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TZB-F190513YWB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视频会议系统及其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TZB-F190513YWB
项目名称:新视频会议系统及其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 期:2019 年 5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TZB-F190513YWB)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一、招标条件
x新视频会议系统及其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MAXHUB显示设备23台,华为视频终端设备33台,云会议系统服务租赁。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视频会议系统及其设备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视频会议系统及其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特别授权在杭州本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
(证明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2、云服务商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证明材料: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制件,分值机构投标可提供总公司的许可证);3、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云会议系统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合同或协议复制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 月 日09时00分到2019年 月 日 时 分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85831685@zjsct.cn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2)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xx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 1801);(3)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恕不退还;(4)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如下资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获取人的身份证复制件(加盖公章);企业简介(加盖公章)并将加盖公章的企业简介扫描为PDF版本发送至85831685@zjsct.cn邮箱;(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最终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月 日 时 分
递交方式:xxxxxxxxx00xxxxxxxxx00xxxx ;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 年 月 日 时 分
开标地点:杭州市下城区xx路 42 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 17 楼开标室
七、其他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0元;支付方式: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转账;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账号:7331610182600126385
2、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 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八、监督部门
x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16 楼联 系 人:谢经理
电 话:0571-2817935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x x:xxxxxx 00 xxxxxxxxx 0000 x联 系 人:xxx
电 话:0571-88368026、157571825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项目名称 | 新视频会议系统及其设备采购项目 |
1.1.2 | 项目地点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 | 招标人 | 名 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00xxxxxxxxx00xxxx:谢经理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 |
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xx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1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15757182513传真:0000-000-000转07347 |
1.4 | 资金来源 | 自筹 |
1.5 | 招标范围 | 新视频会议系统及其设备采购项目,详见《用户需求书》。 |
1.6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1.7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8.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自行踏勘,联系人: 联系方式: □统一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9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0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
2.2.1 | 投标人提出问 | 2019年 月 日12时00分,以书面形式(电子版E-mail)提交给招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题的截止时间 | 标代理(传真:0000-000-000转07347; 邮箱:85831685@zjsct.cn联系人:xxx)。 | |
3.4.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5.2 | 投标保证金 | 详见招标公告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投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以及各类报价表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3.6.4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另加电子文档一份(光盘或U盘) |
3.6.5 | 装订要求 | 按照投标人须知3.2.1项约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不分册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 册,分别为:商务文件 资信及技术文件 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注:若投标人同时报多个标段时,多个标段的内容合并胶装成册。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投标人名称: 招标人名称: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或电子文档) 项目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是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组成人数为五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有关方面专家人数不少于成 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6.3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7.1 | 是否授权评标 委员会确定中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有效投标不足3人的除外)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标人 | ||||
7.3.2 | 履约担保 | 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中标人应按下述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合同总价5% | ||
履约担保的形式: | ||||
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 ||||
履约担保退还: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无息退还履约担保。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x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按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 文件收费标准的80%计取,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收取。 | ||
10.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10.3 | 备注 | 1、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审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询疑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2、本招标文件中出现的时间均指北京时间。 3、本项目显示设备和视频终端设备的采购数量为暂定量,实际供货数量按招标人要求的实际数量,予以增减,结算以实际为准,预估 数量非单次配送数量,实际配送数量和次数按采购人实际需求确定。 |
1.1 项目概况
1.总则
1.1.1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人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代理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资金来源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招标范围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招标方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 资格审查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 踏勘现场
1.8.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8.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8.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8.4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 投标预备会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 分包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 异议处理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1.12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1.12.1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1.12.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
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12.3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12.4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12.5 联合体中标的,应当指定牵头人或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但是,需要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13 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理。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x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用户需求书
(4)投标文件格式
(5)合同条款
(6)评标办法及标准
(7)清单、图纸等(如有)
根据本须知第 2.2 款和 2.3 款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除上述所列内容外,招标人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原则上不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须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必须在收到补充文件后 24 小时内将意见和理由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招标代理机构视投
标人完全接受并有足够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且按规定时间进行投标。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澄清文件发出后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原则上不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须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必须在收到补充文件后 24 小时内将意见和理由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招标代理机构视投标人完全接受并有足够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且按规定时间进行投标。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修改文件发出后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1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3.投标文件
3.1.1 投标文件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3.1.2 除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1.3 招标文件中的“天”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日历天。
3.2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4)投标报价表;
(5)资格后审资料;
(6)用户需求偏离表;
(7)技术方案;
(8)其它要求提供的资料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3.3 投标报价
3.3.1 本次服务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投标人依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情况自由竞价。
3.3.2 投标人对《投标函》中的报价应包括工、料、机、管理费、利润、各种相关规费、一切税金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
3.3.3 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合同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3.3.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4 投标有效期
3.4.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和修改其投标文件。
3.4.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但不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5 投标保证金
3.5.1 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中要求的金额和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将缴纳凭证复制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3.5.2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及金额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5.3 本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该项目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全额退还。
3.5.4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如实填报导致取消中标资格的。
(3)第一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中标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本须知第 3.2 款规定的内容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没有规定的可自行编制格式。
3.6.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时间、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用户需求书、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打印或复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一份。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按 A4 规格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投标
4.1.1 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投标文件”或“电子文件”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且被错放或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招标公告》。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3.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规定的要求签字。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须知 3、4 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开标
5.1.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2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随带本人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或港澳通行证或台胞证或护照原件(其他诸如驾驶证、市民卡等一律视为未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下列情况,投标人无权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无权在开标过程文件上签署,并视为认同开标过程及结果。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标的;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或港澳通行证或台胞证或护照)原件的;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且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开标后仍无法提供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上述情形,将在开标记录中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完整情况,并确认;
(5)按先到先开的原则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清点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的,均视为对开标结果予以默认;
(8)开标结束。
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6.1 评标委员会
6.评标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招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六章“评标方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六章“评标方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1.2 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不退还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
7.1.3 招标人核查招标投标情况和定标结果后,向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7.2 中标通知
在投标人须知第 3.4.1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不需要缴纳履约担保外,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1 重新招标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xxx监督
9.1 对招标人(含招标代理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含招标代理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六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如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以下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如对招标人回复不满意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 项目概况
x项目为新视频会议系统及其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范围包含三部分,分别为一: MAXHUB显示设备;二:华为视频终端设备;三:云会议系统服务租赁。
第一和第二部分采购数量为暂定量,实际供货数量按招标人要求的实际数量,予以增减,结算以实际为准。预估数量非单次配送数量,实际配送数量和次数按采购人实际需求确定。采购价格以中标价格为准,一年有效。
本项目中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产品的中标价1年内保持不变,第三部分内容,合
同一年一签,若经双方同意,可续签2年,价格不得高于本次报价。二、 拟采购清单
第一部分:MAXHUB显示设备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描述 | 产品数量 |
1 | MAXHUB多功能触屏 | 86寸 | 3年7*24原厂质保 | 5 |
2 | MAXHUB多功能触屏 | 75寸 | 3年7*24原厂质保 | 18 |
,
,
,
序号 品牌 规格/型号
产品描述
86",4K 超高清显示,窄边框设计,前置随通道切换的 USB 端口,红外触控
数量 单位 备注
1
MAXHUB
8G,128G 固态硬盘,Windows10 企业版
4
智能笔 遥控技术 RF 2.4GHz,控制距离≤15m
SP05
电池 1(1 节 7 号电池)
1 支
5
无线传屏 最长连接距离 8 米,传输延迟<120ms
SM01
帧率 15fps-25fps
2 个
6
收纳笔座 同时收纳 2-3 个无线传屏器和 2 根触控
PB01
笔
1 个
1、86寸MAXHUB详细配置
SM86CA | AG 钢化玻璃,系统可选配xx或超薄插 | 1 | 台 | ||
拔式 PC 模块 | |||||
2 | 质保一年,延保两年 | ||||
3 | MT31-i5 | Intel Core i5 7400 3.0GHz 四核四线程 ,核显 Intel® HD Graphics,DDR4 | 1 | 个 |
批注 [l1]: 这个是什么意思?
