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招标委托协议
甲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乙方: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就甲方之 2019-2021 年度南海区桂城街道城市桥梁(人行天桥)检测评估和养护工作的招标工作事宜进行了充分、友好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委托协议条款如下:
1. 总则
1.1. 甲方将 2019-2021 年度南海区桂城街道城市桥梁(人行天桥)检测评估和养 护工作的招标工作委托乙方进行代理。
1.2. 甲乙双方互相配合,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规定在乙方招标平台开展招标工作,确保整个招标过程的公平性、合法性。
1.3. 双方严格保密与本项目有关的事项。
1.4. 整个招标过程接受甲方的监管。
2. 招标范围
2.1. 本协议中甲方委托乙方组织招标工作的招标范围为:2019-2021 年度南海区桂城街道城市桥梁(人行天桥)检测评估和养护工作。
2.2. 采购项目规模(限价):¥2,565,390.23 元
乙方根据项目内容,按照甲方最终确定的技术资料、招标清单范围组织招标。
3. 收费标准
3.1. 本项目按照以下标准计算招标代理费:
3.1.1.乙方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执行。本款项由乙方向中标方收取,乙方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
3.1.2. 若中标金额因故未能产生,则按照投标限价的 50%进行相应计算,得出项目估算金额作为应收招标代理费用的计算基数。
服务费的币种:人民币。
服务费的支付方式:现金或支票或转账。
服务费支付时间: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办结后,中标方一次性支付该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费及评标专家费,乙方向中标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结清后,方可发放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
3.2. 出售招标文件的收入归乙方。
3.3. 以上乙方获得的费用为乙方为完成此项招标代理的全过程工作所有相关费
用,乙方并应自行承担因本条所述全部费用和收入所发生的一切税费。
4. 甲方负责的工作内容及费用
4.1. 工作内容:
4.1.1. 及时向乙方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所需的商务、技术、图纸、样品等资料,以及主要商务需求、服务需求和其他与招标文件相关的资料(包括交货时间、方式、地点、付款方式等)。
4.1.2. 及时将审定的招标文件技术文本(含限价)无偿提供给乙方。
4.1.3. 如果需对投标单位进行招标项目介绍,甲方协助乙方组织有关设计人员和技术人员到场介绍项目的技术要求、工况条件等。
4.1.4. 负责审核招标文件、投标限价,确认招标时间安排、评标方法和标准等项内
容。
4.1.5.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名单。
4.1.6. 对招标和评标内容保密。
5. 乙方负责的工作内容及费用
5.1. 主要工作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1.1. 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交招标工作进度安排计划,其招标进度
安排计划必须符合甲方的招标项目总进度计划要求。提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甲方最终批准的招标计划时间为准。
5.1.2.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包括编写、整理、修改、总体整合、印刷、装订等)工作。
5.1.3. 编制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5.1.4. 负责发售招标文件。
5.1.5. 组织澄清、答疑会(如需要)。
5.1.6. 编制、发送澄清修改文件。
5.1.7. 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会议。
5.1.8. 组建评标委员会。
5.1.9. 组织评标会议。
5.1.10. 负责评标结果公示,处理评标结果公示期间的质疑等问题。
5.1.11. 根据评标结果公示情况,经甲方同意,确定最终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5.1.12. 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招、投标文本资料,过程记录资料。
5.1.13. 乙方组织的一切招标程序都将依照有关法规规定进行,并及时与甲方沟通,
特别是招标时间计划、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及评标细则等,乙方将与甲方充分协商,取得甲方及监管部门的同意。
5.2. 费用
5.2.1. 承担乙方自身工作内容涉及的有关费用(包括评委报酬)。
5.2.2. 负责发布招标公告的相关费用。
5.2.3. 承担前述乙方负责的编制招标文件的相关工本费。
5.2.4. 负责涉及开标评标的费用,包括评标会务费、资料费、评标专家咨询费等。
5.2.5. 承担因本协议所述招标事宜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
5.3. 法律:
5.3.1. 确保招标工作的全过程及过程资料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要求。
5.4. 质量:
5.4.1. 招标工作应完全符合国家、当地政府及本协议的规定。
5.5. 进度:
5.5.1. 确保项目进度符合甲方和项目有关主管部门的计划要求。
5.6. 限额:
5.6.1. 保证中标金额不高于投标限价。
6. 违约责任
6.1. 由于甲方的原因,违反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或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或者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负。
6.2. 乙方的招标活动超出了甲方委托的范围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的原因,违反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或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或者与投标人串通损害甲方合法权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法律责任,乙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所遭受的相应损失,但最多不超过本协议约定的招标代理费总额。
6.3. 乙方需在收到甲方招标项目全部资料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交甲方审核。
6.4. 对执行本协议中所发生的问题,任何一方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及时协商解决。由于任何一方的责任、违约而造成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所遭受的相应损失,但最多不超过本协议约定的招标代理费总额。
7. 仲裁
双方之间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端均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8. 其他
8.1. 乙方编写的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甲乙双方共同享有版权;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属于甲方专有或专用的技术(包括专利、图纸、流程、软件等等),以及乙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甲方的商业信息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相关的知识产权和信息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有义务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8.2. 乙方指定的本项目负责人及职务:xxx(项目经理)
8.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8.4.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8.5.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该等书面文件在正式签署后为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8.6. 本协议正本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xxxxxxxxxxxxx xx:xx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x章: 盖章: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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