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个人客户智慧存款业务协议
为了向您(以下简称“客户”)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我行(以下简称“银行”)推出“智慧存款”业务。鉴于客户自愿申请办理智慧存款业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
1. 服务功能
“智慧存款”指的是银行每日日终将人民币活期主账户(以下简称“活期主账户”)中满足约定条件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自动转为智能通知存款或定期存款,并且在签约智慧存款的活期主账户办理各类支付业务余额不足时启动自动转出及联动支出机制,以此为客户获取更高利息收入的定活互转存款产品。智慧存款签约、变更、解约业务可通过柜面或电子银行渠道(个人网上银行或微信银行)办理。签约办理“智慧存款”业务后,本业务项下活期存款可以自动转换为“智能通知存款”或“定期存款”,客户只能选择办理智能通知存款(7 天)或定期存款的一种期限(三个月/六个月/一年)。
2. 名词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2.1 银行:指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2 客户:指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客户。
2.3 最低活期留存金额:签约后活期主账户最低留存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5000 元。
2.4 转存金额:每日日终清算时间,如活期主账户资金余额扣减最低活期留存金额后的差额不低于转存金额,银行将该差额自动转为智能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转存智能通知存款”转存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5 万元,“转存定期存款”转存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1 万元。
2.5 日终清算:每日银行日终清算,当活期主账户资金余额大于约定的最低活期留存金额时,如活期主账户资金余额扣减最低活期留存金额后的差额不低于转存金额,银行将该差额自动转为智能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3. 业务规则
3.1 智能通知存款在日终清算办理存入后,银行为客户开立 7 天智能通知存款,每 7 天到期日的日终清算时,银行将自动按银行 7 天智能通知存款利率计付利息,本金自动转存,利息转入活期主账户。
3.2 定期存款在日终清算办理存入后,定期到期日的日终清算时,银行系统将自动按照定期存款存入日挂牌对应期限的定期利率计付利息,本金自动转存,利息转入活期主账户。
3.3 自动转出及联动支出规则:智慧存款存单金额计入签约活期主账户可用余额,办理各类支付业
务时,如该活期主账户资金余额不足将联动使用智慧存款存单资金,相应支付类交易业务所需差额将由智能通知存款/定期存款自动转出至活期主账户,智慧存款转出的差额资金与活期主账户原有资金联动完成该笔支付业务。自动转出按照“后存入先转回”的顺序。智能通知存款自动转出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 万元(含),定期存款自动转出最低金额无规定;如智能通知存款单个存单金额不足人
民币 5 万元,定期存款单个存单金额不足人民币 1 万元,则系统实时将该存单全部剩余金额转入签约活期主账户,并按照银行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支付利息。智能通知存款或定期存款在转存存期到期日前自动转出视为提前支取,按照银行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支付利息。如客户办理活期主账户支付类业务时失败,智慧存款自动转出的资金将留存在活期主账户。
3.4 本协议项下的“支付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转账汇款、刷卡消费、产品购买、取现、在线支付、贷款还款等。
3.5 签约活期主账户状态如为非正常活跃状态,将会影响签约申请,如签约后活期主账户状态改变,亦将可能影响定活互转交易的执行。
3.6 日终清算时间以银行系统为准,每日日终清算时间以后的签约,将于下一个日终清算时间办理智能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的转入,智能通知存款/定期存款起息时间也将相应顺延。
3.7 客户同意资金存取、利息支付的处理结果以银行系统记录为准。
4. 协议变更
4.1 客户指定签约本业务的活期主账户,如需变更最低活期留存金额或转存金额,可在柜面或电子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或微信银行)提交变更指示。
5. 协议终止
5.1 客户有权终止本协议项下的服务,通过柜面或电子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或微信银行)解除本协议
(以下统称“解约”)。 如客户申请解约,智慧存款协议下的存单将全部实时支取转入活期主账户,未到期的视为提前支取并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支付利息。
5.2 如果客户活期主账户销户,即视为立即解约,智慧存款协议下的存单将全部实时支取转入活期主账户,未到期的视为提前支取并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支付利息。
6. 违约/终止事件
6.1 客户在本协议项下的存款(包括并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被冻结、划扣的;
6.2 因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因任何政府部门的行政命令、监管规定、或银行自身业务调整,使得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成为不可履行;
一旦发生以上所列的任一违约/终止事件,银行有权按其自主决定采取下列措施:
(1) 要求客户提前支取本协议项下各通知存款/定期存款账户下的全部或部分存款,并按人民币活期存款计付利息;
(2) 宣布终止服务,单方解除本协议。
7. 服务价格和存款利率
银行的服务价格和存款利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和调整,并在营业场所和门户网站公示。银行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计付存款利息。银行有权自主调整该服务项下的存款利率,并通过网站公告客户,客户不同意的,可参照本协议第 5 条的约定,解除本协议。
8. 系统升级
银行可基于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客户权益、保障交易安全、进行系统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等原因变更本协议、暂停或终止本业务服务,并通过营业场所和门户网站公示通知客户。客户不同意的,可参照本协议第 5 条的约定,解除本协议。
9. 法律适用及管辖
x协议适用中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并依其解释。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银行注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我已阅读并同意《个人客户智慧存款业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