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件 2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汕头市航运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仓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所租用仓库位置及面积
乙方所租用仓库位于xxxxxxxxx0 x201~207 房和大楼后面东南侧钢筋混凝土结构仓库一间。
租赁面积:201~207 房面积 208 平方米,大楼后面东南侧钢混凝土结构仓库面积 272 平方米,共 480 平方米。
二、甲方出租仓库以实物为准。
三、出租仓库的用途:合法经营,作为非危险品仓库。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四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租金及其支付时间
1、租金费用按租赁面积以人民币 元/每平方米/每月为单价计箅。
2、租金以每 3 个月为一结算支付周期,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按 2 个月
租金合计金额)及首期租金(3 个月)人民币 元,合计 元,
一次性缴交汕头市恒益顺资产托管中心(下简称“恒益顺中心”)交易资金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汕头市恒益顺资产托管中心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星湖支行账 户:693875198
恒益顺中心按《汕头市恒益顺资产托管中心资产招租交易规则》第 55 条的规定将上述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以后每期租金,xxx在当期首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转账给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上述付款甲方确认到账后出具有效发票。
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汕头市航运总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安平支行
帐 号:44001650701050541315
六、保证条款
为保证合同得到全面履行,乙方在首期租金支付的同时需另 外缴纳 2 个月租金合计人民币金额 元作为租赁保证金。在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乙方将租赁仓库及固定装修物原状归还甲方,甲方在确认收回仓库无异议并结清各项费用后将租赁保证金全 数退还乙方(不计息)。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租赁保证金不予退 还:
1、乙方损坏租赁仓库及其它设施、设备,且拒不照价赔偿
的。
2、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
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条款。
七、租赁期内,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必须依法经营,按时足额交纳租金。
2、乙方如需对租赁仓库进行装修改造,不得破坏仓库主体结构,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特别是消防)的规定,并经甲方同意,发生的一切费用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租仓库及其设施,并做好必要的维护,承担其安全、xx责任。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所租用的仓库。
5、乙方不得利用租赁仓库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堆放、制作有毒、易燃易爆及国家明令禁止的一切物质和商品。
6、xxx负责出租仓库的安全责任及消防管理。配合甲方对仓库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乙方应及时整改,直至符合安全有关规定和要求。
7、乙方承租期间的用水、用电及卫生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8、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及时将仓库及其设施交还甲方。八、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乙方依附于仓库
的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
九、乙方交还甲方仓库应当保持仓库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仓库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
品,甲方有权处置。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仓库的,应提前 2 个月通知乙方,并向乙方退还租赁保证金。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二)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仓库,乙方将租赁保证金支付赔偿给甲方,已交租金不予退还。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仓库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仓库结构或损坏仓库;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仓库进行违法活动
的;
(4)拖欠租金累计 2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期租金总额的 1%支付甲方违约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要求提前退租的,应将租赁保证金支付赔偿给甲方,已交租金不予退还。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仓库。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2 倍的违约金。
十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需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暨消防
安全责任书》,《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责任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租赁期间,如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责任书》相关规定,甲方可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政府、上级主管部门规划需要或司法机关要求行政处置及甲方重大事项需要拆建、改建等原因,使该仓库不能继续使用时,甲方提前 2 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提前终止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三、租赁期满,本租赁合同自动失效。如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的要求,经甲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双方按有关程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将争议提交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商议。
十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恒益顺中心执一份。
甲 方:汕头市航运总公司 乙 方: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联系电活: 联系电活:
联系地址:汕头市西堤路 8 号 联系地址:
鉴证单位:汕头市恒益顺资产托管中心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于汕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