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统一编号: 11N00243532320231601
政府购买服务-文化活动中心(委托运营)的合同
合同统一编号: 11N00243532320231601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上海市xx区人民政府打浦桥街道 办事处 | 乙方:上海华爱社区服务管理中心 |
地址:xxxx 000 x | 地址:xxxxxxx 000 x |
邮政编码:200021 | |
电话:000-00000000 | 电话:000-00000000 |
联系人:机构管理员 | 联系人:xxx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经过政府采购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政府购买服务-文化活动中心(委托运营)
1.2 服务地址:甲方指定
1.3 服务范围/内容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1.4 乙方投入管理和服务的总人数需经双方约定,人员需固定,若有调整需告知甲方。
1.5 合同总价为:1497681.8 元整(壹佰肆拾玖万柒仟陆佰捌拾壹元捌角)。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服务期限
2.1 本服务的服务期限:1 年。
3、管理质量和目标(详见招标文件,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3.1 管理目标:
3.1.1 围绕打浦桥街道辖区内的重点企事业单位、楼宇,利用“午休一小时”走进辖区内企业楼宇,开展符合青年群体的海派非遗系列、青年交友系列、艺术创意系列、楼宇运动会、音乐会等服务,为职工打造高品质的工作生活环境,同时宣传倡导全民参与公益服务的理念。全年配送不少于 31 场。
3.1.2.为充分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中心根据打浦桥街道辖区 17 个居委活动室场地条件以及居民文化需求,定制文化菜单,让越来越多的居民从丰富的文化生活中获得幸福感。明确专人负责活动室的配送及宣传工作,做好配送日常联系以及活动效果反馈、台账整理等工作。全年配送不少于 20 场。
3.1.3.举办公益性质的未成年人文化活动,如少儿科普活动、暑期服务、少儿读者活动等,全年开展未成年人活动不少于 36 场,着力打造“阳光、喜乐、健康、自信、独立”的青少年品格。
3.1.4. 邀请有资质的专家团队,以科学的服务态度、严谨的服务管理方法、贴心的活动设计,为全年龄人群及家属提供适合社区长者、职场白领、亲子家庭等多层面、多角度的专业服务。全年专题讲座的开展不少于 7 场。
3.1.5. 结合上海科技节、全国科普日等节点开展科普系列活动。全年科普活动不少于 10场。
3.1.6. 配合xx区全国xx城区创建工作的开展,策划组织社区家庭亲子及青年人参与环卫志愿服务,并慰问环卫工人。全年志愿者服务及交流会不少于 3 场。
3.1.7. 围绕“上海书展”、“世界读书日”、中秋国庆等传统节假日开展相关主题服务。全年服务不少于 4 场。
3.1.8. 举办打浦桥社区非遗日系列活动,联合上海筷箸文化促进会通过筷子藏品、筷子互动体验活动、筷箸文化讲座等活动,将传统文化与现代社会需求相结合,展现时代赋予筷子崭新的内涵,从而更好地继承与发扬中华传统文化。相关活动不少于 3 场。
3.1.9. 举办第六届打浦桥社区(国际)艺术节,对接上海国际艺术节演出资源,邀请高质量中外专业演出团队加盟。同时,组织中心品牌群文团队加入演出,让社区民星也有展示风采的机会。演出场次不少于 4 场。
3.1.10.举办第十六届“打浦桥杯”乒乓球赛。
3.1.11.推动三个社区书院的建设,根据社区需求有针对性的配送书籍,营造全民阅读的书香氛围。
3.1.12.按照上海市街镇图书馆评估标准对社区图书馆进行管理。
3.1.13.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宣传,运营“打浦桥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微信公众号、抖音账号,公众号平台编辑发布活动预告、活动回顾、征集比赛、线上互动、社区学校、品牌项目等内容,每年微信公众号发布总数不少于 150 篇;制作短视频并发布,抖音账号全年短视频发布不少于 50 篇,关注度提升 200%。
3.1.14.积极参与“上海市街镇图书馆和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评估定级”、上海市xx单位等重要创建复评活动。
3.1.15.每年肯定性的区市级以上媒体报道不少于 15 篇。
(备注:因不可抗力导致服务无法展开,以实际具体情况来评估)
3.2 质量要求: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文化服务。图书馆、展示厅、会议室、信息苑、书画社、琴房、数码钢琴房、多功能厅、影视厅、健身房、舞蹈室、声乐室、乒乓活动大厅、特色团队活动室、亲子苑、青年阁等运营管理。中心每天 9:00-21:00 竭诚为社区市民提供一流的文化服务(除法定节假日当日)。
4、委托管理的任务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4.1.设立专业团队负责本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管理。
4.2.科学管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内设的图书馆、展览厅、活动室、多功能剧场、社区影院、乒乓房、健身房、青年中心等文体设施。
4.3.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运营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公众的合法权益。
4.4.接受委托方的监督和检查,并接受委托方的日常管理。
5、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相关区域的服务工作,乙方对区域范围内的相关设施、设备具有使用权,区域所有资产处理权属于甲方及相关业主;
5.1.2 甲方对乙方的管理有检查权,发现乙方及其员工在工作中的问题,可向乙方指出,乙方应认真改正并对违纪员工进行处理,对违纪又不改正错误或甲方认为不适宜从事本项目管理的员工应立即予以调换;乙方如需调换主要骨干人员应事先通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5.1.3 甲方将根据现有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及管理条件,如办公用房、值班室及仓库等;
5.1.4 服务接管由甲方和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商量决定;
5.1.5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区域地图及相关资料;
5.1.6 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制订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单位相关人员配合和支持乙方服务人员履行职责;
5.1.7 甲方有权在发生下列事项时,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它补充文件);
5.1.7.1 乙方未达成合同要求的全面活动次数及服务人数;
5.1.7.2 乙方由于主观原因,未达成合同要求的各类评比目标。
5.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 乙方应严格履行投标文件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5.2.2 选派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具备所担负特殊岗位的相应技术等级证书或资格证书,无违法犯罪前科。在合同履行期间,遇甲方提出更换不称职人员要求时,乙方应予以酌情考虑;
5.2.3 为服务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装备,并负责服务人员的工资;
