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评级结果: AA+/AA+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债券发行金额: 16 亿元
x期债券发行金额: 不超过 7 亿元(含 7 亿元)担保情况: 无担保
信用评级结果: AA+/AA+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如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一、本期债券获批情况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 2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85 号注册批复,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6 亿元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7 亿元(含
7 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二、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x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 512,415.91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最近一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49.59%,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8.20%;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6,041.68 万元(2018-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本期债券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
三、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国际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在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人应及时告知评级机构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亦将持续关注与发行人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中诚信国际的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四、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
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1 个交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本期债券按
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五、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六、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5,734.69 万元、28,470.67 万元、-38,430.83 万元和-115,477.42 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呈下降趋势,并出现净额为负的情况,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园区载体建设资金支出增加所致。
七、发行人因融资等事项,部分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规模为 134,502.89 万元,占最近一期末净资产比重 26.25%,发行人受限资产规模较大,占净资产比重较高。若未来发行人因债务违约导致受限资产被强制执行等情况,则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八、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涉及 5 起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涉及诉讼金额合计 5,487.63 万元,占最近一期末净资产比重为 1.07%,由于未决诉讼或仲裁的案件审判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未来可能会对发行人正常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以及对发行人声誉造成损坏的风险。
九、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公司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
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十、本期债券名称拟使用“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人聘请国开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国开证券订立了《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十一、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十二、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 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 x期债券能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双边挂牌上市,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 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三、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关于发布<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 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 年修订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期债券不满足进行质押式回 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无法进行质押式回购。
目录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00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103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112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13
六、公司有息负债情况 148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50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164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169
第五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170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170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170
三、其他重要事项 171
四、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171
第六节 增信机制 17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75
一、备查文件内容 175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及查询网站 175
释 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力合科创 | 指 |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通产丽星 | 指 |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通产丽星股 份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资委、 市国资委 | 指 |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研究院 | 指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本次债券 | 指 | 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985号”文注册的发行总额不超 过16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
本期债券 | 指 |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
本次发行 | 指 | x期债券的发行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力 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发行公告 | 指 | 发行人在发行前刊登的《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国信证券 | 指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 人、国开证券 | 指 |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 | 指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
发行人审计机构 | 指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在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一、常用名词释义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承销团 | 指 |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 承销团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力合创投 | 指 | 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清研创投 | 指 | 深圳清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力合国际 | 指 | 清华力合创业投资国际有限公司 |
力合世通 | 指 | 深圳力合世通投资有限公司 |
力合科技 | 指 | 深圳力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力合创新 | 指 | 深圳力合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
力合双清 | 指 | 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
佛山力合 | 指 | 佛山力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力合智谷 | 指 | 广东力合智谷投资有限公司 |
湖南力合 | 指 | 湖南力合长株潭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力合星空 | 指 | 深圳力合星空投资孵化有限公司 |
力合物业 | 指 | 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惠州力合 | 指 | 惠州力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力合教育 | 指 | 深圳市力合教育有限公司 |
力合新材料 | 指 | 东莞力合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 |
力合报业 | 指 | 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
重庆力合 | 指 | 重庆力合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南宁力合 | 指 | 南宁力合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力合上海 | 指 | 力合科创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烟台力合 | 指 | 烟台力合国际先进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力合启东 | 指 | 力合启东科创服务有限公司 |
指 | 数云科际(深圳)技术有限公司 | |
力合产业 | 指 | 深圳力合产业创新有限公司 |
力合苏州 | 指 | 力合仁恒科创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
广州力合 | 指 | 广州力合科创中心有限公司 |
力合金控 | 指 | 深圳力合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顺德力合 | 指 | 广东顺德力合智德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 |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 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工作日、交易日 | 指 | 中国证券经营机构的正常营业日(不包括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9月 |
元、万元、亿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x募集说明书摘要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若出现加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2020 年 5 月 28 日,本公司第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力合科创集团有
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15 日,本公司 2020 年度第八次股东决定审议通过《关于力合科创集
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在股东
的授权范围内,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含 16 亿元),期限不超
过 5 年(含 5 年)。
本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5 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含)16 亿元的公司债券的注册。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7 亿元(含 7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票面金额:100 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
的第 3 年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前 3 年票
面利率加或减发行人调整的基点,在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配售规则:详见发行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4 月 14 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4 月 14 日,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4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7 年 4 月 14 日,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4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其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1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项目建设运营。
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中支行账户户名: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账户户名: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账户户名: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华润城业务部账户户名: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2 年 4 月 8 日。
发行首日:2022 年 4 月 12 日。
预计发行期限为 2022 年 4 月 12 日至 2022 年 4 月 14 日,共 3 个交易日
网下发行期:2022 年 4 月 12 日至 2022 年 4 月 14 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x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发行人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决定,同意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 16 亿元(含 16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 7 亿元(含 7
亿元),发行时将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x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 4.19 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1.31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50 亿元用于项目建设及运营。
1、偿还到期债务
x期债券募集资金 4.19 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拟偿还债务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主体 | 借款银行 | 借款余额 | 借款起息日 | 借款到期日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发行人 | 华夏银行 | 3,151.00 | 2016/08/19 | 2026/08/19 | 2,900.00 |
发行人 |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 4,000.00 | 2021/04/19 | 2022/04/19 | 4,000.00 |
发行人 |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 5,000.00 | 2021/04/29 | 2022/04/29 | 5,000.00 |
发行人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 20,000.00 | 2021/04/29 | 2022/04/29 | 20,000.00 |
发行人 |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 5,000.00 | 2021/05/06 | 2022/05/06 | 5,000.00 |
发行人 |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 5,000.00 | 2021/05/06 | 2022/05/06 | 5,000.00 |
合计 | 42,151.00 | 41,900.00 |
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调整偿还上述债务的具体明细,偿还的有息债务不局限于以上列明的债务。
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2、补充流动资金
x期债券募集资金 1.31 亿元拟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且不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及其他非生产性支出。
3、用于力合良景新制造厂房项目的建设运营
x期债券募集资金 1.50 亿元拟用于力合良景新制造厂房项目的建设运营。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规划和项目建设进度需要,公司未来可能对募投项目进行调整,投资于后续项目。如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于后续项目,公司将经公司内部相应授权和决策机制批准后,进行临时信息披露。上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目前拟投资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 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已经取得或尚待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 项目拟投资总 额 | 项目投资计划和进度 | 募集资金投资 额 |
1 | 力合良景新制造厂房 | 项目位于惠阳区良井镇镇政府北侧,西侧毗临 357省道,直通甬莞高速,南侧为正在扩建的官田大道,用地 105 亩, 面积 70017 ㎡, 总建面 181550 ㎡ | 立项批复: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 案 证 ( 项 目 代 码 2020-441303-39-03-062616) 环评批复:惠阳环件建函〔2017〕 343 号 不动产权证: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 3032267 号、 粤(2018)惠州市不动产权第 3001916 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 镇地字第 441303201710162 号、镇地字第 441303201810008 号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 建 字 第 441303202110702 号、 建字第 441303202110703 号 工 程 施 工 许 可 证 : | 5.40 | 项目已于 2021 年 10月正式开工建设,预计 2022 年底完工, 2023 年一季度完成交付和竣备手续。截止 2021 年底,已完 成投资约 1 亿元,预 计2022 年投资约2.5亿元,2023 年投资 1.5 亿元,2024 年 0.4 亿元 | 1.50 |
441303202112210301 、 441303202112210201 、 441303202107140101; | ||||||
合计 | 5.40 | 1.50 |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经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如募集资金用途确需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拟开设本期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监督等措施。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x期债券如能成功且按上述计划运用募集资金,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口径为基准,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保持不变。本期债券的发行不会对公司的债务水平造成影响。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发行人锁定公司财务成本,一定程度上规避利率上行的风险。目前,发行人资产规模逐步扩大,资金需求量也随之增加,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满足发行人中长期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假设发行人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不考虑融资过程
中产生的所有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 7 亿元。
1、对于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x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保持不变;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由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 63.24%增加至 65.73%。本期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及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均处于合理范围。
2、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x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合并报表的流动比率将由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 2.62 倍提升至 2.73 倍,短期偿债能力水平提高。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通过本期发行募集的资金将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或拆借、金融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用于委托贷款业务、不用于转借他人,不直接或者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以及法律法规限制的用途。
二、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债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 7 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7 亿元全部计入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7 亿元用于偿还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项目建设运营。
5、假设公司债券发行在 2021 年 9 月 30 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对发行人合并报表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9 月 30 日 | 本期债券发行后(模拟) | 模拟变动额 |
流动资产 | 484,732.98 | 497,832.98 | 2.66% |
非流动资产 | 531,787.48 | 546,787.48 | 2.82% |
资产合计 | 1,016,520.46 | 1,044,420.46 | 2.74% |
流动负债 | 185,291.94 | 182,391.94 | -1.57% |
非流动负债 | 318,812.61 | 349,812.61 | 9.72% |
负债合计 | 504,104.56 | 532,204.55 | 5.57% |
资产负债率 | 49.59% | 50.95% | 1.37% |
流动比率 | 2.62 | 2.73 | 4.20% |
三、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公开发行了“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0 力合 01”),发行规模 5.00 亿元,期限为 3+2 年期,票面利率 4.30%。该期债券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其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20 力合 01”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一致。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
注册资本:人民币 49,524.85 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 49,524.85 万元
设立日期:1999 年 8 月 3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28172G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xx科技园北区清华信息港科研楼 10 楼 1001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5-26550303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xx科技园北区清华信息港科研楼 10 楼 1001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xxx
