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圣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本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 1 0 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遵义市)国有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20.197.200.182:88/ZYHY/lo gin.aspx?ReturnUrl=%2fZYHY%2f),以网络竞价方式,对 马家湾应 急救援基地露天游泳池进行公开电子竞价。现公告如下:
马家湾应急救援基地露天xxx电子招租文件
圣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桂花分公司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目 录
第三章 房地产估价报告 .. - | 21 | - |
第四章 格式文件 .. - | 44 | - |
第五章 租赁合同范本 . -51-
马家湾应急救援基地露天xxx招租公告
经圣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本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 1 0 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遵义市)国有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xxxx://000.000.000.000:00/XXXX/xx gin.aspx?ReturnUrl=%2fZYHY%2f),以网络竞价方式,对 马家湾应 急救援基地露天xxx进行公开电子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式
按照相关程序以网上报名、网上交纳竞租保证金、公开电子竞价方式进行。本次电子竞价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式的网络竞价方式。竞租人的最高报价不低于保留价的,电子竞价成交;最高报价低于保留价的,电子竞价不成交。
出租资产采用整体打包出租方式按照第一年 5.12 万元进行公开
竞租,每次加价幅度为 1000 元或者其整倍数。
二、资产状况、交付标准及出租用途等
(一)资产状况:标的物土地使用面积:2849.4 ㎡,其中:配套用房建筑面积 192.9 ㎡,露天xxx面积 1000 ㎡;根据遵府专议
【2019】63 号文件,该资产经遵义市政府批准,由遵义市应急救援管理局置换给遵义红色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由遵义红色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交由圣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桂花分公司经营,根据圣地酒管总议【2021】9 号文件,明确由圣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桂花分公
司为出租人,租赁合同由圣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桂花分公司与承租人签订。
(二)交付标准:标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开竞租日前将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本标的以实物为准,实行现状竞租,出租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出租用途:出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仅用于经营xxx业务,不得用于从事其它行业经营(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以及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四)出租期限:租期拟定为 3 年。
(五)租金增幅标准:租金按照上一年租金基础递增 3%。
三、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本露天xxx面向有游泳馆经营实力的公司或个人招租。
(二)竞租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三)竞租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竞租人公章)。
(四)竞租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xxxx://xxxxxx.xxxxx.xxx.xx/)不得参与竞租。(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竞租人公章)。
(五)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六)不符合上述竞租人资质条件的不得参加此次竞租,若竞租
人恶意隐瞒,取消竞租资格或解除租赁合同(指已签订租赁合同情形),且出租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租报名时间及方式
竞租报名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12 日起至 2020 年 5 月 18 日截止。竞租报名和电子竞价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址:xxxx://000.000. 200.182:88/ZYHY/login.aspx?ReturnUrl=%2fZYHY%2f)进行,竞租人须按照本《交易文件》第二章“竞租须知”进行登记、提交报名申请、交纳保证金及参与竞价等操作。
本次竞租不收取报名费、资料费。
五、竞租保证金
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 1000.00 元。缴纳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2 日
至 2021 年 5 月 18 日 ,竞租保证金须以转账方式支付至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现金支付。
保证金收款单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保证金银行账号:(5230615000181 50073564)
竞租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及处置方式详见“竞租须知”。
特别提示:竞租人交纳保证金且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参与竞租。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如跨行支付,实际到账时间可能延迟,请竞租人注意掌握支付时间,尽量提前支付)。
六、标的展示
月 12 日——18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
2021 年 5
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地址: 遵义市播州区桂花桥街道遵南大道东侧(遵义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大队旁) 展示时间:
。
查看标的请提前预约。
七、网络竞价
网上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自由竞价时间为 1 小时;在自由竞价截止时间 5 分钟内,有竞租人报价,系统
自动延长竞价时间 5 分钟。
若在延长的 5 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竞价结束。
若在延长的 5 分钟内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重新 5 分
钟倒计时,直至 5 分钟倒计时间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 10 时。
八、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缴纳成交价款
承租人在竞价结束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按“竞租须知”要求持相关材料与本单位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缴纳成交价款的具体要求详见《交易文件》第二章“竞租须知”。
