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招案 2024-2206)采购编号:5124-W000112200
信息系统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310151000240603105646-51122661
(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招案 2024-2206)采购编号:5124-W000112200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目 录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第六部分 格式附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信息系统运维项目 |
2 | 编 号 | 项目编号:310151000240603105646-51122661 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招案 2024-2206 采购编号:5124-W000112200 |
3 | 预算金额 |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4500000 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4500000 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
4 |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 1、首付款:合同总价的 30%,合同签订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2、第二笔款:合同总价的 40%,服务期满半年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的维护报告并验收通过,在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3、尾款:合同总价的 30%,维护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 应商的维护报告并验收通过,在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
5 | 招标概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法进行招标采购。 |
6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7 | 招标人 | 单位名称: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地 址:城桥镇南门路 25 号 联 系 人:施春艳 电 话:021-69693626 |
8 | 招标 代理机构 | 单位名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邮 编:200063 联 系 人:丁燕、孙健峰电 话:021-62445303传 真:021-52555815 |
9 | 包件 | □适用 √□不适用 有关包件的所有条款均不适用本项目 |
10 | 招标内容 | 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 2024 年信息系统运维项目(主要涉及 硬件维保项目 12 项,应用软件运维及服务项目 69 项,产品软件授 权购买项目 1 项,产品软件维保项目 1 项,专业化服务购买项目 1 项,租赁服务项目 1 项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11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所有供应商不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详见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否,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 采购,小微企业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详见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
12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3 | 是否采购进口产品 | √□不接受 □接受,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
14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15 | 交付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16 | 报价货币 | 投标文件的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
17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均须符合下述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
18 | 是否接受联合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
19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 www.zfcg.sh.gov.cn/) |
20 |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下载地址及标书费 支付地点 |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07-23 至 2024-07-30,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下午 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 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
21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组织 踏勘时间:2024 年 7 月 31 日下午 13:30 踏勘地点: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 |
22 | 提问方式 | 书面提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同时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招投标操 作系统中填写提问信息。 |
23 | 招标答疑会时间、地点 | 时间:如有,另行书面通知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 |
24 | 领取补充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 时间:另行安排(如有)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 (如有,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所有投标人) |
25 | 接收质疑的方式及联系方式 | 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联系方式详见本表第 8 项 |
26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 |
27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90000 元;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递交地点:上海普陀区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 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支票或代理单位接受的其他非现金方式。为确保保证金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通过转账、汇款、支票方式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支付,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 户名:“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专项帐户)”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愚园路支行 帐号:31641803001602577 注:1、上述户名须完整填写,包含后面(专项帐户),其中帐户的 “帐”字。错字、漏字将会导致汇款不成功而无法及时缴纳保证金。 2、银行转账时“备注栏”须注明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及资金用途,例:“招案 2024-2206,投标保证金” |
28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 年 8 月 12 日 10:00:00 |
29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30 | 开标会 时间、地点 | 开标会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会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具体详见一楼大屏幕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和可以无 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投标书(附件 1); 2) 法定代表人等资格证明书(附件 2); 3) 授权委托书(附件 3); 4) 开标一览表(附件 4); 5) 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 5); 6) 服务报告(附件 6); 7) 偏离表(附件 7); 8) 资格证明文件(附件 8); 9) 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9); 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见附件 10); 11)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
32 |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法定代表人等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偏离表、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如有)等(详见第六部分 格式附件)。 |
33 | 投标文件份数 | 提供投标文件五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果上传的投标报价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不作为评审依 据。 |
34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35 | 如发生此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 1)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 2)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平台上提交投标文件的。 |
36 | 中标服务费支付 | 本项目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按以下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按中标金额的 1.2%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37 |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 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 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
38 | 其他 | (1) 投标人必须在网上投标系统中录入缴纳保证金信息,并把必填项维护完成后,点击“提交”。 (2)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应及时查看签收情况, 并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 (3) 开标( 投标截止时间) 后,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www.ccgp.gov.cn/cr/list)对参与开标会的投标人进行信息查询、截图留存,确认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等,若存在上述情况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 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信息系统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 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51000240603105646-51122661(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招案 2024-2206)项目名称:信息系统运维项目
采购编号:5124-W000112200
预算金额(元):4500000.00 元(国库资金:0 元;自筹资金:4500000.00 元)最高限价(元):45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包 1 名称:信息系统运维项目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00000.00 元最高限价(元):4500000.00 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 2024 年信息系统运
维项目(主要涉及硬件维保项目 12 项,应用软件运维及服务项目 69 项,产品软件授权购买项目
1 项,产品软件维保项目 1 项,专业化服务购买项目 1 项,租赁服务项目 1 项等)。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年 7 月 23 日至 2024 年 7 月 30 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下午 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8 月 12 日 10:0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开标时间:2024 年 8 月 12 日 10:0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具体详见一楼大屏幕。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报名步骤:供应商关注“中世建咨”微信公众号,主界面右下角点击“投标报名”完成微信报名登记。
(2)《上海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 65 号)、《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采[2012]22 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
(http://www.zfcg.sh.gov.cn)实行全过程电子采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当符合有关文件和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潜在投标人的报价可以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操作手册》中的内容和操作要求实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地 址:城桥镇南门路 25 号
联系方式:施春艳 021-69693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
联系方式:丁燕、孙健峰 021-62445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燕、孙健峰电 话:021-6244530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说明
1.概述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
1.2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1.3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定义
