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EITCL-BJ02-2212001-01
项目编号:CEITCL-BJ02-2212001-01
自然资源公共安全数据资源整合与大数据管理平台开发
招标文件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目录
附件 7.4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64
附件 7.5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5
附件 7.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7
附件 1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证明材料(如适用) 73
项目概况
自然资源公共安全数据资源整合与大数据管理平台开发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xxxxxxxxxx 0 xxxxx X x 0 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EITCL-BJ02-2212001-01
项目名称:自然资源公共安全数据资源整合与大数据管理平台开发预算金额:536.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自然资源公共安全数据资源整合与大数据管理平台开发数量:1 项
服务要求:自然资源公共安全数据资源整合与大数据管理平台开发,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七个部分,涵盖标准规范设计、数据资源整合、数据资源治理等相关信息系统建设、信息系统总集成等。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1 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2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应符合财库[2016]125 号文规定。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由采购代理机构到国家规定网站查询打印)。(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 年 12 月 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3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xxxxxxxxxx 0 xxxxx X x 0 x
xx: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本项目接收线上报名。请将报名邮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 xxxxxxxx@000.xxx,报名邮件会于收到当天统一进行回复,如未收到回复可以致电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进行报名登记。报名邮件包含如下内容:
(1)报名信息:报名项目名称,报名公司的公司名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联系邮箱。本项内容必须提供,否则影响报名。
(2)营业执照、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本项资料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者,不影响报名。
(3)我公司收到报名信息后,会将标书款收款账户等信息回复邮件。请公对公汇款支付标书款,汇款时请备注:标书款+项目编号中的数字部分。如受疫情影响,需私对公汇款,汇款时请备注:标书款+项目编号中的数字部分+公司名称。如备注字数受限,可标注公司简称。汇款后将标书款汇款凭证截图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 xxxxxxxx@000.xxx。本项内容必须提供,否则影响报名。
注:我公司将按照贵司报名邮件内容开具标书款发票,请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发票原件开标现场领取。如未参加开标,我公司将按照邮件内容进行邮寄。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35 元,售后不退。
售价:¥535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 12 月 27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 年 12 月 27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xxxx 0 xxxxx X x 0 x会议室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严格落实《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 号)文件要求;《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件等要求。
2.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 28 号
联系方式:xxx 010-63882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 0 xxxxx X x 0 xxxxx:xxx 15313695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电 话:15313695509
本表是关于招标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号 | 内容 |
1 | \ | 项目名称:自然资源公共安全数据资源整合与大数据管理平台开发 |
2 | \ | 采购人名称: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 采购人地址:xxxxxxxxxxx 00 x |
3 | \ |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xxxxxxxxxx 0 xxxxx X x 0 x |
0 | \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 90 天内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视为无效投标。 |
5 | \ | 项目预算:536.28 万元 |
6 | \ |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 份 ;副本份数:4 份。资格证明文件单独胶装成册(1 正 4 副)。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1套(投标文件签章正本原件的扫描PDF版及WORD版),并承诺保证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并对此承担全 部法律责任。 |
7 | \ | 投标一览表也须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与其他投标文件分装,并同时递交采购代 理机构。 |
8 | \ | 参加投标时,投标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9 | \ | 开标之日前(含当日),由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的信用查询结果。开标结束后,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进行审查。 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三万元以上(含三万)罚款金额视为较大数额罚款),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定 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
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按无效投标处理。 | |||
10 | \ | 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详见第六部分评分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
11 | \ |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额的\%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电汇、汇票之一。 | |
12 | \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下列情况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附件 1 投标申请函 附件 2 投标一览表 附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附件 4 技术规格偏离表 附件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 6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附件 7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附件 7.1 法人代表授权书 附件 7.2 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自然资源公共安全数据资源整合与大 数据管理平台开发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附件 7.3 投标人资格声明 附件 7.4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附件 7.5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附件 7.6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附件 7.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 ||
投标报价超出预算的; | ||
提供虚假文件的; | ||
故意隐瞒不良业绩的; |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
\ | \ | 采购过程中涉及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的,性能、技术均满足的情况下,应优先采购。 (注:具体清单内容在中国绿色采购网官网中查询。) |
1.1 投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购买。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2 “投标人”系指响应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的货物。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
2.5 “工程”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工程。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够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采购标的内容,并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
3.2 投标人应遵循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3.3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4 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
3.5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6 联合体
(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协议经采购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
修改联合体协议。
(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4、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招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信息网络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在招标公告中载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二十日。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标的、购买、招标程序和合同条件。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合同
(4)采购需求
(5)投标文件格式
(6)评分方法和标准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6.2 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传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1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 15 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购买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进行研究考虑,采购人可以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4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四、投标文件的编写
8.1 由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和往来书信应以中文书写。 9、计量单位
9.1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参考下列部分:
附件 1 投标申请函
附件 2 投标一览表