九、对异议的处理方式
按“竞租须知”第十六条执行。
十、电子竞价咨询地点及电话
1.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产权交易部:0851-28766831,信息部 0851-28766839
2.遵义市播州区桂花街道圣地星火酒店 电话:00000000000附件:《招租文件》
圣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桂花分公司 2021 年 5 月 12 日
经遵义交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本单位定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 10 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遵义市)国有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xxxx://000.000.000.000:00
/ZYHY/login.aspx?ReturnUrl=%2fZYHY%2f),以网络竞价方式,对遵义市公路枢纽组织管理中心办公楼及停车场进行公开电子竞价。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第 24 号令,
2015 年修订)、《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 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电子竞价原则,制定本须知,请竞租人予以遵守。
一、标的基本情况
该次电子竞价办公楼及停车场详细情况详见《交易文件》内评估报告。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起始价为第一年租金 5.12 万元,加价
1000
幅度 元或 1000 元的整倍数。
该标的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进行了评估,并经遵义红旅(集团)批准进行公开出租,按规定进入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电子竞价。
二、竞租人资格
(一)本露天xxx面向有游泳馆经营实力的公司或个人招租。
(二)竞租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三)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四)不符合上述竞租人资质条件的不得参加此次竞租,若竞租人恶意隐瞒,取消竞租资格或解除租赁合同(指已签订租赁合同情形),且出租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交易方式
x次电子竞价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式的网络竞价方式。竞租人的最高报价不低于保留价的,电子竞价成交;最高报价低于保留价的,电子竞价不成交。
四、竞租报名时间及方式
竞租人在报名之前,需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
(网址为xxxx://00.00.00.000:0000/X0/xxx/xxxxx.xx?xxx temId=4028c7b35a8cfff2015a8df8bba001fc:)按要求完成信息登记录入,如实登记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自然人填写
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等相关信息,上传其符合国有资产处置竞租人主体资质的有效证明等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免费注册用户账号后,电话通知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
(电话:0851—00000000)完成账号启用确认,然后登录“遵义市国有产权电子交易系统”(网址为: xxxx://000.000.000.000:00/XX
HY/login.aspx?ReturnUrl=%2fZYHY%2f)开展交易。
竞租人应当仔细阅读《电子竞价公告》、本“竞租须知”和其他 相关文件,竞租报名和保证金一经提交,即视为对《电子竞价公告》、本“竞租须知”和其他相关文件及标的现状等完全知晓且无异议,且 对具备竞租人资格进行了自我确认,并完全接受可能存在的风险。
竞租报名及竞价均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遵义市)国有产权交易系统进行,竞租人须按照《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主体单位账号注册使用手册》要求进行登记。报名、交纳保证金及参与竞价等操作(可参见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电子系统系 统竞租人操作指导手册)。
五、竞租保证金
(一)竞租保证金为 1000.00 元,收款单位为:贵州省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保证金缴纳流程:第一步在系统内领取交易文件获取【保证金随机码】,第二步转账缴纳保证金,汇款填写【保证金随机码】,第三步系统内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竞租保证金须以转账方式付至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支付。竞租人须通过登记时填写的自然人银行账户或单位银行账户向保证金账号转账交纳规定金额的竞租保证金(不接受线下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渠道转款以及通过 ATM 机存现等方式交付到竞租保证金账号)。足额交纳保证金后,收到保证金的银行系统将与交易系统自动关联。竞租人交纳保证金后,请务必自行登录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若交纳成功,查看结果会显示具体到账金额;若查看结果显示“未缴纳”,请核对付款户名和账号是否与登记录入时的信息一致,并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若跨行支付,到账时间可能延迟,请竞租申请人注意掌握支付时间,尽量提前支付)。
特别提示:若竞租人错交、漏交保证金,未获得竞租资格,须等本场电子竞价会结束后按本“竞租须知”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退还保
证金。
(三)竞租人一旦成功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电子竞价公告》、本“竞租须知”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和标的现状等完全知晓且无异议,并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任何风险。
特别提示:竞租人交纳保证金且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参与竞租。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如跨行支付,实际到账时间可能延迟,请竞租人注意掌握支付时间,尽量提前支付)。
六、标的展示
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地址: 遵义市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 。
展示时间:2021 年 5 月 12——18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
查看标的请提前预约。
七、网络竞价
(一)国有产权网上竞价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租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不得低于该标的设定的加价幅度。
(二)竞租人应当谨慎报价。网上报价是一种合同要约,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受《电子竞价法》、《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约束。
(三)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 10 时。网上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凡是获得竞租资格的竞租人,在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阶段均可报价。
