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 年 1 月 31 日,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天齐锂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修订 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银河锂业国际有限公司股权)》(以下简称“《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同 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锂业香港”)与交易对方 Galaxy Resources Limited(以下简称 “银河资源”)及其全资子公司 Galaxy...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5- 007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5 年 1 月 31 日,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天齐锂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银河锂业国际有限公司股权)》(以下简称“《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同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锂业香港”)与交易对方 Galaxy Resources Limited(以下简称 “银河资源”)及其全资子公司 Galaxy Lithium Australia Limited(以下简称 “银河锂业澳大利亚”)签署了《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
2、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无需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及交易对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取得包括但不限于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商务厅、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的核准或备案。
3、《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将本次交易的初步交易价格由 1.22
亿美元修订为 7,170 万美元,交易结束时间延至 2015 年 5 月 29 日。
一、本次交易的概述
1、根据公司、天齐锂业香港与交易对方银河资源、银河锂业澳大利亚签署的《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公司及天齐锂业香港拟以现金方式收购 Galaxy Lithium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银河锂业国际”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2、银河锂业国际成立于 2009 年 7 月 23 日,是一家设立于香港的控股公司,未开展实体生产经营活动,目前其主要资产为其所持有的银河锂业(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锂业”)100%股权。
公司拟以天齐锂业香港或其指定的天齐锂业的其他全资子公司作为收购主体,以 7,170 万美元的初步交易价格现金收购银河锂业国际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100%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银河锂业 100%的股权,并承担经双方认可的银河锂业国际 2015 年 1 月 15 日的资产负债表列示的债务。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无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标的公司的上市母公司银河资源股东大会的批准(根据澳洲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ASX Listing Rule)11.1 或 11.2 条的要
求),尚需取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核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商务厅、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及其它中国和澳大利亚监管机构),能否获得上述机构的批准尚存不确定性。
5、本次交易中各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6、截至本公告日,交易涉及的申报审核文件和信息披露文件正在加紧修订和完善中,在相关文件准备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及相关事项,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相关方基本情况介绍
Galaxy Resources Limited
银河资源(澳大利亚)
100
100%
100%
Galaxy Lithium International Limited
银河锂业国际(香港)
Galaxy Lithium Australia Limited
银河锂业澳洲(澳大利亚)
Galaxy Lithium Jiangsu Limited
银河锂业江苏(中国)
本次收购标的
x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银河资源、银河锂业澳大利亚:
1、银河资源
公司名称:Galaxy Resources Limited
公司编码:071 976 442
注册地址:of 2/00 Xxx Xxxxxx, Xxxx Xxxxx, Xxxxxxx Xxxxxxxxx 6005,
Australia
注册日期:1996 年 1 月 15 日
银河资源是总部位于澳大利亚的全球性锂业公司,在澳大利亚、中国、加拿大、阿根廷拥有生产基地、锂矿资产和盐湖资产。银河资源于 2007 年 2月在澳洲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代码为 ASX:GXY)。银河资源通过银河锂业在中国江苏省建成了一条先进的全自动化碳酸锂生产线,主要生产电池级碳酸锂。此外,银河资源还在阿根廷开发 Sal de Vida 锂钾盐湖项目;银河资源的其他资产还包括位于西澳的 Mt Cattlin 锂辉石矿和位于加拿大魁北克省的 Xxxxx Bay 锂矿项目。