附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附件 4 技术规格偏离表
附件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 6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附件 7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附件 7.1 法人代表授权书
附件 7.2 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7.3 投标人资格声明
附件 7.4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附件 7.5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附件 7.6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附件 7.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附件 8 有利于本项目的相关资质文件
附件 9 类似业绩
附件 10 服务方案
附件 11 服务承诺
附件 1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证明材料(如适用)
附件 13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 14 投标人认为有利于评审的其他相关资料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人可以按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各文件并提交相应证明资料。
11.2 投标文件格式不作为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 12、投标报价
12.1 各投标人根据本单位情况按照投标一览表的要求进行报价。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足本须知规定的
有效期的,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性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申请。
13.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
14.1 投标文件正本须是打印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加盖印章。正本和副本存在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x 条不作为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
14.2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4.3 采购人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 投标人应提交 1 套正本“投标文件”、4 套副本“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胶装, “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存在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本条 不作为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
15.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信封或文件盒(箱)密封包装于一件包装内,封口处应盖投标人公章,封皮正面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15.3 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与其他投标文件分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公章,封皮正面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同时递交采购人。
15.4 每一密封信封上封条注明“于年月日时(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5.5 投标文件应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公告注明的地址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15.6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标记,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5.7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16.1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派人送交,并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
16.2 出现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6.3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如需要,本项目可接收邮寄递交投标文件。
①若投标人采用邮寄文件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需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现场,由于邮寄产生的延迟或丢失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若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仪式,视同认可开标流程及结果。 17、迟交的投标文件
17.1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撤回(撤销)
18.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申请,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 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18.2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
18.3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六、开标及评标
19.1 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招标公告或招标公告书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9.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等。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19.3 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将不
得拒绝任何投标。
19.4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当场签字确认。 20、组建评标委员会
20.1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次招标项下货物的特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建评标委员会。
20.2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1、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1.1 评标前,评标委员会将审核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投标文件的资格性。
注:所有需签名签字的文件,人名章、人名签字x、签名、签字具有同等效力,不作为认定无 效投标的依据。
21.2 投标文件中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改,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1.3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 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星号条款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范围和货物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投 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公平竞 争地位。
21.4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1.5 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
21.6 开标、评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评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确定中标人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1.7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22.1 评标委员会将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2.2 评标委员会除考虑投标报价因素外,还将考虑相关业绩、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等因素。 23、评标原则及方法
23.1 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采用相同的标准进行综合评审。
23.2 评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方法详见招标文件评分方法和标准。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投标或有效投标不足三家的;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金额,采购人无法支付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保密
25.1 有关评标的任何情况,如文件的审查、澄清、承诺、评审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均不得透露。
25.2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活动,否则其投标无效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6.1 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6.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条件履行签约行为,可以选择得分排序次之的投标人作为新的合同授予人,依次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7.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资料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结果报告,并提交采购人。
27.2 采购人确认评审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网络或媒体发布中标公告。
27.3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收其他形式的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须按 94 号令规定编写。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处理质疑的相关问题。
27.4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相关法规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复。
27.5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提出质疑的投标人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7.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
财政部门。
27.7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相关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
27.8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接受盖章的纸质质疑函原件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8号xx大厦A座7层 28、中标通知
28.1 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8.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28.3 对未中标人,采购人不做出解释,同时亦不退还投标文件。 29、签订采购合同
29.1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历日内,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29.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9.3 若中标投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9.4 采购合同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30.1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方式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中标人未按照上述规定执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可以按评审排名的次序选择下一名投标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1.1 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31.2 中标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如不足一万元,按固定金额一万元收取。