2.1“招标项目”系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里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服务。
2.2 包括一切设备、产品、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有关技术资料和原材料等,以及其所提供货物相关的运输、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承担的各类专业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开发、产品交付、安装调试、质量检测、技术指导、售后服务、专业劳务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2.4“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
2.5“投标人” 系指根据规定可以下载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6“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
2.7“买方”系指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货物或服务的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8 “卖方”系指中标并向招标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投标人。
3.合格的投标人
3.1 符合《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特定条件是指对投标人的财务要求、诚信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
3.2《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3.1 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已签订的联合协议书,明确主投标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采购项目中投标。
3.3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4.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公告;
(3)投标人须知;
(4)采购需求;
(5)合同条款;
(6)评标办法;
(7)格式附件。
5.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或提供服务所在地点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对在网上投标截止期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召开答疑会或者以网上下载的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可以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答疑会或者在网上下载。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将在电子平台上进行发布,投标人应主动在电子平台上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确认,否则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书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网上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文件的编写
8.编写要求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上海政府采购网网上投标操作指南,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上海政府采购网网上投标相关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
8.2 投标人须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下载、安装“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投标工具”,在该工具基础上完成投标文件录入、投标、投标文件加密等内容的操作。
9.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
9.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应包括本文件前附表规定内容及网上投标系统中规定内容。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或网上投标系统中提供的格式在网上完整地填写投标报价表 以及相关投
标内容。
12.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所附格式填写投标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2.2 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唱出。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投标总价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网上投标的投标内容均以网上投标系统开标时的开标记录内容为准。
12.3 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12.4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上标明对本项目投标内容的单价和总价。
12.4.1 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评标时不予核减。
12.4.2 总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其他有效投标人中该项缺漏内容的最高投标报价计入其评标总价。
12.4.3 若缺漏招标文件内容的投标人最终成交,缺漏项仍然为投标人的合同范围,并且不得增加合同价。但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达到一定比例或缺漏某些关键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13.投标货币:投标文件的报价采用前附表所述货币进行报价。
14.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及网上投标系统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1.1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开发等项目实施能力;
14.1.2 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文件中合同条款和货物/服务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开发、供货、安装、调试、保修(应提供使用售后服务承诺)和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的义务。
15.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5.1 投标人必须依据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要求及货物/服务要求,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6.投标保证金
16.1 本次投标保证金额:详见前附表
16.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6.3 投标保证金应以转账、汇款、支票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意接受的其他非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已如数到账。
16.4 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6.5 投标人必须在网上投标系统中录入缴纳保证金信息,并把必填项维护完成后,点击“提交”。
16.6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投标人须知 28.4 款予以无息退还。
16.7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6.8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9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9.1 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6.9.2 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
17.投标有效期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详见前附表。
17.2 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及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进行签章。
18.2 投标文件不得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
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文件的录入、响应项制作及投标文件加密及纸质版投标文件密封
19.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须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投标工具”客户端,将投标文件逐项录入。
19.2 投标文件上传完毕后须逐项完成响应项目内容的填写、资料上传等要求。
19.3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录入、响应项制作后,可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加密成功后即可对标书进行上传,上传成功后点击“回执确认”输入 CA 密码,投标人须自行对上传情况进行确认。
19.4 若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需要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则须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
面撤回通知函(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签字),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
撤回通知函后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平台进行撤回操作。
19.5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应及时查看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投
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
20.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 所有投标文件须按电子平台规定时间上传、解密投标文件。
20.2 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期间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对发生的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投标人投标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0.3 出现第 7.3 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提交。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任何投标,将被拒绝。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2.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投标。
22.2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
开标和评标
23.开标
23.1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对于价格折扣,只有在开标时公布的评标时才能考虑。
23.2 投标人须在电子平台规定的时间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网上招投标系统,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
应商应登录电子平台参加开标程序,并均应按照电子平台的规定进行流程操作完成签到、唱标、结果确认签章等每一步骤,其中签到和解密的操作时长分别为半小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如电子采购平台开标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准。
23.4 投标文件解密后,电子采购平台根据各投标人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内容自动汇总生成《开标记录表》。投标人应及时使用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内容进行签名确认,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作出确认的视为其确认《开标记录表》内容。
24.评标委员会
24.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货物/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的代表组成,其中外聘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4.2 评标期间,如有需要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询标。
25.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5.1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技术、开发等项目实施能力。
25.2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完全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范围、质量和进度,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5.3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5.4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5.5 在得到评标委员会的认可后,投标人可以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细微偏离,但这些补正不能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25.6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如有计算错误或其它错误,须按如下原则进行调整:
(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金额及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2)投标文件中数字表示的金额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6)如有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按对其最不利原则调整;
(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的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7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1)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 2)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平台上提交投标文件的。
