的律师费用500,00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 4) 本案仲裁费为人民币3,125,659 元,由申请人承担10%, 即人民币 312,565.90元,被申请人承担90%,即人民币2,813,093.10元。本案仲裁x已由申请人预缴并全额冲抵,故被申请人应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2,813,093.10元以补偿申请人为其垫付的仲裁费;
(5)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2020年4月28日,发行人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执行申请书,要求对《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裁决事项进行强制执行。
2020年9月25日,公司取得《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0〕苏01执477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1)xxxx有ST百花25,252,039股股票过户至公司名下(已注销);(2)裁定拍卖、变卖xxx所持的ST百花 1,500万股股票,xxx以每股5元价格竞得(总价计75,000,000元),裁定将上述股票过户至xxx名下,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3 ) 已将拍卖款中的 73,046,244.23元转入公司,拍卖款中的450,541.28元交纳执行费,余下拍卖款
1,503,214.49元转给xxx。该案执行完毕,已经结案。
综上所述,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相关裁决结果已经全部执行完毕,双方之间目前不存在任何其他纠纷。
二、说明上述涉嫌虛增收入情形对申请人的影响情况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发行人年审会计师认为交易不存在商业实质,发行
人在年审会计师的建议下,均未确认发行人与江苏华阳 12 个批件业务的销售收
入。上述涉嫌虚增收入情形未对发行人2017 年度和2018 年度利润情况产生影响。
2019 年至 2022 年 9 月,除“埃索美拉唑锶及肠溶胶囊的技术开发”项目于 2020
年终止,其余 11 个项目均处于正常履行过程中。出于谨慎性考虑,该 11 个项目均需在取得研发、临床进度的相关外部证据时,方可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一)2017 年度: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与江苏华阳的 12 个交易不存在商业实质,不予确认收入
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年度审计、以及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关于发行人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之持续督导过程中,签字会计师及财务顾问主办人对相关事项核查后认为:华威医药该笔交易存在交易金额与江苏华阳自身的资信状况不匹配,以及交易发生时间较集中,江苏华阳
与华威医药前财务总监xxx存在间接股权关系及管理控制关系,江苏华阳与华威医药前实际控制人xxxxx资金支持等异常情形。结合现有资料就公司董事xxx是否对江苏华阳有重大影响以及是否与华威医药存在关联关系尚难定论。如果后续有证据表明xxx对江苏华阳有重大影响,江苏华阳被认定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华威医药与江苏华阳之间的交易将被认定为关联交易,届时上述交易需要由上市公司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审批程序,此前交易的决策程序则因关联方认定事宜存在一定瑕疵。
年审会计师xxx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述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不予确认收入。江苏华阳在与华威医药签订购买 12 个临床批件合同时,正处于股权转让期间,江苏华阳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资产未进行交割,无经济实力履行合同。xxxx钱给xxx盛 3,591.00 万元,xxx盛再转给江苏华阳,江苏华阳又转回给华威医药,不具有商业实质,涉嫌虚增收入。上市公司尊重年审会计师对该交易事项的意见。
考虑到 16-18 年处于对赌期,xxx有动机通过关联方资金往来增厚华威医药业绩,以期实现业绩对赌,未履行适当的董事会决策程序。
最终,2017 年度该交易的会计处理方式为:拟确认的收入 5,130.00 万元、成本 643.89 万元全部冲回,华威医药收到的 3,591.00 万元调整计入其他应付款。
(二)2018 年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述 12 个交易不存在商业实质,不予确认收入
业务方面,上述 12 个批件业务合同在 2018 年正常履行。财务处理方面,华
威医药拟将该等交易确认为 2018 年当期收入 5,814.00 万元,结转成本 1,148.00
万元。
2018 年度年审会计师由xx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3 月向公司董事会递交《沟通函》,提出以上各项交易属关联交易,要求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同月,xxx书面递交了其个人与江苏华阳及其子公司具有关联
关系、南京华威医药与江苏华阳及其控股公司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的说明,承认 其对江苏华阳具有重大影响并就此错误向董事会道歉,表态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其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履行关联交易程序的议案,2019 年 4
月 2 日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出具对关联交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