(本合同模板仅供参考,最终合同文本以双方最终签订为准)
合同编号:
自然资源公共安全数据资源整合与大数据管理平台开发
合 同 书
甲方名称: 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 乙方名称: 签定地点: 中国 北京
目 录
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委托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担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本项目主要目标是完成自然资源公共安全数据资源整合与大数据管理平台开发的相关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七个部分,涵盖标准规范设计、数据资源整合、数据资源治理等相关信息系统建设等。主要包括:任务一:标准规范编制;任务二:数据资源整合;任务三:数据汇聚管理与资源调度分系统建设;任务四: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分系统;任务五:信息资源目录管理分系统;任务六:数据处理与融合分系统;任务七:信息系统总集成。项目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二《技术要求及实施方案》。
1.合同签订 1 个月内完成需求调研,制定系统建设关键技术解决方案,完成系统功能、性能、 UI、数据库、接口等设计。
2.合同签订 5 个月内完成平台全部分系统、子系统的主体功能开发。
3.合同签订 6 个月内完成内部测试、工程其他相关平台、系统的联调,第三方测试(功能、性能、安全)。
4.合同签订 7 个月内上线试运行。
5.合同签订 12 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根据需要配合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和密码应用测评。配合监理、档案管理相关工作。
x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合同总价中已包括系统开发、安装、调试及培训、售后服务等费用,合同软件及服务价格见附件一。
甲方采用电汇方式分期支付合同价款,具体支付条件和比例如下:
1.本合同生效后 3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90﹪,即人民币元整(¥);
2.系统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10﹪,即人民币元整(¥)。与本合同有关应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上述各款项支付前,乙方需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办理支付。
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合同技术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完成系统开发、调试、部署、安装、数据迁移、培训及售后服务,按照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符合技术要求的成果。同时,乙方为本项目提供一年期的免费维护服务,自系统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附件二《技术要求及实施方案》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列示的项目成果。
所提供的文档类型和文档质量需符合软件工程规范,其中电子文档是成果不可分割的部分。除了产品本身外,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所有程序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源代码及源代码介质,程序代码归甲方所有。
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诉讼。
2.如果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被第三方诉称侵犯了该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权利,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负责处理这一指控并应以乙方的名义向起诉方提出抗辩。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尽可能地对乙方抗辩给予协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项目成果以及由此形成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申请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和其它智力成果的权利和利益。涉及乙方产品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
1.甲乙双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前,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承担保密义务。在验收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资料。
2.对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或了解的任何秘密,任何一方均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
面许可,另一方不得利用或披露。
1.系统测试:系统开发工作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双方按照合同要求对系统总体功能和性能进行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系统测试结果必须满足合同规定的技术和功能要求,如系统测试不合格,乙方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完善后进行下一次测试,与之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系统测试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系统整体的测试方案。
2.系统验收:系统测试合格后,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将与本合同有关的相关技术资料提交给甲方,经甲方确认材料齐全后,由甲方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要求,在 15 日之内组织完成验收。
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软件工程规范和惯例为依据。
1.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成果,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周按合同总价的 5‰累计,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5%,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2.乙方因自身原因延迟交付成果超过 90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除前款所约定的误期赔偿费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10%的违约赔偿金。
3.本合同中约定的软件系统,如在设计和功能等方面不符合合同技术要求,或证实存在技术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修补完善,如果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经费,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4.系统保证期(系统验收合格起一年)内系统发生故障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处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误赔偿费,每延误一次,赔偿合同总价的 1‰,延误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5%。
5.甲方延期付款时(正当拒付除外),应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每周按延期付款金额的 5‰累计,延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5%。
6.甲方延期付款时间超过 90 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延期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10%的违约赔偿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期限应相应顺延。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可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
2.任何一方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合同受阻,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 7 天内以书面方式通
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 9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双方也可解除合同。
1.合同实施过程中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 60 天不能解决,任何一方都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任何对合同条款的变更或修改均需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文件,该文件作为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将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可以对本合同进行修改与补充,并在双方签署补充合同后生效,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
甲 方: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盖章)
地址(邮编):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 28 号(100036)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xx)
地址(邮编):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合同总价:人民币(¥)
一、技术构架二、系统功能三、提交成果四、进度安排
五、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六、组织机构
外协任务名称:自然资源公共安全数据资源整合与大数据管理平台开发所属项目名称:公共安全信息化工程(自然资源部建设部分)
外协任务工作周期:1 年
外协任务预算金额:536.28 万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x项目是“公共安全信息化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设将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根本目标,立足“平安中国”建设,围绕地质灾害和海洋灾害防治、应急管理、海缆保护工作需求,借助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和业务专网,汇集整合源头性、基础性地质灾害和海洋灾害信息资源和原有各类信息成果、模型知识成果,形成自然资源公共安全信息服务资源池,建设涵盖地质灾害、海洋灾害及海缆保护监测预警、风险识别、防治管理、协同应急的业务系统,构建地质灾害和海洋灾害公共安全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和具备深化分析应用能力的自然资源公共安全大数据管理平台及大数据分析平台,提供地质灾害和海洋灾害专业化信息服务和公共信息服务,以及海缆保护信息服务。
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和海洋灾害数据多源汇聚、数据标准化管理和业务综合应用的能力,提升地质灾害和海洋灾害及海缆保护风险监测预警、智能决策支持和跨部门灾害信息共享、关联共治、协同处置的水平,为地质灾害和海洋灾害防灾减灾和公共安全保障提供上下协同的信息技术手段,为地质灾害和海洋灾害应急处置、决策支持和海缆安全运行提供高效的信息支撑,
为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信息化保障。
x次公共安全大数据管理平台的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相关数据基础和系统基础。主要包括:
1.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是“十三五”期间建设的重要信息系统,已完成在自然资源部部本级的数据汇聚建设,能够满足部本级数据与其他部委之间的数据共享交换。公共安全大数据管理平台部委之间的数据传输完全利用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完成。