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xx技术企业创新基地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物业服务;xx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含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xx技术企业孵化与创新服务;新兴产业战略投资与运营;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科技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与培训;进出口与国际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历史沿革
1、1999 年 8 月,公司设立
发行人原名“深圳市清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系由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深圳市清华传感设备有限公司(现为深圳力合高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初始注册资本 260.00 万元,其中,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以现金出资 23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深圳市清华传感设备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 2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此次出资业经深圳国安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深国安内验报字[1999]第 069 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1999 年 8 月 31 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234.00 | 90.00% |
深圳市清华传感设备有限公司 | 26.00 | 10.00% |
合计 | 260.00 | 100.00% |
(二)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2000 年 8 月,第一次增资
2000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第三次会议并出具《关于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260万人民币增至 1 亿元人民币的决议》(清华科技(股)007 号),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260.00 万元增至 10,000.00 万元,新增的 9,740.00 万元注册资本中,深圳清华大学研
究院以现金和专有技术出资 8,766.00 万元,其中现金出资 8,360.00 万元,灯盏花专有技
术作价出资 406.00 万元,灯盏花专有技术作价以深圳市中衡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 “深衡评字(1999)31A号”评估报告的评估价格为依据;深圳市清华传感设备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 974.00 万元。此次出资业经深圳市兴粤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
“验资报字(2000)第 119 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00 年 8 月 30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9,000.00 | 90.00% |
深圳市清华传感设备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 |
合计 | 10,000.00 | 100.00% |
2、2001 年 8 月,第二次增资
2001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 2001 年度第五次会议并出具“清华科技(股)
[2001]005 号”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变更名称、经营范围,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清
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并同意深圳市舸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增资 4,800.00 万元,其中 1,111.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689.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此次出资业经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中天勤验资报字(2001)第A045 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01 年 8 月 6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为 11,111.00 万元,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9,000.00 | 81.00% |
深圳市舸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111.00 | 10.00% |
深圳市清华传感设备有限公司 | 1,000.00 | 9.00% |
合计 | 11,111.00 | 100.00% |
3、2001 年 9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1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 2001 年度第七次会议并出具“清华创投(股)
[2001]007 号”股东会决议,同意深圳市清华传感设备有限公司将其持有 9.00%股权转
让给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转让价格为 1,000.00 万元。深圳市清华传感设备有限公司与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于 2001 年 8 月 18 日签署《出资转让合同》,深圳市公证处于 2001
年 8 月 20 日出具“[2001]深证金字第 16976 号”《公证书》。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10,000.00 | 90.00% |
深圳市舸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111.00 | 10.00% |
公司于 2001 年 9 月 3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合计 | 11,111.00 | 100.00% |
4、2003 年 11 月,第三次增资
200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 2003 年度第四次会议并出具“清华创投(股)
[2003]04 号”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资本公积金 3,689.00 万元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全部转增为注册资本;同意公司股东深圳市舟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舸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1 月更名)增资 2,005.00 万元,其中 1,850.00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
155.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此次出资业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03]130 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03 年 11 月 13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
更为 16,650 万元,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13,320.00 | 80.00% |
深圳市舟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330.00 | 20.00% |
合计 | 16,650.00 | 100.00% |
5、2004 x 0 x,xxxxx
0000 x 00 月 4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 2003 年度第十三次会议并出具“力合创投(股)
[2003]13 号”股东会决议,同意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向公司增资 11,218.00 万元,其中
4,68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 6,538.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深圳市舟仁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向公司增资 6,400.00 万元,其中 2,67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 3,73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新增股东深圳市开元凯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增资 14,382.00 万元,其中 6,000.00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其余 8,382.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此次出资业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03]193 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04 年 1 月 16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为 30,000.00 万元,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18,000.00 | 60.00% |
深圳市舟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6,000.00 | 20.00% |
深圳市开元凯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 | 20.00% |
合计 | 30,000.00 | 100.00% |
6、2004 年 11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4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 2004 年度第十六次会议并出具“力合创投(股)
[2004]16 号”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股东深圳市舟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 13.00%股权转让给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深圳市舟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于 2004 年 10 月 28 日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确定本次转让价格为 4,225.00 万
元。深圳市公证处于 2004 年 10 月 29 日出具了“[2004]深证内叁字第 18198 号”《公证书》。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21,900.00 | 73.00% |
深圳市开元凯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 | 20.00% |
深圳市舟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100.00 | 7.00% |
合计 | 30,000.00 | 100.00% |
公司于 2004 年 11 月 1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7、2005 年 9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5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 2005 年度第九次会议并出具“力合创投(股)
[2005]09 号”股东会决议,同意深圳市开元凯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 20.00%
股权全部转让给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转让价格为 14,382.00 万元。深圳市开元凯视网
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于 2005 年 8 月 29 日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深
圳国际xx技术产权交易所于 2005 年 8 月 31 日出具了“深高交见(2005)字第 2868
号”《股权转让见证书》。
公司于 2005 年 9 月 21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27,900.00 | 93.00% |
深圳市舟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100.00 | 7.00% |
合计 | 30,000.00 | 100.00% |
8、2006 年 1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6 年 1 月 4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支行与
深圳市舟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出具“(2005)沪二中执字第 507-1号”《民事裁定书》,该院执行中已委托上海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对原冻结的被执行人深圳市舟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 7.00%的股权予以拍卖且已成交,买受人为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成交价为 2,000 万元,故该院裁定前述 7.00%股权转归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所有。
2006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 2006 年度第一次会议并出具“力合创投(股)
[2006]01 号”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委托专人办理深圳市舟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7.00%股权过户至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30,000.00 | 100.00% |
合计 | 30,000.00 | 100.00% |
公司于 2006 年 1 月 4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9、2008 年 5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11 月 15 日,深圳市财政局出具《关于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深财企〔2007〕66 号),同意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转让 50.00%以下国有股权。
2008 年 4 月 28 日,公司股东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与深圳市数点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将其持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 24.36%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数点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双方以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深圳市财务局
备案的“国有大正评报字[2007]第 140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所确定的评估净资产为定价
依据,一致确认转让价格为 14,312.65 万元。同日,深圳国际xx技术产权交易所对本
次股权转让出具“深高交所鉴字[2008]第 33 号”《产权交易鉴证书》。
2008 年 5 月 15 日,公司股东出具《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股东决定(2008 年度第七号股东决定)》(力合创投(股)[2008]07 号”),同意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将其持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 24.36%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数点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 14,312.65 万元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22,692.00 | 75.64% |
深圳市数点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308.00 | 24.36% |
合计 | 30,000.00 | 100.00% |
公司于 2008 年 5 月 23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10、2008 年 11 月,第五次增资
2008 年 9 月 19 日,深圳市财政局出具《关于批复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函》(深财函[2008]1500 号)批准,同意公司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对公司增资扩股,增资后新投资者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不高于 20%。
2008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 2008 年度第二十五次会议并出具“力合创投
(股)[2008]25 号”股东会决议,同意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以现金形式对公司增资 9,149.99 万元,其中 3,333.33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 5,816.6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此次出资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08]165 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08 年 11 月 6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为 33,333.33 万元,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22,692.00 | 68.08%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深圳市数点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308.00 | 21.92% |
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 | 3,333.33 | 10.00% |
合计 | 33,333.33 | 100.00% |
11、2013 年 1 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 2012 年度第九次会议并出具“力合创投(股)
[2012]09 号”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股东深圳市数点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
21.92%的股权转让给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 19,800.00 万元。深圳市数
点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29 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由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股权转让见证书》(编号:JZ20130129124)。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22,692.00 | 68.08% |
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 | 7,308.00 | 21.92% |
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 | 3,333.33 | 10.00% |
合计 | 33,333.33 | 100.00% |
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31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12、2014 年 5 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11 月 1 日,公司股东会召开 2013 年度第五次会议并出具“力合创投(股)
[2013]05 号”决议,同意公司股东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将其持有公司 10%的股权转让给
深圳市鹏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 10,000.00 万元。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与深
圳市鹏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 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由深圳公证
处于 2014 年 5 月 6 日出具了“[2014]深证字第 61880 号”《公证书》。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15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22,692.00 | 68.08% |
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 | 7,308.00 | 21.92% |
深圳市鹏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333.33 | 10.00% |
合计 | 33,333.33 | 100.00% |
13、2015 年 2 月,第六次增资
2015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 2015 年度第三次会议并出具“力合创投(股)
[2015]03 号”股东会决议,同意上海红豆骏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增资 30,000.00
万元,其中 4,406.71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 25,593.2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此次出资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15]010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为 37,740.04 万元,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22,692.00 | 60.13% |
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 | 7,308.00 | 19.36% |
上海红豆骏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406.71 | 11.68% |
深圳市鹏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333.33 | 8.83% |
合计 | 37,740.04 | 100.00% |
14、2015 年 4 月,第八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2 月 13 日,深圳市鹏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鼎晟合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同意将深圳市鹏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8.83%股权转让给深圳鼎x合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价格为 10,667.35 万元,并由深圳公证处于 2015 年 4 月 7 日出具“[2015]深证字第 51293 号”
《公证书》。
2015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 2015 年度第五次会议并出具“力合创投(股)
[2015]05 号”股东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22,692.00 | 60.13% |
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 | 7,308.00 | 19.36% |
上海红豆骏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406.71 | 11.68% |
深圳鼎x合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33.33 | 8.83% |
合计 | 37,740.04 | 100.00% |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3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15、2015 年 8 月,第九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 2015 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并出具“力合创投(股)
[2015]05 号”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股东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3.37%公
司股权转让给深圳慈辉清科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9,730.80万元;同意公司股东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7.63%公司股权转让给xxxxxxxxxxx(xxxx),xx价格为人民币 22,024.35 万元。
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慈辉清科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 2015 年
8 月 7 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由深圳公证处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出具“[2015]深
证字第 136593 号”《公证书》;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永卓恒基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由深圳公证处出具“[2015]
深证字第 138522 号”《公证书》。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22,692.00 | 60.13% |
上海红豆骏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406.71 | 11.68% |
深圳鼎x合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33.33 | 8.83% |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 | 3,157.00 | 8.36% |
深圳市永卓恒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879.00 | 7.63% |
深圳慈辉清科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272.00 | 3.37% |
合计 | 37,740.04 | 100.00% |
16、2015 年 9 月,第七次增资
2015 年 6 月 15 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复函》(深财科函[2015]1472 号),同意公司本次增资扩股增加注册资本,并以 2015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值 351,183.84 万元作为增资扩股价格的参考基数。
