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河南大学
项目名称:河南大学小麦族基因靶向测序技术开发应用项目(二次)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1-1173
采购代理: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日 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四章 合同文本 36
第五章 采购项目资料表 45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1-1173
2、项目名称:河南大学小麦族基因靶向测序技术开发应用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80000.00 元;最高限价:2980000.0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小麦族 D 基因组靶向全基因组测序技术开发和应用 1 套。
5.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
5.3 质保期:免费质保 2 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质保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
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时间:本项目评标结束之前】。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 年 12 月 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 点 : 潜 在 投 标 人 、 供 应 商 可 打 开 开 封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3.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 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0 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 B 区(开标区)不见面开标室六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x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南大学招标信息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40 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4.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大学
地址:开封市河南大学xx校区xxx一楼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0、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顺河路 17 号(顺河路与东明路交叉口向西 150 米路南)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371-66398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371-66398656
发布人: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1 年 12 月 6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 适用范围
1.1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以下简称磋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河南大学。
2.2 代理机构: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3 成交供应商:接到并接受成交通知,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4 服务:是指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服务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响应及承诺的服务。投标人必须拥有投标服务的所有权,一切因投标服务所有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本项目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无关。
3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4.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本次采购的服务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
4.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技术规范,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4.3 供应商应如实描述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不得完全复制粘贴磋商采购文件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描述。因完全复制粘贴磋商采购文件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描述而产生的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5.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以书面形式及电子邮件,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否则,将视为对本磋商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以通过网站“变更公告”和系统内部“答疑文件”告知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6.1 在竞标截止时间 5 天前,采购人可以网上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果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竞标截止时间不足 5 天,相应延长竞标截止时间。
6.2 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竞(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和修改文件。同时,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6.3 修改(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与修改(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文件为准。
7 磋商语言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供应商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8 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计量单位。 9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该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上传。
10 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0.1. 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0.2. 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1 响应文件设备配置与报价一览表
竞争性磋商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包含的所有服务内容及培训费、人员费用、维护费用、税费及其他在规定合同期间发生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有关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执行合同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2 响应文件货币
12.1 供应商参考磋商文件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填写提供各项服务的单价、分项报价和总磋商报价。
11.2 磋商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磋商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其他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填列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价格中。
11.3 供应商根据上述规定所作分项报价的目的只是为了评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的方便,但并不限制采购人订立合同的权力。
11.4 磋商报价应完全包括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分项。