2、银河锂业澳大利亚
公司名称:Galaxy Lithium Australia Limited
公司编码:130 182 099
注册地址:of 2/00 Xxx Xxxxxx, Xxxx Xxxxx, Xxxxxxx Xxxxxxxxx 6005,
Australia
注册日期:2008 年 3 月 14 日
银河锂业澳大利亚为银河资源的全资子公司,银河锂业澳大利亚持有银河锂业国际 100%的股权。
1、银河锂业国际的基本情况
(1)银河锂业国际概况
公司名称:Galaxy Lithium International Limited
公司编码:135 467 3
注册地址:Unit 1828, Level 18, Wheelock House, 20 Pedder Street,
Central, Hong Kong
注册日期:2009 年 7 月 23 日
股权结构:银河锂业澳大利亚持有银河锂业国际 100%的股权。
目前银河锂业国际的主要资产为银河锂业(江苏)有限公司(Galaxy Lithium (Jiangsu) Co., Ltd.)100%股权。
(2)银河锂业国际主要财务信息
1)银河锂业国际母公司财务信息(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14 年 4 月 30 日/期间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年度 |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年度 |
货币资金 | 219,111.26 | 20,609.49 | 124,295.90 |
其他应收款 | 15,168,923.54 |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5,388,034.80 | 20,609.49 | 124,295.90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4,922,465.62 | 4,872,760.65 | 16,624,150.06 |
长期股权投资 | 764,090,827.33 | 754,546,410.06 | 437,912,824.3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69,013,292.95 | 759,419,170.71 | 454,536,974.45 |
资产总计 | 784,401,327.75 | 759,439,780.20 | 454,661,270.35 |
流动负债合计 | - | - | - |
长期借款 | 19,354,111.71 | 3,986,579.22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354,111.71 | 3,986,579.22 | - |
负债总计 | 19,354,111.71 | 3,986,579.22 | - |
实收资本 | 815,124,586.01 | 813,295,587.67 | 485,042,164.53 |
未分配利润 | -12,292,450.28 | -12,332,594.57 | -12,282,624.48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37,784,919.69 | -45,509,792.12 | -18,098,269.70 |
所有者权益 | 765,047,216.04 | 755,453,200.98 | 454,661,270.35 |
管理费用 | -197,193.76 | 95,422.08 | 124,599.85 |
财务费用 | 157,049.46 | -45,451.99 | -1,022,954.53 |
营业外支出 | - | - | 15,768,049.44 |
净利润 | 40,144.29 | -49,970.09 | -14,869,694.77 |
注:银河锂业国际 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1-4 月份母公司财务数据已折算为人民币,但未经审计。银河锂业国际主要资产为对银河锂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其他应收款为应收银河锂业的资金占款。
2)银河锂业国际合并财务信息(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14 年 4 月 30 日/ 期间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年度 |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年度 |
流动资产合计 | 167,837,131.67 | 194,818,440.21 | 199,955,939.5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28,933,919.20 | 961,289,664.69 | 911,030,778.74 |
资产总计 | 1,096,771,050.87 | 1,156,108,104.90 | 1,110,986,718.32 |
流动负债合计 | 602,932,796.21 | 285,482,498.46 | 417,090,527.94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8,206,064.73 | 483,521,102.34 | 406,565,931.30 |
负债总计 | 781,138,860.94 | 769,003,600.80 | 823,656,459.24 |
实收资本 | 815,124,586.01 | 813,295,587.67 | 485,042,164.53 |
未分配利润 | -467,815,098.87 | -394,504,261.21 | -171,218,311.18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31,677,297.19 | -31,686,822.35 | -26,493,594.26 |
所有者权益 | 315,632,189.95 | 387,104,504.11 | 287,330,259.09 |
主营业务收入 | 24,062,700.80 | 188,453,514.49 | 24,441,517.06 |
净利润 | -73,310,837.67 | -223,285,950.02 | -140,321,332.71 |
注:银河锂业国际2012年、2013年及2014年1-4月合并财务数据已折算为人民币,均未经审计。
2、银河锂业的基本情况
(1)银河锂业概况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13,230万美元
注册地址:江苏xxx国际化学工业园东新路5号主营业务:碳酸锂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股权结构:银河锂业国际持有银河锂业 100%的股权。
银河锂业于 2012 年开始生产,主要产品为电池级碳酸锂。该生产线为中国首个全自动化碳酸锂生产线,位于张家港保税区xxx国际化学工业园。
