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TGPC-2023-D-0900)
天 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建设项目
招 标文件
(项目编号:TGPC-2023-D-0900)
天 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12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受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23-D-0900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建设项目软件开发服务,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完成系统的建设、系统部署工作,终验通过之日起一年的运行维护期
第二包: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监理项目的整个流程,保障项目按时验收,直至第一包终验合格。
第三包: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建设项目等保测评服务,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准备相关材料,项目具备测评条件,在接到通知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等保测评工作。
第四包: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建设项目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准备相关材料,项目具备测评条件,在接到通知的4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密码测评工作。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117.75万元,其中中间件、电子签章认证管理系统和数据库软件预算合计为56.55万元,移动终端预算合计11.2万元,其他预算合计50万元。
第二包:3万元
第三包:7万元
第四包:4万元
注:每项产品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该项产品的预算,否则投标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根据《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四包投标人应为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认定的密码评测机构,列入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42号)机构目录之内。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8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 获取招标文件网址: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招标文件。
2. 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
(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022-24538316。
(2)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点击“申报注册”,完成网上注册。
(3)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参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服务指南--供应商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流程。
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0566-110或022-24538059。
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022-24538059。
(三)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23年12月1日9:00至2023年12月22日8:30,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进行应答并提交。
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tjgpc.zwfwb.tj.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8:30。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投标。
(二)投标方式: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九、开标时间及方式
(一)开标解密时间:2023年12月22日8:30至9:30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
(二)开标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开标解密。
(三)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2日9:30至12:00。投标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自行查看开标信息。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邮编:300161)
(三)联系人:杨光、鲁志强、冯强
(四)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
(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六)咨询服务电话:
1. 供应商注册咨询:022-24538316
2. 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022-24538059
3. 采购文件咨询:022-24538301
4. 网上应答及解密操作咨询:022-24538309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0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王锰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60619377
十二、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 联系部门: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2.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0号
3. 联 系 人:张雷
4. 联系方式:022-60619377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按以下比例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集中采购目录外报价合计(万元) |
费率 |
100以下 |
1% |
100-500 |
0.8% |
500-1000 |
0.45% |
1000-5000 |
0.25% |
5000-10000 |
0.1% |
10000-100000 |
0.05% |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下取整,精确到元。例如集中采购目录外报价为6805000元,服务费=1000000×1%+(5000000-1000000)×0.8%+(6805000-5000000)×0.45%=50122.5元,服务费缴纳50122元。
中标供应商应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缴费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及中标包号。
名 称: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明华支行
1205 0162 4900 0000 0675
银行联行号:105110039436
纳税人识别号:1212 0000 MB1E 44809C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缴费及申请开票系统:http://www.tjggzy.cn/ztbxt
缴费及开票咨询电话:022-24532012
十五、《“政采贷”业务提示函》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
2023年12月1日
“政采贷”业务提示函
【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
【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
【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
【政策概述】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对象】
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支持情形】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注意事项】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
【政策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3.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
6.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
第一包:人员费用、开发费用、培训费用、软件测评及其报告费用、运行维护费用、软硬件产品购置费、管理费、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任务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
第二包:人员费用、监理费用、管理费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任务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
第三包:人员费用、等保测评费用、管理费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任务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
第四包:人员费用、密码评估费用、管理费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任务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
3. 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二)服务要求
1. 详见项目需求书,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
2. 中标后,中标供应商须与采购人就数据信息安全签署保密协议。
3.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若其为中标供应商,将对采购人已有或将来的各业务系统对接工作免费开放接口协议、数据结构等与对接相关的所有资料。
(三)时间、地点要求
1. 时间要求:
第一包: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要完成系统的建设、系统部署工作,并在试运行期间(3到6个月)协助开展平台软件测评、等保测评、密码测评工作,项目终验前提供带CNAS标识的第三方测评中心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确保平台上线运行并完成项目正式终验,终验通过之日起一年的运行维护期
第二包:合同签订之日起监理项目的整个流程,保障项目按时验收,直至第一包终验合格。
第三包:合同签订之日起准备相关材料,项目具备测评条件,在接到通知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等保测评工作。
第四包:合同签订之日起准备相关材料,项目具备测评条件,在接到通知的4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密码测评工作。
(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0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付款方式
第一包: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30%,终验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70%,中标供应商提供正式发票。
第二包: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30%,项目建设完毕通过终验且完成全部监理工作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70%,中标供应商提供正式发票。
第三、四包: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30%,中标供应商提交国家规定格式的测评报告后且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70%,中标供应商提供正式发票。
(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六)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二、技术要求
第一包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根据本项目需求提出完整的解决方案,系统的整体框架、功能组成、信息编码规范和各功能模块的实现方法以及主要业务流程的设计框架。系统开发应详细列出采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具体说明能达到的技术指标。方案应完整详细地列出系统开发任务清单,包括服务内容、所费的时间、投入的人力、需要用户提供的支持与配合等。方案应响应用户提出的各项技术与业务需求,不支持某项要求,应明示并解释偏差理由。
(三)投标人根据对软件开发系统的理解,在技术文件中明确需求分析的结果和系统的整体结构,并对技术方案中的重点技术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四)投标人须在投标方案中明确开发方法、开发环境和开发技术,并明确系统运行的硬件、软件和网络环境。