25.8 评标委员会在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签字、盖章要求的;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后,未在修改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投标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有效期的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不接受本须知 25.6 规定调整投标文件中计算错误或其它错误的;
(8)未按前附表要求提交保证金的;
(9)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
(1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供应商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未按《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要求完整填写相应信息的;
(11)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5.9 澄清: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可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派的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25.1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或取消采购活动:
(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含网上招投标系统供应商解密阶段,解密成功的单位少于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招标采购任务取消的;
(4)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金额,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投标,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计算后投标人少于三家的。
26.评标原则及方法
26.1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6.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6.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
定标
27.定标准则
27.1 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人。
27.2 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最终中标。
28.中标通知
28.1 招标人将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中标结果公布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果通知》,投标人可至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领取。《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果通知》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8.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采购期限内签订合同的依据。
28.3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8.4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9.签订合同
29.1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29.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29.3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质疑
30. 投标人质疑
30.1 投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提出质疑。
30.2 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派的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0.3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8 项。
其它
31.投标注意事项
31.1 招标人无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理由。
31.2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1.3 若发现供应商有不良行为的,将记录在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31.4 投标人应自行办理网上招投标系统所须的相关手续、证书或设备等,并自行完成系统操作的学习(详见上海政府采购网“操作须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因系统操作、网络设备情况导致的任何问题或风险,包括造成的利益损失、投标失败等,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1.1 项目背景
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 2022 年 1 月正式揭牌,是上海健康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保留新华医院崇明分院、上海市崇明区中心医院冠名。医院是崇明区唯一的三级综合医院,是上海市首批区域性医疗中心、新华崇明区域医疗联合体核心医院。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信息化时代的来临,医院信息化项目的设计与实施已成为提升医院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患者就医体验的重要手段。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的信息化建设从 2003 年开始起步,已建成了 HIS、RIS、PACS、LIS、门诊电子病历、住院电子病历、护理管理、医保管理等一系列相对完整的信息服务支撑体系架构,实现了通过电子病历、临床路径等一系列 IT 系统开展医疗业务。利用这些业务系统,有效地减少了患者的等待时间,加速了患者的就医流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就医难”的问题。实施患者电子档案也为区域医疗信息的共享互认提供了条件,为缓解“看病贵”提供了解决问题的基础。通过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系统,医院管理者可以对医院的运营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与分析。信息化管理的作用也逐渐显现出来,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发展日渐复杂,这也使得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维护显得越来越重要。在此基础上,医院对网络与业务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IT 产业和信息化应用已经步入了深化、整合、转型和创新的关键时期,信息技术与信息系统对医院组织形态、治理结构、管理体制、运作流程的影响日益深化;医院对信息技术和信息系统的依赖性在日益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风险与控制成为日益突出的问题;医院需要科学、规范的运维管理保证医院网络、终端、机房、数据中心、应用软件的稳定运行和医院各项管理需求和政策需求的落实。
通过信息化运维,可以优化医院的业务流程,减少重复和不必要的环节,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例如,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患者信息的快速查询和共享,可以减少因信息不畅导致的医疗失误,提高患者满意度。通过提高信息化运维效率,可以优化医院管理流程,提高医院管理效率。医院信息化运维项目通过建立合理可靠的技术平台、日常管理与故障处理应急预案等措施,确保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1.2 网络架构
医院网络拓扑图
二、项目招标内容
2.1 招标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限 |
1 | 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 2024 年信息系统运维项目 | 1 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 年 |
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 2024 年信息系统运维项目主要涉及硬件维保项目 12 项,应用软
件运维及服务项目 69 项,产品软件授权购买项目 1 项,产品软件维保项目 1 项,专业化服务购买
项目 1 项,租赁服务项目 1 项。
2.2 运维服务内容
2.2.1 硬件运维内容
序号 | 硬件名称 | 描述 |
1 | 医保划卡机、扫描枪、身份证识别器等小型 设备 | 医院共有 160 多个划卡机、各种扫描枪 50 多个扫描枪、身份证 识别设备 50 个左右。 |
2 | 终端电脑 | 医院共有 1500 台终端电脑左右。其中便携式计算机约 86 台。超 8 年约 400 多台。分布于内外网区域。 |
3 | 终端打印机、扫描仪及 复印机 | 医院共有 1000 多台终端打印机及复印机、速印机等。其中超 8 年以上约 300 多台。 |
4 | 自助机 | 医院共有 38 台各种自助机左右。其中超 8 年的约 15 台。 |
5 | LED 屏幕、电视机及小屏、投影等音视频设备 | 医院共有 LED 屏幕 14 块、诊区电视机及诊区外的显示小屏等共计 258 多块,大小屏幕大多在 8 年以内。各类投影机、会议平板 等约 35 台,超 8 年以上约 8 台。音响系统(含所有硬件)约 6 套,超 8 年以上约 6 套。 |
6 | 电话及网络设备 | 组成医院电话及网络架构除了核心交换机及服务器区域汇聚交换机之外共有 200 多台交换机设备。超 8 年以上约 89 台。 |
7 | 核心交换机及服务器区域汇聚交换机▲ | 核心交换机及部分的服务器汇聚交换机共 6 台,购置于 6 年前,核心交换机品牌及型号为:H3C S10510。 |
8 | 信息安全设备▲ | 信息安全设备,主要包含: 互联网出口防火墙,型号:AF-1000-B1810,品牌:深信服,数量:2,购置于 2021 年 DMZ 出口 WAF,型号:WAF-1000-F440-18,品牌:深信服,数量: 1,购置于 2018 年 DMZ 出口 WAF,型号:AF-2000-B2132,品牌:深信服,数量:1,购置于 2021 年 SIP 安全感知平台,型号:SIP-1000-A600,品牌:深信服,数量:1,购置于 2018 年 探针,型号:STA-100-B420-18,品牌:深信服,数量:1,购置于 2018 年 VPN,型号:VPN-1000-A400-18,品牌:深信服,数量:1,购置于 2021 年 数据中心防火墙,型号:AF-1000-G640-18,品牌:深信服,数量:2,购置于 2018 年 政务网防火墙,型号:NSG3000-TG45-MK6 NSG-SSD-64,品牌:奇安信,数量:2,购置于 2020 年 准入-内网,型号:ASM6307,品牌:盈高,数量:1,购置于 2017 |
年 准入-外网,型号:ASM6307,品牌:盈高,数量:1,购置于 2016 年 网闸,型号:500M2,品牌:伟思,数量:1,购置于 2016 年 维保不止包含硬件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还包含设备正常发挥作用所需的特征库及病毒库的升级、相应的授权许可等。 | ||
9 | 机房的精密空调、UPS、环控、强电及消防▲ | 医院有 2 个数据中心机房,数据中心主机房建设于 2013 年,灾 备机房建设起于2009 年左右,其中主机房部署了18 个标准机柜,机柜为普通服务器机柜,空调为房间级机房空调采用下送风为整体机房降温。灾备机房部署了 3 个机柜。运维服务保障中心机房内的 UPS 电源及配电、精密空调系统、排风系统、环控监测设备、防雷接地系统、门禁系统、消防系统等。 |
10 | 服务器▲ | 医院共有服务器约 38 台,其中构成虚拟化服务器共有 16 台,购 置于 8 年前的服务器约有 12 台,承载着医院的各种业务。 |
11 | 存储▲ | 医院现有虚拟化存储共 8 台,包含生产 3 台、灾备 4 台、备份 1 台, 购置于 8 年前的存储约有 2 台,VNX5200 2 台,Unity 2台,PowerStore 2 台,DELL Compellent 1 台,备份存储 DD63001台,生产存储资源 VNX5200 可用容量 5T,Unity300 可用 13T, PowerStore1000 可用 3.5T。备份存储 DD6300 可用 50T。 包含所有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工作。 |
12 | SAN 交换机▲ | 医院共有 6 台 SAN 交换机,型号为 B300。购置于 8 年前的 SAN 交换机约有 6 台,包含所有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工作。 |
2.2.2 应用软件运维内容
序号 | 软件名称 | 描述 |
13 | 门急诊挂号 | 支持各类医保、自费等多种身份的病人挂号,支持多种挂号方式 (预约、电话、网上挂号等),并产生挂号信息。 |
14 | 门急诊收费 | 支持挂号、划价、收费一体化、支持特殊病人处理、支持多种支 付方式(现金、信用卡、支票等)。 |
15 | 便民服务中心 | 支持患者的投诉登记和管理、大病登记、病假单打印、诊疗证明 打印、医生出诊信息管理、患者信息管理等。 |
16 | 输液管理 | 门急诊输液管理系统主要进行输液病人和输液工作的管理,包括 为输液病人座位登记,皮试审方,输液核对及输液药品配置管理。 |
17 | 门急诊医生工作站 | 患者管理、基本信息维护、患者叫号信息管理、门急诊电子处方、 各种药学接口、患者 360 视图接口、医技报告等接入。 |
18 | 门急诊电子病历系统 | 初诊和复诊病历书写、结构化病历模板、医学名词知识库快速引入、同一病人病历资料的查看和引用、化验检查报告引用、医嘱引用、门诊病历质控、专科病历维护及调用、门诊病历打印、电 子病历调阅。 |
19 | 门诊电子申请单管理 | 检查申请单下达、检查结果查看及引用。化验申请单下达、化验结果查看及引用。 |
20 | 门急诊药房、发热药房、中药房等管理 | 完成门诊病人发药的前后台管理,后台进行自动打印处方单、注射单、输液单、口服单等,前台进行审核发药、取消发药、退药、取消退药、已发药查询、未发药查询等功能;根据门诊医师处方进行药品发药管理的系统;其主要任务药品出入库、发药、盘点 和有效期管理,并支持各种数据查询功能。 |
21 | 门急诊配发药管理 | 门急诊配发药管理系统应实现日常发药、退药,处方用药清单, 各种报表的生成以及工作人员的工作量的统计等。 |
22 | 住院药房、手术室药房管理 | 协助住院药房药师进行药品库存管理,完成长期、临时的针剂、 片剂、大输液等药品的摆药和发放、退药功能,其主要任务药品出入库、发药、盘点和有效期管理,并支持各种数据查询功能。 |
23 | 配置中心 | 住院批量打印输液瓶贴。同时,通过审方、调剂、复核、冲配复核和包装复核等多个环节的严格控制,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
24 | 住院配发药管理 | 住院配发药系统应实现对住院病人进行摆药和发药操作,并对本 药房的药品进行管理等。 |
25 | 药库管理 | 支持药品的采购计划、出入库管理、盘点、仓批库存的管理、各 种报表的支持等。 |
26 | 药品阳光采购平台 | 支持药品和阳光采购平台的对接、规范化药品采购流程、包含申 购、配送、验收、入库等。 |
27 | 出入院管理 | 出入院管理主要处理住院病人入院、费用管理、出院结帐以及相 关收入统计报表等。 |
28 | 临床护士工作站 | 提供床位管理、医嘱处理、费用管理、执行单管理、病人退药、 患者医嘱列表查询、病人退费查询等功能。 |
29 | 护理电子病历系统 | 基本信息管理、入院评估表、表格式护理记录、三测单管理、压 疮评估单、跌倒评估单、患者转运单等。 |
30 | 护理部管理 | 主要包括人员档案管理、重点病人追踪、护理质量检查、敏感指 标、护理质量报告等。 |
31 | 住院医生工作站 | 系统基础管理、历史病历调阅管理、患者统一视图调阅管理、检 查检验结果引用管理、会诊管理、住院病人危机值管理等。 |
32 | 住院电子病历系统 | 住院病历录入、住院病历书写助手、住院病历首页录入、病历模 板定制工具、病历书写、智能化病历模板、结构化录入、图片和特殊符号的插入和编辑、病历内容引用等。 |
33 | 电子病历质控管理 | 包含病历时限管理、病历整改、三级阅改、重点病人查询、病历质量控制统计、终末病历质量检查评分、修改痕迹查询展示功能 等。 |
34 | 电子医嘱管理 | 包含医嘱查看、医嘱录入、药物医嘱录入、药物医嘱提醒与校验、 其他类医嘱录入、医嘱处理与执行、医嘱模版生成与引用等。 |
35 | 临床路径管理 | 包含入径导入、转换路径、调整路径、删除路径、发生变异、执 行监控及查询统计等。 |
36 | 住院电子申请单管理 | 检查申请单下达、检查结果查看及引用。化验申请单下达、化验 结果查看及引用等。 |
37 | 手术管理 | 支持手术患者的管理、排班、计费等。 |
38 | 医技确费管理 | 支持医技科室的住院患者的费用记帐、退费等。 |
