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户外全彩LED 屏采购安装项目 合同编号: SDGP370700000202301002616A_001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
(设备类)
项目名称: 户外全彩LED 屏采购安装项目 合同编号: SDGP370700000202301002616A_001
计划编号: 37070000007001620230017
采 购 人: 乐道院潍县集中营博物馆
供 应 商: 山东丽晶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潍坊市政府采购中心
签订时间:二〇二三年九月一日
采购人(全称): 乐道院潍县集中营博物馆 供应商(全称): 山东丽晶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 户外全 彩 LED 屏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 (SDGP370700000202301002616) 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户外全彩 LED 屏采购安装项目 。
2.供货地点: 乐道院潍县集中营博物馆 。
3.供货内容和范围: 乐道院潍县集中营博物馆十字楼西侧安装
。二、供货期
2023 年 9 月 20 日 。三、质量标准
符合 国家规定行业 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壹拾壹万玖仟xxx(¥119,600.00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供应商项目经理: 。六、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119,600.00 元;财政专户资金: 0 元;自筹资金: 0 元。七、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方式: 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分期支付方式:
□其他支付方式: 八、合同融资事项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 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 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九、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合同条款;
(4)技术标准和要求;
(5)图纸(如果有);
(6)供货清单及报价表;
(7)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十、承诺
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供货,确保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一、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3 年 9 月 1 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乐道院潍县集中营博物馆 签订。十三、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 年 9 月 1 日 生效。十五、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
采购人: (公章) | 供应商: (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住所: xxxxxxx 0000 x | 住所:xxxxxxxxxx 000 x名门现代城 02 店面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0536-2113026 | 电 话:18765780867 |
传真: | 传真: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潍坊分行城东支行 |
账号: | 账号:37001675208050153952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合同条款
1.采购与供应
1.1 本合同价款最终双方以实际验收的数量结算。
1.2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数量为暂定量,供应商按附件 1《计划采购与供应设备清单》所列品种和规格供货,最终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实际数量为准。
1.3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价、结算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1.4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标准另有规定外)。
1.5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单价,指运抵本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综合价,包括设备费、加工费、包装费、检测费、装卸费、运输费、税金、供应商合理的利润、管理费、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供应商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价款与费税,除本合同第 1.6 条规定的因素外,不得因政府政策变动、市场环境改变、税率调整等而调整。
1.6 本合同综合单价按下列第(1)种办法进行调整。
(1)综合单价包干,价格不可调整。
(2)具体调价办法: 。 2.质量要求
2.1 供应商应在交货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
2.2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
2.3 供应商的设备供应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 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
2.4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2_年。
2.5 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无条件的向采购人提供缺陷产品的免费维修、更换等服务。针对采购人提出的书面要求,供应商必须在 3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
有必要,供应商在 3 日内指派专人到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2.6 不论任何原因,供应商借故推脱或拒绝采购人提出的维修、更换等服务请求,采购人有权自行解决,实际发生的维修或更换等费用,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 6 个月。
2.7 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供应商产品质量导致出现项目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8 其他质量要求: 。
3.供货时间及地点
3.1 供货及通知方式:按批次供货,时间及数量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在 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供应商自行承担。
3.2 供货地点:供应商负责送货至项目现场卸至采购人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费用。
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4.1 数量验收:甲乙双方在交货现场以过磅、点数、检尺等约定方式进行数量验收,采购人应保证设备随到随验。供应商应对在采购人现场的计量数据进行确认。