(五)投标人应按照项目需求提出详细的工程期限、工程进度计划,包括项目总耗时段所投入的人力和完成的工作量等。
(六)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确定项目经理、项目需求分析师、系统分析员及主要软件开发人员,说明每个人的职责及开发任务,并附开发人员简历(含各成员的姓名、职务、职称、毕业学校、专业、专长、业绩等)。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如需更换开发人员,必须经采购人同意。
(七)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质量保证计划,包括各阶段的进入、完成条件,各阶段的工作结果。其中“需求分析”和“系统分析”阶段必须编写《需求分析报告》和《设计说明书》,“测试”阶段必须编写测试报告。
(八)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对软硬件环境要求(包括标书中未规定的第三方软件)、各部分开发、数据处理所需费用提出明确的指标,其中,第三方软件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与第三方软件的版权与使用权产生任何争议,由投标人负责。
(九)投标人须提供该项目开发全部源代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第三方产品除外),最终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并协助采购人完成版权注册。
(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完整的培训方案,包括最终用户的培训,保证用户能够掌握相关的技术并独立进行系统维护。
(十一)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十二)若本项目所涉及与其他系统的对接业务,采购人负责协调对接工作,确保开放接口协议、数据结构等与对接相关的所有资料,若因对接工作需其他系统开发商对其他系统进行的开发及其费用不属于本项目采购范围。
(十三)若本项目涉及对采购人原有系统的修改或升级业务,采购人免费开放原有系统的接口协议、源代码、数据结构等与修改或升级相关的所有资料。如需原系统开发商配合修改或升级工作,采购人负责协调。
(十四)项目系统(包括交付的 系统软件)的所有权属于采购人所有。
第二至四包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二)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三、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评标委员会按包的顺序进行评审。若某投标人获得某包中标候选供应商第一名资格,则该投标人不入围后续其他包的评标阶段。
第一包:
第一部分 价格(10分) |
分值 |
||
1 |
价格 |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10 |
第二部分 客观分(18分) |
分值 |
||
1 |
投标人业绩 |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施的计算机软件开发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A. 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应为2020年1月1日或以后)。 B. 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中所盖的甲方印章)。 每个业绩2分,最多6分 |
6 |
2 |
投标人相关证书评价 |
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合格的证书扫描件的得2分,其他0分; |
2 |
3 |
投入人员评价 |
投入的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姓名、开标日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为投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项目人员具备计算机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提供合格的职称证书扫描件得2分,其他0分; (2)项目人员具备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计算机相关专业),提供证书扫描件,一名具备以上证书的人员得1分,最多2分。 注:一人持多证不重复得分 |
4 |
4 |
投标人承诺评价 |
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报价要求”、“时间地点要求”、“付款方式要求”和技术要求中非“★”号要求的:6分,其他0分。 |
6 |
第三部分 主观分(72分) |
分值 |
||
1 |
项目背景、需求与现状分析评价 |
至少包含项目建设背景(根据国家及相关部委的政策文件开展分析)、目标需求(包括数据需求、功能需求、业务需求、对接需求)和系统规划情况(包括机构情况、角色情况、业务管理情况、已有系统情况、需要对接系统情况等) 的理解和分析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9 |
2 |
总体设计方案评价 |
至少包括整体架构设计(含总体框架、网络框架、数据框架)、技术路线、系统场景设计、业务逻辑设计、部署设计、适配设计等方面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9 |
3 |
组织实施方案 |
至少包含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各任务阶段计划及目标、服务人员组成及分工、各岗位职责等方面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9 |
4 |
售后与运维服务方案 |
至少包含售后与运维管理服务人员资质、运维能力、运维经验、运维流程、响应时间等方面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9 |
5 |
培训方案 |
至少包含培训时长、培训教师情况、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和培训地点等方面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9 |
6 |
接口方案 |
至少包含接口说明、接口规范性、接口安全性等方面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9 |
7 |
平台部署方案 |
至少包含系统环境准备、系统架构涉及、应用程序配置、数据部署和安全策略等内容。 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9 |
8 |
系统安全、可靠性的方案评价 |
至少包含如何发现和识别安全威胁、如何发现安全漏洞、系统安全措施等方面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9 |
合计 |
100 |
第二包
第一部分 价格(10分) |
分值 |
||
1 |
价格 |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10 |
第二部分 客观分(24分) |
分值 |
||
1 |
投标人业绩 |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施的信息化监理服务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A. 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应为2019年1月1日或以后)。 B. 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中所盖的甲方印章)。 每个业绩2分,最多6分。 |
6 |
2 |
投标人相关证书评价 |
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1分,最多3分。 |
3 |
3 |
拟投入监理团队评价 |
投入的监理团队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姓名、开标前三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由投标单位为监理团队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监理团队人员具备以下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1)具备高级工程师(计算机相关专业)证书,提供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2分,其他0分; (2)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2分,最多4分。 (3)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每个具备该证书的人员得1分,最多3分。 |
9 |
4 |
投标人承诺评价 |
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报价要求”、“时间地点要求”、“付款方式要求”和技术要求中非“★”号要求的:6分,其他0分。 |
6 |
第三部分 主观分(66分) |
分值 |
||
1 |
总体监理方案评价 |
至少包括监理目标范围内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机构设置及人员计划、监理岗位设置与岗位职责、监理工作措施、检测监测方法及保证措施、监理服务制度、监理工作成果物等方面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9 |
2 |
质量控制措施评价 |
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质量控制措施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9 |
3 |
进度控制措施评价 |
至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进度控制措施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9 |
4 |
投资控制措施评价 |
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投资控制措施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9 |
5 |
变更控制措施评价 |
至少包含变更处理的工作重点、流程、操作要点,以及变更处理的输出物介绍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6 |
合同及信息管理措施评价 |
至少包含合同及信息管理措施方案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7 |
变更处理能力评价 |
至少包含变更处理的工作重点、流程、操作要点,以及变更处理的输出物介绍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8 |
人员保密方案评价 |
至少包含人员保密方案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9 |
协调管理措施评价 |
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协调管理措施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合计 |
100 |
第三包
第一部分 价格(10分) |
分值 |
||
1 |
价格 |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10 |
第二部分 客观分(30分) |
分值 |
||
1 |
投标人业绩 |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施的三级(或以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A. 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应为2020年1月1日或以后)。 B. 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中所盖的甲方印章)。 每个业绩2分,最多10分 |
10 |
2 |
投标人相关证书评价 |
(1)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1分,最多3分。 (2)投标人具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提供合格的证书扫描件的得2分,其他0分; |
5 |
3 |
投入人员评价 |
投入的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姓名、开标日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为投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项目经理具备网络(或信息)安全等级测评中级或高级测评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的,具备中级证书的得2分,具备高级证书的得3分; (2)实施小组人员具备网络(或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初级(或以上)测评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每个具备初级证书的人员得1分,每个具备中级证书的人员得2分,每个具备高级证书的人员得3分,最多6分; 注:一人持多证不重复计分 |
9 |
4 |
投标人承诺评价 |
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报价要求”、“时间地点要求”、“付款方式要求”和技术要求中非“★”号要求的:6分,其他0分。 |
6 |
第三部分 主观分(60分) |
分值 |
||
1 |
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服务方案评价 |
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的人员安排、进度安排、对采购人服务、应急处置措施、项目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方案等方面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2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12 |
2 |
人员岗位、职责评价 |
至少包含各岗位投入人员数量、各岗位内部人员安排配置方案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2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12 |
