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18.82 元/股。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818 号),同意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阳惠成”、“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濮阳惠成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濮阳惠成的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濮阳惠成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符合濮阳惠成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合规性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概况
(一)发行价格
x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5 月 18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18.82 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1.48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为发行底价的 1.14 倍。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37,243,947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 42,507,970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三)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1.48 元
/股,发行股数为 37,243,94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99,999,981.56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8 家,本次配售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认购价格 (元/股)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限售期 (月) |
1 | Goldman Sachs &Xx.XXX | 21.48 | 2,327,746 | 49,999,984.08 | 6 |
2 | UBS AG | 21.48 | 1,210,428 | 25,999,993.44 | 6 |
3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1.48 | 2,048,417 | 43,999,997.16 | 6 |
4 | 常州市新发展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 | 21.48 | 1,210,428 | 25,999,993.44 | 6 |
5 | 共青城鼎睿一号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 21.48 | 1,862,197 | 39,999,991.56 | 6 |
6 |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21.48 | 1,396,648 | 29,999,999.04 | 6 |
7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1.48 | 1,210,428 | 25,999,993.44 | 6 |
8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1.48 | 4,143,389 | 88,999,995.72 | 6 |
9 | 吉林省乾亨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21.48 | 3,491,620 | 74,999,997.60 | 6 |
10 | xx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 公司 | 21.48 | 1,256,983 | 26,999,994.84 | 6 |
11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21.48 | 372,444 | 8,000,097.12 | 6 |
12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1.48 | 1,396,648 | 29,999,999.04 | 6 |
13 |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纯达定增精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1.48 | 1,210,428 | 25,999,993.44 | 6 |
14 |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 21.48 | 2,374,301 | 50,999,985.48 | 6 |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认购价格 (元/股)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限售期 (月) |
15 |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 21.48 | 4,655,493 | 99,999,989.64 | 6 |
16 | 詹春涛 | 21.48 | 4,655,493 | 99,999,989.64 | 6 |
17 | 中信资本(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中信资本定增策略增强 1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 21.48 | 1,210,428 | 25,999,993.44 | 6 |
18 | 中信资本(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中信资本中国价值成长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 21.48 | 1,210,428 | 25,999,993.44 | 6 |
合计 | 37,243,947 | 799,999,981.56 | - |
(四)募集资金金额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99,999,981.56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1,101,173.54 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788,898,808.0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 80,000.00 万元(含
80,000.00 万元)。
(五)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x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核查,华金证券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及限售期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本次发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2021 年 2 月 3 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1 年 3 月 18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1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经核查,华金证券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获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已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
(一)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向深交所报送《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上述名单中投资者包括发行人前 20 名非关联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 18 家、22 家基金公司、21 家证券公司、12 家保险机构和 40 个已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报送上述名单后,有 13 名新增投资者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星棋道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投产控睿选一号(武汉)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xxx、xxx、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xxx、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深圳潇湘君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基础之上增加上述投资者。
经主承销商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核查,上述投资者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关于发行对象的相关规定,具备认购资格;本次发行的询价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在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至 2021 年 5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126 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认购邀请书》的附件包含了《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上述 126 名投资者中具体包括:发行人前 20 名非关联
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18 家、基金公司 22 家、证券公司 21
家、保险机构 12 家、发送认购意向函其他投资者 53 家等。《认购邀请书》主要包括本次发行选择发行对象、认购程序、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股数分配的具体程序和规则等内容。《申购报价单》主要包括认购价格、认购金额、认购对象同意按发行人最终确认的获配金额和时间缴纳认购款等内容。
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核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出的附有
《申购报价单》的《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
经主承销商核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出的附有《申购报价单》的《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
2021 年 5 月 20 日(T 日),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最终认购邀请名单的投资者认购资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购邀请文件
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也符合向交易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二)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00-12:00,主承销商共收到 37 份《申购报价单》。截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中午 12:00 前,除
4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外,33 家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均为有效申购。
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申购对象名称 | 报价 档位 | 申购价格 (元/股) | 申购金额 (万元) | 是否缴纳 保证金 | 是否有效 报价 |
1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1 | 21.48 | 4,000 | 是 | 是 |