5.2.4 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5.2.5 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5.2.6 乙方对所服务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损坏或改变使用功能;
5.2.7 乙方管理处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认真教育乙方员工遵守职业道德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定期做好对员工的保密教育工作;
5.2.8 如发生劳动合同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涉;
5.2.9 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未能续签合同,则乙方在合同期满(90)天前必须把所有服务管理的技术资料(含培训资料)和档案资料、甲方属有的管理相关物品(如对讲机、电脑、工具、办公用品等)和乙方控制使用的管理费中的日常消耗材料费的结余部分移交给甲方;
5.2.10 如果乙方或者乙方员工出现任何损害甲方、甲方员工、出入服务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的行为,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2.11 乙方员工的人身伤害险由乙方自理,对乙方员工在工作中出现的人身伤害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6、付款
6.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6.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6.2.1 付款方式:(财政支付,按进度付款)
6.2.2 请验收方式: 采购人自行验收
进度 | 乙方应向甲方 提交的资料 | 乙方应向采管办 提交的资料 | 合同款的支付 |
1 | 1、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 2、发票原件(抬头为甲方或实际采购人全称) | 1、甲方对乙方阶段性评测的考核表; 2、发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有甲方或实际采购人签收记录及盖章) 3、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打印的合同 | 甲方在收到上述文件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合同价的 50% |
2 | 1、年终考核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 2、发票原件(抬头为甲方或实际采购人全称) | 甲方在收到上述文件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合同价的 50% |
注:报价要求:报价应包含国家规定的用工人员的开支和成本(工资、社保等)、福利费、管理费、税费等,不包括公众责任险费等。甲方不再支付谈判确定后其他任何的费用
7、违约责任
7.1 本合同依法成立,签约各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一方违约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应负违约责任,并按以下方式赔偿:
7.2 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7.3 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7.4 乙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xxx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7.5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之规定,甲方有权发出要求更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如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未予以纠正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将甲方多支付的管理费退还甲方(如有),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交( 0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8、其他
8.1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乙方制定的本项目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的采购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
8.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
8.3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8.4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8.5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或请xx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诉讼至区人民法院。
8.6 项目概况:打浦桥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自 2006 年 1 月起正式对外开放服务。文化中心由打浦桥街道办事处出资,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管理。中心坚持“倡导文化、学习文化、享受文化”理念,不断调整服务形式,面向社区,为社区市民提供教育、娱乐、休闲等多元化的服务项目,为社区市民建立参与社区建设的志愿者平台,形成了“传统与现代”相结合、“地域性与全球性”相结合、“学习型与提升型”相结合,有时代特质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打浦桥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在建设和管理和发展过程中,探索建立了“政府主导、社会管理、市民参与”的新型社区公共文化机构管理方式,通过引进专业化的社会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实现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管理,确保了社区文化作为政府惠民工程的公益性、基本型、均等性和便利性特性得以体现。
2023 年,位于xxx 000 x的打浦桥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进入整体装修改造阶段。在此期间,为更好地满足居民群众公共文化服务的热切需求,中心将转移服务主阵地,通过整合社区志愿者服务力量、深挖社区文化潜力、携手社区基层文化战线,把更多丰富、优质、高能的文化服务辐射至中心外的社区文化站、楼宇园区、重点企业等文化服务高地,为更多的人群、更广的年龄层、更高的文化需求提供针对性更强的文化体验服务,在勾勒传播中华优秀文化的同时坚持党建引领,做到“服务不停步,项目不断档”,在未来以文化汇聚现代化发展的磅礴力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签约各方: | |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日期:2023-08-01 | 日期:2023-08-01 |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