1.自由竞价时间:标的的自由竞价时间为 1 小时,在此期间竞租
人可随时报价。
2.延时竞价周期:在自由竞价截止时间 5 分钟前,有竞租人报价,
系统自动延长竞价时间 5 分钟。
若在延长的 5 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竞价结束。
若在延长的 5 分钟内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重新 5 分
钟倒计时,直至 5 分钟倒计时间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
3.在自由竞价时间结束时,若无竞租人报价的,则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显示该标的“流拍”。
4.网上竞价有竞租人报价的,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
竞租人的最高报价不低于保留价的,电子竞价成交,该竞租人即为承租人,系统自动生成《承租人通知书》;最高报价低于保留价的,电子竞价不成交,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显示该标的“流拍”。
5.上述时间均以网络技术支持方的服务器时间以及该服务器接收报价的时间为准。
八、网上竞价中止和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子竞价人将发布中止或者终止网上处置公告,并中止或者终止交易活动:
1.司法、监察机关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
2.因相关政策、规划变化等原因,对国有资产有重大不利影响的;
3.网上交易系统故障,主要包括系统软、硬件故障;网上交易系统网络专线故障;代理银行保证金交纳系统故障等,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4.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控因素,导致交易时间变更的;
5.出租人书面通知中止或终止网上交易的;
6.依法应当中止或者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因上述异常情况造成国有资产处置无法正常交易的,电子竞价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二)网上交易中止时间超过 5 个工作日的,交易终止,电子竞价人发布《终止电子竞价公告》。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按进账渠道全额无息退还。电子竞价人根据出租人委托重新组织交易。
网上交易中止事项在 5 个工作日内消除的,电子竞价人将及时发布《恢复电子竞价公告》,重新明确交易截止时间,恢复网上交易。
(三)因竞租申请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网络入侵及其软、硬件出现故障、停电、计算机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一致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或遗忘、泄露相关密码、未及时关注电子竞价人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租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中止。
九、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后,承租人在竞价结束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须持在线打印的国有资产处置《承租人通知书》及以下资料到出租人处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一)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代办手续须公证委托;
(二)承租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授权代理人持公司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若承租人未按时或拒绝签署的,视为放弃承租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时间:9:00-17:00(工作日)
十、竞租保证金的处置方式
(一)未竞租成交且无违反本《竞租须知》约定的竞租人,其竞租保证金由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本次电子竞价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回至竞租人银行账户。
(二)承租人须在接到出租人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
签订《租赁合同》。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委托方指令在 5 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回至承租人银行账户。
(三)竞租人经查实有违约情形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缴纳成交价款和履约保证金
(一)成交价款的缴纳时间
竞租成功的,承租人应于接到出租人通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到出租人处办理包括缴纳成交价款、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签署《租赁合同》等相关手续。
(二)支付方式
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方自《租赁合同》签订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前两年租金,以后租金支付时间
为上一年度租赁期限届满 20 日以前支付当年租金。
(三)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第一年租金的 30%,承租方自《租赁合同》签订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
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开户账号:62510123670000679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蒲支行
收款单位名称:圣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桂花分公司
十二、风险告知
(一)出租人保证对电子竞价标的具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无任何权属纠纷。本次电子竞价标的是真实意愿表示,标的权属清晰,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标的电子竞价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关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电子竞价成交后由出租人负责办理标的交割手续。具体办理时间和方式等在电子竞价成交后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二)电子竞价之前,出租人就电子竞价标的向竞租人提供的资料、介绍等仅供竞租人参考,标的按现状进行电子竞价。竞租人申请参加网上竞租前到现场仔细查看标的,自行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一经确认参加竞租则表示知晓并认可标的现状。电子竞价人提供的资料如与实际状况有任何出入,均不影响电子竞价进行及电子竞价成交价格
(含总价及单价)。电子竞价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未对电子竞价标的进行调查核实或存在欺诈等差异等为由,主张撤销竞租、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者接受标的、拒绝与出租人签订合同、或者要求出租人作出任何赔偿(补偿),且不得对本次电子竞价及成交结果提
出异议。