3 |
等保测评方案 |
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技术方案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2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12 |
4 |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评价 |
至少包含保证服务过程中有可能获取的保密信息不泄露的措施:制定保密制度、服务人员保密培训、重点岗位双人服务、泄密惩罚办法。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2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12 |
5 |
安全和风险管理方案 |
至少包含对测评人员的行为管理,项目实施期间信息系统及信息资源安全保障措施,安全和风险预测机制、预案和控制措施。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2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12 |
合计 |
100 |
第四包
第一部分 价格(10分) |
分值 |
||
1 |
价格 |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10 |
第二部分 客观分(30分) |
分值 |
||
1 |
投标人业绩 |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施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A. 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应为2020年1月1日或以后)。 B. 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中所盖的甲方印章)。 每个业绩2分,最多6分 |
6 |
2 |
投标人相关证书评价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2分,最多6分; |
6 |
3 |
投入人员评价 |
投入的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姓名、开标日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为投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项目人员具备信息安全保章人员认证证书(CISAW),提供合格的证书扫描件的得3分,其他0分。 (2)项目人员具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人员测评能力考核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每个具备以上证书的人员得1分,最多8分。 注:一人持多证,不重复计分。 |
11 |
4 |
投标人承诺评价 |
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报价要求”、“时间地点要求”、“付款方式要求”和技术要求中非“★”号要求的:7分,其他0分。 |
7 |
第三部分 主观分(60分) |
分值 |
||
1 |
项目测评方案评价 |
至少包含咨询服务方案、项目测评方案、技术支持和应急服务方案、培训服务方案。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2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12 |
2 |
保密管理方案评价 |
至少包含保证服务过程中有可能获取的保密信息不泄露的措施:制定保密制度、服务人员保密培训、重点岗位双人服务、泄密惩罚办法。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2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12 |
3 |
项目质量管理方案评价 |
至少包含服务过程中保证服务质量的措施、对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时如何挽回、人员服务态度保障、人员业务专业化水平保障等方面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2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12 |
4 |
档案管理制度评价 |
至少包含档案管理方案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2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12 |
5 |
测评工具评价 |
投入本项目的测评工具应当齐全,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协议分析、数据合规性检测、漏洞扫描等密码专用检测工具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2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12 |
合计 |
100 |
四、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C 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项目背景
港口行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工程质监、安全生产、轨道交通执法以及交通运输新业态等重点领域是交通运输执法监管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涉及市场经营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违法行为监管技术手段落后、智慧治理效率不高等问题亟待解决。
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及市政府相关文件明确积极推进智慧执法,探索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非现场监管,大力支持谋划创新应用场景,打造交通执法智慧平台。
二、具体要求
第一包: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建设项目软件开发服务,中间件、数据库软件为集采目录内,其余均为集采目录外
(一)业务需求
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建设依托天津市现有的大数据基础,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监管服务要求,系统建成后市港航局信息化系统可完成从“0”至“1”的质变,初步摆脱港航检查、港航案件线下办理的局面,同时优化整合综合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数据信息,与执法指挥办案平台共同流畅运转,持续增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动力和活力。具体建设需求如下:
填补港航水运执法信息化模块的空白,加强港航领域智能化监管和现代化服务水平,助力本市港产城融合高质量发展。
可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队伍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执法风貌风纪、执法程序规范建设。
重点针对违法行为调查取证难、精准查处难、执法协同难的问题,实现港口、航运、航道、公路等领域行政执法案件办理高效、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服务便捷。
通过对港口、航运、航道、公路等领域数据的融合、建模、比对、筛选,助力精准执法、高效执法,为执法机构制订检查计划、开展执法人员评价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二)产品及功能需求
1. 应用软件开发
港航监管子系统、港航行政执法人员满意度测评系统、模板管理子系统、决策辅助子系统、系统配置管理子系统、数据交互管理子系统。
(1)港航监管子系统
以数字化执法为手段,实现对港务、航务、海事船舶领域的全链条监管,重点加强对港口无证经营、危险品夹带、重大危险源等方面的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监管。目前,市港航局在港航检查、港航案件办理等方面仍采用线下办理方式,而且港航行政领域在监管对象、检查流程、处罚流程、执法文书等方面与公路路政、道路运政等领域差异性较大,需要面对市港航局执法人员建设一套关于港航检查、港航案件办理等相关业务的执法监管信息化系统,定制个性化的监管流程与执法文书,使其实现电子化业务办理的转变,满足执法办案规范化、执法文书标准化等建设要求,提高市港航局执法效率与规划范水平。
(2)港航行政执法人员满意度测评子系统
行政相对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扫描执法人员个人二维码,对执法人员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含执法程序规范、执法风貌风纪等,从而形成执法人员的个人评价信息,有效达到对执法人员的社会监督。同时设置行政相对人意见建议信息栏,辅助提升港航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工作人员在后台可对所有评价信息进行统一管理。
(3)模板管理子系统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与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主要开展港口行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工程质监、安全生产、轨道交通执法等业务领域行政执法。在执法工作中,众多类型案卷没有统一模板,没有典型场景的执法文书,对于案卷制作仍严重依赖于执法经验,仍没有达到迅速、高效、准确。
面向上述业务领域,筛选梳理部分案件模板,根据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罚缴分离等要求,形成高频违法行为案件办理模板、轻微免罚模板、电子缴费模板等,为执法人员提供规范、统一的办案导引。
(4)决策辅助子系统
根据交通行政执法业务的特点,同时有效融合执法案件、违法行为、违法当事人等多方面业务数据,为决策辅助功能提供数据支撑条件。在分析研究现有数据样本的基础上,构建交通行政执法多维度、多层级评价指标,形成执法一张图展示,为执法机构和人员综合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同时接入天津市高速公路车辆通行数据,进一步完善天津市境内跨省非法营运预警、跨省危运车辆违规经营预警、跨省包车客运车辆违规经营预警、跨省大件运输违规经营预警等4个典型应用场景的预警模型构建,为执法机构和人员综合决策提供模型支撑。
(5)系统配置管理子系统
系统功能按权限进行划分,从业务逻辑、SQL过滤、程序过滤等多种方式保证了访问数据的安全性和合理性。根据岗位职责分配对应的管理权限,对系统进行统一的权限设置、内容发布和信息维护。可通过系统日志对系统运行情况以及各类人员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查看,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以及对故障情况及时处理。
(6)数据交互管理子系统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立与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天津市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天津市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办案平台等平台软件的接口,通过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数据资源交换共享与开放应用平台、天津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完成数据共享。充分利用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的数据资源,并向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提供数据。
2. 产品购置
电子签章认证管理系统、中间件、数据库软件、移动手持终端。
(1)电子签章认证管理系统
为了满足本系统对签章应用需求,建设统一电子印章认证管理系统作为前端业务系统的签章功能技术支撑,使用电子签章代替线下打印后的个人签名的环节,实现签名电子化应用。完成实名、实人认证,满足对电子签名的统一管理、授权使用、用章审计、查询等需求。
(2)国产中间件、国产数据库软件
本系统的基础软件涉及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和中间件。其中服务器操作系统使用国产操作系统,由政务云平台免费提供,数据库软件使用国产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产品使用国产中间件软件。
(3)移动手持终端
为满足市港航局执法人员现场取证、现场执法的场景,配备8台防爆移动手持终端、4台三防移动手持终端,接入慧治协同系统,上报执法取证数据及证据。
(三)性能需求
1.在线用户数
市港航局与执法总队预计日访问量不少于100人,合计日均访问不少于100人次。
2.并发用户数
满足不少于100人在同时完成一次事务办理。
3.响应时间与访问速度
系统查看页面最大时长不超过2秒,平均时间在1~2秒以内;
服务获取页面最大时长不超过2秒,平均时间在1~2秒以内;
实时统计页面最大时长不超过3秒,平均在1~3秒以内。
4.可靠性
系统应全年稳定连续运行,故障时间不超过千分之一,业务连续停止时间不超过3小时,故障恢复时间不大于1小时。
(四)安全需求
1.本项目安全性须参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三级标准,依据《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工作的通知》(中网办发文〔2021〕15号)等政策规定。
2.安全审查:本项目建设拟执行三级等保标准。中标单位需配合协助完成系统建设项目的软件测评、等保测评、密码测评等工作。
3.保密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对本项目文件以及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须签署《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第三方机构安全保密责任书》《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第三方机构人员安全保密责任书》,须遵守与采购人签订的保密协议,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像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
