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觀昇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基本頻道訂戶契約
觀昇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有線電視收視戶(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同意就甲方提供乙方收視、收聽及使用有線電視基本頻道視訊服務,特訂立下列條款以資遵守:
第一條:當事人資料、契約有效期間業者:
(甲方)系統名稱:觀昇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97168406
營業地址:xxxxxx 00 x代表人姓名:xxxxx
訂戶:
(乙方)名稱、裝機地址:如繳費收據正面所示。
第二條:本契約有效期間同繳費收據正面所載收視期限,甲方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依乙方之選擇,於繳費收據正面所載約定之住址(下稱約定住址),接用約定之服務電視機台數(同繳費收據正面裝機台數),提供有線電視基本頻道視訊服務,其基本頻道數至少五十個(不包括購物頻道、頻道總表專用頻道及重覆播送之頻道)。甲方提供之收視頻道表詳如甲方官方網站或基本頻道第二頻道所列之頻道總表所示。甲方之有線電視基本頻道視訊服務僅提供乙方家戶為家用目的收視、收聽及使用,乙方不得將甲方之有線電視基本頻道視訊服務於公共或商業場所提供公眾或不特定人收視、收聽或使用。
甲方於本契約有效期間,未依前項規定提供收視頻道表者,乙方得依甲方以其他方式所散發之收視頻道表主張權利。
契約期滿前,當事人之一方已提出協議另訂新約之請求而未達成協議者,自契約期滿時起一個月內,甲方仍應與乙方進行協議。除乙方不同意與甲方進行協議者外,在協議期間內,甲方應依原契約條件供應節目、收費。逾協議期間,雙方仍未達成協議簽訂新約者,本契約即行終止。
契約期滿,雙方均未請求協議另訂新約,甲方如繼續提供有線電視基本頻道視訊服務,乙方未於一週內表示反對,仍繼續收視、收聽者,本契約自動展延一期,其後亦同。展延後之契約條件如有變更,變更後之契約條件有利於乙方者,適用變更後之契約條件。
第三條:繳費項目、金額及方式
一、 基本頻道收視費:新台幣(以下同)520 元/月。二、 裝機費
1. 單機費用:1,500 元。
2. 每一分機費用:於主機裝機時設置為 500 元,於主機裝機後設置為 800 元。三、 移機費
1. 同址移機,每機為 500 元。
2. 不同址移機,每機為 800 元。
四、 復機費
1. 乙方在契約終止三個月後申請復機者,視為新裝機戶,比照裝機費單機費用收費。乙方在契約終止三個月內(含三個月)申請復機者,免收復機費。但停機係因乙方未依期限繳交費用或逾越雙方約定使用範圍供自己或他人使用甲方有線電視基本頻道視訊服務者,縱於停機後三個月內(含)申請復機,仍須比照一般裝機費(壹仟xx元)收費。
2. 乙方在契約有效期間內暫停收視未逾三個月而申請復機者,免收復機費。逾三個月,再申請復機者,每戶收復機費 200 元;暫停收視期間不收取基本頻道收視費。
五、 繳費期限及金額
1. 現付
□ 當月繳:520 元。
2. 預付
□ 雙月繳:1,040 元。
□ 季繳:1,560 元。
□ 半年繳:3,120 元。
□ 年繳:6,240 元。
3. 乙方就其所選擇之應繳費用之項目、繳費期限、繳費方式等,與甲方約定如繳費收據正面所示。
4. 於本契約有效期間,費率審議主管機關對核定之收視費標準如有調整,乙方仍依上揭收費標準繳付,惟上揭標準若高於費率審議主管機關調整後之核定收視費標準上限,則乙方可依費率審議主管機關調整後之核定收視費標準上限繳付。
六、 繳費方式
1. 乙方接獲甲方繳費通知後,應於通知上所載之繳費期限前,選擇下列方式之ㄧ繳費:超商/郵局代收、派員收款、自行臨櫃繳費、銀行/郵局轉帳、(特定銀行)信用卡。甲方得變更前述超商、郵局或銀行等代收服務機構,惟甲方應通知乙方。
2. 如乙方欲變更與甲方於申請有線電視基本頻道視訊服務時,所約定之繳費期限或繳費方式,應主動通知甲方。如乙方未通知甲方,乙方應依雙方原約定之繳費期限及繳費方式為之。未約定繳費期限、繳費方式者,則視同採當月繳、代收機構代收方式為之,不足月者每日收視費以每月收視費三十分之一計算(以下所稱之日收視費,其計算方式亦同)。