2 | 20.76 | 4,500 | 是 | 是 | ||
3 | 20.04 | 5,000 | 是 | 是 | ||
2 | 中兵财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 | 21.17 | 2,600 | 是 | 是 |
2 | 20.00 | 5,000 | 是 | 是 | ||
3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型投资账户) | 1 | 20.50 | 2,600 | 是 | 是 |
4 | 吉林省乾亨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1 | 22.34 | 7,500 | 是 | 是 |
5 | 国贸启润(上海)有限公司 | 1 | 20.70 | 5,000 | 是 | 是 |
6 | Goldman Sachs &Xx.XXX | 1 | 23.42 | 5,000 | 是 | 是 |
7 | 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 | 21.17 | 2,600 | 是 | 是 |
2 | 20.99 | 3,900 | 是 | 是 | ||
3 | 20.00 | 5,200 | 是 | 是 | ||
8 | xx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1 | 22.08 | 2,700 | 是 | 是 |
2 | 20.06 | 4,800 | 是 | 是 | ||
9 | 蔷薇资本有限公司 | 1 | 19.99 | 3,000 | 是 | 是 |
序号 | 申购对象名称 | 报价 档位 | 申购价格 (元/股) | 申购金额 (万元) | 是否缴纳 保证金 | 是否有效 报价 |
10 |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 | 19.98 | 2,600 | 是 | 是 |
11 | 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 | 1 | 20.01 | 5,000 | 是 | 是 |
12 | UBS AG | 1 | 22.45 | 2,600 | 是 | 是 |
2 | 18.82 | 6,500 | 是 | 是 | ||
13 | 河南农投金控新动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 | 21.16 | 4,000 | 是 | 是 |
2 | 20.51 | 8,000 | 是 | 是 | ||
14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 | 22.29 | 6,800 | 不适用 | 是 |
2 | 21.79 | 8,900 | 不适用 | 是 | ||
15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1 | 19.30 | 2,600 | 是 | 是 |
16 |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 | 20.50 | 2,600 | 不适用 | 是 |
2 | 19.51 | 3,000 | 不适用 | 是 | ||
3 | 19.01 | 3,500 | 不适用 | 是 | ||
17 | xxx | 1 | 21.00 | 2,600 | 是 | 是 |
2 | 20.00 | 14,600 | 是 | 是 | ||
3 | 18.83 | 15,000 | 是 | 是 | ||
18 |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 | 23.00 | 2,600 | 是 | 是 |
2 | 22.00 | 10,000 | 是 | 是 | ||
3 | 21.00 | 15,000 | 是 | 是 | ||
19 | 中信资本(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中信资本中国价值回报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 | 20.92 | 2,600 | 是 | 是 |
2 | 20.52 | 2,600 | 是 | 是 | ||
3 | 20.01 | 2,800 | 是 | 是 | ||
20 |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定增精选二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 1 | 21.97 | 2,600 | 是 | 是 |
2 | 20.52 | 2,600 | 是 | 是 | ||
21 | 中信资本(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中信资本中国价值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 | 21.79 | 2,600 | 是 | 是 |
2 | 20.89 | 3,200 | 是 | 是 | ||
3 | 20.19 | 4,000 | 是 | 是 | ||
22 | 中信资本(深圳)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代中信资本中国价值回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 | 20.52 | 2,600 | 是 | 是 |
23 | 常州市新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 | 1 | 21.95 | 2,600 | 是 | 是 |
24 | 中信资本(深圳)投资管理有 | 1 | 21.79 | 2,600 | 是 | 是 |
序号 | 申购对象名称 | 报价 档位 | 申购价格 (元/股) | 申购金额 (万元) | 是否缴纳 保证金 | 是否有效 报价 |
限公司(代中信资本定增策略增强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 | 20.89 | 2,600 | 是 | 是 | |
3 | 20.19 | 2,600 | 是 | 是 | ||
25 |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 1 | 20.59 | 2,600 | 是 | 是 |
2 | 18.89 | 2,700 | 是 | 是 | ||
26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21.58 | 2,600 | 是 | 是 |
27 |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 1 | 21.04 | 2,600 | 是 | 是 |
2 | 20.03 | 2,900 | 是 | 是 | ||
28 |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 | 21.48 | 2,600 | 是 | 是 |
29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 | 21.00 | 3,000 | 是 | 是 |
2 | 20.10 | 5,600 | 是 | 是 | ||
30 | 共青城鼎睿一号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 1 | 22.14 | 4,000 | 是 | 是 |
31 |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 | 22.00 | 5,100 | 是 | 是 |
32 | xxx | 1 | 22.80 | 8,000 | 是 | 是 |
2 | 22.10 | 10,000 | 是 | 是 | ||
3 | 21.20 | 11,000 | 是 | 是 | ||
33 |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 | 22.35 | 3,000 | 是 | 是 |
2 | 20.00 | 5,000 | 是 | 是 | ||
34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 | 21.97 | 2,600 | 不适用 | 是 |
2 | 21.72 | 4,400 | 不适用 | 是 | ||
3 | 20.52 | 6,000 | 不适用 | 是 | ||
35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21.33 | 5,000 | 是 | 是 |
36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 | 22.10 | 3,000 | 不适用 | 是 |
2 | 21.10 | 5,000 | 不适用 | 是 | ||
3 | 20.00 | 5,300 | 不适用 | 是 | ||
37 |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 | 21.17 | 2,600 | 是 | 是 |
2 | 20.00 | 3,000 | 是 | 是 | ||
3 | 18.82 | 3,500 | 是 | 是 |
(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x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5 月 18 日。本次发行价格
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18.82 元/股。
1、发行价格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21.48 元/股。
2、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x次发行股数 37,243,947 股,募集资金总额 799,999,981.56 元,未超过相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上限。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锁定期 (月) |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金额(元) | 占公司发 行后股本的比例 |
1 | Goldman Sachs &Xx.XXX | 6 | 2,327,746 | 49,999,984.08 | 0.79% |
2 | UBS AG | 6 | 1,210,428 | 25,999,993.44 | 0.41% |
3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 | 2,048,417 | 43,999,997.16 | 0.70% |
4 | 常州市新发展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 | 6 | 1,210,428 | 25,999,993.44 | 0.41% |
5 | 共青城鼎睿一号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 | 6 | 1,862,197 | 39,999,991.56 | 0.63% |
6 |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6 | 1,396,648 | 29,999,999.04 | 0.47% |
7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 | 1,210,428 | 25,999,993.44 | 0.41% |
8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 | 4,143,389 | 88,999,995.72 | 1.41% |
9 | 吉林省乾亨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6 | 3,491,620 | 74,999,997.60 | 1.19% |
10 | xx士丹利国际股份有 限公司 | 6 | 1,256,983 | 26,999,994.84 | 0.43% |
11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6 | 372,444 | 8,000,097.12 | 0.13% |
12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 | 1,396,648 | 29,999,999.04 | 0.47% |
13 |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定增精选二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 | 1,210,428 | 25,999,993.44 | 0.41% |
14 |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 6 | 2,374,301 | 50,999,985.48 | 0.81% |
15 |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 6 | 4,655,493 | 99,999,989.64 | 1.58% |
16 | xxx | 6 | 4,655,493 | 99,999,989.64 | 1.58% |
17 | 中信资本(深圳)投资管 | 6 | 1,210,428 | 25,999,993.44 | 0.41% |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锁定期 (月) |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金额(元) | 占公司发行后股本 的比例 |
