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特約長期照顧醫事照護服務及喘息服務契約書 基隆市衛生局(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甲方)及 (長照服務提供者,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同意依行政程序法及相關法規規定訂定本契約,共同遵守,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 契約文件及效力 一、本契約包括下列文件:(一)衛生福利部與甲方公告文件及其變更或補充。(二)本契約本文、附件及其變更或補充。(三)衛生福利部 110 年 3 月 17 日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