《承诺函》。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据此审议批准了该项关联交易,该系列关联交易至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8 年年审时认为:上述关联交易
发生在 2017 年度,原年审事务所以相关交易不具备商业实质,不予确认,而将
上述关联交易再次确认为 2018 年收入,不具备商业实质,仍不予确认。
2018 年度该交易的会计处理方式为:12 个批件业务合同拟确认的收入
5,814.00 万元、成本 1,148.00 万元全部冲回,华威医药截至 2018 年底共收到的
5,130.00 万元均调整计入其他应付款。
(三)2019 年-2022 年 9 月:除“埃索美拉唑锶及肠溶胶囊的技术开发”项目于 2020 年终止,其余 11 个项目均处于正常履行过程中。出于谨慎性考虑,该
11 个项目均需在取得研发、临床进度的相关外部证据时,方可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2019 年度,发行人对江苏华阳的 12 个交易未确认收入。
2020 年度,双方终止了“埃索美拉唑锶”,终止协议明确该项目已收合同款 399 万元中,100 万元不退、用于支付华威医药开发本项目已发生成本,剩余 299 万元用作其他项目合同款;据此,华威医药 2020 年确认该项目收入 100 万
元,同时结转成本 91.24 万元。
2021 年,“比拉斯汀及片”和“他达拉非及片”均完成了 BE 等效,即临床试验阶段已完成,项目已达到可申报生产批件状态。2022 年 1 月 26 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已受理江苏华阳“他达拉非片”生产批件的申请,受理号为 CYHS2200189。鉴于上述两项目已完成 BE 等效,项目已达到可申报生产批件状态,发行人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上述两个批件业务按照收款进度确认收
入,2021 年共确认收入金额 1,534.90 万元,其余 9 个批件业务未来将以同样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收入确认,即华威医药药学研究部分按照 BE 等效拟应确认的收入金额(收入确认比例为 95%)和项目已收款金额孰低进行收入确认,礼华生物临床试验部分按照项目完成拟应确认的收入金额(收入确认比例为 100%)和项目已收款金额孰低进行收入确认。
2022 年 1-9 月,“马来酸阿法替尼及片”和“磷酸特地唑胺及片”均完成了 BE 等效,即临床试验阶段已完成,项目已达到可申报生产批件状态。2022 年 6月 28 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已受理江苏华阳“磷酸特地唑胺片”生产批件的申请,受理号为 CYHS2200957。鉴于上述两项目已完成 BE 等效,项目已达到可申报生产批件状态,发行人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上述两个批件业务按照收款进度确认收入,2022 年 1-9 月共确认收入金额 1,190.74 万元。其余 7个批件业务未来将以同样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收入确认,即华威医药药学研究部分按照 BE 等效拟应确认的收入金额(收入确认比例为 95%)和项目已收款金额孰低进行收入确认,礼华生物临床试验部分按照项目完成拟应确认的收入金额
(收入确认比例为 100%)和项目已收款金额孰低进行收入确认。
综上所述,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发行人年审会计师认为交易不存在商业实质,发行人均未确认发行人与江苏华阳 12 个批件业务的销售收入。上述涉嫌
虚增收入情形未对发行人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利润情况产生影响。2019 年至
2022 年 9 月,除“埃索美拉唑锶及肠溶胶囊的技术开发”项目于 2020 年终止,
其余 11 个项目均处于正常履行过程中。出于谨慎性考虑,该 11 个项目均需在取得研发、临床进度的相关外部证据时,方可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1)2019 年 12 个项目均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未确认收入;(2)2020 年终止了 1 个项目,
依据终止协议的约定,确认收入 100 万元,其余 11 个项目均未确认收入;(3)
2021 年度 2 个项目完成了 BE 等效,即临床试验阶段已完成,项目已达到可申报
生产批件状态,共确认收入金额 1,534.90 万元,其余 9 个项目未确认收入;(4)
2022 年 1-9 月 2 个项目完成了 BE 等效,即临床试验阶段已完成,项目已达到可
申报生产批件状态,共确认收入金额 1,190.74 万元,其余 7 个项目未确认收入。
三、说明除华威医药与江苏华阳于 2017 年 9 月、10 月、12 月签署 12 个相关药品研发合同外,双方之间的其他交易是否还涉及虛增收入的情形
2016 至 2022 年 9 月,除华威医药与江苏华阳于 2017 年 9 月、10 月、12 月
签署 12 个相关药品研发合同和对应的礼华生物与江苏华阳签订的临床合同外,华威医药、礼华生物与江苏华阳及其关联公司合作的项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签订主体 | 客户名称 | 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编号 | 合 同 签 订时间 | 合 同金额 | 报 告 期 期 初 累 计 确 认 收入 | 201 9 年收入 | 2020 年 期 初 调 整 | 2020 年 收入 | 2021 年 收入 | 2022 年 1-9 月 收入 |
1 | 华威医药 | 江苏华阳 | 葡 萄 糖 酸 钙 注 射 液 一 致 性 评 价 技 术 开 发 合 同 | HW1 9006 | 2019 年 7 月 | 320.0 0 | - | - | 176.0 0 | 128.00 | - | |
2 | 华威医药 | 江苏华阳 | 盐 酸 利 多 卡 因 原料药 | 19H W90 07 | 2020 年 8 月 | 300.0 0 | 165.0 0 | 15.00 | 105.0 0 | |||
3 | 华威医药 | 江苏华阳 | 盐 酸 利 多 卡 因 注 射 液 一 致 性 评价 | HW1 9007 | 2020 年 8 月 | 320.0 0 | 80.00 | 96.00 | 16.00 | |||
4 | 华威医药 | 江苏华阳 | 硫 酸 镁 注 射 液 一 致 性 评 价 技 术 开 发 | HW1 9012 | 2019 年 12 月 | 355.0 0 | - | - | 195.2 5 | 142.00 | - |