4.中标方要履行数据安全责任,签订《数据安全保密承诺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支撑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5.为确保项目安全,中标单位需对15台主机提供日志审计,对2套数据库提供数据审计。
(五)数据共享开放要求
系统数据共享开放须符合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利用要求,接入天津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完成相应的接口开发工作,实现会员部分数据的共享开放协同。按照《天津“城市大脑”中枢接入规范》(从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下载)要求,开发与天津“城市大脑”中枢系统对接接口。
(六)运行维护要求
1. 维保范围:本项目开发的应用软件,建设的数据资源,系统安全保障。
2. 维保内容:中标供应商应为本项目软件系统提供1年运维期,运维期自项目终验之日起计算。
须安排技术人员,随时提供技术支持与使用指导,包括免费升级、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
须定期安排相关技术工程师对系统做全面巡检服务,例行检测、排除隐患,对软件系统的整体运行状态进行评估分析,提供详细巡检报告,并给出优化调整建议。
须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服务咨询,负责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在接到用户故障报告后响应时间不超过6小时。
须提供7×24小时的网络安全监测服务,及时发现预警处理网络安全问题。
在重要节假日等重保期间,须安排技术人员提供24小时不间断系统监测和应急保障服务。
3. 硬件产品服务要求:
含一年原厂硬件质保和软件升级服务,提供产品保修期内7×24小时技术响应,2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提供设备上架调试,保证设备上架正常运行。
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
(七)网络环境要求
系统开发完成后,中标供应商负责将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部署到天津市政务云平台的信创云资源上。
(八)基础软硬件需求
采购以下基础软硬件: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配置参数 |
数量 |
终端设备 |
防爆移动手持终端 |
1、屏幕尺寸:6.3英寸 |
8台 |
三防移动手持终端 |
1、屏幕尺寸:6.3英寸 |
4台 |
|
基础软件 |
中间件 |
1、遵循国际标准,支持JavaEE
规范,具有系列型号产品通过JavaEE
5、JavaEE
6、JavaEE
7标准兼容认证; |
5套 |
应用软件 |
电子签章认证管理系统 |
1、电子印章后台管理系统,提供数字证书管理服务,身份认证、加密解密、数字信封、时间戳等服务。 |
1套 |
数据库 |
数据库软件 |
1、企业级数据库; |
1套 |
(九)验收标准
把项目初设方案、招标文件、采购合同、采购人需求、项目监理意见,以及等保测评、软件测评、密码评估报告等作为验收要求文件。同时因本项目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源代码、《项目任务书》、《项目实施方案》、《需求规格说明书》、《详细设计方案》、《数据库设计方案》、《系统测试方案》、《系统测试报告》、《系统部署方案》、《用户使用手册》、《系统试运行报告》、《系统验收报告》、《系统运维方案》等。提供时间和方式:系统终验完成后,提供上述材料电子版文件。
中标单位须协助采购人及监理完成项目验收工作。中标单位完成合同规定的建设工作后,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初验申请,召开专家验收会并形成《初验评审意见》。试运行结束,中标单位解决了初验遗留问题、试运行期间发生的问题,且系统通过第三方软件评测机构评测后(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CNAS检测报告,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可申请项目终验,提交终验申请的同时,还需提交项目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和上线运行总结报告等文档,并提交全部项目建设文档资料,召开项目终验会,并形成《终验评审意见》。中标单位须配合采购人落实审计等监督管理工作。
中标单位应在项目验收前,系统须通过密码测评。
第二包: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一)服务要求
1. 监理服务专业化
监理服务专业化指本项目供应商在其监理的工程项目的各项关键活动的事前应提出意见、建议或要求,明确该项活动的控制点和控制措施;事中应对工程项目的承建单位进行监督和指导;事后应针对该项活动的过程及成果提出专业审查意见,为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活动提供专业支撑。
本项目供应商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各类意见、建议、要求,若采购人或工程项目供应商有要求则应同时说明其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的条款条文。若在使用过程中对条款条文进行适用性的剪裁则也应予以说明。
2. 监理过程审计化
监理过程审计化指本项目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确保并负责:
(1)国家及我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落实;
(2)建设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要求、指导意见的落实;
(3)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应答与承诺,以及合同约定事项及要求的落实;
(4)项目实施过程中重要节点工作的记录与鉴证;
(5)工程项目合同资金支付相关凭据的记录与鉴证;
本项目供应商应从以上要求出发,在监理工作履行过程中注重留存审计证据并建立证据链,确保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或验收后接受有关部门审计时,审计证据充分,审计轨迹清晰,满足审计要求。
3. 监理交付数字化
监理交付数字化指本项目供应商应对工程项目形成的资产类型的交付物,进行资产配置管理,识别合同资产的配置项并进行分类分级和属性数据设计、配置关系设计,根据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属性数据及关系数据收集与记录,在工程项目完成交付的同时,形成合同项下各系统的完整资产清单,包含资产配 置项及其完整的属性数据和关系数据。
4. 项目文档电子化
项目文档电子化指本项目供应商应利用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技术将本项目自立项至验收的各类纸件文件、文档进行扫描保存为电子版本,并与原件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电子签名确保电子件不可篡改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文档应保存原生电子文件的pdf版本并进行电子签名。项目文档电子化的范围和种类应依据国家有关项目档案归档和保存要求执行。
5. 项目档案规范化
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科技项目档案管理要求,指导工程项目供应商的文档印制,协助采购人建立信息化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并负责归集文档,以及档案的组卷、装订、装盒。
工程项目验收时,项目立项阶段、采购阶段的档案应完成归档(组卷、装订、装盒),实施阶段、验收阶段的档案应完成预归档,即形成实施阶段、验收阶段的档案清单,档案卷号、件号均已确定,待竣工验收后完成实物归档。
(二)技术要求
1. 基本要求
监理服务除应参照GB/T 19668.1-2014履行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监理过程中应及时记录、保存所有相关资料,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将有关资料正本或副本报送采购人。
在监理服务过程中,应采购人要求针对工程项目中的发生的事项出具专业且明确的监理意见。
监理过程中除图、表、文字等记录形式外,还应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活动进行图像或视频方式的记录。
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的要求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计划,并对进度计划进行实时跟踪和动态监控。
对于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监理方须从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角度,从项目质量、进度、成本三个方面给出意见。认为变更内容欠妥的,向建设单位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或建议。
在监理的工程项目的任何一次报审报验之前,监理方须做好先期协调和准备工作,并提前通知建设单位该次审验活动的目的、内容、方法和需要进行的记录,以及建设单位或用户方应参与的人员,在建设单位对上述内容确认后方可进行相应审验活动。
监理方应参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例会、专题会等会议,负责将各参会单位的会议记录进行整理、审核,形成会议纪要,并跟踪会议结论的落实。
监理方须对合同款项申请支付一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确认合同履行是否满足款项支付的约定条件,须对款项支付申请进行核查并出具意见。
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工具均由供应商提供或承担租赁费用,所有工具应具有合法的使用权利,需要国家计量认定的须在认定有效期限内。
本项目监理服务应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的任务要求提供现场服务,计划外的临时到场要求在2小时之内。
2. 关键活动
(1)合同起草
监理单位应帮助采购人起草、审核有关项目合同,以从根本上维护采购人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应基于自身对于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的认知和经验,给出以“软件开发与实施”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范本,以及合同起草流程。
(2)到货验收
合同货物(交付物)的到货(领受)验收工作是项目实施的重要节点,供应商应结合监理过程审计化、项目交付数字化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描述货验收工作的重点、流程及操作要点和成果样例(可使用模拟数据),供应商在到货验收工作中能够使用软件工具对货物信息及影像进行记录的,应在响应文件中给出到货验收工具的功能说明。
(3)质量查验
查验活动指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质量检查、验收活动。供应商应以软件功能、网络性能检查活动为例,阐述有关查验活动的工作方法、流程、操作要点,以及查验活动的输出成果样例(可使用模拟数据)。供应商能够使用软件工具对网络性能进行检查的,应在响应文件中给出网络性能检查工具的功能说明。
(4)款项支付
款项支付是合同履约过程中的重要控制节点,供应商应给出合同款项支付方面的工作重点、流程及操作要点,以及款项支付相关记录的样例(可使用模拟数据)。
(5)变更处理
变更的处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工作。供应商应给出变更处理的原则、流程、要求和操作要点,以及完整的变更记录(可使用模拟数据)。
(6)文档编制
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档应保持统一规范。供应商应给出《文档编制格式规范》,对项目文档提出明确、统一、详细的格式要求。
(7)文件归档
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档应在验收后统一归档,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档应在验收后统一归档,供应商应结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要求,指导工程项目供应商的文档印制,协助建设单位归集文档,并负责档案的组卷、装订。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给出项目文件归档的规范要求,至少应包括组卷方法、装订要求等内容,以及项目文件归档的实际样例图片(可使用模拟数据或对真实项目案例影像进行脱敏后的图片)。
(8)资产移交
项目实施交付的软硬件在验收后应向建设单位进行统一移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给出资产移交记录的样式(含模拟数据),以及项目中未予安装的货物及已安装货物零部件的移交要求。
(9)项目资产配置管理服务
项目资产配置管理是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履行的重要管理与技术手段。它通过对合同资产进行系统化的配置管理,达到项目交付数字化的服务目标。供应商应给出项目资产配置管理的解决方案,包括概念、配置模型、属性数据设计、配置关系设计,以及属性数据及关系数据收集与记录的流程和方法。供应商能够实施配置管理且能够提供配置管理工具的,应在响应文件中给出配置管理工具的功能说明,包括配置项的属性设计,关系设计,配置项的建立,属性数据录入和修改,数据查询和统计等功能。若采购人需要则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含有本项目资产配置数据的软件副本,并向采购人授权该副本的数据查询、统计和修改的功能使用权利。
(10)项目文档电子化服务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文档电子化”的目标要求,给出项目文档电子化的解决方案,包括归档范围、文档电子化操作方法及工具、电子文档管理工具的功能,以及电子文档的应用效果。供应商能够实施文档电子化服务且能够提供电子文档管理工具的,应在响应文件中给出电子文档管理工具的功能说明,包括电子文档的目录建立、文档上传、在线浏览、全文检索等功能,若采购人需要则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含有本项目电子文档的软件副本,并向采购人授权该副本的数据查询、统计和修改的功能使用权利。