2. 部内的数据共享交换分系统的建设充分参考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设计架构及建设思路,基于自然资源“一张图”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中的数据汇聚模块构建。目前,已基本建成“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现对辅助国土空间规划、行政审批、资源监管、决策支持、信息服务等应用统一支撑和对外服务,初步具备数字化时空信息基础设施的能力。
3. 数据处理与融合系统可参考自然资源大数据应用与服务项目,在此基础进一步完善再自然灾害方面的的有效分析处理系统。自然资源大数据应用与服务项目立足于自然资源管理决策的实际需要,采集、整理有关人类活动和经济行为的各类数据,开展相关专题指标和分析模型研究,开发基于大数据的自然资源决策支持与应用服务系统,围绕国土空间格局分析、房地产用地分析、等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热点和重点问题,形成在线分析和线下报告,为自然资源决策提供支撑。
在编制自然资源公共安全信息化以及大数据管理平台相关标准规范的基础上,通过构建大数据管理平台的相关子系统,实现各相关单位公共安全数据的统一汇聚,在数据汇聚的基础上,通过数据抽取、加载、清洗等,实现数据整合集成和高效融合,实现数据资源使用的分配、调度以及管理,实现公共安全数据资源的综合治理、高效共享和交换,为大数据分析系统提供数据基座,为公共安全信息化提供数据基础设施,为业务应用和数据服务提供支撑。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七个部分,涵盖标准规范设计、数据资源整合、数据资源治理等相关信息系统建设等。主要包括:
编制自然资源公共安全信息化总体标准、数据标准、业务标准及安全标准。总体标准包括《自
然资源公共安全信息化 标准化指南》;数据标准包括《自然资源公共安全信息化工程信息资源分类与编码规范》《自然资源公共安全信息化工程大数据资源池设计规范》;业务标准包括《自然资源公共安全大数据管理平台业务流程规范》《自然资源公共安全大数据分析系统业务流程规范》《自然资源公共安全大数据管理平台业务系统规范》《自然资源公共安全大数据分析系统业务系统规范》
《公共安全信息化工程(自然资源部)安全管理要求》等。
自然资源部公共安全数据整合包括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提供的各类信息资源。信息资源主要来自 2 个方面:一是来自自然资源部各业务部门;二是平台业务运营和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根据数据来源及应用范围不同,可建设基础地理数据库、国土专题数据库、海洋环境专题数据库、地质环境专题数据库、地质灾害隐患专题数据库、海洋预报预警专题数据库、海缆保护专题数据库等,通过数据多源接入、ETL、服务集成等方式,构建自然资源公共信息安全数据资源池。
自然资源公共安全大数据管理平台汇聚了海洋信息中心、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海洋预报中心、地质监测院、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单位以及自身产生的各类数据。这些数据的生产均由各节点自主完成,而后通过定期的数据汇集到部信息中心节点。经过数据的清洗、转化、抽取后进入公共安全大数据资源池,支撑公共安全信息化工作的进展。数据汇聚管理与资源调度分系统即完成对各节点数据的抽取以及进入部信息中心大数据资源池后的相关管理与调度组织。
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分系统提供公共安全大数据在多个信息节点之间完成数据的汇集流动与共享,实现数据的统一汇聚。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分系统主要完成自然资源部与国家共享交换平台之间的数据交换共享以及从国家共享交换平台获得数据后推送到其他各节点单位。通过数据共享交换服务子系统建设,改变现有以特定项目为依托的、分散的、点对点单一的数据共享交换模式,打通系统间信息互通渠道,建立信息共享按需服务新模式,满足对各类环境信息、基础地理与遥感信息、综合管理专题信息的实时化、透明化服务需求,同时满足地方开发利用等综合管理需求,进一步促进信
息共享交换和业务协同,提升数据领域的交换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为了提高数据资源的综合利用率,解决各信息系统存在的“信息孤岛”、数据不统一、不规范、不完整等问题,需要对各类数据资源进行整合。需要为各类数据资源建立信息资源目录,通过信息资源编目系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查询和了解信息资源的有关情况。信息资源编目系统包括目录体系管理、目录注册管理、目录发布管理和目录资源申请管理等模块,实现编目、注册、查询、发布和维护等功能,建立和维护信息资源目录,实现各类公共安全大数据相关的基础资源和共享资源目录信息的统一汇集和管理。
数据处理与融合系统包括数据标准管理子系统、主数据管理子系统、元数据管理子系统、数据质量管理子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子系统、资源目录管理子系统、数据清洗管理子系统和主题融合管理子系统等 8 个子系统,通过对采集汇聚的原始信息进行清洗、融合、加工等处理,形成基础数据库、综合业务库、知识库、智能服务库、数据产品库、共享交换库等,构建形成统一的数据资源体系,为综合业务应用和数据智能服务奠定基础。
在项目相关数据标准、业务标准的基础上,开展信息系统总集成。主要包括:开展各业务应用系统和基础硬件环境之间的联调联测,统一集中管理、分配和监控各应用软件的硬件资源利用状况,实现数据库、中间件和各业务系统的集成,实现应用系统统一部署、统一管理;按照相关数据规范,构建统一的数据汇聚体系,负责连通、对接以及个管理各项目单位之间的数据汇聚接口和系统,保障数据统一集成;负责管理和对接各业务应用系统之间的衔接接口,基于统一的规范,开展各个业务系统之间接口的对接、测试以及部署;统一身份认证集成,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统一构建各业务应用系统的身份认证体系。
(1)《自然资源公共安全信息化 标准化指南》。针对自然资源公共安全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需求,在标准体系与信息组织与共享分类规范的基础上,提出指导自然资源公共安全信息化标准工作的目标任务、原则、标准化工作内容,标准体系、参考模型,信息组织与交换采用的模式与规范、标准工作部署、标准支撑体系设计。
(2)《自然资源公共安全信息化工程信息资源分类与编码规范》。从应用主题、信息来源等多个分类面,给出信息资源的分类组织方式,明确分类目录结构、编码规范等,以方便信息资源的组织、管理、查询和访问。
(3)《自然资源公共安全信息化工程大数据资源池设计规范》。主要规定自然资源公共安全信息化工程大数据资源池设计的总体要求、层次结构、数据构成、数据描述、数据接口、数据模型与存储、数据安全、资源池管理、设计指标等。
(4)《自然资源公共安全大数据管理平台业务流程规范》。主要规范自然资源公共安全大数据管理平台数据汇集、资源调度、数据处理与融合管理、信息资源目录管理、数据共享交换等业务的业务流程。
(5)《自然资源公共安全大数据分析系统业务流程规范》。主要规范自然资源公共安全大数据分析系统的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灾后重建与评估辅助、自然灾害风险分析、大数据资源门户等业务的业务流程。
(6)《自然资源公共安全大数据管理平台业务系统规范》。本标准规定自然资源公共安全大数据管理平台的总体架构以及数据汇集、资源调度、数据处理与融合管理、信息资源目录管理、数据共享交换等子系统功能和建设要求。
(7)《自然资源公共安全大数据分析系统业务系统规范》。主要规定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灾后重建与评估辅助、自然灾害风险分析、大数据资源门户等子系统的总体架构、功能结构以及建设要求等。
(8)《公共安全信息化工程(自然资源部)安全管理要求》。主要规定公共安全信息化工程(自
然资源部)数据安全管理规范和平台安全管理规范,适用于指导公共安全信息化工程(自然资源部)安全管理工作开展。
标准制定或修订的主要流程和方法见下图。整体上包括计划阶段、征求意见稿阶段、送审稿阶段。主要方法包括收集整理现有标准规范、分析业务需求、确定技术实现路径,结合需求调研法、专家论证法、实验验证法开展数据库标准的编制、论证、定稿。
(1)计划阶段
计划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进一步明确制定标准的目的和意义,明确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应用领域,初步拟定标准的结构和内容;明确制订标准的可行性,是不是处于适合的时机,条件是否成熟;搜集国内外相关标准和规范、相关文档资料;拟定制定标准的工作大纲等。必要时,组织行业专家、业务骨干等开展研讨,进一步确定标准内容。
(2)征求意见稿阶段
提出标准征求意见稿,是制定标准的基础工作,应尽量做到完备、周密、详细。主要工作过程如下:
1)组成起草标准工作组。承担单位相关熟悉人员组成标准起草工作组。
2)准备工作。就制定标准的目的、要求、涉及的标准内容、统一认识,在此基础上:明确标准内容的构成以及起草的主要依据;收集有关资料,包括国内外标准资料、国内外相关研究报告、有关的科研成果等;专题调查研究,对标准中的关键问题或难点问题进行专门的调查研究,务必将问题产生的根源、影响、解决办法等了解清楚,为确定标准内容提供可靠的依据;标准试点研究,由中心确定,对标准的某些内容,选择有条件的单位进行试验验证,提出验证结论。
3)提出标准征求意见稿。起草整个标准,经标准起草工作组讨论后定稿。如有必要,可邀请部分专家进行讨论、修改后定稿。还应提出标准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准编制说明完成后,应经中心审核同意后发出征求意见。
4)征求意见。发往征求意见的单位主要为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大专院校、主要作业单位等等。发送征求意见函时,附上征求意见的表格,以利对意见的综合整理和处理。
(3)送审稿阶段
标准送审稿应是被认为已成熟的、经审查后可定稿的标准稿。对征求来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和项目单位研讨基础上逐条汇总处理意见,大致有下列五种情况:采纳;部分采纳;不采纳,对此应说明理由或根据。对意见的处理应依《意见汇总处理表》格式列出,作为审查会的讨论依据和报批标准的附件。并根据处理意见修改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写说明以及相应的图表。
数据库主要以元数据库、目录数据库、共享数据库、敏感数据库、公共基础数据库、主题/专题数据库为主,后期可根据实际发展对信息资源规划的内容修正和扩展。
(1)元数据库
资源元数据包括核心元数据和扩展元数据,核心元数据是必须填写说明的,也是国标中要求定义的;扩展元数据是对资源的补充说明,可以自定义元数据。该功能只适用于系统管理员有权限进行操作,主要用于公共使用。元数据库中存储平台数据的描述信息,包括数据库内部存储数据的数据源信息。它可以帮助人们有效地定位、评价、比较、获取和使用平台相关数据,建立元数据是实现平台数据统一管理的有效方法。包括数据的描述信息,包括数据库内部存储数据的数据源、归属、数据质量、数据更新等信息。
(2)交换数据库
交换信息库是为实现信息交换而建立的中间存储信息库,通过交换信息库将对外交换的数据与业务系统分离,保证了业务系统的独立性及安全性。交换信息库中包括提供和接收的交换信息以及为实现交换进行管理的信息,如交换日志、交换配置等。
(3)目录数据库
目录数据库是目录服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存储各业务部门注册到数据融合平台的目录内容以及用于发布的目录内容,根据应用的不同可以分为目录内容信息库、目录服务数据库。
(4)基础数据库
公共安全数据资源基础库包括基础地理数据库、国土专题数据库、海洋环境专题数据库、地质环境专题数据库、地质灾害隐患专题数据库、海洋预报预警专题数据库、海缆保护专题数据库等(见表 1),在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通过数据多源接入、ETL、服务集成等方式,构建自然资源公共信息安全数据资源池。
表 1 基础库数据分类表
序号 | 一级类 | 二级类 |
1 | 海洋环境 | 海洋环境基础数据 |
2 | 海洋承灾体数据 | |
3 | 海洋观监测与预报数据 | |
4 | 海洋统计数据 | |
5 | 海洋应急保障资源数据 |
序号 | 一级类 | 二级类 |
6 | 海洋应急业务数据 | |
7 | 地质灾害隐患 | 卫星遥感数据 |
8 | 地质灾害隐患专题产品 | |
9 | 地质灾害隐患高级产品 | |
10 | 地质灾害隐患支撑数据 | |
11 | 地质灾害隐患背景数据 | |
12 | 地质环境 | 地质灾害基础信息 |
13 | 地下水基础信息 | |
14 | 地质灾害动态监测信息 | |
15 |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 |
16 | 地质灾害重大灾情信息 | |
17 |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信息 | |
18 | 地下水动态监测信息 | |
19 | 海洋预报预警 | 海浪警报 |
20 | 风暴潮警报 | |
21 | 海冰警报 | |
22 | 海啸警报 | |
23 | 基础地理信息 | 基础地理信息 |
24 | 地理信息资源目录 | |
25 | 国土专题 | 土地利用 |
26 | 土地许可 | |
27 | 采矿权许可证 | |
28 | 海缆保护 | 船舶实时状态数据 |
29 | 海缆实时状态数据 | |
30 | 船舶基础信息数据 | |
31 | 海缆基础信息数据 | |
32 | 海上项目及用海申请审批动态信息数据 | |
33 | 海缆监管信息数据 |
(5)主题/专题数据库
主题/专题数据库根据自然资源部的业务需求,由共享信息库经过相关规则采集或处理生成。
以自然资源“一张图”总体框架为基础,开展公共安全信息资源整合集成。以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为基础,充分发挥自然资源空间数据的基础底版、底线、底数的作用,形成与国家公共安全信息化需求相适应的动态更新的数据资源池和数据治理体系,提升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监管、用数据服务的能力。结合各公共安全业务流程,梳理数据接收、质检、基础处理、专题产品
生产、应用产品编制的整个数据流程,实现与各个业务分系统之间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自然资源
公共安全数据资源池总体框架如图 1 所示。
图 1 自然资源公共安全数据资源池总体框架
数据资源整合主要是通过离线建库、自动采集、数据抽取、加工处理入库、服务接入等方式实现集成。核心是集成整合地质环境监测院、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海洋信息中心、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等单位的相关数据资源(图 2)。
图 2 数据资源来源
(1)数据离线整合
初始数据建库时,通过离线拷贝方式实现数据整合。对拷贝的数据进行数据标准化处理、数据分类编码、数据质量检查、数据问题处理到整合入库。按照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和相关标准构建统一的数据资源池以及标准数据库体,对照入库。