11.5 供应商对每个包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
11.6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最低报价不能保证一定成交。
12.2 响应文件中的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3 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响应方案
13.1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标记,并说明原因。
13.2 详细阐述响应方案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重点和难点问题的认识和解决方案;新技术新工艺的运用;人员投入和设备保障;其他优惠服务承诺。
13.3 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4 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4.1 供应商的服务承诺要按不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4.2 提供供应商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5 参加竞争性磋商函
磋商函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竞争性磋商函。 16 磋商承诺函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 号)规定,本项目不再向投保人收取磋商保证金。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承诺函”格式附后。
17 磋商有效期
17.1 响应文件应自投标规定的开标日起 60 天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将被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可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18.1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响应文件。
18.2 加 密 的 电 子 响 应 文 件 为 “ 开 封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网站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
18.3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拒绝的风险。投标函及报价一览表,须严格按照格式编辑,并作为电子开评标系统上传的依据。
18.4 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代理购机构将拒收。
18.5 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人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hntf 格式和*.nhntf 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密钥。
18.6 电报、电传和传真响应文件一律不接受。
19 磋商仪式
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
20 评审程序
20.1 磋商仪式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磋商。
20.2 磋商小组将按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或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 14 条规定自行选定。
20.3 磋商小组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20.4 磋商小组工作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文件有不规范、不一致、不准确的地方应要求采购人或代理公司做出书面解释或澄清,不得擅自修改、释义、延伸磋商文件规定的方法和评审标准;磋商文件未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1 响应文件的初审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 响应文件的澄清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在系统中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并不得超出响应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性的响应,磋商小组可以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在系统中做出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的签名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或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实际到场参加采购活动而无法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根据其理解的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甚至否决响应文件,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23 被拒绝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进入磋商程序。
24 磋商程序
2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的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对已判定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4.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人认定不得改动的,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24.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必须经采购人签字同意。
24.4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4.5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5.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在实质性内容不改变的前提下,提交的最后报价不能高于前次报价,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4)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 26.综合评分
(1)采购人取得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3)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27.响应无效和终止磋商活动条款
27.1 下列条款必须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
(1)按要求提交磋商承诺函。
(2)磋商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
(3)供应商的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
(4)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标段提供唯一报价。
(5)响应文件没有附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磋商报价合理(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7)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8)响应文件没有出现雷同情形(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均视为雷同情形)。
27.2 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条款
(1)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8.确定成交、询问及质疑
28.1 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招标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南大学招标信息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成交结果。
28.2 询问及质疑
询问及质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第 94 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6、授予合同
29.合同签订合同
29.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合同。