项目 | 2014 年 4 月 30 日/ 期间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年度 |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年度 |
流动资产合计 | 171,297,520.40 | 207,305,426.37 | 216,071,100.27 |
固定资产合计 | 769,421,988.40 | 780,587,506.29 | 826,313,284.75 |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 154,589,465.19 | 160,001,564.70 | 174,753,863.28 |
资产总计 | 1,095,308,973.99 | 1,147,894,497.36 | 1,217,138,248.30 |
流动负债合计 | 618,101,719.75 | 560,425,783.33 | 387,743,686.46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2,531,453.02 | 186,541,306.08 | 399,546,463.75 |
负债总计 | 780,633,172.76 | 746,967,089.41 | 787,290,150.21 |
所有者权益 | 314,675,801.23 | 400,927,407.95 | 429,848,098.09 |
主营业务收入 | 24,062,700.80 | 188,453,514.49 | 24,441,517.06 |
净利润 | -73,350,981.97 | -210,610,070.14 | -155,311,246.44 |
注:银河锂业 2012 年及 2013 年财务信息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
年 1-4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与《股权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对
比
项目 | 《股权收购协议》 | 《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 |
签约方 |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锂业香港(以下也称“买方”)、银河资源及其全资子公司银河锂业澳大利亚(以下也称“卖方”) |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锂业香港(以下也称“买方”)、银河资源及其全资子公司银河锂业澳大利亚(以下也称“卖方”) |
收购主体 |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天齐锂业香港收购 |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天齐锂业香港或天齐锂业香港指定的天齐锂业的其他全资子公司收购 |
交易标的 | 交易标的为银河资源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银河锂业澳大利亚持有的银河锂业国际 100%股权,银河锂业国际的目前主要资产 为银河锂业 100%股权。 | 交易标的为银河资源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银河锂业澳大利亚持有的银河锂业国际 100%股权,银河锂业国际的目前主要资产 为银河锂业 100%股权。 |
交易价款及付款安排 | x次交易的初步交易价格为 1.22 亿美元。 (1) 诚意金的支付 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批准诚意金的支付(诚意金总额为初步交易价格的 10%),即 1.22 亿美元*10%=【1,220】万美元。卖方需就该笔诚意金向买方提供所持银河锂业国际及银河锂业股权的 10%作为担保,并支付相应利息(2014 年 9 月 30日前利率为 6%,2014 年 10 月 1 日起为 4%,直至交割日);如最终交易未能完成,卖方应归还该笔诚意金。 (2)初步交易价格的支付 在交割日当天,如交易完成的先决条件得以满足,在银河资源及银河锂业澳大利亚按协议约定充分履行了相关义务后,公司及天齐锂业香港向其支付扣除诚意金和诚意金应计利息后的初步交易价格,同时扣除按协议约定允许扣除、代扣或保留的款额。 (3)对初步交易价格的调整 卖方须在交割日前至少5 个工作日向买方提供按协议约定的方式计算的预计调整金额(Estimated Adjustment Amount),即:最终运营资金(Completion Working Capital)减去初始运营 资金(Preliminary Working Capital)加上建设调整值(C&E | 本次交易的初步交易价格为 7,170 万美元。 (1) 诚意金的支付 卖方确认已于 2014 年 5 月 16 日收到诚意金(公司 201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支付诚意金 1,220 万美元),并已就该笔诚意金向买方提供所持银河锂业国际及银河锂业股权的 10%作为担保;如最终交易未能完成,卖方应归还该笔诚意金。卖方须在偿还诚意金或交割后支付诚意金的累积利息,2014 年 9 月 30 日前利息按照 6%的年利率计算,2014 年 10 月 1 日后的利息按照 4%的年利率计算。 (2)初步交易价格的支付 在交割日当天,如交易完成的先决条件得以满足,在银河资源及银河锂业澳大利亚按协议约定充分履行了相关义务后,公司及天齐锂业香港向其支付扣除诚意金和诚意金应计利息后的初步交易价格,同时扣除按协议约定允许扣除、代扣或保留的款额。 (3)对初步交易价格的调整 自 2015 年 2 月 1 日起至交易完成日期间经双方确认的银河锂业国际和银河锂业发生的预算内付现成本由交易双方各 承担 50%。 |
Adjustment Amount)加上负债调整值(Liability Adjustment Amount),如果该值: A、大于零,则初步交易价格增大; B、小于零,则初步交易价格减小。 交易完成后一个月内,买方须编制银河锂业以交割日为基准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并进行审计,如果预计调整金额(Estimated Adjustment Amount): A、小于交割日的最终调整金额( Completion Adjustment Amount),则买方须将差额在初步交易价格基础上,向卖方支付额外的调整金额; B、大于交割日的最终调整金额( Completion Adjustment Amount),则卖方须将差额在初步交易价格基础上,向买方偿 还调整金额。 | 支付调整金额时,加上从交割日(包括该日)至支付日(不包括该日)期间的利息,调整金额自交易完成日至支付日按照调整金额年利率(LIBOR+0.5%)计算单利计息一并支付。 | |
