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影拍摄 合同
编号: 11N0526236442023401
采购单位(甲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
服务单位(乙方): 沙依xx区克拉玛依东路新xx团体摄影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 沙依xx区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沙依xx区克拉玛依东路新xx团体摄影中心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沙依xx区克拉玛依东路新xx团体摄影中心 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
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沙依xx区克拉玛依东路新xx团体摄影中心 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计数单位 | 成交单价 | 小计 |
1 | 拍摄/冲印/塑封/冷裱/包装一站式服务/一般会议服务 | - | - | 品牌:,服务区域:1师-15师,每场人数:团体摄影拍摄 | 1 | 场 | 2000.0 0 | 2000.0 0 |
合同总价(元) | 2000.00 | |||||||
合同总价(大写) | 贰仟元整 |
二、付款方式
.1 、本次摄影服务费用:¥2000(人民币:贰仟元整), 乙方提供发票。
3、乙方银行账户名称:沙依xx区克拉玛依东路新xx团体摄影中心,开户行及账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克拉玛依东路支行60070078801900000067(开户银行代码 :310881000061)
三、服务条款
乙方为甲方提供拍摄服务,并冲洗合影照片52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克拉玛依东路支行
账号: 账号: 60070078801900000067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