7 | 脚架ST23A | 最大承重 150kg,承载机型 75 寸、86 英寸 | 1 | 个 | |||
选配 | |||||||
2、75寸MAXHUB详细配置
序号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品描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MAXHUB | SM75CA | 75",4K 超高清显示,窄边框设计,前置随通道切换的 USB 端口,红外触控 AG 钢化玻璃,系统可选配xx或超薄插拔式 PC 模块 | 1 | 台 | |
2 | 质保一年,延保两年 | |||||
3 | MT31-i5 | Intel Core i5 7400 3.0GHz 四核四线程 ,核显Intel® HD Graphics,DDR4 8G,128G 固态硬盘,Windows10 企业版 | 1 | 个 | ||
4 | 智能笔 SP05 | 遥控技术 RF 2.4GHz,控制距离≤15m 电池 1(1 节 7 号电池) | 1 | 支 | ||
5 | 无线传屏 SM01 | 最长连接距离 8 米,传输延迟<120ms 帧率 15fps-25fps | 2 | 个 | ||
6 | 收纳笔座 PB01 | 同时收纳2-3 个无线传屏器和2 根触控笔 | 1 | 个 | ||
7 | 脚架ST23A | 最大承重 150kg,承载机型 75 寸、86 英寸 | 1 | 个 | 选x |
x二部分:华为视频终端设备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描述 | 产品 数量 |
1 | 华为视频终端 | TE50-1080P30 | HUAWEI TE50, 会议电视终端 (1080P30, 遥控器,电缆组件)支持多视,可通过软件 license 升级为 1080P60。视频接口: 5 进 5 出;音频接口:6 进 6 出。视频输入接口 1×HD-VI/DVI,1×HDMI/DVI(支 持音频输入),1×VGA/Ypbpr,1× 3G-SDI,1×CVBS,视频输出接口 2× HDMI/DVI(HDMI 支持音频输出),1× VGA/Ypbpr,1×3G-SDI,1×CVBS,音频输入接口 1×XLR,2×RCA,1×3.5mm,1 ×HD-AI 阵列MIC 接口,1×HDMI(支持 | 4 |
音频输入),音频输出接口 4×RCA,2 ×HDMI(支持音频输出) | ||||
2 | 华为视 频终端 | VPC620 | 华为 VPC620 1080p 50/60fps 高清摄像机,不小于 12x 光学变焦和 12 倍数字变焦,有效像素 200 万,支持 3GSDI 接口 | 3 |
3 | 华为视频终端 | TE30-1080P30 | HUAWEI TE30, 会议电视终端 (1080P,三 合一一体化高清会议系统,内置HD Codec,HD 摄像头和麦克风,配套电缆,安装支架,遥控器) | 26 |
第三部分:云会议系统服务租赁
编 号 | 类别 | 内容 | 数量 | 备注 |
1 | 华为硬件终端云服务费(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本次项目所有视频会议终端采用云服务模式,提供 1080P 的视频通讯效果,同时满足未来扩展统一协作通讯的能力,云服务提供 所有终端的注册至云服务 | 200 台 | |
2 | 华为软件终端云服务费(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本次项目所有视频会议终端采用云服务模式,提供不低于 720P 的视频通讯效果,同时满足未来扩展统一协作通讯的能力,云服务 提供所有终端的注册至云服务 | 500 点 | |
3 | 录播服务 | 2T 录播存贮空间 | 2T | |
4 | 直播服务 | 直播服务并发 1000 方以内 峰值 带宽 500Mbps | 不作为强制要 求,可作为增值服务 | |
5 | 运维服务 | 系统调试 | 3 年 | 一次性签入合同 |
重大会议保障 | ||||
现场故障处理 |
系统要求:
云会议服务 | |||
序号 | 指标项 | 技术参数要求 | 备注 |
1 | 总体要求 | ★会议云服务平台采用业界领先的云计算技术及电信 级公有云平台,支持分布式部署,支持异地容灾,具备电信级可靠性和安全性。 | |
2 | 支持 IETF SIP 标准协议,满足 SIP 协议终端接入,具 备良好的兼容性。 | ||
3 | ★提供多种媒体类型的会议服务,包括视频会议、数据 |
会议、语音会议、会议录播等。单个会议不少于 2000 方视频会场接入。 | |||
4 | 会议功能 | ★支持华为全系硬件终端、PC(Windows&MAC)、移动端 (Android&ios)、手机和固话接入。 | |
5 | 支持对企业(或组织)内用户、设备及会议分级分权管 理 。 | ||
6 | 支持通过 web 界面召开预约会议、即时会议等会议类 型。 | ||
7 | 支持终端自助召集会议的功能,终端侧可一键创建会 议。 | ||
8 | 支持云会议室功能,终端可呼叫云会议室 ID 加入会议。 | ||
9 | 支持渐进式会议,实现 PC 客户端软件从语音/视频会议 平滑升级为数据会议能力。 | ||
10 | 支持点对点会议中,邀请其他会场加入会议,呼叫被自 动调度至云视讯平台,切换过程中会议不中断。 | ||
11 | ★支持会议通知功能,会议预定成功后系统自动向与会者发送邮件或短信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会议ID、主席密码、与会密码、召开时间等;与会人可通过点击邮件 链接入会,也可以通过会议 ID 和与会密码入会。 | ||
12 | 支持会议提醒功能,可自定义通知时间,系统自动向与 会者发送邮件和短信提醒。 | ||
13 | 支持断线重呼功能,在会议进行过程中,终端由于网络 异常原因离开会议,网络在 60 秒内恢复,与会者无须手工操作,终端可自动入会。 | ||
14 | 支持在会议管理 Web 界面进行会议控制功能,包括设置主席、设置多画面、呼叫/挂断会场、静音控制、结束会议、锁定/解锁会议、广播/选看会场、点名发言、启动/停止录制、发言方上报、自动延长会议、结束会议 等。 | ||
15 | 视音频指标 | ★支持 ITU-T H.263、H.263+、H.264 BP、H.264 HP、 H.264 SVC 视频协议。 | |
16 | 支持 G711、G722、G722.1、G722.1C、G729、AAC-LD、 iLBC、Opus 音频协议。 | ||
17 | ★呼叫带宽支持 64Kbps-8Mbps,支持 1080p、720p、 360p、180p、90p、4CIF、CIF 分辨率的活动视频。 | ||
18 | 支持 AVC/SVC 转码适配,实现 AVC/SVC 混合会议,单流 (AVC)与多流(SVC)会场间可相互观看对端画面。 | ||
19 | 双流能力 | 支持 IETF BFCP 双流协议,支持主视频 1080p30fps 时, 辅视频同时实现 1080p30fps 高清效果。 |
20 | 数据会议 | ★支持桌面共享、白板共享、程序共享等多种共享方式; 支持桌面、程序和白板的批注、缩放等功能。 | |
