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中 南 大 学
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甲方(招生单位):
乙方(定向单位):
丙方(定向生本人):
(报名号: ;学号: )
根据上级部门和我校相关规定,就丙方攻读博士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录取丙方为2018年 专业博士研究生。
二、甲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丙方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丙方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甲方相关规定缴纳。丙方学习期满、符合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甲方准予毕业,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甲方授予博士学位。丙方学习结束离校后,甲方将丙方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期间档案直接寄送乙方,乙方负责安排丙方工作。
三、丙方在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乙方负责管理丙方学习期间的户籍关系和人事档案,保证丙方的学习时间。丙方学习期间的工资、医疗保险、福利待遇和职务(职称)晋升等,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丙方党、团组织关系若转入甲方,在丙方在甲方的学习结束后党、团组织关系转回乙方。丙方毕业后甲方负责将其派遣回乙方。
四、丙方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丙方在甲方的学习结束后,必须回乙方工作。
五、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丙方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的各类事项,如出国交换学习、学籍变动、学生奖助等,均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盖公章后,自丙方取得正式学籍(报到)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一份存入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丙方签字: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