理有限公司(代中信资本 定增策略增强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18 | 中信资本(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中信资本中国价值成长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6 | 1,210,428 | 25,999,993.44 | 0.41% |
合计 | 37,243,947 | 799,999,981.56 | 12.65% |
本次发行过程、发行对象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出资方均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四)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五)缴款、验资情况
1、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公司及主承销商向获配的 18 名发行对象发出了《缴款通知书》。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
2、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 5 月 26 日出具的《验证报告》(信会师报
字[2021]第 ZB11154 号),截至 2021 年 5 月 26 日 14 时止,华金证券共收到发行
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人民币 799,999,981.56 元。
3、2021 年 5 月 27 日,华金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170 号),截至
2021 年 5 月 27 日止,濮阳惠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37,243,947 股,
发行价格为 21.48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9,999,981.56 元,扣除保
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 10,377,358.49 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723,815.0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8,898,808.02 元, 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37,243,947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751,654,861.02 元。
经核查,华金证券认为,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配售、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认购邀请书》、《缴款通知书》的约定以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
〔2020〕77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进行了公告。
2021 年 2 月 3 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进行了公告。
发行人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18 号),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进行了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及其他关于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和手续。
五、本次发行对象的合规性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发行对象提供的相关资料的查验,相关发行对象登记备案的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对象私募备案情况核查
(1)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xxx为自然人,共青城鼎睿一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常州市新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Goldman Sachs &Xx.XXX、UBS AG、xx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均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金备案手续,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程序。
(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华夏磐锐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华夏磐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诺德基金浦江 97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浦江114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10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浦江 11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韶夏资本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兴证资xx远【202001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华融证券互智投资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财通基金建兴诚鑫 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
厚生和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东源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
基金悬铃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西湖大学定增量化对冲 1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瑞通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建兴诚鑫 9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建兴诚鑫 1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建兴诚鑫多
元开放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凯程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汇通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1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
纯达定增精选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哈德逊 9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均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登记和备案。
(4)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林省乾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定增精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信资本(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资本中国价值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信资本(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资本定增策略增强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产品,经核查,上述机构或产品已按照规定办理了登记或备案手续。
综上,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文件,其中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获配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完成了备案程序。
2、发行对象适当性管理核查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Ⅰ、专业投资者Ⅱ和专业投资者Ⅲ,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 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 C3、C4、C5。本次濮阳惠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
经对投资者提供的适当性管理相关资料核查,本次发行对象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等级匹配情况如下:
序号 | 投资者姓名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
1 | Goldman Sachs&Xx.XXX | 专业投资者Ⅰ | 是 |
2 | UBS AG | 专业投资者Ⅰ | 是 |
3 |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专业投资者Ⅰ | 是 |
4 | 吉林省乾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专业投资者Ⅰ | 是 |
5 | 共青城鼎睿一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 普通投资者 C4 | 是 |
序号 | 投资者姓名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
6 | xxx | 专业投资者Ⅱ | 是 |
7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Ⅰ | 是 |
8 | xx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Ⅰ | 是 |
9 |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Ⅰ | 是 |
10 |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Ⅰ | 是 |
11 |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定增精 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专业投资者Ⅰ | 是 |
12 | 常州市新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Ⅱ | 是 |
13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Ⅰ | 是 |
14 | 中信资本(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中信资本中国价值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 专业投资者Ⅰ | 是 |
15 | 中信资本(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 中信资本定增策略增强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专业投资者Ⅰ | 是 |
16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Ⅰ | 是 |
17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Ⅰ | 是 |
18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Ⅱ | 是 |
经核查,上述 18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其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均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本次发行事项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x x xxx
法定代表人:
xxx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