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类别: 非居民标识:□否 □是 交易渠道:□全部 □柜台 □网银 □丰收互联 □自助设备□财富E站通
瑞丰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书
甲方:
个人投资者填写
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机构投资者填写
名称: 通讯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乙方: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人民币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理财产品”),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首次在乙方购买理财产品时应签署本协议,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购买任何理财产品均适用本协议。本协议的签署并不作为甲方认购、申购或持有理财产品的凭证,甲方在购买每一具体理财产品时还应与乙方签署相应理财产品的《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以下简称《产品说明书》,包含“风险揭示书专页”、“产品说明专页”、“理财客户权益须知专页”三部分)、《瑞丰银行投资客户风险评估问卷》、《人民币理财业务协议书》、相关业务凭证等,按乙方相关业务规则办理购买理财产品的手续。
本协议、《产品说明书》、《瑞丰银行投资客户风险评估问卷》、《人民币理财业务协议书》以及相关业务凭证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关于甲方所购某一理财产品的理财产品法律文件(以下简称“理财产品文件”)。本协议与《产品说明书》不一致的,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甲方购买多个银行理财产品时,每一份针对某一理财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及相关业务凭证与本协议共同构成一份独立的理财产品文件,该理财产品文件的效力和履行情况均独立于其他理财产品文件。
二、甲方声明和保证
(一)个人投资者声明和保证
1、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本人合法所有的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甲方为港、澳、台人士或外籍人士的,其购买理财产品的资质及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相关要求;
3、甲方已如实向乙方披露其风险承受能力状况及相关信息,并已签署、确认《瑞丰银行投资客户风险评估问卷》、《产品说明书》;如发生可能影响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对其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持续评估;
4、甲方清楚知晓、接受并承诺遵守理财产品文件,对其条款内容不存在任何疑问或异议,清楚了解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适用客户类别、投资方向、流动性、主要风险等内容,完全知晓理财产品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愿意并能够承担这些风险;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市场分析和预测仅供参考,甲方据此做出的任何决策出于甲方自己的判断,投资决策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机构投资者声明和保证
1、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具有依据法律法规投资理财产品的资格;
2、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系基于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且不会违反对甲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甲方已经或将会取得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
3、甲方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其合法所有并具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该资金可合法地投资于理财产品而不存在任何禁止或限制情形;
4、甲方已如实、完整向乙方披露其风险承受能力状况及相关信息;
5、甲方授权签字人已得到签署理财产品文件的充分有效授权。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已详细阅读本协议、《产品说明书》等理财产品文件,清楚知晓、接受并承诺遵守理财产品文件,对其条款内容不存在任何疑问或异议,清楚了解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适用客户类别、投资方向、流动性、主要风险等内容,完全知晓理财产品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甲方愿意并能够承担这些风险;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市场分析和预测仅供参考,甲方据此做出的任何决策出于甲方自己的判断,投资决策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风险提示
乙方销售的理财产品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具有不同的期限、结构、收益和风险特征。投资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险详见《产品说明书》中“风险揭示书专页”。甲方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与该理财产品《产品说明书》的详细条款及可能发生的风险。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存在投资风险,只保障甲方理财资金本金安全,不保证甲方可以获得理财收益,甲方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不保证甲方理财资金本金和收益,甲方可能会因理财产品风险评级的不同和市场的变动蒙受不同程度的损失(包括不同程度本金的损失),净值型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甲方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在理财产品允许甲方提前赎回情形下,甲方提前赎回理财产品属于双方关于收益及本金约定条件之外的交易,因此乙方不承诺甲方提前赎回时理财产品享有收益保证或本金保证,甲方可能出现产品收益或本金损失。
乙方向甲方介绍的预期投资收益率或业绩比较基准仅供甲方参考,不代表乙方获得的实际收益,不代表理财产品的未来表现,亦不构成乙方保证甲方取得该预期收益率及业绩比较基准反映的收益率的承诺,甲方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甲方凭借自身判断独立、自愿购买理财产品,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任何情况下提供的意见和表述的观点仅供参考。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权依照理财产品文件约定获取理财收益,在约定的投资期内,理财资金本金不另计存款利息。
(二)甲方有权充分了解理财产品文件的条款以及可能发生的风险,充分了解理财产品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有关程序做出说明。
(三)甲方有义务保证理财资金的来源合法,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国家政策。
(四)甲方有义务保证所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有效,如变更,应及时到乙方办理变更登记,因甲方未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需联系甲方时,乙方按照本协议中约定的联系或通知方式联系甲方,其中对其代理人的通知视为对甲方的通知。