2015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 2015 年度第十五次会议并出具“力合创投(股)
[2015]15 号”股东会决议,同意北京嘉实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公司增资 59,211.18万元,其中 6,359.96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2,851.23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增资 8,379.00 万元,其中 90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7,479.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此次出资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验,并出具“中汇深会验[2015]158 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为 45,000.00 万元,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22,692.00 | 50.43% |
北京嘉实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6,359.96 | 14.13% |
上海红豆骏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406.71 | 9.79% |
深圳鼎x合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33.33 | 7.41% |
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 | 3,157.00 | 7.02% |
深圳市永卓恒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879.00 | 6.40% |
深圳慈辉清科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272.00 | 2.83%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900.00 | 2.00% |
合计 | 45,000.00 | 100.00% |
17、2016 年 10 月,第八次增资
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第四次股东会并出具“力合科创集团(股)
[2016]04-3 号”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由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以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深圳清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向公司增资扩股,增资价格以评估报告(基准日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为依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对公司及清研创投进行评估并分别出具评估报告。
2016 年 9 月 23 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出具《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以所持深圳清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对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意见》(深财科函[2016]3086 号),同意上述增资事宜。
2016 年 9 月 26 日,公司全体股东签署《关于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书》,并由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GZ20160929002),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鉴证。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
更为 46,595.13 万元,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24,287.13 | 52.12% |
北京嘉实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6,359.96 | 13.65% |
上海红豆骏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406.71 | 9.46% |
深圳鼎x合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33.33 | 7.15% |
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 | 3,157.00 | 6.78% |
深圳市永卓恒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879.00 | 6.18% |
深圳慈辉清科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272.00 | 2.73% |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900.00 | 1.93%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合计 | 46,595.13 | 100.00% |
18、2017 年 12 月,第十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第七次股东会并出具“力合科创集团(股)
[2017]7 号”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 2%股权转让
给上海谨诚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转让价格为 10,000.00 万元,同日,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谨诚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为 46,595.13 万元,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24,287.13 | 52.12% |
北京嘉实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6,359.96 | 13.65% |
上海红豆骏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406.71 | 9.46% |
深圳鼎x合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33.33 | 7.15% |
深圳市永卓恒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879.00 | 6.18% |
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 | 2,225.10 | 4.78% |
深圳慈辉清科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272.00 | 2.73% |
上海谨诚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931.90 | 2.00% |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900.00 | 1.93% |
合计 | 46,595.13 | 100.00% |
19、2017 年 12 月,第十一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第八次股东会并出具“力合科创集团(股)
[2017]8 号”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将其持有公司 52.12%股权全部无偿划转给其全资子公司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12 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出具《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无偿划转力
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意见》(深财科函[2017]4314 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此后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与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4,287.13 | 52.12% |
北京嘉实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6,359.96 | 13.65% |
上海红豆骏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406.71 | 9.46% |
深圳鼎x合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33.33 | 7.15% |
深圳市永卓恒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879.00 | 6.18% |
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 | 2,225.10 | 4.78% |
深圳慈辉清科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272.00 | 2.73% |
上海谨诚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931.90 | 2.00% |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900.00 | 1.93% |
合计 | 46,595.13 | 100.00% |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20、2019 年 12 月,第十二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12 月 7 日,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
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力合科创所有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力合科创 100%股权的交易预案的议案,通产丽星拟向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研投控”)、北京嘉实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实元泰”)、上海红豆骏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骏达”)、深圳鼎晟合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xxx”)、深圳市永卓恒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卓恒基”)、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富祥投资”)、深圳慈辉清科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慈辉清科汇”)、上海谨诚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谨诚企管”)、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控创投”)等 9 家企业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力合科创 100%股权。
2019 年 6 月 5 日,通产丽星与清研投控、嘉实元泰、红豆骏达、鼎xxx、xx xx、百富祥投资、慈辉清科汇、谨诚企管、清控创投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以 550,166.84 万元的价格交易公司的 100%股权,对价支付方式为通产丽星向各原股东共计发行价值 550,166.84 万元的股份。
2019 年 6 月 19 日,以上交易获得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批复。
2019 年 11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2467 号),核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向清研投控、嘉实元泰、红豆骏达、鼎晟合泰、xxxx、百富祥投资、慈辉清科汇、谨诚企管、清控创投等 9家企业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公司 100%股权。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 46,595.13 | 100.00% |
合计 | 46,595.13 | 100.00% |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21、2020 年 7 月,第九次增资
2020 年 7 月 16 日,通产丽星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对发行人进行增
资 34,60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将由 46,595.13 万元变更为 49,524.85
万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增加 31,670.28 万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9,524.85 万元。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000000.XX)原名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7 月 14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为 121,060.42 万元。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34.43%股权,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xx技术企业创新基地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物业服务;xx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含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xx技术企业孵化与创新服务;新兴产业战略投资与运营;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培训(不含学科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包装及方案设计、工艺装备及精密模具设计、改性及生物材料研制、包装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开发;塑料容器、塑料制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应取得许可审批,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的项目:塑料容器、塑料制品的生产加工、医药包材、化妆品、消毒剂、美容仪器及医疗器械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其它印刷品印刷;普通货运。
截至 2020 年末,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05.66 亿元,净资产 69.47
亿元。2020 年,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84 亿元,净利润为 6.27
亿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的股权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权属争议的情况。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二)发行人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情况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1 | 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创业投资等 | 45,000.00 | 100.00 |
2 | 深圳清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创业投资等 | 42,000.00 | 100.00 |
3 | 清华力合创业投资国际有限公司 | 开曼群岛 | 创业投资等 | 200.00 万美元 | 100.00 |
4 | 深圳力合世通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创业投资等 | 1,000.00 | 100.00 |
5 | 深圳力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高技术服务等 | 10,000.00 | 100.00 |
6 | 深圳力合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科技园区投资孵化等 | 28,000.00 | 100.00 |
7 | 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 东莞市 | 投资孵化及园区开发 运营等 | 11,586.70 | 92.15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8 | 佛山力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佛山市 | 投资孵化及园区开发 运营等等 | 22,860.91 | 53.54 |
9 | 广东力合智谷投资有限公司 | 佛山市 | 投资孵化及创新服务 等 | 6,100.00 | 100.00 |
10 | 湖南力合长株潭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湘潭市 | 投资孵化及园区开发 运营等 | 10,000.00 | 60.00 |
11 | 深圳力合星空投资孵化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投资孵化及创新服务 等 | 3,000.00 | 100.00 |
12 | 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园区物业管理等 | 450.00 | 71.67 |
13 | 惠州力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惠州市 | 投资孵化及园区开发 运营等 | 5,200.00 | 94.23 |
14 | 深圳市力合教育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教育培训管理 | 1,000.00 | 51.00 |
15 | 东莞力合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 | 东莞市 | 投资孵化 | 1,606.78 | 54.34 |
16 | 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数据中信的建设、运 营维护等 | 3,000.00 | 51.00 |
17 | 重庆力合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企业孵化及创新服务 等 | 5,000.00 | 100.00 |
18 | 南宁力合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南宁市 | 企业孵化及创新服务 等 | 5,000.00 | 100.00 |
19 | 力合科创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房地产开发 | 10,000.00 | 100.00 |
20 | 烟台力合国际先进技术创新中心有 限公司 | 烟台市 | 创业空间服务 | 6,000.00 | 100.00 |
21 | 力合启东科创服务有限公司 | 启东市 | 园区管理服务 | 5,000.00 | 100.00 |
22 | 数云科际(深圳)技术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3,000.00 | 51.00 |
23 | 深圳力合产业创新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科技园项目服务 | 20,000.00 | 100.00 |
24 | 力合仁恒科创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 太仓市 | 园区管理服务 | 1,000.00 | 60.00 |
25 | 广州力合科创中心有限公司 | 广州市 | 园区管理服务 | 30,000.00 | 100.00 |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创投”)成立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力合创投是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专注有发展前景的行业,种子、VC、PE 全阶段、全链条投资、重点布局xx科技领域,是国内最早的专业投资机构之一。截至本募集说 明书摘要签署日,力合创投注册资本为 45,0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100.00%股权, 力合创投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 投资管理顾问;高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 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 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 2020 年末,力合创投总资产为 85,945.90 万元,净资产为 82,351.37 万元;2020
年度,力合创投实现营业收入 827.21 万元,净利润 9,817.86 万元。
(2)深圳清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清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研创投”)成立于 2004 年 9 月 28 日。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清研创投注册资本为 42,0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100.00%股权,清研创投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受委托管理其他创业投资机构的创业投资资本;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发起创业投资机构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 2020 年末,清研创投总资产为 55,192.34 万元,净资产为 53,021.58 万元;2020
年度,清研创投实现营业收入 95.46 万元,净利润 3,124.70 万元。
(3)清华力合创业投资国际有限公司
清华力合创业投资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国际”)成立于 2005 年 3 月 23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力合国际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美元,发行人持有其 100.00%股权。力合国际是发行人主要对外投资平台公司,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等
截至 2020 年末,力合国际总资产为 12,324.44 万元,净资产为 8,564.78 万元;2020年度,力合国际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1,636.95 万元。
(4)深圳力合世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力合世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世通”)成立于 2015 年 7 月 12 日,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力合世通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100.00%股权。力合世通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截至 2020 年末,力合世通总资产为 516.15 万元,净资产为 489.90 万元;2020 年
度,力合世通实现营业收入 94.72 万元,净利润 8.88 万元。
(5)深圳力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力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技”)成立于 2013 年 1 月 25 日,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力合科技注册资本为 10,0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100.00%股权。力合科技围绕公司“高端综合科技创新服务领航者”的定位,全面负责公司轻资产业务运营、公司生态系统建设和力合科技创新孵化体系的输出,通过整合体系内外资源,特别是对接公司全链条的投资体系、多业态的创新基地、创新型的跨境合作,在双创生态营造、投资增值服务、科技产业规划、科技园区运营、创新教育培训、知识产权合作、军民融合业务、线上互联互动等方面形成独具特色的科技服务能力,为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项目孵化、科技企业成长和区域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并通过科技手段完善服务。
力合科技经营范围为信息技术研究和从事广告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企业管理及咨询;科技园区规划;孵化器投资经营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自有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力合科技总资产为 3,550.22 万元,净资产为 2,551.86 万元;2020年度,力合科技实现营业收入 1,734.56 万元,净利润-218.00 万元。
(6)深圳力合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力合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创新”)成立于 2002 年 2 月 20 日,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力合创新注册资本为 28,0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100.00%股权。力合创新经营范围为自有物业租赁;科技园区、孵化基地投资、开发和建设;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截至 2020 年末,力合创新总资产为 185,927.64 万元,净资产为 94,694.64 万元;2020
年度,力合创新实现营业收入 15,271.09 万元,净利润 6,018.93 万元。
(7)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双清”)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16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力合双清注册资本人民币 11,586.7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86.31%股权,通过深圳力合创新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 5.85%股权。力合双清是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为开发建设“力合双清创新基地”在东莞市清溪镇成立的项目公司。力合双清主要从事科技产业的孵化、科技成果的推广以及xx技术产业园的开发运营,目前在开发的“力合双清创新基地”,承载着清华大学、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清华东莞创新中心科技成果产业化转移的功能,其产业特色:走科技企业孵化、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大项目落地产业化并举的路线。
力合双清经营范围为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房屋建筑业;物业租赁;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力合双清总资产为 81,669.43 万元,净资产为 26,397.81 万元;2020
年度,力合双清实现营业收入 15,848.04 万元,净利润 3,972.80 万元。
