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签订的为《设立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Pack合资公司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合作协议付诸 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17-045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国金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为《设立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Pack合资公司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合作协议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影响金额尚不确定,如本协议对公司2017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3 月 17 日,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或“公司”)与国金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集团”)在山东省淄博市签订了《设立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 Pack 合资公司合作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在淄博发起设立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 Pack 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 Pack 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其他与上述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活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其中国金集团以自有资
金出资人民币 2550 万元,持有 51%的股份,欣旺达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2450万元,持有 49%的股份。本次投资完成后,国金集团持有合资公司 51%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合资公司将与国金集团投资建设的淄博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形成完善的上下游产业配套,国金集团提供市场需求,欣旺达提供技术支撑,双方共同搭建稳固的产业联盟,共享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的红利。
由于本协议为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本次欣旺达对外投资的批准权限在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欣旺达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欣旺达与国金集团无关联关系。xxx此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金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xx区卫固镇南岭新村
经营范围: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及运营服务;汽车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零部件模具租赁;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配件的技术开发、咨询及转让;商业项目定位、商业项目市场调研、商业项目策划、商业项目布局规划、商业项目经营管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720,877,678.76 元,负债总额 512,878,867.78 元,所有者权益 207,998,810.98
元;营业收入 0 元,利润总额-38,881,189.02 元,净利润-38,881,189.02 元,资产负债率 71.15%。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甲方:国金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金集团”或“甲方”)乙方: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或“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在淄博设立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 Pack 合资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作主要内容及目标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淄博发起设立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 Pack 合资公司
(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与甲方投资建设的淄博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形成完善的上下游产业配套。甲方提供市场需求,乙方提供技术支撑,搭建稳固的产业联盟,飨食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的红利。
合资公司计划在淄博xx区按照国际最先进的“智慧工厂”理念设计并建设智能化、自动化程度高,稳定性强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集成系统生产基地。
电池 Pack 生产基地建成投产后,甲方向合资公司采购电池包,同质同价条件下采购基础比例为甲方淄博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年度生产需求的 35%,采购上限依据电池产品市场竞争情况决定。
除此之外,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合资公司应优先采购欣旺达的电池生产线以及 BMS 等电池零部件。
(二)合资公司性质及经营范围
1、合资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合资公司注册地点:xxxxxxxxxxxxxx;
3、合资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 Pack 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其他与上述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活动。合资公司研制的产品将首先用于甲方旗下三大整车制造厂(山东国金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金汉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车型配套,在满足甲方配套需求的前提下,逐步面向全国,并开拓国外市场。
(三)注册资本
1、注册资本金额: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总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
2、出资形式及比例:甲方以货币形式投入,出资 2550 万元人民币,占比
51%;乙方以货币形式投入,出资 2450 万元人民币,占比 49%。
(四)公司运营
1、合资公司设董事会,成员 3 人,其中甲方 2 人,乙方 1 人,董事长由甲方委派。
2、合资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xx担任,负责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实际运作。
3、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2 名,甲、乙双方各 1 人。
4、合资公司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提名。
(五)权利义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旗下整车企业优先考虑采购合资公司生产的电池 Pack 产品;
2、甲方有义务充分发挥自身的地缘优势,积极为合资公司争取办公场地、专家公寓、扶持资金等政府奖励项目;
3、甲方负责主导合资公司工商登记及电池 Pack 生产基地立项手续的办理工作;
4、甲方有义务根据电池 Pack 生产基地建设需要,按照股权比例追加投资;
5、甲方有义务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在规定时间之内缴纳出资额;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作为动力蓄电池系统集成专业团队,负责为合资公司的组建提供全面的技术和人才支持;
2、乙方指派专业人员负责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实际运作;
3、乙方承诺积极推进电池 Pack 生产基地一期建设工作,计划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一期产线建设;
4、乙方有义务根据电池 Pack 生产基地建设需要,按照股权比例追加投资;
5、乙方有义务协助办理合资公司工商登记及电池 Pack 生产基地立项手续;
6、乙方有义务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出资额;
7、乙方积极协助甲方纯电动乘用车资质申报工作,并承诺提供以下支持: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 2 个月内派驻不低于 10 名动力蓄电池系统研发人员,协助甲方应对资质核准动力蓄电池系统文件准备及专家组审查;2)甲方资质申报过程中如需使用乙方现有知识产权,乙方无偿授权使用。
乙方派出的负责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实际运作的专业人员以及在本协议签订后 2 个月内派驻不低于 10 名动力蓄电池系统研发人员等,按相关人员在欣旺达的同等待遇,由合资公司负责相关薪酬费用。
(六)实施计划
1、本合作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对接及确认。
2、2017 年 4 月 30 日前,甲、乙双方组建成立联合工作组,推进合资公司的注册成立与项目建设。
(七)其他
1、协议自各方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肆份,协议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x次协议签订将建立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促成双方电动汽车电池产业链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实现合作共赢,将有利于增强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电动汽车电池市场开拓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战略合作尚处于初始阶段,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将带来积极影响,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状况影响金额尚不确定,如本协议对公司 2017 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重大风险提示
1、本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虽明确了合作的内容和形式,但框架协议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进展情况
序号 | 名称 | 披露日期 | 实质性进展 |
1 | 公司与青海省招商局签订《新能 源产业基地投资协议》 | 2014-06-12 | 正常履行中 |
2 | 公司与天津金米、苏州顺为签署 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2015-07-20 | 协议终止 |
3 | 公司与柳州五菱签署了《采购意 向书》 | 2015-08-12 | 正常履行中 |
4 | 公司与掌网科技签署了《战略合 作框架协议》 | 2016-01-05 | 正常履行中 |
5 | 子公司欣旺达电动汽车电池与 | 2016-02-23 | 正常履行中 |
五洲龙签署了《关于新能源汽车 产业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 | |||
6 | 公司与南开大学签署了《技术开 发合作合同》 | 2016-03-31 | 正常履行中 |
7 | 公司与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签署了《关于联合发起成立深圳 市清新电源研究院合作协议》 | 2016-04-05 | 正常履行中 |
8 | 公司与 Xxxxx 签署了《关于共同开发家用便携式储能装置业务 的战略合作协议》 | 2016-04-08 | 正常履行中 |
9 | 公司与奇瑞签署了《战略合作框 架协议》 | 2016-04-12 | 正常履行中 |
10 | 公司与吉林电科院签署了《战略 合作伙伴协议》 | 2016-10-26 | 正常履行中 |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减持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关于本协议所涉及合资公司及相关事项的履行情况,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设立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Pack合资公司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