(11)专业能力要求
本项目涉及的专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系统分析与架构设计、系统开发与运行维护、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信息安全、信息系统审计、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等方面,监理单位应为本项目服务团队配备具有相应专业能力和经验的复合型人员。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团队成员进行面试,并可基于面试结果或其在工作中的能力与态度的实际表现,要求供应商更换相应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现场服务。
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能力胜任的人员,保证人员投入满足按项目实施计划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的要求。
(三)保密要求
中标单位必须对本项目文件以及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须签署《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第三方机构安全保密责任书》《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第三方机构人员安全保密责任书》,须遵守与采购人签订的保密协议,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
中标单位要履行数据安全责任,签订《数据安全保密承诺书》,配合采购人落实审计等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包: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建设项目等保测评服务
(一)等级保护服务内容
按照国家关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服务期内开展信息系统等保测评工作,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二)测评要求
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拟定为三级)。
测评时间要求: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测评工作具备进场条件下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在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根据国家标准对各系统进行等级保护测评。由测评方根据《等保测评过程指南》编写项目计划书,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实施方案、测评方法,测评指导书,编写各种测评表单、测评报告、系统整改建议书等。
等级保护测评的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等文档内容应与用户单位被测评系统结构相符合,要求测评方根据信息系统与应用现状,编写测评实施保障措施,应急处理预案等,应体现系统运行的理解能力,测评组人员要有三级系统的等保测评项目经验,可有效保障测评安全,及时有效处理测评中出现的问题。
(三)服务要求
1.协助采购人进行信息系统业务内容分析、系统边界界定、业务信息安全保护等级、系统服务安全保护等级及最终系统级别的选取及确认,定级报告的出具等。
2.协助采购人进行备案单位情况、系统基本情况梳理及备案相关表格的梳理等。
3.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测评方案,包括物理安全、主机安全、网络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安全等。
4.针对被测信息系统资产情况及运行环境,依据国家等级保护2.0相关标准规范,确定等级保护测评对象、测评指标、测评方法、测评实施计划等内容,编写测评方案。
5.根据等级测评结论,并根据信息系统的状况和未来业务发展能力,形成整改建设建议。
(四)技术要求
1.供应商应把握和理解国家对该类项目的具体要求,对等级保护2.0相关政策标准本身有较深的认识。
2.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工作流程,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测评工作,并具有良好的质量控制能力体系,以保证测评工作的客观公正各个环节都得到有效的控制。
3.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应急流程,具有快速应急响应服务,以保证在整个项目过程中不影响采购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4.供应商在现场测评环节过程中不能影响采购人的各项系统正常运行,针对工具测试等环节需要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以及操作规范。
5.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项目管理经验,包括制定项目汇报的流程、项目问题管理流程等。
6.供应商在等级保护项目中必须提交国家规定格式和标准的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并以此作为验收标准。
(五)保密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对本项目文件以及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须签署《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第三方机构安全保密责任书》《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第三方机构人员安全保密责任书,须遵守与采购人签订的保密协议,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
2.中标单位要履行数据安全保密责任,签订《数据安全保密承诺书》,配合采购人做好系统安全检查,风险评估与测评及审计等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包: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建设项目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与《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中对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要求,对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开展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评估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密码应用是否合规、正确、有效,并通过测评发现其密码保障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编制被测评系统的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加强完善密码安全管理和防护建议,对系统密码应用方案提供咨询服务。
(二)测评内容
系统的详细名称、等级如下表所示。
序号 |
系统名称 |
系统等级 |
1 |
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 |
拟定级为等保三级 |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密评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对上述系统进行商用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对系统实际情况以及系统使用的密码产品情况,选择并确定测评对象,在系统真实环境下进行测评,以评估系统的密码应用是否合规、正确、有效;针对评估系统编制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报告按照国家密码管理局要求包含的内容编制或参考模板编制,协助用户认清风险,查找漏洞,找出差距,提出有针对性的加强完善密码安全管理和防护建议。
(三)测评依据标准
GB/T 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
GM/T0115-2021《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
GM/T0116-2021《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过程指南》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高风险判定指引(2021)
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量化评估规则(2021)
(四)测评内容、服务要求、技术要求
1.测评内容
投标人应按照密评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对上述系统进行商用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对系统实际情况以及系统使用的密码产品情况,选择并确定测评对象,在系统真实环境下进行测评,以评估系统的密码应用是否合规、正确、有效;针对评估系统编制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报告按照国家密码管理局要求包含的内容编制或参考模板编制,协助用户认清风险,查找漏洞,找出差距,提出有针对性的加强完善密码安全管理和防护建议。
2.测评依据标准
GB/T 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
GM/T0115-2021《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
GM/T0116-2021《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过程指南》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高风险判定指引(2021)
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量化评估规则(2021)
3.服务要求
供应商针对系统密码应用要求和密码评估提供相关咨询、培训与保障,对系统密码应用与方案提供咨询服务。
在服务期内,供应商至少具备2名《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人员能力测评能力考核》合格证书的密评人员在1小时内作好服务应答和反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分析、记录、处置和归档。服务期间提供应急保障工作。
针对密码应用要求和密码评估提供相关咨询、培训,在系统测评完成1年内为被测评系统的密码应用提供咨询服务。
4.技术要求
4.1.供应商应依据国家密码法规、密码应用相关技术标准,采用科学的测评方法、流程和工作规范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供应商应具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技术测评实施、管理测评实施、系统整体评估能力。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能够依据测评结果做出专业判断以及出具测评报告的能力的测评人员,测评人员必须为通过国家密码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组织的考核(即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人员测评能力考核证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相关标准,为用户提供安全、客观、公正的评估服务,保证评估的质量和效果。
4.2.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测评方案,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测评工作,且测评方案应专业性强,对系统现状及需求理解应准确,方案应科学合理,内容应完整、可靠性强,实施方法和技术措施应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强,在签订密评合同后供应商应立即成立密评工作小组,并严格按照合同履行密评责任。
4.3.为保障密评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重要数据和敏感信息的安全,供应商应配有相关能力支撑的保密办公区,并具备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与数据安全能力,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应得当,且能够很好保障本项目测评数据的安全,明确对采购人的系统、信息、数据有安全保密的义务,进场测评前必须签订保密协议。
4.4.供应商在现场测评工作中必须在不影响采购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进行。
4.5.供应商应遵守相应的密评工作制度,包括会议制度、密评文件制度、密评记录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保证密评工作协调有序的进行。
4.6.供应商应根据被测系统的具体情况,按合同约定,配备满足密评工作需要的人员、设备和工具。为保障密评实施与合同约定服务周期内的服务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一定的测评工具开发能力以及在测评服务地进行系统环境模拟实验能力。
4.7.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应急流程,具有快速应急响应服务团队,以保证在整个项目过程中不影响委托单位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4.8.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质量控制的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以保证测评工作的客观、公正、安全。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测评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方案内项目质量管理应完备,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应科学、可行、完善,项目管理与风险应控制合理。