(2)数据自动采集
通过调用大数据分析应用系统提供的数据采集接口,把对应的地质环境监测院、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海洋信息中心、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等单位的结构化数据,以增量的方式推送到数据资源池,实现数据更新。
(3)数据抽取
通过定义大数据分析应用系统的数据模型与地质环境监测院、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海洋信息中心、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等系统的数据模型之间的数据抽取映射关系,实现将地质环境监测院、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海洋信息中心、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等系统的数据抽取到数据资源池。
(4)数据处理、整合、入库
依据数据资源池建设相关标准规范,对各类业务数据资源进行标准化整合,对数据格式、编码、长度、类型等进行统一处理,对脏数据进行清洗,生成高质量的标准数据内容。
(5)数据接入
可以采用数据库直连、数据访问接口、数据服务接口等方式,汇聚自然资源部各部门现有各业务系统的数据资源,同时汇聚外部信息数据,并存储到数据融合平台。
数据汇聚管理与资源调度分系统即完成对各节点数据的抽取以及进入部信息中心大数据资源池后的相关管理与调度组织。包括数据汇聚管理子系统和数据接口服务子系统。
数据汇聚是数据管理分布的基础。通过数据资源平台建设汇集多源、异构、海量的数据资源到数据资源平台之上,主要涵盖各业务系统产生的结构化和非结构化信息、文档、图片等实时或非实时的社会数据资源,逐步形成能为创新业务所用的大数据资源池。
对于结构化数据,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各业务系统的数据库数据和新建的各类协同、综合分
析平台数据。其接入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离线结构化数据接入和实时(流式)数据接入。根据应用系统情况和数据汇聚的要求,选择合适的数据汇聚工具和方法,实现数据汇聚。
对于非结构化数据,主要是指 WORD、PDF、图片格式的文书、案卷、图片、压缩包、音频文件、视频文件等。通过提供对象存储 OSS 文件服务传输到数据交换系统的约定目录落地存储或另外进行结构化处理进行汇聚。各业务系统可以通过不同权限操作对象存储来实现非结构化数据的储存和流转;通过各种图像处理技术、文本识别技术、视频结构化,对非结构化文件进行结构化处理后,汇聚到数据资源平台。
可以实现丰富的异构数据源之间数据高速稳定的数据移动及同步能力,基于离线(批量)汇聚服务,可以实现数据离线汇聚到大数据平台。基于实时的数据同步传输服务,可以实现实时(流式)数据的汇聚。
系统功能主要包括:
(1)数据汇聚库构建模块
根据自然资源部各单位公共安全信息化相关各业务系统当前数据情况,构建与对接第三方系统同名,同结构的数据库,用于存储每天采集的数据,每天同步的增量数据,经对原始数据资源进行统一聚集后,形成自然资源公共安全数据业务基础汇聚库,汇聚库只对原始数据资源进行汇聚存储,不做任何数据处理操作。
(2)数据汇聚工作流定制
定义和管理工作流:定义具体的作业流程包含的作业信息以及依赖关系。提供 XML 文件(也可以通过 API 提交,通过图形化拖拽作业节点的方式),按照规定的格式描述各个工作流的拓扑逻辑和 Job 的依赖关系,各种任务类型的细节配置。
定义工作流作业依赖关系:1)时间依赖,大量的定时触发任务,依托时间来判断是否满足运行条件。2)任务依赖,需要根据前置任务的执行情况,来决定当前任务是否满足运行条件。3)数据依赖,通过判断任务运行所依托的数据是否存在来决定是否启动任务。
(3)数据汇聚调度定制模块
数据汇聚分发调度模块是指数据传输和格式转换后应编程实现所需规律进行数据分发任务调度,分发至特定表或基础资源库,分发过程所建任务根据要求进行任务调度。
任务调度支持多线程并发、线程池维护、运行时间规则解析、运行现场的保护以恢复等方面。任务调度系统,重点是在正确的时间点启动正确的作业,并确保作业按照正确的依赖关系及时准确的执行。具体功能包括作业运行周期的管理、作业异常管理和系统监控、资源和权限控制、系统运维应用等。
(4)离线数据汇聚模块
大数据基础服务支撑平台数据集成服务是稳定高效、弹性伸缩的数据同步平台,主要通过定义数据来源和去向的数据源和数据集,提供一套抽象化的数据抽取插件、数据写入插件,并基于此框架设计一套简化版的中间数据传输格式,从而达到任意结构化、半结构化数据源之间数据传输的目的。
(5)实时数据汇聚模块
数据实时同步汇聚工作通过大数据基础服务支撑平台数据实时同步服务技术,同步汇聚需配置同步数据源头端和目标端的相关信息,基于数据库日志系统,实现数据实时同步的同时完成不同数据源之间的格式转化。
(6)非结构化数据汇聚模块
利用大数据基础服务支持平台对象存储服务,实现各类非结构化数据接入,满足图片、电子文档、音视频以及数据库文件或特定系统文件的存储的调用。
(7)数据适配模块
针对各接入节点的不同系统或数据库,需要有相应的接口系统(适配器)将它们接入到交换服务系统上来。并与整个数据流程管理平台无缝地融合起来;提供对 SQLServer、Oracle、Sybase、 MySql 多种关系型数据库的接口,可以方便的实现对数据库的访问,无论从数据库抽取数据,还是插入数据;提供专用系统适配器开发接口。
(8)数据核对模块
提供数据核对功能,通过统计发送端的发送总量、新增数据量、更新数据量、删除数据量和接收端的接收总量、新增数据量、更新数据量、删除数据量,对数据的发送和接收进行数据核对功能,统计数据发送过程中的偏差,当偏差统计结果大于阈值,监控平台进行预警。用户此时需要查询交换日志进行错误定位和排查。
(9)数据抽取模块
适配器的数据提取方式可分为一次性全部提取与增量提取两种,其中一次性提取是一次性将源数据库的所有业务数据交换到目标数据库中;增量提取只将发生变化的(增、删、改)的数据交换到目标库中。支持数据库映象方式的数据提取,并且可通过配置来设定数据的提取方式,包括实时、定时以及周期性的提取与交换。
通过数据接口服务子系统进行各类数据接口开发,针对各种数据开展不同程度的封装。根据不同业务需求,提供 REST 数据接口、数据库直接、虚拟库、数据文件接口等四种数据接口服务模式,
并针对不同用户开发数据服务注册管理和发布功能,实现接口服务方式的资源共享。数据接口服务子系统主要包括 REST 数据接口服务模块、数据库直连服务模块、虚拟卡直连服务模块、数据文件接口服务模块。
(1)REST 数据接口服务模块
基于 HTTP 协议来调用 REST API,根据 REST API 请求参数,封装 HTTP 请求进行调用。全 Web界面化配置功能,只需要链接相应的数据源并创建数据模型即可交换数据,通过配置数据源、输出形式、数据筛选、排序、分组等信息,完成数据从数据库到 REST 接口的转换。数据服务平台通过动态发布 API 技术把所有数据服务化,实现与外部系统的资源共享。
(2)数据库直连服务模块
该模块是通过只读数据库用户权限控制方式,实现公共安全信息资源池数据访问服务。通过统一数据库配置模块提供数据库访问用户名、密码、授权可访问的数据库、数据表等信息配置功能,同时提供配套数据库访问信息的增加、删除、修改等功能,满足大数据量资源传输、高速查询访问的应用需求。
(3)虚拟库直连服务模块
针对较为常用的、计算速度要求较高的应用需求,建设虚拟库。虚拟库包含数据表、视图、同义词对象。通过数据库直连方式,提供数据服务,用户以 SQL 方式进行数据查询。通过数据服务平台配置数据库访问用户名、密码、删除虚拟库等操作。虚拟库方式注册为服务总线库表接口,对外提供统一服务。
(4)数据文件接口服务模块
数据文件接口根据数据文件的存储方式与存储位置提供人机交互接口和程序访问接口等多种方式的接口访问。人机交互接口服务主要针对 NAS 存储,以挂载方式为本系统操作人员提供图形化界面,以方便用户直接查看数据文件;程序访问接口服务主要针对 DFS 存储,以 Restful API 的形式,通过 HDFS/FastDFS 提供的原生 API 对上层数据文件查询服务提供对应开发语言的 API。
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分系统包括资源目录管理子系统、数据交换子系统、服务接口管理等等子系统的内容。实现与国家共享交换平台数据资源目录和数据资源的对接,实现部级各单位部门间数据交换。
(1)目录接入
提供数据资源目录子系统的相关接口,国家级共享网站通过该接口访问目录管理系统上传的目
录。
(2)资源接入
对国家级的资源接入对接主要采取三种模式,包括上传模式、接口模式和交换模式。这三种模
式支持资源在国家共享平台的资源中心落地、资源的映射两种模式。上传模式指通过国家级共享网站访问资源中心,上传共享资源信息。接口模式指通过国家级共享网站访问资源中心,提交本地的相关接口配置信息,以方便国家级共享网站快速获取到对应的资源。交换模式指通过省级数据资源交换子系统的对接前置机,与国家级的交换系统进行连接。
部级各单位部门间实现两类交换,具体就是部信息中心、其他部门之间的交换请求,由部信息中心完成所有单位的共享交换,同时海洋信息中心完成海洋相关数据的共享交换。交换频率包括实时/准实时交换、定时交换。交换形式包括文件、数据库表、API 数据交换服务。
基于各类标准业务数据,将可供共享交换的数据单独整理,建立自然资源部数据共享数据库,同时基于大数据基础服务支撑平台数据共享能力,定制数据共享接口,并对数据共享进行授权管理,访问控制和记录管理。
(1)前置子系统
使用前置机作为部门与数据交换平台进行数据交换的窗口,也可认为它是各部门的业务系统与数据交换平台之间的数据流动中转站。要求如下:
1)支持交换节点与交换传输系统之间及交换节点与交换路由系统之间的双向信息交换;
2)前置交换库应通过配置工具接入到交换传输系统,实现对前置交换库数据的存取也应通过配置工具访问实现;
3)系统能自动根据前置交换库中数据的变化,将数据发送给中心交换系统。支持完全提取和增量提取两种方式。支持数据库映象方式的数据抽取。支持实时、定时、周期等方式的采集策略。支
持对数据抽取方式的各种前提条件进行详细描述。自动实现代码集之间的转换;
4)提供前置交换库的历史数据定期删除功能;
5)提供图形化的交换服务配置工具;
6)支持各种主流操作系统;
7)支持各种国外主流数据库和国产数据库。国外主流数据库包括 Oracle, Sybase, Informix, Microsoft SQL Server、My Sql 等;国产数据库包括人大金仓、南大通用 Gbase、神州通用数据库等。
前置系统通过智能适配器系统实现数据的接入和转换,部署在前置机上的应用适配器能够从各种异构数据源中获取数据,向目标应用系统写入数据,并实现两者之间的信息格式的自动转换。可自动根据某个数据库中数据的变化,将数据可靠发送给其他的数据库或应用。满足一旦在一个部门节点前置机上部署一个应用适配器,即能满足所有应用系统数据交换的业务需要。
(2)服务接口管理子系统 1)服务接入管理模块
提供服务接入、整合、组织,结合认证授权、能力,形成系统间服务访问和对外开放场景,实现内外多方系统之间跨协议的服务能力互通,对服务的发布、授权和调用提供一致的组织管控。
必须解决多个不同的协议之间转换,需要支持一个服务用不同的多种协议同时进行开放。 2)服务后台管理模块
1
服务注册管理
将对应服务注册,进行对应服务接口信息录入,包括名称、类型、调用方式及说明、服务生产者、测试者、发布者、状态值及说明等注册基本信息。
2
服务发布管理
可对注册到服务共享平台的各类服务进行发布,也可对已发布服务进行下架撤回操作。包括服务申请管理、服务授权管理、服务使用管控。
3)服务自动封装模块
可通过封装 API 的方式将数据资源池中的数据资源和数据业务以服务方式发布,以提高数据共享服务通用能力服务的开发效率。所有的服务在注册过程中都支持配置相应的状态值与状态值说明。
4)服务安全审计模块
完成对共享服务体系的分布状况、服务管理系统的授权状况、服务管理系统的调用状况的信息采集。对平台上的服务即时调用状况进行统计收集,掌控服务的调用的成功率和失败率。
通过可视化技术将服务资产和动态服务资源信息以可视化的形式呈现,比如关键服务的访问热
度、服务资产在组织内不同部门或业务系统内的分布、系统的账号和权限图、敏感数据的范围权限图。
5)接口缓存管理子系统
利用大数据基础服务支撑平台技术支撑,建立接口缓存机制,通过服务总线,为大批量、高并发服务调用提供技术解决途径。
鉴于通用服务接口调用量大,频率高,平台支持对单项通用服务接口的缓存进行管理,同时与平台审计监控功能进行结合,实现调用缓存记录定时转入审计模块。
(3)共享交换管理子系统 1)共享授权管理模块
授权管理模块支持面向接口的授权和面向用户的授权,结合平台后台管理中心,实现对用户的授权管理的授予、收回、冻结等功能。
2)共享访问控制模块
在用户授权保护的基础之上,面向接口,可设定接口有无条件共享、特定的调取方式、调取频率、调取量、调取的数据项等信息,从而从接口源头控制了共享数据的内容范围,进一步提升数据共享的可控性。
3)共享记录日志管理模块
包括对调用的时间、调用者身份、调用端 IP、调用内容、调用状态等信息的记录,形成数据共享调用的追溯能力。日志管理包括日志的查看、日志的下载和日志级别分类。统计桥接数据情况,可以按月、日统计查看。统计查看精确至每个表的发送和接收量。
(4)共享可视化管理子系统
共享服务门户,为整个自然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提供一个统一的入口。所有用户在统一的用户认证和授权框架下利用平台提供的应用服务资源开发新业务。其主要功能定位于查看与服务共享、能力开放相关的信息,如服务注册数据、调用数据等系统总体指标和信息通告、开发指南等。同时它也是个人事务处理的窗口,如办理当前待审批业务、查看已审批业务、查询我的申请单进度等。另外,共享服务门户提供与 IT 服务平台相关联应用的访问入口,支持单点登录访问。
信息资源编目系统包括目录体系管理、目录注册管理、目录发布管理和目录资源申请管理等模块,实现编目、注册、查询、发布和维护等功能,建立和维护信息资源目录,实现各类公共安全大数据相关的基础资源和共享资源目录信息的统一汇集和管理。
依据统一规划,建立统一的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目录体系管理主要功能是对数据资源建立分类目录和索引,提供元数据和信息资源目录的编辑和管理功能。
1)元数据自动提取编目模块。基于核心元数据标准,可从不同形态的数据资源中自动抽取以及手工抽取元数据,并生成信息资源目录。
2)手工维护编目模块。通过手工输入或导入信息资源的名称、信分类、提供方、格式分类、共享方式、范围等信息,实现数据目录的手工编目。
3)唯一标识符管理模块。按国家《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支持唯一标识符的分配和赋值,包括支持后段码的自动生成和管理。
4)目录按权限管理模块。根据组织机构和用户权限,实现不同权限的分级维护。管理员具有维护、审核全部目录信息的权限,各业务司局可维护各自业务范围内的编目信息。
至少从数据属性、业务属性、部门属性、主题属性四个不同维度进行信息分类,每种分类维度下可灵活自定义设置和维护多个分类标准。
目录注册管理系统的主要作用是方便地实现数据和服务资源目录内容提供者向目录体系注册数据和服务资源元数据。目录注册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提交、审核和入库功能。
目录发布管理的主要作用是发布数据和服务资源目录内容,保证目录内容的一致性,避免信息冲突。
提供对目录内容的修改。并对目录重新提交、审核和注册发布。目录修改需经过审批,审批通过后生效。提供目录分类、用户维护目录权限自定义维护,支持灵活配置和扩展。
提供编码规则,用户对目录编码进行自定义维护,用户可对单个编码进行修改。支持灵活配置和扩展。自定义后段编码方案及多种组合规则,并自动生成目录资源的唯一标识码。
能够将指定范围的目录信息导出为 Word、Excel 等指定格式,以便编辑和打印成册。
