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影像授權提供被授權單位於宣導影片、捷運燈箱、網站、會訊、刊物及DM等宣導活動使用。
2012「看見家庭照顧者」攝影比賽同意使用授權書
(以下簡稱授權人)同意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以下簡稱被授權單位),得使用本人授權影像。
詳細內容如下:
一、授權人秉持公益熱忱,同意以無償代價授權影像資料乙張,作品名稱為 。
二、影像授權提供被授權單位於宣導影片、捷運燈箱、網站、會訊、刊物及DM等宣導活動使用。
三、被授權單位有重製、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移轉散布之權利。
四、授權人所提供之文字及照片應無著作權爭議,如有任何爭議應由授權人負責。
五、本授權書所約定之內容,如有其他未盡事宜,雙方採以協議書方式增訂之。
特此證明
授 權 人: 身份證字號:地 址:
被授權單位: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統一編號:97992408
代表人:xxx xx長
地 址:10442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56巷1弄57號3樓
中 華 民 國 1 0 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