29.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9.3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9.4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9.5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以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向采购人缴纳中标价格的 5%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完工,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如发生质量问题将根据具体情况少退或者不退该资金。
29.6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0.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采购人在授予成交人合同时,保留对货物数量予以增减的权利。供应商不得在此情况下对响应文件做出修改,如单价、服务期、售后服务等。
30.1 采购人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30.2 项目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添购时,由于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继续从成交人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添购但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 10%,且所牵涉的服务的价格水平不得超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水平且低于当时的社会平均价。货物和服务的添购,应在本次政府采购合同的基础上,另行签订服务的添购合同。
31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温馨提示:供应商开具发票需填写下表并加盖公章
开票资料 | ||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地址、电话 | ||
开户行及账户 | ||
开票金额: | 经办人及电话: | |
备注(填写项目编号) |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本章格式仅供参考,除未实质性响应外,任何人不得以格式有偏差为由废标。(实质性响应条款是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必须满足的条款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条款)]
1、投 标 函
致:(采购人)
我们收到了采购编号: 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并投标,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愿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以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服务期: ,质量标准: 参加投标。具体详见报价一览表。
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如果中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
4、我们愿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
5、我们已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交纳了 零 元的投标保证金。
6、我们承认最低报价是中标的重要选择,但不是唯一标准。
7、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果有)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8、如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按规定(货物招标)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若招标文件中有规定的代理服务费金额,则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次招标代理费。
投标人: (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2. 磋商代表身份证明
如果磋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磋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者选其一)
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声明:注册于(注册地址名称)的(供应商全名)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投标及合同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声明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2.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注册地址名称)的(供应商全名)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 名)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投标及合同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 |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 | 被授权人身份证(反面) |
3. 资格证明文件
3.1 营业执照
3.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果供应商为自然人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 财务状况报告
经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 2021 年 5 月 1 日以来至少 1 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3.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发票扫描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证件扫描件,或履行过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有,我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磋商承诺函
致: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 号),自 2019 年 8 月 1 日起,在全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磋商活动中,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也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供应商以投标承诺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因此,在本次磋商过程中,我公司xxxx:
1、我公司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均是真实的,不提供虚假材料,不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2、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在磋商有效期内我公司保证不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3、如果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天内向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交纳足额的采购代理服务费。若没有按时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每逾期一日,我方按照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同时,承担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因追索采购代理服务费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4、如果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如果违反上述承诺,除行政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外,在 3 年内我公司自愿放弃参加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5.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采购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服务方案:
6.售后服务方案
所报项目服务成员;本地化的服务机构;服务期内外服务内容、标准及承诺;供应商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等。