发现、定位和共享多种形态的信息资源,为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资源共享提供统一查询和索引入口。包括目录检索、目录导航、资源指引、目录统计等。
数据处理与融合分系统实现对整个数据清洗融合过程中的管理。功能模块主要包括主数据管理子系统、数据质量管理子系统、数据清洗管理子系统及主题融合管理子系统等。
主数据是业务系统间共同维护的数据。主数据管理子系统提供对主数据的手工维护、主数据管理系统接口、模板导入的方式对主数据进行建模,包括主数据实体(表,字段,编码规则等)建模,存储表管理,存储模型管理等。
(1)主数据建模管理
主数据建模管理主要实现主数据实体建模、存储表管理、存储模型管理、主数据编码规则管理
等。
(2)采集与维护管理
主数据采集与维护实现自动周期性采集、手工采集、采集审核入库、采集日志管理、主数据导
入等。支持对主数据源进行配置管理,包括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等功能,主数据源信息包括名称、IP 地址、注册时间等信息。
自动周期性采集:支持从业务系统中,通过 ETL 工具抽取主数据到主数据管理系统中进行统一
存储,支持对主数据进行全量数据加载、更新数据加载,更新数据包括增加、修改、删除的主数据。
手工采集:支持对系统中的各类主数据进行手工增删改功能,系统自动记 录主数据手工采集的时间、修改人等信息。
采集审核入库:支持对采集审核入库列表中的数据库进行审核,包括逐条审核和批量审核,审核通过的主数据通过查重规则、转换规则等处理后,加载到主数据管理系统中。支持对采集审核入库列表中的主数据按远程业务系统、主数据等进行多条件组合查询。
采集日志管理:系统自动记录主数据的采集日志,包括主数据的操作类型,操作状态,远程系统,主数据,操作时间等,操作类型为加载、分发、排重、删除等,操作状态为失败、成功。支持按照操作类型、操作状态、远程系统等多条件组合查询,支持对查询结果导出到外部文件。
主数据导入:支持从交换格式的主数据批量导入到主数据管理系统中,在导入过程中,对主数据按照主数据建模中设置的编码规则进行唯一性标识,对导入的数据质量(如格式)进行检查,以列表的方式展示有问题的数据。
主数据导出:支持对主数据的全量或者增量导出,全量导出则导出主数据表的全量数据,增量导出通过检测主数据的更新情况(增加、修改、删除),当主数据发生更新时,将增量数据写入临时表的机制进行导出。
(2)变更与版本管理
对主数据管理子系统中的主数据进行变更和版本管理,当业务系统中的主数据发生变更时,触发主数据管理子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变更,变更之后,通过主数据订阅发布到其他业务系统中。
(3)主数据订阅服务
对主数据管理系统中统一管理的主数据,通过订阅的方式,分发到各个业务系统中,主数据订阅包括主数据更新通知、主数据订阅、主数据推送。
(4)主数据查询统计
主数据查询主要包括表查询、段查询、主数据查询、主数据映射关系查询等功能。
主数据统计分析包括主数据编码统计、主数据变更统计、主数据订阅统计、主数据血缘分析、主数据差异分析、主数据影响分析。
数据质量管理子系统主要解决脏数据、重复数据、数据不一致等问题,建立数据质量标准,监督、控制和跟踪数据质量。
(1)数据质控指标
建立包括完整性、及时性、合法性、唯一性、一致性、准确性等数据质量控制指标。
(2)质控规则管理
按照质量控制指标,提供对数据格式、精度、一致性、完整性、基准性、权威性、主权性、鲜活性、安全性以及稳定性等质控规则的创建、修改、删除等管理功能。
(3)问题数据管理
问题数据管理是将原始数据资源在构建形成各类数据过程中,通过清洗融合中的质检规则将问题数据存储至对应问题库。数据质量管理则是针对各类基础数据、统计数据进行特定规则的质量检查,并将问题数据存储至质检问题库。
1)基础数据问题库
数据资源来源于数据采集汇聚形成的原始数据库,通过初步清洗融合,形成基础数据库。在清洗融合过程中,经质量检查不符合标准的问题数据存储至基础数据问题库,后续将对此问题库资源进行定期分析,以对数据源、清洗融合规则、元数据等做出相应调整。
2)主题数据问题库
基于基础类数据库,根据业务主题应用和分析需求,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清洗融合,形成各类主题数据库。将不符合标准的问题数据存储至主题数据问题库,后续将对此问题库资源进行定期分析,以对基础数据的融合规则、元数据等做出相应调整。
3)质检问题库
基于数据质量管理,依据数据质控规则,对各类数据库进行定期质检,将不符合指标的问题数据存储至质检问题库,后续将对此问题库资源进行定期分析,以对基础类数据库、统计类数据库等相关清洗融合规则、元数据等做出相应调整。对于问题库中存在完整性、合法性、准确性等问题的相关数据,将依据基准数据及业务分析对其进行修正。
(4)检验方法管理
检验方法管理主要实现数据质量检验过程中使用的各类方法的统一管理。
(5)核检任务调度管理
核检任务调度管理主要包括任务编辑管理、任务运行控制等管理功能,提供质控任务的创建、修改及启用停用执行等。
1)任务编辑管理
支持数据质量任务的新建、编辑、修改、保存和调试等功能,并支持以工作流的形式构建数据质量处理任务,通过批量选择质控规则,实现对数据质量控制任务的策略制定。
2)任务运行控制
支持对用户定义的数据质量任务进行运行部署,并支持运行任务管理、运行环境检查、运行状态监控、运行模式控制(集中式和分布式)等功能。
3)任务报告生成
支持以格式化文档的形式自动生成数据质量报告,提供质量报告模块管理、质量报告模块定义、质量报告自动生成等。
4)数据质量处理
针对数据质量处理模块的管理,支持模块加载、模块卸载、模块属性编辑等功能。 5)质量元数据标准接入
系统提供质量元数据标准导入、不同版本元数据标准融合、元数据标准的浏览查看、元数据标准与质量处理模块任务对接等功能。
(6)问题数据反馈跟踪处理管理
问题数据反馈跟踪管理功能,实现问题数据的规则配置、状态监控、数源追溯和处理监管。 1)数据追溯管理。数据追溯管理包括轨迹数据捕获生成、轨迹数据管理、数据轨迹追溯模型等
功能。
2)数据轨迹追溯模型。结合特定追溯方法,用户可通过追溯功能获取轨迹数据和证据数据,使得数据在流动过程各个环节都得到监控,一旦数据出现问题,能够利用轨迹和证据信息快速找出问题源头,加快数据追溯的速度和精度。
3)日志监控管理。提供数据撤销及恢复操作日志查询功能,便于清晰了解接入数据的每一步操作,同时能够追溯数据在系统中变化的过程和时间。
4)质控问题查询分析。质控问题查询主要包括关键词查询、二次查询等功能,质控问题分析包括数据完整性分析和数据有效性分析等。
数据清洗管理子系统,通过开发通用的数据采集工具软件(支持 Excel、Xml、数据库格式),实现对现有各类异构系统信息的采集及非标准化数据的加工处理等,通过对业务数据进行梳理,将数据文件导入到数据采集工具进行数据清洗和上传。
(1)基础数据模型定义
主要针对基础数据库进行数据集和数据项定义,是用户在数据库中看到的、数据库管理系统所支持的数据模型,是描述数据、对数据进行合理组织、定义数据操作的数据模型。
(2)数据抽取
数据抽取是指通过 ETL 工具或结合人工操作等方式,从数据源中抽取数据至目的端的过程。数据抽取包括全量抽取和增量抽取。全量抽取主要在系统建设初期使用,增量抽取是指抽取自上次抽
取以来数据库中要增加、修改、删除的数据。
(3)标准数据转换
标准数据转换是指将抽取的数据根据定义的统一数据标准,进行转换。由系统自动与人工操作相结合进行转换。
(4)数据清洗
数据清洗是指发现并纠正数据文件中的错误。在对抽取数据进行相关的有效性检查,数据完整性校验,自动处理无效值及缺失值,根据规则过滤不完整数据、错误数据及重复数据等垃圾数据,保证最终数据的有效利用。常见的需要清洗的数据类别包括残缺数据(如信息标题不全)、错误数据(如人工录入纸质文件时来源单位错误)和重复数据(如采集了系统中已有的数据)。
(5)信息查重和消重
在进行信息的预处理过程中,将同一数据的不同数据源归一化,即查重。同时,也需将不同数据的同一表述进行不同标识,即消重。
(6)数据检查和数据补采
由于网络传输等原因,系统采集的数据可能存在错漏。本模块提供数据统计和连续性检查等功能,对于错漏数据,提供交互窗口,进行人工比对。对于需要进行修改或补充的数据,提供人工数据补录、数据加工等交互功能。
(7)数据溯源
数据溯源主要是将数据的采集来源、原始数据质量、标准化程度、出现的数据问题等,通过列表方式来直观表示,便于用户直接了解数据采集和预处理的运行过程。
(8)基础数据访问 API
基础数据访问 API 主要实现基础数据库的访问和调用接口定义,用以支撑基于基础数据库的数据利用。
对从不同数据源采集的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索引数据、文本数据等进行加工处理,实现数据资源的融合管理。包括主题数据定义、数据抽取转换、数据清理校验、主题信息合并、数据索引匹配、主数据索引和主数据访问等功能模块。
(1)主题数据定义
主题数据定义是面向主题的数据组织方式,是在较高层次上对分析对象数据的一个完整并且一致的描述,能刻画各个分析对象涉及的业务数据及数据之间的联系。主题数据定义根据业务对主题
库的需求来确定,面向在数据模型中已定义的主题领域。典型主题领域包括业务、人员、机构等。
(2)数据抽取转换
按照设定规则从采集的原始业务归集数据库中抽取数据、进行约定转换,并准备进行后续处理。
(3)数据清理校验
在外部数据传输至系统数据库过程中,需对数据进行清理,对数据正确性进行校验,对解析后的数据进行标准化、结构化,记录数据接入过程日志。
(4)主题信息合并
整合接入的外部数据索引合并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对于主索引系统中已有的索引信息进行合并,二是对于尚未保存至主索引系统中的索引信息,在该系统中进行新建并保存。
(5)数据索引匹配
将数据与其所属的业务建立索引,方便数据分类、检索,提高数据管理效率。
(6)数据主索引
主索引主要用于进行唯一标识及检索定位。同时,负责对外部系统接入数据、系统上报数据的整合关联,以及对内部或外部相关系统提供基础信息共享服务的检索和汇聚。
(7)主题数据访问
主要用于定义主题数据库的访问和调用接口,以支撑基于主题数据库的数据利用。
信息系统总集成,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将公共安全信息化工程(自然资源部建设部分)构建的各个业务系统以及数据等集成到统一的、相互关联的软硬件平台环境下,做到联调联测,统一部署,集成应用。
(1)根据各应用系统和软硬件环境资源的状况,进行合理划分和规划,在信息系统开发阶段,根据软硬件基础环境配置,制定相关的信息系统架构和安装部署要求。
(2)开展应用系统统一安装部署,开展联调联测,确保各个业务系统、数据资源协调、高效运行,满足应用需要和性能要求。
(3)对应用系统和软硬件资源的利用状况进行监控,对存在的问题和瓶颈进行优化完善,持续
改进应用系统安装部署方式。
依据相关的业务标准和业务流程,研究制定各业务应用系统之间的衔接接口、对接信息内容,确定系统对接的接口规范,包括接口的开发标准、接口实现方式、接口的描述等内容。
开展应用系统之间接口的集成测试,确保接口运行畅通、信息对接正确。
对系统之间的接口实现日常管理,包括接口运行状况监测、接口调用日志管理、接口安全管理
等。
充分利用已有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各业务系统的统一身份认证。
根据相关的数据标准,制定各项目单位之间数据汇聚的技术流程和方法。基于 XML 制定数据汇聚、交换和共享的数据包规范。
统筹构建、部署和测试各项目单位之间的数据汇聚技术,通过接口、数据抽取、数据库开放互联等技术方法,统一集成,统一管理,统一验证,确保数据汇聚畅通、高效。
研究制订数据在公安部、应急指挥部、国家共享交换平台之间的数据共享接口,统一开展数据共享交换的安装部署和集成测试,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交换统一集成管理。
1.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的框架内开发,充分利用原有功能,能够集成并配合集成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上。
2.要求系统性能稳定、可靠。人机界面友好,xxx性强,输入输出方便,图标生成美观,检索查询简单快捷,帮助信息完成。
3.数据处理能力需求:一般查询及浏览,在网络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应做到即时响应(3S 以内)。在数据导入、导出等长事务处理,应提供详细进程报告信息显示。
4.系统开发必须符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和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系统安全相关管理规定。
5.所有数据资源处理工作必须在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要求的场所完成。派遣人员的工资、xx、
食宿、交通等费用由承担单位承担。数据处理按照标准化流程操作,具有严格的过程记录和质量控制手段,确保数据加工生产按质按量完成。
6.项目建设单位需签订保密责任承诺书,所有参与项目实施人员需签订保密责任承诺书。
7.不限制使用第三方或已有的商品化软件,但是所使用软件费用由承担单位承担。
8.项目验收前应出具由承担单组组织相关专家完成的项目成果审查或测试证明或第三方测试报
告。
承担单位应提供不少于 1 年保证期(自合同验收之日算起)的售后服务。在保证期内,承担单位有责任提供以下形式的技术支持服务:
1.电话服务
承担单位必须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电话,解答软件和数据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正确建议和操作方法。提供应急策略。
2.现场响应
自收到用户的服务请求起,若上述服务形式不能解决问题,1 小时内作出实质性反应,指派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问题处理。遇到重大技术问题,承担单位应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专家进行会诊,并在 24 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如果承担单位在接到通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未作出响应,承担单位必须对由于故障所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
3.驻场人员
所有的数据集成与服务、数据比对分析、软件安装调试必须在甲方制定的地点完成。项目驻场人员不少于 3 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 个月内完成以上所有工作内容。
1.合同签订 1 个月内完成需求调研,制定系统建设关键技术解决方案,完成系统功能、性能、 UI、数据库、接口等设计。
2.合同签订 5 个月内完成平台全部分系统、子系统的主体功能开发。
3.合同签订 6 个月内完成内部测试、工程其他相关平台、系统的联调,第三方测试(功能、性能、安全)。
4.合同签订 7 个月内上线试运行。
5.合同签订 12 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根据需要配合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和密码应用测评。配合监理、档案管理相关工作。
包括:《自然资源公共安全信息化 标准化指南》《自然资源公共安全信息化工程信息资源分类与编码规范》《自然资源公共安全信息化工程大数据资源池设计规范》《自然资源公共安全大数据管理平台业务流程规范》《自然资源公共安全大数据分析系统业务流程规范》《自然资源公共安全大数据管理平台业务系统规范》《自然资源公共安全大数据分析系统业务系统规范》《公共安全信息化工程(自然资源部)安全管理要求》。要求完成意见征求。