(五)甲方有义务在其资金账户(下称“甲方资金账户”)中预留足额的认/申购资金,并按照理财产品文件和乙方业务规则办理认/申购、赎回、转换理财产品,缴纳认/申购、赎回、转换理财产品的资金和费用等理财款项。如因甲方资金账户冻结、挂失、换卡、销户、长期不动户、变更或其他甲方原因导致理财款项不能从其资金账户足额划转的,认/申购、赎回、转换等行为无效,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甲方有义务承诺在理财产品到期日前,除非按照《产品说明书》约定行权终止或者转让理财产品,否则不得提前支取本金、收益或要求乙方提前退还被扣划款项,且不得将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返还本金、收益的甲方资金账户销户。
(七)甲方为个人投资者的,有义务妥善保管本人的存折、银行卡、有价凭证、密码等重要私人物品及信息,不得将上述信息、物品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委托第三方保管,亦不得私下将上述信息、物品委托乙方人员代为保管。
甲方为机构投资者的,有义务妥善保管本公司(机构投资者)的账户信息、印鉴章、支票等重要凭证及信息,不得将上述信息、物品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委托第三方保管,亦不得私下将上述信息、物品委托乙方人员代为保管。
(八)甲方有义务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理财产品文件的详细条款以及可能发生的风险,按照理财产品文件的约定履行义务、并合理善意的行使理财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不得损害其他理财产品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九)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在此愿意选择通过乙方网点柜台外的其他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并按照乙方相关业务规则进行。
(十)乙方有权确定理财产品的销售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点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及其覆盖范围。
(十一)乙方有权依据理财产品文件根据管理、运用和处分理财计划财产的需要,独立对理财资金进行投资管理。乙方可委托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或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对理财资金进行投资管理。
(十二)甲方在乙方销售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点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签署或确认本协议并购买理财产品,即表示乙方有权从甲方资金账户扣划本协议项下理财产品相应认/申购资金等理财款项,或将相应资金币种转换后进行境外投资;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在甲方购买风险较高或单笔金额较大的理财产品情形下,乙方进行上述资金扣划时无须与甲方再进行电话等任何方式的最后确认。如甲方不同意购买该理财产品且《产品说明书》约定可以撤销购买,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交易截止时点前及时通知乙方。
(十三)乙方有权依据理财产品文件决定理财资金本金和收益分配方案;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一定的理财产品管理费、销售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具体收费项目、条件、方式和标准详见《产品说明书》。
(十四)认购期满,募集资金未达到《产品说明书》所规定的规模,乙方有权终止理财产品的销售或相应延长认购期。如认购期内提前达到《产品说明书》所规定的募集金额,乙方有权提前结束认购期并相应调整投资收益起算日和理财产品到期日。
(十五)乙方依约定将理财资金的本金及收益划入甲方资金账户(以乙方在划入前收到的甲方最后一次以乙方认可的方式所办理的变更手续中指定的资金账户为准)后,即视为向甲方完成支付义务。因甲方资金账户冻结、挂失、换卡、销户、长期不动户等原因造成甲方资金账户变更或异常以及甲方因办理质押导致甲方指定资金账户变更,甲方应及时到乙方办理变更手续,如因甲方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而造成理财资金本金误扣划以及理财资金本金与收益无法入账,甲方承担全部责任。通过其他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渠道)购买理财产品应按乙方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十六)如甲方对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任何分支机构负有到期未偿债务,乙方有权终止办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业务,宣布本协议项下的各款理财产品立即到期并进行清算,以所得资金抵偿甲方所欠债务。
(十七)鉴于理财产品投资可能涉及复杂的金融交易,乙方应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并尽可能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对该类交易中涉及的、双方未能在理财产品文件中约定的事宜按照相关交易惯例处理。
(十八)乙方有义务根据恪守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理财产品财产,保证理财资金投向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国家政策,维护甲方利益。
(十九)乙方有义务按照《产品说明书》中“理财客户权益须知专页”的规定在门户网站等渠道上披露理财产品相关信息。
(二十)除另有约定外,乙方不负责代扣代缴甲方应缴纳的税款。
(二十一)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及其条款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另有要求外,未经一方书面认可,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组织、个人提供或泄漏与对方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二十二)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理财产品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理财产品类型
(一)根据乙方募集方式的不同,理财产品可分为公募理财产品和私募理财产品。
公募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理财产品,私募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理财产品。
根据投资性质的不同,理财产品分可为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权益类理财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和混合类理财产品。
根据运作方式的不同,理财产品可分为封闭式理财产品和开放式理财产品。
根据资管新规要求,过渡期结束后所有理财产品都为净值型理财产品(非保本),不保证客户的本金及收益,详见产品说明书。
六、理财产品认购、申购、赎回、转换与兑付等具体事宜
甲方应按照乙方业务规定进行理财产品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与兑付等,具体详见《产品说明书》。
甲方认/申购及赎回申请在申请日乙方规定的交易截止时点后不得撤销;甲方应在乙方规定期间后按乙方规定及时确认认/申购及赎回的有效性。
七、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
具体详见《产品说明书》中“理财客户权益须知专页”。
八、违约及争议解决