分手费 | (1)买方分手费为 500 万美元。若:1)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因买方违反应积极促成先决条件的义务而不能成就;2)或因买方违反协议其他相关约定且在守约方催告后仍不履行协议义务,导致卖方有权解除协议的,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分手费。 (2)卖方分手费为 230 万美元。若:1)卖方违反相关保密协议;2)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未达成或被放弃的,或者是无法达成的,且买卖双方按协议相关约定(即第 2.5(a)条)所述终止了本协议。但该分手费只须就买方及其相关方因本次交易产生的内部及外部费用进行支付;3)或因卖方违反协议其他相关约定且在守约方催告后仍不履行协议义务,导致买方有权解除协议的,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分手费。 | (1)买方分手费为 408.70 万美元。若:1)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因买方违反应积极促成先决条件的义务而不能成就;2)或因买方违反协议其他相关约定且在守约方催告后仍不履行协议义务,导致卖方有权解除协议的,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分手费。 (2)卖方分手费为 189.50 万美元。若:1)卖方违反相关保密协议;2)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未达成或被放弃的,或者是无法达成的,且买卖双方按协议相关约定(即第 2.5(a)条)所述终止了本协议。但该分手费只须就买方及其相关方因本次交易产生的内部及外部费用进行支付;3)或因卖方违反协议其他相关约定且在守约方催告后仍不履行协议义务,导致买方 有权解除协议的,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分手费。 |
交易结束时间 | (1)2015 年 1 月 30 日; (2)如果先决条件在 2014 年 12 月 31 日前满足、被放弃或 不再适用,则在该等先决条件满足、被放弃或不再适用后的 1 | (1)2015 年 5 月 29 日 (2)任意买方和卖方约定的更晚时间。 |
个月; (3)任意买方和卖方约定的更晚时间。 | ||
(1)银河资源的股东大会批准; | (1)银河资源的股东大会批准; | |
(2)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按收购协议规定支付诚意金; | (2)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按收购协议进行交易; | |
交易成交的先决条 件 | (3)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按收购协议进行交易; (4)公司收到以下批文: A、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批文; B、四川省发改委关于境外投资项目的批文; | (3)公司收到以下批文: A、四川省发改委关于境外投资项目的批文; B、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境外投资项目的批文; C、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关于境外投资项目的批文。 |
C、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境外投资项目的批文; | ||
D、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关于境外投资项目的批文 |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
(一)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降低成本
公司地处西部地区,受地域环境及运输成本限制,发展空间有限。而银河锂业位于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产品输往国内外市场。经国务院批准的《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已明确将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张家港xxx化工园是产业集中度高、土地利用率高、公共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功能及布局合理的江苏沿海一流新型化学工业园,特别是有保税物流园区作为依托,将极大降低公司的运作成本,是目前国内最为理想的锂化工发展基地之一。
公司将借助银河锂业的区位优势,实现业务的规模化发展,降低生产和运输成本。
(二)配合公司的国际化战略,实现标的公司的产业整合并发挥与xx森的协同效应
公司控股子公司xx森作为全球最大的固体锂矿生产商,占全球锂辉石矿供应量的 2/3,占全球锂资源(包括锂辉石、盐湖提锂产品)市场约 30%的份额,2012 年xx森锂精矿产能已扩大至年产 74 万吨。本次收购银河锂业后,公司中游锂产品加工能力将迅速扩大,与上游锂资源开发产能相匹配,真正使公司由单纯的锂加工企业转变为拥有集锂辉石资源、锂矿采选加工、锂系列产品深加工及销售于一体的全球化锂业公司,通过控制优质锂矿资源,整合中下游产能,提高公司市场定价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实现客户资源共享,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
公司现有产品以内销为主,国外市场销售力度和品牌建设仍需要加强。
而银河锂业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建立了质量与服务的良好口碑,产品通过了日韩客户的严苛认证,实现了对日韩高端市场的稳定供货。收购完成后,银河锂业的国内客户资源将对本公司国内业务拓展形成有效的支持,同时,在出口业务方面,本公司和银河锂业将实现客户资源共享,市场占有率可得到迅速提升,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优质锂矿资源的优势,并加强公司在国际锂行业的地位,同时为整合市场、促进良性竞争作出积极的贡献。
(四)实现技术提升
银河锂业拥有目前国内唯一全自动化生产的先进设备和装臵,其电池级产品品质优良,尤其在钠钾、硫酸根、氯根等指标方面优于行业标准。而本公司有多年的技术沉淀和成熟的生产经验,在技术适用性以及投资成本控制方面具有优势。本次收购完成后,在提高产量的基础上,公司将会同银河锂业改进目前工艺与设备,进一步在降低矿石焙烧能耗、提高酸化与浸出效率、优化碳酸钠使用工艺等方面实现技术提升,从而降低生产成本。
(🖂)整合完成后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竞争能力