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进度应向用户提供相应技术文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相关技术文档:
1)需求规格说明书;
2)软件设计说明书;
3)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4)安装配置说明、用户手册等相关文档;
5)测试方案、测试大纲、测试报告等测试类文档;
6)运行程序、源代码及源代码使用详细说明;
7)技术总结报告、工作总结报告。
供应商在应答时必须列出在整个应用开发实施过程中所产生和需向用户提交的详细文档清单,包括文档名称、内容、提交用户的时间和方式等。所有的应用系统技术文件必须是中文。
软件成果包括数据汇聚管理与资源调度系统、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系统、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数据处理与融合系统。软件包括运行程序和源代码。
各类需整合处理的数据,提交最终整合处理后数据成果、数据库成果。
(1)软件成果通过光盘提供,同时应在信息中心安全部署完成;
(2)文档成果提供电子格式和纸介质两种方式;
(3)数据成果提供原始数据、整合后数据以及最终数据库。
三、人员素质要求
项目经理要有三年以上的项目管理实施经验。
四、服务时间及地点
服务时间:2023 年 1 月-2023 年 12 月;服务地点: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
五、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以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规范和惯例为依据,根据用户要求,进行线下及上会验收。
注:
1、本章中如提及品牌、专利、商标、型号或者具体服务的投标人时,采购人只是为准确清楚地说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仅表达“参照或相当于”之意,相关的评审标准适用于所有相当于同等技术规格的货物、服务及工程;
2、标“★”号项(如有)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要求则不通过符合性审查,为无效投标;
3、标“▲”号项(如有)为重要条款,评标时为重要评分项,不作为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申请。为此:
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2、投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投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4、其投标文件自从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 90 个日历日。
5、中标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与本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 | 投标总价 (人民币元)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备注 |
大写: 小写: |
投标人名称(xx):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此表除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外,还应按投标须知的规定另单独密封标记一份,投标时单独递交。
序号 | 工作任务 | 工作内容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 … | … | ||
合计(元) |
注: 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投标分项报价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上述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如有详细分项报价表,可以单独附表说明测算来源,明细。如果没有可以不提供,不作为无效投标。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服务名称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内容 | 投标内容 | 响应/ 偏离 | 说明 |
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的偏离(优于或劣于),需逐项填写,否则认为投标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如评审时发现有偏离,视为未提供真实资料。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的偏离(优于或劣于),需逐项填写,否则认为投标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如评审时发现有偏离,视为未提供真实资料。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若获中标(招标文件编号: ),我们保证在中标公告发出后 5 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即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和[2003]857 号文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xx):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日期:
(如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字参加投标,则不需此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投标活动,全权处理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
授权代表签字: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传真:电话:
注:授权书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有效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提供新版营业执照的(含二维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不再重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投标人资格声明
1、基本情况:
(1)投标人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企业性质:
(5)法定代表人:
(6)注册资本:
2、企业基本情况介绍(限于 1500 字内)
3、近三年年营业收入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
注:(1)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附件 7.4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致: (采购人)
我单位承诺: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xx):日期:
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说明,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有补充内容可在 3)处填写;
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字盖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3) 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附件 7.5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致: (采购人)
我单位承诺:1)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 ……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xx):日期:
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说明,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有补充内容可在 2)处填写;
2)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字盖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致: (采购人)
我单位承诺:1)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2) ……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xx):日期:
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说明,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有补充内容可在 2)处填写;
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字盖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3) 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附件 7.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 (采购人)
我单位承诺:1)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xx):日期:
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有补充内容可在 2)处填写;
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从事过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相类似的项目案例业绩(有效时间及要求详见第六部分 评分办法和标准)。证明材料要求见第六部分 评分办法和标准。
业绩汇总表(仅供格式参考)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项目范围 | 服务时间起/止日期 | 合同价格 | 项目级别 国家级、省级、市级 |
项目具体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委托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
工程 范围 | 承担工作部分的规模/金额 | |
工作内容及范围简述 | ||
服务时间: 起/止日期 | ||
合同价格(万元) | ||
机构参与人数 |
(评标委员会有审查业绩真实性的权利)注:
注:案例中乙方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
根据评分方法和标准的相关项目撰写,格式自拟。
包括不限于:
1、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如有需要承诺的相关内容)
2、评分方法和标准中涉及相关内容;
3、其他相关内容;
附件 1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证明材料(如适用)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证明材料(如适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打印设备、显示设备、图形图像输入设备、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离心泵、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其他制冷空调设备、电机、变压器、镇流器、电冰箱、空调机、洗衣机、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监控设备、饮食炊事机械、便器、水嘴、便器冲洗阀、淋浴器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台式计算机产品性能参数须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台式计算机性能参数的附件一致,凡与附件所列性能参数不一致的产品,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在上述范围内的投标货物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xxxx://xxx.xxx.xxx.xx)公布的最新一期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目录中,须打印并标注出所在位置,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a.节能产品(非强制):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xxxx://xxx.xxx.xxx.xx)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目录中,须打印产品所在目录页并标注出所在位置。
b.环境标志产品(如有):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生态环境部网站
(xxxx://xxx.xxx.xxx.xx/)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目录中,须打印产品所在目录页并标注出所在位置。
信息安全产品
信息安全产品应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注:1.在本处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与投标人所投产品内容(品牌、型号、规格等)不符,视为无效。