序号 | 签订主体 | 客户名称 | 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编号 | 合 同 签 订时间 | 合 同金额 | 报 告 期 期 初 累 计 确 认 收入 | 201 9 年收入 | 2020 年 期 初 调 整 | 2020 年 收入 | 2021 年 收入 | 2022 年 1-9 月 收入 |
合同 | ||||||||||||
5 | 华威医药 | 安诺新 | 雷 马 曲 x 及 片 的 技 术 开 发 合 同 | 12H W33 04 | 2018 年 11 月 ( 202 0 年 8 月 项 目 终止) | 570.0 0 | 427.5 0 | - | - | - | -427.5 0 | - |
6 | 华威医药 | 安诺新 | 伊 曲 茶 碱 及 片 的 技 术 开发 | 13H W13 12 | 2018 年 6 月 | 570.0 0 | 484.5 0 | - | - | - | - | |
7 | 华威医药 | 安诺新 | 托 格 列 净 及 片 的 技 术 开发 | 14H W13 04 | 2018 年 6 月 | 570.0 0 | 484.5 0 | - | - | |||
8 | 华威医药 | 安诺新 | 色 x 替 x 及 胶 囊 的 技 术开发 | 14H W13 06 | 2018 年 6 月 | 570.0 0 | 484.5 0 | - | - | |||
9 | 华威医药 | 安海维 | 维 生 素 K1 注射液 一 致 性 评 价 技 术 开 发合同 | HW1 8012 | 2018 年 6 月 | 360.0 0 | 206.4 8 | - | -8.48 | - | - | |
10 | 华威 | 安博 | x 巴 x x 注 射 | HW1 | 2018 年 10 | 380.0 | 132.5 | - | -37.5 | 266.00 | - |
序号 | 签订主体 | 客户名称 | 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编号 | 合 同 签 订时间 | 合 同金额 | 报 告 期 期 初 累 计 确 认 收入 | 201 9 年收入 | 2020 年 期 初 调 整 | 2020 年 收入 | 2021 年 收入 | 2022 年 1-9 月 收入 |
医药 | 新 | 液 技 术 开 发 合 同 | 8020 | 月 | 0 | 5 | 5 | |||||
11 | 礼华生物 | 江苏华阳 | 伊 曲 茶 碱片 | LWY 1810 9B | 2019 年 10 月 | 275.0 0 | 70.42 | - | ||||
12 | 礼华生物 | 江苏华阳 | 塞 x 替 x胶囊 | LWY 1912 9B | 2019 年 12 月 | 373.0 0 | - | |||||
13 | 礼华生物 | 安海维 | 维 生 素 K1 混合胶 束 注 射液 | LWY 1901 7B | 2021 年 9 月 | 220.0 0 | 67.11 | - |
江苏华阳与华威医药在 2019 年、2020 年新签订了 4 个医药研发合同,履行了关联交易事前审批程序,该等合同正常履行,正常确认收入、结转成本。江苏华阳关联公司(安诺新、安海维、安博新)6 个医药研发合同除“雷马曲班”项目合同于 2020 年经协商终止外,其余 5 个项目在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2022 年 1-9 月均正常履行(包括与华威医药签订的药学研究合同以及与礼华生物签订的对应的临床试验合同),正常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根据保荐机构、会计师出具的核查意见,及本所律师复核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设计及执行的相关核查程序,未发现虚增收入情形。
综上,除华威医药与江苏华阳于 2017 年 9 月、10 月、12 月签署 12 个相关药品研发合同外,双方之间的其他交易不涉及虛增收入的情形。
四、说明是否因上述行为追究xxx的法律责任
对于xxx的上述行为,发行人就其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向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进行了报案。2018 年 7 月 24 日,发行人收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立案告知单》
(乌公(经)立告字[2018]958 号),发行人(时任)董事、总经理xxx,在负责南京华威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期间,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条件,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发布《关于收到公安机关立案告知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经
公安机关调查后,2019 年 4 月 27 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乌公(经)撤决字(2019)20 号),认为xxxxx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决定撤销此案。
就xxx上述行为的民事责任,发行人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向中国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2020 年 4 月 13 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最终裁决主要内容为xxxx向公司支付补偿股份 25,252,039 股及相应的违约金、律师x、仲裁费等。2020
年 4 月 28 日,发行人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执行申请书,要求对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裁决事项进行强制执行。2020 年 9 月
25 日,发行人取得《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0]苏 01 执
477 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该案执行完毕,已经结案。
综上所述,发行人已就上述行为追究xxx的法律责任,并已得到有效执行。五、结合项目合计毛利为大额负数的 21 个终止合同的客户背景、2016 年至
2018 年的研发成果交付及客户认可情况、收入确认、收款、终止原因等情况,
