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购/赎回申请时间 申购/赎回确认日 T 日 00:00-16:30(不含) T 日 (T 日为工作日) T 日 16:30-24:00(不含)(T 日为工作日) T+1 日 T 日 00:00-24:00(不含)(T 日为非工作日) T+1 日 申购/赎回申请时间 申购/赎回确认日 T 日 09:30-16:30(含)(T 日为工作日) T 日
关于招商银行朝招金(多元积极型)理财计划调整理财计划合同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商银行”)和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招银理财”)就近期因招商银行朝招金(多元积极型)理财计划(产品代码:CMBZG011)服务优化所需,对产品合同进行调整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招商银行和招银理财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发布《关于部分理财产品变更产品管理人的公告》,
招商银行作为管理人的招商银行朝招金(多元积极型)理财计划(下称“本理财计划”)将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划转至招银理财,本理财计划名称相应变更为“招银理财招赢朝招金多元积极型现金管理类理财计划”,管理人相应从招商银行变更为招银理财,招商银行仍作为本理财计划的销售服务机构及托管人。由此,本 理财计划将相应变更理财计划合同(包括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 等)中涉及理财计划名称及管理人、销售服务机构及托管人的相关条款。
二、招银理财拟将“招银理财招赢朝招金多元积极型现金管理类理财计划”根据《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内外部管理要求调整,并对 A、B、E 份额进行系统迁移,相应地将对理财计划申购赎回、快速赎回、风险评级、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强制赎回、估值、利益分配、费率、申购起点、最低持有份额、单一投资者持有上限等条款进行调整更新。该等调整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运作,进而对投资者在本产品中的份额权益产生影响,请您务必关注,并仔细阅读更新后的产品说明书,充分理解该等调整,如有任何疑虑,请及时与销售服务机构联系。
A、B、E 份额的系统迁移将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起按照销售代码逐步完成,预计将持续 3-4 周,为保障投资者利益,如遇特殊情形,系统迁移时间可能延长。在此过程中,您持仓的份额迁移完成的具体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主要取决于您有无在途未确认交易,请您知悉。在系统迁移过程中,迁移前您持仓份额的收益分配频率为每月定期集中分配,迁移后您持仓份额的收益分配频率将调整为每日结转份额(见下文“调整理财计划利益分配”),迁移前后您每日收益计算结果可能存在一定差异,特此说明。
(一)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用于产品的所有份额):
1.申购赎回
原条款:
A、B、E 份额:
申购/赎回申请时间 | 申购/赎回确认日 |
T 日 00:00-16:30(不含) | T 日 |
(T 日为工作日) | |
T 日 16:30-24:00(不含) (T 日为工作日) | T+1 日 |
T 日 00:00-24:00(不含) (T 日为非工作日) | T+1 日 |
C 份额:
申购/赎回申请时间 | 申购/赎回确认日 |
T 日 09:30-16:30(含) (T 日为工作日) | T 日 |
调整后:
A、B、E 份额:
申购/赎回申请时间 | 申购/赎回确认日 |
T 日 00:00-15:30(不含) (T 日为工作日) | T+1 日 |
T 日 15:30-24:00(不含) (T 日为工作日) | T+2 日 |
T 日 00:00-24:00(不含) (T 日为非工作日) | T+2 日 |
C 份额:
申购/赎回申请时间 | 申购/赎回确认日 |
T 日 09:30-15:30(含) (T 日为工作日) | T+1 日 |
注:T+n 日指 T 日后(不包括 T 日)的第 n 个工作日 2.风险评级
本理财计划完成管理人变更后,投资范围及限制将根据《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内外部管理要求进行调整,同时根据招银理财内部产品管理制度,本理财计划管理人风险评级将由原来的 R2 调整为 PR1。
3.投资范围
原条款:本理财产品资金可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下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及各类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同业存款、拆放同业、买入返售(债券回购)、国债、地方政府债、央
行票据、政府机构债、政策性金融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标准化票据、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调整后:本理财计划理财资金可直接或通过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资产管理产品间接投资于以下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
包括但不限于,
1)现金;
2)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3)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包括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
4)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5)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金融资产等。
