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旅行取消保险条款 C00013331912022031519991
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旅行取消保险条款 C00013331912022031519991
总则
第一条 x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 x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x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在预订本合同约定的旅行产品或相关旅行服务时,实际支付预付费用或提供信用卡担保的一方。
第三条 x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其他人。
保险责任
第四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旅行(见释义)出发前,因下列原因取消原定旅行,对于被保险人已预先实际支付但未使用且无法退回的旅行费用和为取消旅行所支出的手续费,保险人在扣除按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按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但最高给付金额以本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一)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见释义)身故、遭遇意外伤害(见释义)事故或罹患突发急性病(见释义)且经医生诊断需要接受住院(见释义)治疗;
(二)被保险人感染传染病而被依法强制隔离(见释义);
(三)被保险人遭受劫持;
(四)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配偶发生正常妊娠导致被保险人不适宜旅行;
(五)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骨折导致被保险人不适宜旅行;
(六)旅行出发前一星期内旅行出发地、途经地或目的地突发暴动、被保险人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雇员罢工、恶劣天气(见释义)、自然灾害(见释义)或突发性传染病(见释义);
(七)被保险人的家庭财产遭受自然灾害或第三方犯罪行为导致严重损失,并且被保险人必须与警方合作进行调查或在场评估损失;;
(八)被保险人申请办理的非移民类签证(包括但不限于申根国家签证)被大使馆或领事馆拒签。
投保人可选择投保以上一项或多项保险保障,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如保险合同未载明的,则视为保险人同意承保以上(一)至(八)项保障。
若被保险人为同一旅行自愿投保由保险人承保的多个保险产品(投保人为团体的保险产品除外),且在不同的保险产品中包含相同保险责任的,保险人仅按照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给付保险金,并退还其它保险产品中相同保险责任项下已收取的相应保险费。
责任免除
第五条 下列情形,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被保险人故意行为或主观不愿意开始原定旅行;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自致伤害或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
外;
(三)被保险人或其直系亲属因违法犯罪行为造成被保险人原定旅行取消的;
(四)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的使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发生爆炸或放射性污染造成原定旅行取消的;
(五)战争(不论宣战与否)、内战、军事行动、武装叛乱、恐怖威胁或袭击造成原定旅行取消的;
(六)政府禁令或管制造成原定旅行取消的;
(七)旅行开始后,被保险人取消旅行的;
(八)被保险人和旅行社协商一致,约定延期原定旅行的;
(九)由于旅行社自身的服务品质或旅行社在本保险合同投保后自行改变或取消原定旅行。
第六条 下列损失、费用或责任,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由于被保险人未能及时通知旅行社/旅游公司、导游、承运人或酒店需取消旅行而导致的扩大损失;
(二)被保险人可以从旅行社/旅游公司、酒店或其他途径退回的旅行相关费用;
(三)被保险人发生的非货币交易相关的费用或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时使用的积分、现金抵扣券、航空里程等。
第七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保险合同也不负责赔偿。
保险金额与免赔额(率)
第八条 x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第九条 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期间
第十条 保险期间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确定,以保险xxx的起讫时间为准。保险人义务
第十一条 x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二条 保险人依据本保险条款第十七条所取得的保险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第十三条 保险人按照本保险条款第十九条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 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四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给付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给付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六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保费交清前本合同不产生效力。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第十八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上述约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见释义)而导致的迟延。
赔偿处理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供如下证明和材料:
(一)保险凭证;
(二)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四)有关的旅行费用及相关手续费的原始票证或证明;
(五)被保险人与旅行社就原定旅行签订的旅游服务合同;
(六)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七)若被保险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被保险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索赔材料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若保险人可通过第三方平台或其他渠道获得上述信息、资料或数据的,则可相应免除被保险人提交上述材料的义务。
第二十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如果存在重复保险,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相应保险金额占其他保险合同及本保险合同相应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若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导致保险人多支付赔偿金的,保险人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回多支付的部分。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为准,自其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争议处理和法律适用
第二十二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xxx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或者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二十五条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 5%的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按照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与保险期间的日比例计收保险费后,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释义
第二十六条 x保险合同具有特定含义的名词,其定义如下:
旅行:指被保险人出于休闲、商务或其他目的,到法定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市级区域以外的地方连续大于 24 小时,且不超过一年的游览和逗留活动。
直系亲属:是指被保险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亲兄弟姐妹。
意外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
使身体受到的伤害。自然死亡、疾病身故、猝死、自杀以及自伤均不属于意外伤害。
突发急性病:指被保险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内,首次罹患的突发性疾病或出现的症状,并经医院医生诊断及证实被保险人或其直系亲属罹患的疾病危及被保险人或其直系亲属的生命,导致被保险人不适宜开始原定旅行,但不包括本保险合同生效前罹患的任何疾病或出现的任何症状及任何慢性疾病。
住院:指被保险人确因临床需要,正式办理入院及出院手续,并确实入住医疗机构正式病房接受治疗的行为过程,且入住医疗机构必须达二十四小时以上且由医疗机构收取病房或床位费用。
强制隔离:指根据被保险人所在地国家的政府监管当局或医院为保护健康人群免受病源感染,依据该国法律法规或者其他相关规定,对被保险人所采取的要求被保险人于指定场所进行定期医学隔离观察,从而切断病源与易感者之间的联系的一项强制措施。
恶劣天气:指破坏力极大的灾害性天气,主要有冻雨、暴雪、冰雹、台风、龙卷风、24小时雨量在 100 毫米以上的大暴雨等,并由所在地气象部门发布灾害性天气信号的天气情况。
自然灾害:指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沙尘暴、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及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突发性传染病:指下列情形之一:1、旅行目的地政府当局正式对外宣布当地爆发传染病;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相关部门发布出境公告,声称由于旅行目的地爆发传染病不建议前往该地;3、WHO 宣布发生警告级别为 6 级的传染病,或虽未到 6 级但旅行目的地政府当局已实施关闭边境的行为。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保障责任 | 基准费率 |
保险金额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