(8)佛山力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佛山力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力合”)成立于 2016 年 10 月 9 日,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佛山力合注册资本22,860.91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53.54%股权。佛山力合经营范围为技术推广服务;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中介服务;其他组织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孵化器);投资与资产管理(对xx技术行业进行投资);资本投资服务(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社会经济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批发业、零售业(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除外);其他电子专用设备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佛山力合总资产为 30,811.69 万元,净资产为 30,400.66 万元;2020
年度,佛山力合实现营业收入 405.06 万元,净利润 126.41 万元。
(9)广东力合智谷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力合智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智谷”)成立于 2014 年 2 月 21 日,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力合智谷注册资本为 6,1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100.00%股权。力合智谷目前主要负责力合(顺德)科技园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发行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和孵化体系,汇聚清华、发行人优势资源,专注于高端装备制造和先进制造技术等重点领域,以产业创新和科技创新为核心,为创新创业企业、团队和科技型企业提供产业空间载体、企业服务与管理、品牌活动策划与执行、资源拓展、创业投资、产业对接、成果转化、技术和人才引进等科技创新服务。
力合智谷经营范围为房地产投资、销售、租赁;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xx技术企业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成果转化、技术转让服务,xx技术企业孵化服务,新兴产业战略投资与运营;信息技术研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经济信息咨询,科技园区规划服务,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20 年末,力合智谷总资产为 45,907.65 万元,净资产为 28,935.12 万元;2020
年度,力合智谷实现营业收入 560.75 万元,净利润 9,903.18 万元。
(10)湖南力合长株潭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湖南力合长株潭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力合”)成立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湖南力合注册资本为 10,0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60.00%股权。力合长株潭创新中心是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标志性项目、湘潭市人民政府及湘潭xx区重点项目,紧抓“湘潭智造谷”、“全国双创示范基地”等战略契机,通过导入核心技术、系统集成、产品方案和场景生态等智能化升级的要素资源,助力湘潭传统产业从电气化、自动化向数字化、智能化升级,致力于成为驱动湘潭产业升级的引擎。
湖南力合经营范围为xx技术企业创新基地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物业服务;xx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xx技术企业孵化与创新服务;新兴产业战略投资与运营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科技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与培训;高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物业管理;进出口与国际业务。(以本企业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融资担保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湖南力合总资产为 10,572.43 万元,净资产为 10,386.40 万元;2020年度,湖南力合实现营业收入 79.98 万元,净利润-10.87 万元。
(11)深圳力合星空投资孵化有限公司
深圳力合星空投资孵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星空”)成立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力合星空注册资本为 3,0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100.00%股权。力合星空系发行人双创品牌,聚焦创业孵化和天使投资,依托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和发行人产学研资深度融合的创新孵化体系,打造全要素、全链条、全国布局、全球合作的创业服务集群。
力合星空经营范围为投资科技型企业;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截至 2020 年末,力合星空总资产为 4,000.71 万元,净资产为 2,873.66 万元;2020
年度,力合星空实现营业收入 1,568.14 万元,净利润 565.57 万元。
(12)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物业”)成立于 2014 年 6 月 11 日,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力合物业注册资本为 45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66.67%股权,通过珠海清华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5.00%股权。力合物业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物业租赁与管理;园林绿化;机电设备维修保养(不含限制项目);日用品、办公用品、五金交电、装饰材料、电子产品的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机动车辆停
放服务。
截至 2020 年末,力合物业总资产为 3,264.06 万元,净资产为 1,938.30 万元;2020
年度,力合物业实现营业收入 5,229.47 万元,净利润 1,108.13 万元。
(13)惠州力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惠州力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力合”)成立于 2018 年 4 月 4 日,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惠州力合注册资本 5,2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94.23%股权。惠州力合经营范围为xx技术企业创新基地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物业管理,xx技术企业孵化与创新服务,为xx技术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及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集群企业住所托管,实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高科技产品技术开发,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惠州力合总资产为 42,591.14 万元,净资产为 5,549.19 万元;2020
年度,惠州力合实现营业收入 95.96 万元,净利润 449.30 万元。
(14)深圳市力合教育有限公司
深圳市力合教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教育”)成立于 2004 年 2 月 9 日,截
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力合教育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51.00%股权。力合教育经营范围为投资教育业、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经济信息咨询、家政服务(均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培训,国学教育培训。投资教育业、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经济信息咨询、家政服务(均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培训,国学教育培训。
截至 2020 年末,力合教育总资产为 5,394.89 万元,净资产为 2,200.48 万元;2020
年度,力合教育实现营业收入 3,279.07 万元,净利润 117.74 万元。
(15)东莞力合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
东莞力合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新材料”)成立于 2014 年 5 月 6 日,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力合新材料注册资本为 1,606.78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54.34%股权。力合新材料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新材料产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力合新材料总资产为 186.01 万元,净资产为 186.01 万元;2020年度,力合新材料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1.86 万元。
(16)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报业”)成立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力合报业注册资本为 3,0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51.00%股权。力合报业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数据中心的建设、运营维护;数据库管理;版权代理;云计算技术的研发、咨询;数据库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投资xx技术企业;为产业创新园区提供管理服务;xx技术企业孵化服务;信息技术研发;科技推广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文化活动策划;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咨询;自有房屋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物业管理。许可经营项目是:经营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
截至 2020 年末,力合报业总资产为 32,786.19 万元,净资产为 951.41 万元;2020年度,力合报业实现营业收入 617.70 万元,净利润-993.88 万元。
(17)重庆力合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重庆力合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力合”)成立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重庆力合注册资本为 5,0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100.00%股权。重庆力合经营范围为园区管理;企业孵化服务;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技术进出口除外);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重庆力合总资产为 2,905.58 万元,净资产为 2,481.69 万元;2020
年度,重庆力合实现营业收入 151.28 万元,净利润 318.90 万元。
(18)南宁力合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南宁力合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力合”)成立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南宁力合注册资本为 5,0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100.00%股权。南宁力合经营范围为高科技产品技术开发,科技服务及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产业园区创新基地建设(凭资质证经营);园区管理服务;xx技术企业孵化,创新服务。
截至 2020 年末,南宁力合总资产为 3,936.80 万元,净资产为 3,412.38 万元;2020
年度,南宁力合实现营业收入 71.51 万元,净利润 412.38 万元。
(19)力合科创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力合科创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上海”)成立于 2020 年 4 月 8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力合上海注册资本为 10,0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100.00%股权。力合上海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力合上海 2020 年暂未未开展业务。
(20)烟台力合国际先进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烟台力合国际先进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力合”)成立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烟台力合注册资本为 6,0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100.00%股权。烟台力合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 2020 年末,烟台力合总资产为 1,966.48 万元,净资产为 1,169.12 万元;2020
年度,烟台力合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 169.12 万元。
(21)力合启东科创服务有限公司
力合启东科创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启东”)成立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力合启东注册资本为 5,0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100.00%股权。力合启东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创业空间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科技指导;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力合启东总资产为 0.00 万元,净资产为-13.86 万元;2020 年度,力合启东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13.86 万元。
(22)数云科际(深圳)技术有限公司
数云科际(深圳)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云科技”)成立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数云科技注册资本为 3,0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51.00%股权。数云科技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截至 2020 年末,数云科技总资产为 2,900.74 万元,净资产为 2,707.25 万元;2020年度,数云科技实现营业收入 0.94 万元,净利润-292.75 万元。
(23)深圳力合产业创新有限公司
深圳力合产业创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产业”)成立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力合产业注册资本为 20,0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100.00%股权。力合产业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科技园项目的建设、投资、开发、管理和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新兴产业领域内的项目投资;技术转移与科技成果转化;经济项目开发;技术开发;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力合产业 2020 年暂未未开展业务。
(24)力合仁恒科创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力合仁恒科创发展(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苏州”)成立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力合苏州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60.00%股权。力合苏州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园区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力合苏州 2020 年暂未未开展业务。
(25)广州力合科创中心有限公司
广州力合科创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力合”)成立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广州力合注册资本为 30,0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100.00%股权。广州力合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物业管理;从事与外国(地区)企业相关的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广州力合 2020 年暂未未开展业务。
(三)发行人主要的合营、联营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公司情况如下: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主要合营和联营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1 | 深圳力合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对外投资等 | 35,000.00 | 30.00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2 | 广东顺德力合智德科技园投资有限 公司 | 佛山市 | 园区开发及服务 | 20,408.00 | 29.40 |
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深圳力合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力合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金控”)成立于 2013 年 6 月 6 日。力合金控作为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科技金融产业的综合平台,依托研究院的产学研优势,依靠专业的金融管理团队和科技专家团队,以服务中小微科技企业的融资和投资为主线,主要开展融资担保、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创业投资、咨询服务等业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力合金控注册资本为 35,0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30.00%股权,力合金控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金融企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财产管理咨询及服务(以上各项均不含限制项目)。投资xx科技产业及其各类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托资产管理。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市场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向社会个团体提供金融领域的咨询、专业化建议;票据贴现咨询及服务(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 2020 年末,力合金控总资产为 94,369.54 万元,净资产为 45,576.60 万元;2020
年度,力合金控实现营业收入 19,958.34 万元,净利润 2,429.16 万元。
(2)广东顺德力合智德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顺德力合智德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力合”)成立于 2014 年
4 月 23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顺德力合注册资本为 20,408.00 万元,发行人通过广东力合智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29.40%股权。顺德力合经营范围为: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市场营销策划;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20 年末,顺德力合总资产为 255,911.95 万元,净资产为 110,627.01 万元;
2020 年度,顺德力合实现营业收入 250,339.35 万元,净利润 33,232.30 万元。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一)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
1、发行人治理情况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发行人设立股东、董事会和监事及经营管理机构,报告期内相关机构运行良好。
(1)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为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股东会。股东名称: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988448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对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定;(8)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定;(9)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10)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定;(12)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13)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2)董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发行人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三名。董事任期三年,由股东选举产生,从股东作出书面决议之日起计算。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董事会,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决定其薪酬事宜;(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共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到会的董事应当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并且是在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同意的前提下,董事会的决议方为有效。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下列事项经董事会一致通过:(1)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补充;(2)公司终止、解散;
(3)制订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4)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3)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发行人不设监事会。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任期三年。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査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经营管理机构
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
门。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发行人治理结构图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生产经营管理机构,具体治理结构见下图所示:
发行人根据战略定位和管理需要,共设 10 个职能部门,分别为:总经理办公室、战略发展部、协同创新部、产业运营中心、公共关系部、财务管理部、风险合规部、人力资源部、国际事业部及信息港服务中心。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发行人职能部门及其职责
序号 | 部门名称 | 部门职能 |
1 | 总经理办公室 | 负责组织和管理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年度工作会、总裁办公会、公司工作例会,跟进、督办重点工作,组织完善管理制度,审核子公司制度,组织公司级变革项目、优化管控流程;负责协助公司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与股东对接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紧急突发事件;负责公司接待工作安 排,办公场所维护管理,车辆调度管理,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管理, |
序号 | 部门名称 | 部门职能 |
代管子公司行政事务工作,公司图书角管理;负责公文的审核、送签和发布等,负责公司及重点下属单位的关键信息收集整理上报,负责公司会议纪要、工作总结、董事会材料等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编辑、审核,负责加强上会材料审核,保障会议质量;负责建立印章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公司和部分二级及纳入二级管理子公司的印章保管,审核用印文件,提供用印服务,开展用印检查,公司和二级公司的资质证书管理并组织资质的审验;负责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和处理信息安全事件,公司网络安全及网络系统建设规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IT 系统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OA 系统建立、维护、培训、升级和管理;负责对接中介机构,协助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负责按照法定程序,负责公司临时信息和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处理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上级部门下发文件相关工作,负责上市工作的所有资料的整理、备案和归档;负责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档案建档、查阅和登记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档案数字化管理与建设,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档案管理规划及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与审核;负责党组织关系手续转接办理,党支部活动组织,收缴党费,发展党员;负责工会活动组织,工会福利发放,公司图书角管理,购买整理书籍、提供借阅服务;负责公司信息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政府安全检查部门工作沟 通和协调。 | ||
