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十二路2号金蝶研发中心B209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0-064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云印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与云印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印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本协议的签署属于合作双方基本意愿的意向性约定,旨在表达双方合作意向及初步洽商结果,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 2020 年的经营业绩的影响暂不确定,取决于双方后续进一步具体的合作协议和实施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东方精工于 2020 年 7 月 18 日与云印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聚合双方优质资源,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印刷包装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为意向性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的后续落地实施过程后若涉及具体金额,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方精工《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协议的签署公司无需履行相关部门备案审批程序。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印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设立日期:2013年10月17日
注册资本:1725.787035万人民币
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xx区社区科技南十二路2号金蝶研发中心B209
法定代表人:xxx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脑图文设计;平面及立体设计;印刷品(不含书籍等出版物)、纸制品、包装材料、办公用品及工艺礼品、文体用品的设计与销售;摄影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经营电子商务;网页设计;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电子计算机与网络、电子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许可经营项目是:互联网信息服务;快递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经营电信业务。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1 | 山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4.70% |
2 | 深圳市云印创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11.59% |
3 | 宁波云印创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75% |
4 | xxx | 11.38% |
5 | xxx | 5.58% |
合 计 | 100.00% |
(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股东及股东持股情况:
云印公司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股票简称:山鹰纸业,股票代码:600567)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关联关系说明:截至目前,云印公司与东方精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云印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充分发掘在各自行业领域技术和资源等优势,共享数据和资源,通过东方精工领先的行业工业 4.0 技术和相关产品,与云印大数据平台在生产监控、
工艺优化、绩效分析、排程优化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
2、双方合力打造智能工厂样板,持续探索创新,打造业内领先实践。
3、双方在产业数据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持续打造更契合行业客户需求的整体解决方案。
四、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云印公司是国内包装行业服务型科技创新型企业,为加速推动包装产业转型升级,构建产业互联互通生态平台,云印公司近日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签署了《腾讯企点合作伙伴服务协议》,与东方精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就开展多层次合作达成意向。
本次东方精工与云印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推动智能包装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方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推动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相关业务规划的落地实施。公司以二十多载行业深耕积累的深厚理解及国内业界领先的工业 4.0 技术,与云印公司合作共同推动国内智能包装产业互联网生态的加速构建和商业模式的持续创新,最终有利于增强东方精工综合竞争力,提升上市公司自身价值创造能力。
本次协议签署对公司 2020 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目前尚无法确定,如各方合作事项后续顺利付诸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增长带来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1、本协议仅为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框架性文件,具体的合作内容和进 度将根据双方后续合作情况进一步落实和推进,付诸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关于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及其执行情况的说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披露《关于签署<备忘录>和<保密及免责协议>的公告》,就以“一揽子解决方案”解决普莱德业绩补偿纠纷与相关方达成意向性、框架性协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与相关方完成上述框架性协议之后续正式协议的签署,并已出售所持全部普莱德股权、完成了以“一揽子解决方案”解决普莱德业绩补偿纠纷实质性工作。
2018 年 1 月 6 日,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当时全资子公司普莱德与相关合作方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建立了战
略合作关系。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东方精工已全部转让所持普莱德 100%
股权,因此上述框架协议的签署对东方精工已不构成任何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3、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东方精工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均未发生增持、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董事兼总经理xx致女士、董事兼副总经理xxxxx、董事会秘书xxx先生因参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而获得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为 900 万股、100 万股和 120 万股。
4、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公司未获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如后续上述人员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东方精工与云印公司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