(三)竞租人应当保证其交付的竞租保证金来源合法,以及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如因竞租人资金来源非法或身份信息有误所引起的责任和后果概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四)竞租人竞租成功后,《成交确认书》中承租人的姓名(名称)必须与竞租人申请竞拍时的姓名(名称)一致;承租人不得要求电子竞价人变更承租人姓名(名称)、付款期限或方式等。
十三、网上交易特别约定
进行的所有活动负法律责任。
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租人本人的行为,竞租人应当对以其账号、CA
(一)凡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以竞租人的账号和密码或CA 登陆进
(二)因竞租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承担:
1.未及时登录交易系统、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信息、未及时出价等导致没有参加竞价活动的;
2.因网上交易系统异常情况导致电子竞价中止或终止,恢复交易或重新组织交易后竞租人未及时参加竞价活动的;
3.由于竞租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价的;
4.网络竞价的时间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竞租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三)由于互联网存在不稳定因素,不排除竞价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等风险,使用网络竞价系统的竞租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
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竞租人损失,由竞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电子竞价人、省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竞租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表明认同和接受网络竞价的客观状态、竞价系统传导给客户端的标的图文信息、电子竞价师的主持、成交价等。
十五、违约责任
(一)竞租人须对国有资产处置网上交易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违约,出租人有权取消其竞租资格,不予退还其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并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
1.竞租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租人弄虚作假,在不符合竞租资格条件下骗取竞租资格的;
3.构成违约的其他行为。
(三)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租人有权取消其承租人资格,不予退还其交纳的竞租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
1.承租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承租人弄虚作假,在不符合竞租资格条件下骗取竞租资格的;
3.逾期或拒绝提交相关资料的;
4.提交的资格资料与登记录入信息和上传资料不一致的;
5.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6.逾期或拒绝签订合同、缴清成交价款的;
7.逾期或拒绝办理标的转移交割的;
8.构成违约的其他行为。
(四)承租人违约的,出租人可将电子竞价标的再次进行电子竞价,且不予退还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出租人及承租人的各项损失,均由承租人全部承担。
十六、争议及其管辖
因参加国有资产网上交易所发生的争议,由竞租人、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委托单位所在地法院裁决,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主张权利发生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评估费、律师费等维权费用。
若竞租人、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遭受损失的,出租人可以向竞租人、承租人提起诉讼并适用本条前款之约定。
十七、其他
(一)承租方如需我方提供物业服务单位,则由遵义市铁投新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该招租标的的水电、公摊费用由承租人自理。
(二)出租标的物禁止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一旦发现中标人违反前述规定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中标人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三)出租标的物租赁期限届满后,出租方将再次采取公开招租的形式对标的物进行招租。
(四)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建筑结构和使用功能,如需进行大规模的装修,装修方案需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装修方案涉及规划批准的,需经规划部门批准);
(六)如遇政府建设需要拆迁或项目建设、出租人需要收回标的物的,出租人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限期解除合同。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招租人规定的期限内按租用前双方确认的财产清单完成移交,且承租人不得提出任何经济赔偿。
8、招租方案未明确事宜,以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圣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桂花分公司
2021 年 5 月 12 日
第三章 房地产估价报告
尊敬的竞租人:
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价规则,特向您披露电子竞价存在如下风险,若您经过综合评判后,仍然能够接受包括但不限于已经披露的竞价交易风险,请予以确认。
1、交易风险:竞价平台提供的仅是平台型服务,交易信息由委托方提供,委托方应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基本信息、标的权属、标的描述和说明、交易条件、相关图片等。因委托方提交的信息、数据不真实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导致的任何责任均由委托方承担,本竞价系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政策风险: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变更,可能引起价格波动,使您存在亏损的可能,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电子竞价是通过电脑技术实现的,这些技术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后,可能导致电子竞价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这些会使您的交易无法顺利进行和成交。
4、设备与网络风险:因投标人自身的终端设备或网络传输速度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5、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火灾、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电子竞价系统的瘫痪、交易的停止;交易机构无法
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也可能导致电子竞价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这些会使您的交易无法顺利进行和成交。
6、时间风险:由于整个竞价过程时间均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如您所参照的时间(如手表或电脑终端显示时间)与系统服务器时间不一致,可能导致无法正常参与交易。