4.2 质量验收:
(1)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采购人按要求进行尺寸和外观质量验收,尺寸和外观质量符合要求方可卸车,否则不得卸车。
(2)外观质量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及时按规定取样送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视为最终合格。如采购人、本项目建设单位或监督单位提出异议,参照有关标准规范,结合现场情况解决,供应商必须满足上述三方的有关质量的意见。
(3)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开具签收单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4)抽检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不代表供应商供应产品全部合格,如因供应商产品问题造成采购人供货期、质量、劳务等损失,全部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5)外观及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供应商应在接采购人通知后 24 小时内清理
出项目现场,并承担本次的检测费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6)其他:现场现货检验,采购人如有异议 3 日内提出,供应商 24 小时内负责处理。
4.3 标的物所有权自卸货完毕时起转移,但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换。
5.安全xx施工与环境保护
5.1 安全xx施工
5.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5.1.2 xx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xx施工的要求: 。
5.1.3 供应商负责在设备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整个过程中现场全部人员、设备的安全。供货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和其单位雇佣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承包方必须为现场服务人员办理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行承担。本项目需特殊防护的内容:针对施工现场情况及迎检等需要,应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费用自行承担。
6.预付款
6.1 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30% 。
6.2 扣回预付款的时间、比例: / 。 7.货款支付: 。
7.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依据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金额和结算明细向采购人开具结算 100%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且不构成违约。
7.3 货款支付方式可选择银行转账支票、网银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常规支付方式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以双方每次付款前协商确定为准。
7.4 其他
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资金不到位的,致使采购人不能按合同付款,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
若供应商不按要求开立银行账户,导致货款或项目款延期支付,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供应商不得因此停止合同的履行。
8.合同变更
8.1 由于项目变更,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书面合同变更,供应商应予以接受。甲乙双方共同修订的合同条款,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 根据项目需要,采购人对所采购设备的数量和送货时间如有变更,及时书面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按变更后的数量和送货时间供货,新增或减少的设备价格不变。
9.双方责任
9.1 双方指定现场收货及交货代表。
采购人收货代表: | ,联系电话: | 。 |
供应商交货代表: | ,联系电话: | 。 |
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确保设备顺利交接。
9.2 供应商应将设备按合同约定时间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指定收货代表和采购人项目所属其他 2 人及以上签字验收确认后有效。
9.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确定是否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如采购人不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可自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设备。采购人在自行采购和接收该违约部分设备时实际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采购人同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9.4 除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外,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设备须采用国家、企业、行业标准要求包装,并同时满足方便所供设备长途及短途运输的要求,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等措施。
9.5 装箱单应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发货地、供应商、收货人、交货地、承运人等,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装卸警示标志。
9.6 供应商应对项目现场情况和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和通道限制的正常及临时规定有充分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要求延长或变更供货期限等。
9.7 供应商应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
方法等,如果供应商是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供应商还应向采购人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9.8 供应商运抵采购人指定现场的设备,交货单据上应详细列明当次供应设备的名称、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
9.9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采购人打开包装进行质量、性能等的检验时,发现质量问题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三日内予以维修、更换或退货。