7.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有)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该声明函是针对小微型企业的,非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时不用提供该声明。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8.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磋商报价(元) | 大写: 小写: |
服务期限 | |
质量标准 | |
质保期 | |
磋商有效期 | |
其他声明 |
说明:
1、本表磋商报价应与响应文件中报价表的报价一致。
2、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开标报价一览表中只允许有一个磋商报价。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 (此处填单位名称并盖公章)
9.技术条款偏差表
供应商: (此处填单位名称并盖章)项目名称: (此处填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此处填项目编号)
序号 | 技术服务条款号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 偏差 | 描述 | 备注 | |
竞 争 性 磋 商文件 | 响应文件 | |||||
1 | 技术条款 1 | |||||
2 | 技术条款 2 | |||||
…… |
注明:1.供应商要如实填写本表。
2.供应商要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描述是否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10.商务条款偏差表
供应商: (此处填单位名称并盖章)项目名称: (此处填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此处填项目编号)
序号 | 条款号 | 商务要求 |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 偏差 | 描述 | 备注 | |
竞 争 性 磋 商文件 | 响应文件 | |||||
1 | 磋商承诺函 | |||||
2 | 服务期限 | |||||
3 | 付款方式 | |||||
…… |
注明:1.供应商要如实填写本表。
2.供应商要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商务要求描述是否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商务
要求。
1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
12.信用查询截图
1、“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
2、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13.供应商认为应该附的其他材料
第四章 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xxxx 项目技术服务(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 : | 河南大学 |
住所地 | : | 开封 |
法定代表人 | : | |
委托代理人 | : | |
项目联系人 | : | |
联系方式 | : | |
传 真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讯地址 | : | |
受托方(乙方) | : | |
住所地 | : | |
法定代表人 | : | |
委托代理人 | : | |
项目联系人 | : | |
联系方式 | : | |
传 真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讯地址 | : |
合同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除非另有约定,本合同使用的下列术语应具有如下界定的含义:
1.1“合同”或“本合同”:指本合同正文及其附件,共同构成合同整体并相互补充。
1.2“成果交付”: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交付的服务成果:测序数据、分析结果等。
1.3“技术障碍”:指在乙方现有条件下无法克服的技术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因合同约定的技术方法、技术路线、履行合同所使用的设备、仪器、软件等本身的缺陷或局限性、生物特性、生物个体差异性等导致的无法克服的技术问题。
1.4“样本信息单”:指甲方在提供样本的同时填写的《样本信息单》。
2.2、方案选取:
2.3、分析内容:
2.4、项目周期:
项目周期 3 个月,是指乙方收到首付款、样本检测合格且收到甲方确认建库邮件次日起到乙方向甲方提供标准分析结题报告的周期。非标准分析周期需根据分析内容确定,此时间不计入项目周期。若在测序或数据处理中遇到技术障碍,乙方应与甲方及时沟通,双方沟通时间及处理障碍的时间从周期中扣除;各阶段结果确认时间从周期内扣除(五一、十一、春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入项目周期)。
2.5、关于收费标准的说明:
2.5.1 关于样本检测:免费检测合同签订数目的样本个数,对于👉 1 次检测不合格的样本还可免费检测 1 次,检测合格的样本不再进行检测。超出免费检测的部分甲方应额外支付样本检测费用;若因甲方样本达不到乙方样本信息单中合格样本建库要求而导致项目终止,甲方应支付相应样本检测费用。
2.5.2 关于样本提取:对于👉一次提取不合格的样本还可以免费再提取 1 次,提取合格的样本不再进行提取,超出免费提取的部分甲方应额外支付样本提取费用。
2.5.3 关于样本纯化:按照实际纯化个数另行收取一定的费用,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0 元/次。
2.5.4 定制化分析内容的探讨及确定:请甲方在项目启动前 5 日内或全部标准分析完成后 5 日内一次性书面提出,由乙方后台人员评估后给出所需费用及项目周期。
2.5.5 关于样本处理:甲方需在乙方提交结题报告后 3 个月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告知项目完成后的样本处理方式(返样,销毁或保存),超过 3 个月后,乙方将销毁项目剩余样本,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若需保存样本,收费标准为人民币xx元整(¥500)/样本/年,乙方按照常规样本保存方式进行保存,
但不保证保存质量;如甲方需要乙方返样,收费标准为人民币xx元整(¥500)/样本/次,或甲方自行支付干冰及运输费用。
👉三条 费用结算方式相关费用明细如下:
3.1.如试验过程甲方因实际需要而增加样品数量或测序数据量,研究开发经费按照实际发生的样品和数据量计算。
3.2、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3.2.1 在完成项目基因型检测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甲方确认项目结题报告后,将项目首款 90%转入乙方帐户,用于启动测序与分析工作;在乙方收到项目首款、样本经乙方检测合格并收到甲方确认建库邮件之后,项目正式启动。完成建库测序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数据质控报告。
3.2.2 在收到项目数据半年后,确保质量无误后,在 5 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支付剩余尾款 10%转入乙方账户。
3.2.3 如试验过程甲方因实际需要而增加样本数量或测序数据量,经乙方同意后,经费额度按照实际发生进行计算。甲方需按照乙方要求支付技术服务费差额,差额支付后,乙方方将完整的分析报告、数据等全部交给甲方。如甲方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差额费用,乙方不承担因此导致的项目延期、成果交付迟延等责任。
3.2.4 甲方应当选择银行存款结算方式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若甲方使用支票支付,甲方应完整填写支票信息,否则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乙方名称: 乙方开户行:
乙方银行账号:银行行号:
4.1.1 甲方需按照乙方样本信息单要求提供给乙方合格足量的核酸或组织样本。甲方需将核酸样本装在 1.5ml或 2ml 的离心管里提供给乙方,如果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样本,由于样本需要转管可能造成的样本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1.2 甲方在提供样本的同时须准确填写《核酸或组织样本信息单》,应避免填写错误、歧义、遗漏重要说明等情况。寄送样本时必须随同样本寄送纸质版样本信息单,并同时发送电子版给乙方。因样本信息单填写不完整或不及时发送造成的样本接收错误、检测错误、项目延期等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1.3 如因甲方首付款未能及时到位或样本未能一次通过质检等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启动,项目周期自动从乙方收到首付款、样本质检合格且收到客户确认建库邮件次日起开始。
4.1.4 对于不符合乙方后续实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样本制备不符合本合同要求、达不到后续实验要求、样本污染、样本损坏等)的样本,甲方如坚持要求进行后续测序工作,必须通过邮件通知乙方,并对实验结果承担一切风险。如甲方未按照前述约定邮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1.5 对于检测不合格的样本,如需保存,甲方应在样本检测报告发出后 7 天内与乙方联系。如甲方逾期未与乙方联系,该不合格逾期样本会在样本检测报告发出之日起 10 日后进行销毁。
4.1.5 甲方承诺甲方委托代理人有权代表甲方单位与乙方签署本合同,且承诺本合同载明的甲方项目联系人具有对委托乙方的项目进行签字或邮件确认等事项的权限。