7、人为风险:由于您的密码失密、操作不当、投资决策失误等原因可能使您发生亏损,该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在您进行电子竞价中他人给予您的获利保证或不发生亏损的任何承诺都是没有根据的,类似的承诺不会减少您发生亏损的可能。
8、注意事项:
自备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 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 1366*768 及以上分辨率,配备 2G 以上内存,2M 以上有线宽带网络,请务必使用微软IE10、IE11 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竞价,责任由竞租申请人自行承担。
1) 定期对浏览器进行插件扫描,卸载不必要的插件。
2) 定期对系统进行病毒检测。
3) 建议将竞价地址设置为浏览器可信站点,并严格按照 CA 安装手册等要求完成环境设置及测试。
4) 建议在竞价过程中,调低将系统安装的防火墙软件的安全保护级别至不影响系统性能的级别。
5) 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特别是迅雷、BT 等下载软件。
6) 竞价请尽量提前,以免突发网络异常情况造成报价不成功而
9、其他:其他适用互联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条款,同样适用于本竞价系统。
10、一旦参与电子竞价,视为同意《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确认书》,即表明愿意承担电子竞价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并放弃要求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责任的权利。
特别提示:您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心理承受能力认真制定竞价投资策略。我们并不能揭示参与电子竞价的全部风险,您务必有清醒的认识。
第一条 国有资产网上竞价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租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不得低于交易文件规定的加价幅度。
第二条 竞租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
回。
第三条 网上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
(一)自由竞价时间:每个标的的自由竞价时间由电子竞价机
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此期间竞租人可随时报价。
(二)延时竞价周期:在自由竞价截止时间 5 分钟内,有竞租人
报价,系统自动延长竞价时间 5 分钟。
若在延长的 5 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竞价结束。
若在延长的 5 分钟内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重新 5 分
钟倒计时,直至 5 分钟倒计时间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
凡是获得竞租资格的竞租人,在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阶段均可报价。
第四条 在自由竞价时间结束时,若无竞租人报价的,则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显示该标的“流拍”。
第五条 网上竞价有竞租人报价的,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
(一)未设保留价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承租人,系统自动生成承租人通知书;
(二)设有保留价的,不低于保留价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承租人;最高报价低于保留价的,竞价不成交,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显示该标的 “流拍”。
第五章 租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圣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桂花分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承租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标的
出租方将位于遵义市播州区桂花桥街道遵南大道东侧
(遵义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大队院内)露天xxx出租给承租方使用,该标的物土地使用面积:2849.4 ㎡,配套房建筑面积 192.9 ㎡,露天xxx 1000 ㎡。承租方已对出租方所要出租的场地现状作了充分了解且无任何意义,自愿承租该xxx。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xxx租赁期限为 3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双方议定的租金(含税),第一年租金 ,第二年租金 ,第三年租金 。
2、承租方自本合同签订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和第二年租金,合计 元,以后租金支付时间为上一年度租赁期限届满 20 日以前支付当年租金。由承租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租金转入出租方指定的账户内。
收款单位名称:圣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桂花分公司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蒲支行
开户账号:62510123670000679
3、出租方签订合同时须向承租方提供相关户主身份信息及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资料。
第四条 租赁用途 承租方租赁该xxx继续作泳池经营使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用途。
第五条 租赁保证金
1、为约束承租方正确使用租用泳池及配套房屋设施设 备,确保合同期满水、电费不拖欠和人为损坏设施行为发生,承租方自愿交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合同期满后,无拖欠水、电费或人为损坏设施设备行为等情形出现,保证金全数无息退还。
2、租赁保证金系本合同生效条件,保证金系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承租方不得要求以保证金抵付租金或抵扣其他任何应付的费用。
第六条 租赁期间泳池修缮
1、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对泳池及其附属设施在租赁期间内的检查、修缮,出租方应予积极协助。
2、因承租方按约定使用泳池的情况下出现的合理损耗由出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泳池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和产生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 因承租方未尽管理义务或及时修缮,导致租赁泳池、附属设施及配套房屋内的设备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
的,由承租方承担责任,若出租方因此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承租方应全额赔偿出租方。
第七条 水、电等费用
1. 在租赁期间因泳池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物业管理、公共设施设备维护、消防设施设备投入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担。
2. 承租方如需出租方提供物业服务,则由出租方子公司圣地星火酒店提供,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由承租方与圣地星火酒店另行约定。
