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系双方合作意愿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具体实施方案尚需双方进一步沟通确定。
●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不会对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隆鑫通用”或“公司”)2016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的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双城区”)交易对方的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位于哈尔滨市西南部,地处松嫩平原腹部,松花江南岸,全区大田农作物播种面积约 380 万亩,种植业和畜牧业发达,正在全力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创建“全国循环农业示范区”和“全国放心食品产业城”。
双城区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
2016 年 2 月 26 日,公司与双城区在哈尔滨市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系双方合作意愿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根据相关制度规定,不涉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批。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其他应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主要内容、合作模式、合作规模或金额 1、合作的背景与目标
在国家大力倡导推进现代农业的背景下,双方结合各自优势和资源,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建立长期友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合作的主要内容
(1)双城区选定隆鑫通用作为在其辖区内 380 万亩大田农作物的无人机航
化作业战略合作伙伴,双方约定自 2016 年 5 月起,隆鑫通用用其研发的大型无人直升机平台在双城区所属区域的水稻、玉米、旱地蔬菜等不同类别的大田作物地块进行航化喷洒作业的示范和推广,双城区将予以大力支持,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以促成隆鑫通用尽快实现无人直升机大田植保运营模式。
(2)双方通过优势结合,共同推进农业互联网+的战略落地,隆鑫通用将发挥无人机平台在农业大数据采集、分析和处理方面的集成能力,为双城区全面打造“全国循环农业示范区”提供农业信息化系统服务支持。
(3)在双城区的支持下,隆鑫通用将适时与当地的大型农业生产和服务机
构共同成立组建大田农业航化作业的运营服务平台,并在当地建设具有辐射能力、高水平的无人机航化作业运营保障基地。
3、合作规模
本协议为公司与双城区签署的框架性合作协议,并不涉及具体项目及金额。
(二)交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为公司与双城区合作的框架性约定,未涉及各方的具体权利和义务。
(三)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交易各方的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本协议为公司与双城区合作的框架性约定,未设置违约责任。
(四)协议实际履行的前置条件、目前已满足的条件
本协议为公司与双城区合作的框架性约定,未设置前置条件。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将有利于公司进行无人机大田植保作业模式的示范和推广,促进公司在当地构建无人机植保作业服务的运营模式,为公司今后实施农业信息化服务提供了条件。
四、重大风险提示
1、公司无人直升机产品实际喷洒作业的效率和效果将影响公司无人机大田作业模式的示范和推广进度,具有不确定性。
2、本协议系双方合作意愿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有关具体合作内容双方将根据公司无人机大田作业推广情况进一步协商,亦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 2016 年的整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