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方(丙方): 广东本科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保税区内 C06 地块(办公楼)北侧 2 楼法定代表人:林汉标
合同编号:
技术咨询合同
项目名称:潮州市枫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第三方驻点调
查、评估与技术咨询服务
委托方(甲方):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受托方(乙方):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受托方(丙方): 广东本科检测有限公司
受托方(xx): 北京金水永利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21 年 7 月
有效期限: 2022 年 12 月
签订地点: 广东省潮州市
委托方(甲方):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潮州市湘桥区凤新东路法定代表人:xxx
项目联系人:翁 阳
电 话:0768-3288399
传 真:0768-3288399
受托方(乙方):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 18 号法定代表人:xxx
项目联系人:xxx
电 话:020-85545769
传 真:020-85558531
受托方(丙方): 广东本科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 X00 xx(xxx)xx 0 x法定代表人:xxx
项目联系人:xxx
电 话:0754-87252379
传 真:0754-87250699
受托方(xx): 北京金水永利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 00 xx 0 xx 0 xA-0110 号法定代表人:x x
项目联系人:xx泊
电 话:010-66496087
传 真:010-84678285
根据 潮州市枫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第三方驻点调查、评估与技术咨 询服务(项目编号: CZZD[2021]A019)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金额
合 同 金 额 为 ( 大 写 ): 人 民 币 x x 玖 拾 柒 x 柒 仟 元 整
(¥7,977,000.00 元),其中,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乙方)人民币xxx拾玖万柒仟元整(¥6,197,000.00 元),广东本科检测有限公司(丙方)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元),北京金水永利科技有限公司(xx)人民币柒拾捌万元整(¥780,000.00 元)。
合同总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各种税费、保险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按服务范围及合同金额一次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
第二条 服务范围
乙方、丙方、丁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一)服务内容
1.驻点提供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组建专家技术团队常驻现场,系统梳理潮州市枫江流域各控制单元的人口、用水量、污染源、排污口、重点工程等数据,对潮州市水环境治理各类问题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并提供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包括各类治理方案技术评审、投资复核、效果分析、控制性工程节点分析、关键技术问题咨询等。专家技术团队及时跟踪国家及广东省的最新工作动态、技术标准、相关政策要求等,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对治理工程现场进行驻点巡查;
不定期组织政府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召开沟通协调会,从技术层面及时发现问题,并与政府部门、施工单位保持实时沟通,协助施工单位解决各类技术问题。
2.详细观测潮州市枫江干支流水文水质与污染通量。在污染源与水
质现状数据分析的基础上,补充开展潮州市枫江干支流具有时间和空间代表性的水文、水质与污染通量同步连续观测,结合各汇水区的社会经济、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供水排水等数据分析,掌握支流河道、重点入河排污口与对应汇水区产污量之间的xx关系以及主要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系统核算各片区用水量及污染物通量的xx关系,从工业源、生活源、面源等方面估算各河段的入河污染负荷及其贡献率。
3.建立污染排放与水质响应关系模型。基于水环境详查结果,建立
能基本反映污染排放与水质响应关系的水环境数学模型,用以模拟分析入河污染负荷与河流水文水质响应关系以及预测重点工程实施后水质改善程度等。
4.预判重点工程污染物削减量及水质改善情况。通过近年潮州市枫
x流域水质改善程度、污水厂进出水浓度数据,复核已完成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减排绩效;充分调研截污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项目,计算分析各项工程的污染物削减量;综合考虑上游来水水质、重点整治工程实施等情况,模拟预测重点工程实施后水质改善程度。依据潮州市的重点工程建设进度、水质目标的要求,从重点工程建设前、完工后及长效期三个时间节点出发,评估重点工程实施成效。
5.编制《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方案》。针对枫江流
域存在的水环境问题,深入查找现状工程、现状水质与目标和要求的差距,以“尽快、尽量提高污水厂削减效能”、“枯水期污水无直排”为原
则,分析工程内容和施工次序的合理性以及水环境治理目标的可达性,从“最先一公里”排污口应急处理、“最后一公里”管线全力贯通、河涌生态强化修复等方面因地制宜深化、细化、优化提出枫江流域整治措施,明确各方责任和完成时限,合理安排重点工程和管控措施,从技术经济角度分析水质改善目标的可达性,提出保障整治方案落实的有效措施等,提高枫江水污染治理的系统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6.开展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效果第三方评估。从水质改
善、重点工程完成情况、环境管理等方面设计考核评分指标体系与实施细则;以现场巡查与现场监测为主要手段,依据逐月水质监测数据、重点工程完成情况、环境管理任务完成情况等动态跟踪评估重点整治工程的进展情况以及水质改善情况,依据水质改善效果及时对整治措施提出优化改进建议,保障整治工程的水质改善效果。
7.建立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治理管理平台系统。依据广东省关于
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挂图作战的要求,研发枫江流域水环境治理挂图作战实时管理平台,平台需以科学系统的流域综合整治方案和实时滚动的整治工作进展信息为基础,通过直观、形象、综合、动态的图表形式展示环境质量变化动态和整治任务实施计划、进展,构建管理部门和施工部门之间的双向、实时联系渠道。
8.参加政府和治理企业的相关会议,并提供专业意见。专家咨询团
队根据需要,参加枫江流域水环境治理的重要会议,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9.协助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专家咨询团队根据经验及潮州市的
需求,推荐水环境治理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协助采购人建立健全包括考核督查督办等制度文件,协助完善现有管理对策,协助制定水环境长制
久清的动态维护管理机制。
乙方为牵头单位,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负责本项目 除水文水质监测和平台研发任务外 所有服务内容;丙方负责本项目潮州市枫江流域水污染治理水文水质监测 部分服务内容;xx负责本项目 枫江流域水环境精细化治理挂图作战管理平台研发任务 部分服务内容。
(二)提交成果
1.《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形势研判报告》;
2.“枫江流域水环境精细化治理挂图作战管理平台”软件;
3.《“枫江流域水环境精细化治理挂图作战管理平台”软件使用说明书》;
4.枫江流域水环境精细化治理套图(基础信息图、重点项目图、实施进展图);
5.《枫江流域 2021 年河长制履职评比考核方案》;
6.《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方案》;
7.《2021 年上半年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报告》;
8.《2021 年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报告》。
(三)进度要求
1.签订合同后 1 周内,乙方进场驻点提供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
2.2021 年 7 月底前,乙方提交《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工程方案》、《枫江流域 2021 年河长制履职评比考核方案》、《潮州市枫