21 | 支持远程桌面控制。PC 客户端共享桌面至远端后,桌 面控制权限可以授权给其它与会人。 | ||
22 | 支持数据会议与 BFCP 双流互通,无需借助额外网关设 备。共享内容清晰度最大达到 1080P。 | ||
23 | 多画面 | 支持对称 1080P 30fps 多画面功能,保证在多画面场景 下实现终端和 MCU 之间收、发均是 1080P 30fps 图像。 | |
24 | 支持 1/2/3/4/6/9/16 等多画面类型,支持 VIP(N+1) 格式的多画面(例如 5+1 多画面显示)。 | ||
25 | 支持召集会议后,自动呈现多画面给己入会会场,呈现 的多画面分屏数量会根据入会会场的个数而自动增加。 | ||
26 | 支持辅流加入会议多画面,实现在多分屏中显示辅流内 容。 | ||
27 | 网络适应性 | ★具备网络容错功能,20%丢包下,语音清晰连续,视频清晰流畅、无xx;30%丢包情况下,语音较清晰连续,视频清晰流畅;70%丢包情况下,通过语音可正常 交流。 | |
28 | 支持 IP 网络升降速,可根据 IP 网络带宽的变化,自动 调整会议中视音频带宽,保证图像语音质量良好。 | ||
29 | ★支持多运营商线路接入,包含电信、联通、移动、铁 通、长城,保障终端至云视讯平台的网络质量。 | ||
30 | 平台具备分布式媒体接入站点,支持区域终端就近接 入,确保跨地域终端接入音视频质量。 | ||
31 | 业务发放 | ★企业管理员可定义企业组织,企业组织支持树状显 示。支持通过对用户账号和设备所属组织来进行分级分权管理。 | |
32 | 支持用户账号、会议终端等会议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及业 务发放。 | ||
33 | ★发放用户账号时,支持通过短信和邮件通知用户,并 提供证明材料。 | ||
34 | 支持个人用户在会议管理平台自助修改个人信息,包含头像、姓名、邮箱地址、电话、登录密码,其中头像自 动同步至软件客户端。 | ||
35 | 维护管理 | ★支持华为终端免配置功能,即硬件终端接入互联网后,输入激活码,即可完成终端注册,并接入云平台入会,同时可自动从云平台进行终端软件版本的更新,并 提供证明材料。 | |
36 | 支持企业资源的监控,实时显示平台软硬终端发放数量、录播空间、会议并发资源、第三方直播端口资源等 会议服务资源。 |
37 | ★终端支持按企业在线自动升级。 | ||
38 | 录播功能 | 支持最大 1080P30fps 双流会议录播,录制文件视频格 式支持 720P30、1080P30。 | |
39 | ★支持从会议管理 WEB 界面以及从软终端侧进行录播 开启、结束等录播控制。 | ||
40 | 支持基于浏览器可观看会议录播,无需安装浏览器插件 或客户端软件。 | ||
41 | 支持录制内容点播和下载,观看录播过程中实现单屏、 双屏、画中画模式等模式观看。 | ||
42 | 可靠性 | ★支持异地容灾和业务热备份,即其中一个站点设备出 现故障时,其它站点接管所有业务。 | |
43 | 开放性 | ★支持企业通讯录集成,支持与财通证券 APP,单点免鉴权登入。 | |
44 | 提供二次开发接口,实现与第三方系统集成。 | ||
45 | ★支持与永安期货云视讯系统无缝平台对接,终端对接 视为无效。 | ||
46 | ★须提供 ISO27001 云服务安全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 | ||
47 | ★须提供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证书 (提供复印件) |
软终端 | |||
序号 | 指标项 | 技术参数要求 | 备注 |
1 | 总体要求 | ★集成通讯录、点对点音频/视频通话、语音会 议、视频会议、数据会议等功能于一体,提供全面的通信服务。 | |
2 | 支标准的 IETF SIP 协议,适应 3G/4G/Wi-Fi 网络接入,接入速率支持 64Kbps~4Mbps。 | ||
3 | 支持在 PC、手机上安装部署,支持 Windows、 Mac OS、iOS、Android 等操作系统。 | ||
4 | 音视频编 | 支持 H.264 BP、H.264 HP、H.264 SVC 等视频 编解码。 | |
5 | ★支持 Opus/G.722/G.711A/G.711U/iLBC /G.729 等语言编解码。 | ||
6 | 双流 | 支持 BFCP 双流协议,在主流视频清晰度最大支 持 720P30,辅流清晰度可达到 1080P。 | |
7 | 移动客户端支持接收双流,并支持共享手机屏 幕。 | ||
8 | 网络适应性 | 具备良好的网络适应性, 20%丢包下,语音清晰连续,视频清晰流畅、无xx;30%丢包情况下,语音较清晰连续,视频清晰流畅;70%丢包 情况下,通过语音可正常交流。 | |
9 | 支持在会议进行过程中,当与会者由于网络异 常原因离开会议,网络在 60 秒内回复,与会者 |
无需手工操作,可自动入会。 | ||||||
10 | 支持 IP 网络升降速,可根据 IP 网络带宽的变 化,自动调整会议中视音频带宽,保证音视频通畅。 | |||||
11 | 功能要求 | 支持点对点语音、视频呼叫功能,支持语音通 话和视频通话之间切换。 | ||||
12 | 视频呼叫支持画中画显示(远端和本地画面),移动软终端支持横、竖屏切换,支持前后摄像 头切换 | |||||
13 | 支持企业通信录多关键字搜索,支持从企业通 信录中收藏联系人(本地 ),支持添加外部联 | |||||
系人(永安 | 期货 | )。 | ||||
14 | 支持头像功能,PC、手机软终端均支持设置头像,支持在企业通讯录中显示个人头像信息, 点对点呼叫支持来电姓名、头像显示。 | |||||
15 | ★支持会议列表,客户端显示最近 20 个正在召 开或者预约的会议,并支持查看会议ID,会议密码、会议二维码等会议详情信息。 | |||||
16 | 支持会议预约功能,支持预约录制会议。 | |||||
17 | ★支持会议通知功能,包括会议主席通过邮件、微信、短信、二维码、复制会议链接等方式分 享会议。 | |||||
18 | 支持云会议室功能,支持查看云会议室信息并 可通过云会议室一键加入会议。 | |||||
19 | ★支持丰富的入会方式,支持通过邮件链接、网页链接一键快速加入会议;支持通过输入会 ID、会议密码加入会议;移动端还可通过微信 等 APP 扫描会议二维码加入会议。 | |||||
20 | ★支持免注册入会。安装客户端后无须登录, 直接通过输入会议 ID、会议密码即可入会。 | |||||
21 | 支持会议过程中通过手机通讯录呼叫手机或固 话用户加入会议。 | |||||
22 | PC 客户端支持屏幕共享、程序共享、白板共享等。PC 客户端共享桌面至远端后,桌面控制权限可以授权给其它与会人。移动端支持屏幕共 享和程序共享。 | |||||
23 | 支持会控功能,包含添加/挂断会场、会场静音 支持结束会议,申请/释放主席、发言方指示、广播/选看会场、开户和结束录制。 | |||||
24 | 支持均分画面和一大多小等画面布局,PC 端支持 4 方、6 方、9 方、16 方均分画面,一大多小(一大五小),可通过鼠标操作选择画面布局;移动端支持 4 画面,通过滑屏触控,实现 布局切换。 |
批注 [l2]: 是有一个外部联系人?