2.如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项目适用服务模版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1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1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1
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1
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1
注: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2.声明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按照(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投标人需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
4.投标人需按照资格要求规定内容如实提供,并填写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不满足要求视为资格性审查不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期: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3 名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每个评委独立评分,所有评委对同一投标人的评分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所有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具体权重和方法如下: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内容
1)资格性审查内容(详见第五部分附件 7 资格证明文件):
法人代表授权书; |
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投标人资格声明; |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应符合财库[2016]125 号文规定。近三年被“信用 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由 采购代理机构到国家规定网站查询打印);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2)符合性审查内容:
是否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组成明显不合理的,启动质疑程序后投标人不 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合理说明或补正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是否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 |
是否投标有效期不足; |
是否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
是否响应服务时间要求; |
是否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 |
是否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 |
是否以他人名义提交投标文件、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 谋取成交、采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 |
是否有商务技术实质性偏离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件。 |
二、评分细则
评分指标 | 评分标准说明 | 分值 | |
评分内容 | 评审因素 | ||
商务部分 (25 分) | 企业实力 (5 分) | 具有 ISO9001 体系认证资质得 3 分,没有不得分;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效,须提供证明材料) | 3 分 |
具有测绘资质(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甲级资质得 2 分,乙级资质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效,须提供证明材料) | 2 分 | ||
类似业绩 (15 分) |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 (1)投标人有国家级公共安全数据库或国家级自然资源相关数据库建设项目执行经验,每个案例得 2 分,累计最高 8 分; (2)投标人有国家级公共安全数据库管理系统或国家级自然资源相关数据库管理系统开发项目执行经验,每个案例得 2 分,累计最高 8 分; (3)投标人有省级公共安全数据库建设或省级自然资源相关数据库建设经验,或有省级公共安全或自然资源相关数据库管理系统开发项目执行经验,每个案 例得 1 分,累计最高 5 分; | 15 分 |
评分指标 | 评分标准说明 | 分值 | |
评分内容 | 评审因素 | ||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首页、盖章页、金额 页;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合同必须已经通过验收,并提供证明材料;3 项合计最高得分 15 分。) | |||
人员投入 (5 分) | 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级公共安全数据库管理系统或国家级自然资源相关数据库建设或开发项目案例的,得 1 分; 具有高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得 1 分。 具有 5 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提供最早任项目 经理的项目材料)得 0.5 分。 以上累计得分不超过 2 分。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效,须提供证明材料) | 2 分 | |
人员专业结构合理,管理人员不少于 2 人,技术人员 不少于 8 人,得 1 分。其他不得分。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效,须提供证明材料) | 1 分 | ||
除项目经理外,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高级程序员、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任一种的,每提供 1 个得 0.5 分(每人只能提供一种证书),最高得 2 分。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效,须提供证明材料) | 2 分 | ||
技术部分 (65 分) | 总体方案 (50 分) | 整体设计方案具备合理性、完整性,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文字通顺、内容完整,文档规范。(0-5 分)完全满足要求得 5 分,基本满足要求得 3 分,部分满 足要求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 5 分 |
对本次外协的需求理解准确,理解当前系统建设采用的技术路线,本次工作的实现技术路线合理可行,技术方法成熟。(0-5 分) 完全满足要求得 5 分,基本满足要求得 3 分,部分满 足要求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 5 分 | ||
数据资源池和信息系统总体架构改造设计合理,层次明确,充分考虑与现有数据间的衔接,技术架构成熟。 (0-4 分) 完全满足要求得 4 分,基本满足要求得 2 分,部分满 足要求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4 分 |
评分指标 | 评分标准说明 | 分值 | |
评分内容 | 评审因素 | ||
对标准规范编制的需求理解准确,有标准规范草案。 (0-4 分) 完全满足要求得 4 分,基本满足要求得 2 分,部分满 足要求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4 分 | ||
对数据资源内容、数据资源池、数据整合、数据库设计等理解准确,有详细描述。(0-5 分) 完全满足要求得 5 分,基本满足要求得 3 分,部分满 足要求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 5 分 | ||
对数据汇聚管理和资源调度分系统需求理解准确,系统模块划分清楚,功能有详细描述。(0-5 分) 完全满足要求得 5 分,基本满足要求得 3 分,部分满 足要求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 5 分 | ||
对数据处理与融合分系统需求理解准确,数据整合处理流程清楚,系统模块划分清楚,功能有详细描述。 (0-7 分) 完全满足要求得 7 分,基本满足要求得 5 分,部分满 足要求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 | 7 分 | ||
对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分系统需求理解准确,系统模块划分清楚,功能有详细描述。(0-5 分) 完全满足要求得 5 分,基本满足要求得 3 分,部分满 足要求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 5 分 | ||
对信息资源目录管理分系统需求理解准确,系统模块划分清楚,功能有详细描述。(0-5 分) 完全满足要求得 5 分,基本满足要求得 3 分,部分满 足要求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 5 分 | ||
对信息系统总集成需求理解准确,工作任务划分清楚,详细实现有详细描述。(0-5 分) 完全满足要求得 5 分,基本满足要求得 3 分,部分满 足要求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 5 分 | ||
项目实施计划 (10 分) | 工作计划有序,条理清楚,工作分工明确,质量保障措施科学有效。方案清晰准确、全面合理得 7 分,方 案一般得 4 分,较差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7 分 | |
具有完整的培训体系、良好的培训计划,能够提供良好的培训服务。 完全满足要求得 3 分,基本满足要求得 2 分,部分满 足要求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3 分 |
评分指标 | 评分标准说明 | 分值 | |
评分内容 | 评审因素 | ||
售后服务 (5 分) | 具有完整的技术服务方案(服务队伍、响应时间、措施等),方案清晰准确,全面合理得 5 分,方案一般 待完善得 3 分,未提供不得分。 | 5 分 | |
价格部分 (10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①若投标人按照工信部颁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小型、微型企业,或属于监狱企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若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均属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按原 报价进行评审。 | 10 分 |
注:
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
1)严格落实《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投标人应对满足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进行分项报价,并提供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附件),否则不予进行价格扣除。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等相关文件。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 4%。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适用本条。
2、本项目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存在明显笔误、中小企业声明函同一内容前后不一致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修改。
4、严格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严格落实《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严格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如投标人所投产品列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规定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必须提供该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6、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评标时在该投标人总得分的基础上加 1 分(总得分不超过 100 分),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详见注 7。
7、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如采用综合评分法,则:如果在排序中出现评审得分相同或同品牌的情况,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得分部分排列;如果技术部分得分相同,则商务部分得分较高者排序优先;如果商务部分得分相同,则满足注 6 要求者优先。
8、本次采购如为非单一产品采购货物项目。不同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均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和评标价还相同的,由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核心产品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