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上海豹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388283P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18-120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豹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代理经销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长荣(营口)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营口”)于 2018 年 8 月 7 日与上海豹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豹驰”)签订了《关于代理经销权之代理经销协议》,公司及长荣营口授权上海豹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商务印刷行业范围内独家代理一款自动烫金模切产品和三款激光模切产品。本次合作是双方在商务印刷领域强强联手、优势互补、渠道深耕、扩张市场的开始,能够为行业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印后解决方案。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豹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388283P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美元 220.0000 万
住所:xxxxxxxxxx 000 x 000 x
成立日期:1998 年 5 月 27 日
经营期限:1998 年 5 月 27 日至 2033 年 5 月 26 日
经营范围:印刷工业用针织绒套、印刷材料、清洁印版用针织品及上述相关
产品零配件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三、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二:长荣(营口)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上海豹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代理产品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指定的两类激光模切/自动烫金模切产品的独家销售总代理,甲方一授权产品:Digimatrix60FC;甲方二授权产品:LC340SR;LC340SF; LC660SR。
2、乙方代理的区域及范围
2.1 甲方授权乙方的独家总代理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含:台湾、香港、澳门等地区)境内。乙方销售客户仅限于上述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企业。
2.2 甲方授权乙方的总代理范围为商务印刷行业。不包括:包装印刷行业、烟草印刷行业。
2.3 甲方授权乙方在授权代理期限内成为上述行业范围内的独家总代理。
2.4 未经授权,乙方不得对购买产品的顾客作出任何有关产品特性、功能等方面的额外承诺(经甲方书面授权确认者除外)。
2.5 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对其独家代理权可再行委托区域分销商。
3、经销期限
乙方代理甲方产品的经销期限自 2018 年 8 月 18 日至 2019 年 8 月 18 日止,但有本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协议之情形除外。双方如未在经销期届满前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该协议自动续签一年。
4、销售承诺
4.1 乙方承诺经销设备在经销期内(一年)产品最低销售数额为各型号产品 “年销售额数量”之和 110 台。
4.2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进行采购,年最低采购数量不低于 4.1 条约定的年最低销售数量标准,乙方对设备采购数量予以承诺,不足部分应于经销期限结束前补足采购数量。
5、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
5.1 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采购经销产品和支付货款,货款支付方式为甲方产品交付乙方或交付乙方指定运输方之日前三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采购产品的 100%货款。双方单次采购产品采取另行签订《销售合同》的方式,销售合同中未约定或与本合同约定有冲突的依据本合同执行。
5.2 乙方以自身信用及企业全部资产提供履约保证,保证乙方在经销期限内履行销售承诺。
6、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最低销售约定的,应依据合同约定在合同期限内按约定价格完成对经销设备的最低购买数量。合同期限届满前(不含续期),乙方未完善履行最低采购承诺的,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要求乙方向甲方补足最低采购承诺的设备采购款,乙方不补足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其他
x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各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协议。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海豹驰是一家致力于印刷技术开发和印刷设备销售的科技公司,在商业印刷领域拥有庞大的客户群,对终端客户的需求十分了解。近十年来,豹驰品牌在中国市场上的运作非常成功,获得国际顶级品牌日本宫腰(Miyakoshi)、日本樱井 (Sakurai)、日本二上、日本 KIT、德国妙莎、德国xxx(EUKALIN)、意大利斑马
(Bama)、美国柯达,美国xx等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代理,销售额逐年递增。
2017 年,公司收购了长荣(营口)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原名“营口冠华印刷机械有限公司”),获得了激光模切设备的生产和应用技术,收购后激光模切设备迅速落地投产,进一步扩充了公司在模切设备领域的广度。此次公司与上海豹驰的合作,是两家企业强强联手、优势互补、渠道深耕、扩张市场的开始,能够为行业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印后解决方案。同时,公司本次授权上海豹驰作为经销商,不仅能够拓展销售渠道,更能提高激光模切设备的推广力度和市场占有
率,对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业绩有较为积极的影响。六、备查文件
1.《关于代理经销权之代理经销协议》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