x流域水环境形势研判报告》(评审稿)、《2021 年上半年潮州市枫江流
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报告》(评审稿)。
3.2021 年 8 月 15 日前,xx建设运行潮州市枫江流域水污染精准治理实时 APP 管理平台,包括监测断面水质、污水处理设施运营、重点工程管理、专项行动管理、攻坚任务清单管理等模块,实时展示截污管网建设、入河排污口整治、重污染企业用排水量xx等攻坚任务和第三方驻点跟踪评估服务的动态;提交《“枫江流域水环境精细化治理挂图作战管理平台”软件使用说明书》和枫江流域水环境精细化治理套图
(基础信息图、重点项目图、实施进展图);
4.2022 年 3 月底前,乙方提交《2021 年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报告》;
5.2022 年 6 月底前,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内容。
(四)验收要求
x项目提交的《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形势研判报告》、《2021 年上半年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报告》、
《2021 年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报告》需通过采购人组织的技术评审。
第三条 完成期
2022 年 3 月底前提交项目所有成果资料,并于 2022 年 6 月底前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内容。
第四条 付款方式
技术咨询费由甲方分四期支付给乙方、丙方、xx,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办理款项支付手续,支付合同金额的 20% 。①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玖仟肆佰元整
(¥1,239,400.00 元);②支付丙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③支付xx人民币壹拾xxx仟元整(¥156,000.00 元)。
2.《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形势研判报告》《2021 年上半年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报告》通过技术评审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办理款项支付手续,支付合同金额的 30%。①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佰捌拾xxx仟壹佰元整(¥1,859,100.00 元);②支付丙方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元);③支付xx人民币贰 拾叁万肆仟元整(¥234,000.00 元)。
3.《2021 年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报告》通过技术评审后 10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办理款项支付手续,支
付合同金额的 30%。①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佰捌拾xxx仟壹佰元整
(¥1,859,100.00 元);②支付丙方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③支付xx人民币贰拾叁万肆仟元整(¥234,000.00 元)。
4.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后 10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办理款项支付手续,支付合同金额的 20%。①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玖仟肆 佰元整( ¥ 1,239,400.00 元 ); ② 支付丙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 200,000.00 元 );③支付 xx人民币壹拾xxx仟元整
(¥156,000.00 元)。
5.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6.乙方、丙方、xx应在甲方办理款项支付手续前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给甲方。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和帐号为:
单位名称: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55861691Y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员村支行银行帐号:3602005309000457213
丙方开户银行名称和帐号为:
单位名称:广东本科检测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40500MA4UN6BN1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汕头保税区支行银行帐号:663967084887
xx开户银行名称和帐号为:
单位名称:北京金水永利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10107587693028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官园支行银行帐号:0200098209006827177
第五条 知识产权归属
1.因执行本合同的需要,乙方丙方xx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货物、材料、工序工艺及其他知识产权,应保障甲方在使用时不会发生侵犯第 三方专利权、商业机密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乙方丙 方xx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并对因为该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工作成果”被定义为乙方丙方丁方为甲方而特别定制、创作、开发和制作的工作成果。工作成果由甲方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支配权。乙方丙方xx应无条件和不可撤销地向甲方转让对于任何工作
成果的一切权利、所有权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其中的所有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第六条 保密
1.在未取得各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2.乙方丙方xx从甲方得到的技术文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丙方xx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公开、泄露或被使用,否则乙方丙方xx承担本合同总金额 5%的违约金。
3.对于乙方丙方xx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丙方xx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4.本条的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丙方xx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丙方xx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乙方丙方xx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丙方xx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或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丙方xx偿付本合同总价的 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丙方xx偿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第八条 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四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丙方xx负担。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银行账号等有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丙方xx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乙方丙方xx四方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一份,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11445100MB2C94515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广东本科检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
日期: 年 月 日
xx(盖章):北京金水永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