2 | 战略发展部 | 主导公司的定位、商业模式、战略意图、业务管理等梳理工作,参与公司下属一级控股子公司/业务部门的定位、商业模式、战略意图、业务管理等梳理工作;规划公司对外拓展落地园区、小镇拓展的位置与差异化定位,主导或参与定制化的园区、小镇概念性方案;负责或参与公司新业务或一级子公司的策划与启动,在新业务/子公司完全独立运营前,提供必要的辅导与支持;在创投的主导下,参与公司战略性投资产业项目的投前决策与投后服务;主笔与政府、军队、企业、高校、研究院所的战略合作方案,与政府、军队、企业、高校、研究院所等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战略合作后所形成的落地工作提供前期辅导与支持;基于科技、产业、经济、政治的宏观大趋势,进行解 读研究并分析公司机遇所在,为公司总裁与经营班子提供智囊建议。 |
3 | 协同创新部 | 建立赛事活动宣传相关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搭建赛事宣传推广渠道搭建、新媒体矩阵搭建等;面向全球寻觅政府、企业、高校、协会、媒体等合作伙伴,择优展开设施、商业、运营项目等多方面的长期合作,维护与政府、企业、高校、协会、媒体等的关系;赛后持续为项目对接应用研发、投资孵化、人才培训、创新基地、产业对接等多项科技服务,为公司各业务板块推荐优秀项目与团队;赛事项目及活动所负责的前期方案策划、筹备和现场的执行,赛事项目及活动流程跟 进、物资配备和监督,赛事的赛前准备、赛中执行及赛后评估;围绕 |
序号 | 部门名称 | 部门职能 |
公司主营业务,参与多层次创新联络活动,与政府、高校、企业、人才等进行交流互动,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理论研讨、行业交流、案例分析、经验总结,致力于宣传公司科技创新和产业服务的独特模式,探索行业标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针对目标客户群的需求,总结过往经验,根据公司各业务模块所提供的主要服务,协助梳理科技服务清单、研究综合解决方案,完善体系推广服务,形成相应的产品手册、合作指引;发挥公司优势,寻找、对接各种科技创新资源,探讨各种可能的合作模式和价值路径,努力促成外部协作,引入专业力量,与公司自营服务形成互补,提升公司整体科技服务能力,为各业务单位提供有效支持;加强各业务单元的横向联系和相互支撑,拟定协作流程,促进体系内的信息沟通、数据共享、资源匹配、人员互动,推动各业务单元围绕主营业务创新发展思路、提升工作高度、深化协同理念,支持各项目特色发展、形成标杆;结合公司的经营战略,负责编制年度信息化工作规划,组织相关工作的实施,负责汇总和制定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度投资、维护计划及预算;负责制定公司线上系统相关信息资源应用规范,并执行和监督,负责制定信息化相关系统、平台的培训计划并协助实施;与业务部门合作,收集和确认对应用系统的业务需求,结合行业业务实践以及成熟、先进的信息技术应用,共同确定适合于我公司的系统解决方案,提供项目组,负责应用系统的开发实施,为系统上线后的支持及技术相关的开发、维护工作做准备,根据业务部门对应用系统提出的新需求,组织进行二次开发或系统配置改变、测试以及上线工作,主导并协调业务部门做好项目验收工作,确保项目达到验收标准,相关技术资料、文档资料齐全;负责相关信息化系统的维护和技术支持;按照公司确立的发展战略和目标管理要求,全面负责制订公司线上系统平台的整个运营方针、策略、运营管理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公司线上系统整体功能发挥,负责监督、管理运营相关的工作,抓好运营工作的计划性和协调性,及时发现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整体运营过程中,负责完善、健全运营相关各项制度,负责所辖各项目与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 调。 | ||
4 | 产业运营中心 | 通过广泛链接、融合大湾区、深圳市科技企业,加强行业协会的沟通协作,聚集、聚焦优势有潜力的产业资源;加强与科技企业的沟通联系,深度挖掘科技企业服务的需求,建立大数据系统,助力企业成长升级,为公司创新服务体系增加服务体量;为公司的各大业务提供有 效支撑。 |
5 | 公共关系部 | 负责对接政府、企业、协会、高校、科研机构、客户、海外资源等关系并进行维护,协助公司领导拓展并维护公司发展的战略关系以及项目资源,负责公司新项目的前期挖掘、拓展,为公司发展提供战略合 作机会和公共关系支持,基金融资渠道拓展,为公司基金融资拓展优 |
序号 | 部门名称 | 部门职能 |
质客户;负责公司与子公司品牌发展战略的制订、建设与监督管理;大型活动举办、新闻宣传、加大品牌与市场营销力度,输送招商客户资源,负责与各业务部门项目资源的对接;行业相关信息收集和整理分析;财经与危机公关:监测所有媒体每日信息,与公司相关负面信息及时处理;负责公司外联,参与重大关系资源接待,负责公司重大关系资源的整合与运营,为各业务部门做好公关服务,公众来访接待, 负责展厅及公司形象介绍统一说辞与讲解;重大事件应急处理等。 | ||
6 | 财务管理部 | 负责建立和优化公司会计制度并执行,制定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审批权限管理)并执行;负责公司财务团队的建设,配合完成下属企业财务负责人和核心财务人员的委派和招聘,提供专业培训,积极应对诉讼仲裁事项;完成公司本部业务核算,并指导下属企业按制度要求完成会计核算工作;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财务计划,统筹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开展;负责筹划和汇总资金需求,编制资金计划并实施,统筹管理融资,负责融资的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公司本部业务的纳税申报管理,公司业务涉税风险评估与应对;负责按会计准则和制度完成财务报告,并按规定发布,组织完成年度审计工作;负责与参控股公司财务管理部共同实施 EAS 联网,财务联网巡查和反馈;管理财经重大问题,组建重大问题小组共商解决方案,协调配合公司股权融资、参股经营、公司股改、发行上市和应对内审等工作,领导安排 的其他工作。 |
7 | 风险合规部 | 负责搭建公司风险管控体系,优化公司内控及流程,参与公司重要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参与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按期完成法律文件的草拟或审核,提供法律专业培训,积极应对诉讼仲裁事项,勤勉尽责;有效进行项目管理,登记和汇总公司产权信息,通过相关措施落实产权统筹监管方面的职能作用;按规定办理国资监管及审批手续,提供国有资产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的培训;制订公司内部审计计划,按要求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内审报告,督导审计整改建议的实施;及时完成自有资金及协议基金拟投项目的法律、财务尽职调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及就 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
8 | 人力资源部 | 负责制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及规划,负责定岗、定编,构建岗位体系;负责制订招聘年度需求计划,人员招聘(含校园招聘、社会招聘及劳务派遣工),人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年度和阶段性培训计划,负责员工岗前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内部讲师选拔和内部课程开发管理,成员企业关键人才和后备人才培养/培训,组织员工职称评聘和技能等级鉴定,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员工培训档案的管理;负责制定薪酬、福利政策与方案,人工成本预算的编制及执行情况的监控管理,工资、奖金、福利的日常核算及管理,社会保 险管理及公积金管理;负责制定岗位绩效管理制度,一般员工绩效的 |
序号 | 部门名称 | 部门职能 |
过程监督,员工考核等级的确认和考核结果运用;负责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与任用标准的制定,组织中层管理人员的培养与发展,组织中层管理人员的评价;负责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各类劳动人事数据及报表的统计及分析,员工的任用和调配(中层以下),人事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员工的奖惩管理,考勤管理,员工离职管理及劳动争议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劳动政策,退休事务办理,工伤管理;定期收集、分析员工需求,为提高员工满意度寻找解决问题的方向,配 合总部进行员工敬业度调查,提高企业凝聚力。 | ||
9 | 国际事业部 | 协助各业务板块融合国际元素,指导各园区的国际化产业规划及考核,跟踪落实南山国际基地的规划和建设,制订南山国际基地管理办法,申请政策支持;与研究院国际合作部和各海外创新中心联系业务,跟踪服务国际项目和高端人才团队落地发展需求,联系各地园区子公司,推送国际项目入驻园区;承接各级政府及大型企业的海外中心建设任务,承接各级政府和大型企业国际化园区规划建设工作,承接地方政府的海外招商引资任务,接待政府和大型企业的海外考察团组;布局海外投资业务,参与海外基金的发行管理,引入国际项目孵化加速体系,对回国落地项目提供培训辅导,加强与各海外校友会和服务机构 的横向联系,共享海外资源,开拓游学考察投资等新业务。 |
10 | 信息港服务中心 | 园区企业招商入驻:场地宣传推广、咨询服务、入场办理等,入驻企业各类场地服务:换场、退场、场地各类服务需求等;园区企业各种配套服务:投融资对接、宣传推广、讲座培训活动等,园区各类运营工作:企业政策申补、各种服务对接等;中心各类运营工作:中心政策申补、各种服务对接等,中心各类文书政务工作:中心宣传推广资料、行政文书资料等;园区配套公寓管理:出租、管理和服务等,园区配套设施管理:多功能厅、会议室等,中心行政综合类事务处理: 物资领发、行政后勤保障等。 |
(二)发行人的独立性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现有股东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经营体系,持有从事经登记备案的经营范围内业务所必需的相关资质和许可,并拥有足够的资金、设备及员工,不依赖于公司股东。
2、资产独立
发行人在资产所有权方面产权关系明确,拥有独立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发行人的经营性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况。
3、人员独立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与股东单位完全分离。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履行了合法的程序。
4、财务独立
发行人实行独立核算,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履行公司自有资金管理、资金筹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及财务管理职能,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财务管理的情况。
5、机构独立
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股东、董事会和监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各机构均依法独立行使各自职权。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设置了相对完善的组织架构,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各部门进行明确分工,各部门依照规章制度和部门职责行使各自职能,不存在控股股东直接干预公司经营活动的情况。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置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及持有发行人证券情况具体如下:
(1)董事
发行人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基本情况如下:
发行人董事会成员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任期时间 | 持有公司 股权情况 | 持有公司 债券情况 |
1 | x x | 董事长 | 2020.09.01-2023.08.31 | 1.06% | 无 |
2 | x x | 董事 | 2020.09.01-2023.08.31 | 无 | 无 |
3 | 别力子 | 董事 | 2020.09.01-2023.08.31 | 0.85% | 无 |
发行人现任董事会成员简历如下:
xx,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研究生学历,曾任广州智通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广州番禺创新科技园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通产丽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顺德力合智德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力合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数字信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力合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清研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力合孵化器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东莞纽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力合教育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力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力合清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力合科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清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力合科创(北京)科技创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力合清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力合科创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力合云记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科威国际技术转移有限公司董事长;国电投粤通启源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xx,男,中国国籍,1964 年出生,中国科技大学理学硕士、上海交通大学 EMBA、法国尼斯大学管理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深圳市政府特别津贴,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ISO/TC122/SC4 工作组国际专家、中国标准化委员会专家委员。中科院化学所、中山大学、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北京化工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合作企业博士后导师,中科院宁波材料所、深圳大学、深圳技术大学等客座教授、湖
南工业大学博士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教育部轻工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现任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通产丽星科技集团董事长、深圳市八六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丽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石河子丽源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必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塑料加工协会副会长、中国绿色印刷电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副理事长。
别力子,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力合云记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湖南力合长xxxxxxxxxxxxx,xxx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力合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力合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珠海紫荆泓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南海力合星空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青岛力合星空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成都星空龙图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xxx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西传媒移动电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千笑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福沃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旭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武汉长进激光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奥视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丰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华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联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力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
(2)监事
发行人监事 1 名,基本情况如下:
发行人监事成员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任期时间 | 持有公司 股权情况 | 持有公司 债券情况 |
1 | xxx | 监事 | 2020.09.01-2023.08.31 | 0.43% | 无 |
发行人现任监事简历如下:
xxx,男,中国国籍,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学士,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硕士。曾任深圳市环保局监测站电脑室负责人,深圳清华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副总经理,深圳市文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董事长助理。兼任深圳贝赢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力合求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力合产业研究有限公司董事长;南宁力合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力合智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优科数码科技(惠州)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力合长株潭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监事;广东力合创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力合生物科创有限公司董事长;佛山南海国凯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广东顺德力合智德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数字信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力合仁恒科创发展(xx)xxxxxx;xx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力合领航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力合教育有限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4 名,基本情况如下:
表 5-5-3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任期时间 | 持有公司 股权情况 | 持有公司 债券情况 |
1 | 别力子 | 总经理 | 2020.09.01-2023.08.31 | 0.85% | 无 |
2 | x x | 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 | 2020.09.01-2023.08.31 | 0.09% | 无 |
3 | x x | 副总经理 | 2020.09.01-2023.08.31 | 无 | 无 |
4 | xxx | 财务总监 | 2020.09.01-2023.08.31 | 无 | 无 |
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别力子先生,详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xx,女,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曾历任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综合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兼任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深圳力合清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力合天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清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xx,女,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天津开发区经济发展科长、投
资促进一局副局长、投资促进一局局长;现任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创新发展部总经理,兼任深圳力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力合星空投资孵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重庆力合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力合启东科创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京力合长江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佛山南海力合星空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烟台力合国际先进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力合星空文化创意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力合智能制造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顺德力合科技园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xxx,男,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深圳市新宇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新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任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深圳力合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太仓仁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茂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姓名 | 现任公司职务 | 兼职单位 | 兼职单位职务 |
x x | 董事长 |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深圳市通产丽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广东顺德力合智德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深圳力合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江苏数字信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力合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南京清研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深圳力合孵化器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
东莞纽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市力合教育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深圳市力合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力合清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及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如下: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姓名 | 现任公司职务 | 兼职单位 | 兼职单位职务 |
深圳市力合科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华清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
力合科创(北京)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力合清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广州力合科创中心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深圳力合云记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科威国际技术转移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国电投粤通启源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x x | 董事 |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深圳市通产丽星科技集团 | 董事长 | ||
深圳市八六三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
上海通产丽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
广州丽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石河子丽源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
中国塑料加工协会 | 副会长 | ||
中国绿色印刷电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 副理事长 | ||
深圳市必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别力子 | 董事、总经理 |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青岛力合星空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董事 | ||
湖南力合长株潭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上海力港源合创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
珠海紫荆泓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力合科创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
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佛山南海力合星空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姓名 | 现任公司职务 | 兼职单位 | 兼职单位职务 |
江西传媒移动电视有限公司 | 董事 | ||
东莞力合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市力合云记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
