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中华财险甘肃省商业性蛋鸡饲料价格指数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 x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
第二条 凡具有专门的蛋鸡舍从事蛋鸡养殖的养殖户均可投保此保险,将符合下列条件的蛋鸡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下简称“保险蛋鸡”):
(一)蛋鸡舍达到并符合饲养标准;
(二)投保时蛋鸡需在 1 个月以上(含);
(三)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
(四)饲养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保险期间内,若蛋鸡饲料价格理赔结算值高于蛋鸡饲料约定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蛋鸡饲料约定目标价格
蛋鸡饲料约定目标价格=约定玉米期货合约价格×1.3+约定豆粕期货合约价格×0.45
约定的玉米、豆粕期货合约价格以保单载明为准。
(二)蛋鸡饲料价格理赔结算值
蛋鸡饲料价格理赔结算值为约定时期内根据约定的玉米、豆粕期货合约各交易日收盘价计算出的蛋鸡饲料价格的平均值。约定时期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超出保险期间,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蛋鸡饲料价格的平均值=Σ(约定时期各交易日玉米收盘价格×1.3+约定时期内各交易日豆粕收盘价×0.45)/交易日数。
蛋鸡饲料价格平均值取小数点后 2 位。
本保险合同所涉及的期货合约价格,均以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的数据为准,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责任免除
第四条 下列原因造成理赔周期内理赔结算值高于约定的蛋鸡饲料价格指数,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对玉米、豆粕实施价格管控的政府行为或司法行为;
(二)战争、军事行动、恐怖行动、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民间冲突、罢工、骚乱或暴动;
(三)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水污染、大气污染、核辐射、核子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保险金额
第五条 x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保险金额=每只蛋鸡保险金额×保险数量
每只蛋鸡保险金额=蛋鸡饲料约定目标价格×保障程度×每只蛋鸡所需饲料数量
蛋鸡饲料约定目标价格=约定玉米期货合约价格×1.3+约定豆粕期货合约价格×0.45
保障程度为蛋鸡饲料约定目标价格上涨幅度,最高不超过 400%,以保险xxx为准。
保险数量根据被保险人养殖蛋鸡数量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每只蛋鸡所需饲料数量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保险期间
第六条 x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具体在保险单中载明。保险人义务
第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八条 x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九条 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
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
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 订立保险合同,投保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并如实填写投保单。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 还保险费。
第十三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保险费交清前,本保险合同不生效,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十四条 投保人为多个被保险人投保的,应当提供分户明细表。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养殖的蛋鸡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一)保险单正本(或保险凭证);
(二)索赔申请书;
(三)保险人要求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材料或证明。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处理
第十七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第十八条 保险蛋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下列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蛋鸡饲料价格理赔结算值-蛋鸡饲料约定目标价格)×每只蛋鸡所需饲料数量×保险数量
在保险期间内,赔偿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时,保险责任终止。
第十九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如果存在重复保险,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相应保险金额与其他保险合同及本保险合同相应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若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导致保险人多支付赔偿金的,保险人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回多支付的部分。
第二十条 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争议处理与法律适用
第二十二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xxx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