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方将位于赣州市章贡区 沙河工业园如日山路 1 号 ,建筑面积共 15372 m2 的建筑消防设施委托给乙方进行维护保养。甲方已确定下列的消防系统项目(打“√”)是乙方的维护保养范围。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合同
合同编号:GZMZ-ZG-WB-202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赣州市章贡区中医院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赣州明珠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等法规 赣州明珠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受 赣州市章贡区中医院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承揽甲方(详见下列条款一:维保建筑单位名称及面积)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故障应急处理及技术支持等服务,以确保消防设施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位于xxxxxx xxxxxxxxx 0 x ,建筑面积共 15372 m2 的建筑消防设施委托给乙方进行维护保养。甲方已确定下列的消防系统项目(打“√”)是乙方的维护保养范围。
二、维修保养范围:(甲方工程名称及建筑消防设施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准)
口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口 | 细水雾灭火系统 | 口 | 防烟系统 |
口 |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 口 | 排烟系统 | 口 |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
口 |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 口 |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 口 | 应急广播系统 |
口 | 消防炮灭火系统 | 口 | 消防专用电话 | 口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口 | 防火分隔设施 | 口 | 泡沫灭火系统 | 口 | 灭火器 |
口 | 气体灭火系统 | 口 | 其他设施: |
三、服务方式
1. 乙方对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消防系统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测试; 并根据
《XX00X0000-2018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要求做好相关台账。
2. 检查测试后,乙方须根据检查测试情况,按要求填写《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报告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如消防主管部门要求备案则另行提供。
3.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现消防系统运行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24小时内(紧急情况应马上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维护处理;如系统发生重大故障且不能正常运行的,乙方在 36 个小时内进行问题诊断,并提出整改意见,具体整改方案双方另行商定。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提供合同范围内经相关主管机构认可的全部施工安装竣工图纸及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合格手续。
2、甲方指派 联系电话 为本项目的对接人,负责配合现场维保和故障应急处理的对接联络等相关事宜。
3、承担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线材、换件及工人等费用。
4、按规定配备值班和管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流程、发现故障及时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如水、电等。
5、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维保费用。
6、办理维修保养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及现场协调乙方工作程序及甲方租赁的物业对接工作。
7、每月的维保工作梳理对接,负责人确认系统运行正常无误后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签字确认。
乙方责任:
本项目要求乙方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单位按《XX00X0000-2018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标准对甲方消防设施进行维保,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主管部门要求及规范为甲方提供建筑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并遵守甲方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为甲方保密并对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信息承担永久保密义务。
2、乙方指派甲方指派 邵常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为本项目的负责人,负责安排现场维保和故障应急处理的对接联络等相关事宜。
3、协议签订生效后每月定期指派至少两名以上专业维保人员,对所保单位的消防系统进行一次例行检查、测试,并在提交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月度报告表》盖章签字确认。报告表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自存档。
4、乙方每年配合甲方组织一次消防培训演练;内容包括系统的组成、日常操作、注意事项和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及日常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逃生知识等等。
5、除每月维保之外,如发现消防系统运行出现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视情况而定,紧急情况马上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维护处理;如系统发生重大故障且不能正常运行的,乙方在 36 个小时内进行问题诊断,并提出整改意见,具体整改方案双方另行商定。(同时提交纸质书面双方签字盖章报告表)。
6、乙方对派出为甲方提供维保等合同约定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有效的法定从业资格,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上述人员从业资格的相关证明,乙方上述人员还应具备无违法乱纪行为记录,无酗酒、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品行端正的人员,否则造成事故、损失等不良后果的由xx承担责任。
共同责任:
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情况并接受监督。
五、合同执行期限
自 2023 年 5 月 1 日时起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时止。总合同为期 1 年六、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年度维保金额: 16909.00 元/年(按 1.1 元每平方计算),本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 壹 万陆仟玖佰零玖元整
2、付款方式:一年一付,合同签订后 3 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支付款项同等金额的税票,甲
方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 97% ;3%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且合同期限内未出现维保失职的情况,甲方 3 日内向乙方支付 3%尾款。
3、乙方开户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赣州明珠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
账号:0000 0000 0000 0000 1557 3
七、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按未执行部分合同金额的 20%向对方赔付违约金;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保费用,超出 30 天未付款,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维保职责,按合同总金额 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费用交纳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合同附件:甲乙双方营业执照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九、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甲方名称 (xx): 乙方名称 (xx):
甲方代表 (签字): 乙方代表 (签字):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