25 | 支持屏幕共享功能,会议主讲人可通过 PC 端和移动端发起屏幕共享,其他用户支持接收观看屏幕共享内容,并对主讲人共享的内容进行标 注。 | ||
26 | 多语言 | 支持简体中文、英文、法语等。 |
其他要求:
(1)支持 200 方硬件终端和 500 方软件终端同时在线,硬、软件终端授权数可扩充;
(2)多方式融合接入:具备包括专用硬件终端、PC、PAD、智能手机等多种类型终端入会能力,具备从专线、有线宽带、 3G/4G 无线接入云视频会议的能力;
(3)游客入会方式:对于没有在视频会议系统注册的用户,应允许通过客户端以游客方式参加视频会议;
(4)终端差别对待:由于专用视频会议硬件终端、PC、 PAD、智能手机等屏幕、处理能力、接入网络有差异,这些终端的视频会议功能应区别对待;如手机端应以入会显示功能和预约会议功能为主,PC、硬件终端应具备完整的视频会议会管及分享功能;
(5)线路互联互通性较好,带宽占用少。系统应实现中国大陆境内各运营商的低延时互联互通,并满足与境外(包括但不限于香港等地)低延时互联网联通要求。;
(6)会议审计功能:提供详细的使用报告及报表统计,如参会点数统计,会议时长统计等并能以图形化的方式直观显示;
(7)系统能够实现实时会议录播、历史会议在线回放功能,以及实时会议在线直播功能。历史视频数据管理界面友好,易于操作。
(8)会议管理功能:具备会议控制系统及后台管理系统,实现公司总部以专线或 VPN 方式远程控制系统,实现会议配置、会议控制、会议审计,且操作界面友好、易于理解。
(9)云会议系统能提供专业的安全防护,抵御互联网攻击,保证业主数据不泄露。系统功能模块、数据存贮有必要的灾备冗余,避免单点故障,具备可量化的故障恢复能力。
(10)系统能提供接口,与公司自主 APP 实现单点登录自动跳转。
(11)系统能提供后台用户导入功能,实现用户账号批量导入。
三、 售后要求
1、原厂售后服务
▲硬件设备提供三年7*24小时原厂服务,提供原厂免费上门维修服务。承诺中标后提供服务承诺函。
2、投标人售后服务
在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质保服务,中标人在接到用户电话、邮件等通知后,杭州2小时内响应,承诺24小时内解决问题,;若故障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须提供相当的备用品,以保证在维修与维护期间不影响用户的正常使用,维修与维护完毕后再换回原产品;除特别说明的以外,一个月内未维修完成的必须提供相同配置的同一型号全新设备或者更高型号全新设备予以更换。
3、按招标人提供的收货地址,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可选择货运或快递或物流形式送达),并安排相应工程实施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完成系统集成实施工作。
4、中标后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和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函,若无法出具,招标人有权不签订本合同。
。
批注 [l3]: 确认是否可行,且满足你们的时间要求
5、验收:到货验收。四、 商务要求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批注 [l4]: 这个租赁费用是什么时候支付
2、付款方式: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内容,设备到达指定地点并经招标人验收并开 具货物验收单,中标人向招标人开具订单的发票后,由招标人支付订单总额30%的货款,中标人完成部署调试后,由招标人进行测试,正常使用验收后招标人支付订单总额65%货款,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后正常运行满1年后,如未出现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招标人向招标人支付剩余5%货款;第三部分服务费在第二部分视频终端设备激活使用后开始计算服务起始时间,并按年支付,
(正本或副本)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视频会议系统及其设备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我方仔细研究了招标编号为CTZB-F190513YWB的新视频会议系统及其设备采 购项目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参与本项目,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从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不修改、不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我方同意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与其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完全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供货及服务内容。 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8.(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
退保证金开户银行:退保证金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 位 性 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制件粘贴处(正、反面)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说明、补正新视频会议系统及其设备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代理人身份证复制件粘贴处(正、反面)
注:
1. 委托期限在满足开标评标所需合理时间前提下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建议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四、投标报价表
表 4-1 投标报价表
投标报价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产品数量 | 单位 | 未税单价A | 税 率 B | 含税单价C C=A*(1+B) | 合计 | 备注 |
第一部分: MAXHUB 显示设备 | |||||||||
1 | MAXHUB 多功能触屏 | 86 寸 | 5 | 台 | |||||
2 | MAXHUB 多功能触屏 | 75 寸 | 18 | 台 | |||||
第二部分:华为视频终端设备 | |||||||||
1 | 华为视频终端 | TE50-1080P30 | 4 | 套 | |||||
2 | 华为视频终端 | VPC620 | 3 | 套 | |||||
3 | 华为视频终端 | TE30-1080P30 | 26 | 套 | |||||
第三部分:云会议系统服务租赁 | |||||||||
1 | 华为硬件终端云服务费 | / | 200 | 台 | |||||
2 | 华为软件终端云服务费 | / | 500 | 点 | |||||
3 | 录播服务 | / | 2 | T | |||||
4 | 运维服务 | / | 3 | 年 | |||||
合计 |
注:1、报价须包含人工费、差旅费、住宿费、通讯费、运费、安装费、材料费、营业税、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管理费、利 润等一切暗示或明示的风险费用,如以后已实施而未列入报价的费用将被视为投标人优惠,招标人均不予支付。
2、本次投标总价不含移动支架,但需要进行报价。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4、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以实际下单数量为准,费用按照实际下单数量与单价进行结算。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日期:
表 4-2 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第一部分:MAXHUB 显示设备) 86 寸 MAXHUB 详细配置
序号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品描述 | 数量 | 单位 | 含税单价 | 小计 | 备注 |
1 | MAXHUB | SM86CA | 86",4K 超高清显示,窄边框设计,前置随通道切换的 USB端口,红外触控,AG 钢化玻璃,系统可选配xx或超薄插拔式 PC 模块 | 1 | 台 | |||
2 | 质保一年,延保两年 | |||||||
3 | MT31-i5 | Intel Core i5 7400 3.0GHz 四核四线程 ,核显Intel® HD Graphics,DDR4 8G,128G 固态硬盘,Windows10 企业版 | 1 | 个 | ||||
4 | 智能笔 SP05 | 遥控技术 RF 2.4GHz,控制距离≤15m,电池 1(1 节 7 号电池) | 1 | 支 | ||||
5 | 无线传屏 SM01 | 最长连接距离 8 米,传输延迟<120ms,帧率 15fps-25fps | 2 | 个 | ||||
6 | 收纳笔座 PB01 | 同时收纳 2-3 个无线传屏器和 2 根触控笔 | 1 | 个 | ||||
7 | 脚架 ST23A | 最大承重 150kg,承载机型 75 寸、86 英寸 | 1 | 个 | 选配 |
注:脚架需要报价,若招标人需要购买,则按照本价格提供。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日期:
75 寸 MAXHUB 详细配置
序号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品描述 | 数量 | 单位 | 含税单价 | 小计 | 备注 |
1 | MAXHUB | SM75CA | 75",4K 超高清显示,窄边框设计,前置随通道切换的 USB 端口,红外触控,AG 钢化玻璃,系统可选配xx或超薄插拔式 PC 模块 | 1 | 台 | |||
2 | 质保一年,延保两年 | |||||||
3 | MT31-i5 | Intel Core i5 7400 3.0GHz 四核四线程 ,核显Intel® HD Graphics,DDR4 8G,128G 固态硬盘,Windows10 企业版 | 1 | 个 | ||||
4 | 智能笔 SP05 | 遥控技术 RF 2.4GHz,控制距离≤15m,电池 1(1 节 7 号 电池) | 1 | 支 | ||||
5 | 无线传屏SM01 | 最长连接距离 8 米,传输延迟<120ms,帧率 15fps-25fps | 2 | 个 | ||||
6 | 收纳笔座PB01 | 同时收纳 2-3 个无线传屏器和 2 根触控笔 | 1 | 个 | ||||
7 | 脚架 ST23A | 最大承重 150kg,承载机型 75 寸、86 英寸 | 1 | 个 | 选配 |
注:脚架需要报价,若招标人需要购买,则按照本价格提供。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日期:
五、资格后审资料
强制性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 页码 |
1 |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特别授权在杭州本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的分支机构 |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 ||
2 | 云服务商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制件,分值机构投标可提供总公司 的许可证 | ||
3 |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 人具有云会议系统服务项目业绩 | 提供有效的合同或协议复制件 | ||
4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 |
1、 证明材料除注明原件外,其余提供复制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用户需求偏离表
投标人根据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不需要填写;对有偏离的条款进行填写,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在偏离表中写明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内容 | 备注 | ||
条目 | 简要内容 | 条目 | 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 | ||
1 | 1 | ||||
注:不填写默认为无偏离。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日期:
七、技术方案
1、 项目具体实施方案;(针对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及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方案,作详细的一对一
页码
说明。)
页码
2、 项目人员情况
3、 供货服务方案(整体服务方案、配送方式、配送响应时间); 页码
4、 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 页码
5、 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内容、响应方式、产品的技术服务、培训方案、质保期满后的质保方案)
页码
6、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及资料。 页码
表 7-1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担任岗位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业主及联系电话 | ||
