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 卫哲 注册资本 1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6 月 16 日 注册地址 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 888 号 1 幢 1 区 12095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42155088X 营业期限 自 2015 年 6 月 16 日至 2035 年 6 月 15 日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咨询类均除经纪),市场营销策划、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验活动】 主要管理人员...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xx:x 0000-000
xxxx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协议,未来推进存在不确定性。该框架协议未明确具体合作项目,合作实际发生时需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后续项目的执行及预计启动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相关具体合作项目尚未确定,该框架协议未确定金额,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当期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
⚫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与上海嘉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题”)及xx先生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或“协议”),聘任xx先生为公司首席战略顾问,聘请上海嘉题为公司提供咨询顾问服务、运营管理服务以及投资并购重组咨询。
名称 | 上海嘉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上海嘉题的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 | 卫哲 |
注册资本 | 10 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5 年 6 月 16 日 |
注册地址 | 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 888 号 1 幢 1 区 12095 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342155088X |
营业期限 | 自 2015 年 6 月 16 日至 2035 年 6 月 15 日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咨询类均除经纪),市场营销策划、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验活动】 |
主要管理人员 | xx(执行董事兼总经理)、xxx(监事) |
股权结构 | xx与xxx各持有 50%的股份;xx为上海嘉题实际控制人 |
与公司的关系 | 上海嘉题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2、xx先生的基本情况
xx,持有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商业管理专业的学士学位,并修毕伦敦商学院的企业融资课程,具有近 20 年的投资和运营管理经验,嘉御基金创始人。曾任xxxx首席执行官、翠丰集团子公司百安居(中国)首席执行官、东方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xx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协议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下午于义乌市签署。
(三)本协议的签订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无需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上海嘉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丙方:xx
(一)合作目标
通过各方的战略合作,实现甲方及其关联企业旗下在线交易及服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 Chinagoods、义乌好货、环球义达等,以下简称“平台”)的战略及运营提升,加强甲方创新业务能力和产业升级。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丙方对甲方旗下各平台进行详细调研分析,提出各平台的发展战略目标,具体目标设定由各方以合作备忘录等形式进行具体约定。
(二)合作领域及方式 1、职务聘任
甲方为更快更好开展集团业务转型升级,聘任xx先生(丙方)为公司首席战略顾问,对公司线上平台运营、投资并购重组等方面进行战略发展规划。xx先生主要协助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开展工作,不负责甲方具体经营管理工作,与甲方不产生劳动关系。同时,丙方负责调动乙方在前述各方面的资源与能力,充分履行在本协议下的责任与义务。
2、咨询顾问及运营管理服务
各方拟在以下领域开展咨询顾问及运营服务合作,以实现合作共赢并实现甲方公司质量和内在价值的显著提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咨询顾问服务
○1 乙方、丙方将充分利用其在产业互联网、B2B 电子商务领域积累的丰富产业资源和专业经验,为甲方提供咨询顾问服务,帮助甲方进行战略规划、运营提升、人才引入、战略投资等,为义乌小商品市场创造更大的价值。
○2 乙方、丙方应组建专门的咨询顾问团队,负责具体咨询事项的沟通与反馈以及各项合作事务的执行,团队成员需为在产业互联网、B2B 电子商务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人士。
○3 定期会议:甲乙双方管理层和丙方将每季度召开一次战略合作沟通会,及时跟踪落实战略合作推进的相关事项;乙方每年组织一次针对甲方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并邀请行业相关公司和专家参加。
○4 本协议签订后每 6 个月,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关于甲方数字化转型升级的书面咨询报告,内容包括并不限于义乌国际商贸城线上化改造的实施计划、方法、阶段性成果的点评和改进建议等。
(2)运营管理服务
乙方应指定或搭建一家运营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运营管理公司”),其成立目的和宗旨为优先向甲方及关联企业提供企业管理、平台运营等服务。具体服务方式、费用由各方另行签署相关协议进行约定。
乙方负责在运营管理公司层面招聘和组建专门工作小组,以管理输出、代运营等方式,向甲方创新业务板块(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大数据有限公司等)输出其在众多被投企业中被实践应用的运营提升、数字化改造和科技赋能等相关经验。专门工作小组由按照甲方创新业务需求招聘的中高级运营、管理人员组成,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经营管理经验以及身体状况应均能胜任相应
岗位的职责要求,并能够保证常驻甲方办公。
乙方、丙方承诺将促成运营管理公司从战略规划、技术开发、培训培养、人才建设、运营推广等方面帮助甲方建设卓越运营的组织能力,尽快完成甲方创新业务的商业模式成型及各阶段经营目标。
3、投资并购重组咨询
乙方、丙方承诺将利用在国内和海外市场积累的股权投资和资产收购经验,协助甲方挖掘、寻找境内外商贸流通、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互联网企业服务等相关领域的优质项目或企业,带动甲方产业投资团队的专业化发展,持续扩大和优化甲方在各产品和服务领域的业务布局,从而提高公司在商业领域与资本市场的双重价值。同时承诺尽最大可能促成相关被投项目或公司在义乌进行主体落地或与义乌相关产业资源进行经营合作,促进义乌市场的持续繁荣。
4、协同办公
为建立各方及时高效的沟通协调机制,甲方在其办公场所(义乌)向咨询顾问团队和运营管理公司专门工作小组免费提供符合需求的办公室/工位,乙方在其办公场所(上海)免费为甲方员工提供可供 2-3 人使用的办公室/工位,以便就各方全面合作进行常态化协调沟通。
(三)合作期限
x协议项下合作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合作期限届满后,经各方协商一致可延长合作期限。合作期满后如不再续期,不影响已经正式合作的具体项目依据具体合作协议(如有)持续开展。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经签署,各方均应全面、适当履行本协议的全部义务。任何不履行本协议或该履约行为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一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本协议的任一缔约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之规定,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本协议已成为不必要时,守约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协议,并可要求解除本协议,但该解除协议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3、本协议的任一缔约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之规定,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本协议已成为不必要时,守约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协议,并可要求解除本协议,但该解除协议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五)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各方因本协议的履行或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事项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
3、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可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并应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但争议事项导致甲方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的除外。
(六)其他
x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各方将在本协议的原则下,根据实际情况,就具体合作模式、费用等另行签订书面形式的具体项目合作合同或协议。若具体项目合作合同或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应以具体项目合作合同或协议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x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协议,未来推进存在不确定性。
(二)该框架协议未明确具体合作项目,合作实际发生时需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后续项目的执行及预计启动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三)因相关具体合作项目尚未确定,该框架协议未确定金额,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当期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