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自愿将本单位 珠海市生物安全P3实验室及疾病预防能力提升建设工程项目-- 核酸蛋白细胞全自动磁珠纯化系统(全自动核酸提取仪)采购项目 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