4.9.供应商完成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后,应协助用户在30个工作日内将评估结果报国家密码管理部门备案。
4.10.供应商在验收时应提交密码安全测评工作的档案。
4.11.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顺利完成商用密码应用安全评估技术工作,直至系统通过测评。
4.12.供应商应提供基本的测试工具和测试环境,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协议分析、数据合规性检测、漏洞扫描等密码专用检测工具等。
(五)工作成果
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建设项目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的成果包括:
《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测评方案》
《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
《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整改建议书》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A 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1.3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和“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2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4.2 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体投标
若《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下载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
(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7)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5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
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6 关于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7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合格的服务
5.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5.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6.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7.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和“天津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查看项目文件”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8. 询问与质疑
8.1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8.2 询问
(1)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3 质疑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针对采购结果的质疑,供应商可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质疑”模块在线提出。
(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统一格式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8.4 针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9. 其他
本《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 招标文件说明
10. 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需求
(3)投标须知
(4)合同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3 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10.4 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投标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1.2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发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将自动发送通知至已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查看项目文件”,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1.3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需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4.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4.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 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供应商。
15.3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5.4 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
15.5 投标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封面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
16. 投标报价
16.1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6.2 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16.3 除《招标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
17.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涉及本须知中“4. 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18. 技术响应文件
18.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 上述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19. 投标保证金
19.1 按照《招标项目要求》要求执行。
19.2 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20. 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0.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1.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1.2 投标人按照《投标邀请函》的要求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21.3 若有修改须于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D 投标文件的网上应答和提交
22. 投标人须按《投标邀请函》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具体方式: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如有需要,投标人可于工作时间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完成上述操作。
23. 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23.1 投标人须下载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下载中心-《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及安装程序》。
23.2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对所需提供的一切纸质材料进行扫描后加入电子投标文件,按照《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及安装程序》中《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规定的要求制作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
特别提醒:
(1)由于投标人网络接入速率不可控等网络传输风险,建议投标人在网上应答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PDF文件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下载,核对文件完整性,如是否缺页少页、图片是否显示完整、签章是否有效等,并按照《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要求的文件检查方法进行检查,确保投标文件上传准确、有效。
(2)投标人应当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不按本使用说明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或使用word等其它软件进行签章工作,将会造成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无法读取签章信息,并导致投标无效。
23.3 投标人须保证电子投标文件清晰,便于识别,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4. 投标人须承诺接受电子投标的方式,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废标、无效投标的风险。
25. 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的投标将被拒绝。
E 开标和评标
26. 开标解密和资格审查
26.1 投标人须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开标解密。
26.2 由于投标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开标解密,视为无效投标。
26.3 开标解密后,对开标结果进行网上公示,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6.4 开标解密后,投标代表人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具备相应的网络环境,随时准备接受评委的网上询标。
26.5 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询标解答”对评委的网上询标予以解答。如投标代表人被要求到评审现场答疑时,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26.6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6.7 开标解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7. 评标委员会
27.1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7.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27.3 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7.4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28.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8.1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实质性要求等进行审查,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8.2 投标截止时间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
28.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
(2)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5)未按时进行网上解密或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无效的;
(6)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7)存在串通情形的;
(8)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28.4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8.5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9. 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29.2 投标人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的内容须为PDF格式并加盖电子签章后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