第八条 租赁物交付日期
出租方待承租人支付完成第一年第二年租金及保证 金后 3 个工作日内,将租赁物按照现状交付给承租方使用,如因承租人未能及时支付第一年第二年租金及保证金,交付日期顺延(租赁物交付日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日期为
准)。
若承租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仍不向出租方缴纳第一年第二年租金,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的租金损失、为招募承租方而支付的所有费用、为向承租方追偿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
第九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出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出租方对出租泳池享有出租权,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收回该泳池;
2、出租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3、出租方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该泳池交付给承租方;
4、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泳池及其原有设施进行检查,但应事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与协助;
(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租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该泳池,应当合法经营并取得因经营活动应当取得的相关许可(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文化、治安、消防),自行负责租赁泳池区域内物品的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和责任,且不得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
2、 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泳池结构和使用功能,如需进行大规模的装修,需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装修方案涉及规划批准的,需经规划部门批准);
3、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不得利用上述场地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承租方应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保证金。
6、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对租赁场地涉及安全、消防等检查,并根据出租方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书面、电话、微信、短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否则,承租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一款向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7、承租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等情形导致出租方及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承租方作为责任主体应当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8、因承租方违约解除合同或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未能续租合同终止情况下,承租方应当在 7 个工作日内将所
属承租方的设备设施(如空调、办公用品)收回,逾期收回的,视为承租方已经放弃该遗留物品,承租方同意出租方可将之作遗弃物自行处理;承租方应自行在租赁合同终止后 7个工作日内拆除对租赁物的装修装饰,逾期拆除,出租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拆除,由此产生的费用 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对租赁物装修装饰的残值费用。
9、因承租方违约解除合同或租期届满,承租方应当在合同终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返还租赁场地给出租方,并维持泳池场地原设施结构不变;若承租方逾期返还租赁场地,则每日应按照当年日租金的二倍向出租方支付场地占用费。
第十条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xxx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赔偿:
1、擅自将xxx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
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xxx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未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本xxx的;
4、因承租方使用不当,对用用车造成重大损害;
5、擅自改变xxx用途或结构的;
6、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未按合同约定延迟支付租金的期间长达 20 天。
7、因国家政策、公共利益或市政建设需要收回租赁xxx场地的。
合同提前解除后,出租方应退回未到期间的租赁费,承租方装潢残值出租方不予承担。
第十一条 泳池转租限制
合同期内,泳池原则上不允许转租,如承租方确需转租的,由承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将泳池转租给第三人使用。转租后,甲乙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对第三人履行转租合同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房屋续租
x承租方有意向在合同到期后继续租赁的,应提前三个月告知出租方,出租方在公开招租公告发布后,通知承租方参加公开竞租。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承租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完整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泳池并要求承租方承担合同约定年租金 20%的违约责任。
2、如承租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该泳池,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xxx并要求承租方承担合同约定年租金 20%的违约责任。
3、承租方应对该xxx做到妥善管理,如租赁期间内,因承租方使用不当,对xxx造成重大损害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合同约定年租金 30%的违约责任以及要求承租方赔偿对出租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若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延迟支付租金给出租方,每延迟一天,承租方按照每天 1000 元向出租方支
付违约金,当延迟时间长达 20 天时,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承租方支付合同约定年租金 30%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出租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以及因主张权利所产生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以及由此产生的合理支出);若出租方解除合同,承租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第 8