成都星空龙图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旭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武汉长进激光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市奥视微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市千笑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丰链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市华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联纳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市xxx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力合孵化器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福沃药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
惠州力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于 x | 副总经理 | 深圳力合清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秘书 | ||
深圳力合天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
深圳清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
xx | 副总经理 | 深圳力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 经理 |
深圳力合星空投资孵化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 理 | ||
重庆力合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力合启东科创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南京力合长江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佛山南海力合星空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烟台力合国际先进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深圳力合星空文化创意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江苏力合智能制造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广东顺德力合科技园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xxx | 财务总监 |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部部长 |
深圳力合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姓名 | 现任公司职务 | 兼职单位 | 兼职单位职务 |
太仓仁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茂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力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重庆路泊通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持有发行人股份和债券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深圳鼎晟合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发行
人控股股东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4.73%股权,因此,其间接持有发行人 4.73%
股权。
深圳鼎x合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晟合泰”)成立于
2015 年 2 月 5 日,出资额为 1,000.00 万元人民币,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贝赢投资咨
询管理有限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末,xx合泰合伙人及其权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1 | 深圳贝赢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 10.00 | 1.00 |
2 | xx | 有限合伙人 | 285.00 | 28.50 |
3 | 别力子 | 有限合伙人 | 180.00 | 18.00 |
4 | xx | 有限合伙人 | 225.00 | 22.50 |
5 | xxx | 有限合伙人 | 90.00 | 9.00 |
6 | xxx | xx合伙人 | 84.00 | 8.40 |
7 | 伍文学 | 有限合伙人 | 30.00 | 3.00 |
8 | xxx | 有限合伙人 | 20.00 | 2.00 |
9 | 周启明 | 有限合伙人 | 20.00 | 2.00 |
10 | xx | 有限合伙人 | 20.00 | 2.00 |
11 | xxx | 有限合伙人 | 20.00 | 2.00 |
12 | xxx | 有限合伙人 | 16.00 | 1.60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深圳贝赢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1 月 21 日,注册资本 10 万元,xxx和xxx分别持有 60.00%和 40.00%股权。
根据上述推算,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持有公司股权情况 |
1 | x x | 董事长 | 1.06% |
2 | 别力子 | 董事、总经理 | 0.85% |
3 | xxx | 监事 | 0.43% |
4 | x x | 副总经理 | 0.09% |
除此之外,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和债券的情况。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所在行业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属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M75)。
1、行业概况与发展规模
创新创业服务 | 具体定义 | 对应国民经济分类 |
20 世纪 90 年代,国内一些科技服务业细分领域逐渐从企业内部或专业研究机构独立出来,成为专业化的科技服务组织,科技服务业新兴业态逐步形成。2014 年 10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将整个科技服务行业分为九大类别,分别为研究开发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创业孵化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科技普及服务以及综合科技服务。其中,创业孵化服务是科技服务业的一个新兴领域。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亦将“创新创业服务”及其下设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其他创新创业服务”等服务类别进行了定义与归类。具体情况如下:
众创空间 | 指顺应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有效满足网络时代大众创业创新需求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它是针对早期创业的重要服务载体,主要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 科技中介服务创业空间服务 |
孵化器 | 指通过为新创办的中小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基础设施支持,为其提供创业辅导、技术转移、人才引进、金融投资、市场开拓、国际合作等一系列服务的平台 | 科技中介服务创业空间服务 |
其他创新创业服务 | 指“双创”示范基地、“双创”产业园、大学科技园等提供的独立的创新创业服务 | 科技中介服务 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 |
创新创业服务以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与xx技术园区等为主要载体。在当前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环境背景下,各类创新创业服务载体由于拥有服务“创业”和“创新”的功能,从而具备广阔的发展前景。
(1)xx技术园区
xx技术园区一般是指集聚xx技术企业的产业园区,是吸引xx技术产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其在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招贤引智、协同创新、支撑科技经济融通发展、提升创新产出成果、集聚高科技高成长企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家xx技术园区积极推动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市场化创新服务机构的发展建设。据《国家xx区创新能力评价报告(2020)》,截至 2019 年底,全国 169家国家xx区园区生产总值(GDP)达到 12.14 万亿元,GDP 总额相当于全国 GDP 的 12.3%。169 家国家xx区中属于高技术产业的企业达 73679 家,占国家xx区企业总数的 52.2%,比上年提高 2.3 个百分点;从业人员达 931.6 万人,占国家xx区从业人
员总数的 42.1%。xx区入统企业 14.1 万家,共实现营业收入 38.6 万亿元、工业总产
值 24 万亿元、净利润 2.6 万亿元、上缴税额 1.9 万亿元、出口总额 4.1 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1.4%、8.0%、9.1%、-0.3%、11.0%。有 6 个国家xx区营业收入超过万亿元, 76 个国家xx区营业收入超过千亿元。
(2)孵化器
孵化器作为当今xx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途经,是推动科技创业发展和科
技创新的重要载体。孵化器的设立主要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新常态下经济的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国家xx技术园区是全国创业孵化的热土,在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面具有绝对的先天优势。国家xx技术园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占到全国科技企业孵化器总量过半。据统计,2019 年xx区拥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639 家,同比增长 12.9%,在孵企业超过 12 万家,同比增长 14.2%,平均每家xx区拥有在孵企业 722 家,较上年增
加 90 家。
(3)众创空间
众创空间的出现向前延伸了创新创业的服务触角,增强和完善了科技创业孵化链条的前端环节,进一步降低创业的成本和门槛,提供了更专业、更便捷、更系统的“早期孵化”服务。经过几年的建设发展,国家xx技术园区建设和培育了一批有亮点、有潜力、有特色的众创空间,并紧密对接实体经济,积极推动众创空间向纵深发展,不断发挥众创空间在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方面的积极作用。截至 2019 年底,我国科技部
备案的众创空间达到 912 家,逐渐形成了创业服务机构的集聚效应和大众创新创业的规模优势;2020 年,xx技术企业提供了 3784 万个就业岗位,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创业就业的科技人员达到 480 万人,当年带动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就业 51.6 万人,吸引更多优秀人员投身科技事业。
2、行业发展的有利及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① 国家政策支持促进了行业整体发展
2014年10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全文》指出“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是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的客观要求,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迈进的关键一环,对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科技创新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整个战略规划和建设布局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方面,《规划纲要》指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构建开放型融合发展的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集聚国际创新资源,优化创新制度和政策环境,着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建设全球科技创新高地和新兴产业重要策源地。《规划纲要》的发布进一步促进了粤港澳地区的科技创新活力与开放程度,成为行业发展的助推器。
② 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带来创新基地的开发运营机会
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是巩固当前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迫切需要,也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中不xx、不协调、不可持续等深层次问题的根本举措。围绕体制突破和机制完善,深入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服务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强制造业集聚区、服务业集聚区公共平台建设,是当前大力推动服务业发展,加快产业结构升级调整的主要举措。各地区也因此纷纷以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为载体,优化创业环境,营造创新氛围,吸引xx技术企业,使园区成为荟萃知识精英、激发科技创新、发展新兴产业的集中区。
③ 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带来行业机遇
近几年,国家为大力发展经济,颁行实施了一系列营造良好市场竞争环境的法律法规,放宽了中小企业的市场进入标准,为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创造有利条件,这一系列措施使得中小企业出现高速增长。2019年4月,《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中央财政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加大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调整完善科技计划立项、任务部署和组织管理方式,大幅度提高中小企业承担研发任务的比例。鼓励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资源,围绕创新链、产业链打造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创新网络。推动专业化众创空间提升服务能力,实现对创新创业的精准支持。健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搭建网络管理平台,建立高效对接机制,推动大型科研仪器和实验设施向中小企业开放。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共建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支持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专业资本集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高端人才引领型等特色载体。
(2)不利因素
我国宏观经济还正在经历产业结构调整、消费升级等过程,目前外部环境不xx、不确定性比较多,特别是世界经济增长、国际贸易增长都出现放缓趋势,国内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还是比较突出,中国经济仍旧面临一些下行压力,未来不排除GDP增速大幅降低、产业结构调整结果不如预期等不利事件的可能性,宏观经济波动将直接影响整个创业环境和投资环境,进而将导致创业环境恶化,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同样不利于科技服务行业的发展。
3、行业发展壁垒
(1)资源壁垒
科技服务提供商需要汇集多方资源才能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良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建设、运营孵化器、创业空间、加速器、园区等空间载体,并为企业提供科技服务需要政府平台的优惠政策支持、需要高校研发机构的科研技术与科研人才支持、需要优秀创业导师以及社会各界专业领域人才的支持;此外,综合科技服务提供商还需要汇集诸如法律顾问、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投资机构等各类中介机构资源,为企业提供综合一揽子服务。当涉及园区招商时,如何找到优质项目亦至关重要。掌握优质渠道资源,并与其达成稳定合作关系,形成对科技型企业成长各阶段的跟踪服务机制,这对新进入的竞争对手将构成障碍。
(2)资金壁垒
园区开发需要根据市场发展和客户需求不断进行建设,需先期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土地购置、园区规划、建筑施工以及相关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对于每一个项目,投入与产出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前期投资大、回收期长对企业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提出较高要求,资金门槛客观存在。
(3)人才壁垒
科技服务体系的人才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服务人员需要向企业提供包括创业投资、资本市场财务顾问、法律、财务、市场、人力资源、技术、产业规划、创业辅
导培训等各种专业化服务,具有相关领域丰富经验的资深人士才能为科技企业及创业者提供优质的专业性服务。科技服务人员的专业高度决定了该行业进入的人才壁垒。
(4)品牌壁垒
科技服务体系的形成需要积累丰富的资源及运营经验,并在长期的服务过程中逐渐积累品牌及口碑。较为成功的科技服务提供商在前期发展过程中,积累和沉淀了一批优质项目资源和人脉资源,随着服务质量及孵化成功率的提升,品牌价值效应亦逐步形成,在此基础之上,将吸引越来越多的项目资源及政府合作机构,最终形成一套特色化的品牌输出体系。品牌及体系的建设周期较长,将对新进入者构成一定的壁垒。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世界 500 强)重要成员企业,致力于通过提供一流科创服务、培育一流科技企业,成为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发展的先行者。发行人是以科技创新服务为主业,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企业孵化,有效集聚创新链条上的技术、人才、载体、资金四大要素,逐步形成应用研发、人才培训、创新基地、投资孵化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发行人深度参与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区域政府、大型企业合作,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助力科技企业成长,致力于成为高端综合科技创新服务领航者。
(三)公司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发行人在行业竞争中具有区域发展优势、科技资源优势、人才优势和公司品牌优势,具体如下:
1、区域发展优势
发行人科技创新服务业务总部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核心地带,其他核心业务也主要布局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区域。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与我国科技创新活力最为集中的区域,深圳在鼓励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吸引高端人才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先行先试工作,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公司在科技创新服务业中的探索和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政策、商业、学术和产业环境。以此为契机,发行人深度参与了深圳xx技术产业从无到有到强的全过程,实现科技创新服务主业迅速发展,在深圳积累和孵化
的科技企业和经验,也带动公司到大湾区的核心区域拓展科技创新孵化业务。未来,发 行人将打造深圳地区领先的专业化国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进一步提升国际化科技 创新元素的比重,与深圳市及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相互呼应,推动大 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的数字经济发展,为深圳跻身世界创新型城市先进行列做出贡献;统筹做好大湾区其它核心区域的科技创新和科技产业的发展,为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 区双区发展发挥作用。
2、科技资源优势
发行人借助包括清华在内的各大高校、科研院所及海外科技合作资源,发挥在合作研究、技术引进等方面的优势,在佛山、南京等地引进研发中心,积极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新材料、绿色低碳、生物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孵化了一系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企业。目前,发行人已与一批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及高端科技人才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这种关系既能为其更好得提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创业孵化服务,又能充分发挥各大高校、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能力,从而为发行人相关业务提供技术支撑。
3、人才优势
目前,发行人已形成了合理的人才梯队结构,拥有985、211高校硕士人才、博士人才及海外归国人才近百名,并拥有两名深圳市孔雀人才。高学历、国际化的人才队伍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持续的创新力。发行人视人才为第一资源,依据“德才兼备、人尽其智、共同成长”的人才发展理念,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才选用育留机制与人才发展机制,打造了一支既懂科技、也懂产业的高端人才队伍。
4、公司品牌优势
发行人承担了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职能,其继承了清华在学术、科研、教育等方面强大的品牌优势以及深圳国资体系良好的社会公信力优势。通过在科 技创新服务领域的多年耕耘,发行人与深圳xx技术产业同步发展,获得了国家级孵化 器、国家级众创空间、省级创新团队、人才团队称号、深圳市知名品牌称号等多项荣誉,形成了良好的行业口碑和强大的品牌优势。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公司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xx技术企业创新基地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物业服务;xx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含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xx技术企业孵化与创新服务;新兴产业战略投资与运营;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科技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与培训;进出口与国际业务。
发行人是国内较早的科技创新服务机构之一,是一家专注于科技创新服务的企业,致力于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助力创新企业成长。公司成立之初,核心业务主要以创业投资为主的创新创业服务,后参与投建清华信息港,逐步建立了“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的空间载体孵化平台体系,目前已发展成以创新基地平台服务、科技创新运营服务和投资孵化为主业的科技创新服务公司。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生产经营许可及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资质名称 | 经营项目 | 发证机关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 |
1 | 力合科创 | xx技术企业证书 | xx技术 |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家税务 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 GR201844201290 | 2018.10.16- 2021.10.15 |
2 | 广东力合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 xx技术企业证书 | xx技术 | 广东 省科学技 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税局、广 东省地税局 | GR202044010513 | 2020.12.09- 2023.12.09 |
3 | 南海国凯 | 四级开发资质 | 房地产开发 |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管理局 | 粤佛房开证字第 1302276 号 | 2019.12.16- 2021.12.16 |
4 | 力合报业大数据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互联网数据中心业 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工业和信息化部 | B1-20202671 | 2021.09.03- 2025.09.02 |
2、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1)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结构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润及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创新基地平台服务 | 基础孵化服务 | 16,557.55 | 32.08 | 19,050.54 | 27.41 | 19,904.37 | 32.89 | 17,217.42 | 18.94 |
园区载体销售 | 16,821.67 | 32.59 | 27,929.52 | 40.19 | 17,429.82 | 28.80 | 51,215.32 | 56.33 | |
园区营运服务 | 4,832.54 | 9.36 | 4,684.82 | 6.74 | 3,507.56 | 5.80 | 2,857.78 | 3.14 | |
小计 | 38,211.76 | 74.03 | 51,664.88 | 74.34 | 40,841.75 | 67.49 | 71,290.52 | 78.41 | |
科技创新运营服务 | 体系推广与产 业咨询服务 | 6,868.88 | 13.31 | 12,828.82 | 18.46 | 12,640.80 | 20.89 | 11,565.86 | 12.72 |
人才培训服务 | 2,972.65 | 5.76 | 3,144.95 | 4.53 | 4,861.22 | 8.03 | 4,698.28 | 5.17 | |
小计 | 9,841.53 | 19.07 | 15,973.77 | 22.99 | 17,502.02 | 28.92 | 16,264.14 | 17.89 | |
其他 | 3,564.61 | 6.91 | 1,856.20 | 2.67 | 2,172.38 | 3.59 | 3,360.38 | 3.70 | |
营业收入合计 | 51,617.90 | 100.00 | 69,494.85 | 100.00 | 60,516.15 | 100.00 | 90,915.04 | 100.00 | |
创新基地平台服务 | 基础孵化服务 | 6,045.50 | 23.53 | 9,567.46 | 30.96 | 8,514.02 | 34.95 | 6,402.60 | 14.74 |
园区载体销售 | 9,326.17 | 36.31 | 13,211.32 | 42.75 | 7,149.21 | 29.34 | 29,771.76 | 68.54 | |
园区营运服务 | 3,068.79 | 11.95 | 2,831.71 | 9.16 | 2,801.25 | 11.50 | 2,088.54 | 4.81 | |
小计 | 18,440.46 | 71.79 | 25,610.49 | 82.86 | 18,464.48 | 75.79 | 38,262.89 | 88.09 | |