如以社區或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之名義與甲方訂立本契約者,屬於該社區或公寓大廈之住戶,亦得依本契約約定之事項行使乙方之權利。
第四條:乙方訂約時,甲方應將本契約條款供乙方選擇繳費期限及繳費方式。前項契約繳費方式經約定後有變更時,甲方不得拒絕乙方變更申請。
第五條:契約期間甲方應(1)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於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履
約保證準備金專戶,供主管機關不定期查核,或(2)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保證方式,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於甲方無法履行本契約義務時,就甲方向乙方預收未到期之收視費用,按契約存續期間比例退還之。
甲方未依前項提供保證者,應以當月繳方式向乙方收取收視費。
第六條:除購物頻道外,甲方不得任意更換或全部、部分停止播送任一頻道,如頻道次序調整或頻道授權契約到期而停止播送時,甲方應注意乙方權益之保障。
依前項規定,甲方得更換、調整或停止播送頻道時,應於前五天以書面或連續五天於頻道中以播送之方式通知乙方。
甲方xxxxxxxx,x方得請求減少當月五日之收視費或延展五日之收視、收聽及使用。但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更換、調整或停止播送頻道,且不得視為違反本條規定:1. 為針對頻道特性及市場區隔而做整體頻道節目規劃調整、2.因頻道供應者未依約履行,甲方依法行使權利抗辯、3.因「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天然災害及緊急事故應變辦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執行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三十七條停播處分要點」、主管機關其他法令之規定、主管機關之指示或任何非甲方所能控制之情事所導致之停止播送。
第七條:因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而減少播送頻道數或經中央主管機關予以頻道停播或為沒入之處分,致甲方所提供之服務未達本契約之基本頻道數時,甲方應減收當月收視費或為其他方式之賠償;如甲方所提供之服務未達基本頻道數三分之二,並達十天以上時,即應免除當月收視費用。
第八條:甲方應依其所提供之節目表播放節目,並維持所提供頻道節目內容及畫面之完整性。但因公共利益或突發事件所必要、或發生「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天然災害及緊急事故應變辦法」所生情事之一者,不在此限。
甲方違反前項約定時,乙方得請求免除當日收視費。
第九條:乙方發生無法收視或收視不良狀況,甲方於接獲乙方維修通知時,應於二十四小時到修,並約定修復時間。倘無法收視或收視不良係因天然災害、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甲方之誤失所致,甲方當竭力儘速修復,惟前開二十四小時限制在此不予適用。
甲方若違反前項到修約定,乙方得按日請求減少三十分之一月收視費;若逾期十天以上始行修復,乙方得請求免除給付當月收視費。前項無法收視或收視不良狀況係由乙方所造成者,甲方得向乙方酌收合理器材費及服務費。乙方若須甲方另提供其他維修服務者,甲方亦得酌收合理器材費及服務費。
為使甲方得以依約提供相關服務,乙方同意提供甲方進入建築物及/或室內(倘若乙方係集合式住宅之收視戶時,則應採取合理行動使集合式住宅之管理委員會或該管理委員會之主任委員允許甲方進入),且為使甲方得以依約提供相關服務而授權甲方於室內及室外,安裝必要之相關設備,包括分接器、放大器、轉換器以及纜線等。凡關於前開設備之裝設及/或甲方依照本契約提供之服務之合理需求下,乙方並同意不另外收費提供足夠之空間、電力(倘若乙方係集合式住宅之收視戶時,則應採取合理行動使集合式住宅之管理委員會解決或該管理委員會之主任委員提供)。
