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與國電財務通過簽訂補充協議將每年度本公司在國電財務的每日存款餘額(包括任何應計利息)從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協議約定的不超過人民幣15億元修改為不超過人 民幣30億元。除補充協議修改的有關條款外,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協議的其他條款繼續有效。本公司將就補充協議對存款服務持續關連交易上限的提高遵守上市規則14A章 的規定,其中包括上市規則第14A.45條至14A.47條所載有關申報及公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