4.1.7 甲方应履行以下保密义务:
1)保密内容:原始资料、技术路线、实验报告及与实验有关的资料结果及价格等。
2)涉密人员范围:参与项目所有人员。
3)保密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 2 年。
4)泄密责任:一切责任由泄密方承担。
4.2、乙方义务:
4.2.1 乙方在收到甲方符合本合同相关约定的样本、样本信息单纸质版和电子版及首付款后开始样本检测。
4.2.2 乙方在收到首付款并且样本检测合格后,甲方书面或邮件确认建库后开展建库测序工作。
4.2.3 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尾款到位并收到客户回复的结算确认邮件后 5 天内向甲方提供合同承诺的数据交付内容。
4.2.4 乙方技术服务执行地点:
4.2.5 乙方在提供最终数据后,可以为甲方继续保留数据 3 个月,若甲方未在届满期前 10 日书面提出继续保存数据,乙方将在届满期后删除,如果甲方在届满期前 10 日书面提出继续保存数据,则需签订补充协议并根据实际存储数据量与存储时间进行计费。
4.2.5 乙方不得自行将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给👉三人。
4.2.7 乙方应履行以下保密义务:
1)保密内容:原始资料、技术路线、实验报告及与实验有关的资料及价格等。
2)涉密人员范围:参与项目所有人员。
3)保密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 2 年。
4)泄密责任:一切责任由泄密方承担。
5.1、交付内容:项目结题报告(包括相关的质检报告)。
甲方项目联系人需在收到结题报告 30 个工作日内回复邮件进行结题确认,逾期未确认的,乙方默认为项目结题。乙方收到甲方的结题确认邮件后,为甲方提供相关数据(raw data)。总数据量小于 50G,乙方将使用金山云客户端或 FTP 服务器供甲方下载。数据量大于 50G,可由甲方提供硬盘进行数据传输,若甲方借用乙方移动硬盘进行数据传输,甲方需在 10 日内将借用硬盘返还乙方公司。
注:由于样本情况各异,以及生物复杂性,乙方不保证数据分析结果符合甲方生物学意义要求,如需重复实验则另行收费计算。
5.2、咨询服务:成果交付 12 个月内,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免费的项目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标准及方式由乙方决定,超过此期限,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技术咨询情况另行计费。
5.3、服务期限:3 个月内,自样本检测合格及根据合同要求需要甲方提供的其他资料交给乙方之日起计算,如因甲方提供的样本及其他材料延迟,服务期限顺延,导致服务期限超出本合同有效期的,合同有效期顺延。
5.1.1 测序与分析工作启动前,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甲方须在提出终止合同当天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1‰作为违约金。测序与分析工作启动后,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则甲方需支付乙方服务已产生的相关费用,乙方有权从甲方已付款项中扣除相关费用,且甲方须在提出终止合同当天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1‰作为违约金。
5.1.2 测序与分析工作启动后,因甲方提供的样本不符合乙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样本制备不符合本合同要求、达不到后续实验要求、样本污染、样本损坏等)导致合同终止时,甲方需支付乙方服务已产生的相关费用,乙方有权从甲方已付款项中扣除相关费用。
5.1.3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费用时,应按逾期天数每日支付逾期金额的 1‰作为违约金。 5.2、乙方违约责任:
5.2.1 如因乙方过错导致项目迟延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延期方式。
5.2.2 测序与分析工作启动后,若样本质检合格,实验意外失败(未达到本合同 2.2 约定的数据量及质量要求),乙方可以为甲方继续进行重复试验,不另计技术服务费用,直到达到本合同 2.2 约定的数据量及质量要求;若甲方不能继续提供样本,则甲方可以将已付款项转入下一次服务。乙方不承担由此导致的其他责任。
5.2.3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如因乙方过错导致其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成果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1‰作为违约金。
7.1、如因不可抗力、技术障碍导致的项目延误时,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军事行动、工人罢工、暴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政府政策限制。 7.2、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7.3、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4、双方确定,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障碍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时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7.5、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样本等材料不符合乙方要求,经乙方提示后仍不能提供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7.5、合同解除后,甲方需按照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费用,乙方有权从甲方已付款项中扣除相应费用。
👉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 2 种方式处理。
8.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8.2 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条 生效
9.1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9.2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x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与前面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 号 | 内 容 |
1 | 采购人名称:河南大学 |
2 | 采购人地址:开封市河南大学xx校区xxx一楼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371-22196418 |
3 | 项目名称:河南大学小麦族基因靶向测序技术开发应用项目(二次) |
4 | 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1-1173 |
5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顺河路 17 号(顺河路与东明路交叉口向西 150 米路南)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371-66364470 |
6 |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时间:本项目磋商结束之前】。 |
7 |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所需的一切服务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采购人 |
无须再追加任何费用。 磋商报价:在规定合同期间发生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有关费用。 相关费用(由成交人承担的费用)包括:运保费、伴随服务费和采购代理服务费。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项目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 |
8 | 1、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采购代理服务费交至下面账号:开户名称: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账户:254601819870 电汇备注:“豫财磋商采购-2021-1173 采购代理服务费”。 |
9 | 资格证明文件: ★1.磋商代表身份证明。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1 年 5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考响应文件格式)。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其他证明文件: ★1.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承诺函。 2.信用查询截图 3.售后服务方案。 4.采购项目有其它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其它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
10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 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质量标准:合格 |