29.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9.4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0. 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31.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31.1 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不影响项目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2 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招标项目需求》。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4)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经采购人授权后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5)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
32. 其他注意事项
32.1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2.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
32. 3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F 授予合同
33. 中标供应商的产生
33.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3.2 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
34. 中标通知
34.1 中标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以电子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项目文件”中获取)。《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5. 投标人可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项目资审情况”中获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或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排序和得分”中获取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6. 签订合同
36.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文本请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合同”中获取。
36.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7. 履约保证金
37.1 若《招标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7.2 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8.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9. 合同分包
39.1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
39.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合同一般条款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 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 - )的政府采购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 合同:
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本合同非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鉴于政府采购使用的合同文本的特殊性,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政府采购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
一、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质量要求及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见附件。
三、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四、服务时间、地点、方式:见附件。
五、供方应随服务向需方交付的相关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
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合同进行验收。
七、货款支付方式:见附件。
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 ,
行号(数字代码): ,
帐 号: 。
八、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
九、本合同一式 份,需方留存 份,供方留存 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公章): |
需方(公章): |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时间:20 年 月 日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供方和需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加盖电子签章)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代表人姓名: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总目录
(投标人自行编制)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附件1
投标书
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为天津市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投标代表人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地址)提交网上应答及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
第一包,¥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二包,¥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三包,¥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四包,¥ 元(人民币),大写 。
2. 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
5. 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6. 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7. 我公司已熟知贵中心关于本项目电子招投标的要求和规定,我公司完全响应本次招投标通过网上应答进行的方式,我方承诺投标数据以应答截止时间贵中心网络服务器数据库的记录为准,一切因网络通信或我方操作失误造成的应答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贵中心无关,我方愿承担因此出现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8.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中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9.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 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2. 我公司开票信息如下,此信息与我公司在税务局注册的信息一致: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开具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13. 我公司选择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领取方式(请自行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并在相应□里划“√”):
□上门自取
□到付邮寄
邮寄地址、邮编:
邮寄联系人、手机号码: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 元
包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总价 |
备注 |
1 |
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建设项目软件开发服务 |
1项 |
|
|
2 |
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1项 |
|
|
3 |
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建设项目等保测评服务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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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建设项目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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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1
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1
单位:元
项号 |
服务名称 |
投标总价 |
数量 |
备注 |
||||
1 |
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建设项目软件开发服务 |
|
1项 |
|
||||
其中:软件开发,集采目录外 |
||||||||
分项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备注 |
||||
|
元/人月 |
人月 |
|
|
||||
|
元/人月 |
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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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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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人月 |
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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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人月 |
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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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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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方软件测评,集采目录外 |
||||||||
服务名称 |
价格 |
数量 |
备注 |
|||||
第三方软件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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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
出具第三方CNAS测评报告 |
|||||
基础软硬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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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名称 |
品牌 |
型号 |
制造商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防爆移动手持终端(集采目录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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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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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移动手持终端(集采目录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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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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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件(集采目录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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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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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章认证管理系统(集采目录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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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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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软件(集采目录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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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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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行维护服务,集采目录外 |