39 | 住院收费管理 | 住院收费管理处理包括对住院预交金、出院结帐缴款数据的确认入帐处理。收款员每日下班时,打印缴款报表,连同现金上缴财务,财务对照电脑中的记录进行确认入帐,形成各类汇总收入报 表等。 |
40 | 医保管理 | 主要功能包括:医保实时交易处理、医保对帐处理、医保明细上 传等,支持所有的上海及国家医保政策,支持医保异常收费信息查询,支持医保运行测算所需的数据支撑等。 |
41 | 医保接口 | 包括本地医保、异地医保门诊、住院结算接口,少儿基金、儿保、 民政救助、干保等政策性结算接口,预留社会保险接口等。 |
42 | 财务管理 | 包含财务的整体缴款、各种财务报表支持、支付宝和微信对账功 能支持、患者欠费信息查询等。 |
43 | 系统管理 | 提供各种权限维护和分配、收费信息维护、成组或协定处方维护、 现有千余张自定义报表支持等。 |
44 | 患者主索引 | 包含统计分析、患者匹配、患者注册、患者更新、患者合并、患者拆分、检索患者个人信息、检索交叉索引、患者就诊查询、审 计跟踪、辅助功能等。 |
45 | 主数据管理 | 包含基础数据管理、组织架构管理、卫生人员、通用主数据、主 数据变更管理、术语值域等。 |
46 | 单点登录 | 各个系统登录时可以使用统一的登录服务进行登录。 |
47 | 临床数据中心 | 整合历史数据,完成全院 HIS、EMR、LIS、RIS 等医疗信息的集成 和界面级集成等。 |
48 | 患者全景视图 | 包含医生视图:首页、患者检索、我的日程、消息收发及收藏夹 功能;患者视图:患者基本信息、患者诊疗信息、时间轴视图、住院视图及门诊视图、医技检查报告、病历信息等。 |
49 | 运营数据分析 | 包含院长桌面、科室实时监控、门急诊运营监控、住院运营监控、 药品信息统计分析、手术信息统计分析及病案信息统计分析等功能。 |
50 | 自助机程序 | 通过自助终端设备,为患者提供医院灵活配置的预约挂号,并建立患者基本信息及标识。主要实现患者身份识别、预约挂号、缴 费等功能。 |
51 | 多媒体查询 | 提供门诊、住院多媒体查询,提供费用查询、日清单查询、收费 标准查询、专家信息查询、科室信息查询、医院最新资讯展示等。 |
52 | 固定资产管理 | 采购入库扫描条形码入库管理、出库管理等,支持在库资产效益 的分析、在用设备的维护等。 |
53 | 物资采购和管理 | 包含基础数据配置、物资账类设置、入库业务管理、请领单管理、出库业务管理、盘点业务管理、库房损溢管理、库存业务管理、报表统计管理。对接后端 SPD 系统和阳光采购平台系统,实现耗材的批量补库存及规范采购。对接高值耗材管理系统,实现高值 耗材的计费及采购单的接收等。 |
54 | 门诊预约 | 门诊预约:专家、特需、普通、专科号预约统一整合为门诊预约。 支持分时段预约、医生和科室出诊开诊信息维护等。 |
55 | 移动支付 | 支持多种场景下的手机端的微信和支付宝的移动支付。 |
56 | 微信公众号和支付宝小程序 | 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支付宝小程序提供多种便民服务,比如预约、在线挂号、在线收费、在线检验和检查报告查询、在线预交金缴 费、在线体检报告查询等。 |
57 | 运送中心 | 对运送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和追踪、派单记录、运送情况跟 踪、全流程信息化管控等。 |
58 | 医废管理 | 支持医疗废弃物的自动称重、医废手机二维码的张贴和收集、转 运的身份识别、各种数据的报送等 |
59 | 医用气体监测 | 系统实时监测医用气体的压力和液位,管道监测查询查看供氧管 路和调压管路的压力。 |
60 | 检验系统 | 系统具备检验设备的自动联机、流水线和数据读取、检验结果的 质控、微生物、耐药菌检验报告的出具、危急值信息的实时告警等。为区域检验中心提供信息化支撑。 |
61 | 血库管理系统 | 基础设置、血制品的入库管理、输血申请的处理、血型复合、交叉配血及其结果的维护、血制品的出库管理(发放血制品)、退 血管理、输血反应、各种数据的查询与统计功能等。 |
62 | 输血管理系统 | 临床用血工作站、输血科工作站、用血统计及质量控制指标分析几大模块,全面支持输血科与临床科室、职能科室的信息互通和共享,将输血各个环节紧密连接在一起,全程可追溯,真正实现用血精准检测、精准评估、精准治疗的目标。实现输血科、临床医生站、临床护士站、手术室、医务科的业务闭环;用血审核、急诊用血通知、领血等消息提醒。智能临床输血前评估,输血后 疗效评价等。 |
63 | 超声管理系统 | 主要功能需要包括:输入患者的基本信息,根据预存的病历模板 书写和打印诊断报告,存储和查询病历等。 |
64 | 心电管理系统 | 实现心电图患者预约登记、电子叫号、计费、项目检查、输出报 告、集中存储、数据共享、统计检索全流程的信息化管理。 |
65 | 手术麻醉管理系统 | 麻醉管理系统的功能很多,比如手术排班、术前访视、麻醉计划、 安全核查、病历浏览、体征监测、麻醉记录、物资管理、复苏监测、复苏记录、麻醉总结、手术计费、术后镇痛、术后随访等。 |
66 | 病理管理系统 | 实现病理科的网络分布式流程管理,使其达到管理科学化、报告 |
电子化、图像数字化和系统智能化的目标。 | ||
67 | 体检系统 | 利用医院现有的各个系统,结合接口(LIS 接口、HIS 收费接口、 PACS 接口、WEB 接口等)和体检各子系统,为单位个人建立连续的健康档案,具备体检预约、体检数据自动采集、自动总检、历 史数据对比、总检建议生成和数据分析等各项功能。 |
68 | OA 系统 | 医院全院的工作和管理应用平台。 |
69 | 科研管理系统 | 系统功能包括科研管理系统所需的科研项目管理、经费管理、成 果管理等方面的规范要求。 |
70 | 薪资管理系统 | 该系统用于全院各类人员薪资信息管理、科室奖金下发与分配、员工薪资编报、薪资调整,以及通过银行和区财政平台进行薪资 发放等。 |
71 | 人事管理系统 | 该系统覆盖全院员工人事信息管理、各科室加班指标分配、科室节假日加班管理、全院节假日加班情况汇总与确认、业务科室值 班与夜班管理、人事部门值班夜班数据汇总与确认等。 |
72 | 院感管理系统 | 医院感染监测实现信息化管理,实现及时评估、降低潜在感染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 命安全。 |
73 | 防统方软件 | 建立一个统一的数据监控平台,在原有的 HIS 系统的基础上,升级数据审计监控范围,实现对何人,何时,何地,为何访问数据 库等操作进行的集中监控和管控。 |
74 | 患者友好度管理 | 患者可以通过扫码等方式进行满意度和就诊情况的实时反馈。 |
75 | 网络管理系统 | 通过使用自动化、可视化的管理系统来帮助医院快速巡检设备,减轻人工巡检的工作量,提前发现设备预警,从而提升医院信息网络的可靠性、提升设备利用率。实现 7*24 小时连续监控,可追 溯历史状态。 |
76 | 冷链管理系统 | 基于物联网和云平台对药品仓储环境(包括冰箱、冷库、阴凉库、常温库等)各系统环节进行实时/历史数据监测、记录和查询功能,并提供仓储环境三级报警管理功能,提供关键性探头的一年一次 的标准化校准服务。 |
77 | 餐饮管理系统 | 采用了先进的食堂餐饮管理系统,实现了从人员管理、线上点餐、菜品预定到线下配送等全流程的信息化管理。通过该系统, 为医护人员提供更加安全、营养、美味的餐饮服务。 |
78 | 高值耗材管理 | 实现高值耗材的专项管理、实现供应商证照管理、收费项目对照、高值耗材二维码管理等批量维护、设备科的审核下载、高值耗材入库前的预验收、高值耗材使用过程中的登记和追溯、使用过程 中的自动计费和自动生成采购单等 |
79 | 财务管理 | 提供以凭证处理为核心的财务核算系统,在凭证录入的基础上, 自动生成各种分析账表,帮助医院减少重复工作,提高数据准确性、适时性、共享性。 |
80 | 病案质控管理 | 针对病案首页质量的需求,整合大型编码知识库的自然语言处理 文本分析,提供医生端的质控和 DRGS 的分组提示,提供病案室的质控分析结果和改进建议等。 |
81 | 病案管理及上报 | 辅助病案室开展工作,完成病案室的病案首页管理和统计上报, 完成病案首页录入、数据统计、卫统数据上报及医院核心关键数据 HQMS、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数据上报功能。 |
2.2.3 产品软件授权购买
序号 | 名称 | 描述 |
82 | 防病毒软件授权 | 需要有 1600 多台终端防病毒软件的授权、180 多台服务器端 windows 版本防病毒软件的授权、20 多台服务器端 linux 版本防病毒软件的授权。带 1 年期的金牌服务及移动管理增项包。 |
2.2.4 产品软件运维内容
序号 | 分类 | 名称 | 描述 |
83 | 产品软件 | vmware | 医院核心业务都运行在以 vmware 为代表的虚拟化环境中,共有 16 台物理机组成的 180 多个虚拟机,承载着医院所有重要的应用系统。虚拟机的常规维护包括定期更新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维 护虚拟硬盘、优化虚拟机配置、优化和调优、故障排除等工作 |
2.2.5 专业化服务购买
序号 | 分类 | 名称 | 描述 |
84 | 技术服务 | 安全运维服务支持 | 1、安全巡检和监测;对医院提供的安全产品进行定期的安全巡检,从性能检查、安全日志分析、策略梳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巡检报告,通过相应的分析,帮助医院提升安全产品的使用程度。安全问题分析及研判(针对巡检的结果判断主机的安全是否存在误报、定位安全问题主机等)安全态势分析(安全感知日志分析:通过安全态势感知产品,评估实时流量的安全性。针对分析的问题进行处置并修复)。分析和监测系统日志以发现安全事件。提供 7*24 小时的信息安全监测服务,建立网端云的安全防御体系。 2、安全扫描等保相关内容(网站、服务器);对医院实施持续性的系统层面的漏洞检测服务,扫描信息系统中的服务器、交换机、防火墙、终端主机等,并提供漏洞扫描报告,包含漏洞详细说明和相应的修复建议,并跟踪修复,解除高危漏洞。 3、配合等保检查等提出的缺陷项进行整改,并且对医院的信息 系统进行安全加固,使之符合等保及各项安全检查的要求,使系 |
统的安全系数和威胁防范能力得到提升。 4、请具备 CCRC 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信息系统各方面风险进行辨识和分析,依据国际/国家有关信息安全技术标准,评估信息系统的脆弱性、面临的威胁以及脆弱性被威胁源利用的可能性,和利用后对信息系统及由其处理、传输和存储的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所产生的实际负面影响,并以此识别信息系统的安全风险。对信息资产的脆弱性和威胁项进行风险收集、识别、分析、处置,形成完整的《风险评估报告》,并给出专业的风险处置建议,并跟踪风险项进行加固。 5、提供不少于 1 次的实战型的攻防演练服务,发现系统内的薄弱环节,并加以改进。 6、提供应急演练的相关服务支持,使之更好地达到演练的效果。 7、提供信息数据安全的专项治理和数据安全防护服务,提供数据安全事件的监测和应急响应服务。 8、对服务器、数据库等进行弱口令扫描,并给出扫描结果,辅助加以修正。 9、渗透测试;以人工的方式结合工具,模拟黑客攻击,测试主机、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网络、数据库、应用等资产的安全性,寻找资产脆弱点和威胁项,对技术弱点、漏洞利用、越权访问等进行分析,然后出具《渗透测试报告》,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并协助修复可能导致医院数据泄露、资产受损、数据被篡改等高危风险项。不少于 2 次。 10、应急响应&安全事件处置;针对医院突发网络或者安全事件开展应急响应服务,服务效果以修复或解决问题时限为主要衡量指标。包括常规病毒木马处理、网络黑客攻击、系统瘫痪应急、数据备份与恢复应急等。 11、根据不同安全产品的特点、网络结构特点,合理配置安全产品,保证安全产品的高可用性。 12、可对医院提供重要时刻的专人现场值守支持,包括重大会议期间、医院的生产网重大割接或其它医院认为可能对其业务运营产生重大影响的时刻。 13、员工安全培训;对医院全员或技术维护人员进行信息安全意识培训、信息安全技术培训,最终通过现场考核达到既定的培训效果和培训频次。 14、对信息安全产品提供备品备件服务。 15、利用专业网络分析工具对网络运行状况、网络问题进行周期性检查、分析后,为医院进行处置及优化并提供信息安全咨询服务。 16、配合完成信息安全相关制度的修订和核查。 17、提供网站云防护服务,防止网站内容被篡改等行为,监控网站的实时运行。 |
18、提供源代码的安全审查服务。 19、提供设备安全基线检查及改进服务。 20、提供严格的入网及授权服务,规范运维安全。 21、提供医院 100 个核心资产的安全防护的托底式服务。 22、提供防病毒的专项安全增强服务,包括终端及服务器补丁的更新、病毒库的定期及时更新、防病毒软件实时安装、维护和策略调优、定时查杀、监测和跟踪分析、高危端口封堵、专项处置、勒索病毒的专项加固等。 23、响应上级部门对于信息安全的各项检查要求。 |
2.2.6 租赁服务内容
序号 | 分类 | 名称 | 配置描述 |
85 | 租赁服务 | 影像云租赁 | (1)云存储服务:具体内容 1)主存储:裸容量 150T,2)备份存储:裸容量 150T。 (2)云安全服务:具体内容 1)双链路,2)防火墙,3)备份存储,采用双链路高可用设计,通过链路聚合和链路冗余技术,并通过备份,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可用性。 (3)云存储具备较高的读写能力,主存储影像数据调用读取时, 其调用速度不低 50MB/s 的速度。 |
2.3 运维服务要求
2.3.1 硬件维保要求:
◼ 部分硬件单体虽不属于核心信息部件,但维护工作量大,临床业务科室、职能科室等报修量大,需要即时响应,这部分内容有:终端电脑、打印机、电话及网络设备、扫描枪、医保卡读卡器等的维修及故障排除、硬件相关操作系统等问题的解决、自助机相关问题项的解决、屏幕包括 LED 屏幕及排队叫号的大小屏等在内的日常问题项的解决和加固等,预防性的统一巡检可以每月进行。
◼ 部分硬件属于支撑医院业务运行的核心硬件,尤其标注带▲的硬件,比如服务器、存储、核心交换机、重要的安全设备、机房精密空调和 UPS 等,这些硬件对于医院业务的稳定顺利运行非常重要,要求以不低于每周的频次进行现场巡检,包含预防性的维护、运行情况的检查和日志分析等,达到减少故障发生,尽快处置故障的目的。并提供原厂维保服务支持。
◼ 所有维护内硬件提供 7*24 小时 15 分钟内响应、随时的免费电话及微信支持服务,一旦产品出现故障,须在接到通知后,15 分钟内响应并远程支持。需紧急现场维护时,2 小时内到达医院, 3 小时内排除故障。如问题在短时间内无法有效处理,须提供应急的解决方案,不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业务。
◼ 硬件固件版本升级服务,使得硬件能够更好地运行。
◼ 信息管理科管辖范围内包含的所有硬件设备的全包维修服务(包含电子信息类产品、服务器、网络存储设备等),包含维修所需的人工、材料等。
◼ 备品备件服务。
◼ 提供硬件设备完整的设备标识和资产清单,可以记录相应维护保养的情况。
◼ 为医院员工包括信息管理科提供系统的技术支持和培训,解决他们在硬件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 每月按时提交系统巡检报告,总结本月的硬件运行问题和运维内容,给出分析和建议,并进行改进。
◼ 提供硬件国产化替代的技术支持。
2.3.2 应用软件运维及服务要求:
◼ 部分软件属于支撑医院运行的核心软件,比如 LIS、电子病历、药品、医保、财务收费、护理、检验、RIS/PACS、心电图系统、手术麻醉管理系统、移动支付等等,这些系统的设计功能比较复杂、接口对接多,应用面广,报修处理在信息管理科的软件报修中占比比较大,临床响应及时性高,需要 10 分钟内响应到业务临床及相关科室的需求申请及 IT 服务台发出的报修工单,进行处置,影响使用的故障要求在 30 分钟内即时解决。随时响应临床、IT 服务台及信息管理科的请求。
◼ 部分软件属于支撑医院运行的比较重要的软件,比如病理管理系统、院感管理系统、物资管理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等,这些系统属于高度专业化的系统,在信息管理科的软件报修和其他需求占比中等,响应及时度要求没有一线应用那么高,需要 15 分钟内响应到业务临床及相关科室的需求申请及 IT 服务台发出的报修工单,进行处置,故障视使用科室及信息管理科要求在 30 分钟至 2 天内解决。
◼ 所有软件提供 7*24 小时 15 分钟内响应、随时的免费电话及微信支持服务,一旦产品出现故障,工程师须在接到通知后,15 分钟内响应并支持。需紧急现场维护时,2 小时内到达医院,3
小时内排除故障。如问题在短时间内无法有效处理,须提供应急的解决方案,不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业务。
◼ 软件影响临床和业务科室使用的 BUG 项及其他故障、硬件兼容性问题等的修复。
◼ 软件因政策要求等的功能修改或者接口调整。因业务需求变更需进行调整的 3 个人日之内的功能修改或者接口调整。政策强制类的需求需包含在项目内先行无条件满足,包含在运维项目内,不再另行列支费用。
◼ 软件整体运行项的排查和调优,包括软件本身及运行承载所需的服务器或者数据库内部表结构维护及优化等,保持软件的可用性和运行的平稳,无明显的延迟或性能瓶颈。
◼ 在应用软件的运行中系统本身会产生部分垃圾数据,这部分数据对系统本身的运行具有负面作用,应对垃圾数据进行清理。
◼ 因数据安全管理需要,对程序运行产生的数据应单独备份,同时,配合安全加固及等保内容项整改等需要,对于软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数据库版本、软件源代码、程序中间件等进行修复和升级,配合三级等保等信息安全检查或测评,对用户权限进行审查,确保权限合理性和安全性。
◼ 提供应用软件产生的数据相关的查询统计分析服务。
◼ 为医院员工提供系统的技术支持和培训,解决他们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确保他们能够充分利用系统提高工作效率。
◼ 每月按时提交系统巡检报告,总结本月的软件运行问题和运维内容,给出分析和建议。并提交软件的相关需求文档、设计文档、测试文档、用户手册、技术文档等。
2.3.3 产品软件授权购买要求:
参见招标需求章节 2.2.3 产品软件授权购买内容。
2.3.4 专业化服务购买要求:
参见招标需求章节 2.2.4 产品软件运维内容。
2.3.5 专业化服务购买要求:
参见招标需求章节 2.2.5 专业化服务购买内容。
2.3.6 租赁服务要求:
参见招标需求章节 2.2.6 租赁服务内容。
三、项目遵循的政策标准要求