9.10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设备质量检验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以及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规定及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有相关符合要求的资料。
9.11 采购人、设计、相关内部监督单位审核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并不减少供应商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9.12 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供应商即使向采购人发送了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供应商承诺该转让通知书对采购人不发生任何效力,供应商承担因其转让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13 当一方纳税人信息等关键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14 采购人依据本合同(供应商纳税人相关信息)约定收款单位(供应商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10.违约与赔偿
10.1 除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其他不论任何原因,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供应商若不能按规定期限送至采购人指定现场存货地点,采购人向供应商收取逾期运达设备总额(含增值税)每日 0.5%的违约金,并有权因供应商违约终止合同。
10.2 对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采购人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发现供应商所供设备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予以接受。
10.3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在规定质量保证期限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按下列条款向采购人赔偿:
(1)同意采购人拒收设备,并把被拒收设备的预付货款返还采购人。
(2)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货设备所需的其它费用。
(3)根据设备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采购人遭受损失,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设备价格。
(4)更换或修理有缺陷的设备,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性能,供应商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采购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同时相应延长被更换或修理设备的质量保证期。
10.4 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后,供应商应在 28 日内答复,如果在 28 日内未答复,视为供应商已接受该索赔,同时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0.5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供应商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设备品类、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
因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等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重新开具发票,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因供应商开具发票不及时给采购人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供应商不得擅自作废或冲红已向采购人提供的发票,否则供应商须按发票金额(含增值税)的 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10.6 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足额足量供应设备,对采购人造成影响达 3 天及以上,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选择供应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保留向供应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0.7 未经采购人同意,如供应商单方面终止供货,除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未供货货款总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
11.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系指签约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任何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1.2 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 14 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积极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11.3 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 60 日以上,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11.4 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安排不周及税收政策的调整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12.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12.1 涉及到知识产权(或专利权)标记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及其权属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承诺其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利权),若供应商提供设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导致他人向采购人索赔的,以及供应商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处理此纠纷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采购人针对上述一切损失有权从供应商结算货款中扣除或依法追索。
13.争议解决
13.1 遇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交下列第 2程序解决:
(1)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4.其他
14.1 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14.2 本合同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确定和变更合同实质性条件的会议纪要、往来信函、资料等。
