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股权设计实战班课程客户协议书
编号:
甲方(客户):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 北京尚伦新创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xxx
联系方式: 010-646889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培训课程产品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服务内容和地点
1.1 甲方购买乙方【股权设计实战班】课程,接受乙方提供的培训服务。
1.2 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内,乙方将在【 】举办【股权设计实战班】
上课地址以最终通知甲方的上课地址为准;具体的课程安排和详细内容详见附件 1《股权设计实战班课程资料》。
第二条 服务期
2.1 本协议项下,甲方购买乙方【股权设计实战班】课程的有效期限为 一年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2 在本协议第 2.1 款约定的服务有效期内,甲方可以按照本协议相关的约定参加乙方举办的【股权设计实战班】课程。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
3.1 本协议项下,甲方购买的【股权设计实战班】课程,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 】元)。
3.2 甲方选择的付款方式为:□ 1.POS 机刷卡 □ 2.转账 □ 3.网络支付(含微信,支付宝)
□4.现金。甲方应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本协议第 3.2 款约定的付款方式
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 3.1 款约定的全部款项。乙方自收到甲方全部款项之日起 3 日内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发票。
如选择转账支付,应付至乙方的指定账户,乙方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北京尚伦新创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 110928600410801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
第四条 信息沟通方式及参课权的放弃
4.1 乙方应在课程举办前 7 个工作日内,发布课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名称、开课时间、开课地点等)事项,并按照甲方下述确认的方式通知甲方:
□1.E-mail □2.微信 □3.传真 □4.其他:
(甲方的具体信息及联系方式为:13923895887)
4.2 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某次课程的开课时间或地点,乙方应在该次课程开课前的 7 个工作日之前按照 4.1 款约定的方式通知甲方。
4.3 甲方接到乙方的开课通知后,因为其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参加课程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本协议约定的参加该相应课程的权利。乙方对于甲方该等自动放弃参加该相应课程参课权利的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即乙方不会因此退还任何费用给甲方,也不会因此单独为甲方提供再次参加该相应课程的机会)。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有权享有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相应课程的权利。
5.2 甲方在未得到乙方书面同意时,不得有对乙方举办的相应课程进行录音、摄像等其他侵犯乙方相关课程知识产权的行为。若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课程音频资料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传播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3 甲方参加相应课程时须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活动纪律,以便课程的正常进行并达到最佳效果。若甲方违反乙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活动纪律,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不予退还甲方的任何费用。若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全责。
5.4 甲方在【股权设计实战班】课程的学习期间,若因甲方与其他学员或者本协议以外的任 何第三人发生争执而产生的所有纠纷,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赔偿;若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赔偿。
第六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6.1 乙方应当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课程。
6.2 乙方应当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发票。
6.3 若乙方因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设计实战班】课程无法按既定日期和地点举行,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第 4.1 款、第 4.2 款约定及时通知甲方并调整相应的课程。
6.4 开课期间由于甲方自身原因或者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甲方人员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情况,均与 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因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行为造成甲方损害的,均与乙方无关,由实施侵害的该第三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如因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予以赔偿。
7.2 如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能为甲方提供约定的【股权设计实战班】课程的参课机会,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将不构成违约。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延期履行或变更本协议另行签署相 关的补充协议。
第九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管辖。
9.2 如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北京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其公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0.3 本协议双方共同参与确定了本协议的各项条款与内容,如任一方对本协议有任何歧义或释义问题,本协议应被解释为双方共同起草,且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的设置不应产生利于或不利于任何一方的假设或举证责任。
10.4 本协议由正本及附件两部分组成,附件包括 【 附件一及附件二 】 ,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附件 1:《股权设计实战班 课程资料》附件 2:《股权设计实战班开课通知书》
(以下为本协议签署部分)
甲方(签字): 乙方(xx):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2017 年 月 日 2017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