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发卡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给予持卡人一定信用额度, 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具有境内外消费、分期付款、取现、转账结算、代收付、自主缴费,在境内(不含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下同)发卡银行营业网点、智能柜台、ATM 或存取款一体机、网上银行、中国银行 APP、缤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