注:本表后应附学历证书(如有)、职称证书(如有)、资格证书复制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日期:
表 7-2 拟为本项目实施配备的主要人员组成概况表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资 格 证书 | 经验及承担过的 相关服务的项目 | 现正从事 的工作 | 拟担任何 工作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注:本表后应附学历证书(如有)、职称证书(如有)、资格证书(如有)复制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日期:
八、其它要求提供的资料
表 8-1 企业简况表
企业简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营业执照 | |||||
营业执照编号 | 注册资金 | ||||
发照机关 | 注册地址 | ||||
成立时间 | 企业性质 | ||||
经营范围 | |||||
企业资质 | |||||
企业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
发证机关 | 业务范围 | ||||
领导层构成情况 |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 |||||
企业负责人 | |||||
人员构成情况 | |||||
人员总数 | 其中 | 管理人员 | 服务人员 | … | 其他 |
近 3 年营业额情况(万元) | |||||
2016 年 | 2017 年 | 2018 年 | 年 | 年 | |
注:(1)本表后应附投标人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如有),复制件并加盖公章。
表 8-2 详细的企业简介、资质证书、公司规模、各地区网点情况
(格式自拟)
表 8-3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内容 | 合同价 | 服务连续年限 | 服务日期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 | ||||||
总计 |
证明材料:详见评分办法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日期:
表 8-4 声明书
声明书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保证在本次采购投标过程中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xx均是真实的、准确的,无弄虚作假,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无条件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任何处罚。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日期:
九、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视频会议系统及其设备采购项目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
买 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卖 方:
日 期:二○ 年 月
第一章 合同商务专用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卖方于 2019 年 月 日最终提交的投标文件,双方就新视频会议系 统及其设备采购项目及有关事项友好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招标内容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产 品 数量 | 单位 | 未 税单价 A | 税 率 B | 含税单价 C C=A*(1+B) | 合计 | 备注 |
第一部分: MAXHUB 显示设备 | |||||||||
1 | MAXHUB 多 功 能触屏 | 86 寸 | 5 | 台 | |||||
2 | MAXHUB 多 功 能触屏 | 75 寸 | 18 | 台 | |||||
第二部分:华为视频终端设备 | |||||||||
1 | 华为视频终端 | TE50-1080P30 | 4 | 套 | |||||
2 | 华为视频终端 | VPC620 | 3 | 套 | |||||
3 | 华为视频终端 | TE30-1080P30 | 26 | 套 | |||||
第三部分:云会议系统服务租赁 | |||||||||
1 | 华为硬件终端 云服务费 | / | 200 | 台 | |||||
2 | 华为软件终端 云服务费 | / | 500 | 点 | |||||
3 | 录播服务 | / | 2 | T | |||||
4 | 运维服务 | / | 3 | 年 | |||||
合计 |
x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格部分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二、合同期及合同形式
x合同期采用以下第(2)种约定:
1.一次性采购合同:合同期为 / 年 / 月 / 日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
2.框架协议(按实结算):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合同期为:1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第三部分内容合同一年一签,若双方同意,可续签两年。
3.框架协议(一揽子协议):合同期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始至_/_年_/月_/ 日止。
三、交付要求
x合同采用以下第(2)种交付要求:
1、卖方应在 / 年 / 月 / 日前一次性完中标付,交付地点为: / ,收货联系人见第十三条。
2、卖方以买方的发送的订单要求完成供货。实际交付地点及时间以订单为准,买方发出订单后卖方应在 30 日内完交付,交付地点为杭州。
3.交付方式:卖方安排车辆送货至买方指定地点或邮寄至买方指定地点; 四、签约合同价与计价方式
x合同采用下述第(2)种计价方式:
1. 固定总价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 / 元);
2. 固定单价,以实际发生结算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五、验收
1. 验收方式,本合同采用下属第(2)种验收方式;
(1)工厂验收,验收时间为 /
(2)到货验收,验收时间为 /
(3)调试验收,验收时间为 /
(4)其他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到货验收,到货后 5 个工作日内验收,整个项目服务 完整后再次进行全部验收。
六、结算与支付
1. 本合同采用以下第(2)种结算方式
(1)到货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
(2)按实际节点结算: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到货费用,待第三部分全部安装调试验
收合格后,支付剩余货款,并保留 5%质保金;
(3)按期结算,结算金额为当期累计完成订单价款。结算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开始计算。
(4)其它结算方式:/ 。
2. 支付比例或金额
(1)预付款(本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并提交 🞎 收据 🞎 预付款保函 后 30 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2)货款
①到货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 / ,并保留质量保证金: /
②按实际加工制造节点支付,支付节点 1 为 / 支付金额(或比例) / 保留质量保证金 / ;支付节点 2 为 / 支付金额(或比例) / 保留质量保证金 / ;
(多节点支付的可继续增加支付节点)
③支付当期到货且验收合格货物价款的/%,并保留质量保证金: /
④其他
(3)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结束且双方无其它争议后 / 工作日内,买方退还质量保证金(无息)。
3. 支付凭证
除另有约定外,买方将在确认货物或服务已收货或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并且收到卖方提供的下列支付凭证之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付款:
(1)买方确认的供货清单
(2)卖方开具的全额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3)经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验收单》(如有)
七、附属资料及其他文件
1. 本合约涉及所有产品均应提供以下附属资料及其他文件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和卖方售后服务承诺函
八、履约担保
x合同是否适用:适用 🗹 不适用 🞎
1. 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形式为:现金;
2. 履约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元(¥ .00 元);
3. 担保期限为:履约担保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到期后 90 天。
九、质保期服务
x合约中涉及的所有产品的质保期限采用以下第(2) 种:
1. 本合同协议书第一条所述质保期;
2. 自验收合格入库之日起 36 个月;
3. 保修期内发生维修的货物,若修复后经维修的货物的保修期不足 / 的,则该货物的保修期延长至 / ;
十、保险
x合同是否适用:适用 🞎 不适用 🗹
卖方应遵循本合同中合同通用条款第一部分第 12 条之约定,办理为完成本合同义务所需之一切保险事务。
本合同关于购买保险的具体险种: /
十一、其它
x合同一式肆份,买方执贰份,卖方执贰份,自双方盖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于 2019 年 月 日,在杭州市西湖区签订。
买 方: 卖 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章 合同技术专用条款
提供详细的设备配置及服务内容
第三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部分
1 技术资料及其他文件
1.1 卖方应依据合同或采购订单中对货物的订购范围向买方提供所有技术资料及相关文件。如果该资料或文件是必需的但合同未作约定,卖方也应当向买方免费提供。
1.2 技术资料及相关文件应编辑正确,组织合理,内容充实,容易理解,详尽描述所供货物的性能、原理、结构和尺寸,并包括部件的型号、规格、技术数据,保证买方能够正确进行货物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调试和使用。
1.3 技术资料及相关文件均应提交买方确认。如果买方收到技术资料及相关文件后发现有遗漏、损坏或内容有差异,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应立即更换、补充。
1.4 卖方应承担买方按照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的任何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调整和使用致使系统和/或设备和/或其部件损坏所引起的赔偿责任。
1.5 技术资料及相关文件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1.6 卖方应在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时或之前按照技术标准和要求向买方提供相应技术资料及相关文件。
1.7 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资料、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报告、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原产地证明及其他根据货物性质需要的文件。
2 包装、运输、搬运、装卸
2.1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或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但不限于承受运输过程中的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降雨环境、长途运输及多次搬运以及露天存放。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物最终目的地或转运地点缺乏重型装卸设施的情况。
2.2 卖方在包装货物时应考虑买方现场无空调、无抽湿的条件。
2.3 卖方应在每个包装上注明以下信息:
(1)货物品名、规格、数量;
(2)相关采购合同或订单的编号;
(3)卖方公司名称及地址及买方公司名称及地址;
(4)可能对人身、财产构成危险的提示信息,例如安全提示、是否属于危险品(危化
品)、等标识;
(5)运输、搬运及储存要求。
2.4 无论买方是否最终接受该货物,买方均不负责归还卖方该货物的包装或包装材料。
2.5 卖方所采用的各类货物、材料的搬运方式,均应保证其质量不受损坏、环境不受污染。
2.6 货物运至现场后,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在买方指定地点组织卸车。
2.7 由卖方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卖方负责向相关行政部门办理申请手续,买方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另有约定除外。
3 订货与交货