◼ 《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GB/T28827.1-2022
◼ 《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 年)》国家卫健委
◼ 《中心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国家卫健委
◼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
◼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04-GBT28448-2019)
◼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国卫办医发〔2018〕20 号)
◼ 《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
◼ 《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GB/T35273 2020
◼ 《2023 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国卫办医政函〔2023〕45 号)
◼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操作手册(2022 版)》(国卫办医函〔2022〕335 号)
◼ 《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22〕30 号)
◼ 《关于印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 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27 号)
◼ 《关于印发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发〔2018〕4 号)
◼ 《“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7 号)
◼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GB/T28827.1 2022)
◼ 《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
20 号)
四、项目服务周期要求
运维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相关技术和质量要求
医院信息化运维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为医院的临床、教学、科研和管理提供支持。通过购买专业的运维服务、必须的安全设备和数据中心维保、搭建统一的 IT 服务平台等,提高信息化运维效率,可以更好地支持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为保障医院信息系统稳定运行,加强医院信息安全建设,满足系统安全运行需求,为信息系统提供可靠保障,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最终目标进一步提升患者就医体验等,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具体设计目标如下:
◼ 安全性:
确保软件在数据处理、存储和传输过程中维护患者隐私,防范潜在的安全威胁。保护患者数据、医疗记录、财务数据等敏感信息不被未经授权的人员获取、泄露或滥用。保证医院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避免因系统故障或网络攻击导致业务中断或数据丢失。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的药品及试剂冷链监测平台,对药品及试剂冷链的“系统全局”进行实时监控、报警管理、文档管理、远程信息登录等功能,保障药品及试剂冷链系统的全天候安全运行,提供药品及试剂在整个冷链流程过程中的安全审查依据,满足GSP 药品及试剂质量审核要求,实现药品的安全仓储和流通。
◼ 稳定性和高可用性:
保障系统软件的稳定运行,最大程度减少系统故障对医疗服务的影响。定期进行系统性能监测,实施定期的维护和更新,建立紧急故障处理机制,确保系统 7*24 小时稳定可用。
◼ 适应性和可扩展性:
能够适应医学技术和标准的不断发展,支持医院业务的扩展和变化。
◼ 及时的问题响应和解决:
提供快速响应和解决问题的机制,减少系统故障对医疗服务的影响。设立紧急响应团队,建立问题报告和处理流程,确保在最短时间内解决系统问题,以保障医疗服务的连续性。
◼ 用户培训和支持:
确保医疗人员能够充分利用病理系统的功能,提高工作效率。提供定期的培训,编制用户手册和培训资料,设立用户支持服务渠道,以帮助医疗人员解决在系统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 合规性和法规遵循: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定,确保医院信息系统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 优化服务质量:
提升临床的信息业务响应速度和水平,切实提升我院医疗服务效能,为市民提供更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让市民更好地享受数字时代的方便、快捷与高效,进一步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
◼ 提升管理效能和质量:
有助于提高实验室、超声科、病理科、心电图、病案室等整体管理水平,减少漏洞和误操作,提高医疗质量,及时应对新的医学技术和标准,提高诊断和治疗的水平。
◼ 支持决策分析:
通过收集和分析数据,为医院的决策提供有力支持,促进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 提升运营效率和规范:
通过制定和实施统一的运维管理规范和标准,确保医院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通过自动化和智能化的运维管理,提高医院日常运营和管理的效率。
◼ 降低运维成本:
通过优化运维流程和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降低医院的运维成本。
◼ 惠及科室之间的高效协同:
维保服务的受益群体涵盖了整个医院的医疗团队,包括医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通过提供稳定可靠的维保服务为提供了一个高效协作的平台,促进了医院内部各个科室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
六、投标报价依据与要求
投标人应综合考虑以下各项要求,审慎进行投标报价。
招标需求、招标文件其他规定与要求、现场实际条件、项目有关标准、规范、资料、图纸、验收标准、市场实际价格和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考虑的因素,以及行业和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收费标准(如有)等。各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项目要求,结合自身能力诚信报价。
6.2 报价要求:
6.2.1 为准确投标报价,各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实际条件、现状与各种可能产生影响的因素
后制定项目技术和运维方案。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要充分考虑在项目运维期限内各项工作所必须发生的各类费用及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后进行报价。
6.2.2 本项目投标总价应是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条件达到采购需求目标、完成项目所需的所有
费用。
6.2.3 投标报价中若发生类似知识产权归属、软件、专利费等费用,请一并报在投标总价中。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招标人不再承担投标总价以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6.2.4 投标人报价中人工工资、社会保障、福利、社会管理、税金等各类费用计费应符合国家、地方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并包括在总价中。
6.2.5 合同价格以中标价为基准,在项目运维过程中如有采购人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经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一致,可就变更合同价格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协商变更合同时,工作量可按实调整,单价及费率的取定均以投标书为准。变更后合同总价不得超过中标价的 10%,且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价。投标人不得以工作量变更为理由要求增加单价及费率。
七、付款方法要求
7.1 首付款:合同总价的 30%,合同签订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
7.2 第二笔款:合同总价的 40%,服务期满半年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的维护报告并验收通过,在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7.3 尾款:合同总价的 30%,维护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的维护报告并验收通过,在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
八、知识产权及保密要求
8.1 投标人数据、文件、资料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确保其完成本合同要求所利用、提交的所有数据、文件、资料及为完成项目而实施的其它工作没有侵犯任何人的专利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投标人保证采购人均不会因其履行合同义务而引起的在专利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方面,发生针对采购人的任何第三方的索赔。如有发生,投标人将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以及包括律师费用在内的一切费用及损害赔偿。
8.2 项目保密要求
投标人为履行本合同所形成的资料、数据、软件开发等成果及其他任何附加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中所取得的中间数据、资料等)的完整应用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属采购人所有,投标人负有保密义务。投标人在项目服务中使用及产生的的所有资料、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及附件、招标文件、工作过程资料、数据、说明等资料的所有权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资料等知识产权、使用权、处理权均属于采购人。投标人及其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发表、引用或向第三方提供或泄漏与本项目、本合同的业务活动的任何有关的资料,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制作成果或文字资料。
九、其他服务要求
9.1 由于本次运维项目涉及到的软硬件范围较大,项目运维驻场人员配备不少于 11 人(其中: IT 服务台 6 人(信息科与 IT 服务台的联系与内务 1 人、接听电话负责登记和任务调度 1 人、运维工程师 4 人)、软件运维工程师 3 人、网络运维及安全工程师 1 人、项目协调人员 1 名)。驻场工程师需经过相应的采购人的考核,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驻场工程师需接受信息管理科的统一管理。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应提供周末及节假日在院值班服务及非工作时间外的应急出勤服务。
9.2 投标人应指派专人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投标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更换本方管理小组的成员,但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如投标人重新指定的小组成员涉及到本项目的重要方面,应当事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应当在合理和维护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讨论人员更换事宜。
9.3 项目包含采购人统一的信息报修管理入口及报修事件登记和统一调度及相关的管理软件。
9.4 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运维方案,包括全量巡检的安排,维护的情况及保养的流程。
9.5 投标人在对运维的软硬件设备进行故障修复或者更换备件后,须提供本次工作的故障处理报告以供采购人备案,故障处理报告格式、内容由投标人制作经采购人认可;且投标人应承担故障维护过程中造成故障扩大、误操作等的赔偿和安全责任。
9.6 投标人应制定相应的定期维保计划,并按照维保计划要求及时到采购人现场进行不间断的软硬件设备维护、保养,直至运维期结束。
9.7 投标人在对采购人的软硬件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后,须在完成维护工作后及时提供本次工作的维护保养报告以供采购人备案。
9.8 投标人应根据软硬件设备实际运行状况,定制软硬件设备的维护保养报告,包括诊断过程、操作步骤、必要的建议等。
9.9 投标人在服务期内提供日常操作和维护方面的培训,使用户相关人员掌握和熟悉软硬件设备的日常操作管理办法。
9.10 维护过程中涉及的故障数据存储介质更换后,损坏的数据存储介质必须及时上交医院管理人员。
9.11 维护保养过程中提供的备品备件之技术指标需满足且不低于原产品指标。
9.12 投标人必须制定数据备份策略,定期备份数据;进行数据恢复的演练,以便发生故障时快速恢复。
9.13 信息安全的技术服务应完全符合等保及国家政策的相关要求和规范,提供信息安全的监测、加固、追溯、防护等全面而多层次的医院信息安全技术服务体系,符合等保的要求及适应外部威胁的变化。
9.14 影像云服务应保证链路及影像存储的安全,历史影像可以在线实时调阅。
9.15 投标人承诺提供无推诿的系统服务,即当有服务请求时,先行实行服务,再界定服务责任和范围。
十、服务质量考核要求
10.1 考核内容:
◼ 合同要求的运维工作的整体完成情况(范围、进度、质量、风险等)。
◼ 运维团队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和人员安排情况。
◼ 运维过程中对用户服务请求的处理和用户投诉及满意度的情况。
◼ 运维过程中对应急事件的处置情况。
◼ 相关应用系统、硬件设备以及安全产品等的运维情况。
◼ 相关信息系统、数据的安全情况。
◼ 应用系统需求变更和功能优化的响应情况。
◼ 政策需求的响应情况。
◼ 项目验收及过程性文档的质量情况。
◼ 各种上级检查的反馈情况。
10.2 考核方式:
由组织考核,结合项目负责人、用户方、和项目管理小组的意见出具考核结果。
服务质量的考核结果将作为支付合同金额的依据之一。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按合同金额 100%支付,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为一般的按合同金额 98%为上限支付。
11.1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相关服务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质量和安全标准规范和验收要求以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有关规定和规程,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严的为准。
11.2 在系统验收前拟定验收内容,并形成正式文件,供用户单位参考。验收依据为本系统建设涉及的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11.3 验收分为:
11.3.1 资料验收:包括所有的合同协议、运维记录、巡检报告和培训资料等。
运维单位分别在运维计划期、运维执行期、运维总结期提供相应的文档和报告,记录运维数据、总结运维情况、监控运维质量、保障运维效能持续提升,文档和报告不限于以下所述:
11.3.1.1 计划性文档
◼ 运维计划方案书
◼ 应急保障方案书
◼ 系统性培训方案书
◼ 信息化资产统计方案和统计报告
11.3.1.2 过程性文档
◼ 值班报告
◼ IT 服务台运行报告
◼ 软件运维报告(含巡检、故障处理、调优、功能修改等)
◼ 硬件运维报告(含巡检、保养及维修)
◼ 数据库运维报告
◼ 服务器运维报告
◼ 数据备份记录
◼ 数据恢复测试记录
◼ 数据统计分析报告
◼ 安全日常监测报告
◼ 培训记录及日志
◼ 信息安全加固及整改调优报告
◼ 漏洞扫描及修复报告
◼ 渗透测试及修复报告
◼ 防病毒专项防护监测及加固报告
◼ 弱口令修复报告
◼ 信息安全事件分析报告
◼ 季度满意度调查报告
◼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11.3.1.3 总结性文档
◼ 运维总结报告
◼ 运维成本绩效分析报告
◼ 运维质量改进计划
◼ 年度满意度调查报告