11 | ★响应文件有效期:从开标之日起 60 日历日 |
12 | 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需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完毕。 |
13 |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xxxx://xxx.xxxxxxxxxx.xx)。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陆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答疑澄清等工作。 (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
14 | 开标程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 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答疑澄清等 。投标人代表不到开标现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密钥对其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远程解密,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不能开标的责任。(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40 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开标会议可以继续进行。一个标段解密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时该标段不再继续进行。 开标程序: 1、 主持人点击“开标” , 解密开始倒计时。 2、 投标人对所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 3、 解密时间结束后 5 分钟为质疑时间,投标人可对开标会议提出质疑,无投标人提出质疑视为对开标会议无异议,开标结束。 |
15 | 电子投标文件:1、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企业电子签章; 2、请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
3、请供应商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 CA 密钥推送消息。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按开标程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备注: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具体操作程序详见 xxxx://xxx.xxxxxxxxxx.xx/xxxx-操作规程);供应商 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 |
16 | 各供应商(响应)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 30 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 标(供应商)人自行承担。 |
17 |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资格性条款和符合性条款前已加“★”号,加“★”条款属于 必须满足项,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18 | 服务要求: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方案。 |
19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只给予一次价格扣除, |
不重复给予价格扣除。 5.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如涉及到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财库〔2019〕19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其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财库〔2019〕19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库〔2019〕18 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政府优先采购产品。供应商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被优先采购的权利。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在同等条件下属于优先采购范围(优先采购指当出现排名并列情况时,优先采购投标报价低的,投标报价也相同的优先采购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技术部分得分还相同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合计金额占自身投标报价比例大的,当比例也相同时,由采购人抽签决定优先顺序)。 6.同等条件优先采购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品。 7.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凡有进入国家强制认证(CCC 认证)产品目录中的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通过 CCC 认证,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8.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文件要求,各潜在供应商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投标货物中,如有涉及到安全操作系统产品、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产品、安全审计产品、安全数据库系统产品、反垃圾邮件产品、防火墙产品、入侵检测系统产品、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产品、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智能卡 cos 产品时,则所投涉及到 上述货物的产品必须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
第六章 技术参数及要求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 | |
1. 小麦族 D 基因组泛外显子芯片设计要求 | |||
1.1 使用不少于 6 个节节麦基因组及注释进行基因分析。 | |||
*1.2 根据不少于 6 个节节麦基因组全部 CDS 序列合并成非冗余性 DNA 探针。 | |||
1.3 合成的探针需要独立覆盖每个基因组基因 CDS 区域不少于 99%(重复序列 | |||
及序列中含 N 的区域除外)。 | |||
*1.4 使用“矮抗 58”参考基因组中 D 亚基因组基因 CDS 特异性序列(相对于 | |||
节节麦基因组全部 CDS 特异性序列,特异性序列的定义为长度大于 120bp,比 | |||
对一致率不高于 90%)设计并合成探针。 | |||
*1.5 合并不少于 6 个节节麦 CDS 探针及“矮抗 58”D 基因组特异性 CDS 序列 | |||
探针,进行比对测试,“矮抗 58”D 基因组 CDS 区域覆盖率不低于 99%。(重 | |||
复序列及序列中含 N 的区域除外)。 2. 小麦族 D 基因组泛外显子芯片合成要求 | |||
*2.1 芯片有效序列总大小不小于 98M。 | |||
2.2 基于芯片模板扩增的探针必须为 DNA 探针。 | |||
*2.3 交付的芯片模板(Oligo Pool)可重复使用不少于 10000 次。 | |||
2.4 需要同时提供芯片模板(Oligo Pool)及不少于 2000 个反应。 | |||
2.5 采购合同签订 1 个月内完成芯片设计与探针合成,并完成不少于 96 个样 | |||
小麦族 D基因组靶 | x的测试工作。 3. 小麦族 D 基因组渐渗系样本检测要求 | ||
1 | 向全基因 组测序技 | *3.1 采购合同签订三个月内完成不少于 8000 份渐渗系有效样本的测序。 *3.2 对样品进行捕获测序数据量不低于 10G/样本。 | 1 套 |
术开发和 | 3.3 使用设计的探针捕获测序数据 Duplication 不得超过 10%。 | ||
应用 | 3.4 单次捕获实验的混合样本数不超过 8 个。 | ||
3.5 单个样本的脱靶率不高于 40%。 | |||
3.6 单个样本的中位数覆盖不低于 20X。 | |||
3.7 单个样本的 0 覆盖区域不高 2%。 4. 突变体库外显子捕获测序芯片要求 | |||
*4.1 用于捕获实验的芯片必须基于一个六倍体禾本科作物(国家审定品种) | |||
基因组设计合成,具体六倍体物种由使用单位限定。探针序列与突变体亲本 | |||
基因组序列一致性不低于 99.9%。 | |||
4.2 使用芯片需要同时覆盖全部基因的 CDS 区域及启动子区域(启动子区域不 | |||
少于基因上下游 1Kb),覆盖率不得低于 98%。 | |||
*4.3 使用芯片包含的基因数量不少于 15 万,其中高可信度(HC)基因的覆 | |||
盖率不低于 98%,低可信度 LC 基因的覆盖率不低于 50%。 | |||
*4.4 使用捕获芯片探针序列总长度不少于 260M。 | |||
4.5 液相芯片中的探针必须为 DNA 探针。 | |||
4.6 使用探针需要获得六倍体禾本科作物突变体库基因组版权单位授权。 5. 突变体库外显子捕获测序实验要求 | |||