3.1 框架采购协议(按实结算)期限内,买方订货数量不受限制。买卖双方通过签订书面采购订单或电话或邮件的形式下单。
3.2 卖方应按照约定的送货日期及地点进行送货或提供服务。
3.3 卖方应提供或协助买方取得任何有关的送货信息。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后一天之内将下列信息以书面形式告知买方:
(1)货物装运日期;
(2)承运方信息;
(3)预计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
(4)运单或运输文件等的相关信息;
(5)装箱单详细信息;
3.4 除买方授权雇员之外的任何人在送货单或送货文件上的任何签署,均不能作为有关货物已送交买方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有效证明。授权雇员指该合同或订单注明的收货人、验货人或在该合同或买方书面授权的其它人员。
3.5 无论买方因任何理由无法在约定的时间收货,卖方均须储存及妥善保管货物,并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防止货物变质,直至另行安排交货为止。
4 安装、调试及培训(如有)
4.1 卖方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或要求及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安装和调试的工作,以使设备具备预定的使用功能及性能,并满足合同要求。卖方负责对买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及培训,直到买方人员能正确、安全操作该设备为止。
4.2 除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货物初步验收合格后 3 日内安装、调试及培训完毕。卖方应提前 3 天提供安装调试人员联系方式,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承担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安装调试期间本项目的半成品、材料、设备及工具等,由卖方自行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由卖方自行承担责任。
4.3 货物安装调试完毕正常运行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交试运行或验收申请。
5 检验、测试及验收
5.1 如合同约定,货物交货前,卖方应自负费用,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卖方应至少提前 7 天通知买方货物测试的地点及时间,并在测试结束后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买方提交经认可的测试报告。如买方未能接到上述通知,则该测试视为无效。
5.2 如果任何被检验及/或测试/验收的货物不能满足合同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免费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合同的要求。
5.3 买方对货物验收或退货的权利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交货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5.4 卖方须根据买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书,以证明所供应的货物符合并通过法定及一般适用于该项货物的测试,或通过买方要求的测试。
5.5 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负责,并协助买方对货物进行测试及验收。
5.6 所有货物经买方验收,确认合格后,双方在验收文件上签字或盖章。
6 所有权与风险转移
6.1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正式交付给买方并通过买方正式验收通过之前由卖方承担。
6.2 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卖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要求,买方要求其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的权利。
7 承诺与保证
7.1 卖方保证所有送交的货物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本合同有关数量、规格、质量以及包装等要求;
(2)用料及工艺优良;
(3)与样品一致;
(4)卖方保证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最新相关安全标准、法律法规的规定;
(5)设计优良(如由卖方负责设计);
(6)满足合同约定的功能及货物用途;
(7)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有完整的所有权,货物本身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瑕疵。
7.2 卖方销售货物提供的附随服务需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的服务标准;
(2)卖方的服务人员具备合适的资质及培训经验,提供高标准的客户服务;
(3)提供服务时需遵守买方的管理制度。
(4)提供货物合法的来源证明(如原产地证明、代理销售授权证明等);
7.3 卖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不会因设计和制造过程中的缺陷、错误或材料选用及制造工艺上的缺陷而产生故障。若因上述原因产生的故障,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赔偿。
7.4 买方若在质保期内发现货物因设计、用料、工艺及其他原因出现问题,卖方应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对上述问题货物进行退货、修理或更换(经两次修理或更换仍有问题买方有权选择直接退货)。
7.5 如卖方无法在合同约定或买方要求的时间内对问题货物作出修理或更换,则买方有权:
(1)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修理或更换该等货物,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支出的一切费用;
(2)保留有缺陷的货物,并要求卖方进行赔偿;
(3)退货,返还货物价款并要求卖方进行赔偿。
7.6 不论货物是否由卖方制造,卖方均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担保及维修责任。
7.7 更换及退货
(1)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更换或退货的情形时,买方可于发现上述情况后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更换或退货。
(2)卖方收到买方的更换通知后,须于 7 天内收回货物,并以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货物替换被退还的货物,因此产生费用及风险责任由卖方自负。卖方收到买方的退货通知后,须于 7 天内收回货物,并将货款退还买方。
(3)因货物修理、更换导致迟延交货的,卖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8 结算与支付
8.1 卖方应当在要求买方付款前将当期应付款项的金额与买方进行核算,卖方应当提供交易明细,并附交付凭证(或验收凭证)及供货清单。
8.2 因卖方存在违约/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违约金及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应在结算价中扣除。
8.3 买方若有对于卖方的到期债权,买方可在付款时直接抵消。
9 合同变更
9.1 买方可以在合同存续期间的任何时候经书面指示向卖方发出变更通知,只要是该变更在卖方的技术水平及能力范围内可以做到的,卖方应履行这些变更并受同样条件约束。
9.2 卖方可以向买方提出为改进货物质量、效率和安全性方面的变更建议,但最终变更需买方书面同意。
9.3 如买方提出的变更导致整个合同服务范围的改变从而给卖方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协商损失的分摊,若协商不成买方仍要求变更的,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卖方因合同范围改变而发生的可以预见的合理的直接损失,但卖方负有将该损失降到最低点的义务。卖方发生的伴随或后续间接损失(包含但不限于利润及管理费用的损失)买方不予赔偿。
10 违约责任
10.1 发生以下情形时,卖方构成违约:
(1)未经买方同意,卖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
(2)卖方未按合同或订单约定时间提供货物/服务,或提供货物/服务数量不足;
(3)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瑕疵;
(4)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存在担保、抵押、质押等所有权瑕疵的;
(5)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6)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其他文件数量不足或内容不符的;
(7)卖方无法按照买方要求提供货物;
(8)除上述违约情形及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照本合同(包含所有合同构成文件)其它所约定之条款履行的。
10.2 发生 10.1(2)项的情形时,每逾期交货或提供服务一天,卖方需支付当批货物金额 1%的违约金,超过 7 天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0.3 发生 10.1(3)项的情形时,若该质量瑕疵不影响货物功能和使用的,买方可向卖方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更换、退货或退还货款;若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更换、退货或退还货款,或该质量瑕疵影响货物功能和使用或存在安全风险的,买方可选择要求卖方立即更换或退货,卖方同时需赔偿买方当批货物总金额 10%的违约金。
10.4 发生 10.1(1)(4)(5)(6)(7)项的情形时,买方可向卖方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在买方发出整改通知后,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当批获取总金额 10%的违约金。
10.5 卖方交货及提供服务的义务并不因为卖方履行了违约责任而予以解除,除非买方解除合同。
10.6 卖方违约的,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需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全部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正常履约后买方可获得的利益、买方寻求第三方维修、采购的费用、买方向第三方采购的差价。
10.7 因卖方违约的,买方有权暂停对卖方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及卖方需要承担的违约金后再行支付。
10.8 因卖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根据需要要求卖方将其为实施合同而签订的材料和货物的采购合同的权益转让给买方.若买方要求受让上述合同的,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 14 天内,协助买方与采购合同的投标人达成相关的转让协议。
10.9 因卖方无法按照本采购合同或订单按时交付全部货物或提供全部服务,则买方可就尚未送交的货物、尚未提供的服务及已送交但无法有效地使用的货物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本合同。
10.10 卖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在解除合同的同时,没收卖方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11 合同终止与解除
11.1 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事项完成或期限届满或者双方协商一致时,双方的合同关系自然终止。
11.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
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1)卖方进入清算状态(除非是进行合并、重组。在此种情况下卖方应及时告知买方,并以书面形式承诺新旧公司均将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责任与义务);
11.3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提前一个月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从发出之日起第一个月到期日即为解除合同之日。
11.4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之一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
(2)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副厂产品冒充原厂产品的,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3)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4)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12 保险(如适用)