第十條:乙方於申請有線電視基本頻道視訊服務或申請繳費期限或繳費方式異動時,應提供真實之個人基本資料(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編號、聯絡電話及地址等)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或公司變更登記事項表影本或商業登記資料文件影本予甲方
(乙方為法人或商號時,並應另行檢附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並於申請書上加蓋公司/商號大小章為憑)。甲方得要求乙方出示前述證明文件正本供甲方檢視核對。
乙方基本資料或證明文件如有變動時,應以電子郵件、書面或電話通知甲方,並經甲方人員核對無誤後,即可辦理異動作業。
甲方僅得於經營有線電視相關業務之特定目的範圍內(下稱特定目的範圍),蒐集、處理及利用乙方提供之各項基本資料,非經乙方同意,不得為前述特定目的範圍外之利用或洩露。
關於前項個人基本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甲方應成立訂戶服務中心,地址為屏東巿工業路 10 號,電話為 00-0000000,傳真為 08-7226089,公司網址:xxxx://xxx.xxxx.xxx.xx/,並指派專人處理申訴案件。
第十二條:乙方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得隨時以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契約,並依甲方所定之退租作業規範辦理,但如乙方書面申辦甲方專案享有優惠者,則依據該專案內容辦理,不在此限。另如乙方之終止係因甲方違反本契約第二條第一項、第九條第一、二項規定時,乙方得請求相當月收視費二倍之懲罰性違約金。
甲方於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以書面或電話通知限期七日改正,逾期仍未改正者,甲方得終止本契約之部分或全部:1.乙方未依期限繳交費用;2.乙方逾越約定使用範圍,提供自己或他人使用;3.乙方將甲方之有線電視基本頻道視訊服務於公共或商業場所提供公眾或不特定人收視、收聽或使用。
乙方若有損害甲方所有設備之情形,應賠償甲方所受之損害。
第十三條:本契約於甲方受撤銷許可處分確定、破產宣告及終止營業時終止。乙方因甲方受撤銷許可處分致收視、收聽權益產生損害時,乙方得請求一個月收視費之賠償。甲方擬暫停或終止營業時,應於一個月前通知乙方。甲方未盡通知義務時,乙方得請求一個月收視費之賠償。
第十四條:契約終止後,甲方向乙方預收之費用尚未屆期者,應於終止日起十五日內無息償還之;如因可歸責甲方事由致逾時未償還者,以年息百分之十計算其利息。
第十五條:契約終止後,甲方設備之拆除,除乙方拒絕甲方進行拆除外,甲方應於契約終止後一個月內將分接點至乙方屋內引戶線之線纜及設備拆除,並恢復乙方原有無線電視節目之收視、收聽;逾期不為拆除時,乙方得於自行拆除後,向甲方請求償還其所支出之必要費用。但契約係因可歸責乙方事由而終止者,不得請求償還。甲方為前項恢復乙方原有無線電視節目之收視、收聽時,除契約係因甲方違約而終止者外,甲方得向乙方請求支付必要之器材費用。
第一項線纜及設備為甲方所有,除甲方事前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將該線纜及設
備借予他人使用,乙方若有損害甲方所有之線纜或設備之情形,並應賠償甲方。契約終止後,甲方有權取回其所有之線纜及設備,乙方應配合辦理。
第十六條:甲方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時,應依乙方最後提供之各項基本資料為之。第十七條:收視頻道表請參考本公司官方網站。
第十八條:依xxxx 000000000 x解釋令規定視訊費免徵營業稅。
第十九條:如甲方擬變更或修正本契約任何內容,應於電視頻道或網站公告或以其他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於收到通知或知悉後如不同意變更或修正之契約條款時,得申請終止有線電視基本頻道視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