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11N00247638720221
关于轿车的协议供货馆合同
合同编号: 00X00000000000000
买方(采购人):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地址: 城中西路80号
卖方(供货商): 上海名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上海市静安区xxxxxxxxx0000x
买卖双方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之规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竞价确定合同成交结果,现就合同履行事宜,签订本供货合同。
第一条 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序号 | 采购编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描述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1 | 0022-W18205 | 别克 微蓝VELITE 6互联智慧 型 PLUS | 微蓝VELITE 6互联智慧型 PLUS | 1(辆) | 165000.00 | 165000.00 |
总价(元) | 165000.00 | |||||
其中国库资金支付(元) | 0.00 | |||||
自筹资金支付(元) | 165000.00 |
第二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金额为(大写): 壹拾xxx仟元整,合同金额包括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和服务费等。 合同款项按照下列方式支付:一次性支付
第三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 工作日09:00~17:00
履行地点: 上海xxxxxxxxxxxxxx00x
xxxx:卖方送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并联系 xx 13916225222
其他说明:
第四条 其他事项
x合同履行事项适用《上海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并为其之组成部分。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
x协议在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二份,另一份送上海市财政局备案。
买方(xx):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
代表):
地址:城中西路80号
法定代表人(授权
代表):
上海上海市静安区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地址:
1171号
电话:00000000000 电话:00000000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xxxxxxxxxxxxx:1001215509006593393
签约时间:202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