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2MA3QBQ7W30
证券代码: 833482 证券简称:能量传播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北京能量影视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合同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于 2024 年 5 月与青岛瀚海星空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青岛·古巴文化交流中心运营协议》。
合作方式:此次合作基于双方已于 2023 年 5 月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建立起长久密切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且双方亦于 2023 年 8 月签署了《古
巴文化中心项目咨询服务合同》(合同总额为 300 万元)。据此,双方对“青岛
•古巴文化交流中心”开展项目运营管理合作,需签署《青岛·古巴文化交流中心运营协议》。详细内容最终以合同具体条款为准。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三)合同生效需要的其他审批及有关程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相对方的情况
(一)合同相对方基本情况
合同相对方:青岛瀚海星空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址:xxxxxxxxxxxx 000 xx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2MA3QBQ7W30
法定代表人:xx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游览景区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酒店管理;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摄影扩印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调查评估服务;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停车场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广告设计、代理;电影摄制服务;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体育赛事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礼仪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文艺创作;个人商务服务;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史料、史志编辑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广告制作;
广告发布;品牌管理;平面设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电子出版物出租;图书出租;音像制品出租;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互联网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应说明的情况
合同相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拟签署的《青岛·古巴文化交流中心运营协议》中由青岛瀚海星空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符合中心运营条件的经营场地,装修投资,提供中心开业筹备期专项资金,用于中心开业运营包含但不限于采购艺术展示品、商品采购、中心开业前、中期全媒体宣推等,由北京能量公司负责该项目落地执行,及负责中心的实际运营,按年缴纳房屋租金,并将投资额收益优先返还青岛瀚海星空公司,作为项目前期投资的回报。
北京能量公司运营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引进古巴籍雇员,招聘青岛本地业务和服务人员,提供组织培训,制定全套策划、规划、运营体系和中心的宣传推广策略及执行落地,采购艺术展示品、商品采购、中心开业前、中期全媒体宣推的落地执行等,双方在活动营销和招商推广中相互支持,实现资源共享。
1、合同金额:甲方就该项目前期建设施工总投资金额约为¥9,1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佰壹拾xxx整),中心运营项目投资(中心筹备阶段需采购的物品、商品及中心所需的相关宣传推广服务等)金额约为¥5,85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xx捌拾xxx整),总计约¥15,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仟xx万元整)。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相应投资额收益,共计 8 年,以合同期每满一年后乙方应进行结算。
2、运营期限拟定自 2024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32 年 4 月 30 日,共计 8 年,平均日租金 2.86529 元/㎡天,年平均租金为¥1,752,125.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伍万贰仟壹佰贰拾xx整)。
具体内容、价格、期限、结算及支付方式等详细内容双方均将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四、合同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合同的签订,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提升将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二)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方形成依赖。
(三)合同的履行不构成关联交易。五、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公司将积极组织、协调及有效管理好相关资源,保证合同的实施执行。但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延缓履行、部分履行、调整或终止,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北京能量影视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能量影视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