11.3.2 项目质量验收:主要包括项目是否完成合同所规定的任务,是否达到系统所规定的功能要求,系统运行是否稳定可靠等。
运行维护工作期限终止时,根据项目验收计划,投标人应在计划的初验或终验的验收时间前至少 10 个工作日,按照运维项目验收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运行维护服务验收材料。采购
人初步审核通过后 10 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的工作进行验收。如属于投标人原因致使维护服务未
能通过验收的,投标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并自行承担相关整改费用,再次接受采购人的验收,并在验收期限内符合约定要求。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对此投标人应当配合。
十二、项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如果投标人丧失履约能力、发生资不抵债或进入破产程序,招标单位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终止本项目的执行而不给予投标人补偿。该终止本项目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单位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十三、违约责任
13.1 如投标人未按约定的时间或维护服务标准完成运行维护工作,或项目验收材料无法达到初验或终验评审要求,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补救措施。如未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达不到相应的履约条件,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本项目费用总额 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还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超过部分。
13.2 因投标人违反保密义务或知识产权约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支付本项目费用总额 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超过部分。若投标人违反保密义务,采购人还有权立即单方解除维护服务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3.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有权解除维护服务合同:
(1)投标人的日常运维材料严重不符合审计要求,或投标人累计 2 次考核为一般或以下;
(2)因投标人服务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信息系统运维陷入困境;
(3)擅自转让或者分包其应履行的义务的;
(4)违反或者未履行维护服务合同约定相关义务,且在采购人要求的合理时间内未能纠正的。
13.4 针对严重责任事故,一旦发生,经调查系投标人服务力度不够引发,用户有权从合同总金额中扣除不低于 10%的费用,作为处罚措施,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还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超过部分:
一级事故:信息系统严重损坏、重大信息安全事故,数据丢失、泄漏等,造成经济财产损失及重大社会恶劣影响;
二级事故:信息系统宕机 SLA 严重超标,影响业务部门工作,且投标人无有效应对措施,导致故障时间拖延对民众就医造成很大影响。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合同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
[合同中心-项目名称]技术服务支持合同
甲方: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本合同由《 》及其附件组成,全部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确认本合同的拟订是出于双方共同协商,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原则下,双方自愿且以此作为保证双方经济利益的依据。双方确认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1、合同概述
1.1、 为了确保医院整体信息系统平稳运行,甲方和乙方签订如下技术服务合同。
1.2、 服务范围清单及价格明细及服务承诺参见“附件一”【√】
2、合同总额
2.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合同中心-合同总价](RMB[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注:合同总价已包含项目的服务价款、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检测或其他各项有关费用,甲方无须向乙方另外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3、付款方式
3.1、 分期支付:
首付款:合同总价的 30%,即¥ 元(人民币: 整),合同签订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验收款:合同总价的 40%,即¥ 元(人民币: 整),服务期满半年、乙方提交运维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尾款: 合同总价的 30%,即¥ 元 (人民币: 整),服务期满、乙方提交运维报告且经甲方认可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注:以上费用甲方均需凭乙方开具的发票支付。
3.2、 乙方账户:账 户 名:
账 号:[合同中心-供应商银行账号]银行名称:[合同中心-供应商银行名称]
4、服务方式
4.1、 电话支持服务
4.1.1、乙方应具备 7*24 小时的电话支持服务能力。对于一般和次要故障,能够在每周一至周五,每天 8:00-17:00 随时响应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的服务请求,对于重大故障和严重
故障,必须任何时刻在 15 分钟内响应服务请求。
4.2、 远程分析和协助服务
4.2.1、乙方能够通过电话或者网络进行远程故障分析和定位,并通过远程协助的手段解决甲方运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3、 现场支持服务
乙方每周至少提供 11 人 5 天专业维护人员到现场进行驻场服务及双休日、节假日的值班服务,非工作时间的应急响应服务,驻场人员实行严格考勤,驻场服务不限于故障处理,包括服务范围内各种事件的响应,当出现服务范围的故障时,在工程师驻场期间,驻场工程师需立刻完成故障处理修复工作,在非驻场服务时间内,出现服务范围的故障,优先远程解决,必须通过现场技术支持服务才可以解决问题时,乙方应安排相应技术人员在
2 小时内赶到现场,为甲方提供紧急响应服务。如乙方不提供紧急响应服务,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处理,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4、 定期巡检和维护服务
乙方对于服务范围内的软件及硬件设备(包含机房内的空调、UPS、服务器、存储、安全设备等核心硬件设备及核心数据库等),提供不少于 1 周一次的巡检和保养服务,巡检的内容包括但并不限于软硬件功能和状态的检查、配置和功能调整及优化、日志数据的分析、运行状态的检查、故障的排除,设备标识的更新和设备资产的清点和整理,日志的分析等。
4.5、 乙方不及时响应或拖延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4.6、 在服务期满半年或 1 年后,乙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以乙方在服务期内提供技术服务的完成度以及参见合同的附件细则等进行验收,如果涉及到其他科室的,由其他科室一起参与验收,运维报告以及其他的文档资料是验收的必要条件之一。如果验收结果为不通过的,乙方需按照甲方的验收结果清单进行整改,再行申请验收。
4.7、 乙方需向甲方提交整个服务期完整的运维报告、巡检报告等,并作为验收的条件之一。
5、服务期限
5.1、 [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6、故障级别与服务响应速度要求
故障级别 | 故障现象 | 典型事件 | 故障要求响应时间 | 故障要求解决时间 |
重大故障 | 所有的业务系统不 响应 | 核心服务器和虚拟 机出现故障 | 立即 | 30 分钟 |
严重故障 | 较重要的系统不响 应 | PACS 服务器出现 故障 | 15 分钟 | 1 个小时 |
一般故障 | 业务系统都可以运行,但有问题和故障 在 | PACS 服务器提示一个磁盘存在问题 | 立即 | 1 天内 |
次要故障 | 局部辅助设备所引起的故障,不影响使 用 | 一个光纤交换机的口出现问题 | 1 个工作日 | 3 天内 |
7、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需要提供服务所需的有关背景资料和信息以及其他必需的协助。
7.2、 在乙方需要远程操作时,甲方需要提供必要的条件,并进行一些辅助的操作。
7.3、 甲方需要提供乙方在现场支持服务所需的工作场地。
7.4、 甲方应提供服务范围内的设备巡检、返修过程中的操作协调。
7.5、 甲方应辅助乙方完成故障定位和排除等操作。
7.6、 甲方协助乙方完成相关设备安装和实施。
7.7、 甲方需要对乙方的服务做出监督和核查,如乙方的服务存在缺陷,甲方有权利也有义务要求及改进,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7.8、 在达到付款条件时,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给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8、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乙方应指定符合相关技术和资质要求,具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程师进行技术支持服务,乙方派驻甲方处的人员与甲方之间应没有任何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关系,且乙方不得使用外协/外聘、见习实习人员。乙方应提供技术服务人员的背景审查资料及社保缴费证明。指定的工程师应得到甲方的认可,人员不可随意更换。乙方人员在甲方现场提供服务过程中造成侵害自身以及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2、 乙方工作人员在为甲方进行工作时应遵守甲方相应的规章制度,乙方所做的关键部位的软硬件调整等工作前应提交正式变更申请,取得甲方的授权,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对甲方的软硬件私自进行调整,对甲方的数据进行增删、修改、复制、传送、记录等,重要操作前乙方须做好数据备份。
8.3、 乙方工程师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应服从甲方的管理,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维护甲方的形象,不得将个人/所在公司电脑接入医院网络,不得从事任何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或其他违法违纪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8.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租、租赁、出借甲方所提供的技术服务。
8.5、 乙方必须明确注明不在服务范围内的所有特殊项目,如未有特殊注明,则在本合同服务框架范围内的所有涉及的软硬件以及附件都属于乙方服务范围,不得推诿。
8.6、 乙方应有为甲方服务范围内的关键软硬件设备提供应急解决技术方案以确保用户软件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准备足够的备件以尽快处理和排除故障。
8.7、 乙方应提供等保或安全检查所必须的临时安全设备。同时应提供不得高于市场价的非等保
或安全检查所必须的临时设备租赁服务。
8.8、 乙方须负责处理突发的、大型的信息相关工作任务,比如核心服务器的搬迁,新大楼的启用等。
8.9、 乙方人员不得利用甲方电脑及网络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8.10、 乙方在每次巡检之后应提供甲方相应的巡检报告,巡检报告中应包含具体的巡检内容,对于发现的问题应有及时的记录和处理过程等,巡检报告应有甲方人员的签字认可。
8.11、 乙方提供的服务及产品应符合甲方询价文件和乙方响应文件、合同附件所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询价文件和乙方响应文件、合同附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8.12、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8.13、 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8.14、 如乙方工程师因为服务不到位、没有服务技能等原因不能很好的完成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如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工程师或以其他方式加以改进, 60 天内如果乙方依旧无法改进达不到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还甲方已付款项,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合同金额 15 %作为赔偿金,同时甲方保留就损失向乙方继续追诉的权利。
8.15、 乙方应提供不少于 30 次的培训,以期甲方掌握一些维护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8.16、 乙方应确保各项文档可以得到积极更新和可以使用,各种过程报告、变更报告、操作说明、维护报告等是验收的必要条件。
8.17、 乙方应提供不少于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服务内容。乙方应提供相应的运维工具或软件以更好地提供运维服务。
8.18、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8.19、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8.20、 乙方承诺提供无推诿的系统服务,即当有服务请求时,先行实行服务,再界定服务责任和范围。
8.21、乙方应进行不得少于 1 个季度 1 次的全院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调查应覆盖全院的所有科室,满意度调查问卷内容应贴合项目实际的服务内容,反映实际的运维成效。
8.22、 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解决:(1)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2)甲方选择单方终止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以按合同总价的
15 %支付违约金,甲方同时保留就损失向乙方继续追诉的权利。” 8.23、 乙方支付第三方服务费用时,需有甲方的签字验收确认,方可支付。
9、违约责任
9.1、 如因乙方的不当操作导致甲方信息系统故障的,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选择是否解除合同。
9.2、 甲方无故逾期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应付未付部分金额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3、 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服务或故意违反本合同相关服务质量承诺条款 3 次以上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除乙方返还已付款项外,并要求乙方赔偿合同总价款的 15 %作为违约金,甲方同时保留就损失向乙方继续追诉的权利。
9.4、 甲方或乙方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除返还已付款项外,应以按合同总价的 15 %计算,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受损害方保留就损失向另一方继续追诉的权利。
9.5、 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时违规操作或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或其他违法违纪活动所直接造成的信息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除返还已付款项外,乙方应付给甲方合同金额的 10 %作为安全责任金,甲方同时保留就损失向乙方继续追诉的权利:
1、甲方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遭受严重的系统损失,造成系统大面积瘫痪,丧失业务处理能力。