14.3.本合同中供应商注明的电子邮箱需是有效(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若使用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的,此数据电文进入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运营商服务器即视为收到。
供应商电子邮箱(必填): 。
14.4 未尽事宜经采购人上级部门同意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全部合同规定条款后失
效。
14.5 补充条款: 。
合同附件:
附件 1:《计划采购与供应设备清单》
计划采购与供应设备清单
序号 | 名称 | 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LED 显示屏 | 1.点间距≤3.076 ㎜; 2.▲PCB 设计:PCB 采用 FR-4 材质,灯驱合一,电路及表面处理采用 OSP 工艺; 3.▲水平视角:≥163°,垂直视角:≥160°户外≥5000cd/㎡,支持 0-255 级灰度调节,发光点中心距偏差≤1%; 4.▲对比度:≥8000:1,色度均匀性:≤±0.001Cx,Cy 之内(校正后),平均失效间隔工作时间(MTBF):≥90000 小时; 5.▲模组机械强度≥22MP; 6.▲能源效率:≥3.0cd/㎡; 7.▲色温:1000-18000K(可调),色温为 6500K 时,调节 100%,75%, 50%,25%时,色温误差≤200K; 8.支持 PWM 灰阶控制技术提升低灰视觉效果,低亮高灰;支持软件实现不同亮度情况下,灰度 8-16bit 任意设置;0-100%亮度时,8-14bits任意灰度设置; 9.按 SJ/T 11590-2016LED 显示屏图像质量评价方法进行,主观感受满足图像质量好,十分满意,评价优级; 10.▲拉伸强度≥200Pa,屈服强度≥170Pa,拉伸承载力≥2.5 吨; 11.▲拼缝亮线暗线校正:从控制系统和结构设计两方面消除亮、暗线,彻底改善困扰 LED 显示屏安装精度造成的亮、暗线问题; 12.功耗:峰值功耗≤890W/㎡,平均功耗≤300W/㎡,睡眠功耗≤20W/ ㎡。 13.▲动态节能:带有智能节电功能、带电黑屏节电功能,开启智能节电功能比没有开启节能 45%以上。 14.▲灯珠推力测试:随机选择 LED 灯珠,在灯珠四侧以水平夹角 45°的方向施加推力 12N,灯珠未破碎或脱落。 15.▲在专业测试环境中,测试距离=1m 声压级≤8dB; 16.监控自检:可实现 LED 单点检测、通讯检测、温度检测,电源检测,温度监控等功能。可实现远程监督控制,对可能发生的潜在故障记录日志,并向操作员发出警报信号。 17. 系统支持自动检测长时间没有使用屏体,将启动除湿模式 30min,使屏体从 10%到 100%零度逐步显示,提升产品稳定性; 18.▲校正功能:支持单点亮度色度校正功能,校正后亮度损失<8%; 19.光生物安全:依据标准进行光生物安全及蓝光危害评估检测,无危害类,8h 曝辐中不造成光化学危害,2.8h 内不造成对视网膜蓝光危害、 10s 内不造成视网膜热危害和蓝光危害,LB≤100 W.m-2.sr-1; 20.▲多点测温控制:具有多点测温功能,均衡散热,防止局部温度过高造成色彩漂移,并提高显示屏寿命; 21.阻燃试验:PCB 板主板、塑料面板、面罩等防护等级达到 V-0 级要求,内部线材、整机符合 V-1 级要求,符合 UL94 标准; 22.HDR 显示技术:依据CESI/TS 008-2019 标准,支持 HDR 高动态光照渲染技术,达到 HDR3.0 标准; 23.▲系统加密:具有信号加密传输功能,支持控制器与屏体之间信号加密传输功能,防止网络恶意入侵; 24.色域空间:LED 显示屏色域覆盖率≥120%NTSC,或≥170%YUV(PAL); | 11.47 | 平方 |
25.温升:LED 显示屏在满负荷工作 30min 后用测温计测试各可触及点温度,LED 显示屏正常使用时在达到热平衡后,屏体结构的金属部分温升不超过 35K; 26.具备防碰撞焊盘技术,支持模组级的 LED 灯防护撞灯保护装置,符合 GB/T20138-2006/IEC62262:2002 的要求 27.▲跌落测试:按 GB/T 2423.7-1995,样品处于自由状态下:检测面跌落、角跌落。倾跌与翻倒、自由跌落、弹跳跌落,测试结果均为合格; 28.▲显示模组运输试验:符合 GB/T6587-2012 中 5.10.1.3 的流通条件等级 3 级对显示模组进行运输; 29.▲干扰光:符合 GB/T36101-2018LED 显示屏干扰光标准 LED 显示屏亮度的限值规定; 30.▲LED 显示屏具备一键点屏、一键调试等功能; 所投LED 显示屏产品须通过CCC 强制认证,不接受OEM 产品,以上加“▲”项参数为关键技术指标,要求提供带有“CNAS、CMA”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企业技术性能要求的检测报告,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 ||||
2 | 箱体 | 1、箱体结构为黑色防锈处理箱体; 2、板材厚度≥1.2mm; 3、箱体内部做加强筋处理; | 11.47 | 平方 |
3 | 电源 | 1、保护功能:输入欠压保护,过载保护,短路保护,过压保护。异常解除,自动恢复正常工作。 2、输出功率:220W。 3、额定输入电压:200-240Vac。4、输出电压:5V。 4、输出电流:0-40V。6、稳压精度:±2%。 5、纹波及噪音:200mV。8、输入电压范围:190-264Vac。 6、散热方式:自冷。10、工作温度.湿度:-30+60℃ 。 7、储存温度:-40+80℃。 8、工作相对湿度:10~50% RH,无冷凝 | 59 | 台 |
4 | 接收卡 | 1.单卡支持 16 组和 24 组数据输出模式; 2.单卡自带 12 个 HUB75 16P 接口; 3.单卡带载像素 128*768/256*512。 4.支持逐点亮色度校正、多批次、亮暗线调节和显示屏效果调节等功能,与 3D 控制器搭配支持 3D 效果; 5.支持灯板 flash 管理; 6.支持 5pin 液晶模块; 7.支持接收卡参数及程序包回读; 8.接收卡具有与灯板一致的电源接口; 9. ✭RGB 独立 Gamma 调节技术增加调节维度,通过对“红 Gamma”、 “绿 Gamma”、“x Gamma”分别进行调节,有效控制显示屏低灰不均匀、白xx漂移等问题,使画面更加真实,提高色彩调节的灵活性, | 15 | 张 |
5 | 异步播放器 | 1、支持 235 万像素点带载能力; 2、处理能力 4 核,支持 1GB 运行内存+板载 8GB 内部存储; 3、支持 4G 全方位控制方案; 4、支持 WiFi AP 连接,最大宽度可支持 4096 像素 5、控制方案支持 PC 端、手机端、局域网的节目发布和显示屏控制;支持远程集中发布和监控。 | 1 | 台 |
6 | 视频处理器 | 1.支持多达 5 路输入接口,包括 1 路 DVI,1 路 HDMI1.3,1 路 VGA, 1 路 USB 播 放,1 路 CVBS,1 路选配扩展子卡。 2.支持窗口位置、大小调整及窗口截取功能。 3.扩展子卡安装后支持使用鼠标或键盘进行控制和手机电脑等无线投屏。 4.支持输入源一键切换。 5.支持外置独立音频。 6.支持 DVI、HDMI 的输入分辨率预设及自定义调节。 7.支持画面一键全屏缩放、点对点显示、自定义缩放三种缩放模式。 8.支持快捷点屏,简单操作即可完成屏体配置。 9.支持 4 个网口输出,最大带载 260 万像素。 10.支持创建 6 个用户场景作为模板保存,可直接调用,方便使用。 11.支持通过 RS232 协议连接中控设备。 12.支持屏体参数调整,例如亮度、Gamma 等。 13.前面板直观的 LCD 显示界面,清晰的按键灯提示,简化了系统的控制操作。 | 1 | 台 |
7 | 预埋基础 | 坑基长 1 米×宽 1 米×高 1.2 米*2 个,钢筋地笼混凝浇铸; | 1 | 套 |
8 | 安装结构部分 | 1、双立柱结构,上下加装法兰盘; 2、立柱材质为热镀锌钢管;直径 300mm,壁厚 3mm; 3、所有位置包括焊点均防锈漆处理; 4、外框尺寸:5080mm*2960mm 厚度 80cm,内部预留检修空间,四周及背面铝塑板装饰,顶部防雨处理。 | 1 | 套 |
9 | 空调 | 1.5p(断电记忆补偿功能,可实现通电自动启动) | 1 | 台 |
10 | 功放音响 | 40w 户外防水音柱 *2 支 120w 功放*1 台 | 1 | 套 |
11 | 电缆 | 4*10 平方+1 | 1 | 宗 |
12 | 配电部分 | 支持定时功能、采用国标单相三线或三相五线制 16kw | 1 | 套 |
13 | 其他 | 挖掘、清运、商砼车浇筑、屏体吊装等 | 1 | 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