(一)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理财产品文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因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监管部门政策变化、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等乙方不能控制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因素,导致乙方无法或延后履行本协议及其他理财产品文件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三)非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遗失或被盗、甲方资金账户及相关交易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扣划、甲方将本协议中所指卡、折等重要物品或信息交由乙方人员保管或向第三方披露等原因)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本协议及理财产品文件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具体办理理财产品交易的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及理财产品文件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九、协议生效、终止及其他
(一)甲方为个人投资者的,本协议xxxxx,xxxxxxx;
x方为机构投资者的,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乙方盖章后生效;
(二)如出现《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提前终止产品情形,甲方有违约行为或甲方资金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扣划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三)除非甲乙双方签署新的协议替换本协议,本协议长期有效,乙方将在购买某理财产品的《产品说明书》或其它法律文件中定期与甲方确认本协议,甲方应予配合。
(四)乙方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理财产品文件的约定调整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收费项目、收费条件、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理财产品文件的内容及条款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调整后的内容及条款对调整生效前甲方已经成交的交易不发生效力;甲方不接受上述调整的,如理财产品允许甲方提前赎回,甲方有权按照理财产品文件的约定提前赎回。
(五)如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生效前就理财产品已签署理财类总协议或仅就某理财产品单独签署理财协议(下称“已签协议”),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新购买的任何理财产品,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适用本协议,不适用已签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声明: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相关条款,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愿意承担相关风险。甲方保证填写的信息资料的正确性,并确认银行打印的交易内容正确无误。
个人投资者
甲方(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机构投资者
甲方名称: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名称: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理财业务协议书
交易内容
|
客户声明:确认以上银行打印的交易内容正确无误 |
||||||||||||
客户姓名*: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手机号码*: |
||||||||||
银行账号*: |
客户地址*: |
||||||||||||
经办人姓名*: |
证件类型及号码*: |
法定代表姓名*: |
证件类型及号码*: |
||||||||||
□签约 □解约 □风险测评 □客户信息变更 □理财资产时点证明 |
合格投资者: □是 □否 |
投资经验: □有 □无 |
|||||||||||
投资者类别: |
非居民标识:□否 □是 |
交易渠道:□全部 □柜台 □网银 □丰收互联 □自助设备□财富E站通 |
|||||||||||
更换银行卡:原账号: 新账号: |
理财对账单日期: |
签约关系重置:□正常 □注销 |
|||||||||||
贵宾级别: 有效期限: |
份额转登记:转出银行卡号/账号: 转入银行卡号/账号: |
||||||||||||
经办人变更 |
原经办人姓名: 证件类型及号码: |
新经办人姓名: 证件类型及号码: |
|||||||||||
经办人新增 |
经办人姓名: 证件类型及号码: |
经办人状态变更 |
经办人姓名: |
□正常 □停用 |
|||||||||
证件类型及号码: |
|||||||||||||
□ 购买 □ 赎回 □撤单 |
产品代码: 金额/份额: |
□转让 □受让 |
产品代码: 金额: 有效天数: |
||||||||||
冻结 |
产品代码: 冻结份额: 冻结原因: 法律文书号: 执行机构: 冻结截止日: |
||||||||||||
解冻 |
原冻结流水号: 解冻原因: 法律文书号: 执行机构: |
||||||||||||
质押 |
产品代码: 回款账户: 质押份额: 指定份额明细:□否 □是 质押合同号: |
||||||||||||
解质押 |
质押编号: 产品代码: 产品份额: 质押日期 |
||||||||||||
本人/机构保证所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在发生变更时将及时通知瑞丰银行,自愿在瑞丰银行办理上述理财业务,自愿承担投资风险。
个人客户签字: 银行签章: 机构客户盖公章: (储蓄业务公章或业务公章) 机构客户经办人签字: 经办柜员(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两联,第一联银行留存,第二联客户留存 2020年V01版
客户确认(个人客户填写) |
1. 您已经知晓您所要购买的理财产品的种类为净值型产品,且知晓银行不对您的本金和收益提供任何承诺。□是 □否 2. 您已充分知晓您将认购的理财产品所面临的风险,且已经对可能产生的不利结果有充分的心理准备。□是 □否 3. 您已经详细阅读了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等相关材料,对此您已经不再有疑问。□是 □否 4. 您已经知晓认购本次理财产品您需要承担的各项费用情况。□是 □否 5. 您已经了解该产品不能提前赎回,以及产品提前到期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且该后果需要由您来承担。□是 □否 6. 您已经确认您的风险承受能力适合购买本产品。□是 □否 客户确认:本人已仔细阅读了本《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及客户权益须知》以及《瑞丰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书》,瑞丰银行向本人说明了本理财产品所涉及到的各种风险。认购、申购本理财产品是经过本人独立判断之后所做出的符合本人真实意愿的决定。本人同意和接受上述销售文件的条款和内容。 个人客户请全文抄录以下文字以完成确认:“本人已经阅读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本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为: (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激进型) 客户签名: 银行经办人签名: 日期: |
客户确认(机购客户填写) |
本人 为公司授权签字人。本授权签字人已阅读了产品风险提示。瑞丰银行向本授权签字人说明了本产品所涉及到的各种风险。认购本产品是经过我公司独立判断之后所做出的符合本公司意愿的决定。
机构公章: 公司授权人签名: 银行经办人签名: 日期: |
第五页共六页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