目、第 9 目之约定执行。
5、承租人违约出租人解除合同或租赁期满,承租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如期交还xxx。如承租方逾期归还,每逾期一天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第 9 目之约定执行。
6、租赁期限内,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视为违约,承租方应按照本条第一款承担违约责任。
7、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出租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自出租方解除合同通知送达承租方时合同即行解除,出租方
有权要求承租方承担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当年年租金 30%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出租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以及因主张权利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以及由此产生的合理支出)。
8、承租方若有本合同规定之违约情形的,则出租方有权将承租方的保证金抵作违约金,承租方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
9、本合同违约条款可重复、叠加适用。第十四条 免责事由
1、如因不可抗拒等不归责于甲乙任何一方的原因xx
x损毁或造成承租方损失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该xxx,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损失各自自行承担,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主张权利。
第十五条 租赁期内,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事故及安全责任事故引起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包括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停业、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也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若出租方因此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承租方应全额赔偿出租方。
第十六条 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租赁xxx的交还
1、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解除时,承租方应在终止或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撤走所有物品(除非出租方限制搬迁的公共设施),并将承租方xxx恢复原状及清扫干净后交还出租方。因恢复原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 担;对出租方xxx及其原有设施造成损坏的,承租方须予赔偿。承租方恢复原状完毕,须出租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办理退租手续。
2、若逾期未恢复原状交还出租方的,出租方有权自行将承租xxx恢复原状收回,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 担,并且出租方有权没收保证金、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并计收承租方超期的租金(届时若出租方的租金已经调整的,则超期的租金应以调整后的价格收取)。
第十七条 特别约定
1、在租赁期间如租赁xxx遇到产权移交或拍卖,双方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可向新的产权人提出租赁要求,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缴纳的当年租金,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时间按实际天数退还承租方。
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政府征拆等情形)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随即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租赁期间出租方出售租赁xxx的,出租方应提前
15 天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对租赁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4、承租方需要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等各类权属登记手续的,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本合同的谈判和签署是双方经过反复协商而一致确定的。如果合同中的条款存在含义模糊的情形,对该等条款的解释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而不得按照不利于起草者的原则或角度进行解释。
6、双方确认,出租方审批或审查承租方的各种报告、文件、方案、资料、申请等无论如何不会在任何方面增加出租方的义务或责任,同时,也不会在任何方面减轻或免除承租方的义务或责任。
7、承租方确认,出租方在签订本合同及相关补充条款、附件前,已就合同条款中免除或限制承租方责任的条款做出了特别提示,承租方充分了解并同意接受其全部内容。
8、本合同某一条款或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八条 通知
1、双方联系方式为合同抬头处所填写,适用于出租方向承租方送达相关文书和出租方将来因合同提起诉讼仲裁,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送达法律文书等情形。出租方通过手
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任何一方式按本合同中确认的承租方地址向承租方送达信息或文书,该信息或文书自出租方发出信息或将文书提交邮寄公司之日起第三日即视为送达,同时产生中断出租方诉讼时效的效力。
2、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若承租方在本合同中确认的地址发生变更,承租方应自变更之日起 5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否则,送达地址信息仍以在本合同中确认的承租方地址为准,承租方对此不持任何异议且自行承担未能收到出租方信息或文书的不利后果。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x合同在双方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提交遵义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条 其他约定
1、xxx在租赁期间,承租方须免费提供给遵义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大队队员使用,同时免费提供给酒店住店客人使用(见住房卡)。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与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函件、传真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具备下列条件时生效:
(1)本合同经出租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公章)、承租方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捺印。
(2)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保证金。
6、本合同未尽事宜,通过补充协议约定。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