2、甲方涉及国家秘密信息、重要敏感信息和关键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3、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严重威胁、对甲方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网络安全事故。
9.6、 本合同项下甲方损失均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部门经济处罚、第三方索赔、直接经济损失、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
10、保密条例
10.1、 保密信息是指甲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提供或传授给乙方人员,或者乙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中知晓的信息,无论是口头或书面形式,无论是否表明保密或拥有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版权、商业秘密、专有技术、专有信息、技巧、草图、绘图、模型、软件程序、数据库信息、应用程序接口等任何技术和非技术的信息;也指与现有、未来和预计的产品和服务有关的任何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研发、技术、设计、规格、工程、财务、内部文档等信息。
10.2、 乙方同意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泄露保密信息;履行期限届满后,不保留任何保密信息的原件,复印件和电子信息。
10.3、 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任何或部分保密信息。乙方不得向甲方透露的任何保密信息用于执行本合同以外的事务。
10.4、 未经甲同意,乙方不得在广告或任何公开材料或活动中使用甲方的名称。
10.5、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10.6、 本条的上述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将继续有效,保密义务自乙方知悉保密信息之日起,直至相关保密信息为社会公众所知悉。
11、合同生效
1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和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合同的变更、中止、终止
12.1、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
12.2、 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变更。该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也是合同的一部分,一旦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正本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2.3、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3、争端的解决
13.1、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双方如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崇明区人民法院起诉。
14、不可抗力
14.1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影响,阻碍了本合同的执行,受影响方应在该不可抗力发生后十天内,将受影响的具体情况连同当地政府的有关证明通知另一方,由双方协商本合同履行的各项补救措施。若该不可抗力持续三十天,双方应协商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事宜。
15、 特殊约定条款
无
16、补充条款
[合同中心-其他补充事宜]
(以下空白,无正文)
签字盖章部分:
甲方: [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_2] |
邮编:202150 详细通讯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电 话:021- 69699931 传 真:021- 69699489 | 邮编: 详细通讯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_1] 电 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传 真: |
甲方代表(签名): [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 乙方代表(签名): [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姓名][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性别] |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日期: [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3] |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2] |
附件清单:
第五部分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综合本项目的特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保护竞争,维护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本评标办法,作为选定本次招标中标人的依据。
1、资格性审查
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进行审查,若下述项缺漏或无效的或存在重大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资格性审查,且不进入后续符合性审查及详细评审。具体内容如下: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6)如以分支机构(分公司/分所等)名义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总部/总所等)授权函;
(7)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www.ccgp.gov.cn/cr/list)对参与开标会的投标人进行信息查询、截图留存,确认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等。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满足 3 家的,进入详细评审,若通过不足 3 家则不得进行评标。
2、评标委员会
2.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货物/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的代表组成,其中外聘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2 评标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1)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
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5)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6)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7)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详细评审
3.1 本项目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 分,其中价格标权数为 10%,技术商务标权数
为 90%。
3.2 政府采购主要政策:
(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
(2)根据《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库〔2017〕141 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和《财库〔2017〕141 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
(5)对于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的产品,应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相关标准规范执行;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上述品目清单以最新公布内容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若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若属于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评标委员会须推荐符合强制节能要求产品的投标人为中标人,若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则作无效标处理。
3.3 若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且供应商提供了完整、真实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供应商按下述规定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则不再给予价格 10%的扣除。10
(2)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货物采购项目: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 ,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4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出现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等原因取消中标资格,则按排名顺序依次确定其后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5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参照上述 3.4 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将以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核心产品判定。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述规定处理。
3.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评分细则
一、价格标评分(10 分)(小数点保留两位)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说明 |
1 | 投标报价 | 10 分 | 1、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 2、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10。 |
二、技术商务标评分表(90 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1 | 项目类似业绩 | 5 | 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的信息运维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项目名称及内容、合同金额、交付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否则将不予认可),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 1 分,最高得 5 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2 | 服务团队 | 5 | 项目团队具备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 CISP 证书,每提供 1 个证书得 1 分,最高得 2 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2、运维团队人员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或 CISP 证书或软件设计师证书或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每提供 1 个 证书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上述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国家有关职能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 |
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开标日前 3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且一人不能同时担任多个岗位) 未提供者不得分。 | ||||
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综合打分: | ||||
能否准确理解和掌握本项目软硬件设备等维护范围、软硬件 | ||||
及安全等服务要求、优化的运维服务方式,需要达到的运维 | ||||
目标、并从多个角度、不同方面展开需求分析。 | ||||
较好地理解和掌握本项目软硬件设备等维护范围、软硬件及 | ||||
安全等服务要求准确清晰,优化的运维服务方式能够达到运 | ||||
维目标,需求分析全面完整的得 5 分; | ||||
基本理解和掌握本项目软硬件设备等维护范围、软硬件及安 | ||||
全等服务要求相对准确清晰,优化的运维服务方式相对能够 | ||||
需求理解 | 5 | 达到运维目标,需求分析相对完整的得 4 分; 基本理解和掌握本项目软硬件设备等维护范围、软硬件及安 | ||
全等服务要求基本准确,优化的运维服务方式基本能够达到 | ||||
运维目标,需求分析基本完整的得 3 分; | ||||
基本理解和掌握本项目软硬件设备等维护范围、软硬件及安 | ||||
全等服务要求准确性一般,优化的运维服务方式基本能够达 | ||||
到运维目标,需求分析相对一般的得 2 分; | ||||
3 | 需求分 析 | 理解和掌握本项目软硬件设备等维护范围、软硬件及安全等 服务要求不准确、不清晰,优化的运维服务方式达到运维目 | ||
标有一定距离,需求分析基本欠缺的得 1 分; | ||||
未提供者不得分。 | ||||
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综合打分: | ||||
能否根据梳理情况总结提炼出项目特征,并分析运维中的重 | ||||
点、难点内容并有针对性的措施。 | ||||
项目特征准确,运维中的重点、难点内容分析透彻全面的, | ||||
措施得当得 5 分; | ||||
项目特征准确,运维中的重点、难点内容分析较为透彻全面 | ||||
重点、难 点的分析 | 5 | 的,措施相对得当得 4 分; 项目特征基本准确,运维中的重点、难点内容分析基本完整, | ||
措施相对基本得当的得 3 分; | ||||
项目特征描述一般,运维中的重点、难点内容分析一般,措 | ||||
施相对缺乏针对性的得 2 分; | ||||
项目特征不准确,运维中的重点、难点内容分析片面、不全, | ||||
措施不得当没有针对性的得 1 分; | ||||
未提供者不得分。 | ||||
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综合打分: | ||||
1、根据对项目硬件现状的理解,能否从规范设备管理、降低 | ||||
设备故障率、提高设备稳定性、提高故障响应速度、提高硬 | ||||
件运维整体满意度等方面提出相应的方案与措施。 | ||||
2、根据硬件设备的种类,能否提出有针对性且与需求相契合 | ||||
4 | 运维方 案 | 硬件运维 方案 | 10 | 的运维措施。 对项目硬件现状理解深刻,硬件运维整体方案全面、完整、 |
运维措施针对性强的得 10 分; | ||||
对项目硬件现状理解较为透彻,硬件运维整体方案较为全面、 | ||||
完整、运维措施针对性较强的得 8 分; | ||||
对项目硬件现状理解基本清晰,硬件运维整体方案基本完整、 | ||||
运维措施有一定的针对性的得 6 分; |
对项目硬件现状理解模糊,硬件运维整体方案欠缺、运维措施针对性较弱的得 4 分; 对项目硬件现状理解欠缺,硬件运维整体方案欠缺、运维措施不具针对性的得 2 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 ||||