*5.1 在签订采购合同后 2 个月内使用符合要求的探针完成不少于 1200 份有 | |||
效样本的捕获测序。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 |
5.2 每个样本数据量不低于 20G。 5.3 每个样本有效数据不低于 80%。 5.4 测序数据 Q30>=95%。 5.5 每个样本的 10X 覆盖率不低于 80%。 5.6 每个样本的 off target 不高于 40%。 5.7 每个样本的覆盖中位数不低于 20X。 5.8 每个样本目标区域未覆盖率不超过 1%。 6.数据分析 6.1 采购合同签订三个月完成数据分析。使用 GATK 进行标准变异分析。包括使用 BWA 进行比对、位点校正、群体变异分析、变异数据质控、位点注释。 6.2 开发算法对渐渗系材料的标记的跟踪。需要实现不同代系之间的染色体片段及功能基因的交换律计算、统计、可视化。 6.3 采购合同签订三个月完成数据库构建。构建测序材料的基因型数据库,包括不少于基因组浏览、Blast、突变位点查询、基因查询、表型查询、标记分析等功能。 *6.4 免费提供五年高质量的数据分析服务。包括不少于 20 次的技术人员上门服务。 7.供应商应提交小麦审定品种参考基因组序列文件的加密访问地址。 8.项目涉及的全部知识产权、使用权归属河南大学。 9.参与公司需要有小麦基因芯片开发的经验,需要有公司署名的 SCI 论文。 10.参与公司需要数据库开发的经验,需要有公司署名的学术成果。 11.参与公司需要小麦基因组数算法开发经验,需要有公司署名的学术成果。 |
第七章 评审标准
具体评审步骤如下:一、资格性审查
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
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未通过的磋商无效,不得进入评审环节;资格性审查通过的响应文件将由磋商小组进行磋商。
二、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在本次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符合性评审中,响应文件应符合下列条款,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1)按要求提交磋商承诺函。
(2)磋商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
(3)供应商的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
(4)响应文件中对同一包提供唯一报价。
(5)响应文件没有附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磋商报价合理(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7)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8)响应文件没有出现雷同情形(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钧视为雷同情形)。
三、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的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然后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四、最后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该供应商放弃磋商。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五、详细评审
采用综合评分法,充分考虑供应商技术服务和商务服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供应商的实力等综合因素的方法进行评标。
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否则,一经查出将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响应文件中应附所提供的证件的扫描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交相应扫描件的,磋商小组将对此项不予评审打分。
磋商小组根据评分细则综合评审后,按综合总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出各有效磋商供应商的名次,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人,综合总得分相同的,按最后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总得分且最后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服务优劣顺序排列。
供应商综合总得分 = 磋商报价得分 + 技术部分得分 + 综合部分得分供应商综合总得分按四舍五入法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以扣除优惠比率后的报价参与价格打分,但不作为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最后报价为准。
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采用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供应商的说明或者澄清应当采用相应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确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委最终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出具评审报告。
六、评分细则
评分因素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报价部分 (15 分) | 磋商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5分 | 1.评标基准价: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 2.参与计算的磋商报价要考虑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因素。 3.按四舍五入法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15 分 |
技术标(75分)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对磋商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非*号的技术参数及要求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 1 分;带*号的技术参数及要求为关键技术指标,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 3 分;扣完为止。 | 70 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详实,方案科学、合理,考虑周全,措施到位,针对性强,完全符合甚至优于招标需求,得 5 分; 内容完整,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基本考虑周全,措施基本到位,针对性较强,虽然能够基本满足招标的需要,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得 3 分; 内容完整,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基本考虑周全,能够基本满足招标的需要,得 1 分。 注:未提供实施方案的不得分。 | 5 分 | |
综合标(10分)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提供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已经通过用户验收合格的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同时提供合同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公告截图,每提供一份完全符合要求的业绩材料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 2 分 |
售后服务 | 1.售后服务(4 分) 投标人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服务响应时间不大于 24 小时, 提供取样所需要的全部叶片或者种子取样耗材及工具,派遣 1 名服务人员至少 1 次进行现场取样演示和规范指导培训。后期数据的分析过程中,能够及时提供有效的辅助技术或者平台支持。 售后服务方案有针对性,内容完善、详尽,服务保障措施适用 本项目特性,切实可行的,得 4 分; | 8 分 |
售后服务方案有针对性,内容较为完善,服务保障措施适用本项目特性,较为可行的,得 2 分; 售后服务方案无针对性,内容基本完善,服务保障措施基本满足本项目需要,得 1 分; 无服务承诺不得分。 2.其它优惠条款服务承诺(3 分) 综合对比所有投标人的优惠条款服务承诺,优惠最好的得 3 分, 优惠一般的得 1.5 分,没有优惠条款或没有实质性的优惠条款的不得分。 3.质保期每增加 1 年加 1 分,最多得 1 分。 |
其他评标因素:
在磋商过程中,凡遇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无界定或界定不清、前后不一致使磋商小组成员意见有分歧且又难于协商一致的问题,均由磋商小组予以表决,获半数以上同意的即为通过,未获半数同意的即为否决。评标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须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其磋商应作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