12.1 若买方要求卖方应对本合同项下卖方提供的货物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毁损或灭失用人民币或合同约定的货币进行投保的。卖方应按合同相关规定,以买卖双方为共同受益人投保一切险,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2.2 卖方应对在现场为系统或设备和材料进行安装/调试、测试、验收和试运行等提供服务的卖方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险及其他有关的险别。
12.3 应买方要求,卖方应出示根据合同要求应购买的上述保险的任何保险单或保险证明以及保险费的票据。
12.4 本条款规定的投保所需的全部保险费均由卖方支付。
12.5 卖方应在资信良好可靠、有能力承保并为买方所认可接受的保险公司投保。
12.6 本条款所列的投保手续以及保险索赔由卖方负责办理。若本条款所要求的保险单可能发生索赔,则卖方必须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并随时告知有关索赔事宜的进展情况。卖方应尽全力进行保险安排,以保证索赔事件发生后在短时间内予以妥善解决,并使买方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如该货物的索赔事宜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卖方应另行运送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到买方以替换发生索赔的货物。
12.7 如果卖方未能按要求出示合同规定的保险范围的证明,则买方可办理此类保险并保持其有效。买方为此支付的保险费应从合同价中扣除。卖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第二部分
1、合同构成及效力顺序
1.1 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完整合同文件:
(1) 补充协议;
(2) 合同商务专用条款;
(3) 合同技术专用条款(双方达成一致的技术方案、标准及要求等);
(4) 合同通用条款;
(5) 报价文件
(6) 用户需求书
(7)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其他文件。
以上某一类文件的缺失,不影响其他文件构成合同文件。
1.2 合同效力顺序
1.2.1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冲突,以自上而下为优先顺序。
1.2.2 上述合同文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定义及解释
x合同各构成文件中的用语具有相同的含义与解释。
2.1 甲方(又称发包人、买方)系指接受货物、服务或发包工程,并支付价款的一方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受让人。
2.2 乙方(又称承包人、卖方)系指提供货物、服务或承包工程,并接受价款的一方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受让人。
2.3 固定总价系指合同总价固定不变,除甲方增减数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合同价格不进行调整。
2.4 固定综合单价系指根据履行合同所需要的全部费用计算出的综合单价,合同的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合同结算价等于固定综合单价乘以需求数量。
2.5 货物系指乙方按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产品、附随物品及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备品备件、零部件和主要电气元件、专用工具、仪器仪表、软件及有关技术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维修保养手册、培训、安装、调试等伴随服务和其他相关资料。
2.6 服务系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所提供的劳动,包括但不限于方案策划、设计、联络、
加工、制造、装配、试验、测试、检验、包装、运输、仓储、保险、人员培训、维修保养、出具报告、人员管理等。
2.7 工程系指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实施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迁建、拆除、修缮及环境改造等 2.8“一次性采购合同”是指指确定交货数量、种类和具体交货时间的单次采购协议。 2.9“框架协议”是指合同中只确定货物单价与合同期限,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以买方订单确认,并限定合同总价的长期采购协议。框架协议分两种,分别为框架协议(按实结算),依据实际需求向投标人下达采购订单,订单“按实结算”;和框架协议(一揽子协议):总价包干,合同内容被“分批履行”,订单“按时结算”。
2.10“采购订单”系指买方根据框架采购协议签发给卖方的,要求卖方按照订单中的数量及时间提供货物的文件。
2.11 天、日系指一个公历日。月系指一个公历月。年系指一个公历年。
2.12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13 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货币的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本合同项下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3、语言文字
3.1 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3.2 各方提供的外文文件,均应当提供有相应翻译资质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外文版本与中文译本含义不一致的,以中文译本为准。
4、法律
x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5、声明
5.1 本合同各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具备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所要求的履行合同应当具备的资格、资质,有权签订本合同,并能以自身名义行使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5.2 本合同各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身真实意思的表示,并已取得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权,各方在本合同中的各项权利义务均为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 本合同各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其公司章程、与第三方之间的合同及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授权、同意、许可或者法院(仲裁)裁决、命令或与之相抵触。
5.4 本合同各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隐瞒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任何信息。
5.5 本合同各方已完全知晓本合同全部条款的含义及其将要产生的经济和法律后果。
5.6 乙方承诺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未因违规或违约介入诉讼或仲裁,不存在拖欠工资情况及重大质量问题、重大安全事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被暂停参加投标活动的处罚阶段,公司及公司员工无行贿犯罪记录。
5.7 任何一方未能或推迟行使本合同项下任何的权利、补偿均不构成对这些权利、补偿的放弃。
5.8 乙方不得凭借本合同认定合同各方已建立或视为建立起合作伙伴关系、合资企业或代理关系。
6、通知
6.1 本合同所列各方的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为双方确认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通知应通过上述预留的联系方式送达。
6.2 一方以挂号信、快递、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对方,通知寄出后 2 日后不论是否签收均视为通知已送达,寄送日以邮局或快递公司凭证为准。
6.3 一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不利的法律后果。
6.4 一方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在合同中列明的项目负责人或联系人在往来文书中签字的,视为该方收到该文书。
6.5 不论在何种场合,任何当事人按规定呈送或发出通知、指令、同意令、批准书、证书或裁决书时,除非另有规定,上述往来文书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6.6 不论在何种场合,规定往来文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这表示上述往来文书可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等方式。
7、价格
7.1 本合同价格包括乙方为完整履行合同所支出的所有费用及乙方获得的利润。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备品备件、材料、文件及资料、安装、调试、技术培训、运输、装卸、清关、税金、保险、人工费(不低于服务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意外保险,生育保险等)、劳动保护、人员培训、器材租赁、管理费、办公场地租金、财务费用、风险费用及其他为履行合同的全部费用。
7.2 除合同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价格不得上调。
7.3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彻底查清,并充分考虑到了以下事项: (1)影响合同价格的全部条件情况;
(2)完成合同的所有可能性及风险因素。
7.4 本项目若有政府审计,乙方需接受政府审计结果。
8、履约担保
8.1 履约担保可以采用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8.2 履约担保用于支付乙方因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的考核扣款、各项补偿金、赔偿金及违约金等。甲方可在履约担保金额内直接扣除以上款项。
8.3 乙方应保证按期缴纳履约担保并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足额,当履约担保被用来支付给甲方时,乙方应当在 7 日内补齐。乙方未缴纳或未补齐履约担保的,按履约担保金额的 1%/日向甲方缴纳违约金,超过 1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4 乙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并经甲方确认,且双方无争议后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履约担保无息退还乙方。如在退还履约担保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履约担保金额内扣减银行费用后将履约担保余额退回。
9、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应符合本合同技术专用条款约定的标准,并且应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国际标准或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国际权威机构发布的最新
版本。
10、转包及分包
10.1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转委托或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10.2 除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部分工作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11、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战争、叛乱;暴动、骚乱或罢工;政府征收、征用;自然灾害(地震、洪水、飓风、火山活动等)以及其他不可抗力情形。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且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5 日内对事件的发生及持续时间提供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
11.2 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如期履行时,本合同应自动顺延履行。不可抗力一旦消失,双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继续履行本合同。