||||||||
服务名称 |
价格 |
数量 |
备注 |
|||||
运行维护服务 |
|
终验合格之日起1年 |
|
注:1. 本表第一行填写本项目投标总价,须与附件2中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2. 以上报价包含人员费用、开发费用、培训费用、软件测评及其报告费用、运行维护费用、软硬件产品购置费、管理费、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3. 报价分项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修改,分项价格汇总应等于总价。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2
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2
单位:元
项号 |
服务名称 |
总价 |
数量 |
备注 |
1 |
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
1项 |
|
其中 |
||||
分项名称 |
价格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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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本表第一行填写本项目投标总价,须与附件2中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2. 下面应填写分项价格及分项名称(分项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修改),分项价格汇总应等于总价。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3
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3
单位:元
项号 |
服务名称 |
总价 |
数量 |
备注 |
1 |
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建设项目等保测评服务 |
|
1项 |
|
其中 |
||||
分项名称 |
价格 |
数量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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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本表第一行填写本项目投标总价,须与附件2中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2. 下面应填写分项价格及分项名称(分项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修改),分项价格汇总应等于总价。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4
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4
单位:元
项号 |
服务名称 |
总价 |
数量 |
备注 |
1 |
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建设项目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 |
|
1项 |
|
其中 |
||||
分项名称 |
价格 |
数量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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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本表第一行填写本项目投标总价,须与附件2中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2. 下面应填写分项价格及分项名称(分项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修改),分项价格汇总应等于总价。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一)报价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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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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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时间、地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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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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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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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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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1 |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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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需求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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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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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投标人在上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用户单位名称 |
项目内容 |
实施地点 |
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起止时间 |
合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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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仅适用于第一包)
软件部分技术文件投标格式要求
1.公司概况:
(1)业务范围、注册资本、资质认证情况
(2)人员构成、组织机构及职能
(3)近三年所承担的主要项目情况介绍
(4)公司具有的开发场地、开发环境及开发能力
(5)最能体现符合条件的相关任务(详见附件7-1)
2.技术方案:
(1)需求分析的结果、系统整体结构、重点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
(2)开发方法、开发环境、开发技术
(3)系统运行的硬件、软件和网络环境
(4)质量保障措施
3.开展本项任务具体方法的描述
(1)项目小组组成及总人数
(2)项目组织计划
(3)工作计划及各阶段成果(详见附件7-2)
(4)工作组的组成和人员任务分配(详见附件7-3)
(5)专业人员简历(详见附件7-4)
附件7-1
最能体现符合条件的相关任务
项目名称: |
用户名称: |
项目简介:
|
开始日期(年/月): |
完成日期(年/月): |
简述你公司所提供的具体服务,所投入的专业人员数量和完成任务的总人月数:
|
合同大约金额: |
你公司参加本项目的高层人员姓名(项目经理/技术主管):
|
目前该项目的进展情况或使用情况:
|
用此表格填写有关你公司近3年承担类似项目的情况,每个不同任务分别填写。
附件7-2
工作计划及各阶段成果
工作内容 |
计划完成时间(天) |
人工投入(人月数) |
产出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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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交付期: |
注:列出项目阶段划分、完成时间、人工投入及产出成果。
附件7-3
专业人员组成及任务分配
姓名 |
岗位 |
学历 |
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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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列出所有参加本项目专业人员名单及在本项目中所承担岗位和工作。
附件7-4
专业人员简历格式
本项目岗位:
人员姓名:
学历、专业:
所获证书:
出生日期:
在此公司工作年限:
关键资格条件:
(概述此人员与本任务最相关的经验,描述其在以前的有关任务中承担的责任,给出日期和地点。)
教育:
(概述此人员的大学和其他专业化教育和培训情况,给出学校的名称、入学日期、所获学位。)
所获证书:
(提供此人与本项目相关的证书扫描件)
工作简历:
(从现任职位开始,倒叙列出自毕业后所任所有职务、日期、受雇单位名称、职位头衔、任务地点。近十年的经验应给出从事活动的类型和适当的用户信息。)
注:关键岗位人员均需填写此表。
附件8
投标代表人授权书
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授权委托本月/上月(本月尚未缴纳社保的,则填写上月)由我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在职职工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投标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投标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投标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年 月 日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
附件9
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内容
附件10-1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建设项目软件开发服务 ,属于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承接企业为 (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属于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承接企业为 (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3. 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建设项目等保测评服务 ,属于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承接企业为 (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4. 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慧治协同系统建设项目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 ,属于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承接企业为 (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期:
注:
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0-2
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注:
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附件11: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件
附件12
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单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投标人名称:
日期:
证明材料
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13: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方案等
附件1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