4.费率结构调整:
本次修订将本产品原 0.60/年的管理费调整为 0.30%/年的固定投资管理费与 0.20%/年的销售服务费,调整后整体费率略有下调,存续费率优惠政策不受影响。
调整后的费率条款如下:
固定投资管理费:管理人收取理财计划固定投资管理费,固定投资管理费率为 0.30%/年,每日计提(含节假日),按月收取。固定投资管理费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2 位以后舍位。
每日计提的固定投资管理费=当日理财计划份额×0.30%÷365
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机构收取理财计划销售服务费,A 份额销售服务费率为 0.20%/年,B 份额销售服务费率为 0.20%/年,C 份额销售服务费率为 0.20%/年,E 份额销售服务费率为 0.20%/年,每日计提(含节假日),按月收取。销售服务费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2 位以后舍位。
A 份额:每日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当日理财计划A 份额×0.20%÷365
B 份额:每日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当日理财计划B 份额×0.20%÷365
C 份额:每日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当日理财计划C 份额×0.20%÷365
E 份额:每日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当日理财计划E 份额×0.20%÷365
5.调降托管费率
原条款:0.07%/年
调整后:0.02%/年
6.下调申购起点及最低持有份额
原条款:
份额 | 销售代码 | 申购起点 | 申购金额要求 | 最低持有份额 |
A 份额 | 8199 | 1 万元 | 1 元的整数倍 | 1 万份 |
B 份额 | 8299 | 1 万元 | 1 元的整数倍 | 1 万份 |
C 份额 | 7008 | 1 万元 | 1 元的整数倍 | 1 万份 |
E 份额 | 8195 | 1 万元 | 1 元的整数倍 | 1 万份 |
调整后:
份额 | 销售代码 | 申购起点 | 申购金额要求 | 最低持有份额 |
A 份额 | 8199 | 1 元 | 1 元的整数倍 | 0.01 份 |
B 份额 | 8299 | 1 元 | 1 元的整数倍 | 0.01 份 |
C 份额 | 7008 | 1 元 | 1 元的整数倍 | 0.01 份 |
E 份额 | 8195 | 1 元 | 1 元的整数倍 | 0.01 份 |
7.明确各份额相应单一投资者持有上限如下:
份额 | 销售代码 | 单笔申购上限 | 单户持仓上限 |
A 份额 | 8199 | 5 亿元 | 5 亿元 |
B 份额 | 8299 | 5 亿元 | 5 亿元 |
C 份额 | 7008 | 5 亿元 | 5 亿元 |
E 份额 | 8195 | 300 万元 | 300 万元 |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仅适用于产品的 A、B、E 份额):
1.快速赎回
原条款:单个投资者上一工作日 16:30(不含)至下一工作日 16:30(含)的快速赎回上限为 5 万份理财计划;
调整后:单个投资者每个自然日的快速赎回额度为 1 万元,此服务非招商银行、招银理财的法定义务,快赎有条件,依约可暂停或终止。投资者可自主选择是否使用该项服务,如使用该项服务视为投资者已同意《快速赎回服务协议》,快速赎回服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快速赎回服务协议》、《销售协议书》、《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为准。
2.估值条款
原条款:本理财计划份额收益率随投资收益变化,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管理人于每个理财计划工作日计算理财计划份额收益率,并于该工作日后第 1 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披露”约定的渠道发布理财计划份额收益率。
调整后:本理财计划每万份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随投资收益变化,管理人于每个理财计划自然日计算理财计划每万份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并于该自然日后第 1 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披露”约定的渠道发布理财计划每万份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3.调整理财计划利益分配
原条款:本理财计划根据每日收益情况,以理财计划实际收益为基准,每日为投资者计提当日理财收益(投资者每日的当日理财收益不计复利),每月定期集中分配理财收益。
调整后:本理财计划根据每日收益情况,以理财计划实际收益为基准,每日为投资者计提当日理财收益,每日结转份额。
本公告未全部列举或引用具体变更的条款的全部,详细信息请投资者关注本理财计划的申购赎回、风险评级、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强制赎回、估值、利益分配、费率、申购起点、最低持有份额、单一投资者持有上限等条款的内容。
由于系统切换申购赎回规则等原因,在 8 月 30 日当天销售服务机构将短暂暂停产品交易预计不超过 6小时,为保障投资者利益,如遇特殊情形,暂停交易时间可能延长。请您务必关注,提前做好资金安排。
理财计划合同变更生效日为 2022 年 8 月 30 日。投资者可于变更生效日后查询变更后的理财计划合同。
如您不同意上述内容的,请在合同变更生效日为 2022 年 8 月 30 日前赎回全部份额。逾期未赎回或仅部分赎回的视为同意接受前述调整且继续持有本理财计划。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招商银行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招商银行及招银理财正在销售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