科技创新运营服务 | 体系推广与产 业咨询服务 | 447.38 | 1.74 | 2,052.14 | 6.64 | 1,462.50 | 6.00 | 1,098.52 | 2.53 |
人才培训服务 | 1,855.04 | 7.22 | 1,918.54 | 6.21 | 3,665.12 | 15.04 | 2,130.30 | 4.9 | |
小计 | 2,302.42 | 8.96 | 3,970.68 | 12.85 | 5,127.61 | 21.05 | 3,228.82 | 7.43 | |
其他 | 4,944.83 | 19.25 | 1,325.79 | 4.29 | 770.68 | 3.16 | 1,945.01 | 4.48 | |
营业成本合计 | 25,687.70 | 100.00 | 30,906.96 | 100.00 | 24,362.77 | 100.00 | 43,436.72 | 100.00 |
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90,915.04 万元、60,516.15 万元、69,494.85 万元和 51,617.90 万元。从收入结构来看,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创新基地平台服务收入,报告期内,创新基地平台服务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78.41%、67.49%、74.34%和 74.03%,占比相对较高。创新基地平台服务收入主要由基础孵化服务收入、园区载体销售收入以及园区运营服务收入构成。
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公司基础孵化服务收入分别为 17,217.42 万元、
19,904.37 万元、19,050.54 万元和 16,557.55 万元,变动幅度不大,始终保持一个较为稳定的水平;公司园区载体销售收入分别为 51,215.32 万元、17,429.82 万元、27,929.52万元和 16,821.67 万元,2019 年减少 33,785.49 万元,降幅为 65.97%,主要系由于园区载体销售具有较强的周期性,2019 园区载体销售结转面积同比减少。2020 年公司园区载体销售收入增加了 10,499.69 万元,增幅为 60.24%,主要系由于园区载体销售具有较
x的周期性,2020 年园区载体销售结转面积同比增加。 2021 年 1-9 月公司园区载体销售收入减少了 11,107.85 万元,降幅为 39.77%,主要系由于园区载体销售具有较强的周期性,2021 年前三季度园区载体销售结转面积同比减少。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公司园区运营服务收入分别为 2,857.78 万元、3,507.56 万元、4,684.82 万元和 4,832.5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园区营运服务收入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主要是下属园区建成面积增加,入园企业也对应增加所致。
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公司科技创新运营服务收入分别为 16,264.14 万元、
17,502.02 万元、15,973.77 万元和 9,841.53 万元,科技创新运营服务主要由体系推广与产业咨询服务和人才培训服务构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毛利润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创新基地平台服务 | 基础孵化服务 | 10,512.05 | 40.54 | 9,483.08 | 24.58 | 11,390.35 | 31.51 | 10,814.82 | 22.78 |
园区载体销售 | 7,495.51 | 28.91 | 14,718.20 | 38.14 | 10,280.62 | 28.44 | 21,443.56 | 45.16 | |
园区营运服务 | 1,763.75 | 6.80 | 1,853.11 | 4.80 | 706.31 | 1.95 | 769.24 | 1.62 | |
小计 | 19,771.31 | 76.25 | 26,054.39 | 67.52 | 22,377.27 | 61.90 | 33,027.62 | 69.56 | |
科技创新运营服务 | 体系推广与产 业咨询服务 | 6,421.50 | 24.76 | 10,776.69 | 27.93 | 11,178.30 | 30.92 | 10,467.34 | 22.05 |
人才培训服务 | 1,117.61 | 4.31 | 1,226.41 | 3.18 | 1,196.11 | 3.31 | 2,567.98 | 5.41 | |
小计 | 7,539.11 | 29.07 | 12,003.09 | 31.11 | 12,374.41 | 34.23 | 13,035.32 | 27.46 | |
其他 | -1,380.21 | -5.32 | 530.42 | 1.37 | 1,401.70 | 3.88 | 1,415.37 | 2.98 | |
毛利润合计 | 25,930.20 | 100.00 | 38,587.90 | 100.00 | 36,153.38 | 100.00 | 47,478.32 | 100.00 |
注:毛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毛利率构成情况
单位:%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
创新基地平台服务 | 基础孵化服务 | 63.49 | 49.78 | 57.23 | 62.81 |
园区载体销售 | 44.56 | 52.70 | 58.98 | 41.87 | |
园区营运服务 | 36.50 | 39.56 | 20.14 | 26.92 | |
小计 | 51.74 | 50.43 | 54.79 | 46.33 | |
科技创新 | 体系推广与产业 | 93.49 | 84.00 | 88.43 | 90.50 |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
运营服务 | 咨询服务 | ||||
人才培训服务 | 37.60 | 39.00 | 24.61 | 54.66 | |
小计 | 76.61 | 75.14 | 70.70 | 80.15 | |
其他 | -38.72 | 28.58 | 64.52 | 42.12 | |
xxx合计 | 50.23 | 55.53 | 59.74 | 52.22 |
注:毛利率=毛利润/营业收入*100%
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公司毛利润分别为 47,478.32 万元、36,153.38 万元、
38,587.90 万元和 25,930.20 万元,公司毛利润主要来源于基础孵化服务、园区载体销售以及体系推广与产业咨询服务。上述四个业务板块毛利润之和占同期营业毛利润比重分别为 52.22%、59.74%、55.53%和 50.23%。
(2)主营业务板块介绍
1)创新基地平台服务
① 业务概况
发行人提供的创新基地平台服务主要为不同成长阶段的创新型企业提供包括办公场地、研发生产场地、科技产品展示场地等空间载体,配套设施及与之相关的基础服务。
创新基地平台服务涵盖三种类型:一是基础孵化服务,即主要针对创业团队或成长初期企业提供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及科技园区的租赁以及与之相关的配套服务,如科技企业咨询服务、科技政策和项目申报、投融资服务、基础商事对接等服务;二是针对成长期或成熟型企业销售园区载体,进一步增强与该类企业的粘性;三是为创新基地园区企业提供日常运营服务,如物业管理服务、基础水电配套服务等。
② 服务流程
创新基地平台服务流程包括三个阶段,依次分别为:园区开发建设阶段、园区销售
服务流程 | 具体内容 |
自有园区开发建设阶段 | 在与当地政府达成合作意向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后,成立运营公司, |
/入驻阶段、园区运营服务阶段。其中园区开发建设为前期阶段,发行人在园区销售/入驻及园区运营服务阶段获取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后续进行产业规划,获取土地资源后进行园区建设规划设计,最后实 施园区建设。发行人下属园区公司主要负责园区的运营管理工作,前期的建设主要由外包建筑公司完成。 | |
园区载体销售/入驻阶段 | 前期发行人通过大学校友会、商协会、各级合作政府、自有体系单位、第三方合作机构等渠道获得客户资源,进行品牌宣传及招商;企业在递交入园申请后,发行人对其进行评估,考察其是否符合入园要求。发行人下属科技园区入驻企业在行业上需属于国家规定的战略新兴行业,如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现代医疗、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服务、AI、大数据等;此外,对于租赁及购买载体的企业,需要在经济产值、年税收、科技成果、人才落地等方面有所贡献,对园区有示范性影响的服务平台、实验室、研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高端人才等优先考虑。在基本确定了企业的资质后,与潜在客户进行接洽、谈判,确定合作意向。 ①销售流程 针对载体销售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进行收入结算,后续完成产权交接。 ②入驻流程 针对入驻客户,签订协议后,办理入驻手续,后续正式入驻并分期缴纳费用。 |
园区服务阶段 | 园区服务流程可分为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流程。通过线上服务流程,企业与服务提供商可便捷地进行对接,提高了服务效率。入驻企业通过紫荆APP运营平台线上获取服务或产品的介绍、操作指引、办理时效等信息。 一般流程为,首先由入驻企业结合自身需求提出申请,上传部分需要提供的资料。然后,服务供应商(合作伙伴)在线上为入驻企业完成相关资料的初步审核并与入驻企业进行沟通,达成初步意向后转线下签订服务合同,入驻企业支付相关费用。服务完成之后,入驻企业和 服务供应商再次通过线上相互评价服务效果。 |
对于入驻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的项目,发行人提供进一步的附加服务。入驻项目主要为种子期、天使期的高科技创业项目。其服务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①项目筛选:根据企业的成立时间、营收规模、所处行业、项目技术、发展前景、研发团队、管理人员、所需场地面积等综合情况对项目进行筛选; ②项目入孵:在初创项目通过项目评审成功入驻后,其与发行人下属孵化机构签订孵化协议,并分期缴纳孵化费用。孵化器运营团队帮助入孵项目快速启动相关孵化服务工作,包括新公司注册、办公场地、 |
网络环境、财务和法务辅导对接等; ③项目辅导及资源对接: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孵化器运营团队将组建规模不等的导师团队,为入孵企业提供专业化和持续性的创业辅导培训服务; ④项目考核:孵化团队定期将对孵化项目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可进入下一阶段,获得孵化空间更多的服务资源。若考核失败,在观察期后仍不合格的将被淘汰; ⑤后续融资:质地优良的入孵企业通过考核,则后续会协助入孵项目获得更多的融资; ⑥毕业退出:企业在孵化合作协议期内达到毕业条件的可申请考核,考核达标的颁发毕业证书。企业在孵化期限内,若符合毕业条件可申请提前毕业。 |
③ 运营模式
在创新基地运营服务方面,目前有自建运营和受托运营两种运营模式。在自建运模式下,发行人在当地设立公司,由当地子公司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上按照当地政府的产业发展规划进行创新基地建设,并为入驻企业提供一揽子孵化服务。此外,在主要自持运营的同时发行人也会向入驻且对持有空间载体需求的科技企业出售部分载体。在受托运营模式之下,由地方政府提供创新基地等空间载体,发行人在当地设立子公司,由子公司负责创新基地的运营。
运营公司 | 下属载体名称 | 载体类型 |
自建运营 | ||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清华信息港 | 国家级科技孵化器 |
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清华科技园(珠海) |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
湾区清创空间 | 国家级众创空间 | |
佛山南海国凯投资有限公司 | 力合佛山科技园 | 都市型产业载体 |
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 力合双清创新基地 | 东莞市产业转型升级基地 |
惠州力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力合xx创新基地注 | 创新基地 |
深圳前海力合英诺孵化器有限公司 | 力合星空·清华信息港众创空间 | 市级众创空间 |
佛山南海力合星空孵化器管理有限 公司 | 力合星空 728 创域 | 国家级孵化器、创业孵化 器基地 |
广东力合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 力合创智 U+inno 创业中心 | 国家级众创空间 |
力合创智孵化器 | 国家级孵化器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自建运营与受托运营的主要空间载体情况如下:
运营公司 | 下属载体名称 | 载体类型 |
委托运营 | ||
湖南力合长株潭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长株潭创新中心 | - |
南京力合长江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南京力合长江众创空间 | 市级众创空间 |
湖南力合星空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 | 力合星空·蜂巢众创空间 | 国家级众创空间 |
力合星空孵化器 | 市级孵化器 | |
力合星空创业服务南京有限公司 | 力合星空南京创业基地 | 市级孵化器 |
注:为了服务更多创业项目,发行人针对不同的创业项目和创客个人,提供了灵活多样的孵化模式,以满足不同创业群体多样化的发展诉求。目前,孵化模式主要有如下五种(包括但不限于):
①孵化服务:入孵项目按需求的工位、空间支付孵化服务费;
②服务占股:以“免费或优惠空间卡位+产业服务”置换入孵项目少部分股权,形成股东关系以及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
③债股结合:在入孵团队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也可以支付少部分租金先入驻众创空间/孵化器。如果后续拿到投资或者资金宽裕后再行支付,或者转为其股权;
④免费孵化:对于早期优质创业项目,经众创空间/孵化器审批给予1到6个月内免孵化服务费入驻,待产品或商业模式得到验证后再转为其他孵化模式;
⑤投资孵化:众创空间/孵化器直投项目或者自有天使基金投资项目,优先推荐入驻孵化空间。
④ 运营情况
截至2021年9月末,发行人自建运营的主要空间载体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平方米、万元
主体单位 | 销售项目/载 体名称 | 位置 | 总建筑面积 | 可售面积 | 已出售面积 | 截至 2021 年 9 月 末累计销售收入 |
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清华科技园 (珠海)H 座 | 珠海市xx区唐家湾大学路 101 号 | 30,847.75 | 29,259.45 | 27,157.35 | 24,714.40 |
佛山南海国凯投资有限公司 | 力合科技产业中心一期/力合科技产 业中心二期 | 佛山市南海狮山镇桃园路 99 号 | 314,172.86 | 267,412.17 | 55,891.03 | 33,232.08 |
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 力合紫荆科创中心/力合紫荆制造中 心 | 东莞市清溪镇青皇村青湖工 业园 | 330,388.00 | 200,955.95 | 150,049.07 | 60,336.40 |
惠州力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力合科 创·xx创 新基地 | 惠州市xxxx区惠风六路 临 2 号力 | 41,334.89 | 25,524.12 | - | - |
主体单位 | 销售项目/载 体名称 | 位置 | 总建筑面积 | 可售面积 | 已出售面积 | 截至 2021 年 9 月 末累计销售收入 |
合科 创·xx创新基地 | ||||||
江苏力合智能制造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启动区智慧 谷、智造中心一期项目 |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南三环 路 | 212,089.61 | 206,615.65 | 45,866.44 | 1,957.75 |
合计 | 928,833.11 | 729,767.34 | 278,963.89 | 120,240.63 |
截至2021年9月末,发行人自建运营的主要空间载体情况如下:
单位:平方米、万元
运营公司 | 下属载体名称 | 持有资质情况 | 持股比例 | 营业年份 | 总建筑面积 | 自持面积 | 2020 年孵化收入(含租赁) | 2021 年 1-9 月 孵化收入(含租赁) | 入孵率 | |
可供孵化面积 |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入孵面积 | |||||||||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 司 | 清华信息港 | 市级孵化器 | 100.00% | 一期2004 年2 月、二期 2015 年 2 月 | 111,905.07 | 111,905.07 | 103,816.18 | 8,128.75 | 8,073.77 | 92.77% |
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清华科技园 (珠海) |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 器 | 51.00% | 一期 2002 年 -2003 年,二期 G、 H 座 2018 年 4 月 | 138,621.23 | 97,228.30 | 64,378.60 | 2,998.80 | 2,386.93 | 66.20% |
湾区清创空间 | 国家级众创空 间 | 2014 年 | ||||||||
佛山南海国凯投资有限公司 | 力合佛山科技园 | 都市型产业载体 | 85.38% | 2006 年 6 月、2007 年 6 月、2014 年 12 月、2016 年 6月,2017 年 9 月 分批建成 | 314,172.86 | 72,756.24 | 56,604.28 | 712.64 | 719.19 | 77.80% |
广东力合创智 科技有 | 力合创智 U+inno 创业中心 | 国家级众创空 间 | 85.00% | 2015 年 4 月 | 2,780.00 | 2,780.00 | 2,780.00 | 1,033.20 | 550.89 | 88.35% |
运营公司 | 下属载体名称 | 持有资质情况 | 持股比例 | 营业年份 | 总建筑面积 | 自持面积 | 2020 年孵化收入(含租赁) | 2021 年 1-9 月 孵化收入(含租赁) | 入孵率 | |
可供孵化面积 |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入孵面积 | |||||||||
限公司 | 力合创智孵 化器 | 国家级 孵化器 | 2011 年 1 月 | 55,615.84 | 55,615.84 | 49,135.84 | ||||
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 公司 | 力合双清创新基地 | 东莞市产业转型升级基地 | 92.15% | 2018 年 3 月、2018 年 9 月、2020 年分批建成 | 330,388.00 | 51,006.17 | 47,354.45 | 178.58 | 248.86 | 92.84% |
惠州力合创新中心有 限公司 | 力合xx创新基地 | 创新基地 | 70% | 在建 | 41,334.89 | 15,810.77 | 1,717.4 | - | 5.19 | 10.86% |
优科数码科技 (惠州) 有限公司 | 力合优科创新基地 | 创新基地 | 51% | 在建 | 250,000.00 | 26,350.9 | 23,514.00 | 542.76 | 479.44 | 89.23% |
合计 | 1,244,817.89 | 433,453.29 | 349,300.75 | 13,594.73 | 12,464.26 |
注:上表所示孵化/租金收入合计数与收入分类中列式的基础孵化服务收入存在差异,差异项主要为内部抵消项及与面积无关的基础孵化服务收入。
截至2021年9月末,发行人受托运营的主要空间载体情况如下:
单位:平方米、万元
运营公司 | 下属载体名称 | 持有资质情况 | 营业年份 | 总建筑面积 | 可供孵化/出租面积 | 截止 2021 年9 月末入 孵/出租面积 | 入孵率 | 2020 年对外孵化/租金收入 | 2021 年 1-9 月孵化/租金收入 | 项目承租期限 | 项目年租金金额 |
南京力合长江创新中心有限 公司 | 南京力合长江众创空间 | - | 2017 年 | 25,848.00 | 24,450.00 | 15,343.00 | 62.75% | 95.74 | 163.79 | 一年一签 | - |
力合星空创业服务南京有限 公司 | 力合星空(南京)科技企业孵化器 | 省级孵化器 | 2017 年 | 9,950.71 | 7,382.91 | 6,024.14 | 81.50% | 154.86 | 239.85 | 一年一签 | - |
湖南力合星空孵化器管理有 限公司 | 力合星空·蜂巢 众创空间 | 国家级众 创空间 | 2016 年 | 9,195.00 | 6,469.00 | 5,368.00 | 82.98% | 71.17 | 74.35 | 5 年 | - |
力合星空孵化 器 | 省级孵化 器 | ||||||||||
佛山南海力合星空孵化器管理有限公 司 | 力合星空·728创域 | 国家级孵 化器、创业孵化器基地 | 2016 年 | 14,000.00 | 7,446.00 | 7,027.61 | 94.38% | 152.27 | 201.49 | 9 年 | - |
深圳市合中汇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 | 合中汇科技智造广场 | - | 2017 年 | 39,870.00 | 39,870.00 | 36,870.00 | 92.48% | 1,840.56 | 1,352.32 | 10 年 | 1,594.80 |
深圳力合 紫荆产业 | 力合星空-紫荆 产业基地 | - | 2018 年 | 8,800.00 | 8,800.00 | 8,709.00 | 98.97% | 455.79 | 348.9 | 12 年 | 369.64 |
发展有限 公司 | |||||||||||
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 | 正方项目 | 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 2018 年 | 3,318.88 | 3,318.88 | 2,672.00 | 80.50% | 212.53 | 95.51 | 3 年 | - |
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 限公司 | 清华信息港.龙华 | - | 2019 年 | 52,356.00 | 18,363.00 | 16,993.00 | 92.50% | 617.7 | 714.39 | 15 年 | 1,500.00 |
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 公司 | 力合星空-双清孵化器 | 市级众创空间 | 2016 年 | 682.00 | 682.00 | - | - | - | - | 4 年 | 14.13 |
南宁力合科技创新中心有限 公司 | 力合星空-南宁孵化器 | - | 2019 年 | 10,347.00 | 8,098. | 5,419.00 | 66.92% | 10.8 | 86.2 | 5 年 | - |
合计 | 174,367.59 | 124,879.79 | 104,425.75 | - | 3,611.42 | 3,276.80 | 3,478.57 |
注:上表所示孵化/租金收入合计数与收入分类中列式的基础孵化服务收入存在差异,差异项主要为内部抵消项及与面积无关的基础孵化服务收入。
截至2021年9月末,发行人在建和拟建园区情况如下:
单位:平方米、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处状态 | 项目公司 | 计划总投资 | 总建筑面积 |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已投资金额 | 2021 年拟投资金额 | 2022 年拟投资金额 | 2023 年拟投资金额 |
清华科技园(珠海)二期工程 2A 区 | 在建 | 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46,088.00 | 135,767.03 | 95,147.64 | 34,314.00 | 20,000.00 | 26,000.00 |
清华科技园(珠海)二期工程 2C 区 | 在建 | 116,199.70 | ||||||
清华科技园(珠海)二期工程 2B 区 | 拟建 | 42,884.33 | ||||||
清华科技园(珠海)二期工程 2D 区 | 拟建 | 42,104.60 | ||||||
清华科技园(珠海)二期工程 3 区 | 拟建 | 21,396.13 | ||||||
力合双清产学研建设项目(一期)一区 | 在建 | 广东力合双清科技 创新有限公司 | 57,790.00 | 111,840.00 | 21,300.00 | 1,824.00 | 3,027.00 | 6,651.00 |
力合双清产学研建设项目(一期)二区 | 在建 | 55,018.00 | 218,548.00 | 50,509.42 | 5,377.20 | 1,120.00 | - | |
力合科技产业中心加速器项目二期 | 在建 | 佛山南海国凯投资有限公司 | 59,000.00 | 172,921.88 | 47,605.57 | 25,527.75 | 8,344.00 | 1,600.00 |
力合科技产业中心加速器项目三期 | 在建 | 2,170.00 | 9,865.24 | 2,170.00 | 278.23 | 56.60 | - | |
力合xx创新基地 | 在建 | 惠州力合创新中心 有限公司 | 39,000.00 | 120,301.52 | 31,825.34 | 18,666.73 | - | - |
力合长株潭科技创新领航基地 | 在建 | 湖南力合创新发展 有限公司 | 32,150.00 | 98,305.00 | 8,074.86 | 5,577.5 | 18,967.62 | 3,241.73 |
惠州云计算产业园(惠州云谷) | 在建 | 惠州力合云谷投资 开发有限公司 | 54,000.00 | 188,000.00 | 5,703.00 | 5,295.08 | 30,000.00 | 10,000.00 |
力合优科创新基地 | 在建 | 优科数码科技(惠 州)有限公司 | 75,000.00 | 250,164.00 | 15,143.09 | 16,477.57 | 15,000.00 | 12,000.00 |
广州力合科创中心项目 | 拟建 | 广州力合科创中心 有限公司 | 200,000.00 | 176,990.00 | 76,028.16 | 78,957.01 | 39,285.31 | 59,946.19 |
力合丹阳启动区项目 | 在建 | 江苏力合智能制造产业园发展有限公 司 | 63,600.00 | 212,089.61 | 10,689.85 | 11,387.92 | 20,557.15 | 16,122.50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处状态 | 项目公司 | 计划总投资 | 总建筑面积 |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已投资金额 | 2021 年拟投资金额 | 2022 年拟投资金额 | 2023 年拟投资金额 |
力合双清产学研建设项目(二期) | 拟建 | 广东力合双清科技 创新有限公司 | 92,252.00 | 194,437.00 | 10,913.66 | 658.8 | 7,693.00 | 32,418.00 |
合计 | 876,068.00 | 2,111,814.04 | 375,110.59 | 204,341.79 | 164,050.68 | 167,979.42 |
2)科技创新运营服务板块
① 业务概况
发行人的科技服务运营服务主要包括为客户提供体系推广与产业咨询和人才培训。
A. 体系推广与产业咨询服务
该服务是指发行人针对企业自身发展需求,深入研究科技型企业客户所处的行业及自身发展阶段情况,通过自身对科技产业的理解和服务能力,以深入调研、或与第三方合作等方式为企业的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开发方向提供建议及方案。具体包括产业孵化中心会员服务、产业规划、生产线规划等,以及其他需求。以及发行人与地方政府和大型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推广科技创新孵化服务体系,为区域创新发展和企业转型升级提供解决方案。发行人在合作区域建立科技创新孵化体系,帮助当地政府为新兴产业提供众创空间和孵化器运营、人才培训、国际技术合作、投资等服务,最终达到区域人才与项目引进、科技产业聚集、科技成果产业化等目标,助力当地经济实现创新驱动下的发展。发行人为具有转型升级诉求的大型企业提供发展战略咨询、组织赋能、产业规划、项目评估、技术研发、资源导入、孵化培育、园区运营、园区功能布局、园区开发方案、产业招商、产业基金、人才培训、政策研究等全方位顾问咨询服务,提升大型企业的创新能力,帮助其实现转型升级。
B. 人才培训
发行人人才培训业务主要由下属控股企业力合教育来运营。力合教育根据新经济形势下各行业的不同需求,开发了一系列培训课程,课程内容涉及公司治理、高层管理、员工素质等模块,课程类型涵盖技术经纪、工商管理、财务管理、资本运作、产业地产、金融理财、人文修养等。同时,根据个性化需求,力合教育还提供专业的企业内训、管理咨询、案例研究等服务。在必修课程之外,力合教育定期举办“紫荆大讲堂”等高峰论坛,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成功企业家和各界名人做专题学术报告,帮助学员不断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把握社会经济发展动态,提升组织的运营和管理水平。
力合教育的培训服务范围既涵盖了园区内的基础配套培训,又涵盖了园区外培训;既有针对特定需求的定制化培训,又有面对社会大众的标准化培训;既能满足学员提升
自我的诉求,又能为创业创新企业输送高水平专业人才。
除了提供上述培训服务外,力合教育还创设了“紫荆同学会”,为参与培训的学员及其下属企业创造了良好的沟通与交流平台。
② 运营模式
A. 体系推广与产业咨询服务运营模式
a. 产业咨询服务模式
产业咨询服务模式分为会员服务模式及单次服务模式两种。其中会员服务模式主要针对发行人为其提供空间载体的客户。在会员服务模式下,发行人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并约定服务的权利与义务,客户可以在一定期限内享受约定权限内的服务;单次服务既针对园区内的企业也针对园区外的企业,该服务模式下,发行人根据客户提出的单次具体咨询要求为其提供产业咨询服务。
b. 体系推广服务运营模式
发行人科技创新孵化服务体系推广模式主要包括面对大型企业的服务与面对政府的服务。目前,面对有转型升级诉求的大型企业,发行人的服务模式主要是通过全面战略合作或通过提供单次产业咨询、长期产业顾问的方式进行合作;与政府机构的合作模式主要通过股权合作方式与政府共同成立运营公司,开展区域科技创新孵化服务体系建设,并受托对政府已建成的创新基地进行运营管理。