说明 2016 年至 2018 年华威医药相关收入确认的依据是否充足,进一步说明华威医药在此期间业绩实现的真实性,xxx等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一)客户背景
该等 21 个终止合同的客户的项目合计毛利介于-493.38 万元和-42.62 万元之间,除“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江苏安诺新药业有限公司”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xxx有重大影响的公司外,其余客户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且绝大多数客户为 A 股或港股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 | 客户背景 | 终 止 项 目数量 | 不含税 结算金 额① | 累计发 生成本 ② | 毛利 ③ = ① - ② |
1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 002728;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为前者的全资子公司 | 10 | 61.04 | 554.42 | -493.38 |
2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为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 600557。 | 5 | 60.00 | 474.27 | -414.27 |
3 | 吉林汇康制药有限公司/ 吉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均为港交所上市公司四环医药(股票代码:0000.XX)的子公司 | 3 | 15.00 | 407.27 | -392.27 |
4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为上市公司华东医药(股票代码:000963)的全资子公司 | 2 | - | 391.45 | -391.45 |
5 |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为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 300584 | 4 | 200.00 | 532.74 | -332.74 |
6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xxxxxxxxxx | xxxxxxxxxx(xxxx:000000)的子公司 | 4 | 64.00 | 291.41 | -227.41 |
序号 | 客户 | 客户背景 | 终 止 项 目数量 | 不含税 结算金 额① | 累计发 生成本 ② | 毛利 ③ = ① - ② |
7 | 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安诺新药业有限公司 | 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xxx有重大影响的公司 | 2 | 100.00 | 266.88 | -166.88 |
8 | 湖北美思创药业有限公司 | 自然人xxx持有该公司 70%股份 | 2 | - | 156.54 | -156.54 |
9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业务发生时为上市公司复星医药(股票代码:600196)的子公司 | 2 | - | 154.60 | -154.60 |
10 | 舟山市凯励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自然人xxx持有该公司 100%股份 | 2 | - | 146.15 | -146.15 |
11 | 同方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为港交所上市公司同方康泰 (股票代码:0000.XX)的子公司 | 1 | - | 119.08 | -119.08 |
12 | 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为新三板挂牌公司,证券代码:831186 | 2 | 50.00 | 167.48 | -117.48 |
13 | 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总部位于中国烟台,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横跨现代中药、小分子和生物制药、生物药物研发和生产服务(CDMO)、生物医药企业和项目孵化四大领域的现代化制药企业。 | 1 | - | 97.66 | -97.66 |
14 | 江苏国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为新三板挂牌公司,证券代码:872960 | 1 | - | 81.98 | -81.98 |
序号 | 客户 | 客户背景 | 终 止 项 目数量 | 不含税 结算金 额① | 累计发 生成本 ② | 毛利 ③ = ① - ② |
15 | 四川新开元制药有限公司/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 均为上市公司科伦药业(股票代码:002422)的全资子公司或分公司 | 2 | 140.00 | 218.00 | -78.00 |
16 | 山西德元堂药业有限公司 | 1、为山西省著名药企,主打产品红花黄色素及其制剂被科技部列入国家 863 计划重点创新项目;产品“注射用红花黄色素“和“红花黄色素氯化钠注射液”被评为山西省名牌产品。 2、德元堂 2019 年 4 月投资建设搬迁技改扩产项目二期工程,引进新的生产线重点进行西药研发 | 4 | 200.00 | 272.56 | -72.56 |
17 | 安徽金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金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由实际控制人xxx及其控制的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合计 81.25%。 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国家确认的重点xx技术企业,有独立进出口经营权。现有各类制剂产品 343 个,合成药品种 23 个,拥有固体制剂、口服液、粉针、水针、化学原料药等多条现代化生产线,并全部通过国家 GMP 认证。 | 1 | - | 70.84 | -70.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