11.3 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对其遭受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1.4 不可抗力导致一方停止履行义务的时间持续超过 60 日以上时,合同双方应协商变更合或终止合同。如不可抗力发生后超过 120 日以上双方不能就合同变更或终止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合同。
12、知识产权
12.1 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乙方所接触的甲方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专有,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甲方专有的知识产权包括:
(1)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2)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字材料;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或模型;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著作权作品。
(3)商标权: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已经申请注册的商标和未申请注册的商标和用作商业标识的图案。
(4)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方法、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资料、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等等。
12.2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并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和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版权、商标、商品名称、商业秘密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及索赔。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2.3 乙方在本合同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甲方永久获得使用所购买货物及服务中包含的知识产权的权利。
12.4 乙方为履行合同所编制的文件、设计、文案、方案、图纸等的著作权归属于甲方。
13、索赔
13.1 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损害买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权益,导致买方遭受损失的,买方可向卖方索赔。
13.2 发生索赔事项后,买方应当向卖方发送书面索赔通知。卖方应在收到书面索赔通知后 7 日内回复确认,逾期没有回复的,视为卖方认可。
13.3 买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不论卖方是否同意,买方均可在结算时扣除索赔金额。如经司法机关认定卖方无需支付索赔金额,买方应当返还索赔金额,但买方扣除索赔金额将不被视为未履行付款义务。
13.4 对于乙方违约/侵权责任的索赔,买方有权从以下途径获得:
(1)从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中扣除;
(2)从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3)要求卖方以其他方式向买方支付。
14、争议解决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人,特制定本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有关规定由招标人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组成人数为五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有关技术、经济方面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当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家时(不包括三家),应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是否具有竞争性,如果有竞争性,则评标继续进行。
三、投标文件的评审
3.1 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3.2 初步评审
3.2.1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技术及资信标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下列审查项所需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认定,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 投标人的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条件的。
强制性资格条件须递交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强制性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2、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4、 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的(仅限于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5、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 招标文件未满足加“▲”条款的;
7、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 不符合招标范围、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
9、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与他人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弄虚作假的;
10、 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11、 存在其他招标文件中明确将被拒绝或无效的情况。
3.2.2 报价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算术性修正: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 详细评审
3.3.1 评标细则(100 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细则 |
1 | 认证证书 | 3 | 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的,得 3 分,二 级得 2 分,三级得 1 分,没有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资质证书复制件。 |
2 | 2 | 投标人具有 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成熟度二级及以上得 2 分,低于二级的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证明材料:提供资质证书复制件。 | |
3 | 2 | 具有 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证明材料:提供认证证书复制件。 | |
4 | 2 | 投标人提供的云会议系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及以上的,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制件 | |
5 | 2 | 投标人为华为品牌金牌代理商或多产品一级代理的得 2 分,其余代理商得 1 分,没有不得分。可以和硬件设备的 合为同一个。 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制件 | |
6 | 业绩 | 16 | (1)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 300 万元以上的视频会议设备采购合同,每个得 2 分,最高得 6 分。 (2)投标人具有证券、期货行业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的视频会议系统实施业绩的,每个得 2 分,最高得 8 |
批注 [l5]: 不考虑价格可以适当降低,需要价格再竞争的,可以按照这个执行,具体的报价得多少分,我发给你
分。 (3)投标人具有银行、保险、信托行业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x元的视频会议系统实施业绩的,每个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注:投标人单个合同能同时满足以上条款的,可重复得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制件,须体现金额。 | ||||
7 | 技术参数 | 8 | 根据投标人所投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设备的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每有一指标负偏离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 |
8 | 1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第三部分的会议系统与招标文件是否有偏离,“★”技术指标负偏离一项扣 2 分,其余技术指标 负偏离扣 1 分,扣完为止。 | ||
9 | 总体方案 | 8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云会议系统方案的总体设计、整体系统的架构、功能模块、实现思路、数据对接时效性等综合考 虑打分。 | |
10 | 增值服务 | 5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增值服务(如:赠送脚架、直播服务等) 实质性综合考虑打分。 | |
11 | 演示分 | 3 | 支持华为终端免配置功能,即硬件终端接入互联网后,输入激活码,即可完成终端注册,并接入云平台入会。(3 分) | |
12 | 3 | 支持软终端免注册入会。安装客户端后无须登录,直接通 过输入会议 ID、会议密码即可入会。(3 分) | ||
13 | 3 | 支持会议通知功能,会议预定成功后系统自动向与会者发送邮件或短信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会议 ID、主席密码、与会密码、召开时间等;与会人可通过点击邮件链接入会, 也可以通过会议 ID 和与会密码入会。(3 分) | ||
14 | 5 | 支持桌面共享。(1 分)支持白板共享。(1 分)支持程序共享。(1 分) 支持桌面、程序和白板的批注、缩放等功能。(2 分) | ||
15 | 3 | 发放用户账号时,支持通过短信和邮件通知用户。(3 分) | ||
16 | 3 | 支持从会议管理 WEB 界面以,支持从软终端侧进行录播开 启、结束等录播控制。(3 分) | ||
17 | 2 | 支持会议直播功能,现场演示会议直播效果。(2 分) | ||
18 | 商务分 | 20 | (1)当有效投标人在 5 家(含)以上时,以有效投标报价去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人在 5 家以下时,以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评标基准价;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分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 | |
于评分基准价 1%的扣 1.0 | 分,每低于评分基准价 1%的扣 | |||
0.5 分(不足 1 个百分点按插值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 |
位,四舍五入),扣至 0 分为止。 |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根据资信、技术情况独立记名打分。投标人的资信技术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综合得分=资信及技术分+商务分。
(3)每个标段根据综合得分高低对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最高的为第一名,得分次高的为第二名,以此类推。推荐中标候选人。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xx、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推荐中标人
经评审以后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侯选人,次高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推荐 3 名(不足 3 名的除外)。综合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者排名在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投票表决。
3.6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认可,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