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协议编号: 乙方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账户编号: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传真交易协议书
甲方:
乙方(投资人):
为了方便乙方在甲方办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交易业务,根据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采用传真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接受的乙方传真交易申请包括参与、追加、退出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交易业务的传真申请。二、乙方必须是国家法律法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对应的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的资产委托人。
三、甲方收到乙方传真的认(申)购申请后,应在验证乙方该笔资金到账后受理申请。价格计算以乙方所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同规定为依据。
四、乙方初次参与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不含参与费用)。乙方已持有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在存续期开放日追加
x
购买资产管理计划的,不受此金额限制。 协
五、乙方持有的资产净值高于 100 万元人民币时,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乙方选择部分退出后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不得低 议
一
于 100 万元人民币。甲方发现乙方申请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后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甲方有权适当减少乙方的退 式
两
出金额。乙方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含 100 万元人民币)时,乙方需要退出计划的,必须选择一次性全部退出。 联
第
六、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日 9:00-15:00 将申请资料传真至甲方。甲方的传真、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如有变 :
化,甲方业务联系人将提前通知乙方。 一
联
七、乙方所需要的业务申请表格可要求甲方业务联系人提供。
直
八、乙方办理参与、追加资产管理计划申请时,传真给甲方的资料包括:加盖印鉴章的申请表、经(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银 销
心
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中
九、乙方办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申请时,传真给甲方的资料包括:加盖印鉴章的申请表、经(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留
存
十、乙方办理其他业务申请时,应按照相应的申请表格上的“注意事项”中的提示传真身份证明等资料。
十一、乙方发出传真后,必须打电话向甲方受理业务的直销中心确认传真申请事宜,若甲方收到乙方的有效传真,而乙方又不进行电话
第
确认的,甲方有权依乙方的有效传真指示进行业务交易。由于传真设备故障致使甲方未能收到乙方的传真申请,乙方又未进行电话 二
联
确认,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客 十二、甲方根据且仅根据持有甲方认为有效的乙方开户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指示人所发出的传真处理乙方的交易申请。如甲方未收到、 户
x 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乙方传真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无法识别或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资产管理合同或甲方业务规则等使甲方无法 存
执行的,甲方可不执行并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三、xxx在传真申请发出后的十日内,将传真原件,包括申请表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邮寄到甲方受理业务的直销中心,时间以邮戳为准。甲方在受理业务三十日内收不到乙方邮寄的申请资料原件,甲方保留取消乙方利用传真方式申请交易的权利。
十四、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或甲方根据上述第十三条的规定,取消乙方利用传真方式申请交易权利时终止。
十五、因本协议或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同意本协议争议的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法院。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编号: 乙方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账户编号: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传真交易协议书
甲方:
乙方(投资人):
为了方便乙方在甲方办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交易业务,根据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采用传真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接受的乙方传真交易申请包括参与、追加、退出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交易业务的传真申请。二、乙方必须是国家法律法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对应的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的资产委托人。
三、甲方收到乙方传真的认(申)购申请后,应在验证乙方该笔资金到账后受理申请。价格计算以乙方所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同规定为依据。
四、乙方初次参与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不含参与费用)。乙方已持有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在存续期开放日追加
x
购买资产管理计划的,不受此金额限制。 协
五、乙方持有的资产净值高于 100 万元人民币时,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乙方选择部分退出后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不得低 议
一
于 100 万元人民币。甲方发现乙方申请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后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甲方有权适当减少乙方的退 式
两
出金额。乙方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含 100 万元人民币)时,乙方需要退出计划的,必须选择一次性全部退出。 联
第
六、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日 9:00-15:00 将申请资料传真至甲方。甲方的传真、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如有变 :
化,甲方业务联系人将提前通知乙方。 一
联
七、乙方所需要的业务申请表格可要求甲方业务联系人提供。
直
八、乙方办理参与、追加资产管理计划申请时,传真给甲方的资料包括:加盖印鉴章的申请表、经(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银 销
心
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中
九、乙方办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申请时,传真给甲方的资料包括:加盖印鉴章的申请表、经(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留
存
十、乙方办理其他业务申请时,应按照相应的申请表格上的“注意事项”中的提示传真身份证明等资料。
十一、乙方发出传真后,必须打电话向甲方受理业务的直销中心确认传真申请事宜,若甲方收到乙方的有效传真,而乙方又不进行电话
第
确认的,甲方有权依乙方的有效传真指示进行业务交易。由于传真设备故障致使甲方未能收到乙方的传真申请,乙方又未进行电话 二
联
确认,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客 十二、甲方根据且仅根据持有甲方认为有效的乙方开户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指示人所发出的传真处理乙方的交易申请。如甲方未收到、 户
x 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乙方传真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无法识别或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资产管理合同或甲方业务规则等使甲方无法 存
执行的,甲方可不执行并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三、xxx在传真申请发出后的十日内,将传真原件,包括申请表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邮寄到甲方受理业务的直销中心,时间以邮戳为准。甲方在受理业务三十日内收不到乙方邮寄的申请资料原件,甲方保留取消乙方利用传真方式申请交易的权利。
十四、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或甲方根据上述第十三条的规定,取消乙方利用传真方式申请交易权利时终止。
十五、因本协议或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同意本协议争议的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法院。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