软件运维方案 | 10 | 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综合打分: 1、根据对当前项目软件现状的理解,能否从运维服务、故障排除、软件运行监测、软件升级、性能优化、需求响应、提高整体软件运维满意度等方面提出相应的方案与措施。 对项目软件现状理解深刻,软件运维整体方案全面、完整、运维措施针对性强的得 10 分; 对项目软件现状理解较为透彻,软件运维整体方案较为全面、完整、运维措施针对性较强的得 8 分; 对项目软件现状理解基本清晰,软件运维整体方案基本完整、运维措施相对有针对性的得 6 分; 对项目软件现状理解相对模糊,软件运维整体方案一般、运维措施针对性较弱的得 4 分; 对项目软件现状理解欠缺,软件运维整体方案欠缺、运维措施不具针对性的得 2 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 ||
安全运维方案 | 10 | 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综合打分: 1、根据对当前项目安全现状的理解,能否从运维服务、故障排除、监测、安全事件处理、等保加固、提高整体安全运维满意度等方面提出相应的方案与措施。 对项目安全现状理解深刻,安全运维整体方案全面、完整、运维措施针对性强的得 10 分; 对项目安全现状理解较为透彻,安全运维整体方案较为全面、完整、运维措施针对性较强的得 8 分; 对项目安全现状理解基本清晰,安全运维整体方案基本完整、运维措施相对针对性的得 6 分; 对项目安全现状理解相对模糊,安全运维整体方案一般、运维措施针对性较弱的得 4 分; 对项目安全现状理解欠缺,安全运维整体方案欠缺、运维措施不具针对性的得 2 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 ||
5 | 质量保证方案 | 15 | 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综合打分: 1、能否设置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维护机构,维护机构及其运作方法与流程是否满足服务需要。 2、内部管理流程是否规范,是否具有科学的管理制度,能否提供相关管理流程规范文件、制度。 3、能否提供具备可行性、合理性、先进性的其他运维质量保障方案。 设置的维护机构能够很好地满足服务需要,内部管理流程科学、规范,运维质量保障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性强的得 15分; 设置的维护机构能够相对满足服务需要,内部管理流程较为科学、规范,运维质量保障方案较为合理可行的得 12 分;设置的维护机构能够基本满足服务需要,内部管理流程基本 规范,运维质量保障方案基本合理可行的得 9 分; |
设置的维护机构基本满足服务需要,内部管理流程相对欠缺规范,运维质量保障方案基本合理可行的得 6 分; 设置的维护机构不能满足服务需要,内部管理流程混乱,运维质量保障方案不合理、缺乏可行性的得 3 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 |||
6 | 应急处理方案 | 10 | 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综合打分: 1、能否提供具备针对性,前瞻性的应急保障方案。 2、在应急处置中,能否根据事件紧急重要情况,提供不同等级服务,能够保证紧急的事件可以得到及时处置和闭环。 提供的应急保障方案完整、全面且具备针对性、前瞻性,对事件的紧急重要情况的分析把控到位,能够提供不同等级服务保证紧急事件及时处置和闭环的得 10 分; 提供的应急保障方案相对完整、全面且具备一定的针对性,对事件的紧急重要程度分析把控较好,能够相对保证紧急事件及时处置和闭环的得 8 分; 提供的应急保障方案基本完整、具备一定的针对性,能够基本保证紧急事件及时处置和闭环的得 6 分; 提供的应急保障方案一般、初步具备一定的针对性,保证紧急事件及时处置和闭环能力一般的得 4 分; 提供的应急保障方案欠缺、不具备针对性,无法保证紧急事件及时处置和闭环的得 2 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
7 | 培训方案 | 6 | 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综合打分 能否提供详细培训方案,在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组织、培训质量保障等有较详细阐述等,所提供的培训内容切合采购人需要。 培训方案详细完整、培训计划可行性强、培训内容针对性强的得 6 分; 培训方案较为详细完整、培训计划可行性较强、培训内容针对性较强的得 5 分; 培训方案较完整、培训计划可行性一般、培训内容相对具有针对性的得 4 分; 培训方案一般、培训计划可行性一般、培训内容针对性一般的得 3 分; 培训方案欠缺、培训内容不具针对性的得 2 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
8 | 自罚措施 | 6 | 提供的违反服务承诺自罚措施可操作性强、标准严格、能够与经济处罚相挂钩的得 6 分; 提供的违反服务承诺自罚措施可操作性较强、标准较严格、能够与经济处罚相挂钩的得 5 分; 提供的违反服务承诺自罚措施可操作性一般、标准相对较严格、能够与经济处罚相挂钩的得 4 分; 提供的违反服务承诺自罚措施可操作性一般、标准相对宽松、相对能够与经济处罚相挂钩的得 3 分; 提供的违反服务承诺自罚措施可操作性差、标准宽松、无法 |
与经济处罚相挂钩的得 2 分;未提供者对应的分项不得分 | |||
9 | 备品备件 | 3 | 1、承诺提供备品备件数量、性能参数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并与现有设备完全兼容。(1 分) 2、承诺服务期结束后,备品备件处置权归于采购方。(1 分) 3、针对核心设备提供 6 小时内替换设备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1 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
注:以上各项评分内容,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对应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受最低评分标准限制,可予
以零分计算。
三、 总分计算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然后取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两位)。计算每个投标人的实际得分(价格标得分+技术商务标得分),并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
第六部分格式附件
第六部分 格式附件
附件 1 投标书(格式)致 (招标人) :
根据贵方为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机构内部编
号: )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
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
全权代表宣布如下:
(1)我方针对本次项目的投标报价为 (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4)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提交投标文件之日起 90 日历日)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5)我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
(6)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全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签字):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等资格证明书(格式)致 (招标人) :
兹证明 (姓名),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现任我单位
职务。
附:法定代表人性别: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类型: 经营范围: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 (招标人) :
兹委托 (姓名)全权代表我公司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
投标活动,受委托人由此所出具并签订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公司均予承认。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部门: 职务: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 (签字)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 4 开标一览表(格式)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采购编号: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服务期限 | 投标总价(包含所有采购内容、元)(总价、元) |
注:1、上述报价包含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含税),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外支付其他费用。
2、此表投标总价须与附件 5 投标报价明细表合计总价一致。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5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附件 5-1 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该表中包含投标人认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各项费用须列出明细清单。
(3)合计总价应与投标总价相等。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5-1
备品备件清单(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备注 |
1 | ||||||||
2 | ||||||||
…… | ||||||||
总报价(小写): |
注:1.本清单至少包括产品单价、品牌、型号、制造商名称、产地等。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6
服务报告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类似业绩;
2、服务团队;
3、需求分析;
4、运维方案;
5、质量保证方案;
6、应急处理方案;
7、培训方案;
8、自罚措施;
9、备品备件;
10、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注:以上内容,投标人应结合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的要求详细描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附件 6-1 拟派项目经理情况表(格式)
1.一般情况 | |||||
姓名 | 年龄 | 技术职务 | |||
职务 | 本合同中拟任职务 | 为投标人服务时间 | |||
学历 | |||||
相关职业/执业资格 | 取得职业/执业资格时间 | ||||
2.经历 | |||||
年份 | 负责过的主要项目 (类型金额) | 该项目中任职 | 备注 | ||
注:
1.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一旦确定,中标后原则上不再变更,若变更,须征得招标人同意。
附件 6-2 拟派本项目成员情况(格式)
序号 | 姓 名 | 年龄 | 相关证书 持证情况 | 本项目中担任 职务 | 类似项目 经验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注:
1.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组成员一旦确定,中标后原则上不再变更,若变更,须征得招标人同意。
附件 6-3 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
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委托时间 | 项目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注:1.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附件 7 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 | 投标文件的响应 | 偏离说明 | 详细内容所对应投标文件名称及所在页 |
1 | ||||
2 | ||||
3 | ||||
4 | ||||
5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注:
1.投标人须针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逐条响应。
2.如果投标文件的响应对招标文件有偏离,请在此表中清楚地列明,并加以说明。
3.如果表格叙述不下,可另附页说明,但要便于招标人查阅。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8 资格证明文件目 录
1.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如以分支机构(分公司/分所等)名义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总部/总所等)授权函;
7. 根据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注: 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
须 知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提供其他有关资料。
2、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
附件 8-1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
致: (招标人)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
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
1.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总公司(总部/总所等)授权函(以分公司(分公司/分所等)名义投标时须提供);
7. 根据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本签字人确认投标文件中关于资格的一切说明都是真实的、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本资格声明函授权代表(签字):
传真: 邮编:
附件 8-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致: (招标人)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特此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8-3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
(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
注:①本声明函未提供或未盖章的,视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②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附件 9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说明:(1)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2)供应商须完整填写声明函中各项信息,如有缺漏,则视为无效声明。
— 83 —
(3)若成交,本声明函作为成交公告的一部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请如实填 写。若提供虚假信息,则取消成交资格,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
— 84 —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85 —
附件 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有请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若中标,本声明函作为中标公告的一部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请如实填写。 如投标人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
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 86 —
供应商书面声明
致: (招标人)
我公司承诺已自查,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 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