B. 人才培训运营模式
力合教育的人才培训主要分为标准化培训和定制化培训两种。
标准化培训面向社会进行招生,其主要服务对象是企业家,内部储备课程开设包括管理类、人文类、金融经济类等能够提升企业家个人综合素质的课程。力合教育标准化课程的储备与制定主要有两种,一类是传统经典课程,该类课程受众广泛,力合教育会根据市场情况每年在课程师资和主题上进行迭代和调整;一类是热点课程,该类课程会根据每年市场发展趋势及经济、社会热点制定并进行推广。
定制化培训服务主要根据政府机构及企业需求进行定制化开发。政府部门定期会委
托开设专题课程,企业为了提高内部管理能力,也有课程定制需求。力合教育在开展课程定制服务之前先与上述类型的客户进行交流沟通,而后定师资、定时间、定地点,确定培训的具体事宜。
除了提供面对社会招生的标准化培训服务和面对特定客户的定制化培训服务外,力合教育针对园区内入驻企业,会以较低的价格或者免费的方式提供一些创新创业类课程培训,以及一些培养领导力、公关战略等综合能力的课程。
a. 采购模式
发行人在教育培训方面的采购成本主要为师资成本、教学教务成本以及班级活动支出等成本。其中,公司的师资成本占比较高。公司除了使用内部师资外,主要对外聘请老师,培训所聘请的老师主要为名校名师、实战派老师、咨询系老师及大企业高管。
力合教育培训服务的采购主要根据具体课程安排情况来制定采购计划。力合教育在 开展培训业务过程中向部分授课导师支付课酬,并基于辅导培训行业的惯例和市场水平,根据不同培训课程制定差异化的导师授课薪酬标准,通常力合教育在导师授课结束后向 授课导师支付课酬。
b. 销售模式
力合教育标准化培训服务的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发行人通过自媒体、与商协会合 作开办课前论坛等方式进行课前招生宣传。发行人课程的学生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渠道:园区内的企业学员、商协会会员、原有老学员、上述渠道互相介绍及宣传招揽的新学员;而定制化培训服务则以政府或企业邀请洽谈为主要模式。
3)投资孵化业务板块
① 业务概况
投资孵化业务是发行人创新孵化服务的重要手段之一。与一般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相比,发行人投资孵化服务除了通过提供股权性资金支持企业成长外,更重要的是结合创新基地平台服务、科技创新运营中的各类科技服务助力企业成长。投资孵化业务的主要获益方式为通过股权性投资获取投资期内收益、退出投资收益,以及在提供服务
的过程中获得的部分服务性收益。
② 运营模式
发行人的投资孵化业务模式包括直投模式和私募基金管理模式。
A. 直投模式
发行人直投模式以助力科技成果转化为核心宗旨,其投资策略以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为主,以硬科技及战略性新兴行业为导向。发行人直投投向主要有各高校、科研院所知识成果转化项目,国内外创新中心项目等。截止 2021 年 9 月末,公司自有资金股权直
投规模约 20.49 亿元,主要投资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生物科技,高端制造业等硬科技及战略新兴行业的初创企业。具体模式如下:
a. 技术孵化投资模式
发行人的专业服务团队积极了解与跟进各研发平台的科研成果进展,从其中寻找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技术,协助技术团队申请专利等知识产权、评估科研成果,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孵化,并为其引入管理团队,通过提供商事服务等帮助其成立公司,并引导其落地于合适的园区内。发行人通过推进上述技术成果转化的过程,实现股权的增值,最终实现退出收益。
b. 初创企业孵化投资模式
发行人寻找具有成长价值的初创型企业,帮助其对接、搭建科研合作平台,解决技术研发问题,投入自有资金,同时为有需求的企业导入空间载体资源。发行人在上述过程中帮助企业实现了技术的转化升级,同时实现了自有股权的增值。
B.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模式
发行人参与发起的基金的主要出资人为区域政府引导基金及相关领域产业资本。基金主要为落实公司与区域政府的合作目标而设立,与区域产业创新体系配合,培育孵化区域特色企业。在基金的投资策略上,主要还是集中在早期及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为了xx财务回报时间,部分投资也会布局在成长及成熟期的企业。
a. 作为GP的私募股权基金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直接参与投资的私募股权基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基金名称 | 基金管理人 | GP 对基金公司的出资比例 | 基金定位 | 基金规模 | 实缴规模 |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作为 LP实缴出资金额 | 备注 |
1 | 深圳力合新能源创业投资基 金有限公司 | 深圳市力合科创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 1.00% | 政 府 出 资产业基金 | 25,000.00 | 17,385.81 | 3,651.02 | 退出期 |
2 | 南宁力合联创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深圳市力合科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00% | 政府出资产业基金 | 2,000.00 | 2,000.00 | 200.00 | 投资期 |
合计 | 27,000.00 | 19,385.81 | 3,851.02 |
截至2021年9月末,发行人参股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直接参与投资的私募股权基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基金名称 | 基金管理人 | GP 对基金公司的出资比例 | 基金定位 | 基金规模 | 实缴规模 |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作为 LP实缴出资金额 | 备注 |
1 | 常州力合华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常州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 | 23,900.00 | 1,434.00 | 120.00 | 退出期 |
2 | 常州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 | xx区产业基金 | 10,000.00 | 100.00 | - | 退出期 | |
3 | 深圳力合创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深圳力合清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14% | - | 26,300.00 | 3,460.00 | - | 退出期 |
4 | 天津力合创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 | - | 30,000.00 | 4,840.56 | 65.62 | 退出期 |
序号 | 基金名称 | 基金管理人 | GP 对基 金公司的出资比例 | 基金定位 | 基金规模 | 实缴规模 |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作为 LP 实缴出资金额 | 备注 |
5 | 深圳力合天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力合天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5.11% | 政府出资产业基金 | 22,500.00 | 22,500.00 | 2,381.79 | 退出期 |
6 | 镇江力合天使创业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 2.00% | 政府出资产业基金 | 5,000.00 | 3,500.00 | - | 退出期 | |
7 | 海宁力合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3.20% | 政府出资产业基金 | 3,100.00 | 3,100.00 | - | 退出期 | |
8 | 深圳力合泓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 珠海紫荆泓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50% | - | 100,500.00 | 75,000.00 | - | 投资期 |
9 | 深圳力合天使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深圳力合天使二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9.50% | 政府出资产业基金 | 15,785.00 | 5,200.00 | 400.00 | 投资期 |
10 | 广东猎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 广东猎投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4% | - | 7,400.00 | 4,000.00 | 786.52 | 退出期 |
11 | 广东力合开物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0% | 政府出资产业基金 | 20,000.00 | 20,000.00 | 9,390.00 | 投资期 | |
12 | 共青城力合智汇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力合智汇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95% | 政府出资产业基金 | 5,200.00 | 5,200.00 | - | 投资期 |
13 | 惠州东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0.10% | xx区产业基金 | 10,100.00 | 4,000.00 | - | 投资期 |
序号 | 基金名称 | 基金管理人 | GP 对基 金公司的出资比例 | 基金定位 | 基金规模 | 实缴规模 |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作为 LP 实缴出资金额 | 备注 |
14 | 珠海力合华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珠海力合华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99% | - | 7,070.00 | 7,070.00 | 1,000.00 | 投资期 |
15 | 珠海香洲科溋天使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 珠海科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33% | - | 15,000.00 | 6,200.00 | 500.00 | 投资期 |
16 | 深圳力合精选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力合载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0% | - | 2,000.00 | 2,000.00 | - | 退出期 |
17 | 深圳力合精选成长二期投资企业( 有限合 伙) | 2.00% | - | 5,000.00 | 400.00 | - | 退出期 | |
合计 | 308,855.00 | 168,004.56 | 14,643.93 |
b. 仅作为LP的私募股权基金
截至2021年9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仅作为有限合伙人直接参与投资的私募股权基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基金名称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定位 | 基金规模 | 实缴规模 | 力合科创及其子公司作为 LP 实缴出资金额 | 备注 |
1 | 深圳市前海鹏诚建鑫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市建银xx技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112,000.00 | - | - | 退出期 |
2 | 深圳力合英飞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力合英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政府出资产业基金 | 50,000.00 | 25,000.00 | 2,500.00 | 投资期 |
3 | 深圳力合华石科技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市力合科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10,000.00 | 5,900.00 | 5,904.00 | 投资期 |
4 | 深圳市力合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政府出资产业基金 | 30,000.00 | 30,000.00 | 14,400.00 | 投资期 | |
5 | 广东力合智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10,000.00 | 2,000.00 | 1,000.00 | 投资期 | |
6 | 深圳力合鹏天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珠海力合中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1,640.00 | 1,640.00 | 0.00 | 投资期 (已退出) |
7 | 深圳市创赛一号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 - | 3,000.00 | 1,800.00 | 216.00 | 退出期 |
8 | 深圳市创赛二号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 | 3,000.00 | 1,800.00 | 216.00 | 退出期 |
9 | TEEC Xxxxx Management,LLC | TEEC XXXXX FUNDLP | - | 370.00 万美元 | 370.00 万美元 | 50.00 万美元 | 退出期 |
10 | TEEC Xxxxx Fund III,LLC | TEEC XXXXX FUND III,LP | - | 2,444.50 万美元 | 2,444.50 万美元 | 50.00 万美元 | 退出期 |
合计 | 239,565.25 | 88,065.25 | 24,943.95 |
注:美元兑换人民币以 1 美元=7.0795(2021-09-30)换算。
发行人开展上述基金投资主要是以政府出资产业基金为主,参与各地区科创孵化中心的建设。发行人对外投资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政府出资产业基金,对初创期企业进行投资孵化布局,发挥资源集聚效应,助力初创企业进行资源对接,推动园区相关产业核心企业的发展,进而吸引业内上下游优秀企业进入园区,提升园区的核心产业竞争力的同时兼顾经济效益。
(五)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主营业务和经营性未发生实质变更。
(六)报告期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八、媒体质疑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媒体质疑事项。
九、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根据有关法规和业务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制定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以公司的基本控制制度为基础,涵盖了重大投资管理、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重大事项决策、对下属公司管理、安全生产、关联交易等整个公司经营管理过程,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1、在重大投资管理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现行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关于经营决策审批权限和程序的规定》对经营决策审批权限作出了规定;明确投资项目要求、内部决策程序、审批程序,担保条件和限制、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借款要求及审批程序,股权转让和资产处置等细则,规范了公司经营决策行为,加强公司经营决策审批权限和程序的监督管理,控制风险,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2、在财务管理方面:发行人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的要求,制定了较完整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管理制度》、《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近年来,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营运资产,控制成本费用,及时完成纳税义务,规范公司财务行为。
3、在风险控制方面: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发行人制定了《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风险合规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规范和配套指引。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总裁办公会授权负责公司风险合规管理工作,为公司风险合规事务的最终决策机构。风险合规部是公司风险合规工作的统筹管
理部门,根据风险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整理风险合规政策和规划,统筹公司的风险合规管理工作,对下属公司的风险合规管理工作进行有限的管控监督。
4、在重大事项决策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发行人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公会工作规范》、《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规范了各部门工作内容、职责和权限,明确了重大事项决策的流程。
5、对下属公司管理方面:为维护发行人作为出资人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等股东权利,规范公司下属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结合公司实际,发行人制定了《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对下属企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财务审批及资金管理指引。
6、在安全生产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发行人制定了《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强化公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深入排查和强力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依法严惩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提升全系统安全本质水平。
7、在关联交易方面: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收关联交易关联制度》。
8、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安排:发行人将遵循及时、准确、充分、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发行人制定了《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的监督,维护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指定财务管理部牵头负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公司相关部门及下属子公司重大事项联络。
十、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业务经营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因违法工商、
税务、审计、环保、劳动保护等部门的相关规定而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形。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不存在违法违规而受处罚的情况。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不存在违反“国办发[2013]17 号”规定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或经国土资源部门查处且尚未按规定整改的情况;亦不存在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期间,在重点调控的热点城市竞拍“地王”、哄抬地价等行为。同时,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载 2018-2020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及 2021 年 1-9 月财务报表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本节分析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以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为准。
发行人 2018-2020 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大华审字[2020]0010160 号”、“大华审字[2020]003031 号”、“大华审字[2021]00477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 2021 年 1-9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参阅本公司 2018-2020 年审计报告及
2021 年 1-9 月财务报表。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
(1)2018 年财务报表列报变更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归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并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要求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在“其他收益”列报,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等。
发行人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对 2017 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列报项目 | 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报 金额 | 影响金额 | 2018 年1 月1 日经重列后 金额 | 备 注 |
应收账款 | 2,368.31 | -2,368.31 | - |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 | 2,368.31 | 2,368.31 | - |
应收利息 | 260.01 | -260.01 | - | - |
应收股利 | 16.00 | -16.00 | - | - |
其他应收款 | 3,590.36 | 276.01 | 3,866.37 | - |
应付账款 | 10,977.59 | -10,977.59 | - |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 | 10,977.59 | 10,977.59 | - |
应付利息 | 203.59 | -203.59 | - | - |
应付股利 | 278.40 | -278.40 | - | - |
其他应付款 | 25,917.27 | 481.99 | 26,399.26 | - |
管理费用 | 9,259.15 | -909.78 | 8,349.37 | - |
研发费用 | - | 909.78 | 909.78 | - |
(2)2019 年会计政策变更
发行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采用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19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累积影响金额 | 2019 年 1 月 1 日 | ||
分类和 计量影响 | 金融资产 减值影响 | 小计 |
项目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累积影响金额 | 2019 年 1 月 1 日 | ||
分类和 计量影响 | 金融资产 减值影响 | 小计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3,228.77 | - | 13,228.77 | 13,228.77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071.23 | -4,071.23 | - | -4,071.23 | - |
其他流动资产 | 9,840.29 | -9,140.00 | - | -9,140.00 | 700.29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6,627.07 | -66,627.07 | - | -66,627.07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3,645.24 | -3.15 | - | -3.15 | 113,642.0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1,166.74 | - | 1,166.74 | 1,166.7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产 | - | 79,390.46 | - | 79,390.46 | 79,390.4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417.07 | -46.91 | - | -46.91 | 3,370.1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101.52 | 2,111.41 | - | 2,111.41 | 14,212.93 |
其他综合收益 | 11,395.69 | -10,922.26 | - | -10,922.26 | 473.44 |
盈余公积 | 11,441.54 | 1,114.72 | - | 1,114.72 | 12,556.26 |
未分配利润 | 91,478.37 | 20,993.65 | - | 20,993.65 | 112,472.01 |
少数股东权益 | 78,303.27 | 600.09 | - | 600.09 | 78,903.37 |
②列报格式变更及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汇总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列报格式变更的影响 | 列报格式变更调整后金 额 |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 影响 | 2019 年 1 月 1 日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 13,228.77 | 13,228.77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071.23 | - | - | -4,071.23 | - |
应收账款 | - | 21,740.15 | 21,740.15 | - | 21,740.15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21,740.15 | -21,740.15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9,840.29 | - | - | -9,140.00 | 700.29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6,627.07 | - | - | -66,627.07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3,645.24 | -3.15 | - | -3.15 | 113,642.0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1,166.74 | 1,166.7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 79,390.46 | 79,390.4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417.07 | - | - | -46.91 | 3,370.15 |
应付账款 | - | 9,187.80 | 9,187.80 | - | 9,187.80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9,187.80 | -9,187.80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101.52 | - | - | 2,111.41 | 14,212.93 |
其他综合收益 | 11,395.69 | - | - | -10,922.26 | 473.44 |
盈余公积 | 11,441.54 | - | - | 1,114.72 | 12,55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