x次收购完成后,公司锂产品产能将迅速扩大,销售规模亦随之扩大,从而强化公司市场地位。上述销售规模的扩大、市场占有率的提高、客户资源的共享、规模化的发展及借助银河锂业的地理优势实现成本的降低将使本公司能够更好地满足市场和客户的需求,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后续盈利水平和持续竞争能力,增强公司在锂行业的竞争优势和市场领先地位。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x次收购完成后,银河锂业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主业得到显
著增强,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可以通过技术提升以及区位、客户的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具体影响如下:
1、扩大上市公司主业规模,增强产业链中游
公司通过收购xx森,在实现公司锂产品源料自给的同时,掌控了全球最为优质的锂矿资源。但是目前公司只有位于西部地区的生产基地,优质资源带来的规模效应尚不能充分体现。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同时拥有四川射洪和江苏张家港两个生产基地,产能规模迅速翻番,资源与加工能力之间的配臵更为合理,在充分发挥沿海地区区位优势基础上,中游锂产品加工能力得到扩充和优化,产业链更加完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2、实现资源共享,发挥协同效应
由于业务关联度较高,此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可通过业务、产品、人员整合发挥协同效应,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对银河锂业采购、销售渠道、同类产品生产线以及产品研发、检验等部门均可进行整合,统一信息系统等的建设、使用和维护,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同时,可统一融资安排及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实现有效配臵资源,避免重复投资。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的影响
x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及营业收入都将大幅度增加,但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上升。短期内本次交易不会提升公司净利润,并可能对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每股收益造成暂时性的负面影响,但随着本次收购完成后,银河锂业产能趋于稳定,以及整合后协同效应的逐步显现,公司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高。
六、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审批风险
x次交易尚需取得公司和目标公司的上市母公司银河资源股东大会的批准;交易完成尚需取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核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商务厅、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及其它中国和澳大利亚监管机构),能否获得上述机构的批准尚不确定。
(二)标的公司盈利能力风险
银河锂业国际主要资产为银河锂业 100%的股权,银河锂业碳酸锂生产线建设有大量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资产负债率始终处于较高的水平,且建成投产的时间较短,产能释放尚未达到有效经济规模,较高的利息支出及运行成本导致其近年出现大额亏损。虽然公司对标的公司有明确的债务替换及后续融资计划、以及基于全球化布局的经营计划,但受内部运营和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仍存在相关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标的公司资本结构及盈利能力不能有效改善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公司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全部以自筹资金解决,自筹资金量大,且收购后还需承担标的公司的债务,公司负债和财务费用将显著增加,从而影响公司收益。以自筹资金完成本次收购,存在经营收益不足以偿付财务费用的财务风险。
(四)业务整合风险
x次收购的银河锂业国际为香港公司、银河锂业是境内外商投资企业,标的公司在会计税收制度、商业惯例、公司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经营管理
环境方面与本公司均存在差异。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在销售、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整合到位尚需一定时间,相关整合措施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存在本公司无法在短期内完成业务整合或整合效果不佳的业务整合风险。
(🖂)市场风险
锂电新能源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行业前景看好,新进入者不断涌入,但该产业的发展速度和市场竞争格局等都存在不确定性。若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以及新能源行业自身的发展周期导致对锂产品需求的爆发不如预期,将直接影响公司本次收购的预期效果的实现。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并采取措施预防,具体措施如下:(1)持续关注市场行情变化,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公司运营策略,积极推动公司现有资产的整合和统筹规划,根据市场需求、成本等因素重新调整产品结构和生产计划等,提高生产效率和盈利能力,降低运营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2)加强公司财务预算和融资工作,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确保公司可持续运营;(3)积极推进公司对标的公司债务替换及后续融资计划的开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中文翻译版;
3、《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英文版。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